贞观大闲人
作者:贼眉鼠眼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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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感言顺求三江票(今日已更) 第一章 贞观你好 第二章 盛世民风 第三章 白璧微瑕
第四章 暂过难关 第五章 谈谈理想 第六章 王家损友 第七章 天降横祸
第八章 妖孽横生 第九章 试治天花(上) 第十章 试治天花(下) 第十一章 活体实验
第十二章 上达天听 第十三章 药王问道 第十四章 善因善果 第十五章 封官赐田
第十六章 李素辞官 第十七章 流言蜚语 第十八章 胡家巨变 第十九章 黄雀在后
第二十章 地主新贵 第二十一章 上学读书 第二十二章 村学冷清 第二十三章 白色圣光
第二十四章 财路与诗 第二十五章 郭驽献诗 第二十六章 童叟无欺 第二十七章 初入长安
第二十八章 卖诗鬻文 第二十九章 少年意气 第三十章 志向高远 第三十一章 程府夜宴
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 第三十三章 美人如画 第三十四章 难得糊涂 第三十五章 憨直权贵
第三十六章 再入长安 第三十七章 合作买卖 第三十八章 春风得意 第三十九章 皇庭夜宴(上)
第四十章 诗惊四座 第四十一章 东阳买诗 第四十二章 画眉深浅 第四十三章 李父投卷
第四十四章 行宫遇刺 第四十五章 行刺有因 第四十六章 骤然生变 第四十七章 遭遇挟持
第四十八章 身陷囹圄 第四十九章 脱困求生(上) 第五十章 脱困求生(中) 第五十一章 脱困求生(下)
第五十二章 最后一搏(上) 第五十三章 最后一搏(下) 第五十四章 终脱险境 第五十五章 混世魔王
第五十六章 细述经过 第五十七章 恩情折现 第五十八章 春日芳华 第五十九章 父女面谈
第六十章 再谈人生 第六十一章 建盖新房 第六十二章 驴唇马嘴 第六十三章 无意献策
第六十四章 横截圣意 第六十五章 少年英杰 第六十六章 微服访贤(上) 第六十七章 微服访贤(中)
第六十八章 微服访贤(下) 第六十九章 奏对问策(上) 第七十章 奏对问策(下) 第七十一章 檐下听风
第七十二章 东阳伤情 第七十三章 突降其祸 第七十四章 掳掠进府 第七十五章 尽释误会
第七十六章 酩酊大醉 第七十七章 鸡飞狗跳 第七十八章 损己利人 第七十九章 无私奉献
第八十章 御笔亲题 第八十一章 水落石出 第八十二章 前因后果 第八十三章 避而远之
第八十四章 有舍有得 第八十五章 开锅酿酒 第八十六章 蒙尘明珠 第八十七章 长安所见
第八十八章 当街活擒 第八十九章 魔王醉酒(上) 第九十章 魔王醉酒(下) 第九十一章 英国公府
第九十二章 温柔岁月 第九十三章 官媒上门 第九十四章 婚姻大事 上架感言
第九十五章 公主索酒 第九十六章 酒入天听 第九十七章 李素问策 第九十八章 指点迷津
第九十九章 自污毁亲 第一百章 再启战事 第一百零一章 唐吐恩怨 第一百零二章 再献妙策
第一百零三章 再次封官 第一百零四章 圣意征召 第一百零五章 马载离愁 第一百零六章 校场聚将
求月票砸死我!!(今日已更) 第一百零七章 牛大将军 第一百零八章 不甘平庸 第一百零九章 帅帐论战
第一百一十章 铁蹄铮铮 第一百一十一章 空打算盘 第一百一十二章 松州之变 第一百一十三章 鏖战松州(上)
第一百一十四章 鏖战松州(中) 第一百一十五章 鏖战松州(下) 第一百一十六章 献计破城 第一百一十七章 惊天动静
第一百一十八章 收复松州(上) 第一百一十九章 收复松州(下) 第一百二十章 捷报入京 第一百二十一章 封爵召回
第一百二十二章 进退难取 第一百二十三章 奉旨回京 第一百二十四章 归心似箭 第一百二十五章 久别重逢
第一百二十六章 衣锦还乡 第一百二十七章 君臣相见 第一百二十八章 蹊跷亲事 第一百二十九章 登门悔婚
第一百三十章 退亲失败 第一百三十一章 危机暗伏 第一百三十二章 峰回路转 第一百三十三章 坦率小人
第一百三十四章 前世乡愁 第一百三十五章 官职加身 第一百三十六章 腹黑上司 第一百三十七章 新官上任
夕阳下奔跑!!(今日已更) 第一百三十八章 懒散监正 第一百三十九章 监丞来历 第一百四十章 再生波澜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上下冲突 第一百四十二章 误闯禁地 第一百四十三章 错综关系 第一百四十四章 忍无可忍
第一百四十五章 冷静屠夫 第一百四十六章 宣召进宫 第一百四十七章 君臣城府 第一百四十八章 暖玉生香
第一百四十九章 积累人脉 第一百五十章 泯嫌消仇 第一百五十一章 挑拨是非 第一百五十二章 王师凯旋
第一百五十三章 群魔乱舞 第一百五十四章 程府训斥(上) 第一百五十五章 程府训斥(下)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亲香泽
第一百五十七章 无妄之灾 第一百五十八章 舍生忘死 第一百五十九章 重拿轻放 第一百六十章 术业专攻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不期而遇 第一百六十二章 不可理计 第一百六十三章 莫名邀宴 第一百六十四章 提点凶险
第一百六十五章 混世处世 第一百六十六章 度日维艰 第一百六十七章 监正出马 第一百六十八章 欠债还钱
第一百六十九章 欺人太甚 第一百七十章 身陷监牢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东阳探监 第一百七十二章 牢底坐穿
第一百七十三章 度尽劫波 第一百七十四章 家门不幸 第一百七十五章 打造孟尝 第一百七十六章 李家破财
第一百七十七章 夏花绚烂 第一百七十八章 馨香满院 第一百七十九章 长孙夜宴 第一百八十章 文武有别
第一百八十一章 风雅妙物 第一百八十二章 少年城府 第一百八十三章 王桩出路 第一百八十四章 香满长安
第一百八十五章 勾兑利益 第一百八十六章 东市事发 第一百八十七章 以牙还牙 第一百八十八章 再次入狱
第一百八十九章 何妨轻狂 第一百九十章 暗巷厮杀 第一百九十一章 夜半提审 第一百九十二章 倾轧猜疑
第一百九十三章 君臣论诗 第一百九十四章 劫后重逢 第一百九十五章 风平浪静 第一百九十六章 天家姐妹
第一百九十七章 李家秘闻 第一百九十八章 千里孤坟 第一百九十九章 田陌相见 第二百章 下套坑人
第二百零一章 化解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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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为什么不能一边发存稿一边修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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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贞观你好
    李素在挨揍。

    一根黑紫色的藤条抓在李素他爹的手里,被抡得虎虎生风,劲气四射,颇具万马军中斩上将首级的气势,一记藤条挥下,狠狠落在李素的屁股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李素痛呼,奋起自救,三两步躲开骤雨般落下的藤影,围着家里唯一一张破旧桌子和老爹左右周旋。

    “瓜怂,给我站住,抽不死你!”老爹喘着粗气,恶狠狠地瞪着李素。

    李素当然没站住,隔着桌子叹气:“爹,能讲道理不?”

    老爹冷笑,他是典型的关中汉子,能动手尽量别吵吵。

    “讲道理我嘴笨,今就想抽死你!”老爹说完狠狠又舞了几下藤条,破空之声令人色变。

    父子俩围着桌子不依不饶又转了几个圈,战况陷入僵持。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李素决定打破这个僵局。

    “爹,你若觉得我哪里做得不对,就不能直说吗?”李素无奈地试图跟这个不讲道理的老爹讲道理,语气很真诚。

    老爹怒哼两声后,脸色稍有缓和,儿子像泥鳅滑不溜手,半晌下来他也追累了,现在有点借坡下驴的意思。

    “直说了你会改么?”老爹的目光里露出几许期待。

    “当然不会,我是怕你憋出病来……”

    父子二人顿时陷入短暂的寂静……

    片刻之后,破旧简陋的小屋内爆发出山崩地裂般的咆哮声,字正腔圆的关中腔。

    “受死吧,瓜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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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终于从家中夺门逃出,高一脚低一脚走在乡间田。

    不时有同村的庄户汉子擦肩而过,朝李素露出笑容,笑容里的意味令他恨不得用鞋底子扇他们的脸。

    田陌的尽头是一个小山包,山包上种着几株合抱粗的银杏,山包旁边正是闻名关中的泾河,冬日的泾河上漂浮着一块块薄冰,静静地随波逐流。

    李素站在河爆默默看着流淌的河水,心情有些郁卒。

    今日挨揍的原因一点也不复杂。

    大早上起床去井里挑水,准备将家里的水缸注满,挑了几桶后,李素忽然看见水缸中自己的倒影——这年头穷苦人家三餐难继,铜镜这种东西不可能买得起,看见自己俊秀的脸庞随着水波悠悠荡漾,李素不由看呆了,他发现自己很帅,不仅帅而且白,要命的是,居然还有一股子忧郁的气质……

    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看见如此惊为天人赏心悦目的帅哥,谁会忍下心只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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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李素看了第二眼,第三眼……

    这一看便是小半个时辰,李素深深陶醉在自己英俊的容颜中不可自拔,浑然不知坐在门槛上的老爹那张老脸不停的抽抽……

    寒门庄户人家,出了这么一号不要脸,不,太要脸的货,老爹怎能不勃然大怒?于是抄起离他最近的藤条,待将这孽子大义灭亲击杀于杖下。

    老子揍儿子,无论从哪个时代来说都是天经地义,这种毫无道理的天经地义的事还很多,比如“阴天里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又比如“棍棒底下出孝子”,还比如“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看看这些流传了不知多少年的混帐话,孩子招谁惹谁了?

    就算老子揍儿子真的天经地义,但……李素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才三天,十五岁的躯壳里藏着三十多岁的灵魂,更重要的是……他和现在的爹根本不熟好不好?两个陌生人相处,哪怕做不到相敬如宾,也不能悍然下此毒手啊。

    没素质!

    …………

    一场意外的事故,一个意气风发的中年男人,莫名其妙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时代,了一具十五岁少年郎的躯壳。

    大唐贞观十年,这是个壮丽磅礴的年代,六年前,李世民用刀剑和血光洗尽了当年渭水之盟的耻辱,活擒了**的颉利可汗,大唐兵锋终于渐渐露出了令人不敢直视的锋芒。

    也是这一年,意气风发的李世民失去了挚爱一生的长孙皇后,这个古往今来正面评价最高的女人,以一生的贤良温婉形象,完美地在世人眼中谢幕。

    这一年的冬天,李素来了。

    村子并不大,只有一百多户人家,它地处泾河下游,属于泾阳县所辖,离都城长安很近,只有六十里左右,村子以前没有名字,最初是一百多年前的南北朝时期,从遥远的北方躲避突厥人的屠掠而迁移过来的人家,运气好找到了泾河河畔这块富饶的平原,两三户变成十几户,最后一百多户人聚住在一起,几位德高望重的宿老碰头商议了一下,给村子取名叫“太平”,后来隋朝一统,结束了乱世,太平村的名字也被官府正式载入册籍,这个名字一直延续到如今的大唐贞观。

    躲避战乱的百姓心里,有什么比“太平”二字更重要?

    河边搬了一块光滑的石头,李素将石头表面细细的灰尘拂了又拂,直到石头彻底干净了,又蹲在河边使劲洗手,做完这一切后,李素才坐在石头上发呆。

    脑子里很乱,他依然不适应现在这副年轻的躯壳,总觉得浑身别扭。

    无可否认,这是一具健康的身体,年轻,有朝气,可以肯定没有抽烟酗酒贪色之类的坏毛病,除了稍微有点瘦弱,比他前世那被烟酒美色掏空的身体不知好了多少倍。

    然而,终究还是太陌生啊。

    从自己的身体,到触目所及的一草一木,再到整个在李素眼里看来比原始社会好不到哪里去的纯农业社会,陌生得仿佛在梦境中一般,自己似乎只是一个过客,冷眼旁观世间的一切悲喜。

    沉浸在复杂的思绪中,李素不知在河边坐了多久,直到渐渐暗沉的天色笼罩在苍穹之下,李素终于醒过神来,抬头看着天色叹了口气,然后站起身。

    虽然摊上这么一个没礼貌没素质的老爹,但终究是父子相依为命,总不能把他饿死。

    不情不愿回到家里,李素小心侦察了一下敌情,发现老爹合衣卧在床榻上,不知睡没睡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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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的爹当然也姓李,名叫李道正,很奇怪,寻常庄农汉子竟有一个如此有内涵有文化的名字,这是个很大的疑点,李素一度怀疑自己的出身一定是富贵至极,只不过老爹和那个显赫的家族为了考验他的品性,故意带着他住在这个贫苦潦倒的庄户人家里,只等他完成“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等诸多考验后再把他接回去享受荣华富贵,从此过上带着狗腿子**庄户人家女儿的美好日子。

    三天后,李素发现自己真的想多了,美好憧憬的破碎令李素泪流满面……

    这是一个破败的家,很穷,很苦,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

    简陋的床榻,破旧的矮桌,一具用来耕田的破犁头,还有一个磕破了边的铁锅,两只陶碗两双筷子……

    这些便组成了一个家庭的全部。

    说实话,李素真觉得老爹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为什么一个快四十岁的男人会混得如此失败,就这点家当,似乎连路边的叫花子都能挺直了腰杆在父子二人面前充大款了。

    家中没有女人,据说母亲生李素时难产去世,从此父子二人相依为命,老爹也没有再娶的想法。

    ——想法可能有过,不过家里这凄惨的光景,再加上李素这个十五岁高龄的拖油瓶,怕是没有女人愿意嫁过来吧。

    真的应该感谢老爹,没趁李素襁褓之时把他这个拖油瓶扔井里去然后再娶,足可见庄户汉子是多么的仁义厚道。

    想到这里,白天挨过一顿揍后的怨气莫名消去了不少。

    不消也不行,毕竟是他的亲爹,把他扔井里报复未免太没礼貌了……

    …………

    端着一只陶罐,李素叹着气走到米缸前,开始准备做饭。

    揭开米缸的盖子,李素的脸色变了。

    里面空空如也,一粒黍米也找不到。

    贞观十年,关中大旱,粮食欠收,虽然官府和主家将粮租一降再降,庄户人家还是食不裹腹。李世民领着满朝文武在太极宫前焚表祭天,哭着喊着求老天给个面子施几滴雨露,求到动情处君臣一千多人嚎啕痛哭不已。

    皇帝是天子,老天爷的儿子,但李世民很可能是老天爷家隔壁王叔叔生的,所以老天不打算给李世民这个面子。

    这也就直接造成了春播还没开始,李素家已断了粮。

    站在空荡荡的米缸前,李素的脸色阴晴不定。

    “我生得如此英俊白净,家里却断粮了!”李素脸色难看地喃喃自语。

    尽管两者毫无因果逻辑,但,这就是李素现在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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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盛世民风
    活了两辈子,李素终于遇到了粮食危机。

    这就是穷人的无奈,生存已成了最大的问题,李素的上辈子过得很富足,他从来没尝过挨饿是什么滋味。

    滋味果然不好受。

    李素觉得自己应该算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总能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解决最棘手的麻烦。

    于是李素决定用简单有效法子解决肚子问题。

    李道正仍合衣卧在床榻上,头朝里背朝外,弓着身子像只大虾米,甚至发出不大不小的鼾声。

    “心真大……”李素有些羡慕老爹。

    理论上来说,这个时候应该是老爹愁眉苦脸四处找米下锅,而李素,这个才十五岁的孩子才应该无忧无虑躺在发出鼾声。

    现在这种家庭氛围很不正常。

    李素很不客气地将手中的空陶罐敲得当当响,噪声很快打乱了李道正的鼾声节奏,随即鼾声停止,呼吸加重。

    李素眼角跳了跳,这是老爹要抽他的凶兆。

    于是李素急忙道:“爹,家里断粮了。”

    “嗯?”李道正没起身,只是转过头看了李素一眼。

    “屋里么粮捏……”李素只好重复了一遍。

    李道正又嗯了一声,继续头朝里背朝外,咕咕噜噜地道:“怂娃,么粮饿一顿么,明额再起史家借点粮(没粮饿一顿,明天我再去史家借点粮)……”

    李素:“…………”

    多不负责任的爹啊,李素很想找身体的前任取取经,求教一下这十五年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饿一顿?”李素不大满意这个答案。

    摆了个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李素萌萌的注视着老爹:“我还是个孩子啊……”

    这次李道正连头都懒得回了,背朝着他甩了甩手,标准的赶苍蝇动作,然后,继续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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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唐朝三天了,李素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

    一个家庭里如果老爹不靠谱,那么当儿子的一定要靠谱。

    所以李素决定让自己做一个靠谱的人。

    现在已是晚上,村里人睡得早,村子里一片漆黑寂静,只偶尔听到一两声狗吠。

    今晚饿一顿已成定局,李素叹了口气,摸黑出了门,在柴扉外寻摸了一圈,找到了几根直一点的木头,一个合抱粗的木桩子,两个非常圆润的卵石,以及一小块存放了很久的羊皮。

    自家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喝下肚,饿得咕咕作响的肚子终于稍稍缓和,然后李素挽起袖子开工。

    家里仅有的工具只是一柄豁了口的柴刀,用不起油灯,只好在院子里点了几根木柴,凑着昏红摇曳的火光,李素用柴刀将寻来的木头一件一件地刮磨雕篆,红色火光衬映着他那张年轻稚嫩的脸庞,亮若星辰的眸子里,隐约有两团焰火跳跃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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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亮了,李素揉着惺忪的睡眼起床。

    一夜没睡好,李素还在长身体,一顿不吃还是很难熬的,胃里空空的饿得难受,半夜起来灌了好几次凉水才将汹涌的饿意强压下去。

    李道正比李素起得更早,屋里屋外找不到人,不知做什么去了。

    院子里静静摆放着李素昨晚的杰作,一些被雕琢得奇奇怪怪的物件不知什么用途。

    用麻绳将这堆东西捆紧,李素背着它们便出了门。

    李素家是庄户,简单来说就是佃户,佃户没有土地,只能帮地主种地,每年按时交租子。

    有佃户自然便有地主,李素父子的主家姓胡,据说早年祖上也是跟着逃难的人一起来到太平村,但胡家高祖在这群逃难的人里智商是最高的,也是最不安分的,落户太平村后不仅种地,也从城里贩点针线铁簪之类的小玩意来村里卖,乡亲们没钱买就用粮食以物易物,然后再把粮食卖进城里。

    一来二去,胡家迅速积累了原始资本,买卖也越做越大,据说已在长安城里开了三家铺面。十来年的时光里恰好又碰到几年天灾,于是太平村近半土地都被胡家买下,很多乡亲就这样莫名其妙成了胡家的佃户,包括李素家。

    李素出门后的目的地就是胡家。

    心情有点忐忑,一路上李素脑海不停浮现出戴着瓜皮帽的葛优模样,一张嘴便是阴阳怪气的“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胡地主若真是这般模样,李素决定当着他的面送他一根中指,反正他肯定不懂啥意思。

    胡家宅子离李素并不远,两里路左右便到了,虽说是村子里的大户人家,但胡宅看起来也仅比普通庄户人家气派一点,门口伫立着两尊石狮,狮子雕工很差,又小又猥琐,畏畏缩缩地蜷踞大门左右,论威风连看门的土狗都不如。

    李素心下有些安慰,摆个石狮子都这么猥琐,可见胡大户是多么的不愿脱离群众,多么的平易近人,胡家走的一定不是冷艳路犀弄粮食一事终于看见了些许曙光。

    正门是不准庄户走的,这是阶级之间约定的规矩,除非泾阳县令到访,一般人没资格走正门。

    李素很懂事的绕过了正门,来到胡家西面的开着的一扇小侧门前,门前一位麻布粗衣的中年男子正慢吞吞地扫着地上的落叶,李素眯眼打量了一番,心中一喜,这人他认识,胡府的管家,于是赶紧上前行礼。

    管家抬眼看着他:“李家的小子,来此作甚?”

    “来找茅房……”

    “啥?”管家有点不敢置信。

    “找茅房。”

    扫帚裹挟风雷之势朝李素头上挥落,李素眼皮一跳,飞快闪开。

    “瓜怂没个规矩,跑老汉这里找茅房,回去叫你爹抽死你。”管家指着李素骂开了。

    “有事,有事!”李素急忙道:“管家您息怒,真有事。”

    “说,啥事?说不出个道道儿来,我替你爹管教你。”管家气呼呼的。

    李素也不生气,这几天经历多了,发现关中汉子的脾气虽不好,但从他们飙溅着火星味儿的一言一语里仍透出一股亲切和爽直,李素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不累。

    “给您家改造一下茅房,从此你们胡家上茅房就是一种享受……”李素打起了广告。

    管家楞了:“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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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释千百遍还不如直接做给他看,管家只好将李素带到胡家的茅房前,然后皱着眉,面色不善地盯着他。

    李素没再理他,将做了半晚上的杰作一件件摆出来。

    木桩中间已被挖空,直接摆在坑上,后面接了一个木制的水箱,羊皮缝合成一根皮管将水箱和木桩连起来,水箱里用一块圆形的小石头堵住出水口,另一头用麻绳牵系着延伸到水箱外,连接在一个简陋的木制把手上。

    水箱里灌满水,在管家诧异的目光注视下,李素轻轻一拉把手,堵住出水口的圆石头松开,水流哗啦啦冲洗着木桩做成的便池。

    一个唐朝简易版的抽水马桶在李素手中诞生了。

    “这……这是个啥么……”管家愈发惊异,忍不住将头伸进了木桩里面,很心塞的动作,反正李素这辈子都没勇气把头塞到这里面。

    “管家伯伯您看啊,俗话说‘吃喝拉撒’,我这一个物件儿就把您府上的‘拉’和‘撒’全管了……”李素柔声解释道。

    “‘拉’和‘撒’?”管家终于意识到把头伸到这里面多么的不合适,急忙把头拔了出来。

    “对,管家您只消坐在上面,办完事后将旁边那个把手拉一下……”李素做着示范,许久,管家终于弄清了抽水马桶的用途和方法,不太和善的脸色也渐渐由阴转晴。

    “怂娃,蛮灵醒的么,”轻轻敲了李素一记爆栗,管家赞不绝口,扭头看着新装上的抽水马桶,管家神情意动,看来有当场来上一泡的冲动。

    “谢管家伯伯夸奖,你舒服就是小子的快乐……”

    管家哈哈大笑:“好个小子,以前瓷嘛二楞的,让人看着就想抽你,就今看你顺眼点,说吧,来我家搞这些名堂到底为了啥。”

    李素挠头,腼腆的笑。

    管家指了指他,笑骂道:“事情办完咧,面皮倒薄了,你不说我替你说,家里粮食吃完了吧?今年天灾,庄户家里都没打下多少粮食,数数日子你们也该来了,主家早给你们备了粮,明年年景好了再还,或者今年去庄子西边挖沟渠折成劳力还,你爹和你算一个半劳力,可不敢饿死乡亲,官上要问罪咧。”

    “啊?”这下轮到李素目瞪口呆了。

    这不对啊!

    传说中水火不容的土豪劣绅和无产阶级尖锐对立的关系呢?怎地在唐朝却变得如此温暖和煦,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啊啥啊,前院自己去领三升黍米,然后滚蛋。”管家挥了挥手。

    李素忽然发现这个抽水马桶白做了,现实就是这么打击人,原打算用这个小发明换粮食,结果根本没这必要,还没登门人家就把粮食准备好了。

    心中微微感动,李素觉得自己或许应该好好认识一下唐朝贞观,圣天子治下,究竟是一幅怎样的画面?盛世,或许指的不仅仅竖力和兵锋,更重要的是人心。

    “多谢管家伯伯,既如此,马桶我先搬回家了……”李素过河拆桥的功力很浑厚,立马弯腰准备搬起马桶走人。

    脑袋上又挨了一记爆栗,头顶传来管家不太友善的喝声:“东西放下,送人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没规矩!拿了粮食赶紧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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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白璧微瑕
    李素背着三升黍米往家里赚心情却起伏不定。

    三天来,他一直在逃避着什么,或许逃避这个陌生的年代,也或许在逃避自己不愿接受的离奇事实,甚至在逃避这具本来不属于他的躯壳。

    逃无可逃!

    然而沉甸甸的米袋背在身上,李素却忽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

    自己在别人眼里是真实存在的,在唐朝贞观年里有着自己的身份,身份不脯但,存在着。所以父亲可以无所顾忌的呵斥责打,乡亲邻人可以对自己露出各种表情,管家可以对自己表示亲昵和斥责……

    不管愿不愿意面对,李素已成了大唐贞观年间的一份子,李世民治下的一位普通平凡的子民。

    冬日凛冽的寒风刮着脸上生疼,天空的太阳却不知何时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乡间的小路不平坦,李素的脚步却越走越稳健,年轻俊朗的嘴角微微向上勾起,以往木讷老实的眸子里,竟露出谁也不曾见过的邪味十足的神采。

    来了,那么,就好好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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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后把米袋里的黍米小心倒进米缸,几粒米调皮的落在米缸外,李素蹲下身,将它们一粒一粒拾回来,吹净,放回米缸。

    人若没有穷过,永远不知道粮食是多么的可贵。回想前世的自己吃饭时各种挑食各种浪费,李素便有一种强烈的自扇耳光的冲动,怕疼,遂作罢。

    李道正还没回来,大清早就出门了,不知去做什么。

    从昨晚到现在没进一粒米,李素饿得快没力气了,于是赶紧做饭。

    关中人喜欢吃面,各种面,面条也好,面饼也好,馍馍也好,无面不欢。

    说起饮食,也算是一个很大的话题,关中人除了吃面以外,吃得最多的却是野菜,如莼,荠,蓼,苍耳,马齿苋等等,不论权贵还是平民百姓都有吃野菜的习宫一则因为农业落后,冬天里基本吃不着绿菜,二则跟信仰有关。

    没错,确实跟信仰有关。

    众所周知,高祖李渊建国大唐之后,将天下各种不服的人该治的都治了,于是喜滋滋等着面南背北登基称帝。——皇帝,特别是开国皇帝登基可不是那么简单的,除了仪式繁琐以外,更要将自家十八代以上的祖宗全部追封为皇帝,只有祖宗全部封为皇帝了,才能显示出活着的这位开国皇帝正是天命所归,——十八代以前就酝酿着当皇帝了,天命能不归么?

    追封祖宗没问题,李渊表示毫无压力,结果把族谱亮给群臣们一看,大臣们顿时为难了,为什么呢?李家祖宗的名头不够响亮啊!最有名的一个叫“李暠”,十六国时期西凉国的创建宅余者皆籍籍无名。

    李渊的脸色于是不大好看了,也不知有没有暗恨祖宗们的不争气,眼看自己要当皇帝了,却因为一帮子不争气的祖宗搞得自己不够威风,实在是累了,不想当皇帝了。

    就在君臣双方尴尬的当口,一位李渊的铁杆脑残粉大臣灵机一动,出了个主意,大丈夫做事不拘小节,祖宗们名头不响亮,咱们再编造几个祖宗便是,只要他在历史上声名赫赫,他就是你老李家的祖宗,谁敢质疑,兄弟们包管把他从南天门追杀到蓬莱东路……

    脑残粉出了这么一个很没节的主意,估计李渊这人的道德底线大抵也高不到哪里去,闻言两眼一亮,然后龙颜大悦,于是……老李家第一代祖宗新鲜炮制出炉,李渊尊封其为“德明皇帝”,这位不幸的祖宗名叫“皋陶”,曾辅佐过尧舜禹三代君主,主管司法……这牛皮吹的,何止清新脱俗,简直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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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李家的第二代祖宗在一帮无良君臣的谋划下也很快新鲜出炉,道家始祖老子,即李耳坟墓里躺,实在是家门不幸,可喜可贺,全国道观的道长们发来贺电……

    老子都成祖宗了,道教顺理成章便成了大唐社稷的国教,道教尊崇自然,人属于自然,野菜当然也属于自然,特别是穷苦百姓人家,没菜下饭时挖几棵野菜吃吃,不但能补充维生素,而且有利于飞升仙界……

    (作者按:有史可考的李家祖宗第一代只到李暠,至于皋陶和老子两位究竟是不是李家祖宗,至今仍存在争议。反正作者本人认为绝无可能,一家子又出圣人又出皇帝,风水得逆天到什么地步啊。)

    …………

    李素不喜欢吃野菜,哪怕肚子再饿也不愿尝一口,日子过得如此落魄仍不失格调,李道正真应该活活抽死儿子的。

    点火,洗锅,李素略显笨拙地做着,等饭熟的当口,李素看见了厨房角落里的柴火堆。

    柴火堆很正常,父子二人过冬之前上山砍下的,堆放在角落里垒得老高。

    每次李素看见它们就觉得心中似刀割般纠结,总是不忍直视。

    今日亦是如是,进了厨房后李素的头一直偏着,努力克制自己不去看那堆该死的柴堆。

    静寂的厨房里,李素独自默默地烧火,添柴,通红的炉火衬映出他那张原本英俊,此刻却极度拧巴的面容……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放弃般大声叹了口气,喃喃道:“真的……忍不下去了!”

    于是李素起身面向柴堆,将那堆凌乱摆放的木柴一根根搬下来,然后……再一根根按长短规则依次排好,排得整整齐齐,从左到右,先短后长,排列有条不紊,整齐得如同阅兵仪式,李素干得不厌其烦,随着木柴摆放得越来越整齐,越来越规律,他纠结的表情也变得越来越轻松,鼻尖细细的汗珠似乎也洋溢着欢乐的味道。

    将木柴全部堆放完毕,李素直起腰,看着自己刚才这一阵毫无意义的杰作,由衷地呼出一口气,欢愉地道:“这才像话嘛,大丈夫做事怎可不整齐呢?”

    是的,强迫症,从前世带来的坏毛病,李素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这毛病,看见凌乱无规律的东西就打从心底里感到难受,一定要按自己的意思纠正过来才甘心。

    李素觉得自己是完美的,无论长相还是性格,至于这点小小的强迫症毛病,顶多算是白璧微瑕吧。

    …………

    李家升起袅袅炊烟之时,李道正终于回来了,回来时脸色有点苍白,嘴唇泛着青紫色,头发也很凌乱。

    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父子俩才认识三天,但李素还是心中一紧,连忙迎了上去。

    “爹,咋了嘛?”

    李道正咧开嘴,似是想笑,却又打了个哆嗦,然后扔出一个破烂打着补丁的小布袋给他:“弄了两斤黍米,先吃着。”

    李素皱起了眉:“怎么弄的粮食?”

    “快开春咧,东边许家挖沟渠,我去挖了一上午,换了这袋粮食……快去做饭,可不敢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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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有点难受。

    现在是冬天,隆冬时节,关中最冷的时候,这么冷的天里光着膀子跳进水里挖沟渠……

    李素眼眶红了一下,转身默默回屋,将家里唯一一张褥子盖在李道正身上,李道正呵呵的笑,挥着粗糙的大手:“去做饭,快去,莫管我。”

    “爹,你好好捂着,我给你烧点热水。”

    炊烟升起,在李家院子上空袅袅扶摇,屋子里仍是父亲和儿子,然而没来由的,李素忽然觉得屋子里暖和了许多。

    “也许,柴火烧多了吧,日子还应该再节省一点啊……”李素喃喃自语。

    …………

    太平村莫名其妙多了一些话题。

    初时李素并不在意,流言八卦这种东西自古有之,神神叨叨鬼鬼祟祟,李素从来不喜掺和,这是一种劣根性,可百姓们没有这样的觉悟,仍然乐此不疲。

    后来李素渐渐发觉有些不对劲了。

    直到有一天,比邻而居的史家老伯来串门,说了半天废话却神情忸怩,最后终于忍不住开口,想请李素给他家做一个胡地主家那样的抽水马桶,李素这才发现原来村子里最后的传言跟自己有关。

    老爹李道正懵懵的没回过神:“啥桶?”

    史家老伯急忙道:“马桶,抽水马桶,解完手一拉绳子就冲水,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李素放下了碗,看着眼前的面饼和凉拌野菜,完全失去了食欲。

    李素是个精致的男人,吃饭的时候实在受不了别人说解手的事。

    李道正仍处于懵懂中:“那个啥……桶,跟我家啥关系?你找李素做甚?”

    史家老伯一脸讶异:“你还不知道?这东西是你儿子做的呀,胡家的管家这两天到处在村里说,说坐在那个东西上解手美滴很……”

    李道正吃惊地看了李素一眼,指着他道:“你说是这个怂娃做的?”

    史老伯连连点头,用看人才的目光看着李素,语气很崇拜:“学问,大学问咧!你儿子是个有本事的,是个管屎管尿的学问人……”

    李素忽然很想把这个姓史的老杂碎揉成一团扔进马桶,然后把他冲进粪坑里,那感觉,美滴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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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暂过难关
    李素从来不拒绝世上一切对他的褒扬赞美之辞,没人赞美他时,他甚至可以自己对着镜子赞美,比如“你很棒”“知道吗?你真的很帅”“哎呀你怎么可以帅成这样,将来怎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你这样的绝世容颜……”等等诸如此类,辞藻很华丽,态度很诚恳,不是玩笑也不是自嘲,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心里真是这么想的。

    被人夸奖有学问也不是没有过,李素当作世人对他的一种认可,于是欣然接受。

    然而,被人夸成“管屎管尿的学问人”,活了两辈子都没听过,李素甚至怀疑这姓史的老头是不适意恶心他,眯着眼睛打量史老头许久,发现他神情很认真,一点都没有戏谑嘲笑的意思,是真心觉得做马桶这种事确实是一门学问,李素这才渐渐平息了把他冲进马桶的心思。

    李道正有些吃惊,但也算不上太吃惊,毕竟所谓的抽水马桶他连见都没见过,根本不知道儿子到底弄出了一个什么玩意,仍旧迷茫地道:“那个马桶……很有学问?”

    史老头神情一肃:“大学问咧,听胡管家说咧,那东西很机巧,一般人做不出,村里那么多瓜怂只知道吃饭睡觉下地干活,谁有本事做出这个东西?李家的,你儿子将来一定有出息,你有福了。”

    李道正满肚子疑惑,敷衍般点点头,虽然不太明白,但是……好厉害啊!

    随即忽然扭过头对李素道:“东西给胡家做了,秘方呢?”

    李素呆住了:“啥秘方?”

    “做那个马桶的秘方,应该是个金贵东西,秘方可不敢丢了……”

    马桶……居然还有秘方?

    李素眨了眨眼,这才明白过来,所谓“秘方”应该是指马桶的制作方法,于是急忙道:“在我脑子里,丢不了。”

    李道正满意的点点头,又担心地道:“你造的那个东西……复不复杂?会不会被人仿造?”

    李素哭笑不得:“就一个挖空的木桩子一个石头造的活塞,再加一根拉动活塞的绳子,拆开随便看看就明白了,若说仿造的话……只要不是一头猪,基本都能仿造吧。”

    李道正楞了楞,脸色有些不好看了,阴沉着脸道:“给胡家做那东西有没有跟他们说不能外泄?”

    “……没有。”

    李道正满是皱纹的老脸霎时阴云密布,电闪雷鸣,李素眼角跳了跳,他发现老爹毫无预兆地开启了不讲道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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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李道正酝酿没多久,一根眼熟的藤条非常神奇地出现在李道正手中,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但它一定会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抽死你这败家子!受死吧,瓜怂!”

    藤条化作万千黑影,铺天盖地向李素倾泄而去,李素大惊,扭头便跑。

    李道正的藤功日进千里,李素逃命的本事也精进了不少,父子俩都有着一颗共进共勉的上进心。

    …………

    跑出家门,李素再一次无奈地坐在泾河河畔发呆。

    河水蜿蜒西去,河面上折射着金色的阳光,粼粼波光中不时跳出一尾不安分的鲤鱼,在半空中翻滚两圈,然后重重跌落河中。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很恬静,如同母亲的手温柔地拂过额头,呢喃般轻爽李素仰起头,闭着眼面朝太阳,阳光刺得眼睛微微生疼,李素却渐渐露出了笑容。

    生活,其实还是很不错的,阳光,河水,微风,还有一个安静的人,无求富贵,只愿安稳,鸡飞狗跳亦是老天赐予的莫大福分,应该知足了。

    只不过,当李素一想到自己来到这世上的第一件杰作竟然是一个抽水马桶,享受生活的恬淡表情不由变得黯然。

    开局很惨淡啊,发明什么不好,非要发明那个马桶?眼看着这东西已快流传出去了,唐朝人自然没见过这么新奇的东西,若是有人大肆模仿,马桶一物充斥街头巷尾,人人皆用,有口皆碑,甚至流传进了皇宫和权贵府宅……

    默不出声享受还好,你好我也好,麻烦的是若皇帝用得高兴随口这么一问,此物何人所制,的人回答,太平村民李素,皇帝龙颜大悦哈哈一笑,欣然下旨,钦赐李素国公之爵,啥国公呢?此人极擅治屎尿之事,当然御封“屎国公”,那时李素是该悲愤拿刀抹脖子,还是应该抱住李世民粗大腿感激哭嚎“屎国公谢主隆恩”?

    坐在河边发呆的李素思维无限发散,想到那幕场景不由浑身发颤,脸色渐渐变绿了,同时深深懊悔当日吃错了药,竟拿这个东西去换粮食。

    要不……弄点砒霜扔进胡地主家的井里,把他家满门灭口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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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西做出来了,秘密不可能瞒得住,事态果然失去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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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越来越多的乡亲来串门,当然,都是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性质,绕来绕去只有一个目的,抽水马桶美滴很,请李素帮忙给自家再做一个。

    大家还都很懂礼貌,不让白做,材料各家出了,每家匀了半斤黍米当是报酬,不准拒绝,拒绝就是不给面子,村里看着李素长大的宿老长辈们多如狗,遍地赚敢不做挥起拐杖照着屁股就是一记。

    李素忽然很想在全村的井里下砒霜……

    李道正好几天没给李素好脸色看了,因为李素败家。

    这不仅是两代人的思想代沟,而且是一千多年的思想代沟。李素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非常简单的活塞装置,到了唐朝怎么就变成了学问,制作方法也成了“秘方”,随便乱送人就是败家,属于罪大恶极。

    这就没法讲道理了,李素也不敢跟老爹讲道理,因为父子俩争辩到最后,恼羞成怒的老爹手里必然会出现一根藤条,劈头便打,很怀疑这根藤条是某件仙人法宝,如定海神针一般可大可小,平时不用的时候老爹就把它藏在耳朵里,想用的时候只消吹口气,见风便长。

    开春的时候再看看,看老爹会不会爬树摘桃子然后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

    …………

    这个冬天过得很滋润,李家父子因为做马桶而收获了不少粮食,村里每户人家无论贫富,都开始用起了马桶。

    当然,不是每户人家都喜欢用它,但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大家都有了,自己没有多不合适,太离群了,被孤立了,这样不好,不管用不用得宫总得做一个。

    冬日农闲时节,李家却破天荒忙得不可开交,待到给村里每户人家做完了马桶,父子二人闲下来清算了一下最近的收获,揭开厨房的米缸一看,父子倒吸一口凉气。

    米缸内装满了各家送来的黍米,还有二十来斤今年的新麦,以及几家猎户冬天刚从山上猎来的山鸡,两只野猪后腿和斑鸠等。

    李道正呆呆看着最近几日的成果,半晌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忽然狠狠一掌拍在李素的背上。

    “怂娃,饿不着肚子咧!”

    李素也笑,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他终于做了一点事情,为了一个家。
正文 第五章 谈谈理想
    富裕还是贫困,家里终归只有父子二人。

    身处一个陌生的世界,李素能做的便是瑟缩在这个安静的小村里,静静地观察这个世界的形形色色,村子里住久了,李素也慢慢习惯了,渐渐发觉其实这样安静恬淡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多挣点钱,买一块大点的地,盖一个温暖舒适的房子,然后娶一个贤惠持家又不至于太难看的妻子,从此相濡以沫度过一生。

    没有资本也没有心情去称王称霸,更没有胆子和主宰这个世界的皇帝大臣们玩心眼,李素本来就是一个胆子不大的人,安分而平安的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遥远的太极宫里,李世民陛下实在应该领着大臣们再次焚表祭天,感谢老天赐给大唐一个消磨了雄心壮志的穿越宅仅凭着李素这一颗不给大唐皇帝陛下添乱的本分心,李世民如果还是个人的话就应该给李素钦封一个国公爵位,——屎国公除外。

    在李素看来,“小富即安”的小农思想绝对应该赞美,并且终生奉行不渝,能活到寿终正寝并且在咽气便是一生最了不得的成就,比封侯拜相更让人敬佩,而且难度不算太大。

    “怂娃,家里有粮咧,该给你请个先生读书咧,明我就拿点肉和粮食当束脩,请村东头的王先生教你。”李道正坐在快磨烂的门槛上,眯起眼睛里透着深沉。

    李素皱眉:“爹,孩儿不想读书。”

    “不读抽死你!”李道正两眼圆睁,不讲道理模式随时随地毫无预兆地开启。

    “爹,咱们谈谈理想,可好?”李素是个有素质的人,抽爹是大逆不道的,他只好选择讲道理。

    “‘理想’……是个啥嘛?”

    “就是志向,人生的目标。”

    “哈……啐!”李道正张嘴朝地上吐了一口浓稠的痰,李素纠结地看着那团黄黄的印迹,脸颊抽了抽。

    忍了!但李素还是起身用柴刀连土带痰全部铲起,走到院子的篱笆边使劲一甩,刚吐出来的痰划过一道完美的抛物犀扔进了隔壁史家的院子里。

    李道正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幕,大嘴张了张,实在不知该夸奖儿子讲卫生,还是骂他没素质祸害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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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有洁癖,很严重的洁癖,外面走一圈回来连鞋底都得用水洗得干干净净,容不得一点点灰尘和污渍。来到这该死的年代后,洁癖轻了许多,毕竟这样一个贫苦家庭,有洁癖是很不合时宜的,虽然症状轻了,但一直有。

    洁癖这种病是讲范围的,范围仅限于自己的地盘,别人的地盘脏不脏李素就不怎么在乎了,毕竟他才来几天,大家不太熟。

    搁下柴刀,李素又非常仔细的洗了洗手,这才心满意足的坐在李道正对面,朝他笑得灿如夏花。

    “来,咱们继续谈理想……”

    李道正:“…………”

    “爹,咱们先讨论一下,读书有用么?”李素态度很端正的开始了父子奏对。

    “废话,当然有用咧。”

    “好,十年寒窗,通读经史子集后,孩儿做什么?”

    “当官咧,瓜怂。”

    “我朝开国后虽有科举,然众所周知,所谓的科举十难取一,寒门学子若欲出头,只能选择向权贵人家投行卷,然而世间寒门多如繁星,权贵却如凤毛麟角,试问孩儿苦读十载功成,能有多大的几率认识当朝权贵?贸然将行卷投至门上,有多大的几率被权贵看中?咱们是贫寒门第,供养一个读书人花费多少人力物力,到头来仍有很大的几率一生无法出头,爹,你确定要为孩儿请先生?”

    李道正呆呆地看着李素,说不出话了。

    李素小心翼翼地朝他挥了挥手:“爹,您悟了吗?”

    李道正回过神,眼中很快凝聚了两团杀气:“瓜怂,把老子绕晕咧,说这么多到底胡咧咧个啥?皮子痒了吗?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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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不讲道理模式再次开启,在李道正威胁的目光下,父子二人第一次谈人生理想宣告不欢而散……

    “哈……啐!”李道正又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李素认命的铲赚仍旧扔进了史家院子。——由此可见,讲道理的人不一定有素质,当然,不讲道理的人也不一定有素质,比如某个随地吐痰的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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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终于在村里认识了两个朋友,也不算认识,顶多算是重新认识,他们原本是和李素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有一天当他们来家里串门,见面就朝李素的肚子和背部使劲打了一拳,打得李素差点连苦胆都吐出来,李素当时就明白自己遇到铁哥们了,通过这两拳的力度,李素深深感到,大家的交情一定不浅,交情稍微差一点都下不了这般狠手。

    一个长得很魁梧的大个子,名叫王桩,既丑且穷还懒,还有一个矮个子,名叫王直,既丑且穷还懒,不过从名字看得出,他不搞基。

    二人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亲兄弟,他们的娘胎很厉害,一共生了四个儿子,王桩和王直是老大和,后面还有一个五岁的弟弟,直到去年夏天,他娘不负众望生下了老四,在太平村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连泾阳县令都派了人下来,敲锣打鼓奖给王家一贯钱,并将那位英雄母亲请到衙门里,专门召集了十里八乡的稳婆和大夫来听取她的英雄事迹报告会,重点描述怎样的体位和方法能增加生儿子的成功率,英雄母亲毫不忸怩,讲解得非常详细,会场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经久不息的掌声……

    贞观年间大唐人口稀缺,前隋战乱平息未久,再加上李世民这些年东征西讨,对东/突厥频频用兵,导致民间人口骤降,所以朝廷和官府一直以来誓励百姓生育的,生得越多越好,甚至还有奖励,比如王家兄弟的母亲,官府便直接奖励给她一贯钱,不仅如此,养四个儿子压力不小,官府每年还给予一定的物质补贴。

    堕胎是绝对违法的,而且是罪大恶极,如果李素缺心眼在太平村开个无痛人流诊所,大抵刚开张那天就会被泾阳县衙的差役拿下,县令大人会咬着牙亲自动手将李素剐成一片一片的,在这个年代,县令治下每年的人口增长率也是要记入吏部考核的,民间夫妻家的房事直接影响着官员的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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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还是没修改前文,昨天发生了一件事,关于我和签的合同有点问题,这事对我有很大的影响……

    还有,感谢风之号角飘红打赏,咱们的第一个盟主闪亮登场~!跟了三本书的老熟人了,动作真快,谢谢了,么么哒~~
正文 第六章 王家损友
    王桩和王直一个十六岁,一个十四岁,跟李素的年纪大致相仿,三人也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关系很亲密。

    好事干过不少,坏事也干得多,三个无所事事的少年,住在一个乏味无聊的小村子里,今天见到的人和昨天前天见到的没有任何区别,偶然来个走村的货郎都能让他们兴奋半天,如此平静的日子,如此不肯安静的少年,除了干好事和干坏事,他们还能干什么呢?

    王桩王直兄弟二人见到李素很亲热,一点也没有普通人见面时你行礼我长揖的客气,属于那种拳打脚踢的亲热,不把人打得半死仿佛就显现不出兄弟们感情多好似的。

    ——李素还是很希望他们客气一点的,毕竟大家真的不太熟。

    兄弟二人一左一右架着李素的胳膊,不由分说便把他往外抬。

    “做甚咧?”李素不太情愿的挣扎。

    “有好看的东西,晚点就看不到咧。”王桩笑得很神秘,那张生满横肉的脸颊被笑容挤得愈发扭曲难看。

    李素纠结的看着王桩那张丑脸,不忍地转过头去,不想再看到他,结果一转头,迎面而来王直那张更丑的脸……

    李素只好闭上眼,对这个丑陋的世界绝望了。

    不过王家兄弟的话还是引起了李素的好奇心,他很想知道他们所说的“好看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于是很配合地任他们架住自己的左右胳膊,如同绑赴刑场似的并排前行。

    村子西头住的人比较少,那边是荒山,坡地上杂草众多,又是背阴之地,夏天蚊虫繁多,冬天北风凛冽,所以村子里基本没什么人愿意住在那里。

    一幢门扉破败的木房子,房子是杉木所造,玄关和内堂很潦草地涂了一层桐油,有几块地方的桐油被磨穿了,看起来愈发破败,阳光懒懒地透过窗棂投射进来,洒在静室的地板上,像一幅残破的画卷,处处疮痍。

    “这是哪儿?”李素忍不住开口问道。

    王家兄弟惊愕地看着他:“这地方还是你带我们来的,你忘了?”

    “我确实忘了……”李素苦笑。

    “这是杨寡/妇家啊,半年前你带我们来过。”

    李素呆了一下,笑容有点僵硬:“你们带我来寡/妇家是啥意思?”

    王桩咧嘴笑道:“杨寡/妇两年前死了男人,一直没有再嫁的意思,前几日官上来人咧,劝她再嫁,官上负责给她找个壮实男人,保证生三个白白胖胖的奶娃子,只要能生,衙门赏她两贯钱,杨寡/妇答应咧……”

    李素听得满头雾水,挑了挑眉:“所以?”

    王桩怒其不争用粗壮的手臂狠狠箍住李素的脖子,不由分说拖着他往房子后院走去,边走边道:“怂瓜皮,所以好看的东西以后看不着咧,还不抓紧机会!”

    “到底是什么好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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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怂货,莫出声咧!”

    李素被王家兄弟一路架到后院厨房外,三人猫着腰悄悄靠近后门,凑上门缝,三双眼睛徒然睁大,接着三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门缝内有一具女人的,白花花的,闪亮亮夺人双目,手中握着一只葫芦瓢,正一瓢一瓢往身上浇热水,浇完便用手在身上搓,搓得嘎吱嘎吱响。

    画面,光犀意境……简直是一幅完美的唐女沐浴图,如果画面中的女主角腰身不是水牛那么粗,双臂赘肉没有软耷耷垂下来,宽阔的背部没有像高山那么巍峨,臀部也没有像一只超级大号的大磨盘……的话,这幅画面就真的完美了。

    李素忽然觉得胃中泛起了酸水,他是真的想吐了。

    “我的眼睛……啊!瞎了,瞎了!”李素顾不得三人,忍不住大喊起来,扔下王家兄弟不管,独自朝外飞奔而去。

    里面传来妇人惊惧的叫声:“谁?”

    王桩愤愤地扫了一眼李素远去的背影,又意犹未尽地使劲看了看寡/妇的完美身材,遗憾地叹口气,拉着弟弟也跟着跑远了。

    …………

    很生气,很想杀人全家,特别是姓王的全家。

    王家兄弟盘坐在泾河河畔的石头上,二人对视呵呵的淫笑,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显然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很合他们的胃口,唯一令人扼腕的是某个姓李的打断他们的偷窥。

    “哥,那婆姨屁股真大,又大又白,美滴很……”王直兴奋地比划着屁股的形状。

    王桩连连点头:“难怪官上派人来了好几次劝她再嫁,屁股那么大,好生养咧,半年就能生个娃……”

    顾不得鄙视这两个毫无生理知识的混蛋,李素蹲在河边恨恨地洗着眼睛。

    洁癖发作了,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刚刚看到了一大块白花花的板油,油腻得浑身不舒服。

    洗了一会儿,李素终于觉得心里舒服一点了,慢吞吞走过来。

    现在有件事很严重,必须马上弄清楚,唐朝人的审美观如果跟这俩货高度一致的话,李素决定干脆挥刀割了进宫服侍李世民去……

    “你们觉得那婆姨好看?”李素瞪着他们道。

    兄弟二人一齐点头,王桩鄙夷地看着他:“那么好看的婆姨,全被你毁咧,你个瓜皮。”

    “全村老少都觉得那婆姨好看?”

    兄弟二人犹豫了,互视一眼,神情颇为惋惜,仿佛看到一颗蒙尘的明珠被人弃如敝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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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全村人都觉得她好看,杨寡/妇何至于两年都嫁不出去?”王桩憾然而叹。

    李素长舒一口气。

    太好了,李世民还没来得及带坏大唐的父老乡亲……

    情不自禁朝长安城方向拱了拱手,李素充满诚意地山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将来娶妻一定要娶个苗条的,老爹若敢叫他娶体重高于一百斤的婆姨,必割鸡相胁,大家都不过了。

    至于眼前这俩货……

    “李素,你变了!”王桩瞪着他,目光充满了谴责。

    “我变什么了?”

    “以前你最喜欢杨寡/妇的,每次看见她就脸红,半年前我们偷看杨寡/妇洗澡,还是你带的路……”

    李素:“…………”

    真想仰天喷出一口老血啊。

    身体的前任主人到底是个啥品位。

    …………

    三人在河边无聊地坐了一阵,李素看着远处西沉的夕阳,余晖洒在河面上,泛起一道道金色的光晕,村落里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伴随着几声狗吠鸡叫,还有一两声老牛的长哞,微风带着寒意掠过发鬓,冷冽中透着浓浓的生机。

    李素凝视着粼粼的河面,嘴角悄然勾出了一道弧线。

    哎呀,美滴很……

    一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活下去其实也挺不错的,决定了,就这么活。

    远远的,一位布履葛巾的老汉蹒跚行来,见到李素三人,老汉加快了脚步,走到三人面前,老汉二话不说,抡起巴掌就朝王桩后脑勺狠狠一抽。

    “怂货,你弟在家浑身烫得吓人,你好意思在外面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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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天降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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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汉是村中宿老,德高望重那一类,在村里很有权威,怎么称呼李素不大清楚,但老汉的一句话却令王家兄弟变了脸色。

    “咋了么?我弟咋了么?老三还是老四?”王桩急得脸孔迅速泛了红。

    这年头医学落后,小病小痛想痊愈都得一半靠汤药一半看天意,王家兄弟不能不急。

    “老三,烧得厉害咧,身上还起了红点点,下午犯了病,俩怂货还不回去看看。”老汉怒其不争,又狠狠抽了王家兄弟两记。

    王桩和王直也不反抗,任老汉抽得过瘾了,这才使劲跺了跺脚,顾不得和李素打招呼,拔腿便跑。

    老汉目光不善地瞪着李素,李素朝他干笑,急忙行礼:“这位……爷爷,小子也跟去看看,告辞告辞。”

    “滚!仨孬货。”

    …………

    一路飞跑,李素喘着粗气来到王家,却发现王家院子外围满了人,村民们来了不少,人人面露惊惧之色,小心地对着王家院子指指点点。

    李素心头一沉。

    来了这么多人,又都露出这种表情,王家老三恐怕不是发烧感冒这么简单。

    院子外并排站了几个村里的壮汉,将王家院子和围观人群隔开,一位杵着拐杖的老者无比威严的朝围观人群不停挥着手。

    “散咧,都散咧!有啥好看?小心沾了病,想全村都死绝么?”

    围观的乡亲愈加惊恐,人群又往后退了好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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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桩和王直比李素先到家,此刻却被人死死拉住,兄弟俩不停挣扎想要冲进家里,被老者一人一颊杖打消停了。

    “进去找死吗小混帐,老老实实待在外面,给你王家留个种。”

    王桩通红的眼睛瞪着老宅带着哭腔道:“我爹娘咋了么?我弟咋了么?”

    老者犹豫半晌,又扫了一圈围观的人群,这才缓缓道:“你弟染了天花……”

    哗!

    围观的乡亲们猛地往后退了好几丈,几个胆小的婆姨马上张大嘴嚎了起来,干嚎了两声便被自家男人一记耳光抽没声了。

    老者脸色阴沉地看着王桩,不知是向兄弟二人解释还是向全村人解释,接着道:“今早你娘带你家老三到隔壁牛头村串门,下午回来时你弟就不对咧,全身发烧,脸上身上长红点,刚才牛头村传了消息过来,他们村里二十多人染了天花,你弟怕是也染上咧……”

    王桩和王直眼泪顿时夺眶而出,挣扎愈发激烈,王桩扯着嘶哑的嗓子吼道:“我爹呢?我娘呢?老四呢?爹,娘——”

    王家大屋里,传来一道颓丧的男声:“老大你们莫嚎,离家里远一点,天花要人命咧,你娘碰过老三,我碰过你娘,老三回家后又逗了老四,我们四个都可能染了病,不能出门害了乡亲,你们没事,幸好你们下午在外面玩,听赵爷爷的话,别回这个家,回不得,给我们王家留个种,今就离开村子去投奔你姑丈,以后好好过日子咧……”

    “爹,娘——”王家兄弟哭嚎着,使出浑身力气要挣脱出来冲进家,姓赵的老者大怒,一拐杖横扫过去,将兄弟二人抽得一趔趄,怒道:“把这俩怂娃绑了!”

    王桩和王直很快被捆得结结实实,哭嚎不断,赵老头转过身朝王家大屋喊道:“王家当家的,你们高义,不祸害乡亲,乡亲都记你们的大恩,以后你家的屋你家的地都传给俩兄弟,年景再不好,村里一人一把粮也把俩兄弟拉扯成人,将来他们娶婆姨生娃,村里乡亲们包咧。”

    屋里传来哽咽的声音:“谢赵叔和乡亲们恩义,我王家上下领了,家里俩小子就拜托各位乡亲照料,小子皮得很,来年闯了祸惹了事,还请乡亲们多多担待,来世做牛做马报答。”

    赵老头阴沉着脸,重重叹了口气,转过身开始下令。

    “叫个腿快的去县衙,跟官上说牛头村和太平村有了瘟灾,请官上赶紧派人来,再去长安城里请两位大夫,请人客气一点,说实话,莫要诳骗,大夫愿来就来,不愿来莫强请,还有,各家当家的都把婆姨和娃子领回去,谁都不准乱跑串门,敢乱跑拾掇不死!各家轮流安排几个人守在王家院外,谁敢接近往死里抽。”

    老头在村里威望不小,说完后乡亲们纷纷将自家婆姨和孩子连打带踹的领了回去,另外有几个人拔腿便往村外跑,分别往泾阳县衙和长安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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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桩和王直两兄弟被人抬赚兄弟二人嚎啕大哭,他们直到此刻仍不敢相信一个贫穷却温馨的家就这么突如其来的毁掉了。

    鸟兽散的人群里,李素呆立不动,静静看着尘世里最卑微的人们刚刚经历过的生离死别,叹息,怜悯,恐惧,凄然……各种各样的表情里,一家人的离别已成了定局。

    耳朵被人使劲揪了一下,接着屁股被人不轻不重踹了一脚。

    李素回过头,却见老爹李道正恶狠狠地盯着他。

    “怂瓜皮,还瓷楞着做甚?赶紧滚回家去,敢乱跑打断你的腿!”

    李素指了指被人抬走的王桩和王直:“王家兄弟他们……”

    李道正阴沉着脸,抬眼瞥了一眼,叹了口气道:“王家兄弟先住你赵爷爷家,等瘟灾过去再说,王家啊……算是毁了。”

    扭过头又看了一眼王家大屋,听着里面传来若有若无的哭泣声,李道正目光清冷中透着几许怜悯,像看着一座孤坟。

    ************************************************************

    灾难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降临了。

    不到五日,天花很快传染了泾阳县五个村子,并且有继续蔓延的趋势。

    县令急得跳脚,一边请大夫一边向朝廷奏报,泾阳县离长安城只有六十多里,瘟疫的消息四散,长安都城一百零八坊的百姓全部陷入恐慌之中,朝廷的动作很快,太医署一位太医令两位太医丞领着太医署四十多位医生,带着满车的药材出城下乡,同时金吾卫也派出了一位将军领军出城,将泾阳县各村之间隔离开来,禁止任何人进出。

    比瘟疫更可怕的是恐慌和流言,它们比疾病更令人崩溃。

    泾阳县各村乡亲害怕了,拖家带口往村外逃难,逃到哪里根本不在乎,重要的是离开魔鬼地狱般的家乡,保住一家老小的命,哪怕当流民当乞丐也认了。

    村口被金吾卫的将士们牢牢看守着,村民们想出去根本行不通,领兵的将军含着泪下令棍棒驱赶村民,县令跪在将士们身后,边哭边向乡亲们磕头赔罪,请村民各守其家,勿使瘟疫蔓延愈盛。

    痛苦的,感人的,悲伤的,无奈的,一幕幕在长安都城外上演着。灾难像阳光下的镜子,将人心照得雪亮透彻。
正文 第八章 妖孽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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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落后的大唐,对疾病和瘟疫的控制是很无力的,很多时候要靠天意,靠运气,甚至靠鬼神,每逢大灾大变,皇帝只能领着大臣们祭天罪己,“诸罪即加于朕一身,勿伤百姓子民。”

    当天花蔓延到长安都城边沿时,长安城的民心已然动荡不安了,东西两市商铺关门歇业者十居其六片坊间商户和百姓纷纷带着妻儿投奔外地亲友,坊官武侯们好言尽劝,仍无法遏制百姓们对死亡的恐惧。

    商铺歇业,工坊停工,城中贼盗劫掠之事频发,粮价徒然高升……由天花引出的一系列连锁反映越来越严重,李世民终于意识到这场瘟疫的可怕,连夜召集文武大臣于太极宫问对,三省六部官员通宵达旦,忙着处理一件又一件突发事件,整个朝廷陷入一片紊乱的繁忙中。

    …………

    李素被禁足了,不仅是他,全村都禁了足,乡亲们惶惶然守在自己的家里,每家仅剩的一点点粮食用来维生,一家人围坐在屋里恐惧又警惕地环视着熟悉的周围,仿佛在提防一个看不见的敌人的暗算,无援的绝望渐渐吞噬着原有的一切温馨与美好。

    十年前,贞观元年,东/突厥的颉利可汗领着十万如狼似虎的草原将士连克大唐雄城无数,一直打到离长安城只有六十里的泾阳县,兵锋直指大唐都城,毫无人性的东/突厥军士在泾阳烧杀抢掠,男人被屠戮,妇人被。

    在那个最艰难困苦的时候,泾阳县十里八乡的乡亲们也从未像如今这么恐惧过,关中汉子和婆姨都是血性的,面对敌人近在咫尺的屠刀,汉子们扔下锄头入了府兵,婆姨们领着老小躲进了深山,男人们为保家国,女人们为保自家汉子一脉烟火,大家都豁出了性命,咬牙撑过了那次劫难。

    关中人永远不害怕看得见的敌人,大家都是俩胳膊俩腿,一刀戮进胸膛喷出来的血也是同样的红色,然而,看不见的敌人呢?

    李素其实也很害怕,活了两辈子不见得身体比别人强,染上天花该死还得死。

    李道正每天坐在门槛上,阴沉着脸注视着自家院外那一片空旷无垠的良田,眼看快开春了,麦子下种的时节越来越近,然而该死的瘟疫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蔓延开来,耽误了春播,就算瘟疫过去了,这一年大家吃什么?

    李素躺在床榻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矛脑海里不停回响着王家爹娘绝望的哽咽,还有王桩王直被乡亲强行绑走时痛彻入骨的嘶吼,一幕幕灰暗的悲凄的画面反复涌现,温馨美好的田园生活被瘟疫全然毁殆。

    这不对,不应该是这样。

    该死的瘟疫已严重破坏了李素打算在村里平静过完一生的计划。

    意料之外的变数应该解决它,扭转它,让事态重新回到既定的轨道上来。

    上一世似乎在什么电视频道听说过天花这东西,当时纯粹以娱乐的心情随便看看,过后便全然忘记了,该死的天花用什么治来着?有个英国人怎么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似乎……用母牛?母牛的什么?好像是某个很羞羞的地方,然后呢?

    零乱如麻的记忆被分拆成一个又一个不连贯的碎片,李素拧着眉竭尽全力的回忆,拼凑,想得头都痛了,仍不得其果。

    院外一阵喧天的锣鼓声打断了李素的回忆,李素睁开眼,从床榻上坐起身,心情有些愠怒。

    正想到关键时,谁在外面吵?这种时候还有心情敲锣打鼓,作大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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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道正匆匆冲进屋内,语气兴奋地催促:“怂娃快起来,村里来和尚咧,快跟我去拜菩萨,拜了菩萨,瘟神就不敢祸害咱咧……”

    李素瞪大了眼睛,很无语。

    我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都办不了天花,和尚念几句经就能解决?民智啊,民智啊!

    李素哼了含正待拒绝老爹的盛情,抬眼一看,老爹眼中杀机翻涌,藤条在老爹庄严的宝相外如降魔法器般若隐若现……

    李素忽然悟了,他觉得去拜拜菩萨也挺不错的,至少比挨藤条的滋味好。

    ***********************************************************

    每逢时乱出妖孽,这话果然一点也不错,和尚也是妖孽,趁火打劫的妖孽。

    三个光头盘坐在土坪中间,垂头敲着木鱼,嘴里喃喃不知念着哪一篇经文,严肃的神情透着几许悲悯,为生灵向西天菩萨祷念求情。

    和尚背后跪了一大片,这几日吓得在家里一步不敢动弹的男女老少全出来了,李素甚至看见了王桩王直两兄弟,两眼又红又肿,神情木然地跪在乡亲们前方。

    李素心头一酸,尽管只和他们接触了一个下午,但他还是将王家兄弟当成了朋友。

    莫名来到这个年代,李素太孤单,太需要朋友了。

    “爹,王家咋样了?”李素悄悄地问旁边的李道正。

    屁股被踹了一脚,李道正压低了声音怒道:“拜菩萨要心诚!胡咧咧个啥!”

    沉默了一会儿,李道正忽然沉沉叹道:“老三死咧,老四听说也开始发烧了,他爹娘倒是没事……”

    李素的心情愈发沉重,直起身看着前面木然拜佛的王家兄弟,背影是那么的萧瑟颓丧,连李素都能清晰的感觉到那种痛入骨髓的丧亲之殇。

    拜佛的人群跟随着和尚的动作,和尚叩首时大家跟着叩首,和尚念经时大家老老实实跪着不动,其间还夹杂着婆姨们压抑的抽噎声。

    不知跪了多久,和尚们终于站起身,长宣了一声佛号,然后闭目不动。

    村中宿老赵爷爷立马双手捧上一个托盘,上面盖着红绸,和尚面无表情揭开红绸,十来贯铜钱静静躺在托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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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老少都凑过了,只剩这么一点咧,愿奉给师父们做香火……”

    “阿弥陀佛,施主错了,出家人贪嗔皆消,要钱财何用?钱财是敬奉给菩萨的,是为积今生功德,是为消前世孽业。”一个泛着油光的微胖和尚义正严辞地纠正道。

    赵老头连连点头陪笑:“是是,老汉错咧,是给菩萨的,给菩萨的……”

    “不是‘给’,是‘敬奉’!”和尚很认真的再次纠正,典型的轻微强迫症患者。

    “是是是。”

    胖和尚朝旁边一斜眼,另一名矮和尚立时将托盘接了过来。

    钱财落袋,现在到了**的时候了。

    胖和尚垂头默诵了几句经文,然后指着前面神台上堆满了香灰的香炉道:“贫僧师兄弟三人不畏瘟灾,不辞劳苦,更耗尽毕生功法为太平村民祈福请寿,这炉香灰已被我师兄弟功法加持,赵施主可分予村民乡亲们,和水拌匀服下,天花之祸,五日可消。”

    赵老头大喜,连连道谢,身后村民们哭着向和尚们磕头,一幅僧俗鱼水一家亲的温馨画面。

    满坪村民磕头道谢之时,李素趁老爹不注意,悄悄退出了跪拜的人群,闪身躲到一个草垛后面,听着三个和尚妖言惑众,李素重重发出一声怒哼。

    “骸”

    很奇怪,草垛丛里居然有回音……

    前世北京天坛皇穹宇的围墙是著名的回音壁,难道关中汉子堆草垛无意中也造出了回音壁?

    “骸”李素又哼了一声,纯实验性质。

    “骸”

    神同步……

    难道菩萨显灵了?见有凡人不爽他,于是特意下凡来报复他,其报复的方式就是反哼回去?

    哪位菩萨这么无聊……

    李素顺着声音寻去,绕过两堆草垛后,终于看见了这位无聊的菩萨——也许不是菩萨,至少菩萨不会束发盘髻,不会戴一顶扁平的混元帽,更不会穿一身青蓝色的道袍……
正文 第九章 试治天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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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然是位道士……

    李素瞬间明白了,道士哼的不是他,而是和尚,佛与道永远是宿敌,大家干的都势惑人心骗香火钱的技术工种,工种相同自然是竞争关系,世上的傻子就那么多,你骗了一个,就意味着我的锅里少一个,焉能不为宿敌?

    眼前这位道士扮相还是很不错的,慈眉善目,满头银发,虽满脸皱纹却仍红光满面,显然保养得很好,此刻道士怒容满面,眼睛瞪着坪里那三位正在给村民消灾灌香灰水的和尚,显然他的怒气并非冲李素而来。

    李素楞了一下,他不太明白道士发怒的原因,是因为和尚愚弄村民,还是……和尚抢了他的生意?

    对宗教,李素向来敬而远之,这类人招惹不起,佛与道都一样。

    于是李素远远地朝老道士行了一礼,算是打过招呼,接着又潜回坪里。

    和尚的消灾工作已进行到尾声,不少村民领到了一小撮香灰,毕恭毕敬如同捧着祖宗牌位似的将它捧回家去,脸上纷纷洋溢着喜悦的笑容,似乎消弭天花之祸只在弹指之间。

    李素无法指责他们的愚昧,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自己和他们一样从小生活在这个封闭的小村里,没读过书没受过教育,老一辈人整天说一些神神怪怪的传说或经历,拜菩萨时自己怕是表现得比他们更虔诚,领到香灰后比他们喝得更干净。

    人群三三两两散去,王桩和王直俩兄弟仍木然地站在坪中,眼中露出少年郎不该有的迷茫和悲伤。

    李素上前拍了拍他们的肩膀,王家兄弟看着他,眼圈又红了。

    “老三去了,你们节哀,不管怎么说,日子总还要过下去。”

    王家兄弟沉默点头。

    “现在有空没?你们跟我走一趟。”李素接着道。

    “去哪儿?”

    李素没回话,朝俩兄弟打了个手势,俩兄弟默默跟上。

    三人绕过坪边的草垛,李素径自在前面赚边走边道:“你们相信我吗?”

    “信。”王家兄弟异口同声,大家是发小,信任是完全无保留的。

    李素斟酌了一下,语速放得很慢,说出的每个字似乎都像承诺一般很用力。

    “可能……我是说‘可能’,我有办法对付天花,别信和尚,给你们的香灰除了拉肚子,基本管不了别的事。”

    王家兄弟还没表态,草垛旁又传来一道惊疑的声音。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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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朝旁边瞥了一眼,又是那个老道士,显然他刚才听到了自己的话,一双慈目充满惊讶和怀疑的盯着李素。

    李素没理他,带着俩兄弟继续往前走。

    “李素,你说真的?真的能治天花?”王桩忽然从后面死死拽住了李素的胳膊,拽得很用力,李素的胳膊顿时感到一阵钻心的痛,抬眼愠怒地瞪着王桩,却见两兄弟脸颊不知何时布满了泪水。

    李素叹道:“我说的是‘可能’,这事我不能承诺,但应该值得试一试。”

    老道士三两步奔到李素跟前,道:“小娃娃,你莫诳人,真能治天花?”

    李素有点不耐烦了,这些人都什么毛病,耳朵自动过滤他们不想听到的关键词,这样下去大家怎么沟通?

    斜着眼瞥了一下老道士,李素朝他行了个纯粹的晚辈礼,然后领着王家兄弟继续赚至于老道士的问题,李素选择了无视。

    对陌生人,李素有着非同一般的戒备心。

    老道士心胸很豁达,见李素冷淡以对,也不生气,微微一笑,捋了捋颌下飘逸的白须,不急不徐地跟在李素三人后面。

    李素有点烦了,又发作不得。

    这年头对“尊老”俩字还是很看重的,敢对老年人不尊敬,周围的人将会自动把他划入“败类”那一类,而且很难翻身。

    …………

    “李素,我家老三死咧,老四也快不行咧,你真能治天花吗?真能治吗?真能治吗?”王桩一路上不停的问,语气很急促,而且带着哭腔,翻来覆去的只问这一句,仿佛中了一种名叫“复读机”的天下奇毒。

    老道士一直跟在李素后面三丈远,不慌不乱如闲庭信步,看来他对李素的好奇心不小。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也不知道老道士怎么活到这把年纪的……

    一行人往村东头走了一柱香时辰,李素忽然停下,道:“你知道哪家有牛吗?母牛。”

    王家兄弟楞住了,沉默许久,王桩脸色有点难看:“兄弟莫闹,这都什么时候了……再说牛那么大,私下宰了官上要问罪咧,过些日子瘟灾过了,我们给你偷条狗宰了吃……”

    李素气得踹了他一脚:“这种时候我跟你说吃牛肉的事吗?母牛!我要一头正在患天花的母牛!找不出这头牛,天花没法治!”

    王桩挨了一脚立马变聪明了,脱口道:“胡家!胡家有头牛病咧,不晓得是不是患了天花……”

    “赚去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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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家大门紧闭,门口两尊石狮子也跟得了天花似的愈发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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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天没人开,里面传来胡管家不满的嚷嚷声:“都甚时候咧,还在外面跑,胡家不迎客,莫把天花传进来,滚滚滚!”

    很不友好,但可以理解,灾难来临时每个人都是脆弱的。

    同时李素也希望胡家能理解他,因为他还是打算进胡家的门,哪怕进门的手段不怎么光明正大。

    正门不能进,只好走侧门,侧门更方便,大户人家的牛圈一般都是设在后院的。

    众人绕到胡家的侧门,门上一把如意铁锁,冷冷地扣在门环上。

    李素为难了,下意识瞧了瞧一直跟着他们的老道士。

    “这位……道士爷爷,会撬锁吗?”李素行礼,陪笑。

    老道士呆了呆,然后。

    “会穿墙术吗?”

    老道士连头都懒得摇了,老脸微微发红,不知是羞愧还是酝酿怒火。

    “会画破门符吗?”

    老道士:“…………”

    “会飞吗?”

    “…………”

    李素的脸色有点不好看了,活到这把年纪,老道士难道没有反省过自我价值何在?夜深人静之时不觉得空虚,觉得冷吗?

    李素斜睨了老道士一眼,再没说一句话,路边折了一根草茎,塞进锁眼里,开始撬锁。

    老道士气得浑身直颤,虽然李素这竖子什么都没说,但最后看他的眼神分明像在看一个废物,而且是老废物。

    “怂瓜,给老道爬开!”老道士抢身而上,一把推开李素,然后抬腿朝着胡家侧门狠狠一踹……

    轰!

    侧门被踹开,奄奄一息地横在一边。

    的声响惊动了胡家人,胡管家气急败坏闻声而至。

    “谁?谁破我家的门,想吃官司么?”

    老道士狠狠甩了一下袍袖,挺起胸道:“贫道,孙思邈!”
正文 第十章 试治天花(下)
    “贫道,孙思邈!”

    话音刚落,后院里顿时一片膝盖中箭的声音,扑通扑通几下,胡家的管家和仆役跪了一地,连王家兄弟也跪下了。

    “孙老神仙!真是孙老神仙!”胡管家呆滞到惊喜,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孙思邈,目光很,程度无异于赤手活擒了一只野生原生态奥特曼……

    李素没跪,不过他也惊呆了。

    药王孙思邈?没想到在贞观年间遇到的第一位名人竟然是他!

    很显然,这位绝非骗财的老神棍,更不是一无是处的老废物,这是一位名不虚传的老神仙,传说活到了一百零二岁的人瑞,更令人敬仰的是他的为人和医德,以及高超的医术和淡泊名利的胸怀。

    李素呆呆地看着孙思邈,这一刻他也有跪下的冲动,跪下求老神仙保佑他……发财?

    院子里跪满一地,孙思邈神情不善,朝李素重重哼了一声,显然对李素这竖子很不满,然后板着脸,朝院里跪拜的众人道:“跪什么跪,都起来,起来!见人就跪,哪里学来的毛病。”

    指了指敬畏到极点的胡管家,孙思邈道:“你家有病牛?”

    胡管家愈发高山仰止:“老神仙普度众生,连畜生也度上了,实在师德无量……”

    “闭嘴,贫道只医人,不懂医兽,这个怂娃说他会,你问他去。”

    “啊?”胡管家目光很快转移到李素身上,明显由崇敬变为怀疑:“李家小子,你又想做甚?”

    李素瞥了孙思邈一眼,苦笑道:“今日与王家兄弟说起天花之事,顺嘴胡说了几句,没想到这位道士爷爷听到了,于是……”

    孙思邈很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人命关天的时候了,还扯这些废话做甚?赶紧把你家病牛牵出来,快点!”

    胡管家直着眼在孙思邈和李素身上游移许久,终于决定顺从老神仙的话,转过身牵牛去了。

    李素横移了几步,走到孙思邈身爆朝他施了一礼,陪笑道:“小子有眼不识泰山,刚才得罪了老神仙,还请老神仙莫与小子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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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思邈哼了汉“罢了,贫道与你这小娃子计较做甚?只要你真对天花有办法,贫道便代天下苍生给你磕头又如何?”

    “不敢不敢,老神仙折煞小子了……话说,老神仙您只顺耳听到小子胡说几句便如此相信小子?”

    孙思邈气笑了:“你一嘴上无毛的怂娃,何德何能让贫道信你?实在是贫道对这天花束手无铂病急乱投医了,你说有办法贫道便姑且跟来瞧瞧,跟了你一路你以为贫道很闲?”

    李素咧嘴干笑两声,这时胡管家已牵着一头牛慢悠悠的过来了。

    牛的精神看起来不大好,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嘴里不停咀嚼着什么,一双大眼扫了扫众人,又毫无兴趣地垂下头。

    李素蹲下身,看了看牛的腹部,嗯,果然是母牛,而且乳/头处长了几块疮艾都已经发了脓,黄黄的,有点恶心,确实是一头患了天花的母牛。

    孙思邈也在李素身边蹲下,斜眼瞥着李素:“小娃娃,你说说,怎样用母牛治天花?”

    李素苦笑道:“老神仙,小子从始至终没说过一定能治,只是试一试而已,瘟疫已如此严重,岂小子一人之力能为?”

    孙思邈点点头:“倒也是实话,虽是少年郎,也不算狂妄,且说说,你打算如何试?”

    李素指着母牛的乳/头周围那几块发了脓的疮艾道:“这头牛也患了天花,但是牛的抗体和免疫力比咱们人类要强很多,虽然天花都是同样的,但牛经过自身的抵抗和免疫之后,已能产生一定的免疫能力,所以天花对人来说是至死之疾,但对牛来说,却鲜见死亡……”

    孙思邈一脸茫然,茫然中甚至带着几分……羞愧?

    好多听不懂的新词儿,但是……好厉害的样子。

    孙思邈对学问,特别是对医学上的学问很较真,闻言抬头看着胡管家,问道:“这头牛病了多久?症状如何?”

    胡管家一直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李素,他可以说是看着李素长大,然而此刻李素这种高深渊博的模样,却从未见过,这小子的性情……似乎比以往大不一样。

    见老神仙垂问,胡管家急忙恭敬地道:“病了十来天咧,没啥别的,就是没精神,吃得也少,十里八乡很难找到兽医,主家打算再过十来天便报备官上把它宰咧。”

    孙思邈点点头,没再理胡管家,继续观察那头病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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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指着母牛的乳/头处接着道:“咱们人身上若是哪里溃烂了,便有发脓的现象,待到脓疮拔除,溃烂的那块地方也会慢慢痊愈,其实畜生也一样,老神仙请看,这头牛的乳/头处正在发脓,正是体内免疫系统抵抗病毒的结果,经过牛身体内的抵抗后,发出的脓汁里面带有天花病毒,但又跟天花病毒不一样,因为脓汁里面还有抵抗天花病毒的抗体,小子要的,就是这脓汁,它很重要,把它涂在人的伤口上,不但可以预防天花,而且还可以治……治……”

    李素说着说着,语速越来越慢,脸色却不由自主地苍白起来。

    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前世对天花了解得太少,因为那时天花已基本绝迹,现代人没有谁刻意记得这种已绝迹的病,只听说种牛痘有效,但究竟是能治还是只能预防,李素真的不清楚,直到此刻看到病牛,前世那些零碎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渐渐拼凑出一个连贯的整体,这时他才惊觉,种牛痘只能针对还未染上天花的健康人群,却救不了已出现天花症状的病人。

    苍白的脸上,一颗颗冷汗缓缓滑落,李素只觉得自己辜负了王家兄弟,辜负了王家老四。

    所有人的目光仍投注在李素身上,孙思邈拍了拍他的肩,不满地道:“继续说呀,发什么楞!”

    一旁站着的王桩王直急得直跺脚,众人包括胡管家都情不自禁催促起来。

    良久,李素站起身,眼圈微微发红,转头看着王家兄弟,忽然朝二人鞠了一躬。

    “对不起,我只能保证让未染上天花的人此生不会再染,但已经染上天花的,我没有办法,对不起,我只能救你爹娘,救不了老四。”

    王家兄弟懵了,眼泪如泉般涌出,王直年纪小些,索性咧开大嘴嚎啕哭了起来。

    王桩是老大,此刻虽心痛,却也决绝,用袖子使劲擦了一把眼泪,重重地道:“老四命不好,我们认了,这种时候能救一个是一个,求你想办法救救我爹娘,我爹娘还没有染上天花,他们还有救,只要爹娘活着,这个家毁不了。”

    一旁的孙思邈神情却激动起来,多年行医济世,对生死早已淡漠,他关注的是另一个重点。

    “小娃娃,你莫诳贫道,未染上天花的果真有办法让他们一生不染?是真的吗?”

    李素心乱如麻,敷衍般点点头。

    孙思邈点头:“死生之大事,任何治法皆须病理辨证,检验之后才能对症下药,我等且为天下苍生一试,若是有效……”

    孙思邈顿了顿,看着李素道:“若是有效,小娃娃,你可受天下苍生一拜!”
正文 第十一章 活体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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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天下苍生一拜”,这是个很吓人的话题,抛却知识产权之类的不提,李素所做的只不过是将牛身上的脓涂到人身上而已,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都能受天下苍生一拜,可见唐朝的人才多么的匮乏。

    孙思邈是个很谨慎的人,临床实验是必须有的,李素对这种严谨的科学态度表示赞赏,至于谁有胆子当实验品……反正李素没这胆子,尽管理论是他提出来的,但,牛身上的脓汁多脏多恶心啊,李素决定不动声色,看有没有傻子跳出来当活体实验品。

    “我先来!”王家兄弟异口同声,王桩动作飞快冲进胡家后院厨房拎了把菜刀,挽起袖子扬起刀,那决绝的眼神和凌厉的刀势,似乎有把自己胳膊剁下来的架势,王直神情遗憾且艳羡,为自己慢哥哥一步而扼腕叹息。

    “住手!你想自残啊瓜皮,只要往手臂上轻轻划一下,出血就行,用那么大的劲做甚?”李素赶紧阻止了他,顺便朝王桩的屁股上狠踹了一脚。

    孙思邈没吱声,目光仍带着些许怀疑的瞥着李素。

    很显然,老神仙没打算当活体实验品,毕竟大家不算太熟,孙思邈也没伟大到把自己的老命交代在陌生人的几句话里,一个活到快八十岁的老人家,别的本事或许稀松,但保命的本事一定很精湛,否则也活不到这把年纪。

    王桩迟疑了片刻,似乎对不能剁下胳膊有些不满,担心做事不用力会降低成功率,犹豫之后还是决定听李素的话,暂时放过自己的胳膊一马。

    一刀划过,粗糙黝黑的胳膊顿时冒出了殷红的血液,这一刀还是划得有点重,鲜血如泉水般汩汩直流,王桩满不在乎地龇牙,非常英勇地挺起胸,显示自己是条好汉。

    李素看得直皱眉,那把菜刀洗都没洗就往自己身上划,真脏……过几日王桩费尽辛苦战胜了天花,结果莫名其妙死于破伤风,墓志铭上该如何写才能为这个冤死的少年留点面子不至于贻笑千古?

    胡管家和一众下人将母牛死死摁住,不让它挣扎,李素呆立院中不动,朝王直挑挑了眉,示意他去挤脓汁,反正这种事李素不愿意干。

    十五岁正是知**而慕少艾的年华,偷看寡/妇洗澡倒也罢了,再去蹲别人家的牛棚,对一头无辜而纯洁的母牛动手动脚,在它的乳/头上挤来挤去做各种猥琐的动作……这话传出去不知会恶心李素多少年。

    王直无所谓,很快取了一点脓汁出来,按李素的吩咐,将脓汁小心而缓慢的涂抹在王桩胳膊的伤口上。

    孙思邈一直静静的看着,花白的眉毛皱得紧紧的,不知在思索什么。

    等到王直做完这一切,孙思邈沉声道:“小娃娃,这就完咧?”

    “完了,接下来等临床反应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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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反应?嗯,倒也贴切,会有啥反应?”

    “四五日内,会有发烧,头晕,身上长红点等反应,跟天花的症状一样,但程度很轻,而且绝不致命,四五日后症状全消,那时王桩身上便有了天花抗体,这一辈子也不会染上天花了……”

    孙思邈的目光露出几分兴奋:“果真如此?小娃娃,人命关天的大事,你不可胡说。”

    李素无奈地看着他:“老神仙,这是积功德的事,小子敢开玩笑吗?”

    孙思邈仔细观察了一下王桩的伤口,点点头:“四五日后若是这小娃娃平安无事,这事算是成功一大半了……”

    “小子对结果很有信心,现在难的是牛痘的接种问题,要搜集十里八乡所有患了天花的母牛,以及劝说乡亲们接种牛痘,这些事小子可做不来,只能仰仗老神仙了。”

    孙思邈仔细观察着伤口,漫不经心挥了挥手:“这些都是小事,太医署的太医令刘神威是贫道的徒弟,贫道让他上奏朝廷,请陛下下旨调用长安城附近的病牛,此事动用官府的力量后,行之并不难。”

    很好,李素放心了。

    他不介意解救劳苦大众,前提是别让自己太劳。

    做完了这一切,李素在胡家后院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连指甲缝都不放过,胡管家默默在身后注视着他,脸颊直抽抽,不知在心疼胡家的水还是嫌弃这怂娃的洁癖。

    所有人都盯着李素,事情虽然做完了,但大家心里仍不踏实,毕竟一个黄口小儿说的话,可信度实在低得不可想象。

    李素没管别人什么想法,仍低着头仔细的洗手,洗得差不多了,举起自己的双手朝着阳光……开始鉴赏。

    白净,嫩滑,修长,如白璧般无暇……这注定是一双要发财的手啊。

    李素静静看着自己的手,痴了。所有人都在背后静静看着李素自恋,也痴了。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在自恋中清醒,目光仍未离开自己的手,嘴里却道:“王直,回去后把你家的窗门都打开,让家里空气流通,被褥枕头什么的都拆下来洗洗换换,别乱给老四用药,天花致命,但不是绝症,仍有一定的存活率,碰碰运气说不定你家老四还有救,只不过以后脸上可能会有很多麻子,更坏一点说不定会失明,痴呆,瘫痪等等,总之,尽人事听天命吧,活着比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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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说完将王直扯过来,掀起他的衣衫内面擦手,然后朝孙思邈等众人行了一礼,转身便走……

    孙思邈捋了捋白须,又看看李素,急走几步和李素并排而行。

    “小娃子,贫道还未曾问你大名。”

    李素急忙行礼:“小子姓李,名素,太平村的村民。”

    “李素……贫道记住你了,小娃子,跟贫道仔细说说,啥叫‘抗体’?啥叫‘免疫力’?”

    “…………”

    **********************************************************

    王桩被孙老神仙暂时隔离了,孙思邈放话出来,这几日要与王桩同吃同睡,日夜观察他的症状,若是真如李素所言,此法确能预防天花,老神仙将向朝廷全力举荐推行。

    王桩答应了,李素觉得他乐观得过早了点,换了李素肯定不敢答应,跟一位医学痴迷者同吃同睡,更何况自己还是活体实验品,就不怕老神仙研究得太过投入,一时兴起半夜把他解剖了?

    事态按李素计划的那样缓缓推行,李素感觉到这场祸及关中的瘟疫正在被自己慢慢扭转,一切都在缓慢地回到最初的轨道上。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超出了李素的意料。

    王桩被孙思邈隔离,王直却偷偷回了家,二话不说朝爹娘的胳膊上划了一刀,爹娘大惊,待到王直将在胡家偷偷截留下来的牛痘给爹娘种上后,爹娘二话不说又把王直抽得奄奄一息,等待孙老神仙抢救……

    …………

    第二天开始,王桩果然开始发烧,身上长出了红点,五日后,王桩体温恢复正常,身上的红点也渐渐消去。

    孙思邈又惊又喜,急忙开始第二阶段临床实验,征得王桩同意后,将他和几位天花病人居于一室,每日同吃同喝同睡。

    十日后,孙思邈向胡家借了一辆马车,又向胡家借用了一名家仆,带着他的亲笔信匆匆向泾阳县衙驶去。
正文 第十二章 上达天听
    李素从来不是悲天悯人的高尚宅和所有的普通人一样,有善良的一面,也有卑鄙的一面,心中从来不怀大慈悲,更没胆子做大奸大恶之事,有好处就上,见势不妙便溜,做了一件小坏事后总会给行乞的乞丐赏几块钱,然后一厢情愿认为善恶抵消不增不减,老天爷已原谅自己了,从来也不管老天爷是什么感受。

    在前世,他普通得就像一粒尘埃。

    解决天花对他来说跟慈悲没有太大关系,“慈悲”二字是给和尚准备的,李素做不到那么超然。或许心里对乡亲们隐隐也有那么一丝悲悯,主要却是为了王家兄弟和自己,这个年代对他来说太陌生了,王家兄弟已是他仅有的朋友,他不想失去朋友,如此而已。

    李素只是李素,李素不是白求恩。

    …………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一位穿着明黄便袍,头未着冠的中年男子正坐在空旷的大殿方榻上,花白的头发挽成一个很精致的发髻,再用一根碧玉簪固定住,腰间系着一根九龙玉带,玉带由许多大小规格相同的白玉镶嵌成九条龙纹,脚底踩着一双明黄色的软底靴,其人身高约八超体态魁梧,肩宽腰圆,面色略黑,双目生威,额头和眼角堆挤出几条皱纹,厚薄适中的嘴唇紧紧抿着,他静静地坐在空无一人的大殿内,面无表情地看着矮几上一堆零乱的奏疏。

    此人正是历经百战终成帝业,并一手开创出贞观之治的千古一帝,李世民。

    大唐皇帝李世民五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此时夜深,往常时候李世民早已安寝,然而这几日关中地区噩耗频频,令他彻夜难寐。

    看似不起眼的小小瘟椰谁都不曾料想竟蔓延得如此之快,快到朝廷甚至来不及做准备,它已席卷了长安城外十几个村庄,今日尚书左仆射房乔上奏,称天花蔓延之势愈烈,长安城外泾阳县已有八百余人因天花而亡,更坏的消息是,天花已渗透进了长安城内,今日城内长乐坊坊官上报,坊内有三户百姓人家莫名发烧,经诊断后已确定染上了天花。

    此消息迅速在长安城中扩散,城内官员百姓人心惶惶,动荡不安,繁华似锦的都城长安如今家家闭户,商铺歇业,街上空寂无人,出城逃瘟避难者数不胜数。

    李世民现在心乱如麻。

    瘟疫不仅仅是瘟椰当它严重到脱离君臣掌控时,它便是大唐皇权不共戴天的敌人,它带来的不仅仅是百姓的死亡,也给这清平盛世带来毁灭性的连锁反应,百姓连家门都不敢出了,何人做工?何人种地?何人经商?当百姓们失去了安逸平稳的生活,谁还会颂扬皇帝的恩德?

    更令李世民火冒三丈的是,街头坊间已有了一些恶意的声音,说是天子不修德故而惹怒上天,引来天罚,加罪于无辜百姓。

    坊间长舌之人的流言没敢说透,但全大唐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唐武德九年六月,李世民发起玄武门兵变,弑杀手足兄弟,逼迫父亲李渊退位让贤,以幼弑长,以子篡父,江山得来本就名不正言不顺,说来也是命背,李世民登基后,大唐几乎年年天灾不断,民间恶意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李世民以圣明仁德天子自居,对那些恶意的流言只能暗怒在心,也不敢动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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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的天花瘟疫亦是如此,当瘟疫蔓延愈烈之时,坊间果然又老调重弹,天子得位不正,亏欠德行,却连累大唐亿万无辜百姓受苦云云……

    甘露殿内,李世民心不在焉地翻阅着奏疏,心情却无比纷乱烦躁。

    天花!天花!

    造反可以镇压,洪灾可以修堤,大旱可以挖井,然而,怎么偏偏是这该死的天花!全天下的大夫医者皆束手无铂朕能如何?

    刀剑和皇威已失去作用,李世民忽然觉得一股深深的无力感袭上心头。

    急促的脚步声在深夜的殿外长廊上回荡,李世民心头愈发沉重,仿佛压了一块重石般喘不过气来。

    深夜里,如此急促的脚步,往往意味着又一桩祸事发生。

    这几日心中承受了的压力,李世民只觉得自己快崩溃了,听到脚步声,心中的怒火徒然直冲脑门。

    殿门外,一道战战兢兢的身影跪下,却是一名宦官。

    “启奏陛下,尚书省急奏……”

    李世民爆发了,狠狠拍了一下身前的矮几,大怒道:“又是哪里出了祸事?每日不是瘟疫就是急奏,朕的大唐难道天人共谴,竟无一可取乎?”

    “滚!给朕滚远!今日朕一个字都不想听了!”

    宦官吓得身如筛糠般抖了起来,额头汗珠滚滚而落,心念电转,壮起胆子道:“陛……陛下,这份急奏不,不是坏消息,是好事呀……”

    “好事朕也不想……慢着,好事?什么好事?”李世民回过神了,眼中缓缓升起一缕希望的光芒。

    “陛下,尚书省接到泾阳县令急报,言称孙思邈孙老神仙已在太平村找到了一位能克制天花之人……”

    “什么?”李世民呆立片刻,随即面露狂喜,当下顾不得君王仪态,三两步跑到宦官面前,面目狰狞地瞪着宦官:“再说一次!孙思邈找到克制天花的法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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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陛下,不是孙老神仙发现的,而是泾阳县治下太平村的一位村民发现的,孙老神仙亲自验证过,此法对天花有效,可使未染上天花者一生不染此瘟病……”

    李世民喜悦的神情渐渐古怪起来:“孙老神仙都未能找到克制之法,却被太平村的一个村民找到了?”

    “正是,此村民姓李,名素,泾阳县令奏报上说,孙老神仙对此子多有褒扬之辞……”

    李世民浑不在意地挥挥手,多日阴霾的心情此刻终于放晴,至于李素是什么人,对一位掌控千万子民的皇帝来说,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都城长安的动荡人心终于可以安定了,朝堂和民间种种不利的传言可以平息了,而他的皇位也重新稳固了。

    一个籍籍无名的村民,解决了李唐帝国一次大危机,挽救了关中万千子民,是大功德,也是大喜。

    “国之大喜,焉能不论功而赏?下旨,召三省六部官员立刻入宫朝会,孙思邈心忧社稷,以老迈之身亲赴疫区,解万民于倒悬,虽无功却有劳,老神仙曾经三辞为官,朕不勉强,赐万金,帛百匹,泾阳县太平村村民李……李……”

    宦官小心翼翼地提醒:“李素。”

    “李素为我大唐立此大功,此功非爵而不能赏也,钦封泾阳县子……”李世民神情兴奋,滔滔不绝,语速快如连珠炮。

    宦官面颊抽搐几下,见李世民兴奋得不能自已,宦官欲言又止,躬身应是。

    李世民心细如发,发现宦官神情不对,顿时停下来,皱眉看着他:“你有话说?”

    “奴婢不敢,奴婢无话。”

    “赐尔无罪,快说。”

    宦官冷汗潸潸,犹豫片刻,终于道:“启奏陛下,那太平村的李素,今年才十五岁……”

    李世民睁大了眼睛,吃惊地道:“十五岁?这……竟有这等本事?”

    随即李世民很快明白了宦官的意思,叹了口气,神情不知是遗憾还是喜悦,他终于从失控的狂喜中恢复了冷静,苦笑道:“英雄出少年啊,朕老了……十五岁,尚未行冠礼,封爵殊为不妥,怕是朝中非议颇多,少年成名,木秀于林,封爵是害了他,改一下旨意吧,特擢李素为太医署医正,专授克治天花之法,另赐万金,良田二十亩。”
正文 第十三章 药王问道
    孙思邈留在了太平村。

    对孙老神仙的决定,李素表示很……嫌弃?

    他越来越觉得这位仙风道骨的老道长很烦人,好像路边捡到了金子似的,一个劲的围着这块金子转悠,而且态度很霸道,规定他提问题时金子必须回答他,否则便是不尊老,不礼貌。

    勿用置疑,李素就是那坨被他捡到的金子,实在是时乖命蹇,点背不能怪社会……

    由此可见,和尚和道士果然惹不起,李素就是一个典型的惹到他们的下场。

    阳光很舒服,唐朝的空气比前世不知好了多少倍,李素和孙思邈慢慢走在乡间的田埂上,清新自然的空气里,飘散着一丝淡淡的人间烟火气。

    这么好的天气,实在应该坐在院子里,泡上一壶茶,捧着一本书,舒舒服服地享受冬日里难得一见的和煦阳光,而不是跟一个快飞升的老头扯一些无聊至极的闲话。

    然而,孙思邈似乎很认真,未将二人之间的话题当成闲聊,李素每回答一句,孙思邈总要沉默片刻,嘴唇喃喃蠕动,好像将他的每句话背下来似的。

    “‘细胞’此物……贫道闻所未闻,呵呵,小娃娃,莫非你故意捏造出来诳骗贫道的?”孙思邈捋着飘逸的白须,笑得仙气缭绕。

    “小子确实在胡说八道,老神仙莫往心里去,村西头还有两户人家要种牛痘,老神仙,他们需要你……”李素的目光充满了哀求,哀求老神仙放过他,干什么都好。

    类似把他支远赶走的明示暗示,李素大概说了七八次,每次都被老神仙轻松推回来,很神奇,唐朝可能已经有了太极拳。

    果然,孙思邈漫不经心地挥挥手:“无妨无妨,太医署在太平村派驻了四位大夫,种牛痘这么简单的事,用不着贫道亲自出手……”

    伸出仙腿,老神仙不轻不重踹了李素一脚:“问你怎么不答话?小小年纪没个礼数,不是敷衍以对便是揣着把贫道赶跑的心思,肚里装着济世苍生的好货就赶紧全拿出来,今生修好功德,下世投个好胎,藏着掖着怎么对得起你的学问?”

    见老神仙脸色有些不善,李素叹了口气,瓮声瓮气道:“‘细胞’是个很微观的东西,‘微观’懂吗?刺破手指,挤一滴血出来,肉眼是瞧不出究竟的,但若用显微镜放大百倍千倍……‘显微镜’您也不懂吧?老神仙,我们真的有代沟……总之,人体是个很玄妙的机体,哪怕是一滴血,里面都含有各种元素,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等等,人的身体有了什么病变,只从一滴血里便能发现许多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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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思邈眉头紧蹙,陷入了沉思,良久,缓缓点头:“小娃娃,你说得太玄,从未见过的东西,贫道不敢下定论,不过你说的道理贫道倒是略有所悟,佛家曾言‘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其道理应该类似于你说的‘微观’,是我们肉眼所见不到的另一个玄妙境地,小娃娃,贫道说得对否?”

    李素忍不住赞叹,多么清醒的老头啊,八十岁了,还能把“微观”理解得如此透彻,这个年纪的人不是应该目光呆滞坐在天井边晒太阳,边晒边流口水傻笑吗?

    “老神仙大彻大悟,飞升仙界指日可待……”李素一记马屁送上,说完顿觉失言,这话……仔细品位一番,貌似不是什么好话。

    谁知孙思邈却颇为受用,道士就吃这一套,闻言轻快地捋着长须,目光望向天空,满是皱纹的嘴酱出一抹期待的微笑:“贫道应该会有那么一天的,贫道想,日子大概不远了……”

    李素暗暗撇嘴,按史实算的话,老神仙离飞升仙界还远着呢,传说他活了一百零二岁,也就是说,他起码还能活二十多年。

    李素严重怀疑历史上的孙思邈不是自然死亡,而是天上的真神仙见此人长寿得太离谱,于是派托塔李天王把他当妖孽收了,老头儿飞升后其实是住在塔里面的……

    …………

    “这场瘟灾死了八百多人,造孽啊……”孙思邈神情沉重,郁郁叹息,随即抬起头盯着李素,很认真地道:“多亏有了你,才能把瘟灾控制在泾阳县内,太医署已在关中全力推行你的接种牛痘法,想必从此以后,我大唐子民永不再受天花荼毒,小娃娃,你积了大德了。”

    “小子顺手为之,不敢贪天之功。”李素表现得很谦虚,心里却在飞快的盘算自己损失的利益。

    是的,利益,救命时没想那么多,救完了人命,大家都活下来了,李素便忍不住想算算帐,若是这年代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概念的话,自己发明的接种牛痘法绝对是个大项目,投资小,风险小,回报率脯关中几百万人口,每个人都要种牛痘,若是每人付他十文钱,那就是几万贯,此生足够做个混吃等死的富家翁了。

    想到这里,李素顿觉黯然神伤。

    冲动了啊,应该先收钱的,一时兴起的善良念头,几万贯就这么飞了,现在回过神再去找朝廷要吧,泾阳县令很有可能把他踹进大牢里,让他冷静冷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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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崇拜千年偶像的劲头过了以后,李素就不大愿意跟孙思邈待在一起了,老头儿很烦人,喜欢提问题,问题一个接一个,而且越问越深,村里相处才三天,老头儿已开始涉及细胞和生物工程领域,再多跟他相处两日,克隆技术恐怕得提上日程了。

    问问题的人糊里糊涂不明所以,回答问题的人更是一知半解不懂装懂,二人之间暂时达到了一种很诡异的揣着糊涂装明白的微妙平衡,老少皆大欢喜。

    相比之下,与老爹李道正相处就舒服多了,老爹的沉默寡言让李素很轻松,偶尔也有点小危险,比如闷不出声的老爹冷不丁冒出一个小问题,答案若令他不满意的话,那根神奇的藤条就会被祭出来,然后……满院子追杀。

    跟和蔼可亲的老神仙相处不自在,跟粗鲁没素质的老爹相处却甘之若素,李素怀疑自己的贱道可能更精进了。

    父子二人一人一个大碗,蹲在门槛外吃面,分量很足,但碗里的内容不大一样,李道正碗里飘着两根枯黄发蔫的野菜,而李素的碗里却能找到两块肥肥的山鸡肉。

    父爱深沉如山,感动埋在心底,父子俩都不是爱说肉麻话的人,李素沉默看了一会儿自己的碗,笑了笑,夹了块鸡肉放进老爹碗里,李道正瞪了他一眼,还是将鸡肉仍进嘴里噶嘣几下嚼了,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

    “怂瓜,这几日老往外跑,干甚咧?”

    果然,老爹开始冷不丁的问话了。

    “孙思邈孙老神仙来村里咧,孩儿这几日跟着孙老神仙,瞧他怎么给人治病。”

    李道正脸色有些不善了:“不说实话,嗯?当老子傻吗?”

    挽起袖子,黝黑的胳膊上一条新刀痕,李道正怒道:“村里乡亲都割了一刀,说是种什么牛痘,上午王家的领着全家老小过来,要给你磕头,谢你的救命大恩,原来种牛痘是你这怂娃想出来的,王家不说老子还蒙在鼓里,说,这东西你怎么想出来的?到底有没有用?害了乡亲老子抽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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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善因善果
    老爹的威胁永远是这么的直接,胸无点墨的他词汇贫瘠得可怜,“抽死”二字在他的印象里,已是生不如死的酷刑。

    听多了这个词,李素的表现已经很无所谓,他关注的是另一件事。

    “王家老四咋了?挺过去没?”

    整个大唐的百姓包括李世民在内,应该感谢的人不是他李素,而是王老四。

    王老四若是没染上天花,李素还真有可能不会搞出什么接种牛痘的事情,他一直不喜欢出风头,而且也懒,懒到害怕因为出风头而被世人破坏了他目前懒惰而悠闲的生活。

    李道正目光总算浮起了几分暖意:“老四没死,差点就么有咧,最后还是挺过来咧,只是脸上多了许多麻子,怕是一辈子消不了咧,将来找婆姨不容易啊。”

    李素笑了:“活着就好,比什么都好。”

    心情莫名开朗起来,有种欢腾狂奔的冲动,这些日子发明牛痘,被孙思邈一次又一次的骚扰,还不得不抽出时间给朝廷派到太平村的四名大夫培训接种牛痘,李素忙得昏天黑地,情绪一度到了崩溃的边缘,毕竟对一个立志一生悠闲懒惰的人来说,这种忙碌的日子实在太折磨人了。

    王家老四没死,似乎这些日子做的一切都有了意义。

    亲历过这个年代的悲喜和生死离别,李素渐渐对生命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这是一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哪怕活在贞观盛世,一条生命也远没有前世那么昂贵,战争,饥饿,疾病……随时都能夺走生命,正因为生命的低贱,李素心中反而对它尊重起来。

    “一定要好好活着啊……”李素在心中默默对自己告诫。

    感慨丛生的李素发着呆,李道正开始酝酿怒火,最见不得儿子这副瓷笨的样子,自从半月前开始,这个儿子就经常露出这样的神情,令李道正胸中时常窜出一股急欲大义灭亲的邪火。

    “说话,怂货!你那个种牛痘的法子,到底有用没用?”

    李素终于回过神,无辜地看着老爹:“有用没用,您看看王家老小不就知道咧?他们还能活蹦乱跳到咱家来磕头,想必应该死不了了吧?”

    李道正仔细一寻摸,确实也是,别人既然都登门磕头谢恩了,肯定死不了,如此说来……

    再次盯住李素,李道正目光愈发惊疑。

    这个儿子……他越来越看不透了,以前也没发现是这么灵醒的人呀。

    “素儿,你老实告诉我,这个接种牛痘的本事你从哪里学的?有人教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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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苦笑:“孩儿天天在村里,谁会教我这个,就是胡乱猜的……”

    “猜的?”李道正愈发不信,这种事靠猜能猜出来,祖坟得冒多少青烟才猜得中啊。

    “对,猜的,乱七八糟猜一猜,胡搞瞎搞一下,就猜中咧……”

    嗡的一声,降魔法器藤条毫无预兆地祭了出来,看得出,它已饥/渴难耐。

    “说实话!”李道正脸色阴沉。

    牛痘知识的来源实在不好解释,真相往往很复杂,真相要追溯到一千多年以后,而且首先要跟老爹解释地球磁场,宇宙黑洞,超光速可以导致时光倒流等等……

    聪明人懂得用最简练的语言解释最复杂的事物,李素决定给老爹一个简练的回答。

    “半月前孩儿做梦,梦里见到了一位白胡子仙人……”

    藤条即将落下的那一刻,忽然停下了,李道正茫然地看着儿子。

    “在梦里,仙人送给孩儿一本天书,然后拍了拍孩儿的肩膀,说世间一切难事,书中皆有答案……”

    “然,然后呢?”李道正被儿子绕进去了。

    “然后仙人推了孩儿一把,说‘去吧,皮卡丘’……孩儿就醒了。”

    “所……所以?”

    李素激动地看着老爹:“顿悟了啊!爹,孩儿顿悟了啊……”

    刷!

    降魔法器裹挟风雷万钧之势,狠狠朝李素身上挥落。

    “怂货,敢糊弄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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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的乡亲都种上牛痘了,再也没听说哪家染上天花,太医署的四位大夫很有责任心,仍留在太平村小心观察。

    村子不大,不可能藏得住秘密,王家兄弟更是不遗余力到处宣扬,李素如何愈忧民忧乡亲,如何不吃不喝冥思苦想终于发现了克制天花的办法,如何大公无私将此法献给朝廷,解万千百姓于水火之中。

    诸多被王家兄弟加工夸大后的故事娓娓道来,过程之详细,剧情之扯淡,简直可以分成章回小说了。

    五日后,驻守太平村的大夫高兴的告诉大家,天花瘟疫确定已被杜绝了。

    村中百姓欢腾欣悦,笑声里夹杂着不少痛哭,那些在牛痘面世之前不幸染上了天花的人,终究已永远逝去了。

    一大早,李素睡眼惺忪打着呵欠,懒洋洋地打开自家的门,破旧的木门发出吱呀的难听声音,听得让人牙酸。

    张着嘴,李素才打到一半的呵欠,却被眼前这一幕吓得硬缩了回去。

    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群,无数熟悉的面孔,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李家的小院正中,静静地看着刚走出屋门的李素。

    村里老少都来了,一个不少,几百人满满地站在一起,人群却鸦雀无声。

    村中德高望重的宿老赵爷爷站在最前方,看着吃惊木然的李素,赵老头大声道:“太平村上下一百一十二户,谢李家救命之恩,乡亲们,跪——”

    呼啦啦,几百人全跪下了,黑压压的一片,男人女人,老人妇孺,安静的朝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下跪。

    李素吃了一惊,三两步抢上前,赶紧扶起了前头跪着的赵老头和另外几位老人。

    “赵爷爷,几位爷爷,你们这是折小子的寿,小子万万承受不起……”

    赵老头被李素搀扶着站起身,却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赵某这一生历经大小瘟疫十余次,今年的天花最厉害,我太平村却只死了十几人,李家小娃,你积下了天大的恩德,我等跪你一跪,如何受不起?”

    李素苦笑连连,当时发明牛痘,想救的只是王家啊……

    正待劝解乡亲,忽听院外一声大吼。

    “太平村李素何在?大唐皇帝陛下有旨,速速跪接!”
正文 第十五章 封官赐田
    三个穿着绛紫色锦袍,戴高头幞帽的人站在李家院子外,三人面白无须,神情淡漠,大约三十多岁年纪,眼睛不看众人,却只冷冷的斜仰天空,显得分外倨傲。

    李家院子内外围得密密麻麻的乡亲们吓住了,忙不迭自觉分开一条道。

    三人也不客气,淡淡哼了一声,大摇大摆走进院子。

    “谁是李素?快来接旨。”

    大家傻楞楞的站着,目光纷纷集中在李素身上,眼神充满了震惊。

    李道正不知何时走出了屋门,一脸苍白的看着三人发呆,见李素仍呆呆的站立不动,心中气极,抬脚朝李素屁股狠狠一踹。

    “瓜怂,你做了甚?你做了甚?咋连圣旨都招来咧?嗯……老子今抽死你。”

    李素被踹得一踉跄,却欲哭无泪,这话说的,怎么好像自己招来了贼似的?

    我何德何能招来圣旨啊?最近干得最出格的事情无非是被王家兄弟强行裹挟偷看杨寡/妇洗澡,画面差点亮瞎了他的眼睛,就算李世民管得宽下旨严惩,该被严惩的也是杨寡/妇好不好?真是岂有此理。

    降魔法器来不及祭出,宣旨的三人却一齐变了脸色,异口同声喝道:“大胆!”

    中间一人气得直哆嗦,面色由白转青:“圣旨是皇恩浩荡,什么叫‘招来’?”

    李道正吓了一跳,楞楞的不知如何反应,还是李素见机得快,赶紧朝三人跪下,道:“太平村庄户李素接旨。”

    李素这一跪,院子内外所有的乡亲全跪下了,垂着头一动不敢动。

    三人阴柔之气颇重,显然尸里的宦官,见状不由悻悻哼了一声,面无表情地开始宣念圣旨。

    圣旨不算太正式,其实只能算是李世民的口谕,皇上他老人家顺嘴这么一提,不得不承认,李素这种庄户小民,还没有动用书面形式给他下圣旨的资格。

    “太平村庄户李素为君上分忧,解万民倒悬,创接种牛痘妙法克治瘟灾,举国承惠,功德无加,过而不罚,功而不赏,诸事弗为,御封李素太医署从九品医正,赏万金,赐良田二十亩,钦哉。”

    没有骈四俪六的华丽辞藻,也没有所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之类的开头,大唐皇帝的脸皮相对而言还是很薄的,“奉天承运”这么不要脸的话大抵还是不太好意思说出口,毕竟老李家也鼠族出身,很有廉耻的,唐宋之后那位朱姓皇帝就不管那么多了,人家文化不脯泥腿子出身,怎么夸张怎么来,一个穷叫花子兼和尚兼邪教组织小头目,居然稀里糊涂打下江山当了皇帝,这还不够“奉天承运”?

    唐朝的圣旨格式开头没有太多制式讲究,更没有那句后世传遍大街小巷脍炙人口的“奉天承运”,圣旨开头一般就是“制曰”或“剌曰”,很正式的比如册立太子,封后妃,封臣子爵位等等,便直接用“诏曰”,像封李素这样的格式,开头连个“制曰”都没有,张嘴便直奔主题,除了说明李世民是个很直爽的人以外,也说明李素……没那面子?

    一个从九品的官位居然圣旨亲封,其实也算很有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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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旨念完,宦官又冷哼了一声,然后静静的瞧着李素。

    按程序,这时候李素该磕头谢恩了,然而李素却傻傻的睁着眼,无辜的与三位宦官对视,大家陷入尴尬的沉默。

    李道正也跪在李素身旁,闻言急忙推了推李素:“瓜怂,圣旨里说个啥咧?你听懂了没?一句一句给我说说……”

    李素,圣旨最后那句封官赏金赐田他听懂了,但前面那些话没怎么懂,总之……应该是夸他的意思,而且夸得很用力。

    李道正也是个不识字的粗鄙汉子,父子俩都一样,只听懂了封官赐金赐田,其他的一句都没懂,满怀期待自己那个越来越厉害的儿子给他解释一下内容,结果儿子也一脸狗看星星的模样。

    李道正心中顿时冒出一股无名邪火,老李家百年难得一遇的有面子时刻,朝廷的上差看着,全村父老乡亲也在看着,你个怂货居然给老子?老子的面子往哪里搁?

    嘴唇蠕动,李道正默念……咒语?果然,毫无预兆的,那根紫黑色的降魔法器被祭了出来,李家院子上空霎时电闪雷鸣,乌云压顶……

    庄户汉子没那么多讲究,既然圣旨是给李素封官赐田,自然是好消息,李道正放下了心事,也不管什么场合,恼羞成怒的李道正挥舞着藤条,当着宣旨宦官和乡亲们的面,开始追杀儿子。

    “怂货,给老子受死!”

    “爹,人多,别闹!”

    刷!

    情势突变,老爹追杀,儿子逃命,一时间李家院子鸡飞狗跳一塌糊涂,乡亲们懵然无措,三位宦官气急败坏,仓惶四避,几百人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庄户汉子追杀新鲜出炉的朝廷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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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闷闷不乐的坐在田埂爆李素心情很沉重。

    快开春了,久冻的土地需要翻一翻,田埂上不时有乡亲们扛着农具来往,大家看见李素后的表情很统一,笑容里带着敬畏,不管年长年幼,胡乱给他行个礼,然后见鬼似的跑掉,跑得飞快,生怕李素追上来咬他们一口似的,几位年迈的爷爷辈以前最喜欢有事没事朝李素屁股上抽一记的,现在见了面也离着一丈远,行礼很恭敬,更别提抽他了。

    虽然这么说很犯贱,但李素真的很不习宫没人抽,皮痒痒……

    官啊,从九品的官,品阶再小,那也寿。

    圣旨下了以后,乡亲们便自觉地对李家敬畏起来,官和民泾渭分明,绝不允许逾越,昨日王桩和王直只是笑呵呵的拍了拍李素的肩膀,回家后立马被他爹吊起来抽个半死,抽得那个凄惨样子,连李素都为他们叫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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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都不对了,李素忽然觉得很不快乐,因为这个官,无形中与乡亲们的距离拉开老远,这不是李素想要的生活,若真追求荣华富贵,刚来的时候李素会利用前世的知识发明这个创造那个,用尽一切办法出风头,封官封爵真的不难。

    当了官,意味着一只脚已跨进了朝堂,进了朝堂就免不了争斗,李素要的是悠闲懒惰,要的是不思进取,因为他对这个时代的人和事还是太陌生了,从来不敢小看古代人,那些圣君名臣名将能够彪炳史册,他们的智慧和心机,岂是李素能抗衡的?

    因为陌生,所以敬畏,李素是凡人,而且是个胆子并不算太大的凡人。

    跨进朝堂后,自己还能过现在这种晒着太阳哼着小曲儿偷看寡/妇洗澡的快乐日子么?

    不能吧?

    …………

    “老神仙要走咧?”

    脸上堆出依依不舍的表情,李素心中却欢快的唱起了歌儿。

    孙思邈自顾垂头整理着行装,旁边还站着一位和颜善目的中年男子,穿着一身粗布麻衫,看起来和寻常庄户汉子没什么区别。

    孙思邈头也不抬,指了指那位汉子,道:“这是刘神威,我的大弟子,太医署的太医令,嗯,你的上官,小娃娃过去见个礼。”

    李素急忙上前行礼:“拜见刘大人。”

    “原来是新晋李医正,这里不是医署,我也未穿官服,不必行官礼,罢了罢了。”

    刘神威名字很威风,人很和善,最重要的是不烦人,不像某孙姓老神仙那样喜欢问东问西,他很快博得了李素的好感。

    很亲热的勾过李素的肩膀,刘神威力气很大,李素就这样跌跌撞撞被刘神威勾带着往屋外走。

    或许久受老神仙熏陶,刘神威没有任何官架子,对李素更是亲切无比,仿佛相交多年的老友一般,走出屋外,刘神威便和李素寒暄起来,态度那是相当的亲切。

    “何谓‘细胞’?何谓‘细菌’?把人肚子剖开还能活么?你为何这样看着我?你倒是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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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六章 李素辞官
    太医令是太医署的最高上官,太医署里总共配了两位太医令,刘神威是其中之一。

    很难想象一位正五品官员竟然没有任何官架子,而且这么罗嗦……

    孙思邈已收拾好了行装,刘神威恭敬地帮他拎着小包袱,师徒二人看着李素微笑。

    指着刘神威,孙思邈笑道:“我这徒弟不像当官的,对吧?”

    李素呵呵干笑。

    “从武德到贞观,圣上三次宣召贫道入朝为官,执掌太医署,贫道闲云野鹤之人,立志普济众生,怎甘困于华殿宫宇?奈何圣上相邀多次,贫道碍于……碍于情面,只好让贫道的大弟子代师出任太医令,我这大弟子医术泛泛,胜在医德和人品不错,多年跟随贫道民间乡野问疾诊病,出任太医令倒也勉强。”

    李素懂了。

    李世民三次老神仙出来当官,老神仙只想在民间治病救人多积功德,当了官必然影响他飞升仙界,于是拒绝,然而三次之后,老神仙又有了新的担心,怕拒绝太多次而伤了李世民那颗脆弱的玻璃心,万一人家被拒绝得心碎之后,恶向胆边伸,在他飞升仙界之前索性横下心弄死他,于是不得已把大徒弟推出来,正是“背黑锅你来,垫背你去”,反正不要影响我飞升……

    看着刘神威那张笑得毫无心机且憨厚的脸,李素也明白了为何老神仙选中他去当官,俗话说“世上骗子太多,傻子明显不够用”,而老神仙,显然运气很不错……

    几句话里推断出历史真相,李素觉得自己果然是个人才,而且是个很英俊的人才,一想到“英俊”二字,李素又做了一个很英明的决定——有了钱之后第一件事,买一面铜镜。

    昨日宦官宣完旨意之后,很痛快的把皇帝的赏赐一并给了。

    “万金”“良田二十亩”。

    地主胡家很痛快,当着全村老少的面撕毁了李道正与胡家以前签的佃户契约,泾阳县衙派了一位小吏,在太平村西边丈量了二十亩荒地给了李道正,并办好了土地文书契凭,从此李家不大不小也算是个小地主了。

    多少土地李素并不在乎,不过赏赐的“万金”,却令李素期待了很久,他有很多购物计划,包括买铜镜,以及……再多买一面铜镜。

    直到两名宦官抬着一个大托盘,把所谓的“万金”送来时,李素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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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他才知道,“万金”并不是一万两黄金,连一万克黄金都不是,万金根本就不是金,而是铜钱,一文钱算一金,万金就是一万文钱,大唐缺银,只能以铜钱为主要货币,一千文是一贯钱,李世民赐的“万金”,其真相就是——十贯钱。

    这简直是历史上最该死的标题党……

    …………

    孙思邈和刘神威准备离开太平村时,行程忽然被耽搁了。

    “不想当官?为啥?”孙思邈眉头微皱。

    “小子德不脯望不重,接种牛痘之功实在微末,圣上之赐太过厚重,小子领受不起……”

    孙思邈白眉微挑:“哦?看不出小娃娃竟是高风亮节之人,可敬可佩……如此说来,圣上赐的万金和良田你也不愿领受?”

    李素眼皮一跳,急忙道:“万金和良田这个可以有,真的可以有,至于当官……”

    孙思邈和刘神威看着李素发呆,半晌,孙思邈气笑了,抬脚朝李素踹去,李素一闪,没踹中。

    “混帐东西,天家赏赐若是不愿领受,全数推辞便是,哪有像你这般拿两样退一样,挑挑拣拣有零有整,你当是西市买莲菜么?”

    李素心疼得脸颊一抽,不想当官就必须把所有赏赐都还回去?唐朝人做事有必要这么干脆么?

    “非是小子不识抬举,天子圣明,厚赐小子,小子从昨日到现在心绪一直很激动,遥感吾皇恩德,小子实在无以为报,唯有以身报国,为圣上呕心沥血……”

    觉得言语仍不能充分表达心中感激,李素举目四顾,胡乱找了个方向,就当是长安城太极宫所在,深深一个长揖下去,算是表达了对吾皇万岁无比感怀的心情……

    孙思邈脸都黑了,捋着白须脸色难看地道:“小娃娃……莫闹!长安城在那薄”

    “抱歉抱歉,小子方向感不太好……”李素急忙转了个方向,继续长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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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神仙,您看啊,接种牛痘克治天花,这一切全托天子圣明,老神仙劳苦功脯小子不敢贪天之功,却也不敢妄自菲薄,虽无大功,微末劳苦之功总还是有几分的,官呢,小子就不当了,至于圣上所赐万金和良田……”李素看了看孙思邈的脸色,然后露出一脸很勉强的表情:“万金和良田……小子就不推辞了吧?全都推辞了,圣上会很没面子的,老神仙您说呢?”

    孙思邈淡淡问道:“小娃娃嘴里没一句实在话,老实说,为何不想当官?你怕什么?”

    “小子少不更事,而且身子孱弱,担不起事,若进了太医署当官,怕是会牵累各位大人,辜负了圣上一片美意……”

    李素说着,摆出一个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望向孙思邈的目光很谴责,就像看着一只摧残国家幼苗的老禽/兽。

    “我……还只是个孩子啊!”

    孙思邈脸色铁青:“…………”

    刘神威的脸色也很复杂,目光不停的在恩师和李素二人身上游移,偶尔仰头望天,翻着白眼。

    李素将目光投向刘神威,试探地问道:“刘大人,辞不受官……不算罪吧?”

    刘神威叹了口气:“当然不算罪,天子自登基以来广兴仁政,泽被四海,岂有不愿当官便加罪之理?恩师辞拒三次,圣上仍对恩师礼遇有加,只不过……”

    刘神威望定李素,道:“我与你虽是初识,但知你少年老成,进退有度,绝非寻常庄户农家少年可比,陛下既赐尔官禄,为何坚辞不受?我想听听实话。”

    李素叹气,道:“小子对医事一窍不通,接种牛痘之法亦是偶然发现,如何接种,小子已原原本本授予太医署的各位医官,别的病理病症,真的都不懂了,一个对医事一窍不通的人若入太医署为官,上官和属僚如何看我?朝堂怎容得下我这等尸位素餐之辈?与其如此,不如识趣坚辞,也好成全陛下善识人才之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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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七章 流言蜚语
    李素的话确实是实话,是他的心里话。因为李素实在很心虚。

    前世对中医一窍不通,充其量知道几个土方偏方,接种牛痘也是非常侥幸才回忆起来的,除此别无长处。

    连李素都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人……简直是个废物啊。

    太医署不仅仅要给君臣瞧病,而且还是个教徒弟的地方,相当于皇家医科大学,李素这种只会种牛痘的进去教书,恐怕连一天都撑不过就会被医科学生们的目光鄙视至死。

    再说,太医署也寿场,官场就免不了利益纠葛和争斗,李素这个十五岁的孩子进去当官,还不得被那些虎视眈眈的官员们撕成碎片啊?

    孙思邈和刘神威盯着李素,眼睛一眨不眨,良久,二人交换了一下眼神。

    “是实话,虽然古有甘罗十二岁拜相的佳话,然则木秀于林,终是弊大于利,小小年纪不为名利所诱,深知驱祸避凶之道,仅此一言,便知你很不简单了。”

    李素当然知道自己很不简单,他的复杂之处若说出来,恐怕老神仙会吓尿,就算飞升到了仙界,第一件事也是找仙医治疗他的前列腺……

    刘神威叹了口气,道:“不想当官便暂时不当吧,你确实太年少了,这个年纪当官,委实古今罕见,罢了,你把朝廷授你的官印官服交还给我,我回长安后进宫代你向陛下促便是。”

    李素大喜,急忙躬身行礼:“多谢刘大人体谅,小子不懂事,让大人为难了。”

    孙思邈很嫌弃的挥了挥手:“滚吧滚吧,小娃娃记得,以后若又‘偶然’发现了治病救人的妙法,不妨来长安城的长乐坊找贫道,可不敢藏私。”

    “是是是,小子铭记于心,老神仙和刘大人一路保重。”

    孙思邈和刘神威站在大路中间,看着李素喜滋滋的往回赚二人眼中泛起欣悦之色。

    “此子……不错,来日必为我大唐英杰。”刘神威感慨道。

    孙思邈捋了捋须,笑得不怀善意:“小娃娃不想当官,可他老爹却想得紧,一声不吭把官辞了,他老爹一定会抽死他,呵呵,他高兴得太早了。”

    李素朝前走了十几步,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顿住脚步,然后转身又走了回来。

    孙思邈二人疑惑地瞧着他。

    李素神情颇为忸怩,吭哧半天才讷讷道:“刘大人,小子把官辞了,这官儿……应该很值钱吧?”

    “值钱?”刘神威脸色有点难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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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看啊,官呢,小子不当了,所以陛下赏赐的心意呢,未免就打了点折扣,圣心怎能打折扣呢?对不对?”

    刘神威隐约明白眼前这混帐想说什么了,目光顿时有些不善:“你意欲如何?”

    李素目光,语气兴奋地送上自己的建议:“可以把官位折算成钱再赐给小子啊,十贯八贯的……”

    孙思邈和刘神威仿佛忽然间患上了颜面神经失调症,二人脸颊不停的抽抽……

    二人对视一眼,孙思邈扭头低声道:“此刻,他爹未在跟前。”

    “师尊的意思是?”

    “抽他!”

    蒲扇般的大巴掌高高扬起,李素只好转身就跑。

    明知会被拒绝,但他,还是很失落……

    …………

    …………

    老神仙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但留下了一句预言。

    预言果然被说中。

    李素回到家,吭吭哧哧把促的事告诉了老爹,李道正发了整整一柱香时间的呆,然后二话不说祭出了降魔法器,仰天哈哈狂笑,疯了似的满村追杀这个不肖子。

    这次李道正是真的生气了,抽李素时很用力,绝不像平常那样恐吓似的抽几下,重重抽了几下后扔了藤条,独自坐在门槛上发呆,神情很萧瑟。

    李素很愧疚,促的决定没有对不起自己,但辜负了老爹。

    他知道老爹只是寻常的庄户汉子,这辈子没指望当官,但和所有当爹的人一样,他把无限的希望寄予到了下一代,他希望儿子过得好,过得衣食不愁,过得出人头地。

    不管怎么说,终究还始负了老爹。

    李素慢吞吞走到李道正面前,蹲下,父子二人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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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爹,孩儿一定会出人头地的。”

    李道正深深叹了口气,仿佛泄出了心头久抑的郁卒,道:“算咧,没那个命呀,以后好好过日子,平安就好,平安就好。”

    目光转向村西头,李道正的眼中渐渐泛起了希望:“我们有了二十亩田,还有十贯钱,只要年景不算太坏,至少饿不着咧。”

    李素笑了:“日子,总有奔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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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终于回到了正轨,李素自己划定的正轨。

    李素促的消息飞快传遍了太平村,乡亲们的态度也恢复如前,见面笑几声,骂几句,抽几下,仍如往常般亲昵,态度真诚多了,不再是那副见了坟头拜鬼的样子。

    态度和善了,但是李素感觉乡亲们看着他的目光怪异了许多,经常还能听到一些欠抽的闲聊碎嘴。

    “娃他爹,你咋教孩子的?好好官儿被他辞了,作孽哟!李家祖宗都气得坟头里跳脚咧……”

    “唉……”李道正冗长而深沉的长叹。

    “就是,李家当家的啊,不是叔说你,以后少抽孩子,李素小时候还是很灵醒的,被你抽多了,现在变得瓷嘛二楞的,促的时候你咋不拦着咧?”

    “他一声不吭辞了才跟我说,我能咋办?”

    “抽他呀!抽他!”

    李素:“…………”

    忽然好想把官位要回来,然后让这帮人排成长队,自己顺着队伍一路大嘴巴子扇过去,那感觉,美滴很,美滴很。

    王家兄弟最近打架的次数明显比以往高出许多。

    尘土飞扬的战场,横七竖八躺满了壮烈倒地的少年,王桩王直伤痕累累站在战场中间,捂着痛处互相搀扶,指着哀哀**的少年们,一脸惋惜加悲愤。

    “李素傻是傻了点,但再傻也是我的好兄弟,促又如何?谁一辈子没个脑子抽风的时候?抽个风咋地?凭什么骂他?谁再敢胡咧咧,老子揍死他。”
正文 第十八章 胡家巨变
    春风化开冻土,泾河蜿蜒而下,河畔垂柳新发了嫩芽儿,像刚睡醒的婴儿,伸展着娇憨的懒腰。

    微风细细的,吹拂过脸庞,有种昏昏欲睡的恬静。

    李素和王家兄弟坐在河畔爆李素注视着河水发呆,王家兄弟却急得在他身后来回绕步。

    王家兄弟不能不急,因为李素现在这个样子很危险,虽然李素觉得自己无论何时何地何种状态,模样都是完美的,哪怕发呆也透着一股子“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出尘气质,但王家兄弟显然不这么认为。

    小心地朝前跨一步,王桩一副老虎头上拍苍蝇的害怕表情,着拍了拍李素的肩:“兄弟……兄弟,你没事吧?”

    发呆时被人打断是很破坏情绪的,李素不悦地扭过头,斜眼瞥着他:“咋咧?”

    王桩小心翼翼地道:“春天风大,伤身子咧,你病没好,是不是……回家躺躺?”

    李素目光有些不善:“谁说我病了?”

    “没病谁会促啊?兄弟,听我的,别闹,回家躺几天就好了,你心思重,偶尔抽个风……唉,抽风就抽风吧,当官有啥意思,咱不当官了。”

    太气人了,这说的是人话吗?

    李素腾地站起身,一脚踹得王桩一趔趄。

    王桩呵呵傻笑两声,也不还手。

    自从李素接种牛痘救了王家上下后,王家兄弟对李素越来越服帖,虽然仍如以前般笑笑闹闹,但兄弟俩看着李素的眼神多了几分敬畏和……崇拜?

    懒得跟他们计较,李素在河畔坐下,呆呆的看着河水,脸上露出了笑容。

    “你们别多心,我没病,促是因为我当不了这官,原因很复杂,以二位的智商……算了,我积点口德吧,来,坐下陪我发发呆。”

    “发呆有啥意思?”王桩很不屑地否决了李素的提议,接着语气兴奋地换了另一个提议:“官上昨日来人咧,给杨寡/妇说了一门亲,听说是北边周庄的,三年前死了婆姨,带了俩娃,家里虽穷了点,模样虽丑了点,人却是条精壮汉子,杨寡/妇答应咧,三天后出嫁过去……咱们最后再看一次她洗澡吧?看一眼少一眼咧……”

    说着王家兄弟脸上同时露出惋惜和黯然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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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

    很无语啊,一件如此猥琐的事情,竟被兄弟俩生生搞出“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的伤感诗意出来,而且诗意的对象还是一位重达两百斤的……女壮士?

    “我与二位兄台无仇无怨,二位就不要再伤害我的眼睛了,坐下好好发一阵呆比什么都好,再过十年二十年你们就知道,发呆是人生中最幸福最珍贵的享受。”

    王家兄弟显然不能理解李素的感受,二人安静不下来,见李素不想搭理他们,兄弟俩也不介意,坐在李素身边没话找话。

    “对了,今早村里出大事咧……”

    看,多么富有悬念,引人注意的开场白,但李素眼睛都没眨,跟一尊蜡像似的一动不动,继续发呆。

    开场白没达到效果,王直心疼哥哥没话找话的尴尬,急忙解围,如同相声里的捧哏似的搭腔:“哦?啥大事?”

    有人搭腔,王桩顿时来劲了,神采渐渐飞扬起来。

    “咱们的主家,胡家遭难咧。”

    “咋的咧?”

    王桩压低声音,一副消息灵通人士的神秘样子:“听说胡家把名下的商铺和土地全都变卖咧,长安城里的几个商铺不知道卖了多少钱,但是咱们庄子的土地,你们猜猜卖了多少?”

    “胡家在太平村有三百多亩地,少说该卖个几千贯吧?”

    王桩,伸出一个巴掌:“五十贯!”

    王直倒吸一口凉气,两眼瞪圆,连李素都情不自禁扭头。

    “这……这哪里是买卖,胡家这是被抢了啊,这年头天下太平,也没听说长安附近闹匪啊。”王直这下是真吃惊了,也不顾自己扮演的角色要讲究四门功课,说学逗唱。

    王桩重重点头:“是真的,今早就听到胡家院子里女人小孩哭闹,门口也停了许多马车,多半要搬走咧,我们太平村很快要换主家了。”

    李素叹了口气,终于彻底放弃发呆的想法,因为这个话题……太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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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家得罪人了?”李素忍不住发问。

    “应该是得罪人了,不然三百亩地五十贯给打发,跟明抢有啥区别?”

    说着王桩摇,道:“终究是商贾,家里没底气,长安城里权贵太多,走路上随便不小心撞个人都有可能是王爷,犯驾可是大罪咧。”

    王直叹道:“主家其实这些年待我们庄户不错,有几年遭了灾,胡家挨家挨户给我们送粮食呢,可惜了……”

    …………

    第二天,胡家带着一门老小,装了十几车家当,哭哭啼啼的离开了太平村,刚离开不久,事情的真相也在太平村悄然传开。

    事情很简单,并不复杂。

    胡家确实得罪了人,得罪的人来头不小,百年来最富盛名的世家门阀,至今长盛不衰的七宗五姓之一,荥阳郑氏。

    长安城是大唐都城,也是现今世界上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七宗五姓在长安城内皆有产业和商铺,有商铺自然便存在竞争,商场上的残酷厮杀与战场一般无二。

    胡家这些年买卖做得大,长安城里开了三家绸缎铺。

    大唐的丝绸工艺很脯有名的丝绸产地各不相同,如剑南,河北的绫罗,江南的纱,彭越二州的缎,宋,毫二州的绢,常州的绸,润州的绫,益州的锦等等,种类琳琅满目,工艺巧夺天工。

    胡家绸缎铺各种丝绸都卖,而且价格公道,在城里创下不小的名声,然而荥阳郑氏也在城里开了几家绸缎铺,不幸的是,郑家铺子里也卖各种丝绸。

    丝绸当然不仅仅是零卖,主要利润来自大宗采买,长安城里的异国胡商数不胜数,千里迢迢来到大唐,冲的就是大唐精美的丝绸,一宗买卖谈下来,绸缎铺往往数百上千贯的纯利。

    同行不仅是冤家,而且还是仇家,胡郑两家既是同行,自然难免在商场上厮杀一番,郑家是百年门阀,论底蕴不知比胡家强了多少倍,于是无论商场还寿府,胡家忽然间迎来了各种打击,胡家当家的气急败坏之时出了一记昏招,铺子里所有丝绸降价,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以此争抢市场。

    这一招确实干得有点不讲究了,这是砸所有同行的饭碗,贞观年间政通人和,官府和百姓的关系之和谐,远迈古今,可谓清平盛世,在这个凡事都讲道理的年代,哪怕如郑家这等门阀世家,也不敢对竞争对手动用极端手段,谁知胡家出了这一记昏招,立马给郑家送上了下黑手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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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
正文 第十九章 黄雀在后
    胡家商铺很轻松被郑家打掉了,过程不大清楚,大抵都是一些约定俗成的套路,联合商户打压,掐住进货渠道,动用官府封铺等等,这些手段自然不会公诸于众,大家看到只是结果。

    胡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城里的商铺全部低价折卖给郑家,连太平村的三百亩土地也保不住,五十贯的可笑价格算是勉强遮掩了一下郑家的豪夺行径,胡家老小以失败者的姿态匆匆离开长安,离开关中。

    事情分不清对错,胡家有错,郑家的手段更是残酷,如果说胡家降价这一招干得不讲究,郑家强取豪夺胡家家产更不讲究。

    很奇妙的年代,权贵和官府对平民百姓的态度古今未有,多年战乱下来,民间人口越来越稀少,权贵和官府大抵也感到百姓的重要,于是态度渐渐变得和善,这些年很少听说权贵欺压平民的传闻,一个个彬彬有礼,貌似君子,两个原本应该对立的阶级,千百年来从未像如今这般和谐过。

    然而这种彬彬有礼仅止对平民,权贵与权贵之间,地主与地主之间,争斗起来仍是血淋淋的无比残酷,失败者连翻身的机会都不再有,灰溜溜的卷铺盖离开。

    庄户们都有人情味,胡家离开那天,庄户们自发相送,凭心而论,胡家对庄户确实不错,这是很普遍的现象,如今的地主可不是那种颐指气使不可一世,动辄跟黄世仁似的逼佃户卖儿卖女的恶劣形象,事实上胡家在太平村还是颇得人心的,乡亲们将胡家送到村口,不少人暗暗垂泪,胡家上下也不矫情,红着眼圈给大伙儿行了礼,算是给这些年的主雇情分划上了句号。

    李素也在相送的人群中,他对胡家的印象很不错,也许是受前世太多影视剧的荼毒,难得碰到如此仗义爽快的地主,颠覆了李素以往对地主的认知,现在胡家落了难,李素真心有些替胡家难过。

    看着胡家的马车在如绵针般的春雨里迤逦而行,李素默然静立,心绪凌乱如麻。

    他发觉自己当初促的决定果真是英明无比,利益越大的地方,纷争越多,争斗的过程和结果也越残酷,自己羽翼未丰之前没有往前迈出那一步,委实是明智的。

    决定了,从明天起,做个幸福的人,劈柴,喂老爹,周游村庄。关心粮食和蔬菜,面朝黄土,春暖花开。

    …………

    胡家走了,新的主家还未入住,庄户们议论纷纷,人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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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以为尘埃落定的事情,忽然又出现了神转折。

    胡郑两家之争在长安城小范围的传播开来,郑家做事很低调,把胡家这个竞争对手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郑家也从未摆出胜利者的姿态,更没有到处宣传,仿佛只是轻轻拂去了肩头一粒不起眼的尘埃似的,接收了胡家的店铺后只换了个招牌,然后本本分分做买卖。

    然而终究是底蕴深厚的百年门阀,一举一动都被无数人关注着,胡家被郑家逼出关中一事,很快被有心人拿出来做文章,传来传去,仅两天时间,此事传到了李世民的耳中。

    事情的影响很恶劣,朝官和百姓当然站在弱者一方,民间骂声四起,大伙儿要骂不会骂郑家,骂的是朝廷,是皇帝,这就好像大孩子欺负小孩子,小孩子被揍哭了,旁观的人帮忙找公道,自然不会找大孩子,而是找大孩子他爹。

    很不幸,李世民就是那个不争气的爹……

    天子天子嘛,辈分当然比较大,理论上全天下的人都是他的子民,包括郑家。

    郑家来不及上表自辩,李世民便怒了。

    天下是他李家历经百战打下来的,多年战乱令民间伤了元气,贞观年正是实行修生养息政策之时,两代君臣近二十年努力,好不容易把大唐营造得民风朴实,政通人和,天下百姓对李唐社稷正是万众归心之时,结果这该死的世家门阀竟不给天家长脸,李世民丝毫未经犹豫便决定了站队的方向。

    不敢动世家门阀,对李世民来说,七宗五姓已不仅仅是大老虎,但该有的态度必须摆出来。

    胡家离开长安的第五天,太极宫里传出一道圣旨。

    皇九女恰二八生辰,李世民极宠之,赐珍珠丝帛无数,更正式封为“东阳公主”,实食邑百户,而食邑封地……正是太平村,原胡家的三百亩土地,全部被划为东阳公主的封地。

    朝廷还是很讲道理的,以国家名义收购土地,土地原主人花了多少钱买的,朝廷双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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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常寺派了两位小吏到太平村,将赐给东阳公主的土地实际丈量之后便回了城,然后与郑家交涉。

    交涉之后便有了一个颇具喜感的结果。

    郑家花五十贯买来的三百亩地,放在手里还没捂热乎,转眼便被皇家买赚而且是双倍,一百贯钱抬入郑家华宅,土地文书被皇家收回,郑家花费不少力气强取豪夺来的土地,又被一个块头更大更壮的抢走了。

    一百贯……郑家阖府上下一天的伙食费都不止这个数。

    郑家家主好累,忽然不想住京城了,想回家,想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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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旨内容传到长安坊间,百姓商户们楞了许久,接着哄然大笑。

    李世民打脸的手法很娴熟,力道很足,一道圣旨不但讨好了自家闺女,而且打压了门阀气焰,更平息了朝堂和民间的议论,尽得天下民心,可谓一举多得。

    无数鄙夷和嘲笑声中,郑家非常识时务的从家里拎出一个脸上刻着“替罪羊”仨字的商铺管事,西市里当着无数商户百姓的面,活活打断了管事的双腿,然后送进了衙门,派快马给走在半路上的胡家补偿两千贯钱,并赔礼道歉。

    事件尘埃落定,如绵丝的春雨里,工部征调千名工匠民夫,将太平村曾经的胡家华宅拆去,原地搭建一座更豪华的公主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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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紧赶慢赶,还是超过了12点,抱歉,最近又在跟作息规律较劲,等我赢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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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章 地主新贵
    公主府建造得很快,千名工匠民夫日夜不休,数日之间,一座恢弘大气的公主府已略见轮廓,太平村的乡亲们怀着好奇,试着凑近瞧一眼,发现工地上监工的官员和兵卫很和气,不仅没有驱赶大家,工部官员反而一脸亲切的主动与乡亲们搭话,闲聊。

    闲聊还是很有作用的,村中宿老赵爷爷与官员聊了很久,然后赵老头一脸春风得意的回来告诉大家,公主府工地缺人手,村中青壮若想赚点存粮,可去工地做工,一天三文钱,或换两斤黍米。

    庄户们欢呼雀跃,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奔向工地。

    公主府建造的速度越来越快,仅半个月便已见雏形。府邸比原来的胡家扩充了近六亩,里面亭台水榭假山正殿皆俱,正殿比原来的胡家正堂拔高了一丈多,两侧加了角檐,殿顶正中多了一个火球,以及皇家专用的吻兽鸱尾。

    一个月后,公主府竣工。

    在一个余晖满地的傍晚,一队百余人的金吾卫将士打着仪牌,举着五翅高屏,后面二十多名宦官宫女跟随,一百多人簇拥着一乘金色软辇,静静的进了太平村,入住公主府。

    …………

    “公主是个啥样子嘛?”

    王桩挂在一株粗壮的银杏树上,眯着眼使劲眺望远处贵气逼人的公主府。

    “没看见,进了村一直没露过面,村里人都没见着……”王直的神情也很向往,少年人情窦初开的期待一览无遗:“应该比杨寡/妇漂亮吧……”

    说着用双手比划了一个很夸张的手势:“屁股少说该有两个磨盘那么大,好生养咧。”

    李素很不想搭理他们,大家的代沟少说也有一千多年,但现在实在忍不住了。

    “王,说话小心点,这种话我们几个说说无所谓,千万别传到村里,不然会被官府问罪,背地里少提公主。”

    王桩比王直大两岁,也到了懂事的年纪,闻言楞了一下,接着嗖地从树上窜下来,照着王直的后脑勺扇了一记重的。

    “嘴货,啥大逆不道的话也敢往外蹦,想死莫拖累爹娘,再听你胡咧咧,废了你的舌头。”

    李素没再理二人,垂头用小锥子在一根扁扁长长的木头上钻孔。至于兄弟二人议论的话题,比如公主长什么样子,公主府修得多气派,门口那队金吾卫军士多威风等等,这些话题李素一句也不想搭腔。

    太遥远了,远得不像活在同一个世界,关于公主的话题,根本没有掺和的必要。

    “李素,你在做啥咧?”王家兄弟好奇地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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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头也不抬:“牙刷。”

    “牙刷做甚的?”

    李素叹了口气:“牙刷,当然是刷牙的,难道用来洗马桶吗?”

    受够了这个年代的柳条枝,每天在嘴里捅几下,洗完后一嘴的碎木屑,半天吐不干净,李素的洁癖克制再克制,终于忍不了了。

    这几天细心搜集了一些猪棕毛,把它修建整齐,然后木头上钻孔,把棕毛塞进小孔里,用鱼胶固定住,一个简易版的牙刷大功告成。

    “怎样?既美观又精致吧?”

    李素举着刚刚做好的杰作,一脸得意地朝王家兄弟炫耀。阳光下,那只凝聚了心血的牙刷像法器般散发出万道金光,宝相十分庄严。

    牙刷有了,牙膏却是个问题,关于它的成分……

    算了,用盐吧,李素想过的只是悠闲而懒惰的日子,绝不会用太复杂的问题来为难自己,比如牙膏成分什么的。

    “这是个啥嘛?”王桩接过李素手里的牙刷,好奇地端详许久:“刷牙用的?塞进嘴里?”

    说完王桩做了一个令李素想杀他一万遍的动作,他把那只刚做好的牙刷塞进了自己的嘴里,然后……来回抽动。

    从嘴里抽出来,王桩很不屑地将牙刷递还给李素:“不咋地,还给你。”

    降龙十八掌咋练的来着?不管了。

    李素发了疯似的在王桩身上打完了一整套降龙十八掌,然后将牙刷狠狠扔到王桩身上。

    “送你了,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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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春了,正是农忙季节,李道正和李素更忙。

    朝廷赏了李家二十亩地,只靠父子二人是很难料理的,春播之时,李道正和李素累死累活三天三夜,人都快趴下了,父子俩喘着粗气吐着舌头谈了一下午人生和理想,终于得出一个很伤钱的结论,——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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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的事,春播必须争分夺秒,二十亩地首尾相连看不到头,李道正的体力还好说,李素的体力,只能说比废物稍微高一点点。

    藏得严严实实的十贯钱翻出来,李道正嘴唇直哆嗦,咬着牙一文一文数,每数一文脸上的肌肉便情不自禁地颤一下,数出三百文捧在手里,李素地发现李道正眼里泛出了泪光,仿佛捐献自己的身体器官似的,把钱摆在桌上。

    痴痴的看着桌上那一堆即将花出去的铜钱,李道正幽幽叹气,一脸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忧伤。

    “活不成咧,太伤钱咧……”李道正说着说着,眼泪真流下来了,一边伤心一边用往下拨拉,几十文钱被拨拉走了:“再跟他们说说,少一点……”

    李素也快哭了,心情格外沉重,当初朝廷赏下这十贯钱时他便美滋滋地做好了购物清单,第一件事是买一面大铜镜,每天照一个时辰镜子,美美地欣赏自己的绝世容颜,现在看老爹这副小气样子,买铜镜这个美好的愿望像阳光下的泡沫般破碎了……

    三百文钱,请了村里十位庄户帮忙春播,耽误下来的农活几天便干完了。李素觉得价格很公道,李道正显然不这么认为,钱花出去后便每天阴沉着脸,一副每天都过清明节的模样。

    从贫苦庄户一跃成为小地主,不得不说,李道正的心态还未摆正。

    如果没有那件神出鬼没的降魔法器的话,李素倒是很想跟老爹再谈一次人生和理想,告诉他何谓财富,何谓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利往……

    不过那根不讲道理的藤条成了父子二人沟通的代沟,李素决定不发一语,每天欣赏一下老爹纠结肉疼的表情,其实也挺赏心悦目的。

    …………

    东阳公主成了太平村最大的地主,圣旨里说“实食邑百户”,便意味着村里有一百户人家成了公主庄子里的庄户,这一百户人家每年劳作之后,将原本要交给官府的粮税转交给公主。

    新上任的地主婆很客气,一点没有摆皇家架子,花了三天时间将公主府的内部事务打理清楚后,东阳公主亲自出门,依照礼节拜访了村里几位德高望重的宿老,因为礼制的原因,公主没给宿老们行礼,亲自登门拜访已是对庄户们天大的抬举。

    宿老们感动得涕泪横流,指天画地发誓一定将庄户们料理妥当,谁敢调皮捣蛋扎刺儿,必取他项上人头,将首级做成酒器送予公主案前,考虑到公主是女儿家,酒器上面可以格外给公主雕几朵牡丹……

    不知道公主当时什么心情,听说离开时俏脸蛋有点发白,脸上堆起的笑容跟哭似的。

    很快,主家的新规矩**。

    说是新规矩,其实一切都是萧规曹随,基本没什么变动,只是多了一条新政,也是唯一的亮点。

    东阳公主决定在太平村东头建一座学堂,兴办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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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一更吧……这几天又日夜颠倒了,使劲跟作息规律较劲,较劲过程很辛苦,时差怎么都倒不过来……明天继续两更
正文 第二十一章 上学读书
    公主办村学的目的其实很简单。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涩这句话用在东阳公主身上很合适。

    太平村的庄户不富裕,地位也不脯但是再穷的地头涩也是地头涩公主这条小金龙如果想以后在太平村能过上真正的太平舒坦日子,适当给地头蛇一点好处是必须的。

    不能直接给粮食,关中人虽然穷,但特别有骨气,送粮食庄户们会背后骂娘,因为这种行为在关中汉子眼里等同于施舍,是奇耻大辱,以往遇到灾年,庄户们哪怕家里快饿死了也不跟地主开口,还得地主自己把粮食送上门来,庄户们一副不屑的样子接了,说好,算借的,敢说是赈济立马翻脸。

    想要笼络庄户,送粮食是下铂容易得罪人,但办村学就不同了,这属于慈善事业,请几个不得志的读书人,请木匠做几十把桌椅,一个学校就成型了,投资小,收效大,不仅能迅速笼络民心,为老李家收获一大片点赞声,而且说不定将来也会给朝廷输送一两个栋梁之材……

    又是一举数得。

    东阳公主年方十六,若说办村学的主意是她想出来的,打死李素都不信,多半是出宫之前李世民给她出的主意,一件小小的事情,里面透露出太多的政治气息。

    …………

    公主办村学的消息刚传开,李道正一大早就把李素从床榻上拎了起来,脸上散发出极度喜悦的神采,一扫前几日花了三百文巨款的颓势,粗犷的面孔黑得发红,鼻梁左边的一颗黑痣都像极了一只唱着欢快歌儿的苍蝇。

    “咋咧?咋咧?家里失火了?”李素被老爹这模样吓到了,睡意朦胧的他顿时清醒,看了看老爹高兴的表情,李素立马推翻了自己刚才的假设,转而换上另一个更有可能的假设:“你仇人家失火了?”

    “放屁!”今天的李道正很宽容,竟没抽他,反而亲昵般轻轻拍了一下李素的头。

    “收拾收拾,找件顺眼的衣裳换上,跟我去村学。”

    “村学?读书?”李素呆楞半天,定定盯着李道正的脸,想证明老爹其实是在开玩笑。

    半晌,李素仰天哈哈干笑:“别闹,孩儿再睡一会儿,午饭时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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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意犹未尽的呵欠打到一半,李素只觉得屁股上狠狠挨了一脚,接着身子腾空而起,一只粗壮的胳膊夹着他往外赚而李素,像一只被狗熊掰下的棒子,夹在老爹的腋下颠簸摇曳……

    好希望快点长大啊,长大以后就不会再出现这么没面子的姿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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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老爹夹在腋下一路往村学走去,路上乡亲们纷纷侧目,人人脸上露出尊敬又想笑的表情,很纠结。

    自从治好天花后,李素在村里赢得不小的声望,村里长辈比以前更和善了,同辈或小辈更是敬仰无比,或许是得了家中长辈的叮咛,遇到李素时总会先给他行礼,然后让道请李素先行。

    今天的情形有点没面子,李素被老爹横夹在腋下,路上几个同辈的伙伴过来,原本打算给他行礼的,结果看到救了全村老小性命的恩人被老爹的胳膊夹得面红耳赤,伙伴们也楞住了,犹豫着是行礼还是装作没看见时,李家父子已绝尘而去。

    “幻觉,你们看到的都是幻觉!快忘记!”飞扬的尘土里,李素犹不忘对小伙伴们催矛声音渐行渐远。

    …………

    村东头曾经是一片盐碱地,大约百来亩,什么作物都种不出来,后来泾阳县衙专门从蓝田请来了一位高人,据说祖上十八代都是种田的,种出了经验心得,高人看过以后给出了一个建议,洗土。

    盐碱地洗土是个非常浩大的工程,要在土地表面灌水,将土壤里的盐碱成分溶进水里,再将水排赚或使其直接深入到土地深层。土地去掉盐碱成分后才能种植作物。

    一遍又一遍,洗了好几年,终于勉强把这块地洗好了,农作物能成活,但收成很低,只能算是一块鸡肋般的下等田。

    盐碱地边原本有一座房子,修得很别致,曾经是村里劳力给那位洗土专家建造的,这年头盖房子其实耗费不大,如今树林还没被私人承包,石头也是随地可见,几十上百人一吆喝,伐木采石一拼凑,三下五除二就把房子盖起来了。

    这座房子就是太平村的村学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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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道正把李素带到村学前,二话不说一脚踹上李素的屁股,李素踉跄着一头栽进去。

    太粗鲁了,李素觉得真正该读书的应该是老爹,至少村学里的先生会告诉他什么叫斯文儒雅,什么叫舐犊情深。

    表情做乖顺状,李素心中暗暗决定,等老爹走后就逃课,前世的他好歹也是个大学生,有必要读这种迂腐之极的破书吗?

    “李素。”李道正忽然叫住他。

    李素回头,发现老爹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认真和希冀。

    “好好读书,读书才有出路,才能过好日子,爹这辈子注定没出息了,你不一样,你将来……”

    李道正嘴笨,说了两句便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涨红了脸,忽然朝李素晃了晃拳头,露出恶狠狠的表情:“反正……好好读书!不读抽死你。”

    威胁过后,李道正扭头便赚李素眼尖发现,转身的一瞬间,父亲竟红了眼眶。

    李素静静地站在村学门口,看着李道正背对着他,仰天长长呼出一口气,不知是在为未来有希望的日子而鼓劲,还是默然叹息自己一生的庸碌和贫苦。

    呼出这口气后,李道正略见佝偻的腰渐渐挺直了,像寒风里的劲松,像一根撑起蓝天的天柱。走出几步,迎面遇到同村的乡亲,二人互相打着招呼,李道正拉着乡亲,回头指着李素,看似随意实则自豪的笑:“看,我家娃上村学读书咧,以后跟读书人做学问。”

    得到乡亲的羡慕和赞美后,李道正笑得从未有过的畅快。

    没来由的,李素忽然觉得自己的眼眶发酸,使劲揉一揉,还是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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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村学冷清
    村学并没有李素想象中那么热闹喧嚣,事实上村学很冷清,大出李素意料,大抵也出乎了东阳公主的意料。

    这个年代的人是知识学问的,大唐立国还不到二十年,现在正是百废待兴时期,战争带给人世的创伤不仅仅是人口减少,也包括文明和书籍的毁坏,知识传承的断代,如今的大唐在李世民和一干治世名臣的努力下,正渐渐露出锋芒,然而知识,却不能靠王霸之气便能补全。

    百姓知识,但李素进了村学,却只看见寥寥数人,被庄户们送来村学读书的孩子不到十个。

    很奇怪的现象,李素也想不通。

    一间略显破旧的木屋子,里面规则摆放五十多张桌椅,站在门前的教书先生是个中年男子,自我介绍之后才知他姓郭,名驽,“驽”字的意思是劣马,走不快的马,关中话叫“不灵醒”。

    郭先生三十来岁年纪,有点肥胖,人到中年头发却已秃了大半,剩下的一点点头发很努力的梳起往上挽成一个软耷耷的髻,看起来就跟幕府时期的倭寇……不,日本武士似的。

    郭驽是个很和气的人,站在门口迎接孩子们时脸上的笑容没断过,时而还抓住两个跑来跑去不肯安分的孩子,跟他们聊天寒暄,问问家里的情况。

    直到很久以后,发现庄户们送来村学的孩子只有寥寥不到十人,郭驽的笑容渐渐变得有点勉强了。

    李素都暗暗为郭先生着急,招生情况不理想啊……

    过了一会儿,门口光线一暗,一尊铁塔般的身影结结实实堵住门,李素抬头一看,差点笑出声。

    王桩一脸霉相,脸上带着几许瘀伤,耷拉着脑袋不情不愿地走进来。

    看见李素在座,王桩没有神采的眼眸终于亮了一下,三两步跑到李素跟前,大手一划拉,坐在李素身旁的倒霉孩子倒飞出去。

    “你也来咧?哈哈,终于不无聊了。”王桩高兴极了。

    李素朝他脸上看了看,笑道:“怎地这副模样?被谁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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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桩瞬间变色,怒哼一声,道:“除了我爹,村里谁敢揍我?”

    “为何揍你?”

    “爹说了,咱家三个孩子,今年年景不错,应该有个好收成,三个孩子里面可以选一个去村学读书,家里供得起。你也知道,我哪里是读书的料啊,家里老四还小,于是我使劲推让给,更不是读书的料,使劲推给我,我们推来推去,后来……打起来了。”

    故事很有趣味性,百无聊赖的李素终于提起了兴趣:“后来呢?”

    “后来我爹出手了,把我和各揍了一顿,发了狠劲,横趴在我家的井口上,说是敢叫他读书他就跳井,我爹只好让我来了……”王桩的语气充满了落寞和懊悔,恨恨地咬牙:“狗/日的,当时我也准备抢占井口的,被他抢了先,好个杂/碎!”

    李素很想好心的跟他解释一下何谓基因遗传,毕竟骂自己一母同胞的亲兄弟“狗/日的”“杂/碎”这种词汇,对他本人也很不利,而且不孝,被他老爹听到真有可能把他扔井里,反正王家孩子多,淘汰一个不灵醒的,对王家种族优化的百年大计来说是好事。

    然而一想到这曾经糟蹋了自己辛苦制成的牙刷,李素决定不提醒他了,让他爹把他扔井里更符合李素以直报怨的心情。

    *****************************************************

    学生不到十人,郭先生也没办法,他和李素现在都明白为何学生这么少的原因了。

    庄户人家太穷,供养一个读书人出来太不容易了,村里十岁出头的孩子就得帮着家里干农活,一旦家里娃子读了书,以后干农活的机会就不多了,再说供养读书人不容易,认字的时候不妨用木棍在沙子上练,将来书读多了,读深了,笔墨纸砚,各种书籍都要花钱买,如今的纸和墨可不便宜,不是寻常庄户家负担得起的,简单的说,送孩子读书等于家里多养了一只吃饭不干活的米虫,这只米虫还很伤钱。

    所以今日送来村学的孩子基本都是家中兄弟比较多的,当然,李素是例外,他是因为摊上一个刚有了钱便任性的老爹。

    …………

    郭先生是个很负责的人,面相和和气气的,但教书时却一丝不苟,学生再少他也教得很认真。

    第一课是认字,这也是李素觉得有必要学一学的课,——是的,李素要认字,因为这年代写的都是繁体字,而李素只会写简体,想要融进贞观年的生活,渐渐熟悉这个陌生的世界,认字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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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课的内容很枯燥,没有汉语拼音,也没有教娱一体的儿歌什么的,郭先生的第一课是南北朝时梁朝散骑侍郎,给事中周兴嗣编纂的《千字文》,就是那篇著名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读起来朗朗上口,但里面的意思却非常生僻难解。

    李素耐起性子跟着读了十来句,然后开始昏昏欲睡……

    前世不是个好学生,这一世居然也不是好学生,好心塞,好想振作起来,证明自己不是扶不上墙的学渣,可是……真的好想睡啊……

    王桩的表现更不堪,他甚至打起了呼噜,被郭先生用戒尺狠狠棒喝之后,才终于清醒过来。

    李素离他很近,王桩欠起屁股悄悄挪过来,道:“李素,等会下了学,帮我揍人去。”

    “没空。”李素的回答很冷艳。

    “是兄弟吗?你看看,看看,人家把我脸上给揍的,一边青一边肿……”

    李素奇道:“你脸上的伤不是你爹揍的吗?”

    王桩回忆半天,道:“我刚才没跟你说吗?早上跟打了一次,后来被我爹揍了一次,再后来,同村的吴栓又揍了我一次,今挨了三顿揍,三顿!”

    ***************************************************

    PS:相信有心的兄台们都看到了,鉴于作者本人的尺寸原因,咱们的书名由《贞观闲人》改成了《贞观大闲人》,嗯,说要改的,我跟说,这样改是不是太不谦虚了?回答我说,我们要尊重事实!

    ——说得对!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白色圣光
    说起挨了三顿揍,王桩的表情有点复杂,以他不太发达的脑部构造来说,也不知道此时应该做悲愤状仰天叹口长气,还是炫耀状鼓起自己的二头肌,显示自己……很扛揍?

    李素很无语,王桩的态度不对,至少不是正常的挨揍后的态度。

    懒得问王桩为何跟同村的吴栓打架,在李素眼里看来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几乎每天都有。

    关中人勇猛好斗,能动手尽量不吵吵,走路上一个眼神不对都有可能引起一场血战。

    “李素,下了学帮我揍人,”王桩露出狠厉之色:“这次我要捏爆他的蛋,以后改口叫他吴姐姐……”

    “不去。”李素拒绝得很干脆。

    “为啥?”

    “因为我现在已经是读书人了,读书人只动口不动手,顶多只能在你们打架的时候帮你骂他,羞辱他,打击他的士气。”

    王桩气道:“这破村学咱们只坐了一个时辰,怎么就成读书人了?”

    李素气定神闲道:“双脚跨进学堂就算是读书人,更何况我还坐了一个时辰这么给面子,当然是读书人中的读书人……”

    …………

    教书先生很认真,任何事情一旦认真起来,就变得很……枯燥?

    郭先生一板一眼念诵着《千字文》,抑扬顿挫的语调是李素从未听过的,每念一句便给大家解释意思,然后接着念下一句,跟前世的老师教学没什么区别。

    首先要念,然后是背诵,最后才是认字,李素忍不住打起了呵欠,一个接一个。

    “先生念得那么起劲,到底说个啥嘛……”王桩不满地咕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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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摇,笑道:“说深了,现在的孩子启蒙用《千字文》确实太深了,不是说《千字文》不好,而是相对一个字都不识的孩子来说,这篇文章达不到启蒙的效果。”

    王桩楞了半晌,表情有点急了:“今咋了么,为啥你和先生说的话我都听不懂?你到底说个啥?”

    李素道:“我的意思是,启蒙孩子可以用别的文章代替,比如《三字经》,或者《百家姓》什么的……”

    王桩狗脸看星星的表情,蠢萌蠢萌的。

    “啥是《三字经》?啥是《百家姓》?”

    李素脱口而出:“三字经就是‘人之初,性本善’……”

    说了两句,李素忽然闭嘴,他突然发现自己差点闯了祸,《三字经》后面的内容可有点大逆不道,比如“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二十传,三百载,梁灭之,国乃改……”

    这几句话,李世民估计不大爱听,传出去有颠覆国朝的嫌疑,李世民很有可能会咬着牙亲手把他剐成一千片,一边剐一边念“瓜怂,额叫你胡社八道,叫你胡社八道……”。

    “咳咳,咱们说说百家姓的事,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李素说着忽然又闭了嘴,他突然发现,百家姓里排名第一的姓氏不是“李”……

    想在这个世界好好活下去,活到老懒到死,就必须有一颗不给李家王朝添乱的本分心,安全第一啊。

    王桩仍直勾勾的盯着他,盯得李素有点尴尬,李素只好笑笑,道:“其实启蒙孩子还有很多法子,比如念一些通俗易懂的诗,比如‘床前明月光,地上鞋……’,啊,不对,‘疑是地上霜’,还比如‘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等,根本不用解释,孩子就懂了,《千字文》终究还是太复杂了些。”

    王桩睁大了眼睛,眼中冒出了幽幽绿光,仿佛不认识似的盯着李素,神情渐渐变得惶急:“李素,你跟我说实话,这学堂是不是有什么仙术?不然像你这种大字不识一个的人为啥坐进来才一个时辰,就学会作诗了咧?作诗啊!大学问人才能做的,这学堂肯定有仙法,难怪这年头的读书人看起来都跟仙人似的……”

    李素露出惊讶的样子:“啊?你不知道吗?”

    “知道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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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堂是孔圣人的地盘啊,孔圣人升仙之后,给全天下的学堂施了法术,凡我孔门儒家学子,进了学堂就有一道白色的圣光笼罩,然后就学会作诗了,这样的诗我随口就能作……难道你刚才进门时没感觉到白色的圣光?”

    王桩怔怔不动,神情浮上几许绝望,然后慢慢的,慢慢的垂下头,捂住自己的脸,呜咽道:“我早说了,早说了我不是读书的料,非要我来,要我来就来吧,我爹非要耽误时间揍我一顿,害我迟到,那啥白色的圣光不等我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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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桩是好兄弟,憨厚,本分,偶尔有点暴力,李素不介意偶尔给他添点堵,不然日子多无聊。

    只不过……连白色圣光这种鬼话都信,李素又暗暗为好兄弟的智商捉急,当初天花都没弄死他,若因为智商原因稀里糊涂被人卖掉,那该多冤啊。

    下学了,村里的孩子们欢呼着奔出了学堂,一副劳改释放的模样迫不及待离开了学堂满地撒欢,一扫课堂上的颓势。

    李素和王桩走在最后,王桩神情很颓丧,看来还沉浸在没被圣光笼罩的哀怨中。

    李素决定多欣赏一下这副如丧考妣的表情,明天再告诉他真相。

    回到家,老爹李道正已做好了饭,见李素回来,李道正高兴地迎上前:“我娃读书回来咧,学堂里先生今教了啥?都学会了没?”

    李素看着这张笑出褶子的灿烂笑脸,心中默叹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展颜笑道:“先生教的《千字文》,孩儿都会背了咧。”

    李道正愈发高兴,连连道:“会了就好,会了就好,我娃一定有出息的。”

    说完李道正转身回屋,粗糙黝黑的大手捧出厚厚一叠纸,纸上静静卧着一支毛笔,一块砚台,一条墨。

    李素呆住了。

    李道正小心地将它递到李素怀里,又用袖子擦了擦纸面,好像觉得自己刚才把它弄脏了似的,然后笑道:“白天托人进长安城,买了这些物事,这东西贵滴很,花了五百文咧,听说读书人都要用这东西,再贵也要买,拿去用,省着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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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不过估计有点晚,回父母家吃饭耽误时间了,等不及的话明天再看吧
正文 第二十四章 财路与诗
    一个花三百文雇人种地都要心疼许多天的庄汉,给儿子买五百文的文房用具却连眼都不眨。

    父母心,千百年从未变过。

    李素捧着纸墨,觉得沉甸甸的,纸墨不重,父亲的期望捧在手中,却令他双手微微发颤。

    李道正满脸含笑,重重拍拍李素的肩:“好好读书,读好书做官咧,陛下给你封太医署的官不行,辞了就辞了,我娃将来不做治病的大夫,要做上马治军下马管民的大官咧。”

    李素沉默着点点头,心绪有点乱。

    父子俩一人一大碗面,蹲在门槛外稀里哗啦吃完,李道正把碗一搁便出门了,二十亩地已种下了麦种,今年春雨多,应该有个好年景,李道正患得患失,每天都在田边盯着,生怕出了一丝纰漏。

    李素坐在房里,徐徐展开手中的纸。

    纸是很普通的麻纸,稍微揉搓一下便破碎了,托东汉那位名叫蔡伦的太监的福,造出的纸给天下的读书人带来福音,然而纸的质量还是太差,跟后世洁白如雪的白纸差远了。

    李素拈起麻纸的一角,小心地揉了一下,果然碎了。

    坐在房里发呆,李素的眼睛却越来越亮。

    这是条财路啊,后世的造纸怎么造来着?好像在现有的造纸工艺里面掺了某种水果的汁,以及添加麻纤维用来增强柔韧度,麻纤维和桑皮似乎还要事先用荧粉漂白,这样造出的纸雪白干净,韧度强,不易碎……

    还有,这个年代的印刷术似乎也笨得出奇,印一页书就得请师傅专门刻个版,印完后就没用了,也没人试过省时省力的活字印刷……

    都是财路,得记下来,将来偷偷摸摸开个小黑作坊,一声不吭造纸印书,闷声发大财,关键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谁要也不给。

    现在还不是发财的时机,李素对这个世界还是太陌生了,到现在还没把脚步跨出过太平村,造纸和活字印刷太惊世骇俗,出这么大的风头,不一定惹出什么祸端。

    等到将来数钱数到手抽筋,老爹应该不会再为几百文钱心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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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未来做好了打算后,李素起身往屋外赚也去自家地里看看,不能让老爹一人忙活。

    走了两步,眼角余光不经意瞧见桌上那一叠纸,李素又停下,目光若有所思。

    老爹辛苦给自己买纸买笔,不管怎么说,也该在上面写点东西,老爹回来发现纸上写了字,尽管他不认识,想必也会高兴吧,毕竟这代表着儿子已是读书人了。

    李素将毛笔开了锋,砚台里滴了点水,新买的墨条在砚台上缓缓磨了一阵,然后用心思索着繁体字的写法,良久,终于落笔。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最后一笔收锋,大功告成。

    很好,很励志,充满了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意味,然而李素脸色却有些阴沉。

    这笔臭字实在太难看了,可谓惨不忍睹。

    拈起准备将它撕掉,转念一想,不管好字臭字,放在这里让老爹开心一下亦未尝不可,反正写得再差他也不认识。

    决定了,就放在这里吧,自己不看便是。

    *********************************************************

    郭驽走在乡间的小道上,负着手眯着眼,看着渐渐西沉的夕阳,嘴酱起一抹轻笑。

    日子,就像这夕阳一样,越来越有奔头。

    郭驽本是长安人,幼时家境颇丰,父母给他请了先生,十年寒窗苦读,终于颇有文才,然而花无百日红,成年后父母撒手人寰,偌大的家业留给他,郭驽只是书生,不善经营也不善持家,家境于是慢慢衰落,最后落得卖房卖地,与妻儿居于亲友家中,寄人篱下的日子过了三年,其间也考过科举,投过行卷,然则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今年开春后,闻知东阳公主欲在封地内兴办村学,郭驽当时便动了心,他和妻儿再也不愿过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于是写了几篇自认生平最得意的策论和几首律诗,投到公主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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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戍驽此生最大胆也是最明智的决定,投书三日后,公主府派来了一位宦官,转达了东阳公主的意思,请郭先生入村学教书,月俸黍米两斗,钱四十文。

    读书虽然当不成官,但现在的境况已是老天的厚赐了。

    郭驽很惜福,他知道目前的生活相比当初衣食无着的日子,是多么的不易。

    慢慢踱步走到泾河爆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郭驽忽生诗意,想吟出一首得意的诗来,既能表达自己的心情,又能为自己的文才添上一笔浓重的履历。

    张嘴酝酿半天,郭驽却发现自己一个字都吟不出来,喜悦渐渐变成了萧然,呆呆地站在河爆无限惆怅地叹了口气。

    朝廷没将他录取为士是正确的,英明的,自己的才干,也只配当一个教书先生了。

    河边并不太清静,不远处总有窸窸父的人声,郭驽皱了皱眉,慢慢凑上前去,打算与说话人聊一聊,他想融入这个陌生的环境。

    ………………

    “读书,谁说我不会读书?今就学了好多学问,学堂里的郭先生教的,爹问我时我懒得答他罢了。”王桩的表情有些羞怒。

    回家后老爹问他学到了什么,王桩吭吭哧哧半天说不出,于是挨了今天的第四顿揍,吃过饭兄弟俩跑到河边玩耍,又拿话挤兑他,令王桩现在一肚子火气没处发。

    “你学了个啥?你说出一句我就服你。”王显然不怎么给兄长面子,斜眼瞥着王桩的模样分外欠抽。

    “我……我,我学诗咧!学到好几句,什么床前明月光,疑是……疑是地上那啥,对,地上霜!还有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王桩被一激,记忆如有神助,磕磕绊绊把李素上午念的两句诗回忆起来了,但郭先生教的《千字文》……不好意思,一个字都没记住。

    “咦?这谁的诗?我没教啊……”郭驽奇怪地睁大了眼睛,将王桩刚才念的诗句在嘴里默默咀嚼一番,郭驽越品越觉得惊奇。

    再也顾不得什么先生的风度,郭驽三两步从河滩边的矮里窜出来,一把揪住王桩的胳膊,瞪着他:“小娃子,刚才的诗谁教你的?说实话!”
正文 第二十五章 郭驽献诗
    抓住王桩胳膊的手很用力,连王桩都有些吃惊,这个看起来文弱不堪的教书先生,怎会有如此大的力气?

    “快说,谁教你的诗?”郭驽狠狠瞪着他。

    王桩吓到了,看郭驽的模样,似乎有兴师问罪的架势,他也不知道李素作的诗哪里犯了忌讳,本着好兄弟讲义气的原则,王桩把胸一挺,道:“我自己作的!”

    郭驽怒了,一巴掌抽过去,这年头老师抽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怕只教了他一天也是老师,抽学生连理由都不用找,家长瞧见了甚至还会鼓掌喝彩,抽我家儿子呢,先生太给面子了,再来一个……

    “你放屁!别说作诗了,你认字么?”

    不能怪郭驽心存偏见,实在是王桩这样子委实没有半点诗人的气质,穿着麻布短衫,襟口微微敞开,一脸横肉丛生,双臂肌肉高隆虬结,再发育几年多半还会长出一巴掌宽护心毛,这模样若说他是个飞檐走壁的游侠儿郭驽倒相信,若说他是个诗人,这个……真不信。

    “真是我作的。”王桩咬死不松口。

    郭驽气笑了,随手折了根柳枝,在河滩的沙地上写了一个大大的“丑”字。

    “这字念啥?你念得出我就信。”

    “这个……”王桩瞠目结舌,手指不停比划着,比划半晌,脸孔越涨越红,终于重重一跺脚,悲愤道:“太欺负人了!”

    郭驽冷笑:“赶紧说实话,这诗到底谁教你的,不说我去你家跟你爹娘聊聊。”

    老师家访,这种威胁手段一千年都没变过。

    王桩咬紧牙关,打定主意不出卖李素。

    一旁的王却很直爽,呵呵一笑道:“先生莫为难我哥,我们兄弟只跟李素走得最近,李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这诗多半是他教我哥的……”

    王桩大怒,一巴掌抽过去:“狗杂/碎,平时三棒子打不出一屁,一张嘴就出卖兄弟,老子抽死你!”

    王直被抽哭了,喊道:“啥出卖兄弟?出啥事了?一首诗咋地咧?”

    见俩兄弟的反应,郭驽明白了,若有所思地念叨:“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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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踹了一脚,郭驽成功阻止了俩兄弟自相残杀,喋血河滩,嘴里仍默念着王桩刚才的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哎?不对啊,这两句诗意思完全不一样,平仄和韵脚也不对呀,怎么回事?”

    王桩睁大了眼睛,茫然道:“啊?问我啊?”

    郭驽叹气,跟文盲聊诗,与对牛弹琴的意境是一样一样的。

    于戍驽转身便赚道:“我去找李素。”

    **********************************************************

    太平村不大,总共也就一百多户人家,郭驽找李素几乎不费劲,路上随便找人一问,乡亲一脸敬仰地指明了路,担心郭驽仍找不到,索性丢了农活,热心的把他带到李家。

    李家没人,父子俩都去田里干活了,柴扉和家门都没关,村里民风朴实,早已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了,郭驽没有任何阻碍便进了李家门。

    喊了几声,屋里没人应,郭驽很有礼貌,耐心坐在门槛外等着。

    环视四周,见李家屋瓦简陋,家徒四壁,郭驽心中愈发疑惑。

    这年头认字读书的人不多,但凡有点学问的,家境应该都不错,否则也供养不起读书人,然而李家却如此穷困潦倒,这样的家境,那个叫李素的孩子如何学会作诗的?

    太多困惑萦绕在郭驽心中,越想便越坐不住,心中那点耐心渐渐消磨殆尽。

    门槛外转悠两圈,郭驽实在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索性抛却了礼数,径自走进了屋子。

    屋子果然跟自己想象中一样破败简陋,屋内昏暗无光,一张矮脚桌几摆放在屋子正中间,桌上静静摆放着纸和笔。

    郭驽惊疑地“咦”了一声,如此穷困的人家,竟然买得起纸和笔,委实出乎郭驽的意料。

    赶紧凑上前,郭驽上前仔细看了看,发现纸上写着字。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嘶——”郭驽瞪圆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方才心中的疑惑瞬间全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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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真会作诗!而且作得如此绝妙,足堪流芳百世!

    一瞬间,郭驽心中泛起百般滋味,似嫉似羡似疼惜。

    郭驽今年三十二岁,读了十多年的书,然而毕竟天赋有限,才不到一斗,学不到一车,这些年作诗倒也作了无数首,却始终没有一首拿得出手,半生蹉跎,一无所长,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可是就在这小小的太平村里,无意中竟然发现一位作诗的大才,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这位大才仅十多岁的年纪。

    十多岁便能作出如此精妙绝伦的绝句,相比他郭驽这些年的庸庸碌碌,此时郭驽的心情,岂止复杂二字了得?

    仿佛受了打击似的,郭驽失魂落魄的盯着纸面上的诗句,不知过了多久,郭驽索然一叹,身形略见踉跄地离开了李家,至于他来时的目的,此刻也浑然不顾了。

    回到家,郭驽长吁短叹,尽情抒发书生感慨,最后将李素那首《金缕衣》写下来,送进了东阳公主府。

    *********************************************************

    李道正和李素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父子二人搁下农粳李道正点亮了油灯,昏黄摇曳的灯光里,李道正发现桌上的麻纸隐见字迹,李道正不认字,但也大喜过望。

    “字是你写的?”

    李素点点头。

    李道正小心拈起纸,眯着眼仔细端详,尽管一个字都不认识,但是……好厉害啊!

    “才进了一天学堂竟认得这么多字,好好!我娃将来一定能当大官。”李道正念念不忘当官的事。

    李素终于忍不住了:“爹,如果孩儿不想当官,咋办?”

    “抽死你。”李道正的回答言简意赅,杀意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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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晚只一更,周末,要去球馆打球,锻炼身体
正文 第二十六章 童叟无欺
    李道正的心思很单纯。

    读书就是为了当官,当官能够光宗耀祖,能够让日子过得更好,没有为国为民之类假大空的崇高期望。

    其实以前的李道正连这种小期望都不敢有,他只希望儿子能平平安安活到老,能够传承一脉香火便足够,可是自从李素治好了天花,连皇帝陛下都亲自下旨赐官赏田之后,李道正的心中忽然点燃了希望的火光,或许,儿子并非池中之物,或许,他可以有一个更敞亮的前程。

    可是,李素并不想当官,至少目前不想。

    一切只因“畏惧”二字。

    他并不觉得一个穿越者的身份在这个世界能有多优越,或许知道历史走向,或许发明点东西能让世人惊讶,然而,比起耍心眼,斗心机,他哪点是别人的对手?十五岁的年纪,贸贸然名动天下,等待他的仅仅只是荣耀?

    相比封官晋爵,改善这个家庭的处境才最实际,最重要。

    这些道理,跟老爹是讲不通的,不管如何委婉,换来的都有可能是一顿痛揍。

    *****************************************************

    东阳公主府。

    李素的诗终于还是出现在公主的寝殿内。

    郭驽的表现很夸张,公主府这种地方,不是一个穷教书的想进就能进的,郭驽索性跪在公主府门口,高高举起那首《金缕衣》,说了一句“小人为国荐才”,然后便一直跪在尘土里,小半个时辰后,府门打开,一名宦官走了出来,什么话都没说,接过郭驽手上的诗,转身便走。

    很快,这首诗出现在东阳公主的香闺里。

    东阳公主今年刚满十六,按礼制,早该封公主之名,赐公主封地,然而东阳的出身却有点差,她母亲只尸里一位下嫔,若说得宠,自然比不上襄城,长乐,高阳,晋阳等公主,宫里一应用度,分到她的只是那些皇子公主们挑剩下的。

    东阳公主也从未试过抗争,宫里勾心斗角的十几年终于熬了过来,李世民良心发现,给她赐了公主名号和封地,从此太平村这块地方成了她的世外桃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尽管赐她的公主名号和封地很大意义上是为了打荥阳郑氏的脸,政治味道居多,她也只是一颗被摆布的棋子罢了。

    但是,棋子又何妨?终归已走出了那座阴冷的太极宫,从此默守着封地,或者将来有一天,她这颗棋子再次有了被利用的价值,被她的父皇摆上棋盘,将她尚给某个需要拉拢的臣子为妻。

    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此刻坐在寝殿内,东阳公主手上轻拈着那首《金缕衣》,神情有些怔忪,一双秋水般的妙目顾盼生辉,却多了几分苦苦压抑的郁郁之气。

    做为一个女子,东阳公主是美丽无暇的,她有着修长苗条的身材,美丽如画的娇容,黛眉如柳,红唇如焰,眉心中间贴着一个绿色的三叶眉心妆,至于如今贞观年间女子流行的贴花钿,点面靥,描斜红等等妆容,东阳公主却都没做,仅只一张雪白无暇的素面,不施胭脂的俏容里,透着几分淡淡的郁气。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花开堪折直须折,唉……”

    东阳公主默默念了几遍诗,轻轻叹了口气。

    无可否认,这其实是一首少年励志的诗,所谓“花开堪折”的意思,也与男女之情无关,只谓少年莫负韶华,有所作为而已,可东阳公主却读出了情意的味道。

    “好一句‘花开堪折’,写这首诗的,果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么?”东阳公主喃喃自语。

    东阳公主的身后,站着一位贴身宫女,名叫绿柳,十二三岁左右,闻言笑道:“公主,听前面的宦官说,这是村学郭先生亲自推荐的人才,为了这首诗,郭先生在府外跪了半个时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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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公主叹道:“是首好诗,说它流芳千古亦是情理之中,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庄户人家写出来的,那位少年叫什么?”

    “听说叫李素,以前是庄户,除了作诗,这少年还做过一件大事呢……”

    “什么大事?”

    “上月泾阳县发了瘟灾,就是这个李素,用了一个什么法子,把天花抑制住了,公主您的胳膊当时不也被太医划了个口子,种了牛痘吗?听说这牛痘呀,就是李素所创,当时长安城里流言四起,说陛下当年……如何如何,惹了天罚,幸好有了这牛痘,才将流言压了下去,后来陛下赐了李素二十亩地,十贯钱,天花过后,陛下下旨,将长安城里背地嚼舌头的砍了十几个……”

    东阳公主俏脸有点白,道:“别说了,杀人的事说起来有甚意思?”

    绿柳吐了吐舌头,笑着退到后面。

    看着手中的《金缕衣》,东阳公主叹道:“诗是好诗,暂且收下吧。”

    没说举荐之类的话,李素终究太渺小了。

    绿柳退出了寝殿,偌大的殿宇内,东阳公主有些失神,喃喃念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确是好诗啊。”

    说完,俏脸露出黯然的神情。

    世上任何人都能不负年华,唯独天家公主,不能。

    ********************************************************

    郭驽终于在河滩边找到了李素。

    找到李素时,他正在地上画格子,格子很小,正好是一页书的大小,格子里密密麻麻排满了各种字。

    “你是李素?”郭驽凑近问道。

    李素扭过头,见是学堂的郭先生,急忙起身行礼。

    “学生见过先生。”

    郭驽不说话,不住地打量着李素,直勾勾的眼神看得李素心头发毛。

    前世总有老师猥/亵学生的新闻,现在在唐朝,这的口味不会这么重吧?不然为何如此色眯眯的看着他?

    英俊惹的祸,只能自己扛。

    李素左右环视,目光锁定了河滩边的一块大石头,暗暗决定,若郭驽对他动手动脚,他就用石头爆了这个衣冠**的狗头……

    “‘花开堪折直须折’一诗,是你所作?”郭驽直奔主题。

    “是……”李素刚承认,立马觉得不对劲,这诗似乎没出过自家屋子啊:“先生如何知道的?”

    郭驽没回答,反而继续问第二个问题:“床前明月光一诗,前后并不贯连,似乎不是同一首诗,是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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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通广大的老师,教了一天课什么都知道,李素暗暗敬佩,同时决定回家后再狠狠踹王桩几脚,多半是这泄露出去的。

    “床前明月光和谁知盘中餐本来是两首诗……”李素老实承认。

    郭驽眼睛一亮:“可否有幸一睹全诗之貌?”

    这态度已不是老师的居高临下了,反而用的是平辈的语气,看来在郭驽的心里,已将李素视为达者为尊的高人了。

    李素想了想,道:“先说那首悯农诗吧,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好诗!”郭驽脱口赞道,双眼愈发亮晶晶了:“果然是悯农诗,字句不见‘怜悯’二字,却深得慈悲心怀,此诗只有庄户出身的人方能作出。”

    李素眼睛盯着地上画的格子,淡淡道:“还有一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格子画得有点大了,若是用铅块雕刻成版,里面掺点锡,常用字多雕几个,油墨也是个问题,活字印刷的工程量太大了,不知要花多少钱,家里的钱都在老爹手里掌握着,要他拿出来投资恐怕他会一头撞墙而死,把朝廷赏的那几贯钱当成遗产送给李素……

    缺钱,是个大问题啊。

    郭驽眼睛仍然闪闪发亮,细细品了一番后,赞道:“也是一首通俗易懂的好诗,足可在学堂里给孩子们启蒙……只是‘低头思故乡’一句,你不是从小在太平村长大吗?何来的‘思故乡’?”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诗是这么写的,总要有个东西用来‘思’吧……”李素心不在焉地挥挥手,抬头看着无语的郭驽,李素眼睛眨了几下,一个主意冒上心头。

    站起身来,李素的态度明显比刚才热情了许多:“先生觉得这两首诗如何?”

    “好诗,和你那首‘花开堪折’一样,足可流芳百世。”郭驽不吝赞美之辞。

    “如此好诗,先生心动了吗?共鸣了吗?”

    “嗯嗯嗯!”郭驽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李素话锋一转,却提出另一个问题:“先生被公主府请来教授学子,想必月俸不低吧?”

    “还……行吧。”郭驽满头雾水道。

    李素压低了声音,凑到郭驽耳爆道:“这些可以流传千古的诗句,学生这里还有不少,每首都能流芳百世,保证童叟无欺……”

    郭驽愈发糊涂,吃吃道:“童叟无欺?”

    “对,童叟无欺,每首先生只须花半贯钱,诗就卖给你,诗可署先生之名,学生对天发毒誓绝对保密,不满意可退货……”

    郭驽终于听懂了,眼睛徒然睁圆,一脸惊诧地盯着李素,显然,李素此时的无耻嘴脸令他很陌生。

    “你……你你,你这个……这个……”郭驽脸孔迅速涨红,眼中如火山爆发般喷涌出怒火。

    李素见郭驽怒容满面,急忙改口:“三百文一首也不是不能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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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三千多字,算大章吧,今天就这一更了,昨晚打球出汗后着了凉,身上发烧了,今晚早点睡,希望明天能好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初入长安
    李素此刻表情很殷切,看来很有诚意的样子,急待做好这笔交易。

    可郭驽的反应却大不一样。

    真正的读书人毕竟是有廉耻心的,李素的交易令他的廉耻心瞬间高涨,一双白净的大手时而化掌,时而握拳,似乎在犹豫用怎样的方式揍这个无耻之徒。

    李素看懂了郭驽的表情,暗暗叹了口气。

    显然,这位潜在消费者并没有购买的,不仅没,而且还想把他这个无私为大唐读书人提供精神粮食的商人揍一顿。

    读书人太要脸了不是好事,在商言商嘛,一首足可流芳千古的好诗花三百文钱买下来,贵吗?不贵啊!丢人吗?不丢人啊!

    “买卖不成仁义在,先生莫动手,学生告辞,告辞。”李素一边行礼一边后退。

    “回来!”郭驽忽然叫住了他,李素只好站着。

    “既然还有本事写出千古绝句,那就快快写来,拿这种事去赚银钱,莫糟践了好诗,更莫糟践了自己。”

    李素心中升起了希望:“先生买吗?”

    郭驽瞪眼:“信不信我抽死你?还有佳句不妨说来。”

    李素顿时变得很失望,郭驽的意思他明白了,既不想给钱,还想掏光他肚里的货,呵呵,当我傻吗?

    “没了,一句都没了。”

    李素说完慌慌张张跑了,留下郭驽站在河滩爆一脸痛心疾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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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钱是大事,虽然与郭驽的生意没做成,但至少给李素提供了一个灵感。

    这世上除了自己以外……应该还有斯文败类吧?

    只要找到一个败类,把诗卖给他,两三首大概能把他想办的事办成了。

    还有一件事,村里没有铁匠铺,活字印刷制版要花多少钱,也应该去城里问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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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就去做。

    李素找到了王桩王直兄弟,三人商量了一阵,决定进长安充一逛。

    动身之前,李素歪歪扭扭写下了十几首好诗,嗯,在他眼里已不算诗,而是货,马上要卖出去的货。

    怀揣着这十几首……货,李素和王家兄弟跟老爹编了个借口,悄悄离村而去。

    …………

    太平村离长安城不过六十里左右,相当于长安的郊区,三人带了一些干粮,顺着大道直赚路上遇到络绎不绝的商队或赶着牛车进城做买卖的小贩子,李素便靠着一张十五岁萌萌的脸央求,六十里路基本没靠赚一路蹭别人的牛车走完。

    由此可见,卖得一手好萌多么重要,当然,主要看脸,路上王家兄弟也试了一下卖萌,结果刚靠近,商队的护卫就拔刀了,一脸“什么鬼”的戒备模样。

    这个事实令王家兄弟分外沮丧,整个人都不好了,坐在进城的牛车上唉声叹气。

    “脸俊好咧,我爹娘当初也不知道怎么生的,把我生成这副模样……”王桩神情失落地跟李素诉衷肠。

    李素只好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顺便用很帅的姿势拂了一下额前的乱发。

    王桩继续叹气:“原本以为我这模样是个意外,爹娘再生的话总该认真点了吧?谁知生下后,他娘的,比我还丑!”

    王直脸颊直抽抽:“…………”

    扭过头,王桩看着李素道:“我今年十六咧,爹娘到处托媒给我说亲,十里八乡没嫁的闺女家都问过咧,一听说是太平村王家,个个跑得比狗还快,我爹现在每天都要偷偷哭一阵,说我们王家虽然有三兄弟,但一个比一个丑,很难娶到婆姨,王家香火怕是要断咧……”

    说完王桩无限忧伤的叹气,十六岁的少年此时仿佛尝尽人世的苦楚,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一旁的王直神情也有点悲凄了,王桩丑倒也罢了,可他比大哥更丑啊……

    李素脸上迅速浮上同情之色,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张了张嘴,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安慰人这事,两辈子都没干过,不是李素的强项啊。

    王家兄弟目光悲凄而殷切地看着他,希望兄弟能够安抚他们受伤的心。

    “兄弟,说点啥啊。”王桩眼巴巴的瞧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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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李素沉吟。

    “‘嗯’是啥意思咧?”

    李素肃然道:“你们觉得自己又丑又穷,一无是处……”

    王家兄弟目光愈发殷切。

    李素暗叹口气,接着道:“不要绝望,至少你们的判断还是很正确的。”

    “啊?”

    李素继续安慰:“老天诗平的,给了你一张丑脸,一定会再给你一个穷的家。”

    王家兄弟真快哭了。

    “噗嗤!”牛车旁,一名商队的护卫终于忍不住喷笑出声,笑了一声又很快板起脸,指了指远处一片巍峨的城墙,道:“长安城到咧。”

    …………

    …………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长安,两千年历史最辉煌的古都,一个最强盛朝代的都城。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百万人口的雄城,城中除了权贵,兵士和居民外,还有异国商贩,佛道僧尼,异国使者等等,汉朝开始,长安便是丝绸之路的,这条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惠及后世大唐,如今与大唐通商建交的异国和地区多达三百多个,真正意义上的“万邦来朝”。

    长安城分为外郭城,宫城,皇城三部分,北枕龙首原,南垮重岗,由北向南,次为宫城、皇城和外郭城三重,同用一道北城垣。其城暗合《周易》六爻之理,城中朱雀大街有六条高坡,为乾卦之象,“故以九二置殿以当帝王居,九三立百司以应君子之数,九五贵位,不欲常人居之,故置玄都观及兴善寺以镇之。”

    李素和王家兄弟下了牛车,怀着兴奋的心情,从西面的延平门慢慢走进城。

    走过十余丈的城门甬道,仿佛瞬间走进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古城的繁华和沧桑,夹杂着各种喧嚣叫卖声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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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八章 卖诗鬻文
    三兄弟进城后颇显拘谨,标准的乡下人进城的模样,王家兄弟是因为自卑,毕竟又丑又穷的他们……怕挨打?

    李素则是因为敬畏。

    长安古都啊,两千多年来朝代更迭,这座历史最的古城只有在大唐时才焕发出它最年轻最繁华的模样。

    “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气岸遥凌豪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

    好诗!这诗适合卖给权贵,不给两贯钱都不好意思拿出去显摆。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好诗!这诗应该卖给那些吟风颂月的书生,把他们的钱袋掏干净,然后看着他们用这些诗穷得瑟……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好诗!这诗可以卖给……嫖/客?算了,这诗不卖,自己留着。

    李素一路走一路思考怎样展开业务,王家兄弟则好奇的四处打量,虽然太平村离长安城不过六十里,可兄弟俩从小到大进长安城的次数屈指可数。

    路上拦住一位行人,向他请教了铁匠铺怎么赚行人很热心的指了路。

    时年长安城里铁匠铺不多,大唐虽是最宽容的年代,但宽容也不是无限制的。秦始皇当年一统六国后收天下兵器聚于咸阳,担心的也是民间兵器太多,怕颠覆他的统治,老李家比较大气,没有做出这么过分的事,但铁匠铺这种能打造兵器的行业还是比较的,跟后世的开锁公司一样,长安的铁匠铺必须在官府立册造名。

    长安城按天罡地煞之数,共计一百零八坊,每坊设坊正,每里设里司,离李素最近的铁匠铺位于西城的胜业坊,一路行去又问了几位路人,三人终于找到了铁匠铺。

    拿出早已画好的活字印刷制版图,铁匠琢磨了半天,说做不了,主要是缺材料,也缺雕工师傅。

    李素早有心理准备,材料确实不太容易凑齐,铁匠铺里,生铁和炼钢自然不缺,但活字印刷需要的是铅和锡,这就不太好找了,而且雕工师傅也不容易找,大抵要到卖文房四宝的文具铺才有。

    铁匠师傅仔细琢磨了一下活字印刷版,估了个大致数,做几千个小铅块是个大工程,少于两贯钱不干,而且铁匠很热心的指点了迷津。

    这世上除了铁匠铺,还有一群神神怪怪的人也卖各种金属,说他们是出家人也好,说他们是化学家也好,反正每天关上房门研究长生不老之术,为了炼长生不老丹药,这群人比恐怖分子还执着,什么水银啊,铅啊,朱砂啊,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都敢往嘴里塞,不但往自己嘴里塞,而且还往皇帝嘴里塞,真是一群作死的人啊——孙思邈这位道友居然能活到一百零二岁,委实是个异数,不具任何代表性。

    城里的宗圣宫就是座道观,是高祖皇帝亲自赐名的道观,去找那群恐怖分子,必能买到铅和锡。

    李素懂了,但没去宗圣宫,因为……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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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钱才能办事,李素和王家兄弟只好四处闲逛,寻找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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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兄弟现在也终于知道李素进城的目的,二人不由有些不解。

    “卖诗?好好的为何卖诗?”

    “当然是因为缺钱。”

    王桩愈发不懂,挠着头皮道:“诗这个东西……应该算学问吧?没听过有卖学问的咧,学问留着自己用不好吗?将来用出去说不定可以扬名……”

    李素叹道:“这样的诗,我大概能记得几十上百首,卖一点无所谓,再说我才十五岁,少年扬名真的好吗?祸福难测啊。”

    对这个年代,李素终归还是有着很深的戒备心理,既想赚钱又不想扬名,只有这个选择了。

    王家兄弟说不出话了,这已不是他们简单的头脑能考虑的问题,李素也没法跟他们细说。

    …………

    胜业坊离长安西市不远,这里异国商贩很多,包着大头巾裹着一身绣花毯似的胡商牵着一长溜的马和骆驼,牲口背上满载着大唐精美的丝绸和瓷器,脸上堆着春风拂面般的和善微笑,见人就让道,而经过的长安百姓却挺直了腰杆,眼角都不瞟胡商,神情自若地从他们身旁经过。

    自信,强烈的自信。

    这是李素对长安百姓的第一印象,一个辉煌的年代里,连普通百姓都有了那种睥睨一切的自信气质,异国的一切都没放在眼里,“万邦来朝”的真正意义,在百姓身上都可看得见端默从里到外透着“天朝上国”的泱泱气派。

    莫名的,李素的心情激动起来。

    一千多年后的女人们为了一张外国绿卡,不惜委身异邦番汉,那时的民族自信心,大抵已降到了令人痛心的地步,相比之下,李素越来越喜欢这个年代了,连百姓们趾高气昂的样子都透出一股子可爱。

    铁匠铺不远处有一个面摊,李素经过时不经意一瞥,然后,眼睛亮了。

    面摊的桌子旁坐着一位壮汉,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正埋头啃着胡饼,吸溜着胡辣汤,吃得满头大汗,身上穿的却是一身绫罗锦丝,看起来非常华贵。

    李素笑了,生意来了。

    几步走到壮汉前,拼桌子坐下,然后朝壮汉拱手:“兄台请了。”

    壮汉抬头,李素这才看清了他的相貌,和王桩一样,这皮肤黝黑,一脸横肉,丑得很有特色。——看来大唐的帅哥果然是稀缺资源,李素心里忍不住唱起了欢快的歌儿。

    王家兄弟也看清了这位壮汉的模样,三人对视良久,皆露出惺惺相惜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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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啥事?”壮汉瓮声瓮气,李素的英俊外貌可能令他受到了刺激,语气不怎么和善。

    大家容貌差距太大,可能没什么共同语言,李素决定绕过寒暄闲聊,直奔主题:“兄台认字么?”

    “认得不多,咋了?”

    大致估摸了一下壮汉的外形,嗯,应该是豪放派的,丑人一般都只能走这个路线。

    从怀里掏出一叠纸,李素左翻右翻,从里面挑拣了一首出来,递给壮汉。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壮汉念了一遍,两眼忽然放光,猛地一锤桌子,喝道:“好诗!这诗好,念着提气儿,小子,谁作的?”

    “无主之物。”李素淡笑。

    “无主?”壮汉楞了,满头雾水地看着他。

    “兄台衣着华丽,必是富家子弟,不缺钱吧?”李素殷切地看着他。

    “……不缺。”壮汉的神情似乎多了一丝好笑。

    “这首诗两贯钱卖给你怎样?此诗可署兄台之名,在下对天发毒誓绝不外泄,若然违誓,教我……”左右环视,福至心灵,指着王家兄弟道:“教我变得和他们一样丑。”

    王家兄弟眼角含泪,仰头望天,悲怆发出一声长叹。

    壮汉瞧了瞧王家兄弟的模样,再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模样,觉得很别扭,一肚子火气没处发。

    “两贯钱?”壮汉拧眉沉吟,不但没有半点被侮辱斯文的愤慨,反而眉头微挑,似乎有点心动了。

    李素见状大喜,很好,终于遇到了一个斯文败类,大家的道德底线处于同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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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九章 少年意气
    人生难得一知己,大唐的百姓太有道德了,李素总觉得是陋习,想请大家把道德底线降低一点,又怕被人抽。

    现在终于看到有个的道德底线跟自己不相上下,令李素不由产生一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快慰,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贼在前门撬锁,撬开锁后发现另一个贼从后门也撬锁进来了,除了握手问好,互道珍重,剩下就是分脏了。

    壮汉现在的眼神也有点分脏的意思,直盯着李素的怀里。

    “刚才见你掏出那么多,你到底有多少诗作?”壮汉斜眼瞥着他。

    李素愈发惊喜了,这是个大客户啊。

    “诗作有很多,你自己挑,哪首合适都拿赚两贯钱一首不贵吧?”李素从怀里把所有的货都掏了出来。

    壮汉果然挑了起来,一首接一首的看,看得很仔细,看完后点点头,赞道:“好货色!”

    李素喜欢这句话,它很专业,手上的不是诗,是货,大家谈的也不是文学诗作,而是生意。

    统一了认识,彼此沟通起来快捷多了。

    壮汉挑了四首诗,也没怎么看内容,五言的看都不看,挑的全是七言绝句,连连道:“这几个好,字多,量足……”

    李素:“…………”

    这是个很实在的人,做买卖干脆利落,而且价值观也很朴实,以量多为优。

    “头回买卖,给你打个折扣,四首诗六贯钱,公道吧?”李素心情大好,心情一好就忍不住当了败家子。

    壮汉也乐了:“小子弱弱,说话做事倒也是个爽快人,行,你这朋友我交了,家住哪里?下次若我还想买诗再去找你。”

    李素犹豫了,对他来说这是一杆子买卖,卖完就赚泄露了住址怕会有麻烦。

    王家兄弟在一旁亲眼看到几张纸竟卖了六贯钱,兄弟俩眼睛发直盯着李素,目光很呆滞。学问这东西……看来真的很值钱啊,不仅这回赚了,而且下回还有赚。

    见李素犹犹豫豫,王桩急了,脱口道:“太平村李家……”

    李素顿时脸黑,很后悔,为何不把这俩货嘴抽肿了再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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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村我知道,离长安不远,当年颉利可汗兵指长安,驻营泾阳县……呵呵,不说这个,坐这里等一会,我叫人拿钱。”

    壮汉拍了拍手,李素身后的桌边忽然站起来六个人,一身玄色短衫打扮,神情冷峻,体格剽悍,一看就是那种五碗饭喂不饱的狠角色。

    壮汉朝其中一人挥挥手,一人抱拳后匆匆离开。

    李素眼皮子直跳,交易已接近尾声的此时,他才发现自己好像选错了客户,这的做派……远远不止只是富家子弟啊。

    “这位……兄台,刚才这四首诗……”李素有心反悔,又担心挨揍。

    “咋了?”

    李素干笑:“没什么,祝您用得愉快……”

    不管了,钱到手就撤,壮汉是什么身份关他何事?

    刚才离去的汉子很快回来,双手捧着一个大包袱,往李素身前桌上一放,哐的一声巨响,汉子默不作声退后。

    壮汉拍了拍包袱,道:“六贯钱在此,一文不少,这买卖做得值。”

    王家兄弟满脸喜色,两眼放光,面前六贯钱像磁铁似的把他们的目光紧紧吸住。

    交易完毕,壮汉满意地拍了拍揣在怀里的四首诗,豪迈长笑:“别人都说我家满门白丁,放他娘的屁!老子今就作四首绝世好诗给他们长长眼!”

    仰头望天,壮汉眼眶渐渐湿润:“家门有幸,额家马上出诗人咧……”

    李素现在真对壮汉有点敬佩了,刚刚银货两讫,立马把产权转移到自己名下,这脸皮……

    *******************************************************

    李素和王家兄弟匆匆忙忙走在回家的路上。三人合力捧着六贯钱,靠着驾轻就熟的卖萌技巧,请出城的商队顺路将他们捎到太平村。

    铁匠铺没去,宗圣宫的道士也没去找,与壮汉交易过后已近黄昏,再晚城门要关了,里坊也要关了,长安最大的弊病就在这里,每晚不但要关城门,城里的坊门也要关,坊与坊之间以木栅门隔绝,并且还实行宵禁,谁敢半夜往街上窜,立马被巡夜的武侯拿了见官,犯夜的罪名不大也不小,吃一两个月的牢饭,挨十几记板子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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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城门快关之前赶紧出城回家,至于活字印刷的事,李素决定改日再办,自己的第一桶金已到手,有钱不怕办不了事,自己才十五岁,有丰厚的资本浪费青春蹉跎年华,要不……村里玩半个月再说?

    回到太平村已天黑,王家兄弟帮着李素把六贯钱埋在村子南边荒山上的一棵歪脖子树下。

    做完这一切,李素面带笑容,满意地呼了口气。

    转过身看见王家兄弟一脸羡慕地盯着他,李素笑道:“咱们兄弟有福同享,再过几个月咱们就发财了,十里八乡的姑娘随便你们挑……”

    话说得有点歧义,王家兄弟没太理解,王直吃惊地指着埋钱的地方道:“钱能种出来?”

    王桩手脚微颤,有膜拜的冲动:“这不止是学问咧,是仙术吧?”

    李素:“…………”

    以后要不要离这俩货远一点,白痴这毛病应该不会传染吧?

    埋好了钱,三人背靠着歪脖子树稍事休憩,看着山下村庄点点灯火,李素悄然绽开笑颜。

    “长安城那么大,这村子那么小,李素,我忽然不想待在村子里了。”王桩看着远处的灯火,语声仿似呢喃。

    王直也点头:“哥,我们不能一辈子待在村子里,不然讨不到婆姨咧。”

    俩兄弟扭头看着他,等待李素的答案。

    李素呵呵轻笑,就势卧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双臂枕头,仰望着干净的夜空和繁星,呼吸着上辈子从未呼吸过的清新空气。

    孩子大了,心也大了,小小的村子已装不下他们的心。

    李素不一样,他也曾经年少过,风光过,栽倒过,曾经心比他们更大,现在呢,这个小小的村子完全装得下他的心,他只希望村子永远都不要变,世情永远也不要变,一直平静平凡活到老死。

    “我啊,我胆子比较小,我想一辈子好好在村里活着,多赚点钱,盖一栋大房子,娶一个不漂亮也不算太丑的婆姨,给我生两三个娃,等娃长大了,我把婆姨和娃叫到一起帮我数钱,谁数错了我就抓起一把钱扔脑袋上,砸他一头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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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可能很晚,白天找中医了,开了一副调养身体的方子……看病的过程很享受,和老中医有点坐而论道的意思
正文 第三十章 志向高远
    很让人灰心丧气的理想,至少王家兄弟听完后,满腔雄心壮志像被针戳破的皮球似的,瞬间气全漏光了。

    兄弟二人腰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耷拉下来,由刚才的挺拔劲松变成了身后的歪脖子树。

    “兄弟,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咋这么没出息咧?”王桩怒其不争的嘴脸跟李道正训儿子一样一样,分外欠抽。

    遥望漫天繁星,李素不置可否的笑。

    怎样跟两个只活了十几年的解释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的心境?嗯,对牛弹琴或许还更有效果,弹一首西班牙斗牛曲,牛都喘粗气,这俩货不同,不但长相丑得完美躲过了所有的人样儿,而且李素严重怀疑他们脖子上那颗东西不是脑袋,是肿瘤。

    “哥,我们说要走出去,去哪里呢?”王直的眼里充满了矛盾的兴奋和迷茫。

    少年人几乎都曾有过的眼神,心志比天脯一旦说到具体了,顿时茫然无措。

    王桩今天的智商有超常发挥的现象,沉默一会儿,仰起头看着星空,豪情得连语气都变成了咏叹调:“走出去,当府兵,战场杀敌立功……”

    啪!

    一记重重的巴掌狠狠抽在王桩的后脑勺上,抽得王桩剩下的咏叹调霎时变成了哀嚎。

    “王八蛋,想死先给你爹娘送了终再说,一家人好不容易逃过天花捡了条命,好日子没过几天又去入府兵,你们兄弟死了不要紧,爹娘咋办?不孝的东西!”李素难得认真严肃的骂开了。

    王家兄弟自从天花瘟疫时得了李素的活命之恩后,一直对他很服帖,被抽了也不生气,揉了揉后脑勺,王桩咧嘴笑道:“听说陛下打掉东/突厥后,年年对外用兵,要把咱们大唐周围的邻国都收拾一遍,而且军功也越来越厚重了,入了府兵,跟随大军出去打一仗,多砍几个敌人的脑袋,回来赏田赏钱咧……”

    李素气得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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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得简单,好像打仗就是跟着大军出去砍几个脑袋拿回来换地换钱一样,李素虽然没经历过战争,但他知道战争有多么可怕残酷,大唐如今虽说兵锋正盛,看谁不顺眼就揍谁,把周围的邻居们吓得瑟瑟发抖,但只要是战争,就一定会死人,这俩脑子一根筋的货上了战场,死亡的概率绝对高得可怕。

    累了,不想跟王桩争了,抽他抽得手疼,明日偷偷跟他爹聊聊他儿子的远大志向,然后看这两兄弟被吊起来抽,美滴很。

    “我想通了……”李素忽然改了口风,神情很严肃,目光透着一股子欣赏,非常诚恳地看着王桩道:“我尊重你们的志向,好好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吧,大丈夫生于世间,富贵功名当从马上取!”

    “哎呀,还是你有学问,这话听着提气,好!”王家兄弟乐得眉眼不见,连连点头。

    决定了,明天跟他爹建议,抽他们的鞭子先用盐水泡一泡……

    …………

    玩够了,三人各自回家。

    李素回到家时已近深夜,推开门,堂屋中间的桌上一盏油灯未灭,凑着昏暗的灯光,见老爹卧在床榻上有节奏地打着呼噜,李素放下心,烧了点热水洗脸洗脚,这是李素两辈子都没改过的习宫日子过得再穷,基本的洁身习惯还是要坚持下去的。

    做完一切,李素满脸困意,打着长长的呵欠蹑手蹑脚爬上床,刚躺下没来得及闭眼,耳边响起老爹阴森森的声音。

    “怂货,外面野一整天不回家,今我懒得动,明早起来看我怎么抽你……”

    说完李道正继续打起了呼噜,睡得那叫一个香甜。

    李素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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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

    宿国公兼左领军卫大将军府今晚张灯结彩,大宴宾客。

    这位名头响亮的国公爷兼大将军姓程,名咬金,后改名为知节。是的,就是那位古今闻名,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三板斧,千年后民间有句俗话叫“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可见此人多么的煞风景了。

    今晚程府有喜事。

    今年贞观十一年,刚开春不久,李世民有感近年征战频繁,国朝名将如李靖,李勣,秦琼,尉迟恭,程咬金等将领多年来浴血奋战,灭国破城无数,军功无以复加,于是加封诸将以为嘉勉,其中程咬金由宿国公改封为卢国公,实食邑七百户。

    从宿国公改为卢国公,从爵位上来说,顶多算是平调,为何程咬金要大肆庆祝呢?

    原因就在爵位的称呼和赐封爵位的皇帝身上。

    古时的“宿国”和“卢国”皆属山东一带,那一带恰好是程咬金的家乡,将爵名冠以家乡之名,足可见大唐皇帝陛下对其何等的宠信,而“宿国公”的爵位,是高祖皇帝李渊封给他的,如今贞观十一年,李世民又将其改封为卢国公,爵名仍是程咬金的山东老家,足可见多年恩怨风雨后,两代帝王对他的宠信仍不减分毫。

    以程咬金这种平日练武时多举了几下石锁都要呼朋唤友庆祝的人来疯性子,改封国公这么大的事怎可不大肆热闹一番?

    新的御赐卢国公府牌匾挂上门楣,程府一片喧嚣鼎沸,李靖,李勣,尉迟恭等军中名将放声大笑,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文臣看着一帮粗鄙汉子大喊大叫,不由面露苦色,大家都是风雅之人,怎能受得了这般聒噪吵闹的宴会?奈何这姓程的匹夫恬着老脸上门相请,请不动索性便将他们直接扛在肩上飞奔而去,任由他们怎生怒骂叱喝,姓程的老货就是不听,一路走街过市,跟抢押寨夫人的土匪似的将他们各自扛进程府。

    武将们敞开胸襟,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之时,长孙无忌等文臣却沉默,如同被绑架的人质般垂着头,在众多欢腾的人群中颓然嗟叹。

    今日被这老货扛在肩上走街过市,为了吃这顿酒宴,把自己的老脸都丢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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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程府夜宴
    程府的酒宴透着浓郁的武将特色。

    酒是大碗的三勒浆,肉是煮成一大块的鹿肉,一整只的鸡肉,细心的文臣们还发现里面有大块的牛肉,于是目瞪口呆,颤巍巍指着程咬金,程咬金这老货也不甘示弱,眼睛一瞪:“自家庄上的牛一脚踩空摔死了,咋地?”

    别的肉倒好说,贞观年间,牛是最宝贵的生产资源,朝廷欲兴牛政终无所得,只好将私自宰牛列为违法,民间有私宰牛宅不仅要罚钱,宰牛的人也要坐牢,除非耕牛老迈或受伤残疾,向官府报备以后才准许宰杀。

    至于程老匹夫庄上的牛,不知为何死亡率特别脯今摔死一只,明又瘸了一腿,而程家府上,几乎顿顿都有牛肉吃。早有无数御史参过程咬金,可这老货根本不惧,一口咬定是摔死的,至于为何每年摔死那么多,嗯,我庄子风水有问题,求陛下再赐几百亩地试试,没准就不死牛了。

    面对这么一块滚刀肉,李世民和御史们拿他毫无办法,只好恨恨骂几句“老匹夫”,剩下的,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

    武将齐聚的酒宴跟文人酒宴风格截然不同,文人们喝多了那叫“狂放不羁”,武将们则只能叫撒酒疯。

    漆耳杯里的三勒浆被武将们牛饮般灌进嘴里,酒宴的气氛也渐渐达到了高/潮。

    程老匹夫一声暴喝,一柄八卦宣花斧执于手,大堂外的空地上顿时妖风阵阵,魔王乱舞。武将们跟程老匹夫打了半辈子交道,却至今看不出这斧法的深浅,反正今日看着往左劈的套路,明日又变成了往右劈,真正是乱招胜有招的经典斧法,武将如李靖,李勣等人看累了,不想再看了,昧着良心叫好便是。

    至于文臣们,看都不看这老匹夫舞斧,只是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大家已悄悄挪到了武将们身后,老匹夫舞到忘形时大斧脱手飞出,也是常有发生的事。

    “好斧法!”花园廊子下,程府一众晚辈鼓掌叫好,其中叫得最起劲的正是程府长子,年仅十九岁的程处默。

    程咬金正是人来疯的性子,见有人夸赞,不由舞得愈发虎虎生风,而且一招一式也愈见凌……乱?

    最后程咬金终于舞得尽兴,随手将大斧朝花园廊子一扔,噗地一声闷响,大斧重重劈进廊顶的梁木里。

    “好儿子,你也照着耍一套!”程咬金哈哈大笑。

    宣花大斧离程处默的头顶不足一超到底是将门子弟,程处默面无惧色,跟老爹的人来疯德行一个样,纵身一跳,跳进了堂前空地上,大声道:“爹,孩儿今不耍斧,孩儿今要作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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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

    坐在武将身后的长孙无忌,房乔等文臣们不约而同喷了酒,喷得李靖,李勣等人背后全湿,包括武将在内,所有人同时呛咳起来。

    程咬金呆呆站在院中,看着同僚们不太捧场的咳嗽声,还有儿子程处默一副文人骚客衣袂飘飘的混蛋样,程咬金为难了,他也不知道此时该冲上前把这帮同僚挨着个儿的揍一顿,还是狠狠抽儿子一顿,以此教训他的不务正业。

    想来想去,程咬金终于做了个很有礼貌的决定,他决定先抽儿子。

    再怎么说他也是今日酒宴的主人,主人揍客人未免有点无礼,儿子无所谓,生儿子就是用来抽的。

    蒲扇般的大巴掌狠狠抽向程处默的脑袋,程咬金一边抽一边骂:“叫你耍斧子,你个混帐要作诗,作诗有甚好?光说不练假把式,废物干的事情,小混帐要把俺程家的老脸都丢光吗?”

    “住口!”

    “老匹夫,安敢辱我文人!”

    长孙无忌房乔等人发飙了,老匹夫没好话,张嘴就把所有文臣都骂进去了,而且还是当着面骂,真是存世稀少的奇葩。

    程咬金也是个混帐性子,此刻索性也不管什么主人客人了,叉着腰跟长孙无忌对骂起来,双方你来我往大吵不休,欢腾鼎沸的宴会眼看要变成一场群殴。

    “都住口!当着晚辈的面吵吵,你们要不要脸了?”李靖终于看不下去了,站出来沉声喝止。

    李靖是大唐军方的领头人物,威名赫赫的军神,任谁都要买几分面子,双方悻悻怒哼一声,暂时休战。

    李靖和颜悦色看着默默羞愧的程处默,笑道:“丢人的是你爹,你羞啥?抬起头来,作诗也不错,教长孙大人和房相瞧瞧,咱们武将子弟里也有舞文弄墨的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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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处默这才收拾心情,清咳两声道:“各位叔伯,晚辈献丑了,晚辈是将门子弟,读书也是……也是凑合的,这就作一首听着提气的诗,请各位长辈品尝……品位,咳,品鉴?”

    蒲扇大的巴掌又抽来,程咬金城墙厚的老脸竟也羞红了,恶狠狠道:“瓜怂,少给老子废话,作你的诗!”

    程处默挺起胸肌,大声念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一片寂静!

    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人略带几分戏谑的表情渐渐变得凝重,默默颂念几句后,神情越来越呆滞,眼中露出不敢置信的震惊。

    程咬金的心也提得老脯诗这东西他不懂,他只懂得看脸色,见长孙无忌等人目瞪口呆的样子,程咬金也摸不准这诗到底好不好,此时到底应该摸着儿子的头以示赞赏,还是再抽儿子一记以示惩罚。

    不仅是长孙无忌等文臣,李靖李勣这些名将也是文韬武略无所不能的,良久,李靖带头,众武将轰然喝彩,齐声喝道:“好诗!千古流芳足矣!贤侄大才,程老匹夫,你家风水真邪门了。”

    “这诗好,果然提气,把咱们大唐武将的威风全抖落出来了。”

    程处默也很得意,昨日这笔买卖果真值了,可谓物美价廉,下次再见那小子,必须五星好评。

    宴会气氛终于推向更高的高/潮,忽然忽然一道煞风景的喝声:“慢着!”

    长孙无忌轻捋黑须,眼中露出狐疑之色,缓缓道:“贤侄此诗确实不错,只是……贤侄莫怪老夫说话直爽,此诗,果真是你所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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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
    长孙无忌的话很有代表性,代表了文人的性格。

    文人多疑,文人相轻,文人的世界里,最出众的人永远是自己。

    不过今晚长孙无忌的怀疑是对的,毫无怀疑才叫瞎了狗眼,长孙无忌刚说完,房乔褚遂良等人连连点头。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话糙理不糙,从遗传基因来说,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经地义,程处默是个什么性子,长安城里谁家不知道?鱼肉百姓倒不至于,却也号称长安一霸,整日领着国公国侯家的一帮子纨绔子弟吃喝玩乐兼打猎,至于读书,自然也读的,程处默读书的事迹比他的长相更出众,三年气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现在还只基本达到认字的程度。

    如今这个小混蛋摇身一变,从粗人忽然变成了诗人,而且作出一首可称绝世的好诗,在座的都是一帮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谁会信程老匹夫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长孙大人发话,程处默不能不答,闻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当然是我作的。”

    理直气壮的态度很正确,花了钱嘛,东西自然是他的,程处默毫不心虚。

    长孙无忌呵呵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房乔褚遂良等人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老夫甚喜此诗,既然贤侄说此诗是你所作,老夫对此诗有一处不解,还望贤侄解惑……”长孙无忌的笑容有点阴。

    程处默终于心虚了,额头冒出了冷汗。

    诗呢,当然是他的,花了钱嘛,但是……自己的东西就一定要了解它吗?

    程处默尴尬之时,程咬金却兴冲冲大笑道:“俺儿子文武双全,有啥不懂的尽管请教,吓死你们这帮老杂……老长辈。”

    长孙无忌也懒得计较程咬金的口无遮拦,笑道:“好,老夫且问你,‘但使龙城飞将在’此句,‘飞将’所指何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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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处默想哭……

    他现在才发觉这笔买卖做得不利落,早知如此,应该让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释一遍再放他走才是。

    “飞将,飞将嘛……”程处默被逼得黑脸泛起红光,迟疑半晌,眼角余光一瞥,指着程咬金道:“飞将自然是我爹!”

    长孙无忌笑道:“哦?你爹为国征战沙场多年,战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与你爹相识数十载,怎从不知你爹竟有‘飞将’之美称?”

    被长孙无忌这老逼到这个份上,程处默硬着头皮索性放开了编瞎话:“有天我爹喝多了,独自爬上家里的房顶撒酒疯,撒了一阵从房顶跳下,一头扎进后院的池塘里,从此我爹有了‘飞将军’的雅号……”

    “噗——”堂内所有人全部喷了。

    长孙无忌快笑抽了,上气不接下气道:“原来竟是这般得来的雅号,汉朝李广将军泉下有知,亦当欣慰‘飞将军’名号后继有人,幸何如之。”

    诗中出处,赏诗的人全都明白,偏偏作诗的人不明白,很尴尬的场面。

    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犹豫了一番后,终于决定先揍客人,太气了,不能忍。

    “长孙老匹夫,你出来,俺跟你决一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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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李素的一首诗,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而李素浑不知情,悠然地在太平村过他的太平日子。

    有了二十亩田,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当然,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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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地主也是地主,理论上来说,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个阶级了,剥削阶级。

    李素仍每天坚持上村学,老爹盯得紧,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课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对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须折”的大诗人,他能教什么?

    不过李素的短处却还是被郭驽拿捏住了,李素的字写得太臭,郭驽实在忍不下去,于是每天在学堂里,别的学生晃头子曰诗云的时候,李素总有特别的优待,郭驽给他特制了一个小沙盘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许多字帖拓本贡献出来,让李素专门练字。

    李素并不反对练字,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练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仓颉造字以来,华夏汉字比文化更渊远,有了毛笔之后,汉字的字体愈发多变。贞观年间,最流行的字体莫过于飞白体,无论朝堂还是民间,皆以飞白为主。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后来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级脑残粉,酷爱模仿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于是飞白这种字体迅速在贞观年间成为时尚。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欢飞白这种字体,其势太过,着笔太过无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难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后,终于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努力学好飞白体。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无比的人来说,有资格挑挑拣拣吗?

    再说,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非要在这种小事上标新立异跟所有人作对,有必要吗?

    每天在学堂里练两个时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尔扛着农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去河滩边晒晒太阳。

    日子真的很悠闲,不愁吃穿的基础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散悠闲,对李素来说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生活,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子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懒散生活消磨得干干净净。

    袅袅炊烟在黄昏的余晖里摇曳而上,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土地发呆。

    “该买两头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语。
正文 第三十三章 美人如画
    买牛的事确实要提上日程了。

    二十亩地不是父子二人能耕的,累死都做不完,必须买两头牛回来,泾阳县有个骡马市,可以去那里物色一下。

    家里也该重新盖个大点的房子,添置一些家当了,将来攒够了钱,自己亲自画图纸,盖个两层的小木楼……不过貌似这个世界的规矩很多,房子的高低也有讲究,超过律法规定的高度便是逾制,要治罪的,没关系,盖一层的也可以,李素不挑食,比现在好就行。

    还可以画些图纸,请木匠打造一些家粳八仙桌,太师椅,高脚凳,床头柜什么的,绝对都是大家没见过的新奇东西,如果大家都喜欢这些新家粳自己可以拿图纸与木匠合股,每卖一件家具出去便从中抽成,在盗版出现以前不大不小也能赚一小笔……

    李素蹲在河滩爆两眼无神,呆呆地看着天空,心里默默给自己美好的未来生活做着规划蓝图。

    …………

    东阳公主今日心情不错,自从离开太极宫,住进这块属于自己的封地后,她的心情一直都不错,今日暖阳高照,万物俱春,长安城的文人学子和百姓都纷纷出城踏青,东阳公主也按捺不住了,久寂的心情,如同被这绵绵的**唤醒了一般,她终于忍不住踏出了公主府,甚至难得任性地不准任何宫女和侍卫跟随,独自一人慢慢走到河畔。

    脚步很轻,仿佛怕惊醒仍在沉睡的绿草,东阳公主唇酱起一抹顽皮的轻笑,小心看了看四周,然后停下脚步,弯腰将脚上的绣鞋脱下,然后坐在地上解开足衣的带子,露出一双白净晶莹如美玉般的玲珑玉足。

    双脚得到释放,东阳公主心情更好了,赤脚踩在软绵绵的草地上,脚心痒痒的,却很舒服,东阳公主咯咯笑了几声,调皮的脚趾头缩紧又舒展开,又笑了几声,两只白葱般的玉指倒勾着绣鞋,赤着脚在草地上跑了起来。

    河滩边有一块硕大如碑的巨石,李素此时正坐在巨石背后,望着天空发呆。

    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恰在此时传进了他的耳中,李素一楞,情不自禁扭头看去,然后他看到了一手拎着绣鞋,赤脚跑在草地上的东阳公主。

    东阳公主显然没想到巨石背面居然还有人,二人目光碰触,东阳一惊,停下脚步,呆滞地看着李素。

    两人的第一次相遇,便在这太平村的泾河河畔,春风青山芳草,流水垂柳暖阳,美如画卷的风景里,一个恰正芳华的女子走进了这幅美丽的画卷,然后,与画卷融为一色。

    李素面含微笑,静静地注视着她,眼中闪过一抹纯粹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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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不容易,来到这个世界好几个月了,终于看到一位真正的美女,眉若黛柳,眸含秋水,瑰姿艳逸,明艳端庄。

    李素脑中情不自禁冒出一句诗:“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此时此地,此景此女,可不正应了这句诗么?

    李素满足地叹了口气,见多了村里的粗糙女汉子,对贞观盛世差点失去信心,害他都不敢走出去,今日总算长了见识。

    欣赏的目光渐渐往下游移,从东阳的脸,再到她瘦削的肩骨,再到不太丰盈的,盈盈一握的纤腰,修长笔直的长腿……嗯?还有一双白净晶莹,完美无暇的玉足。

    李素脸上的笑意愈发深刻了,这个女人,简直是老天精心雕琢而成的艺术品,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无一不完美。

    望了望天,李素不由有些疑惑,该不会是天上的仙女一脚踩空掉下来了吧?不管了,脚很好看,再多看几眼,相信很快她就会发出尖叫,这双白玉般的美足一定会藏进裙里去的。

    东阳公主怔怔发着呆,傻了似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布衣陋衫的少年郎,直到发现少年郎的目光不停往下游移,落定在自己的脚上时,她才猛然惊觉自己赤着脚,吓得顿时花容失色,果然李素所料一般,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

    “啊——”

    “别叫了。”李素懒洋洋地道。

    “啊——”

    “这里荒山野地,叫破喉咙也没人理的。”

    “啊——”

    “我又没扒你的衣服,连鞋子也是你自己脱的,有必要叫得如此凄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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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你把鞋子穿上,照样衣冠周正,扔长安街上都能见人,你如此尖叫意义何在?”

    “啊——啊?哦……”

    东阳公主的尖叫终于停了,她觉得李素的话很有道理,明明只是脱了鞋子而已,为何弄得跟被人非礼了一般?

    俏脸瞬间染上一层,东阳公主抬头准备跟这位少年郎说点什么,却赫然发觉少年的目光仍一眨不眨地落在自己的脚下。

    东阳公主又惊又气,急忙蹲下身,宽大的裙衽盖住了晶莹的脚面,羞怒而焦急地瞪着他:“你,不准看!把头转过去,快!”

    李素见她快急哭的神情,只好摸了摸鼻子,讪讪转过头。

    太小气了,再过一千多年,大街上的女人穿着各种露脚的凉鞋,和连屁股都盖不住的超短裙,开叉到肚脐眼的低胸装,美胸美腿美足,各种展示各种**,生怕男人少看一眼,如果一道神雷把这女子劈到一千多年以后,她还不得疯了啊,若是再让她看一部名叫东京很热的小电影……

    身后传来窸窸父的声音,东阳公主正手忙脚乱地穿着足衣和鞋子,没过多久,身后两声略显慌乱的清咳。

    “我……好了。”

    李素回过头,再次望向东阳公主,目光仍然掩饰不住的欣赏。

    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怎样看她,至少她很符合李素的审美观,在他眼里,这才是真正的美人,那位同村的杨寡/妇……不能再想了,想想都会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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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难得糊涂
    相遇是美丽的,然而二人心里却各有滋味。

    李素一直怀着戏谑的心情,也不觉得自己失礼,习惯了低胸超短裙黑丝满街跑的年代,早已练就了一双眼中**心中也**的精湛功力,对男女之防更是无所谓,反倒是觉得这位仅只小小露了一下脚就好像被奸污了似的女子很可爱。

    而东阳公主,心中却无比懊恼。

    如今这年头虽然女人没有宋明之时活得那么累,但是对于名节还是很看重的,而女人的脚,大抵等于名节的桌面快捷方式。身为金枝玉叶的东阳公主今日莫名被一个陌生男子看了自己的脚,而且看得那么专注,那么认真,公主殿下怎能不懊恼?

    恼归恼,公主也不能不讲道理,说来说去还是自己疏忽大意了,见春/光大好便得意忘形,自己脱了鞋子跑到这男子跟前,无论怎样也没办法怪他。

    挺起不太丰盈的胸,东阳公主努力维持住尊严,道:“你,是何人?”

    毕竟是天家贵胄,一开口便带着些许威严。

    “太平村李素,幸会姑娘。”

    东阳公主黛眉微蹙:“李素?这个名字……有点熟,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李素眨眨眼:“你认识我?”

    东阳公主沉吟半晌,忽然妙眸一亮:“‘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原来是你!”

    李素也吃惊了,他并不知道郭驽去过他家,而且偷偷将他的诗作默记后写下来送进了公主府。

    “这首诗从未示人,你怎么知道?”

    说了几句话后,东阳公主心中那点羞意和懊恼渐渐消散,重新恢复了好心情,闻言笑道:“村学的郭先生把你的诗送进了公主府,我……毛主府的人都在传诵你这首诗呢。”

    李素怔忪片刻,以他的聪明,自然猜出了前因后果,于是苦笑道:“以后我要在自家院子里挖几个茅坑……”

    东阳公主奇道:“为何?”

    “若有那些不打招呼就闯进我家,还乱抄我诗作拿出去显摆的人,跨进院子就会一脚踩空,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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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公主楞了一下,然后捂住小嘴咯咯直笑,俏脸迅速染上一层明艳动人的。

    “真龌龊!郭先生可是为你好,人家在公主府前跪了半个时辰,说是为国荐才,你倒好,反过来把他骂一顿。”

    李素神情浮上几许惊恐:“为国荐才?公主向朝廷举荐我了吗?”

    东阳公主止了笑,叹道:“举荐人才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再说仅凭一首诗,还是略嫌不够。”

    李素终于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幸好啊,幸好公主眼瞎……

    东阳公主有些期待地看着他:“或宅你再多作几首旷世诗作,若是长安城的文人士子都在吟诵你的佳作,有了才名,朝廷自会引你入仕。”

    李素皮笑肉不笑:“别闹!”

    千辛万苦才辞了官,回去还挨了老爹一顿痛揍,现在又要他当官?疯了吧。

    直到这时李素才认真的打量东阳公主,观察了一阵,问道:“你诗主府的人?”

    “对。”

    “你在公主府里做什么的?”

    东阳公主眼神忽然有些闪烁:“我……我是服侍公主的宫女,嗯,对,我叫绿柳。”

    李素笑了。

    服侍公主的宫女头上戴三支纯金步摇?双手白皙,不见丝毫粗糙之处,一身的绫罗虽不知质地,却显然也是极贵的品种,宫女有这么好命?更别说她眉宇间散发出淡淡的尊贵端庄之气了。

    好吧,既然她说尸女,李素便情当她尸女,大家就这么相处下去,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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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闲的生活有一个前提,日子不能乱。

    平淡是真,安稳是福,生活里不能出现任何的风吹草动,日子过不安宁了,谈何悠闲?

    李素很辛苦地维持着悠闲的状态,不小心治好了天花出了大风头,赶紧激流勇退,不小心写了诗被传出去,赶紧韬光养晦,不小心遇到一个自称宫女的姑娘,赶紧把她当作宫女,李世民有钱任性不行吗?他喜欢把宫女打扮得跟公主一样不行吗?

    不小心卖了几首诗换钱……这个可以有,这是生意,只是以后做生意时要小心点,千万不能泄露自家的住址,打一换个地方,才子佳人们满城显摆着卖给他们的货物时,他躲在小村里数钱数到手抽筋,这才是理想的悠闲生活。

    只可惜李素的悠闲维持得再辛苦也是徒劳,老天把他扔进大唐贞观不是让他过这种悠闲得形同废材般的日子的,是要他来折腾的,不折腾不成活。

    李素还没开始折腾别人,别人却来折腾他了。

    学堂里练完字回家,路口就被人堵住了。

    堵住他的是熟人,不仅是熟人,而且是大客户。

    程处默鼻青脸肿出现在李素的视线里,看着李素的目光很纠结,也很幽怨。

    李素有点紧张,一般来说,以这副模样回来找他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回头客,当然,更不可能会给他送什么“文盲福音”之类的锦旗,相反,人家很可能是来找麻烦的,简单的说,来者不善。

    二人在路口沉默对视,有点决斗的架势。

    良久,李素不耐烦了,要揍快点揍,还得回家吃饭呢。

    “来退货,还是来揍我?”

    程处默明显被李素的光棍态度震惊了,发了一阵呆后,道:“……想揍你。”

    李素明显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欣然笑道:“揍我早说啊,多大点事,还以为你来退货呢,退货恕不接待,一文钱都没得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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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晚了点,还算昨天的,太累了,趴在桌上睡着了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憨直权贵
    程处默怔怔看着李素发呆,或许李素此刻的无耻嘴脸令他倍感亲切,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爹……

    李素看得很开,钱是原则,钱是命根子。挨揍没关系,只要别揍脸。

    当然,最好是不挨揍。

    所以李素决定和他好好沟通一下,打消他施暴的念头。

    “动手之前,咱们先讲讲道理如何?”李素朝他招了招手,路边找了块平整的石头,擦了又擦,再去旁边的水渠里洗手,洗得很仔细,最后才坐了下来。

    程处默很无语的看着李素的动作,然后在李素身旁的草地上一屁股坐下去。

    “我挨揍咧……”程处默叹气,带着几分英雄气短。

    “看得出。”李素想换上一脸同情的表情,但又想到这估计以后不再是自己的客户了,索性懒得用同情的表情来应酬他。

    程处默瞪着他:“我挨揍是因为你的货。”

    “我的货咋咧?”

    “货的成色还是不错的,用了以后大家都说好……”程处默咂摸咂摸嘴,然后叹道:“可大家后来问我这货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

    “所以你挨揍了?”

    程处默颓然点头,指了指自己满是淤青红肿的脸:“看见了么?我爹把我吊在树上用鞭子抽,足足抽了我半晚,我的惨叫声半个长安城都能听见……”

    李素只好送上同情的表情,这回不是应酬,是真同情。

    程处默忽然不知想到什么高兴的事,嘴角刚勾起,却牵动了脸上的伤,痛得哎哎直叫唤,却还是忍不住笑道:“那几个老东西也没好下场,我爹大发神威以一敌十,把他们揍得鼻青脸肿,估摸他们回家后也和我一样惨叫了半晚上……”

    李素很吃惊,这位仁兄的老爹战斗力很强悍啊,而且不分敌我,出手横扫一大片,很想拱拱手问问这位老前辈的名号,给自己长点记性,以后一定保持必要的尊敬,然而想到前几日长安城认识这位仁兄时,他身后那六位剽悍的随从,李素便很识时务地闭了嘴。

    这家人地位不简单,对于大唐的权贵,目前还是保持点距离比较好,一个十五岁少年兴冲冲跑上前抱权贵的大腿,很大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

    李素到现在连面前这位仁兄的姓名都没问,也是因为从认识他开始便出于一种很深的防备心理。

    一时间想得有点多,李素的神情愈发恭敬了,跟当初村里赵老头拜菩萨送瘟神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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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兄台,您看啊,您自己也说了,在下卖给您的货可没有问题的,成色好,价格也公道,至于使用过程里失了手,似乎……不是货的问题,您大老远从长安来揍我,是不是略嫌没道理?”

    程处默叹了口气,道:“出城的时候确实很想揍你来着,毕竟因为你的货,我挨了一顿毒打,可是出城后我也慢慢想明白了,东西是你卖我的,货是好货,卖过之后银货两讫,我自己没用好,怪你不得,今出城找你好没道理。”

    李素赞赏地看了程处默一眼。

    大唐的权贵如果都是他这样,自己真没必要如此辛苦隐姓埋名。

    谁知程处默沉默半晌,忽然站起身,怒道:“但是我大老远来都来了,不揍点什么总不甘心吧?知道我昨晚被老爹揍成啥样么?”

    “知道知道,都看见了。”

    “这股子邪火不发出来,也对不起我身上的伤吧?”

    李素想了想,只好把他拉到路边一棵合抱粗的银杏树下。

    “兄台觉得这棵树咋样?”

    “嗯?”

    “把它当成我,揍它!”

    程处默不甘地看了李素一眼,显然,他还是觉得揍李素更有手感。

    李素往后退了几步,表示自己没有被人揍的爱好,那棵树可能有……

    程处默只好退而求次,大吼一声,冲上前对那棵银杏施暴,砂钵大的拳头捶得大树摇晃不已,簌簌直掉落叶。

    过了很久,程处默终于力浆发泄够了,喘着粗气很不爱干净地往地上一躺,休息过后,程处默恢复了力气,站起身对李素道:“好,全身舒坦了,你的法子不错,下次若有不顺心的事,我再来找你。”

    李素急忙指了指银杏树:“不,找它。”

    “偏找你,走了!”

    跨上一匹青鬃马,程处默威风八面地喊了一声“驾”,然后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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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慢慢吞吞走到那棵被施虐过的银杏树前,轻抚着树干,同情地道:“树兄,那个人好粗鲁……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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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方方正正的立体格子在李素手中慢慢成型。

    格子里填满了土,平平整整像一块放大版的豆腐,中间用刀片画出纵横均匀的小方块,每个方块大约半小指粗细。

    河水哗哗流淌,夹杂着阵阵蛙鸣,在这个宁静的下午,听起来让人……昏昏欲睡。

    “你在做什么?”

    身后的清脆女声打断了李素的工作,东阳公主迈着小步慢慢走过来。

    今日的她比上次低调了许多,穿的是一身很普通的钗裙,头上也不见半点首饰,俏脸未施脂粉,素面如天然雕饰。

    李素情不自禁往她脚下看去,发现被裙子遮得严严实实,不由失望叹了口气。

    东阳公主却吓得心虚地退了两步,急忙低头望下看,发现自己好好穿着鞋子,于是松了口气,恨恨剜了他一眼,想到上次被他看到脚的尴尬场面,俏脸升起一团如鲜血般的,又羞又怒不知如何是好。

    幸好李素及时开口打破了尴尬的沉默:“我在做模型。”

    东阳公主也暂抛羞怯,好奇道:“什么叫‘模型’?”

    “想做一件物事,首先要做个模型,按比例尺标准放大或缩小,修改到最完美的程度后,再按照模型的样子做实物,这样就能提高制作实物的成功率。”

    好多新词汇,东阳公主听得云山雾罩:“你做这个‘模型’,打算造出什么实物?”

    “活字……”李素说了一半忽然闭嘴。

    商业机密,差点被这女人给套出来了,虽然她长得漂亮,但是……钱更漂亮啊。

    赶紧转移话题:“咦?快看,有只猪在天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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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就一更了,半夜码字越来越没状态,决定好好休息一天,拼了命把作息规律调整过来,明天起恢复正常时间更新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再入长安
    转移话题的技巧不算高明,立马被拆穿,东阳公主生平第一次有了揍人的想法。

    想揍人,又想笑,不知道该用哪种表情好,东阳公主此刻表情很扭曲。

    李素不在乎,活了两辈子的人了,心境自不会像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屁孩一样,美女一提问题恨不得连八辈祖宗都告诉她,未来要靠活字印刷赚钱盖房娶婆姨生娃的,如此重要的东西怎能随便告诉外人。

    除非这位自称宫女的女人现在亮出身份,逼他说实话,若真如此,李素也只好选择说实话,权贵招惹不起,安全第一。

    东阳公主显然没有亮出身份的意思,恨恨白了他一眼,娇嗔的目光有些生涩,看来以前没怎么用过。

    “说来也是作过‘有花堪折’的大才子,一点体统都没有,快说,你手里这东西到底干嘛用的。”

    真是个穷追猛打不识趣的女人啊。

    李素继续忙活着手上的工作,头也不抬地道:“别琢磨这东西了,我给你讲故事吧。”

    “什么故事?”

    “从前有只丑小鸭,很丑很丑,老娘怀它的羊水很可能是硫酸……不对,鸭子是蛋生的,嗯,反正很丑,还在蛋里的时候,这只蛋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弄到鸭群里去了……”

    一个不伦不类版本的丑小鸭故事新鲜出炉,哄小女孩嘛,童话故事随便能打发。

    东阳公主听得入了神,素手托腮,美眸泛上迷离的色彩,静静听着李素娓娓诉说的故事。

    “……最后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白天鹅,而它也终于找到了它的天鹅父母,好了,故事说完了。”

    李素说完故事的同时,手里的活也在最后一刻顺利做完,接下来该把模型分拆晒干了。

    东阳公主听得痴了,良久,幽幽叹道:“这只丑小鸭真坚强,受了那么多苦,还是那么争气,终于有了好结果,变成了白天鹅……”

    李素抬头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垂头继续做事,做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了了,这女人的理解能力有问题,故事白讲了。

    “你怎会发出如此感慨?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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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公主惊讶地看着他:“我说错了吗?”

    “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不是因为它多努力,而是……它本身就是一只白天鹅好不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投个好胎有多重要……如果往深一层想,这其实还是个悬疑故事,关于天鹅两口子和鸭子两口子之间不可告人的恩怨情仇,不然你说为啥一颗天鹅蛋无缘无故跑到鸭蛋里去了?而且鸭子老娘还对它那么好,跟亲生的似的……”

    “你!”

    东阳公主气结,满腔的感动和唏嘘顿时化为乌有,气得脸都红了。

    “故事说完了,一点都不好听,好了,快说你手上做的模型到底是干嘛用的?”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喃喃道:“不早了,该回家吃饭了……”

    收拾好东西,在东阳公主愕然的注视下,李素仿佛把她当成透明似的,拍拍屁股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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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型在阳光下晒了两天,随着模型的完工,赚钱的念头不可遏止地再次冒了出来。

    叫上王家兄弟,在歪脖子树下将以前埋的六贯钱挖了出来,三人扛着钱再次进长安城。

    “少听少看,更要少说”,这是李素给王家兄弟定下的规矩,上次王桩脱口把李素的地址卖了,现在多了不少麻烦……不对,村口的那棵银杏树多了不少麻烦。

    进了城直奔宗圣宫。

    宗圣宫是道观,太祖李渊亲自给它赐的名,也不管老子愿不愿意,反正老子就稀里糊涂成了老李家的祖宗,而宗圣宫地处长安城内,香火也是最旺盛的。

    李素三人来到宗圣宫,本想直接求见里面炼丹的道长,门口的小道士斜着眼看他,李素只好捐了三文钱,没什么效果,直到捐出第十文钱,到了李素能承受的底线时,小道士的斜视症状终于不药而愈。

    领着李素三人进了道观,小道士带着他们找到了一位目光呆滞**过度的中年道长,花了一贯钱买了大量的铅块和少量锡块。

    再次找到西城胜业坊的铁匠铺,李素把带来的模型也交给了铁匠师傅,师傅瞅了半天不知究竟。

    李素只好演示给他看,打开格栅,拈出几个半指粗细的小方块,随机重新排列了一下,仍是一块整版,铁匠似懂非懂,却也点点头,表示会做,当然,价钱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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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艺不算很复杂,李素的模型铁匠一眼就看懂了,无非将铅和锡熔合后装进模版里,未固化之前将小方块全部分好,再打造一个简单的格栅作为固定支架。

    李素三人等了两个时辰,铁匠师傅终于做好了。

    捧着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活字印刷模版,李素心潮澎湃激动。

    这是要发啊……

    天色还早,三人马不停蹄,西市找到了一家文房店,文房店不仅卖纸笔,也承接篆刻业务,李素在文房店找到了一位雕工老师傅,把刚制成的模版摆在他面前,每个小方块上雕一个字,全部阳刻版,常用的汉字比如“之”“乎”“也”必须多刻几个。

    老师傅瞪着眼睛,半晌没明白过来。

    “这位公子,老朽实在不明白,这东西……到底有何用途?”

    “不能说,你只管做便是。”

    “老朽不明用途,这东西怎么做得好。”

    李素犹豫半晌,才道:“告诉你可以,你先立个字据,发誓不往外传,否则去官府告你。”

    老师傅愤怒了,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而且是一个十几岁孩子的侮辱。

    “公子当我什么人?老朽做人做事本本分分,雕工做了一辈子,客人的私秘老朽何曾往外说过一个字?”

    老师傅痛不欲生,质疑他的职业道德比杀了他更难过,说着说着便泛了泪,一边抹泪一边愤恨地跺脚。

    李素也被感动了,使劲地抽了抽鼻子。

    “真感人……话说完了吗?说完赶紧立字据,时辰不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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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以后还是正常时间更新吧,熬夜太辛苦了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合作买卖
    老师傅还是立下了字据,一脸屈辱如同签下了卖国条约。

    李素没什么不忍心,或许这个时代以诚信为本,人与人之间很单纯,天大的事口头说过便算数,但李素不同,他很尊重契约,什么东西还是白纸黑字写下来才有安全感。

    立过字据后,李素才将活字印刷术的奥秘告诉了老师傅,老师傅由最初的茫然,到渐渐变得吃惊,最后脸色迅速泛起潮红,激动得连胡子都抖了起来。

    “这是好东西啊!好东西啊!造福了咱们大唐多少读书人,公子功德无量,功德无量,以后大唐的读书人都得为公子立下长生牌位……”

    说完老师傅就往外冲去。

    李素一把揪住他的胳膊:“老先生意欲何往?”

    “把此物献给官府……”

    李素:“…………”

    立下契约多么重要啊,李素惊出一身后怕的冷汗。

    掏出刚立下的字据使劲在老师傅眼前晃悠,李素咬着牙道:“老先生看清楚了,只要外面听到一丝关于此物的风吹草动,你就得吃官司,把你告进官衙挨板子。”

    老师傅这才从激动中清醒过来,随即老脸闪过一丝愧然,急忙道歉。

    “公子若将此物献给官府,官府必有厚赏,公子亦从此扬名天下,何必敝帚自珍呢?”老师傅犹不甘心地劝说。

    “我要扬名天下做甚?闷声发财便是了,老先生不要多管闲事,把上面刻好字便可。”

    老师傅不说话了,只看了李素一眼,目光像在看疯子,显然他的价值观与李素的价值观很冲突。

    李素回以和煦的微笑,萌萌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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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天后,李素再次进城。

    这次是为了验收成果,老师傅的雕工很不错,数千个常用汉字,老师傅和他的徒弟们几天就雕完了,字体是标准的楷体,每个字都雕得很规范。

    李素高兴坏了,手里捧着一把方块铅字仔细地查验,老师傅坐在一旁傲然捋须,显然对自己的功夫很有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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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钱不便宜,请老师傅雕字要花两贯多钱,不过这钱花得值,李素很痛快把钱给了。

    和王家兄弟抬着铅字模具往外走时,却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很客气的一个人,穿着绫罗长衫,嘴边挂满了笑容,拦住李素三人后不停的拱手致歉。

    “抱歉抱歉,拦了贵客的路,在下唐突了。”

    李素挑挑眉:“有事?”

    “在下观之,贵客三人年岁虽小,从里到外却透出一股富贵之气,出手阔绰,豪气无双,更且英俊**,温文尔雅……”

    “停!”

    这人夸起来口若悬河,说起昧良心的话脸色都不变一下,王家兄弟听得眉飞色舞,用一种千里马看伯乐的目光看着他。

    李素横了他们一眼,对那人道:“英俊**什么的,直接对我说就可以了,不要牵扯不相干的人,否则听起来不诚恳。”

    那人笑了笑,也不尴尬,道:“这位贵客,前些日子您在小店订做的东西,俞老师傅给您做好了,东西还满意吗?”

    李素点头:“老师傅刀功不错。”

    那人搓着手,笑道:“很抱歉,虽然您和俞老师傅立了字据,但他是本店请的雕工师傅,在下是本店的掌柜,这件事瞒谁也瞒不了我,不知贵客做了这件东西后,有没有用它赚钱的意思?”

    “当然。”

    那人神情愈发急切:“本店三十年的老招牌,长安城里的读书人十有三四都在本店买纸笔,若贵客想用它来印书的话,本店愿与贵客合作,不知贵客意下如何?”

    李素顿时心花怒放,这是打瞌睡送来了枕头啊。

    “没兴趣,再见!”

    李素说完就往赚掌柜傻了眼,楞了一下后急忙再次拦住他,神情有些焦急。

    “贵客,什么都好商量,好商量啊!”

    矫情够了,李素这才停下脚步望着他:“利润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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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六,我四你六……”

    “幸会幸会,告辞告辞。”

    “三啤三啤我三你片贵客,做生不如做熟啊,这东西只要在本店里,在下保证绝不泄秘,你找外人做这买卖,很容易就把其中关窍泄露出去了,那时全长安皆群起而仿造,这东西就掉价了。”

    李素叹了口气,这位掌柜很会说话,这番话正好说到他心里,他也担心活字印刷术被仿造,这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东西,不知道的觉得它神秘,说穿了一文不值。

    “我七你三,说定了,还有……”

    掌柜的一脸了然,接口道:“立下字据,秘方外泄拉我去见官。”

    李素顿时对他生出好感,不知他家有女儿没,有的话干脆娶了她,以后整个店都是自己的,什么四六,什么三片全都是浮云……

    …………

    长安城悄然流传着一个神话。

    不错,就是神话。

    西市某文房店承接印书生意,任何书拿过去,两日内印好,字迹清晰,纸页留香,无论排版还是字体皆是上乘,更难得的是价格公道。

    出书,两千年来都是文人的梦想,看着自己的学术成果印制成书,在民间广为流传,有什么比这更幸福?

    很神秘的文房店,时下印书都是请雕工师傅在木版上雕刻,一页书往往要雕刻一整天,一本书没有两三个月无法成书,可这家文房店两天就印出来了,实在是个奇迹。

    长安城的文人由开始的不相信,慢慢到好奇,最后亲身一试……

    沸腾了,至少长安城的文人圈子沸腾了。

    文房店数日之内门庭若市,无数文人蜂拥而至。

    进店的不止是文人,还有很多同行,拐弯抹角的打听此店印书为何如此快速,掌柜只是呵呵的笑,笑容里满是得瑟,但打死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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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这章算昨天的,今天继续……本来赌咒发誓说正常时间更新,结果刚说完就被打脸了,外地就来了个朋友,必须作陪……今天没事了……继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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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八章 春风得意
    长安城里印书的生意意外地火爆起来,连李素都没想到这个时代对书本的是那么的迫切,想想也是应该,连发明个马桶都被称为“大学问”,百废待兴的年代里,文人和百姓们最得到的,莫过于知识了。

    李素心情很不错,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美好日子即将到来。

    不知道文房店的掌柜这几日赚了多少钱,虽说如今是诚信年代,但李素还是忍不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掌柜的不会在帐簿上作假吧?有必要雇请一个财会人员去监督才是……

    河滩爆李素用木棍在沙地上练字,难看的飞白体,但不得不练,因为李世民就好这一口。

    心情好就得练字,练字就写诗。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非常意气风发的诗,很适合自己目前的心情,拿到外面卖的话,这诗少说得卖三贯。

    诗是好诗,然而字却……

    李素看着自己的字,不由皱起了眉,不争气的字,破坏了自己的好心情。

    难看,必须毁灭证据,打死不承认是自己写的。

    伸出脚,打算把地上的字抹去,身后一道娇脆的声音传来:“别动!我多看几遍。”

    李素没理她,刷刷几下,用鞋底抹平了字迹。

    很好,人生中的瑕疵已抹去,自己又是一个完美无暇的英俊少年。

    “你……你,你这人怎么……”东阳公主跺脚瞪着他。

    李素笑道:“字太难看,远不如本人完美,不完美的东西要除掉。”

    说完李素蹲在河边洗手……很奇怪,用鞋底抹去的字迹,为何要洗手?算了,洗都洗了,洗手和洗澡都是一件很愉悦的事,就当享受吧。

    东阳公主恨恨剜他一眼,却用一根小木棍在原地写了起来,没过多久,李素刚刚的“春风得意马蹄疾”完整重现在沙地上,一字不差。

    东阳公主显然有点小得意,像只天鹅般高傲地扬起了小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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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首绝世好诗,而且我亲眼目睹了作此诗的过程,李素,再作一首吧,好不好?”东阳公主软软相求。

    “不好,我马上就是有钱人了,作诗这么庸俗的事情,是有钱人该做的吗?”李素拒绝得很不留情。

    “作诗……庸俗?”东阳公主瞪大了眼睛,露出极度的困惑,不解,李素的话很毁三观,不是说有钱人才庸俗吗?怎么反过来了?

    眼睛眨了眨,李素看着东阳公主,冒出一个主意。

    “你尸女?”

    东阳公主露出一丝慌乱,掩饰般理了理发鬓,道:“啊……对啊。”

    “你毛主喜欢诗吗?”

    “喜欢……吧?”

    “喜欢我作的诗吗?”

    东阳公主俏脸有点红,讷讷道:“我……不知道,兴许,是喜欢的吧。”

    李素的眼睛变得愈发明亮有神:“买吗?”

    “啊?买……什么?”

    “买诗吗?刚刚我作的这首‘春风得意马蹄疾’,三贯钱卖给公主,以后算诗主自己作的,我发毒誓保密。”

    东阳公主吃了一惊,小小的嘴唇张成一个“O”,李素这张突然变得陌生且无耻的嘴脸显然吓到她了。

    李素不高兴了:“说话啊,这表情啥意思?嫌贵了?你自己也说了,这是绝世好诗,真不贵……”

    “你你你……你这个……你简直是斯文败类!诗也能用来买卖么?”东阳公主气得脸都红了,直哆嗦。

    “没关系,这东西我还有很多,家里盖大房子缺钱呢,先卖几首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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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公主快气晕了,抄起手上写字的小木棍朝李素背后抽了一记,然后扭头便跑。

    李素也急了,赶紧朝她背影喊道:“喂,你不买就别拿我的诗跟别人显摆啊,要收钱的!”

    奔跑的倩影忽然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然后……头也不回地继续跑。

    看着她跑远的背影,李素神情黯然地叹了口气。

    买卖黄了,这种买卖还是不能跟太要脸的人做,李素现在忽然无比想念那位买诗的壮汉,看到他就有一种遇到知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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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数十位皇子和公主今日齐聚一堂,神情恭谨地跪坐在各自的矮几后。

    矮几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几位成年男子桌上甚至还有番国进贡的异域美酒。

    白天跟李素闹得不欢而散的东阳公主赫然也在其列,只是她的位置明显离殿中主位很远,远得快到宫殿的门槛边了。

    殿内排的座次很有趣,殿内正中的主位自然是李世民的,旁边是太子李承乾的位置,接下来的左边便是比较得宠的皇子,依次是魏王李泰,晋王李治,吴王李恪等等,右边则全诗主,紧挨着李世民位置而坐的,是毫无争议的晋阳公主,即乳名为兕子的李明达,长孙文德皇后亲出,长孙皇后去岁逝世,伤心欲绝的李世民感念与皇后多年夫妻之情,遂将晋王李治和晋阳公主李明达亲自留在身边抚养教育。

    众皇子公主们纷纷正襟危坐,唯独今年才三岁的晋阳公主李明达却一点也不拘谨,宫女小心在背后搀扶着她,而她肉肉的小手却捏着一只象牙箸筷不停地在矮几碗碟上敲啊敲,发出很不和谐的噪音,可其余的皇子公主纷纷向她投以和善的微笑,哪怕再不耐烦也挤出笑容,绝不敢露出半点恼意。

    李明达是父皇手心里的宝贝,真正宠溺到骨子里,哪怕她只有三岁,皇子公主们谁敢欺负她?

    从殿内的座次就可以看得出,李世民虽然是位雄才大略的皇帝,可他却是一个很失败的父亲,非常失败。

    殿内排座,皇子公主们不按长幼顺序,反而以亲疏而定座次,这个小细节里足可看出李世民对待皇子公主的随意和漫不经心,他对皇子公主们太极端了,喜欢的皇子恨不得每天把他捧在手里,含在嘴里,比如魏王李泰,晋王李治,不喜欢的或是下嫔所出的,只推得远远的,根本看都不看,比如东阳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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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九章 皇庭夜宴(上)
    影响孩子心性的东西很多,比如环境,比如性格,比如……父亲。

    李世民没有带好头,他给孩子做出了一个坏榜样,十年前,李世民在玄武门前兵变,乱军之中杀掉了自己的手足兄弟,率兵入宫逼李渊退位,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污点,这个污点举世皆知,那一年,皇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吴王李恪都已出生,而且到了能记事的年纪,父皇做的一切,他们都看进了眼里,记进了心里。

    李世民也知道自己这个污点终生无法抹去,他只好拼命的挽救形象,比如毫不犹豫立皇嫡长子李承乾为太子,长幼有序,绝不逾越,也不管自己十年前已干过杀兄弑弟的事,还比如,每月总要腾出一天时间,把皇子公主们聚在一起,吃顿家宴,增进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

    今日的聚会亦是如此。

    珍馐,美酒,高谈阔论,兄弟之间姐妹之间把臂欢笑,李世民喜欢看到这样的场面,他犯过的错,他缺失的东西,只希望在后代身上弥补回来。

    华丽的宫廷歌舞在偌大的殿中跳到了尾声,数十位内教坊舞伎簇拥着中间一位婀娜妖娆的女子,女子身着华裳,在殿中央飞速原地旋转,旋转,最后伏身于地,一段胡旋舞就此结束。

    未成年的皇子浑然不知欣赏,各自交头接耳谈笑,成年的皇子们则肃然而坐,目光瞥过领舞的舞伎,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欲/望。

    歌舞过后,殿内仍是皇子和公主们窃窃低语轻笑声,李世民今日心情不错,皇子和公主们兄弟姐妹亲密无间的画面令他龙颜大悦,方才竟情不自禁多喝了几杯三勒浆,此时酒劲上头,黝黑威严的脸上浮出几许红潮。

    李世民清咳几声,殿内皇子和公主们的谈笑声顿时停止,满殿瞬间寂然。

    笑着看向魏王李泰,李世民道:“青雀,近日课业如何?”

    李泰生得很肥胖,单看面相的话,简直就是一个一脸憨厚,令人一见生喜的可爱胖子。

    本黍坐的姿势,闻言李泰急忙站起,可惜身子太胖,努力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李世民笑着摆摆手,示意他保持跪坐回话。

    李泰谢恩之后,道:“近日崇文馆夫子教授《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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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笑道:“读到哪里了?”

    “孟子曰:‘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若此其未远也,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

    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笑道:“何以解?”

    李泰想了想,道:“尧舜到汤,历经五百多年,从汤到周文王,历经五百多年,从周文王到孔子,亦历经五百多年,儿臣心有所感,遂翻阅许多史籍,看到汉光武帝刘秀平灭关东,陇右,西蜀,匡扶汉室于即倾,结束多年战乱一统天下,并创出‘风化最美,儒学最盛’的升平盛世……”

    李世民目光闪动,笑道:“吾儿想说甚?”

    李泰吃力地站起身,忽然面朝李世民跪下,大声道:“汉光武帝至贞观,又是五百多年,观我大唐贞观在父皇治下臣民归心,万邦来朝,世风纯朴,朝政清明,正是盛世之始也,故儿臣以为孟子所言宅即——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父皇必是继往开来之圣明君主,当之无愧的天可汗!吾皇万岁!”

    这番马屁拍得可谓用心良苦,李泰带了头,其余的皇子和公主也跟着跪拜下去,齐声山呼万岁。

    李世民慢慢起身,脸上布满了努力压抑的得意,沉默片刻,忽然仰天长笑:“好一个‘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吾儿有心,朕甚喜之!”

    看到跪满一地的皇子和公主,李世民愈发心花怒放,令众人平身后,笑道:“朕随口考一考青雀课业,没想到青雀读书如此用功,诸皇子与公主当效而行之,勿使荒芜学问,辱我天家声名。”

    众皇子公主恭声应是。

    李世民接着道:“既然提起了课业的话头,朕便以劝学为题,尔等或诗或赋,尽可作来。”

    众皇子和公主脸上顿时露出难色,唯独李泰面露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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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皇子之中,李泰读书是最厉害的,不仅读书厉害,拍马屁也厉害,刚才那番话便是典型的马屁代表作,李世民深喜李泰,终归还是有原因的。

    李世民出了题,众人思索沉吟,远远坐在大殿尽头的东阳公主却百无聊赖地环顾四周,眼中多了几分清冷。

    这出戏码见得实在太多了,每月父皇令皇子公主们相聚,尽叙天伦之乐的美好画面,私底下却早已成为众皇子公主争宠的战场,而有资格参与这场战争的人,只有长孙皇后和如今内宫四妃所出的子女,像东阳公主这种下嫔所出的女儿,却是连争宠的资格都没有的。

    懒得再看殿内众人拧眉思索的矫揉模样,东阳公主垂下头,嘴酱起一抹不知是嘲讽还是淡漠的微笑。

    很无聊的宴会,不知多久才散,散后赶紧回到封地里去,那里才是她的家。

    还有那个不知廉耻为何物的……败类,居然用诗作换钱,能作出如此绝世好诗的人却这般市侩,老天瞎了眼,好好的才华给了这么一个人……

    倒是那两首诗……确实是绝世好诗啊,今日所作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首,亦是难得的传世佳作,居然……三贯钱。

    决定了,回去就拿着钱去找他,他卖一首,她就买一首,倒要看看他肚里到底装了多少绝世才华,用钱把它们全淘换出来。

    想起李素开价时的无耻嘴脸,东阳公主面色泛上几分怒意,怒意里又掺了几分笑意,又怒又笑,表情十分精彩。

    “噗嗤——”终于,满殿皇子公主沉吟思索之时,东阳公主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一笑可坏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包括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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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章 诗惊四座
    东阳公主笑得很突兀,吸引了殿内所有人的目光。

    无数道目光集中在东阳公主身上,东阳公主也吓到了,急忙垂首作乖顺状。

    然而,已经迟了。

    李世民皱了皱眉,隔得太远,没认出东阳,旁边的太子李承乾小声提醒了一下,李世民才恍然。

    “东阳?”

    东阳公主只好起身行礼:“父皇。”

    “你笑甚?”

    “女儿……”东阳公主从小到大都很老实,也不习惯说谎,现在却急得满脸通红,手足无措。

    很不习惯被这么多人注视,东阳公主窘迫片刻,银牙暗咬,决定请罪,这时一向比较得宠的高阳公主却笑了两声,道:“姐姐聪慧之极,父皇刚出了题,姐姐怕是已作出了诗赋,故而未语先笑。”

    一句话,把东阳公主推到了悬崖边,令她进退不得。

    殿内其余的皇子公主们轻笑不已,这些笑声是嘲讽还是善意,唯有自知。

    东阳公主性子太内向太沉闷,因为母亲是下嫔的关系,她与其他的兄弟姐妹也颇少来往,说话行事惯来低调得几乎透明,在这偌大的太极宫里,存在感非常低,而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太强大,不算幼年夭折的,仅只目前活着的,他就生了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如此多儿女绕膝争宠,一个太内向的女儿怎能引起他太大的关注?

    看着东阳公主尴尬又暗抑怒气的样子,李世民心中多少生出几分愧疚,加上今日心情甚好,于是含笑道:“罢了,你且坐下,今日家宴,笑几声无妨的,东阳你真应该多笑笑。”

    目光威严地扫向其余的皇子公主,李世民道:“朕方才出的劝学一题,尔等可有诗赋应之?”

    李泰看了看沉默不语的太子李承乾,一脸跃跃欲试。

    东阳公主垂首静静站着,心中微微一动。

    一瞬间,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她,也想争一争。

    是为自己,还是为太平村的那个斯文败类,她也说不清楚,只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说点什么,一个已经二八年华的女子,为何别人总将她当作可有可无?

    就在李泰准备开口之前,东阳公主难得主动地开口了。

    “父皇所出‘劝学’一题,东阳有诗作献上,不过并非东阳所作,而是东阳庄子旁一位名叫李素的少年所作……”

    殿内众人纷纷有些惊讶地盯着她。

    太稀奇了,以往这样的家宴,东阳公主都是离大家远远的,独自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今日却如此主动,而且还很不客气地第一个应和父皇的出题……

    李世民对东阳的主动开口还是颇为满意的,闻言微微皱眉沉思:“这个李素……朕好似听过。”

    东阳公主提醒道:“此人数月前自创牛痘,为我大唐百姓去除了天花之患。”

    李世民恍然:“原来是他!对,朕想起来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对吗?”

    “正是。”

    “此子除了治病,竟还会作诗?”

    东阳公主想了一下,露出几分轻笑:“此人,文采极佳。”

    李世民终于有了兴趣,笑道:“既如此,不妨将他的诗作念来。”

    东阳公主心跳得有些快,被大家的目光盯着,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踌躇片刻,终于还是克服了紧张,不急不缓念道:“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诗念完了,满殿寂静。

    众皇子眼中嘲讽和轻蔑之色不知何时悄然化作惊讶,魏王李泰更是肥脸通红,显然这首诗把他心中酝酿的诗作完全压了下去。

    许久之后,李世民长长呼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

    “好诗,足可流传千古,‘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好,哈哈哈哈哈,此子文采却是风/流之极,看不出啊,庄户人家怎会作出如此绝妙的诗?东阳,那位少年真是贫寒农家子弟么?”

    “是的,以前曾是别人家的庄户,治好天花后,父皇赏了他家二十亩地,日子才算好了起来。父皇,此人文采不凡,还作过一首悯农诗……”

    李世民越来越有兴趣了,笑道:“哦?快快念来。”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此诗易懂,东阳在封地里办的村学,孩童启蒙也用了这首诗。”

    李世民眼中露出惊色,阖目静静品位一番,缓缓地道:“这两首诗,诸皇子公主当亲手抄摹下来,挂在卧房每日自省,一为劝学上进,当思年华易逝,莫负少年时,二为悯农思苦,当知农户辛苦,一米一黍来之不易,不可或忘,来人,送纸笔予诸皇子公主,尔等现在就抄。从今日起,宫中和诸皇子公主府当再立一条规矩,每日每餐饭食不准剩余,一粒米都不许剩,违者,罚抄悯农诗百遍。”

    虽未再说一句褒赞之辞,但李世民的态度却已说明了一切。

    直到此刻,东阳公主的心跳才渐渐恢复正常。

    原来……这个斯文败类真的很有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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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家宴,东阳公主出尽了风头,当然,也许出风头的并不是她,而是连面都未露过的李素,但是,她至少在父皇和诸多兄弟姐妹面前证明了自己不是透明的。

    这就够了。

    临出宫前,李世民特意叫住了她,只是一句淡淡的吩咐:“那个叫李素的小子日后若有新作,不妨拿给父皇看看,你也要好好保重身子,多出去走走,多跟人说说话,多笑一笑,你……跟姐妹们太不像了。”

    东阳顿时红了眼圈。

    最后这句话,十六年里似乎从未听过,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世上有“父爱”这个东西。

    至于家宴后别的兄弟姐妹向她投来各种或嫉妒或不满的目光,东阳公主一笑置之。

    她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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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东阳买诗
    李素并不知道东阳公主帮他在太极宫里扬了名,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已被当今皇帝和太子以及诸多王爷公主记住。

    日子还是那么的平静,至少李素所能看到的表象,日子还是平静的,无风无浪,不悲不喜。

    这两日又去了长安城的文房店,从掌柜的满面春风便可看出印书生意很不错,翻了一下帐簿,李素的心跳加快了。

    数日之间,他便收入了两贯,这是要发啊。

    华丽的大房子似乎在向他遥遥招手,如果加上拟人化台词的话,房子一定在对他媚笑:“大爷,快来啊,进来玩玩啊……”

    古井不波的心境终于泛起了涟漪,李素现在才发觉自己原来也是个俗人,一栋大房子就能左右他的心情,如果他被大唐人定位为诗人的话,他一定是古往今来最没骨气的诗人。

    钱暂时留在文房店,待存够盖房子的钱后再全部取出来。

    回家的路上,李素心情很不错,他甚至哼起了歌,前世流行的歌,正应了他的那句诗,“春风得意马蹄疾”。

    看什么都顺眼,包括那个自称宫女的女人,如果那个女人能够抱着一大堆钱送给他,那就更顺眼了。

    …………

    东阳公主真的抱着一堆钱。

    李素来到河滩边的时候,东阳公主已早早的在河边等着他了,平坦的沙地上堆满了钱,足有十来贯。

    远远看见李素走来,东阳公主露出很不满的表情:“怎么才来?”

    不知何时开始,她和李素就有了这种默契,每天午时后便独自到这河滩边坐一坐,嘴上从来没约过,但是每到那个时辰,二人便各自在河滩边相遇,坐着闲聊一番,没有任何话题,完全天马行空,想到什么说什么,说完了起身,连告别都懒得说,各自转身回家。

    挺好的,像朋友一样相处,而且是纯粹的君子之交,比水更清澈,更干净。

    至少李素很享受这种感觉,她大概是自己来到这世上后,除了王家兄弟交到的第三个朋友吧。

    二人的目光都很纯净,似乎这种友谊完全超越了性别,谁都没有别的心思,只是一对倾诉和被倾诉的朋友而已。

    在这个世上,他和她都是很孤独的人,他和她都很需要朋友。

    显然,东阳公主这位朋友今日很客气。

    李素老远就看见这十贯铜钱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不由加快了脚步,他走得很快,但眼神一直锁定在这一堆钱上,至于旁边这位穿着淡紫衽裙,头上插着三支寻常铁簪的绝色女子,李素却看都没看一眼。

    “太客气了……”李素双手轻抚着铜钱,动作轻柔得仿佛在抚摸**的纤纤玉手,目光迷离地喃喃叹道:“太客气了,认识你这么久,我还在奇怪为何你如此不识礼数,总也不给我送礼,原来一出手竟如此阔绰,太客气了……”

    东阳公主想笑,却使劲绷住,想想昨日他卖诗时的无耻嘴脸就生气。

    “谁说这是送你的?昨日你说过什么,还记得么?”

    李素抬头看她,刚刚目光全被十贯钱吸引住了,根本没在意别的,直到此刻才正眼看她。

    很美,美若出尘仙子,更添了几分圣洁清冷的气质,像绽开在阳光下的冰山雪莲,美丽得仿佛不属于凡世。

    只不过……

    李素皱了皱眉,垂头挣扎了许久,终于忍不住了,将手伸到她的发髻上,将中间固定的那支铁簪抽走,塞到她手里。

    迎着东阳公主愕然的目光,李素叹道:“插两支簪子或是插四支簪子都好,为何偏偏插三支?左边一支,右边一支,剩下的那支你不觉得很多余,很不对称,很不工整么?挺标致的小姑娘,脑袋搞得跟拜菩萨的香炉似的插满了香,美在何处?”

    东阳公主:“…………”

    拔掉了那根多余的簪子,李素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展颜笑道:“好吧,说正事,昨日我说了什么?”

    提起这事东阳公主就生气,语气不善地哼道:“昨日你不是说要卖诗吗?我决定买了,这些钱算是我给你的,先作十贯钱的诗来听听。”

    李素高兴坏了,这是大客户啊,必须要给个批发价。

    当然,至于一个公主府小小宫女为何能拿出十贯钱这么明显的漏洞,李素决定很好心的不拆穿她了,顾客永远是对的。

    真替小姑娘感到幸运,从古至今上哪找他这么随和的诗人?

    “十贯钱,可以买四首,不,三首诗了……”

    “三首就三首,快点作诗。”

    李素看着她那张似怒又似笑的面庞,心底忽然涌起几分不安。

    第一次见她就知道此女身份不一般,卖诗给她没问题,他跟钱没仇,但是卖给她之后呢?她若拿出去宣扬一番,以这些诗作经典程度来说,怕是很快就会出名,而她的父亲,却很有可能是当今皇帝陛下李世民,这事很容易便露馅,那时李世民随便一问,你一个庄户家穷小子跟公主做这种买卖,是何居心?

    后果很严重,李素爱钱,但更爱生命。

    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这堆闪闪发光的钱,李素黯然叹气,然后神情忽然变得无比正义凛然。

    “这位姑娘,诗,是读书人的高雅学问,怎么能用来买卖呢?简直是道德败坏侮辱斯文,来,我要和你谈谈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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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回到家时走路一瘸一拐的。

    小姑娘看着文静柔弱,出脚真不客气。

    李道正没在家,自从李世民赏了二十亩地后,李道正的心思便完全用在土地上了,没日没夜地在田边转悠,转着转着脸上便露出傻笑。

    说实话,李素很担心老爹的精神状态。

    李素走进院子便察觉家里有人,探头一看,原来是学堂的教书先生郭驽。

    “学生见过夫子。”李素赶紧行礼。

    谁知郭驽也朝他躬身一礼,这可吓坏了李素,老师给学生行礼这是大逆不道。

    “夫子万万不可……”李素赶紧搀扶。

    郭驽直起身,神情很颓然:“我没钱,但我还是想再请你作一首诗,这么多天了,我一直很困惑,我不信你一个连村子都没出过的孩子能作出流芳百世的好诗,我真的不信!这次我来命题,你再作一首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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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 画眉深浅
    没钱?没钱怎作诗?

    严格说来,李素不是诗人,是商人,商人是以本求利的,而前世记得的那些诗就是他的货,而且是不可再生的货,用一少一。

    理智提醒李素,这买卖不能干,亏本了。

    郭驽的眼神很可怜,像边被遗弃的小狗,一双被脸上肥肉挤得只剩一条缝的小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

    李素不为所动,稍一心软付出的可就是钱的代价。

    于是李素沉吟着开始措辞,尽量让自己的拒绝显得委婉一点,诚恳一点。

    “郭夫,事到如今生只好跟你说实话了,没错,你的想法很正确,那些诗……真不是我作的。”

    “啊?”郭驽呆住了。

    “对,真不是我作的,您刚来平村不知道,很多年以前,村里有位道士爷爷过,见生我生得伶俐可爱,便赠了我几诗……”

    “道……道士爷爷……”郭驽目光呆滞,深受打击的模样。

    “对,慈眉善目仙风道骨的道士爷爷……”李素说得很诚恳,又怕郭驽寻根问底去找那道士,性给了他一个很圆满的大结局:“这么多年过去,那位道士爷爷一定羽化飞升,连渣都不剩了……”

    郭驽呆呆地看着李素,目光充满了怀疑和失望,同时他也明白了,不论李素这番话是真是假,看来人家是真不想给他作诗了。

    “罢了,我走了……”郭驽失魂落魄地往外走,萧瑟的背影令人怜悯动容。

    跨出院的一刻,李素叹息着开口了:“郭夫,你……还是出个题吧。”

    郭驽转身,惊喜地看着他。

    李素很想自扇耳光,他很痛恨自己心软的毛病,而且他有预感,这个毛病很可能是让他以后人生发不了财的最大阻碍。

    “我……出题?”

    李素恨完自己,连带看着郭驽的目光都有些不善了:“你自己说过的,你来命题。”

    郭驽想了想,道:“此时你若是,意欲考取功名,而我是考官,你觉得写一怎样的诗才能打动我呢?”

    李素翻着白眼:“我肯定交白卷。”

    “为何?”

    “因为我不想当官。”

    郭驽苦笑道:“我近日这般失魂落魄,实是心中郁郁不平,当年我也曾投过行卷,生平最得意的几诗送进权贵家,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来到平村堂,却见你一个十几岁的娃采不凡,写诗信手拈来,两相比对,思来犹觉此生无趣……”

    李素明白了,自己的出现,给郭驽的打击不小,以前还只是怀才不遇,如今他连自己究竟有没有才都怀疑了,造孽啊……

    细细思片刻,李素笑道:“夫请随生进屋。”

    郭驽跟着李素走进简陋的家中,堂屋正中搁着纸笔,李素研了几下墨,毛笔蘸了墨汁,酝酿一番,终于落笔,边写边道:“夫若为考官,我若为,行卷之诗不妨如此作来……”

    在郭驽惊呆的目光注视下,李素笔走龙蛇,一诗跃然纸上。

    有些颤抖的手捧起刚刚作出的新诗,郭驽神情愈发复杂,喃喃念道:“洞房昨日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看似一闺情诗,里面的深意却最是耐人寻味,郭驽直直地盯着新诗,眼圈渐渐泛了红。

    没有投过行卷的人,永远体会不到诗中的韵味,那种将行卷应试比喻成闺情,将主考官比喻成公婆,而应试比喻成出嫁新妇,不安,期待和小心翼翼的各种心情皆在诗中短短数十字里。

    对郭驽这种行卷应试失败过的人来说,这诗远比“花开堪折”更令他震撼,也更令他心酸难受。

    看着怔怔发呆的郭驽,李素叹道:“这诗便送予郭夫了……”

    忍着心痛,李素般不情愿地补充道:“……免费。”

    郭驽浑身一颤,回过神来,泛红的眼眶瞪着李素:“你不是说诗都是道士送你的吗?为何又是信手拈来?”

    李素啊了一声,道:“对啊,是过的道士爷爷送我的,他每次过都会送我一诗……”

    “每……次?”

    李素气定神闲地道:“对,每次,那位道士爷爷从咱们村一共过了一多次,那半年只看见他在村口来来去去了……”

    郭驽:“…………”

    李素仰着头喃喃道:“过了半年……这老道一定在平村**了一只小狐狸精。”

    **********************************************************

    郭驽离开李家时的心情很复杂。

    心酸,不甘,愤怒,还有几分豁然。

    或许,自己命中注定进不了官场吧,很好笑,一个十五岁的孩教育了他。

    只是这个孩不像善类,每次给他的借口都像在糊弄他。

    出了李家没多久,迎面便碰到了李素的父亲李道正。

    李道正扛着一柄木锄,带着笑容慢悠悠地往家里走,显然心情很不错,二十亩地一眼不见尽头,待到秋收,地里的粮食除了交给官府一部分,其余全是他的,美滴很。

    看到神情复杂的郭驽,李道正一楞,急忙放下锄头,一双粗糙的大手使劲在衣角处搓了搓,然后恭恭敬敬地给郭驽行了一礼。

    教书先生虽然不是官职,但在村里的地位却是很高的,在乡亲们眼里,郭驽是正经八的问人,又是堂里的夫,见到问人哪怕给他下跪亦不为过。

    郭驽自然也认得李道正,二人互相施礼,寒暄了几句。

    一个是孩的老师,一个是孩的父亲,说着说着,话题便引到李素身上去了。

    郭驽将李素刚刚作出的新诗拿给李道正看,李道正翻来覆去看不懂,郭驽只好一字一字念给他听。

    李道正听得一楞一楞的,咂摸着嘴道:“洞房昨日停红烛……这是个啥意思嘛。”

    重重一拍大腿,李道正忽然大笑:“额知道咧,怂娃说话就十六,想娶婆姨咧!娶婆姨好啊,过一年就生娃,额要抱孙咧。”

    郭驽苦笑连连:“这不是娶不娶婆姨的事……哎,李家当家的,您生了个好儿啊,就刚写的这诗,拿去给权贵家投行卷,十有**能当官呢,将来李素必能光宗耀祖啊。”

    李道正大吃一惊,指着郭驽手里的诗,讷讷道:“这东西……能当官?”

    “能!”郭驽的回答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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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李父投卷
    李道正不认字,他不知道一首诗的分量有多重。

    贞观的科举制度有点粗糙,朝廷取士十难取一,很大程度上需要靠权贵的举荐才能进入朝堂,而当官是文人们千年不易的理想,于是每到春闱开科之时,无数举人们蜂拥而上,将自己生平最得意的文章或诗赋投递到权贵府上,若能得权贵青眼相看,被录取为进士的成功率就高多了,这便是大唐最著名的“投行卷”。

    诗,可以用作行卷的敲门砖,郭驽说它能用来当官,所言不虚,只可惜说得不够详细。

    李道正虽然不明白投行卷的意义,却也不是蠢笨之人,听郭驽一说,心思顿时一动。

    “这诗既然能当官,为啥它在你手上咧?”

    郭驽笑道:“此诗李素送我了……”

    话没说完,李道正脸色一变,出手如闪电般夺过郭驽手中的诗,折了几下塞进自己怀里,犹自朝郭驽强笑道:“小怂娃真不懂事,这等歪瓜裂枣般的字也敢拿出来献丑,让先生见笑了,回去我就抽死他……”

    郭驽目瞪口呆,然后苦笑摇头,行了一礼道:“李素来日前程不可限量,当家的你要好生待他,莫使千里马卧食于驽马之槽,蹉跎了光阴。”

    李道正听不明白什么千里马驽马之类文绉绉的话,只是胡乱点点头,然后问道:“先生说的投行卷……该往哪里投?”

    “若长安城有相识的权贵官吏自是最好,若是不认识权贵官吏,礼部或吏部官衙亦可,不过……行卷之前,还须有个功名才行。”

    李道正连连摇头:“不对,不对咧,我娃是有本事的,皇帝陛下都亲自下过旨封他的官咧,只不过我娃不当给人治病的官,要当治民治军的大官……先生你再教教我,这首诗咋念?”

    郭驽只好耐心把这首诗一字一字念给他听,李道正记得很辛苦,磕磕巴巴花了小半个时辰,总算把这首诗背下来了。

    郭驽与他告辞离开后,李道正抬头看看天色,时辰还早,呆立田埂边站了一会儿,李道正粗糙的老脸忽然闪过一丝决然之色,转身便往家中跑去。

    李素正在厨房里生火做饭,见李道正回家,李素笑着道:“等一等就吃饭咧,今尝个鲜,孩儿自创了一个吃法,名叫‘油泼面’,马上就……爹,爹你咋了么?”

    李道正理都没理他,径自进了屋,从屋里床榻下挖出一个罐子,咬咬牙从罐里抠了百来文钱揣进怀里,然后匆匆往外走,余光瞥见李素,李道正一肚子怒火,愤愤指了指他:“等着,回来我抽不死你,败家玩意。”

    说完李道正飞快消失。

    李素傻眼看着这位风一样的老男子匆匆来去,喃喃道:“我咋败家了?难道刚才白送郭夫子一首诗的事被发现了?说来这首诗未收分文,果然是败了家……”

    李素想着想着,脸上露出几分愧然。

    **********************************************************

    李道正进了长安城。

    站在长安西面的延平门前,李道正神情有些茫然,看着值守城门的两排威武军士,李道正畏缩了片刻,终于还是咬牙挺胸走进了城门甬道。

    一路打听一路问,李道正终于走到位于朱雀大街的吏部官衙。

    官衙门口站着兵丁,李道正离大门老远站着,来回踱步踌躇。

    他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户,活着的三四十年里一直为生存挣扎着,连进长安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然而此时此刻,他只是一位平凡的父亲。

    迎面一辆马车在官衙前停下,里面走出一位穿着六品深绿官服的员外郎。

    李道正犹豫片刻,咬牙走上前,离那位员外郎尚距数丈时,忽然扑通一声跪倒,双手高举起李素的那首诗。

    员外郎有点意外,不过态度还是很和蔼的,挥挥手令军士将李道正扶起,道:“这位乡亲,若是告状,可去县衙,此处是吏部大堂,不管百姓状事。”

    李道正摇摇头:“不告状咧,给我家娃投行卷,问过村里先生了,说吏部管这事。”

    员外郎愈发意外,问道:“令郎是今科举子?参加过今年春闱科举么?”

    “科举……”李道正直了眼,郭驽的那番话他根本没听懂,所谓投行卷还得有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参加科举,时下大唐科举采用的是不糊名考卷,为了增加录取进士的成功率,于是举子们纷纷把自己生平最得意之作拿出来,投进权贵或官府,或是在长安城内大肆宣扬自己的作品,达到扬名立万的目的,考官在阅卷取士时自然会将这些考场外的因素加入评分的标准里。

    再说,投行卷也是有规矩的,不是见着一个穿官服的人就能投,要考虑对方的身份,官职,地位,投到哪位府上,他就是这位权贵门下的党系,从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可是关乎前程性命的选择。

    李道正问郭驽的时候,郭驽根本没想到李道正会干出这等事,解释的时候也只是含糊几句,一带而过。

    看着李道正糊涂的样子,员外郎不由苦笑:“令郎连科举都未参加,投行卷有何用?这位乡亲,回去吧,叫令郎多读书,日后考取了举人功名,再来长安便是。”

    李道正急得老脸通红,也不管面前的是六品大官,执拗地道:“你看一眼么,看一眼么,我家娃写的诗好滴很,将来他要当大官的,我娃是有本事的,你看一眼么……”

    员外郎不再理他了,摇摇头往官衙内走去。

    李道正大急,连忙快步跟上,却被值卫官衙的军士拦下,两名军士一左一右架住他的胳膊,把他往外一推,李道正踉跄几步,仰面倒在地上。

    人倒了,手里的纸还高高举着,生怕沾了尘土,看着员外郎远去的背影,李道正的喊声带着哭腔。

    “你看一眼么,我家娃有本事的,看一眼么……”

    官衙前不停有行人来往,人人皆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

    李道正坐在地上,怔怔看着手里的诗,一辈子没流过泪的他此刻却潸然泪下,哽咽道:“我家的娃真是有本事的,这是他写的诗,学堂的先生都说写得好,他真是有本事的,以后会有大好前程的,你们咋不看一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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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行宫遇刺
    坐在吏部官衙的空地上,李道正大哭不已,一个朴实的农户汉子,从来没有如此脆弱的时候。

    自己的一辈子就这样了,本分守着这块地,静静地老去,静静地湮没于尘埃。

    可儿子不一样,他才十五岁,若是儿子没本事倒也认了,将来自己老去,把地传给他,一代又一代,后辈里终归有个能出息的,老李家也算光耀了门楣。

    然而儿子是有真本事的,尽管这本事从何而来并不清楚,但他的本事就摆在面前,李道正的想法很简单,有本事的人,朝廷就得认。

    无尽的不甘和委屈涌上心头,李道正呆呆地坐在官衙前,不顾周围行人好奇的目光,一边发着呆,一边抽泣哽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站起身,拍了拍身后的尘土,使劲吸了一下鼻子,仰头看着天,长叹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儿子写的诗收起来,塞进怀里,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安静地离开。

    夕阳西沉,朱雀大街上,落日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拖长,影子笔直得像一支宁折不弯的钢枪。

    …………

    回到家已是夜里,李道正推开柴扉之前用衣袖使劲擦了擦眼眶,又是平日里古板沉闷的模样。

    李素坐在堂屋里发呆,桌上的油灯摇曳不定,时而炸开一朵昏黄的灯花。

    李道正推门进来,李素起身迎上:“爹,白天你去哪了?”

    李道正摇摇头,注视着已和他差不多高矮的儿子,难得地用粗糙的大手抚了抚他的头顶。

    李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许久,李道正从怀里缓缓掏出儿子写的诗,怀里揣久了,纸显得有些皱,李道正急忙用衣袖抹平皱褶,递给李素。

    “娃啊……”李道正叹息,仿佛想叹尽一生的悲苦:“要争气咧,一定要为自己争口气。”

    李素捧着自己写的诗,看着疲态毕露的父亲,疑惑地道:“爹,你咋了嘛?”

    李道正摇摇头,笑了两声:“不早咧,快去睡,明早要去学堂做学问咧。”

    说完李道正往房内走去。

    李素定定看着父亲的背影,一种莫名的心酸涌上心头,忽然道:“爹,以后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瓜怂。”屋内传来李道正的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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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上好日子当然要有钱,钱是衡量一切好日子的唯一标准。

    不知道大唐的人怎么衡量的,至少这是李素的标准。

    掰着手指,数着日子,城里文房店差不多该结算帐款了,首先把大房子盖起来,至于家里的家具,李素早就画好了图纸,只等大房子盖好再请村里的木匠做一套。

    李素算了算,在乡下地方盖个房子花不了多少钱,七八贯的样子便很好了,只不过如何解释房款来源是个大问题,李道正若看到这么一大笔钱从天而降,他最有可能的反应不会是喜极而泣,而是牵着儿子去官府投案自首。

    …………

    河滩边,东阳公主早早来了,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块上,看着天边的云彩发呆。

    李素远远看着她的模样,笑了。

    他也喜欢发呆,对发呆的人总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他总认为一个人有闲暇时若能毫无防备地发一阵呆,不假笑也不假哭,露出原本想露出的表情,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坏人。

    爱笑的女人运气特别好,其实发呆也是。

    李素也在东阳公主身边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先用手擦去石头上的灰尘,然后又跑到河边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做完了这一切,他才安心地坐下来。

    东阳公主很无语地看着他的举动,想笑,又觉得不淑女,眼睛悄然弯成了月牙儿。

    这个……斯文败类,居然比她这个金枝玉叶的公主还爱干净,而且……为何就是看不惯自己戴三支簪子?一定要对称,要工整才合意?

    “不错,今只戴了两支簪子,看起来顺眼多了,今看到你,由内而外感到舒坦。”李素的夸奖很直白,至少这个年代的人不会这么不含蓄。

    东阳公主俏脸悄然染上了红晕,却使劲板起脸,让自己看起来很不满。

    “今日本来要戴三支簪子的,出门前忘记了,明日我便戴三支簪子给你看。”

    顿了顿,东阳公主瞪着他:“你刚才说今日才看我顺眼,难道以前每日都看我不顺眼?”

    李素嗔怪地看她一眼:“话怎能这么说?以前当然也看你顺眼的,特别是那天下午……”

    东阳公主喜滋滋地问道:“哪天下午?”

    “你面前堆着十贯钱的那天下午,真的,那天你快把我的眼闪瞎了,你整个人仿佛散出万道金光,跟西天如来似的,当时我差点向你跪拜了……”

    东阳公主笑容凝固,俏脸渐渐黑了:“李素你这个斯文败类,还可以更无耻点么?你当时想跪拜的是我还是那十贯钱?”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

    …………

    二人风轻云淡闲聊之时,长安城外却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城的大事。

    长安城西北二百余里的九成行宫内,大唐皇帝李世民居然遇刺了。

    刺客不多,四十多人,为首的刺客名叫“阿史那结社率”,名字很怪异,从姓氏可以看得出来,此人是突厥人。

    说到这个名字,不得不说说他的哥哥,阿史那结社率的哥哥阿史那什钵苾,曾经的东/突厥突利可汗。

    大唐武德年间,东/突厥正是风光之时,几大部落时常结兵一处,入侵大唐境内杀人放火抢粮抢女人,其中最大的部落当属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两支。

    武德七年,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再一次入侵大唐,是的,他们又来了,带着满满的恶意。这次大唐皇帝李渊不乐意了,因为这两大部落已打进了关中腹地五陇阪,李渊虽然刚刚建国才七年,无论国力还是兵力都非常孱弱,然而这一次也不得不龙颜大怒。

    这是不把皇帝当干部啊,怎么办?揍他!

    于是李渊下旨,秦王李世民领兵于五陇阪抵御突厥兵锋。

    李世民是个很不错的将才,领着大军刚刚到达五陇阪,与突厥人遥遥对峙,然后他便做了一件让人忍不住为他的机智点赞的事。

    他二话不说派人找到了突利可汗,三下五除二便跟突利可汗拜了把子,结为异姓兄弟。

    突利可汗乐坏了,拍拍屁股很痛快便阵前反水,背叛了颉利可汗站到大唐那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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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五章 行刺有因
    李世民与突利可汗拜把子这事,干得有点没节操。一个领兵入侵大唐的敌人,李世民自然不可能欣赏他的文韬武略,然后稀里糊涂跟他斩鸡头烧黄纸,拜把子只是表象,让突利可汗心甘情愿和李世民跪下来昧着良心说同年同月同日死,背后自然还有更深层的利益原因。

    李世民向突利可汗许愿,将来大唐灭掉颉利可汗后,可允突利可汗领顺州都督。

    令唐人视为奇耻大辱的渭水之盟仅只过了四年,李世民终于积蓄了力量反击,而这个时候,突利可汗也非常配合地阵前反水了,唐军生擒颉利可汗,东/突厥被灭,突利可汗这位结拜兄弟自然也顺利当上了顺州都督。

    结局不错,喜闻乐见的大团圆结局,然而中间出了一个变数。

    变数就是今日刺杀李世民的阿史那结社率,他是突利可汗的弟弟,当初突利可汗降唐后,结社率被李世民封为中郎将,正四品的武官,相当于军委会的候补委员,不过可惜没有权力,只是个虚衔。

    帮助大唐平灭东/突厥这么大的功劳,作为居功至伟的突利可汗的弟弟,只给封了个虚衔,阿史那结社率觉得很不爽,于是整日在长安城里为非作歹欺男霸女以发泄不满情绪。御史们当然也不爽,于是把结社率的行径参到李世民面前,李世民更不爽了,咬着牙从齿缝里迸出一句:“此为居家无赖。”

    一向胸怀博大的李世民居然说出这句评语,足可见结社率此人的人品糟糕到何等地步了。

    李世民遂向突利可汗下旨,说你弟弟不长进,抽他!

    于是突利可汗就抽他。

    结社率被抽之后,安分了一年,很不幸,第二年突利可汗病逝了,这下结社率乐坏了,从此世上再无人敢抽他,同时他对李世民的恨意也渐渐高涨至顶点。

    隐忍了整整六年,今年的春天,趁李世民移驾九成行宫之际,结社率终于决定发动了,他裹挟了突利可汗的儿子,自己的亲侄子贺罗鹘,纠集四十余人向九成行宫发起突袭。

    ——隐忍六年,造反组织只凑了四十多人,说实话,结社率不仅要反省一下自己的人品,更要反省一下自己的能力,看看人家《满城尽带黄金甲》里的王子,一造反就迅速拉出千军万马,再看看自己,羞不羞?羞不羞?

    结社率不羞,他很悲壮地率领四十多人向皇帝寝宫发起攻击,只到了外宫正门,连李世民的面都没见着,四十多人便被值守皇宫的将士们杀得七零八落。

    结社率见势不妙,大抵当时也迅速反省了一下自己这次窝窝囊囊的造反行动,然后果断决定……撤退!

    正所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回去后痛定思痛,再发展一个更加壮大的造反组织,回来再取狗皇帝的性命。

    …………

    结社率怀着对未来二次创业的美好憧憬和期许,踌躇满志地逃跑了

    九成行宫内,李世民却大发雷霆之怒。

    一个敌人,竟在他眼皮子底下隐忍了六年才发觉,作为一个庞大的国力兵锋强盛的帝国,君臣开疆辟土意气风发的时期,竟然有人敢行刺国君,这令李世民骄傲且脆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伤害必须用刀剑和鲜血来抹平。

    左右领两位大将军跪在李世民面前,神情愤怒且屈辱,作为皇帝贴身内卫,被敌人杀到宫门前,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耻辱,两位大将军对天发誓,必斩逆贼结社率。

    李世民的愤怒被压抑住了,只是冷冷点头:“结社率不诛,朕寝食难安。”

    两位大将军凛然,抱拳行礼,杀气腾腾领兵出了宫。

    为了让大唐皇帝陛下吃得好睡得好,结社率不仅要死,而且要死得零碎一点,越零碎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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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成行宫发生的事,与李素毫无干系,他的理想很小,小得生怕惊动了这个繁华盛世,他只要几十亩田再加一栋大房子而已,按目前的进度来说,只要再过几天,收了文房店的帐款,大房子便离他不远了。

    再过几年,等到他十八岁时,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已存到了一辈子够花用的钱和田产,然后请木匠造一个摇椅,每天在院子里晒太阳,提前享受退休生活,这种退休生活大概可以享受半个多世纪……

    老天把他送回唐朝,一定是觉得前世的他受了太多苦,于是让他回到这个空气清新的地方享一辈子福。

    河滩边的春日晒得人身上暖洋洋的,舒服得令人犯困。

    李素真想仰头往地上一倒,舒舒服服躺在草地上睡一觉,但是理智告诉他,现在不能睡,办完正事才能睡。

    东阳公主也有些没精神,大抵被李素传染了犯困的毛病。

    两人在河边每天都不期而遇,遇得多了,其实也没那么多说不完的话题,毕竟李素和东阳不是八婆,两人偶尔坐在河边聊聊庄子里的闲事,李素说几个前世的搞笑小段子逗得东阳捂嘴娇笑,更多的时候两人却是沉默地看着河水,静静地发呆,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今日不能沉默,因为李素有求于人。

    “喂,宫女,你脚露出来了……”

    “呀!”东阳大惊,花容失色下意识地用裙子盖住脚,醒过神低头一看,自己的脚严严实实被裙子遮着,没有任何异样。

    气得东阳俏脸含霜:“李——素——!”

    “醒了吧?醒了聊聊正事。”

    “不想跟你聊,我回去了,府里……府里公主还等着我侍侯呢。”东阳起身,生气欲走,磨磨蹭蹭的却半天没迈出一步。

    对这位自以为扮公主宫女扮得很完美的女人,李素实在不忍心拆穿她。

    “说正事,别矫情。”

    “你能有什么正事?又有诗作问世要卖给我么?”

    “不是,我想说,你不是公主府上的宫女么?认不认识盖房子的工匠?手艺很精湛的那种。”

    东阳公主眨着杏眼:“你要工匠做甚?”

    李素叹道:“我请工匠自然是要他们帮我盖房子,难道请他们吹箫吗?”

    “太平村里本就有工匠,何必要找盖公主府的?那些工匠都归工部管辖,这几年陛下大修宫殿庙宇,工匠怕是不够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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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六章 骤然生变
    (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东阳公主所言不虚。

    贞观之治已十年了,这十年来李世民和众臣定下休生养息的国策,民间姓渐渐富裕起来,国库所入也一年比一年丰盈。

    于是从贞观九年开始,李世民有点飘了。

    李世民也是**凡胎,跟所有暴富的人一样,口袋里一有了钱就忍不住想修房,包二/奶,奶以及无数奶。

    玄武门之变逼自己的老爹李渊退位后,李世民为了让老爹安心养老,在长安城内给李渊修大明宫,谁知大明宫没修好,李渊已去世,大明宫只好停建,但是口袋里的钱不花掉,李世民总觉得它烧得慌,于是宫又开始轰轰烈烈的扩建工程。

    东阳没说错,工匠确实不够用。

    李素也知道她不会骗自己,不由失望地叹气。

    东阳公主好奇地看着他:“修什么房需要动用工部的工匠?你可不能逾制啊,房高多少,用什么大梁,描刻什么祥兽,都有礼制规定的,逾制可要被官府治罪。”

    李素翻着白眼:“我哪敢逾制呀,只是我盖的房有点怪,村里的工匠怕是盖不好。”

    东阳有了兴趣:“什么怪房?”

    李素只好从怀里掏出自己画了好几天的图纸,递给她。

    图纸很工整,和李素的性格一样,上面一笔一划都是用笔直的木条刻画出来的,房是平房,房顶大梁离地两丈,肯定没逾制,皇家和勋贵府邸用的火球,角檐,吻兽鸱尾和祥兽麒麟等等违禁装饰,李素一样没敢用。

    图纸画得很标准,连东阳公主都看懂了,指着图纸上的一处道:“这间房做甚的?马厩不像马厩,牛棚不像牛棚。”

    李素很生气,这是对他精湛画功的侮辱,真想当她面画个屁股,然后告诉她那是苹果……

    “车库,那叫车库。”

    “何谓‘车库’?”

    “停马车用的库房,以后我赚了更多的钱,必须得有马车,有马车自然得有车库。”

    东阳怪异地瞥了他一眼,目光又投向图纸:“院后面干嘛修个方方正正的池塘?”

    “……这叫游泳池,不叫池塘。”

    前世哪个富豪家里没有游泳池?家里不修个游泳池都对不起富豪的称号。

    东阳公主皱了皱鼻,显然对李素的位表示很不屑,凝目仔细一看,游泳池边还画了几个人,好怪异的几个人,她们身上穿的……是个啥嘛……

    眼睛快盯成斗鸡眼了,东阳终于看清了泳池边画的那几个女的穿着,吓得东阳公主惊叫起来。

    “呀!你这……你这无耻败类!竟然,竟然……”东阳俏脸通红,不知是羞是怒,手里的图纸瞬间变成了噬人的毒蛇,忙不迭扔远。

    李素俊脸一热,急忙捡起图纸,干笑不已:“意外,纯属意外……”

    哪个富豪家的泳池旁边没几个比基尼美女?这女人显然没见过世面了。

    东阳羞怒万分,面前这家伙不仅是斯败类,而且还是个淫贼,老天瞎了眼,大好的才华竟落在他身上……

    “我……我走了!”东阳公主红着脸,转身就走。这次没有任何犹豫,而且脚步很快,被狗撵似的跑出老远。

    李素遗憾地看着图纸,心情有点低落。

    ——请工匠的事还没说呢,给个答复再羞奔而走也不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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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公主跑出了李素的视线,背靠在一棵银杏树后,紧紧抿着嘴,心儿仍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树林里的阴影遮住了通红的脸颊,一双妙目却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眸光里愠怒与羞意交织,令眸浮上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这个……败类!以后再也不理他了,再也不来河滩了!”东阳暗暗发誓,小拳头捏得紧紧的。

    沉默片刻,东阳又小小修改了一下刚才的誓言:“天吧,天不理他,一定要给我道歉才行。”

    修改完毕,东阳重重点头:“嗯,天!”

    毫无预兆地,一柄钢刀悄然无声地架在东阳公主的脖上,刀刃闪烁着幽幽寒光。

    银杏树的背后,两道人影如鬼魅般窜出来,看着吓到呆滞的东阳公主,其中一人笑得很开心,用有些生涩的关中话嘿嘿笑道:“看看咱们遇到谁了?小女娃面熟得很……”

    另一人语气有点急迫:“叔叔,我们快赶吧,后面追兵不远了!”

    “急甚,贺罗鹘,你过来看看,这女娃你难道不认识么?”

    名叫贺罗鹘的人只好凑过来仔细瞧了一眼,然后惊道:“这……这不是东阳公主吗?”

    刀仍架在东阳公主的脖上,东阳俏脸苍白,此时却鼓起勇气道:“你们……为何认识我?”

    贺罗鹘叹道:“昨日以前,我还是左领军果毅都尉,而他,我的叔叔,阿史那结社率,左领军卫中郎将。”

    原来此二人正是刺杀李世民失败后,远遁而逃的结社率,以及突利可汗的儿贺罗鹘。

    东阳公主毕竟是皇家出身,趁着说话的功夫,已渐渐恢复了镇定,她挺起了胸,眉目间隐隐散发出威严和贵气。

    “尔等一个是中郎将,一个是果毅都尉,皆是我大唐皇帝陛下的臣,缘何竟敢对公主持刀相胁?不怕我父皇降罪诛族么?”

    结社率四十岁模样,生得黝黑粗犷,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闪烁着噬人的寒光。

    “公主殿下,今日以前,我等见你必向你跪拜,而从今日起,我等再也不必向你称臣了,你那位雄才伟略的父皇此刻正尽遣宫中精锐,追杀我叔侄二人,既如此,我为何不敢持刀相胁李世民的亲骨肉?”

    一旁的贺罗鹘神情惶急地看着结社率,跺脚道:“叔叔,此时紧急,咱们必须弄两匹快马速速逃离唐境才是,跟一个小女娃罗嗦个甚!”

    结社率眯着眼笑道:“这位可不是寻常的小女娃,我等躲避追兵,没想到误打误撞跑到东阳公主的封地来了,看来天不绝我叔侄二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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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七章 遭遇挟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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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在东阳脖子上的刀很稳,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刀刃上,像碎掉的星光。

    东阳很害怕,从小到大虽然不被父皇重视,但毕竟是金枝玉叶,从未被人用刀胁迫过。

    “放了我,我可以当作没这回事,甚至你们犯下的过错,我也可以向父皇请求宽恕,父皇是以仁德治天下的圣明君王,他一定会宽恕你们的。”东阳公主语声微颤,但神情仍旧很镇定。

    结社率哈哈大笑,神情有些怪异:“你父皇以仁德治天下?小女娃,你到底了不了解你父皇?你父皇贪婪,自私,残暴,为了皇位,他连自己的亲兄弟都能杀,你居然说他仁德?再说,你知不知道我们叔侄二人究竟犯了何罪?”

    “不知。”

    结社率桀桀怪笑道:“昨日,趁你父皇移驾九成行宫之际,我叔侄领着四十多人杀进了行宫,我的侄子贺罗鹘值守行宫西门,他为我们放开了门禁,可惜左右领军卫太强大了,四十多人全部战死,我们叔侄只好暂时撤离……”

    盯着东阳公主,结社率眼中闪烁着凶光:“现在,公主殿下,你告诉我,你父皇真能宽恕我们的过错么?”

    东阳公主说不出话了。

    谋反,行刺,是大唐律法里最严重的罪名,父皇的仁德有几分是真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行刺一定不会被原谅,父皇的仁德外表下,有着狼一般残忍的性子。

    结社率哈哈大笑,贺罗鹘的神情泛上灰败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怨恨,怨恨的究竟是李世民,还是眼前这位裹挟他走上不归路的亲叔叔,唯他自知。

    “你父皇究竟会不会宽恕我们,看来公主殿下明白了……”

    东阳公主绝望了,这是两个亡命之徒,当他们不再对父皇的皇权感到敬畏时,自己的性命已在他们的一念之间。

    结社率笑得很得意,带着与世界同归于尽的疯狂。

    三人僵持之时,树林外,一道熟悉的身影匆匆跑进来,结社率的笑声顿时一停,警觉地注视着那道身影。

    东阳公主也瞧见了身影,吓得脸色愈发苍白,张嘴准备大叫,却被贺罗鹘捂住了嘴。

    身影很匆忙,走进无人的阴暗角落后,拉开裤子,一阵湍急的水流声倾泄如注。

    耳中听着那羞耻的声音,东阳公主不知是气是羞,俏脸又红了。

    良久,水声渐停,李素发出一声舒坦的吁气,抖了两下,系上裤子。

    刚准备去河边洗手,一柄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

    喝凉水塞牙,放屁砸脚后跟,人一旦走了霉运,撒泡尿都出事。

    李素心跳得很快,脑子里无数念头闪过,然而架在脖子上的刀却令他不敢动弹。

    林中光线很暗,李素看不清对方的眉眼,不远处依稀还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女人,好像也被劫持了。

    结社率的目光在树影中格外阴冷,像毒蛇盯住了猎物,李素被那幽绿的眸子盯得发毛。

    “我……只是来林中方便一下,好汉你们忙,我不打扰你们了……”李素试图脱身。

    很明显的欺凌弱女的画面,但李素不想管闲事,首先自己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而对方却是三四十岁的壮汉,根本不是同级别的对手,更何况刀还架在他脖子上,其次……李素一直坚信老天送他回唐朝是让他来享福的,不是让他来玩命的,天意不可违。

    正义感?当然有,前提是自己的小命能得到保障,前世也在网上使劲叫嚣着屠日灭美,什么打美国我捐一个月工资,打日本我捐一条命等等,但也只是叫嚣而已,用句自黑的话来说,“会叫的狗一般不咬人”。

    李素只是平凡小百姓,虚荣,怕死,有点小贪婪,爱占小便宜,这些毛病占据了性格,只有在阴暗的小角落里才能发现那么一丝丝的正义感。

    刚想识趣地转身,脖子上的刀忽然一紧。

    “你是何人?”结社率语声阴沉。

    “太平村的农户……”李素不得不老实回答。

    “原来是个农户……”结社率冷笑,手中的刀高高扬起,便待劈下。

    农户,只是蝼蚁。

    “不要——”东阳公主挣脱贺罗鹘的手,大叫出声。

    李素脸色苍白,扭头看去,却见东阳公主满脸泪痕看着他,李素心中一紧,他没想到被欺凌的竟然是她。

    “结社率,你若敢杀他,我现在就咬舌自尽,而你,逃亡途中便少了一个保命的筹码,李世民的亲骨肉可不是随便就能遇到的。”东阳目光决绝地瞪着结社率。

    结社率阴笑连连:“公主殿下如此在意这小子,莫非他是殿下的小情郎?如此,杀掉真就可惜了……”

    东阳公主盯着他道:“他只是父皇治下一小民,我是大唐公主,你与李家有恩怨,杀剐由便,但莫将无辜的人牵扯进来。”

    每一个字都很清晰,瘦弱小巧的身躯里充溢着勇气。

    李素暗叹一口气,原来她……真是公主。

    李素和东阳被结社率二人押走。

    此时唐军已撒下天罗地网,在九成行宫附近疯狂搜索结社率的踪迹,并集结重兵向北方大唐边境搜寻,谁都没想到结社率二人竟一日间逃离二百余里,摸到了长安城附近的太平村。

    经历了最初的害怕后,李素此时反倒镇定了。

    不幸中的万幸,幸好东阳是公主,而不是真正的宫女,否则此时二人恐怕早已成了河边树林里的两具尸首。

    李素和东阳被反绑着双手,为怕二人逃走,结社率还将二人肩并肩绑在一起,四人一路摸索着在树林里前行。

    东阳公主走得不快,李素为了迁就,也拖慢了脚步,静谧的行路中,东阳咬着牙低声道:“对不起,连累你了。”

    李素苦笑道:“跟你有何关系,是我自己倒霉……”

    仰头望着树叶缝隙里洒下的点点阳光,李素神情无限萧然:“撒泡尿而已,这都能出事,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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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八章 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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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运多舛”,说的便是眼下这回事。

    不惹事不闯祸,云淡风轻撒泡尿而已,竟然就被劫持了,李素觉得自己的幸运女神刚刚一定被猪亲过……

    东阳公主的表情很平静,看着李素低声道:“以前……我骗了你,我其实不是宫女……”

    李素叹道:“都这时候了,还说这种话做甚?能活命就谢天谢地了。”

    东阳摇头:“不,一定要说,现在不说,也许以后没机会了,我……是东阳公主,当今陛下第九女,年初父皇封给我三百亩地,我的公主府也建在太平村,从此,我认识了你……”

    栓着身子的麻绳狠狠往前拽了一下,李素和东阳一个踉跄。

    结社率嘿嘿冷笑:“倒真是一对有情人,这个时候你们还是多想想自己的性命吧。”

    李素叹气,今日这个劫数不知能不能过得去。

    碰了碰东阳,李素轻声道:“到底怎么回事?你得罪他们了?”

    莫名其妙被劫持,李素到现在还不知究竟。

    东阳叹道:“总之,是他们与我父皇的一段恩怨。”

    “用钱能解决吗?……我的意思是,用你的钱能解决吗?”

    东阳狠狠瞪他一眼,然后摇头。

    李素愈发愁意满面,——用钱都不能解决的事,一定是大事。

    可是……自己真的很无辜啊。

    …………

    四人一行穿过树林,李素辨清了方向,发现已走到与太平村相邻的牛头村。

    结社率的表情很镇定,丝毫没有被唐军追杀的惶然,一路上他都是冷静地辨别方向,冷静地掩盖行过的痕迹,冷静地不时检查绑着李素和东阳的绳子。

    而贺罗鹘的神情却一直很不安,惶恐与畏惧仿佛刻在了脸上,不时地回头张望,连林中小小一声鸟鸣都能令他变色。

    相比之下,李素反倒比贺罗鹘冷静多了,其实李素也害怕,但是身边有一个东阳公主,李素只好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害怕。

    走近牛头村,村里很平静,已是落日时分,村里处处升起了炊烟,空气里夹杂着一丝人间烟火气息。

    林子旁边有一座荒废的老君观,大约是隋朝时修成的,说是道观,其实只是一间处处漏风的瓦房,前隋时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出家人本是靠百姓的香火维生,百姓们自己都活不下去,道士们只能一哄而散,大唐立国后,道观又有了一位老道士,香火旺了一阵后,老道士有一天在道观里寿终正寝,从此这个老君观便荒废了。

    结社率和贺罗鹘押着李素二人进了道观,推开破烂的大门,道观内气流涌动,迎面而来一股像妖气般的灰尘,四人措手不及,脸上沾满了灰。

    刀架在脖子上都能镇定自若的李素,此刻差点精神崩溃。

    一脸的灰啊,这得多脏啊,洗多少次脸才能洗干净啊。

    好想恳求二位好汉把自己杀了算了,太堵心了……

    随便清理了一下观内的蛛网和灰尘,结社率将李素二人绑在香案的桌腿上,叮嘱贺罗鹘严加看管,然后结社率用刀把自己脸上的胡子刮光,再朝脸上抹了一把香灰,便出门朝泾阳县的骡马市而去,天黑之前他必须买几匹快马,逃出长安附近。

    贺罗鹘心神不宁,粗略在道观内扫视一圈,没什么特别的发现后,便跨出门外,抱着刀半卧在廊柱下打起了瞌睡。

    对于李素二人,贺罗鹘很放心,在他眼里李素和东阳只是两个还未长大的孩子,丝毫不具任何威胁,奔忙了一整夜,贺罗鹘也累坏了。

    贺罗鹘出去后,李素看似呆滞的目光终于活过来了似的,不停扫视观内四周的环境,以及地上和香案上摆放的物品。

    很遗憾,地上除了灰尘和蛛网,以及一些零散的麦草,再无别的东西,香案上倒是有一只铁制的油灯,但是这东西根本无法割开手上的绳索。

    李素心情愈发沉重,难道自己果真要死在这里?

    结社率去骡马市买马,等他将马买回来便要急着逃命了,那时李素和东阳已成了他的累赘,一个亡命之徒,会怎样对待他的累赘?

    除了一刀砍了,还能怎样?

    也就是说,李素和东阳的性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生命将在结社率买马回来的那一刻走到终点。

    李素有点绝望了,仰着头望向破败的屋梁,喃喃道:“这不对啊,我是来享福的啊……”

    观内没有外人,东阳终于卸下了伪装,垂着头嘤嘤哭了起来。

    李素似安慰又似自悲,叹道:“你哭什么?你有什么好哭的?该哭的是我才对……”

    东阳哭得更大声了,此刻的她看起来才有了几分十六岁女孩的模样。

    “你……你是不是也觉得我们要死了,所以想哭?”东阳抽噎着问道。

    “死便死了,我哭这个做什么?”李素仰望着房梁,眼中不由自主浮上悲色:“刚才树林里小解过后,连手都不让我洗,你说他们还是人吗?是畜生!”

    “噗嗤!”

    东阳正哭着,忽然被逗笑了,想想此时发笑多么不合时宜,于是接着又哭。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我们都快死了,你还逗我笑……”一想到死,东阳哭得更伤心了。

    李素笑了,刚才的悲色如同面具般全然卸下,笑容里有一种坚定的自信:“好了好了,不论面临任何绝境,只要我们还能笑得出,运气一定不会太差,以后你的人生里也要记住这句话。”

    东阳渐渐止住了哭泣,垂头有一声没一声的抽噎着。

    李素左右环视,他在寻找,寻找任何一件有用的物事,寻找属于自己和东阳的一线生机。

    东阳却仿佛已认命,虽然没再哭了,但眸子里流露出更加绝望的悲伤。

    “李素,你说,我若死了,父皇会记得我吗?他会为我伤心吗?”

    根本没打算让李素回答,东阳只在自问自答:“或许会吧,或许只有一刹那,父皇会觉得很伤心,然后,他的嫔妃和子女们都会劝他不要伤心,于是,他就不伤心了,每日重复的上朝,下朝,每日无数的嫔妃争宠,儿女争宠,他忙得目不暇接,怎会记得我这个下嫔所出的女儿?”(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正文 第四十九章 脱困求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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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公主才十六岁,短暂的人生里,她的牵挂并不多,临死之前最令她无法释怀的,大概只有那位雄才伟略的父皇了。

    父皇在外人面前几乎是完美的,他胸怀博大,气吞山河,可以为路边一个可怜的乞丐而流泪,反省自己的过失,也可以一声令下让千万将士为他开疆辟土,破国屠城。

    然而,他却是世上最不称职的父亲,他给东阳的关爱实在太少了,少得她记忆里的父亲连眉眼都是模糊的。

    身陷绝境的关头,东阳终究不由自主牵挂着生平这一件憾事,也是恨事。

    李素仍不死心地在破败的道观里寻找,寻找属于二人的生机。他想找到某件能利用的东西,一块破瓦片,一根尖木棍,什么都好,只要能割开绑在手上的绳子,生机就算掌握在自己手里了。

    很失望,什么都没有,李素不死心继续寻找,脑子里转动着各种逃生的念头。

    一旁的东阳公主仍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犹自抽泣:“我的娘亲生下我后身子一直很弱,直到我六岁那年,娘亲终于熬不过去了。她是半夜里去世的,那时我还很小,不懂什么叫分别,只是很奇怪,为何好几日不见娘亲了,两日后,父皇才知道娘亲去世的消息,那天早上他穿着华服,旁边陪着的是他一生最爱的文德皇后,他们在庭院里站了一会儿,父皇的脸色很平静,看不出丝毫悲色,文德皇后叹了口气,安慰父皇几句,然后亲自安排了娘亲的后事,而我,被文德皇后安排住进了淑景殿,与皇子公主们一同在崇文馆读书认字……”

    “我与父皇单独相处的次数很少,他总是很忙,就算不忙的时候,他的目光也只投注在太子,魏王,晋王他们身上,我甚至都不知道他这十多年来有没有正眼看过我……他,应该不是坏人,阅遍史册,从不知君王竟能对皇后如此长情,在他眼里,他与皇后生的子女才算是亲生子女,他不吝给他们无尽的父爱,……可是,既对皇后如此长情,他又何必宠幸别的妃子?何必生下我?”

    李素静静地听着她发泄般的自语,对那位彪炳史册的千古一帝似乎有了更多的了解。

    雄才伟略的背后,原来,他也不是那么的成功,他的失败之处和他一生的功绩同样显眼。

    东阳已没了求生的**,此刻的她呢喃低语,似乎在总结自己的半生。

    李素也绝望了,四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东西,于是只好转头看着东阳,凝视许久,李素灰暗的目光越来越亮。

    “公主殿下……”

    “别叫我公主殿下,我不喜欢听,你……还是叫我小宫女吧。”

    “好吧,小宫女,你说的这些对我们的现状没有任何作用,与其缅怀,不如竭尽全力活下去,活着去见你的父皇,无论对他是愤怒还是悲伤,你都应该亲口告诉他,你甚至可以掐着他的脖子使劲摇,搜寻附近同时在线的人……”

    “啊?”东阳的悲伤情绪又一次被李素破功:“何谓‘同时在线的人’?”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告诉我,今日为何戴了两只发簪?”李素眼睛闪闪发亮地盯着她。

    东阳扭过头,李素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只听到她低若蚊讷的声音。

    “我……我戴几只发簪与你何干?你这……败类,又发现哪里不对称不工整了?”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非常工整,以后继续保持,现在,我要借用你的发簪。”

    老天垂怜,幸好这两位绑匪不算太细心,也幸好被绑的是位公主,公主不差钱,戴得起发簪……

    李素的心跳再次加快,生机,或许就在眼前,就在公主的那两支发簪上。

    发簪是很普通的铁簪,自从认识李素后,东阳的打扮变得很朴素,从衣着到配饰都只是中产人家的打扮,不显寒酸,更不华贵。

    发簪一左一右插在东阳挽起的云发上,二人背靠着背,双手都被绑着,取发簪的过程异常艰辛。

    “脑袋,你的脑袋往后仰,再往后仰……使劲,嗯,再往左偏一点,好,保持别动,我试试用嘴咬下来……”李素一边指挥东阳,一边努力地把头往后扭,憋得满脸通红。

    试了好几次,李素仍未成功,毕竟他的脖子未曾天赋异禀,能够一百八十度扭转。

    累了,重重喘了口粗气,李素暂作休息,叹道:“今日我必须好好活着,否则将来被人发现死在这里,我的墓志铭大抵是村学的郭夫子所写,我甚至可以猜到他会如何写……”

    东阳也有些累,软软背靠在李素身上,无精打采地道:“他会写什么?”

    李素肃然道:“‘此子相貌英俊,才高八斗,诗文绝世,实谓才貌无双,奈何怪癖颇多,喜以扭头为乐,天妒英才,某日终于活活被自己扭死,呜呼哀哉,魂兮归来,尚飨……’”

    李素露出前所未有的严肃表情,狠狠地道:“所以我一定要活着,一定不能给别人在我墓志铭上胡说八道的机会!”

    “噗嗤……哈哈哈哈。”

    东阳被逗得前仰后合,柔弱的后背忽然最大幅度地往后一仰,李素眼疾嘴快,扭头用嘴一叼,一支发簪终于叼到嘴里。

    小心扭头将发簪吐到肩膀下方的地上,运气不错,恰好落在被反绑着的双手边,李素艰难地挪动双手,一寸,一寸,最后终于将那支救命的发簪捏在手心里。

    长长呼出一口气,李素额头的汗珠也簌簌而下。

    发簪到手,东阳公主终于有了求生的意识,俏脸因激动而泛红。

    “怎么办?现在怎么办?”东阳公主急切地问道。

    “现在保持安静,等我把绳子弄断,当然,你也可以继续数落你爹,什么大逆不道的话都可以说,我发誓一定保密,如果你不想说话,不妨自己算一算帐,这次我若能救下你的性命,你该给我多少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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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章 脱困求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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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人,钻进钱眼里了!”东阳公主恨恨地道,想瞪李素,奈何头扭不过来,只好忿忿蹬腿泄愤。

    发簪很尖锐,却不像刀那么方便,李素只能小心地用发簪的顶端一点一点地刮着绳索,生机掌握了一半,李素也有闲心聊天了。

    “钱是好东西,是一切幸福的来源,你吃的喝的用的,都是用钱买来的,没钱喝西北风啊?”

    东阳哼道:“也不能生得一副死要钱的德行啊,崇文馆的教授说过,立身处世以品德为先,你这人有文才,更有诗才,可你的性子怎么一点也不像那些清高孤傲的读书人?”

    李素闭着眼,指挥自己的双手慢慢磨着绳索,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嘴里却淡淡地道:“你知道为何世人为何将金银称为金子银子么?”

    “不知。”

    “‘子’这个字,是很高尚的一个字,从古至今,对人类有特别贡献的人,人们才将他的姓氏后面带一个‘子’字,比如孔子,孟子,老子等等,而金和银自从被人们用来买卖货物后,世人觉得它们实在是伟大且高尚的东西,对它追捧喜爱得无以复加,为了让它们得到该有的名分,于是世人决定将它们尊称为‘金子’和‘银子’,我像追崇圣贤一样的喜欢它们,有何不对?”

    手腕处传来轻不可闻的一声脆响,李素脸色一喜,三股拧成一根的麻绳索,似乎已磨断了其中一股,黎明的曙光即将到来……

    东阳毫无察觉,却被李素的无耻言论气坏了:“歪理,都是歪理!金子和银子不是这么说的,你……你……”

    “觉得不对?你可以反驳我啊。”李素老神在在磨着绳索。

    东阳张着嘴,却无法说出一句反驳的话,该死的崇文馆教授根本没说过金子银子为何叫金子银子……

    李素笑了:“觉得我说得太有道理,你竟无言以对,对不对?”

    “不对!反正……反正就是不对!”东阳有点恼羞成怒,恨恨蹬了一下腿。

    啪!又磨断了一股,只差最后一股绳了。

    李素脸上喜意愈深。

    就在这时,道观外传来一声马嘶,随即听到睡在外面廊柱下的贺罗鹘大声道:“叔叔回来了,两匹马倒是神骏。”

    李素二人脸色一变,神情不约而同浮上焦急和惊恐。

    **********************************************************

    九成行宫内。

    李世民盘腿坐在软榻上,抚着额头,有些不耐地看着矮脚桌几上的奏章。

    大唐皇帝每年有两个时段可以移驾行宫稍作休憩,一是冬日避寒,二是夏日避暑,关中附近行宫不少,李世民去得最多的还是九成行宫。

    今年才到春天,李世民便移驾行宫了,比往年早了一些。只因去年长孙文德皇后去世,李世民痛失贤妻,一整年都郁郁不乐,于是春天便移驾九成宫。

    远离了长安朝堂,却离不了朝臣的奏章追魂。

    以尚书省侍中魏徵为首,一大群御史几乎每日一奏,数落皇帝陛下如何骄奢淫逸,如何置国事而不顾,后来九成宫里因结社率行刺一事,魏徵更是找到了发挥的理由,奏章里的言辞也愈发激烈起来。

    李世民很头痛,他很想下旨把魏徵一刀剁了,这个念头自从登基那日起,十一年里起码闪现过一百次,大概是魏徵祖坟风水好,每次想杀他都不了了之。

    殿门外,宦官的脚步声匆匆行来,李世民放下奏章,喃喃叹气:“又来事了。”

    是的,确实来事了。

    宦官在殿门外跪下,恭敬地道:“陛下,长安城有急报。”

    “说。”

    “阿史那结社率行刺失败后,裹挟其侄贺罗鹘远遁,左右领军卫尉迟将军率军追击,发现此二人并非往北遁逃,而是转而向难,回到长安城附近,领军卫追查二人行迹,发现二人遁至泾阳县太平村……”

    李世民拧起了眉:“太平村?太平……村……”

    猛地睁开眼,李世民眼中冒出一股煞气:“东阳的封地?”

    “是,尉迟将军回报,结社率二人遁至太平村的当日,东阳公主不知所踪……”

    李世民呆了一下,接着勃然大怒,双手狠狠一拂,桌案上的奏章纷纷跌落在地。

    “公主府的军士呢?他们都是死人么?活生生的公主就这么丢了?”

    龙颜大怒,宦官愈发惶恐,战战兢兢地道:“公主府的军士说……公主喜静,习惯独自去泾河河滩边独处,不喜随从跟随,军士们跟了好几次,皆被公主喝退,故而……故而未再跟随……”

    重重一拍桌案,李世民怒道:“结社率,若你敢伤朕皇女,朕必夷你阿史那氏三族!传旨,命长安左右金吾卫,左右骁卫尽出,交由卢国公程知节统领,将太平村方圆百里全部围起来,一寸一寸地给朕找!誓将结社率这狗贼给朕找出来,剐了他!”

    终究是自己的女儿,这一刻,李世民似乎回到了父亲的位置上,为女儿的生机而努力着。

    *********************************************************

    牛头村荒废的道观内。

    李素额头的冷汗滚滚而落,被绑在背后的双手动作越来越快,然而,结社率还是推开了那扇门。

    飞扬的灰尘里,结社率那张狰狞的脸如同雾花般模糊。

    静静地站在门口,结社率的表情很平淡,仿佛猎人盯着一只近在咫尺十拿九稳的猎物。

    “公主殿下,看来唐军的追击并不如我想象中的快速,直到此刻他们还没找过来,以前我太低估他们了,所以导致刺杀你父皇失败,现在我又太高估他们了……”

    东阳恢复了镇定的模样,冷冷地道:“你只买来了两匹马,我和李素现在已不是筹码,而是你的累赘,所以,你要在这里把我们杀了,对吗?”

    结社率笑了:“真是冰雪聪明的公主,不愧是李世民的种,若不是要逃命,我真舍不得杀了你呢,对不住了,公主殿下,你活着对我没有任何好处。”

    一柄雪亮的钢刀出现在结社率手里,慢慢探向东阳的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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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章 脱困求生(下)
    (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探向东阳公主脖颈的刀越来越近。

    刀刃折射的光线照映在东阳雪白的脖颈上,每一个细节都很清晰,李素甚至能看到一根根纤细的青色血管微微抽搐。

    “我……我是父皇的女儿,他的债,我来偿……”东阳神情很镇定,闭着眼,泪水却蜿蜒成河,却仍鼓着勇气道:“杀我可以,但是,请你们放过他,他是无辜的,他对你们毫无用处,也没有任何妨碍,请你们……放过他。”

    毕竟只是十六岁的少女,面对死亡,东阳再也无法镇定,哇地大哭起来。

    李素听着东阳颤抖的声音,心底里某个部分似乎被狠狠撞了一下,

    死亡之前,柔弱的她还记挂着他,心疼还是怜惜,李素也分不清,但他知道,绝不能让她死在自己面前。

    结社率的刀已架在东阳的脖子上,下一个动作便是抹喉,李素这时忽然开口了。

    “这位好汉,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杀她,至少现在不会杀她。”

    嘴里说着话,背后的双手动作却越来越快,这是他和她的生机,只差一点点就能抓住了。

    结社率果然被吸引了注意力,刀仍搁在东阳的脖子上,却转过头看着李素。

    “哦?少年郎说说,为何不能杀她?”

    李素脸上淌满了冷汗,却笑得很灿烂,如同他跟东阳说过的,任何绝境里,只要能笑得出来,运气一定不会太坏,所以李素现在笑得很甜,仿佛在赴一场浮华盛宴。

    “不出意料的话,你们买了马应该会往大唐边境逃离,这里是离长安都城不到六十里的泾阳县,正是关中腹地,从这里到最近的北方大唐边境,足足上千里地,你和你的同伴有把握逃过大唐精锐的追杀吗?”

    结社率冷笑:“唐军精锐不过如此。”

    李素冷冷道:“六年前东/突厥的颉利可汗也是这么想的,他的下场如何?”

    结社率语滞,眼中却露出凶光:“小娃娃你到底想说什么?”

    李素悠悠地道:“欲逃离大唐边境,只靠你们二人是绝不可能做到的,我甚至怀疑你连长安城方圆百里都逃不过去,东阳公主是在封地里失踪的,此刻想必公主失踪的消息已传到皇帝陛下耳中,这些年皇帝陛下东征西讨,一扫寰宇,天下莫敢不从,你敢杀公主,可知皇帝陛下如何震怒,必然尽遣长安精锐追杀,如果你不杀公主,千里逃亡之路或许身边还有个保命的筹码,以她的性命做要挟,追击的唐军哪怕刀架你脖子上也不敢妄动,你也给自己争取了生机,若你此刻不管不顾把公主杀了,你自己想想你的下场,皇帝陛下若不把你和你们阿史那三族碎尸万段,我李素从此跟你姓,以后我便叫阿史那素,简称‘阿素’。”

    话刚落音,李素被反绑的双手忽然微微一震,趁着说话拖延时间的功夫,最后一股绳子终于被他磨断。

    李素的笑容更甜了。

    结社率浑然不觉,李素的一番话却引起了他的深思。

    确实,杀了公主百害而无一利,如果李世民只派了一千人追杀他的话,杀了公主很可能会引起满朝君臣震怒,追杀他叔侄二人的精锐很可能增加到万人甚至数万人,以目前唐军攻无不克,兵锋正盛的情势来看,说不定大唐君臣会以此为借口再次领军进入草原,将突厥各族一一屠戮。

    杀公主,果然是不划算的。

    结社率慢慢放下搁在东阳脖子上的刀,饶有兴致地盯着李素。

    “小娃娃,你今年多大?”

    “十五。”李素笑得有点腼腆,透着一丝懦弱。

    “听你这番话,比朝堂那些老狐狸还精明,呵呵,你果真只有十五岁?”结社率阴沉地笑。

    “我真只有十五岁……”李素萌萌地朝他眨着眼。

    “十五岁便巧嘴滑舌让我留下公主性命,而我却居然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呵呵……”结社率眼中杀机闪烁:“公主我可以不杀,但是你,留着一定是个祸害!”

    毫无预兆的杀机突兀而至。

    说着话,结社率忽然发动,刀光如雪白的匹练,狠厉地朝李素头上劈去。

    “李素——”东阳凄厉大叫。

    电光火石间,李素眼皮猛跳,刀光劈下的同时,他已挣开绑他的绳索,忽然就地一滚,躲过了这要命的一刀,然后像只灵巧的猿猴般暴起出手,手中的发簪狠狠扎在结社率握刀的手腕上,结社率吃痛,手上一松,钢刀落地。

    结社率大怒,这时也顾不得追究绑着李素的绳索为何突然断开,见李素俯身冲来,却想抢地上的刀,结社率一脚狠狠踹去,踹中了李素的胸口,李素只觉喉头一甜,嘴里满是血腥味,这一脚怕是把他踹出了内伤,说不定肋骨也断了。

    “好小子,倒是个狠角色,我小瞧你了。”结社率捂着受伤的手腕嘿嘿冷笑。

    李素抿着嘴,鲜血还是从他嘴角流下,擦了一把嘴角的血,李素吃吃地笑:“我只是小角色,想活下去的小角色……”

    说完李素忽然发力朝结社率冲来,结社率又是一脚踹去,李素右手紧握着发簪,只能架起左臂一挡,随即只觉一阵剧痛,他很清楚,左臂骨折了,然而李素不依不饶再次冲来,结社率的腿刚放下,猝不及防被李素撞进怀里,接着心脏处一麻,垂头一看,一把早已弯弯曲曲的发簪不偏不倚插进他心脏正中,发簪入肉大半,尾端的链珠犹自微微发颤。

    结社率不敢置信地垂头看着发簪,动作已全然凝固,仿佛在研究这支发簪是怎样神出鬼没插在他的心脏上的。

    李素艰难地抬起完好的右臂,俯身拾起落在地上的刀,然后,眼也不眨地一刀捅进了结社率的腹部,鲜血顿时狂溅,第一刀位置插得不算太准,大约是肠子部位,李素不满意地摇摇头,像个疯狂而冷静的屠夫,抽回刀后,再次朝结社率劈去,这一刀直接划过了他的脖子,刀入脖颈一寸,深深嵌入颈骨中。

    结社率无力地跪倒在地,无神的目光看着李素,想笑,又想说话,脖颈的鲜血如喷泉般喷涌而出。

    结社率硕大的身躯摇晃几下,然后,软软倒地,扑落在尘埃里。

    李素喘了几口粗气后,也倒在地上。

    东阳一直呆呆看着李素和结社率的生死相搏,年轻的她根本没见过这般血腥的场面,直到结社率气绝而亡,东阳仿佛才恢复了意识,颤声道:“李素,你怎样了?伤到哪里了?”

    李素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刀扔给她,咳出两口血,虚弱地道:“自己把绳子割开,然后……把大门关上,贺罗鹘出去找草料喂马了,很快会回来,这个人……也要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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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二章 最后一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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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观内的血腥气很重,结社率的尸首横躺在地上,小腹和脖子处的鲜血流了一地,破败的屋子里充斥着腐蚀的铁锈味道,令人作呕。

    东阳流着泪咬牙用刀割断了绑住自己的绳索,三两步抢奔到李素身边,神情惶急地上下查看。

    “伤哪里了?快说伤哪里了?”

    李素腹部和左臂传来钻心般的疼痛,虚弱地半躺在地上,低声道:“别,别碰我,很痛,全身都痛,小宫女,你惨了,回去后除了救命之恩的费用,你还要付我医药费营养费以及……各种费,明天就把清单送去给你,回家后赶紧筹钱去……”

    东阳气得想狠狠在他胸膛上捶一拳,又怕把他揍死,恨恨地瞪着他道:“都快死了还要钱,你这辈子一定会发财的。”

    很美好的祝福,李素此刻虽然痛得钻心,却也立马眉开眼笑:“承您吉言,我也觉得我会发财,对这事我一直很有信心……”

    东阳起身将道观大门关上,屋子里暗了下来,东阳坐在李素身边,怯怯地朝门外张望。

    “李素,你现在动不了,贺罗鹘回来后怎么办?趁着他还未回,我们……不如逃了吧,我扶着你跑,还是有机会的。”

    李素摇头,态度很坚决,素来不正经的眸子露出寒光。

    “逃不是办法,你一个弱女子,我也受了伤,贺罗鹘若有心追杀,我们逃不了多远,所以贺罗鹘一定要死,我不知道此人心性如何,但我不能冒险,若被他逃了,以后我的一生要花费无数心思防备他的报复,所以,今日必须一劳永逸,把他解决了。”

    “他已是惊弓之鸟,怎有心思回来报复?”

    李素冷笑:“万一他能活着逃过大唐的追捕呢?万一他是个疯子呢?我的人生冒不起这样的险,他不死,我寝食难安。”

    东阳眼睛一直不敢看结社率的尸首,只盯着李素憔悴的脸叹道:“可是……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杀他?”

    李素闭上眼,脸上的肌肉微微扭曲,竟露出几分狠厉之色,道:“尽力,只能尽力而为,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如此而已。”

    东阳怔怔看着他,此刻的李素看起来很陌生,她从未发现一个如阳光般爽朗的少年的脸上竟然能有如此杀气腾腾的一面。

    “李素,若我们都能活着,我……我……”东阳鼓足了勇气,想说一句藏在心里很久的话。

    李素睁开眼,适时接过话:“若我们都能活着,你一定要给我很多钱,记住,我很认真的。”

    “你……你这个……”东阳气得眼圈泛了红。

    暗暗气苦,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刹那间全然泄掉,话头接过来,完全变了味道,也不知他是否故意的。

    是啊,未来太难了,这句话藏在心里远比说出来更好,对大家都好。

    ***

    道观外传来轻快的脚步声,李素神情一紧,东阳害怕地扯着李素的袖子,仿佛找到了依靠,神情慢慢放松。

    李素咬着牙站起身,身躯摇摇晃晃,如同喝醉了酒,眸子一片清明,目光由痛楚瞬间化作冷静,擦了擦嘴角溢出来的血,缓缓俯身拾起了刀。

    摆摆手,无声示意东阳躲到老君神像背后,李素顺势靠在门边,吃力地缓缓扬起了刀。

    一场猎人与猎物的搏杀,再次在这小小的道观内上演。

    脚步声走到门口时忽然停下,显然贺罗鹘有点奇怪为何大门关上,里面却听不到动静。

    李素抿着嘴,控制自己的呼吸,让呼吸变得缓慢且悠长,缓慢得几乎停顿了呼吸。

    门外,贺罗鹘似乎已起了疑心,李素二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叔叔,你在里面吗?”警觉的贺罗鹘在门外高声唤道。

    里面没有回音,豆大的冷汗从李素二人脸上滑落。

    “叔叔?”

    忽然,神像后的东阳出声了,声音颤抖且惊恐:“结社率,求你别杀我,别杀……啊——”

    李素面露喜色,这姑娘不错,很会演戏,或者说,女人天生都会演戏。

    收取救命之恩酬劳的时候给她打个八折吧……

    听到东阳的惨叫,贺罗鹘终于打消了疑心,他早知道结社率的计划,杀公主和那个农户小子正是意料之中的事。

    此刻,显然公主已死在叔叔的刀下了。

    贺罗鹘的脸色闪过短暂的怨恨和悔意,这次刺杀李世民,他完全是被结社率裹挟的,结果刺杀失败,叔侄二人惊惶逃亡,此刻还杀了一位公主,犯下的罪行越来越大,已完全没有退路了。

    结社率……简直是个疯子。

    心中再无疑意,贺罗鹘推开了道观的门。

    一道雪白的刀光无情劈落,贺罗鹘猝不及防,被刀劈中了左腿,贺罗鹘一声闷哼,就地往门外一滚,李素扬刀如影子般跟上,也不管什么部位,再次胡乱一刀劈落,恰好劈在贺罗鹘的右腿上,这一刀李素运足了力气,劈得很深,贺罗鹘右腿伤可见骨。

    劈完这一刀,李素再也动弹不得,本已受了内伤再加左臂骨折,人已快晕过去,能劈出两刀已是他的极限了,劈了两刀后,李素手里的刀杵着地面,支撑着自己不倒下,目光遗憾地看着贺罗鹘。

    可惜了,居然没有一击而中,只伤了他两条腿,现在攻守逆转,轮到他李素成为俎上鱼肉了。

    贺罗鹘也是硬汉子,双腿挨了两刀后一声不吭,迅速连滚带爬跟李素拉开距离,隔着两三丈,目光略带惊疑地盯着李素。

    李素眼睛通红,警惕地与贺罗鹘对视,他的双腿颤抖得很厉害,身躯摇摇晃晃几乎快倒下,然而不知怎样的力量支撑着他,看似一阵风都能吹倒的他,却仍弯着腰,通红的双眼露出狠厉的凶光,像一只即将对猎物发起攻击的猎豹,令贺罗鹘心头笼罩着一团死亡的阴云。

    这……还是那个看起来懦弱不堪,任人宰割的孩子吗?

    贺罗鹘眼皮猛跳,现在他发觉自己和叔叔都错了,错得很厉害。

    他……怎么可能是个孩子?

    看着李素手里的刀,以及没有任何动静的屋子,贺罗鹘明白,他的叔叔恐怕已凶多吉少,而他自己,却幸运地躲过了要命的一刀。

    二人离着两三丈互相对峙,眼睛各自盯着对手,一眨也不眨,似乎在等待对手一个不经意的破绽。

    良久,李素虚弱地开口了,未语先笑,笑得跟往常一样天真无邪:“结社率已被我杀了。”

    贺罗鹘面无表情,缓缓点头:“我看得出。”

    “我还想杀你。”

    “我也看得出。”

    李素笑得很无奈:“可是你看,我受了很重的伤,几乎动不了了,连刀都抬不起来,所以我现在杀不了你。”

    贺罗鹘冷笑:“那可不一定,今日倒是我叔侄走了眼,现在,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素眨着眼:“为何你不过来试一试呢?说不定我说的是真话,我真的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了,此时杀我,正是天赐良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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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三章 最后一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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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贺罗鹘有洞察人心的本事的话,就会知道李素现在说的是实话,童叟无欺的大实话。

    李素真的已动不了了,整个人混混沌沌,几乎已到了昏迷的边缘,只是身后还有一位大唐公主,一个比他更柔弱的女子期待他的保护,这个信念支撑着他没有倒下。

    此刻他的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笑容很神秘,贺罗鹘惊疑地盯着他,想从他的笑容里发现端倪,从而决定下一步的动作。

    二人僵持了半柱香时辰,贺罗鹘神情阴晴不定,最后忽然狠狠一咬牙,拖着受伤的腿往前跨了一步……

    李素眼皮一跳,忽然笑着道:“贺罗鹘,听说你曾是陛下身边的左领军卫果毅都尉,而且还是突利可汗的儿子,你刺杀大唐皇帝陛下之前,果真三思过了吗?”

    贺罗鹘停住了脚步,露出似怨似悔的表情。

    李素接着笑道:“你们阿史那族应该是突厥的大族吧?全族有多少人来着?两千,还是三千?据说贞观四年,皇帝陛下扫平东/突厥后,颉利和突利两位可汗尽皆归附我大唐,然后阿史那族的族人全数内迁,皇帝陛下将你们的数千族人安置在漠南,对不对?”

    贺罗鹘冷冷道:“小子说这些什么意思?”

    “你们叔侄刺杀皇帝失败,逃亡关中途中又欲杀害公主,现在结社率被我所杀,只剩了你一个人,而且你的双腿也被我重伤,右腿的伤都已见骨了,贺罗鹘,你看清了眼下的情势了么?”

    贺罗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他大概知道李素的意思了。

    李素笑得更加轻松:“你们叔侄劫掠东阳公主,想必现在这个消息已传进了长安,长安的唐军精锐很可能已到了附近,铺开天罗地网搜寻公主和你们叔侄的踪迹,而你只剩孤身一人,还在这个离公主府不远的破道观里与一个农户小子遥相对峙,不知生死,就算现在你把我和公主都杀了,你拖着受伤的两条腿,能跑出多远?还有,就算你逃了,你们阿史那族的命运如何?你……真的都考虑清楚了么?”

    贺罗鹘紧紧抿着嘴,面无表情,李素看不出任何端倪,只好接着道:“其实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发现你的脸色不对……”

    盯着贺罗鹘的表情,李素试探地道:“关于刺杀皇帝陛下,……应该不是你的本意吧?”

    贺罗鹘不出声。

    “是了,你是被裹挟的,你的眼里有恨意,你叔叔刚刚死在我的刀下,我却看不出你有任何悲伤,只有单纯的敌意,贺罗鹘,你是被裹挟的。”李素的结尾用的肯定句,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

    “那又如何?”贺罗鹘冷冷道。

    “贺罗鹘,你和结社率不同,你还有生机,因为你不是自愿的,你们阿史那族驻居漠南,那里是大唐和薛延陀的中间,是非常重要的缓冲地带,我们大唐的皇帝陛下很重视阿史那族,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杀你的,因为阿史那需要首领,朝廷需要阿史那族戍卫漠南,但是,前提是你必须向皇帝陛下归降,虔诚的忏悔你的罪行,并立下血誓永不再犯……”

    “行刺皇帝的首恶已被诛除,你是被叔叔胁迫的,你也是受害者,贺罗鹘,归降吧,降了大唐,你仍有生机,若是执迷不悟,皇帝陛下不会心软,必然下令把你杀了,而且更会迁怒你们整个阿史那族,后果太严重了,你承担不起,归降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李素很真诚地劝着,贺罗鹘脸色阴晴不定,仿佛正在犹豫。

    许久,贺罗鹘冷哼道:“你一个黄口小子,你说的话我不能信。”

    一道柔弱却坚定的声音从李素身后传来:“他的话不能信,我的话你信吗?我是大唐皇帝陛下第九女,御封东阳公主,我以公主的身份保证,若你贺罗鹘归降大唐,并发誓永不再叛,我愿为你在父皇面前作保,求父皇宽恕你的罪行。”

    身后,东阳公主缓缓走出道观,虽然神情仍旧惊惧,但是,终归鼓起勇气走出来了。

    贺罗鹘面孔扭曲,显然内心正挣扎不已,许久不见说话。

    李素看了看天色,道:“贺罗鹘,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我敢保证,半个时辰内,唐军精锐一定会将太平村和牛头村附近团团包围,那时再降已迟,你绝无生望。至于现在逃跑……你认为你现在还逃得出关中吗?”

    贺罗鹘沉默许久,眼神闪过一道莫测的光芒,盯着李素道:“我可以归降,不过,我不信你,你把手中的刀扔了。”

    李素笑得很无害:“我其实只是个孩子,而且我受了重伤,你真的没必要怕我……”

    贺罗鹘冷笑,现在他若还把李素当孩子,那真是蠢到没边了。

    “你不信我,其实我也不信你。我若扔了刀,你反过来害我怎么办?”

    贺罗鹘很执拗:“我可以发誓不害你。”

    李素笑道:“发誓这种事,我一年差不多要发一百次,结果没一次做到了,还是那句话,我不信。”

    二人仍旧僵持不下,东阳公主往前走了一步:“李素的刀交到我手里,贺罗鹘,你信不信我?”

    贺罗鹘目露喜色,道:“公主殿下我自然是信的,就这么办。”

    李素呼出一口气,很痛快地把刀交到东阳手中,朝贺罗鹘摊开手:“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东阳双手握着刀,神情很紧张,警惕地看着贺罗鹘,回过头看着李素时,眼里的警惕瞬间又化作无限的温柔。

    “现在,我们去找村外的唐军,贺罗鹘,记住你的话,归降一定要诚心,否则,本宫也救不了你了。”

    贺罗鹘的双腿被割伤,一直血流不止,现在人也非常虚弱了,脸色苍白地点点头:“我会的,公主殿下请放心……还有,请恕我无礼,二位能否走我前面?”

    李素和东阳对视一眼,然后点头,默不出声地往道观院子外走去,刚抬起步,李素忽然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东阳急忙扶住他,眼中一片焦急。

    李素捂着胸口,费力地咳出两口血,朝东阳虚弱地笑了笑。

    贺罗鹘一直默默看着李素,见他如此虚弱的样子,甚至咳出了血,贺罗鹘眼中再次浮现喜色。

    东阳搀扶着李素一步一步往外挪,二人走得很慢,走到贺罗鹘身边时,奄奄一息眼看要断气的李素忽然劈手夺过东阳手里的刀,看都不看,一刀横劈过去。

    贺罗鹘见李素连路都走不了的虚弱样子,原本已稍稍放松了戒备,却没想到李素竟忽然暴起发难,急忙往后退去。

    然而,终究迟了。

    刀光掠过,贺罗鹘垂下头,呆呆地注视着自己的腹部。

    这一刀聚集了李素最后一丝力气,成与败,李素已完全不再考虑,一刀过后是天堂还是地狱,任由天意了。

    突然发起的这一刀劈得很深,贺罗鹘的腹部被横划出一道非常大的口子,鲜血如喷泉般不断涌出,伴随着鲜血流出的,还有一些腹部的内脏,胃,肠子等等。

    贺罗鹘惊惧地捂住腹部,试图把那些流出的内脏塞回去,试了一次,两次……动作越来越慢,最后慢慢凝固,随着这一刀划下,他的生机也随着鲜血和内脏缓缓流尽。

    贺罗鹘想抬起头,想再看一眼这个十几岁的孩子,试着艰难地抬了一下,却抬不起来,最后整个人笔直地倒下来,飞扬的尘土里,贺罗鹘气绝身亡。(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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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四章 终脱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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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观院子内很静,贺罗鹘的尸首横躺在地上,鲜血浸红了土地。

    李素杵刀而立,弯着腰大口喘着粗气,脸上泛起两团不健康的潮红,视线也开始渐渐模糊,身上仿佛多了一个窟窿,全身的力气都从这个窟窿里飞快泄去。

    东阳公主傻傻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不觉用手捂住了嘴,惊恐的目光怔怔盯着贺罗鹘的尸首,身躯也有些摇晃,对一个十六岁的女子来说,今日这一幕又一幕的血腥场面从未见过,此刻她竟没晕过去,已然算得上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了。

    李素使劲甩甩头,试图让脑子清醒一点,视觉清晰一点,然而仍是昏昏沉沉,结社率那一脚踹得太重,内伤可能不轻。

    无力地单膝半跪在地上,李素看着贺罗鹘的尸首,脸上露出了最真实的笑容。

    是的,直到这一刻,他才有资格笑,而且笑到了最后。

    “李素——”东阳大叫,冲上前扶住他,眼泪止不住的流,眸子里的神采说不清是欣喜还是心疼,一边流泪一边绽出了笑容。

    “没事吧?李素,你快躺下,我……我出去叫人,你好好躺着……父皇一定派兵出来了,你等等……”东阳语无伦次,不知该如何是好,想冲出去又怕李素支撑不住,怕他死掉。

    李素嘴角血迹赫然,目光已有些涣散,抬头无意识地看了东阳一眼,眼中毫无生气如一潭死水,东阳吓坏了,不停地拍打他的脸。

    “我……你等着,我出去叫人!”

    李素无力地垂着头,对外界的声音似已一无所觉,忽然李素身躯微微一震,仿佛想起了什么,艰难地杵着刀站起身。

    东阳急忙搀扶住他:“你要做什么?我帮你做,你别动了……”

    李素摇头,摇摇晃晃朝贺罗鹘的尸首走去,几步的距离,李素踉跄好几次,无比艰难地走到贺罗鹘的尸首旁,然后,一言不发地注视着这具尚带余温的尸首。

    东阳搀扶着他,花容渐渐一片苍白,心里闪过一个猜想,莫非他担心贺罗鹘未死,所以赶来补几刀?可是……这具尸首明明已死得不能再死了呀。

    不知道李素的意图,东阳也不敢看那具血肉模糊的尸首,只好强自将头扭到一旁,手却坚定地扶着李素。

    李素静静看了一会儿,然后吃力地蹲下身……开始摸他的尸首,金带,袖口,胸前,每个地方都没放过,越摸脸上喜色越深。

    两块五两左右的银饼被李素翻了出来,然后很不客气地塞入自己的怀里。

    东阳傻眼了,接着一股怒火直冲天灵盖……

    这个……无耻之徒!伤成这样了,居然还不忘记搜刮死人的钱财,这人……到底多缺钱啊。

    贺罗鹘搜完了,李素像个迟暮的老人般颤巍巍站起身,然后……坚定不移地朝道观内一步一步挪去,像残疾儿童沿街乞讨似的,每一步都透着辛酸。

    现在东阳已明白他要干什么了,道观内还有一具结社率的尸首,不出意外的话,尸首身上肯定也有钱财……

    “你……你这个……李素,你站住!”东阳气得死死拽住他的胳膊,不准他动弹。

    李素瞪着她:“都四额滴!!”

    东阳:“…………”

    悻悻放开李素的胳膊,李素摇摇欲坠地往道观内继续挪去……

    看着李素艰难前挪,东阳又气又心疼,恨恨跺了一下脚,上前再次扶住他。

    “以后你真的会发大财,真的,现在我绝不再怀疑了。”

    李素没理她,他现在很虚弱,没力气说话了,脚步虽蹒跚,但却仍然坚定。

    走到结社率尸首边,李素上下翻索,又找到了一块银饼,直到这一刻,李素才仿佛放下了心事,坐在道观门槛边满足地笑了。

    东阳见李素消停了,恨恨剜他一眼,小心扶着他躺倒在道观廊柱下,然后急忙跑出去叫人。

    李素朝东阳的背影瞥了一眼,然后双手环胸,搂住了怀里的银饼,眼前一黑,沉入了无尽的黑暗。

    …………

    一支五千人的左领军卫将士将太平村团团包围,领军大将军程咬金披戴铠甲,一脸冷漠地看着将士们结成队在山上和河滩边搜索。

    旁边立着一员小将,却正是与李素有过两面之缘的程府长子程处默。

    父子二人立于中军,面无表情地看着军士们搜索结社率和东阳公主的下落。

    两个时辰过去,太平村几乎已被翻遍,仍是毫无所获,程咬金皱了皱眉,沉声道:“来人,传我将令,所有人以什为队,向四面铺展开,包括太平村周围的相邻庄子,全部都搜一遍。”

    程处默道:“爹,这样搜索如大海捞针,怕是没什么结果,说不定结社率已逃出了关中呢……”

    程咬金一巴掌抽得程处默一个踉跄,骂骂咧咧道:“小混帐知道个甚,跟老子学着点,结社率和贺罗鹘在九成行宫行刺失败,二人不往北逃窜,反而敢回到长安城,此反其道而行之,可见其必有算计,东阳公主多半被二人掳掠挟持,作为他们保命的筹码,结社率若是不蠢的话,必然不会杀公主,而公主是个十多岁的女娃娃,结社率带着她能跑多远?老夫断定,此三人必藏在太平村附近方圆。”

    程咬金话刚说完,却见东边传来将士们的欢呼声,程家父子神情一紧,急忙催马上前查问究竟。

    不远处,一名衣着略显凌乱的女子蹒跚跑来,边跑边哭,看见程咬金后,女子脚步一顿,哭得更大声了。

    程咬金虽与李世民关系融洽,可谓既是君臣又是朋友,算是诸皇子公主的长辈,然而见了东阳公主也不敢失礼,急忙翻身下马,向东阳行礼。

    “臣等拜见公主殿下……臣奉旨领军搜索……”

    东阳哭着打断程咬金的话:“程叔叔莫说了,快救人,李素他……他受了重伤。”

    程咬金眉头微皱,对李素这个名字无比陌生:“李素是何人?公主殿下,那结社率和贺罗鹘如今身在何处?”

    “李素为了救我,杀了结社率和贺罗鹘,现在他也受了伤,程叔叔快叫人救他!”

    李素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熟悉的床上,正是自己的家。

    窗外一片漆黑,估摸已是晚上,屋里没点灯,院子外面却有人说话。

    五脏六腑火辣辣的痛,仿佛无数根针同时扎着他的内脏,骨折的左臂敷上了药,黑乎乎的看起来很脏,不知道哪个庸医干的,李素很想顺便把那庸医也干掉。

    仰头看着自家破败的房梁,李素忽然有点想笑。

    稀里糊涂的,居然杀了两个人,而且还救了一位公主,收获了价值不菲的……

    浑身一激灵,李素从床上弹了起来,在自己胸前不断摸索,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钱呢?谁拿我银饼了?”李素朝屋外大喊,神情很惶急。

    很快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其中一道粗犷的大笑把所有的声音都盖住了。

    人未到,声已至。

    “哇哈哈哈哈……终于醒了,好多年没见过少年英雄,老夫今日算开了眼界,好后生,快让老夫瞧瞧模样!”

    仿佛一阵狂风席卷而过,一名披戴铠甲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李素眼前,此人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厚唇环眼,生得既黑又丑,而且嘴特别大,张嘴一笑,几乎可以看到他喉咙里的扁桃体在左右摇摆……

    李素吓得目瞪口呆,傻傻看着这位魁梧汉子冲到他面前,朝他龇牙大笑,然后抬起一只巨灵虎掌,重重拍在他的肩膀上,李素只觉右肩一麻,也不知是不是内伤发作,李素顿时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无比呆滞地看了这位大汉一眼,把他模样记住以便将来报复,然后……果断再次晕了过去。

    看着这位凭一己之力斩杀两名恶徒的少年英雄再次晕倒,程咬金的巨灵大掌凝固在半空中,喜悦的神情渐渐变得十分尴尬,傻傻看着自己的手掌,还不死心地拍了自己几下。

    “不痛呀,这小后生怎地跟泥捏似的,一拍就倒?孙老神仙你快过来看看……”

    程咬金身后,一位穿着道袍,仙风道骨的老道不慌不忙走出来,却正是当初与李素结识的孙思邈。

    孙思邈神情淡然地朝李素看了看,然后回过身,朝程咬金重重踹了一脚。

    “老杀才!这小子与人搏命受了内伤,你也不想想你一巴掌拍下去多重的力道。”

    程咬金皮肉结实,倒也不生气,嘿嘿笑了两声,转过身看着愁眉苦脸的李道正,抬起手又打算朝他肩膀拍下去,李道正躲闪不及,眼睁睁看着那只巨灵掌离他越来越近,谁知即将拍到他的那一刻,程咬金不知想起什么,急忙悬崖勒马,改拍为摸,一下又一下轻柔地摸着李道正的肩,很基情的模样。

    “你生的娃不错,就是身子弱了点,……怎么生的?有什么讲究吗?为何老夫生出的都是这些个玩意?”

    说着程咬金萝卜般的手指指向身后无辜的程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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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五章 混世魔王
    李素做了一个噩梦。

    在梦里,他的钱被人偷了,拼了老命弄来的银饼不知去向,于是一个人坐在门槛上哭,哭得很伤心,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由此可见男儿的眼泪是很珍贵的,李素哭着哭着,便觉得如此珍贵的眼泪洒在门槛边未免有些浪费,于是在梦里临时想出一个挽回损失的办法。

    他决定趁着伤心落泪情绪正悲伤的时候,捧一个破碗出去乞讨,能讨多少算多少。

    于是太平村迎来一位伤心乞丐,不伤也不残,就是很伤心,伤心是他的卖点,在梦里,很多乡亲都看得不忍心,纷纷解囊相助,一家几文十几文的,讨到最后破碗堆得装不下钱了,李素的伤心情绪也越来越没感觉,正打算破涕为笑时,一位长着络腮胡脸色黝黑如同未进化完全的魁梧大汉跳将出来,二话不说劈手抢过了他手里的碗,大笑道:“哇哈哈哈哈,好后生果真是人中龙凤,干什么都能干出样子,碗里的钱老夫先笑纳了,好后生你接着讨……”

    李素发了很久的呆,然后嚎啕大哭,这回是真伤心了,哭着哭着……哭醒了。

    仍是家里的床榻,仍是熟悉的摆设,窗外烈阳正炽,已是第二天了。

    李素睁开眼注视着窗外刺眼的阳光,感觉眼睛有些湿润,抬起完好的右臂拭了一下,发现自己真的流泪了。

    这个梦……实在太噩了,只希望一辈子都不要再做同样的梦,想想自己的钱被那老匹夫抢走,现在心里都痛得想再哭一次才好。

    内腑的疼痛比昨日好了些,嘴里满是药材的苦味,看来昨日自己晕过去后有人给自己灌了药,骨折的左臂还被细心的打上了夹板。

    李素张嘴咳了两声,声音嘶哑难听。

    耳边传来一道惊喜的女声,声音很陌生,不是东阳。

    一张年轻清秀的面孔出现在李素眼睑中,一眨不眨地盯着李素,充满了好奇。

    “你醒了?觉得哪里难受?”

    李素皱眉看着她,脑子里嗡嗡作响,一个不祥的预感浮上心头。

    这女人……该不会是老爹给自己找的后娘吧?模样才十四五岁,这也太禽兽了,我都不忍心下手……

    女子见李素盯着他,赶紧解释道:“奴婢绿柳,是东阳公主身边的宫女,李公子昨日救了公主的性命,公主回府后被府卫保护起来无法出门,遂派奴婢前来服侍公子。”

    李素长舒一口气。

    很好,不是后娘,老李家仍如往常般一团和气旺财来福。

    见李素不停眨眼,绿柳好奇凑近他道:“公子想说什么?”

    “银……饼呢?”这是李素醒来后唯一记得的事,对他来说是大事。

    “啊?”绿柳傻眼,怔怔看着李素半晌,急忙起身往屋外跑:“奴婢帮公子问问李老爷。”

    没过多久,传说中的李老爷没见着,屋里无端端刮起一阵狂风,紧接着一道熟悉的豪迈大笑声如魔音穿耳。

    “哇哈哈哈哈……好后生你又醒了!”

    为什么说“又”?

    一个熟悉的八尺魁梧大汉如狂风卷沙般出现在李素眼前,李素吓得倒吸一口凉气,眼中迅速浮上惊恐。

    是他!这老混帐!在梦里抢我的钱!

    “好小子,十几岁的小娃娃一人杀了两个恶贼,是条好汉,俺老程佩服!将来必然是个人物。”

    李素急速眨眼,呆呆看着程咬金发怔。很眼熟的人,昨晚自己醒来后,似乎是这老匹夫一巴掌又把自己拍晕过去了。

    “这位……叔叔,还未请教……”

    “哇哈哈哈哈,老夫程咬金是也!”

    李素浑身一震,眼睛赫然冒光,惊喜和惊恐两相交织,很复杂的眼神。

    程咬金啊,著名的混世魔王,一辈子活了个混不吝,却难得的一帆风顺寿终正寝。

    咬金咬金,名字就透着一股子招财进宝的喜气,令李素不由自主对他产生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程咬金看着李素的目光很欣赏,似乎也带着几分英雄惜英雄的味道。

    李素有心问问银饼的下落,又怕眼前这位大汉说出说出譬如“我抢了,你想咋地”之类的残酷真相,只好忍着不开口。

    夸了李素半柱香时辰,程咬金才慢慢说到了正题:“老夫昨日奉旨领军追击结社率叔侄二人,未曾想二贼竟窜回长安劫持了东阳公主,幸好你小子豁命相护杀了贼子,免了陛下丧女之痛,公主无恙,贼子伏诛,但老夫也不能稀里糊涂回去交令,事情总要问个清楚明白,东阳公主说得不甚了了,老夫只好一直在你家等你醒来。”

    撇了撇嘴,程咬金露出一脸嫌弃的表情:“说来也是手刃贼子的少年英雄,身板怎地如此不堪,老夫轻轻拍你一掌便晕过去,害老夫又等了一夜。”

    李素:“…………”

    若不是身受内伤,真想暴起身形抽他个价值五两银饼医药费的大嘴巴子……

    “先说说,你一个十几岁的娃子,咋杀的结社率?此贼虽说不争气,却也是突利可汗的弟弟,一人放翻两三条汉子不是问题,据东阳公主说,当时你二人还被反绑了双手,你咋杀的他?”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嘶哑着嗓子道:“‘攻其不备’四字而已,用公主的发簪弄断绳子,然后出其不意发动,一番生死相搏后,结社率死了,我活着,就是这样。”

    程咬金越来越有兴趣地盯着他:“贺罗鹘呢?”

    “也是攻其不备,很遗憾第一刀没杀死,只是伤了他,一番僵持,再加上一番唇舌乱其心,最后仍是攻其不备。”

    程咬金笑道:“关于此事,老夫亦问过东阳公主,你与公主所说大致不差,老夫想问你,你……学过兵法?”

    “没学过。”

    “先乱其心,再攻其不备,分明是兵法里的套路,若是别的农户小子,老夫自是不信,若是你嘛,老夫一时还真看不清你的深浅,……我家那大小子承你所惠,六贯钱买了你四首诗,‘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呵呵,六贯钱,倒是公道价……”

    李素眼睛徒然睁大,神情一片震惊。

    原来那位大客户竟是程咬金的儿子!

    难怪一身华裳却坐在西市面摊上吃东西,很符合老程家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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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六章 细述经过
    程咬金似乎对李素吃惊的模样很满意,得意地咧开大嘴笑了两声,露出喉咙深处左右摇摆的扁桃体,扭过头对门外喊道:“兀那兔崽子,还不给老夫滚进来!”

    程处默像一阵小旋风般刮进来,屋内父子俩同样的剽悍体格,将狭窄的屋子占得满满当当,连光线都被遮得严严实实。

    李素打量着父子二人,嗯,很像,眉眼间几乎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

    程处默进屋后很惊喜:“没想到兄弟不仅诗才不凡,也是条厮杀好汉,你这兄弟俺认下了……”

    说着程处默很自然地抬起手,做出一个和程咬金昨日一样的动作,蒲扇般的巨灵掌朝李素的肩膀拍去。

    李素伤势不轻,本就动弹不得,只能惊恐地看着巨灵掌离他越来越近……

    啪!

    巨掌没落到李素肩上,定睛一看,却被程咬金架臂挡住了。

    “小混帐,你又想拍晕他吗?事情没说完,想害老子又等一天?”程咬金瞋目喝道。

    程处默嘿嘿傻笑,收回了巨掌,顺势将自己的胸脯拍得啪啪作响:“以后你就是我兄弟,长安地界谁敢欺负你,尽管报我的名头。”

    很欠抽的霸王语气,李素忍不住怀疑,若是自己被欺负了真报他的名头,会不会被揍得更惨?

    寒暄几句,程咬金继续说起正事。

    “东阳公主被结社率挟持,怎会将你也绑了?你当时和东阳公主在一起?”程咬金的语气很随意,似乎闲聊一般。

    李素眼皮不自觉地跳了一下,脑子里迅速措辞一番,斟酌着道:“公主殿下喜静,常常独自一人在村子的河滩边漫步,而我也经常在那里闲坐发呆,后来便认识了,那天结社率挟持公主殿下时恰好我也在,于是不幸和公主一同被绑了……”

    程咬金沉默一会儿,笑道:“看不出那结社率心肠越来越软了,坦白说,若老夫是他,区区一个农户小子必然毫不犹豫砍了,公主才有价值,你哪来的价值?若无甚用处,绑你有何必要?”

    李素额头沁出了冷汗。

    这位混世魔王倒是不糊涂啊。

    脑子急速运转,李素想着编个什么样的瞎话糊弄过去,谁知程咬金忽然道:“罢了,你也别瞎琢磨乱七八糟的借口,把老夫当傻子糊弄可饶不了你,此事就照你所说的如实回禀陛下,老夫奉旨搭救公主,你救了她,说来也是对老夫有恩,若公主有个三长两短,陛下的怒火可就冲老夫一人来了,此事不多说,算是两两相抵吧。”

    说着程咬金又详细问了昨日与结社率二人搏命的经过,他问得很仔细,连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没放过,这不是敏感话题,李素自然如实相告。

    程处默在一旁静静听着,一边听一边用手比划,比划许久之后,程处默点点头,看着李素的目光露出了敬佩。

    “你的体格确实不是练家子,力气和招数也平凡无奇,寻常人都能使得出,你能杀了那俩恶贼,全凭机谋和一股子狠劲,这两样我不如你,你比我厉害。”

    程咬金也笑:“是个不错的娃子,若不是见你年纪太小,老夫倒恨不得亲自向陛下举荐你到军伍里当个小将,小小年纪机谋出众,更难得的是有股狠劲,行伍里打熬几年力气,又可为我大唐多添一员智勇双全的骁将,可惜了,才十多岁……”

    说着程咬金不经意瞥了程处默一眼,见这家伙点着大脑袋呵呵傻笑,所谓货比货该扔,人比人该死,程咬金顿时怒向胆边伸,毫无预兆地一巴掌抽去,将程处默抽得一趔趄。

    “兔崽子,看看人家,再看看你!嗯,老夫真想抽死你……以后跟李家娃子多来往,好好沾沾人家的灵气!”

    李素苦笑,不经意间,自己竟也有机会成为家长嘴里的“别人家孩子”。

    说完了正事,程咬金站起身,打量着屋里的摆设,皱眉摇头,显然觉得屋子很寒酸,屋里环视一圈后,程咬金的目光忽然盯着唯一一张破桌子不动。

    桌上放着一堆零碎物事,程咬金上前一把抓住一件东西,仔细打量:“这……是个啥么?”

    李素心直抽抽,叹气道:“它……叫牙刷。”

    “牙刷,刷牙齿用的?倒是个新奇玩意……”程咬金说完做了一个和王桩一样的动作,那把精心制作的牙刷很不客气地塞进了程咬金的血盆大嘴里,来回抽动,一下又一下……

    李素哀叹,果然如此……

    “哈哈,好东西,用起来很爽快。”程咬金大赞。

    “送您了……”李素叹气,送得很爽快,反正牙刷这种私人的东西,被别人用过一次他绝对不会再碰了。

    “程……大将军,天色似乎不早了……”李素想撵人了。

    程咬金摇摇手:“不急,老夫再看看,小娃子不懂礼数,哪有撵客人走的道理?处默,这一点你莫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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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家父子将李家从里到外逛了一圈,牙刷和抽水马桶秘方很不客气地拿走了,绝口不提钱字,似乎怕伤了跟李素刚刚建立起来的感情。

    桌上还有几首李素写的诗,很值钱的东西,幸好程咬金对这东西比较鄙夷,看都不看便放了它们一马。

    父子二人走后,李素才松了一口气,牙刷和抽水马桶秘方白白送人,损失不小。

    说起损失……银饼呢?

    李素又急了,这是实实在在跟人拼命拼回来的血汗钱呀。

    急得团团转时,消失许久的绿柳忽然冒出来,告诉李素一个天大的利好消息,银饼被李道正收了。

    李素长舒一口气,肉烂在锅里,挺好。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李素总觉得有一件事没做,这件事很重要,跟银饼一样重要。

    抬眼看到绿柳那张充满了好奇的清秀脸蛋,李素终于想起了这件事。

    右臂艰难地支撑起身子,李素努力坐起身,偏腿下床,吓得绿柳急忙扶着他:“公子要做甚?奴婢帮你做就是,孙老神仙说您要静养,不能乱动……”

    李素没理她,执拗地下了床,蹒跚走到桌边,桌上笔墨犹在。

    “绿柳,公主府有钱吗?”李素盯着绿柳,充满了期待。

    “啊?”绿柳傻眼。

    “公主是陛下的女儿,应该很有钱吧?”

    “这……应该,大概……有吧。”绿柳苦着小脸道:“公子,你到底要做甚呀?”

    “救命之恩不能说说就算了吧?得给钱,快,帮我磨墨,我写个清单,回头你送公主府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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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七章 恩情折现
    救命之恩折现,当初救公主时李素便说过,这话是认真的,关于钱的事,李素从来不开玩笑。

    恩情什么的太虚无,李素宁愿把救公主这件事当成一次商业行为,就当自己是临时被东阳雇佣的保镖,这个保镖可以保护公主,同时也为公主干掉有威胁的敌人,事成之后拿取酬劳。

    事情这么一解释,简单多了,公主不用因为欠下恩情而寝食难安,李素也不必因为付出后没有收获而寝食难安,大家从死亡边缘游走一圈回来后吃得好睡得香,皆大欢喜。

    东阳公主府。

    府中有一个占地数亩的池塘,池塘正中建了水榭,东阳公主喜静,水榭曾是她最喜欢的地方,亭台内置一张软榻,手里捧一本闲书,偶尔有了心情也叫人搬来一套烹茶的用具,烹茶的过程很繁琐,灸茶和碾末自然由宫人代劳,东阳便只亲手罗合和沸煮,亲手调饪细盐,羊油等作料。

    后来东阳认识了李素,渐渐的,公主府的水榭来得少了,村边的河滩成了她经常的去处,直到昨日被结社率劫持而大难不死后,才老老实实待在府里。

    此刻东阳又在烹茶,大唐的制茶过程很复杂,采茶,蒸茶,捣茶,装模,烘焙,成穿六大程序,最后的成品是一块块中间空心的茶饼,用绳子串起来,烹茶过程也很繁杂,首先要将茶饼放在火上灸烤,然后将茶饼碾成末,接着筛茶,称“罗合”,最后才是沸煮和放入各种作料。

    东阳烹茶的手艺很标准,显然小时候被宫里的师傅调教过,然而她并不喜茶的味道,无数作料放进茶里,将原本那一丝茶叶的清香遮盖住,根本就是一锅滚烫的菜汤而已。

    行云流水般烹完茶,东阳也不喝一口,坐在水榭内看着茶水发呆,神情仍如往常般清冷孤高。

    绿柳匆匆而来,东阳老远看到她,急忙起身,清冷的表情一扫而空,变得有些急切。

    饶过弯弯曲曲的水上长廊,绿柳跑进水榭喘着粗气,东阳有些忘形地抓着她的手,道:“李素怎样了?醒了吗?伤势如何?”

    “公……公主殿下,李素醒了,程大将军看过他,问了一些话,后来李素给奴婢写了一张清单,说要奴婢送给公主瞧瞧……”绿柳说完神情有些怪异。

    东阳不知想到了什么,顿时红了脸,垂头静默一会儿,抬起头时,俏脸已绷得紧紧的,但杏眼中的笑意却深深出卖了她。

    “哼,他又给我写了什么?不好好在家养伤,仗着几分诗才又瞎写什么,本宫……才懒得看。”

    绿柳的表情愈发怪异了,吃吃地道:“殿下,您……还是看一看吧,李公子说了,上面写的东西很重要,请公主殿下一定要看。”

    东阳抿了抿唇,接过绿柳递过来的白纸,上面用飞白体列了几行清单。

    东阳才看了两个字脸色就变了。

    “救命一条,合计钱二十贯,击杀歹徒二人,合计钱十贯,工伤,合计钱十贯,误工费,计钱五贯……”

    一条条写得清清楚楚,整个英雄救美的过程一目了然,全部折成现钱后共计钱一百二十贯,谢绝打折。

    东阳眼睛越睁越大,气得小巧的胸脯儿上下急速起伏,脸也越来越绿,良久,重重将白纸揉成团一扔,无力地坐在亭台内叹气。

    “这个人……怎么可以无耻到如此地步,总归有人教他吧?”

    绿柳低声道:“李公子的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户,听村里人说很厚道。”

    东阳叹道:“难道和作诗一样,他无耻的本事也是无师自通?”

    想想刚才清单里列的各种费用,东阳又气又想笑,道:“不行,我要出去找他,跟他问个清楚,我这条命怎么就只值二十贯……不对,应该再便宜点……也不对!”

    该跟他还价还是该责问他为何给自己定得如此掉价,东阳陷入两难,重重跺了跺脚,怒道:“不管了,我要去找他!”

    东阳胆子很小,还没到敢堂而皇之闯进男子家的地步,吩咐绿柳将李素叫出来,河滩边的老地方。

    自从被劫持过一次后,公主府的府卫们再也不敢掉以轻心,出行时后面跟了一大堆侍卫保护,可谓形影不离,一直跟到河滩边,东阳疾言厉色禁止侍卫再跟,众人才不放心地远离河滩数十丈停下。

    李素早已到了,坐在石头上算帐。

    孙思邈开的方子效果不错,内伤没那么难受了,左臂仍打着夹板,右手执棍在沙地上写写画画。

    城里文房店的钱款该去取了,约摸十几贯的样子,前日拼命从死人身上弄了十五两左右的银饼,又是一笔大收入,麻烦的是东阳公主这里……

    李素叹气,满脸愁意,她应该收到清单了,也不知肯不肯给钱,叫宫女把他约到河滩边意图很明显,多半要和他谈判的,一百二十贯不知要被砍掉多少,大房子啊,红木家具啊,再买二十亩地啊……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而钱,太少了。

    若想努力奋斗到十八岁时攒下足够自己和老爹一生花用的钱,然后进入美好的足足半个世纪的退休生活阶段……今日砍价时绝不能心软!

    …………

    东阳踏着轻碎的脚步,信步走来。

    李素抬眼看着她,然后表情开始别扭起来。

    “咋又戴了三支发簪?”

    东阳脸色不大好看,狠狠横他一眼,哼道:“我故意的,就让你不舒坦,不仅要戴三支发簪,而且你发现没,今日我鬓边的斜红也只描了一个,另一边空着呢……”

    李素的表情愈发不自在了。

    东阳哼道:“是不是觉得很不对称,很不工整?偏要,就要气你。”

    李素已不敢看她,抬头看着天,喃喃道:“把救命恩人活活别扭死,一百二十贯就省下了,好高明的谈判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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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八章 春日芳华
    如果强迫症是病的话,李素认为东阳的做法很不道德,典型的“趁你病要你命”。

    没法谈了,李素觉得自己的气势一开始便被东阳打击得支离破碎,目前的局面对他很不利。

    努力扭过头,看天看地看河水,就是不想看她,李素落枕似的脖子扭到一边,很有礼貌地拱了拱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江湖再见……等着,这事没完,一百二十贯少一文,我死你家门口去。”

    扭头就走,转身的动作很帅气,算是为刚刚的颓然气势找回了一点场子。

    “站住!哪里来的怪毛病,非要左右对称才舒坦,骗你的,斜红描了一对,簪子我也拔下一根了,回过头看看,这下你满意了吧?”东阳忍着笑道。

    李素回头,见东阳站在阳光里,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容,一只手拨弄着身边柳树上垂下来的柳条儿,脸上两团嫣然的潮红,眉心正中贴着一片绿色的三叶花钿,鬓边果然两边都描了斜红,而黑瀑般挽起的发髻上,中间的一根簪子已拔下,剩下一左一右在阳光的照映下微微发颤,折射出金色的光芒。

    李素闭上眼,再睁开,努力忽略这幅美得让人窒息的画面。

    “给钱!”李素摆出标准的讨债嘴脸。

    东阳公主噗嗤一笑,转过身坐在滩边的石头上,不太文雅地伸了个懒腰,然后仰起潮红的俏脸,迎着春日的暖阳,惬意地闭上眼睛。

    自从共患生死之后,李素发觉这姑娘明显跟他不见外了。

    “太阳晒得好舒服,这么舒服的时候你不应该提钱,你可以给我讲个故事,也可以讲个你所说的‘段子’,能让我哈哈大笑的那种,或者你也可以和我分享一下你的帐本,看看你离十八岁时开始安享晚年的宏伟志向还有多远……”

    李素觉得有些不妙,这模样分明是赖帐的先兆啊。

    不动声色,先应付她,毕竟欠钱的是大爷。

    “果然很舒服的太阳,不太刺眼也不太灼人,甚至可以用眼睛看它,你看太阳,那么圆,像什么?”

    东阳公主眯着眼望向太阳:“圆圆的,像……一块大饼?”

    “观察不够细致入微,仔细看看,看清楚了吗?分明像一个中间没孔的铜钱啊,钱啊,钱啊……”

    东阳:“…………”

    “草也绿了,花也开了,李素你快看,那边石缝里也开出一朵花了呢,开得好艳,让人心生欢喜……”

    李素也露出喜爱的模样,点头附和:“不错,那朵花圆圆的,圆得让人心生欢喜,就像……”

    “像钱,对吧?”东阳气坏了,好心情全被无耻之徒破坏殆尽。

    “不,像银饼。”李素说着朝她扔去一个“你眼瞎啊”的眼神。

    “你……”东阳抓起一把沙子便待砸他身上,奈何十多年受过的教育里,夫子没教过她揍人,也没教过她骂脏话。

    恨恨将沙子甩在地上,东阳公主妙目喷火瞪着他:“好,咱们谈钱,说,要多少?”

    “一百二十贯……”李素看着她快发飙的脸色,只好黯然改口:“一百二十贯其实可以商量的,零头抹了,一百贯怎样?”

    “哼,你那张清单上说,救我这条命值二十贯,你什么意思?我这条命只值二十贯?”

    李素有点糊涂了:“你到底想还价还是觉得掉价了?”

    “我……”东阳语滞,气得重重跺脚:“我不管!反正我不想给钱,这样吧,下午父皇便回长安了,他已下旨召我进宫,细说当日的事情,你护驾有功,本宫决定向父皇举荐你当官,能治天花能写诗又能杀人的少年英雄,咱们大唐可不多见,父皇一定会答应的。”

    李素急了:“咋扯上当官了?千万别举荐,不然我真一头撞死在你公主府门口,回头你还得把一百贯当丧葬费送给我爹。”

    东阳有些诧异地看着李素的表情,发现他是真急了,不由微微蹙眉:“世间学子文人欲当官而不得门路,每年向权贵府邸投行卷的读书人多如过江之鲫,令朝堂的大人们不胜其烦,为何你不想当官?”

    “因为我年纪小,胆子也小。”李素不满地坐在石头上,也不敢再提钱了,怕东阳把话题绕到当官的事上。

    一百二十贯怕是没指望了,李素握着小木棍,在沙地上重新写写画画,文房店十几贯,家里十几两银饼,两月前李世民赏下十贯,如今估摸还剩五六贯的样子,加起来三十几贯钱,盖房子和造家具足够了,买地恐怕略显不足,回去后就跟老爹说,咱父子也该住大房子了。

    至于十八岁退休的伟大志向……没边没影的事呢。

    东阳也不说话了,她似乎有点明白李素的意思,却又有些懵懂。

    河滩边,二人莫名陷入了沉默,李素愁眉苦脸算着帐,东阳托腮看着他,又看着河,呆呆出神时不知想起什么,忽然噗嗤一笑,笑容娇艳得像春天里盛绽的桃花,似嗔般横了李素一眼,然后继续呆呆地注视着河水。

    河水清澈,倒映着蓝天白云,正值芳华的少女偷偷看着少年,想着诗一般的情怀和心事。

    春天了,心花儿也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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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也是阳光普照,然而东阳却感受不到丝毫的暖意,同样的天空,绝然不同的温度。

    这里无论阳光多么灼热,仍冷得像冰窖。

    李世民匆忙从九成行宫赶回了长安。

    女儿被劫持,又被人救了,结社率和贺罗鹘被杀,此事已传遍了长安,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漠南聚居的阿史那族人知晓,那时漠南的人心必然动荡不安,此事处理不好,大唐很可能会失去漠南这个战略缓冲地带,更有可能与阿史那族反目,又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李世民是雄才伟略的天可汗,却不是好父亲,匆忙赶回长安自然不是为了安慰被劫持而受惊的女儿,对他来说,如何稳定漠南局势更重要。
正文 第五十九章 父女面谈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面无表情听着长孙无忌的分析,结社率和贺罗鹘该死,但死得太突然,固然泄了刺杀他的私愤,但对朝政来说不是什么好消息。

    李世民原本的打算是将二人擒住,中间争取一段时间出来安排好漠南阿史那族的可汗人选,先将漠南人心安定后,再将二人明正典刑地斩了,谁知结社率二人竟被一个农家小子意外杀了,李世民顿觉有些被动。

    刺杀是一个意外,李世民是个胸怀博大的君主,他并没有将阿史那一族一杆子打死的想法,事实上阿史那一族自从归顺大唐后,为大唐立下了不少功劳,有了阿史那族在漠南的牵制,北边的薛延陀这几年已很少轻举妄动,如今随着结社率和贺罗鹘被诛,漠南人心必然动荡,一件刺杀小事,最终可能会导致某个地区的叛乱以及与邻国的一场战争。

    甘露殿里,李世民与长孙无忌商议着如何安抚漠南人心。

    未多时,一名宦官小心翼翼地出现在殿外,叩拜道:“启禀陛下,东阳公主殿下已回宫,等候陛下召见。”

    李世民对长孙无忌道:“辅机且稍等,朕见见东阳再来。”

    长孙无忌含笑道:“公主殿下无辜被劫,受惊不小,陛下当好生安抚才是。”

    …………

    甘露殿的左偏殿内,东阳神情清冷,朝高坐于上的李世民盈盈跪拜。

    李世民笑着命人赐座,并将她的座位移到李世民跟前。

    “东阳你受苦了,朕没想到结社率那贼子胆大包天,行刺失败后竟敢窜回长安,劫持公主相胁,程知节已向朕详禀了经过,你……很不错,临危而不乱,比其他的兄弟姐妹强很多,以前朕忙于朝务,没发现朕的儿女里有你这么一个不输须眉的公主,朕心甚慰。”

    东阳心中泛起复杂的涟漪。

    上一次离父皇这么近,听父皇说这些话,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父皇,东阳没有您说的那么好,事发之时,东阳也没有您说的那么坚强。”东阳垂睑轻柔地道。

    李世民看着她,沉默片刻,轻笑道:“你还是那么柔柔弱弱的,和以前一样,……也和你母妃一样。”

    东阳神情愈清冷了,说不出是心酸还是怨恨,低声道:“父皇喜欢看到意气风发,锋芒毕露的人,东阳不是,……娘亲,也不是。”

    李世民有些尴尬地偏过头去。

    他很清楚东阳的意思,也隐约能察觉到那一丝怨恨的情绪,因为曾经冷落了她的母亲,也因为从来没有为她尽过父责。

    李世民无法挽回什么,也不屑解释什么,他是帝王,帝王有帝王的骄傲。

    于是李世民转移了话题,封地的春播,公主府的用度,闲暇时读什么书等等。父女的寒暄差不多后,李世民才说到正题。

    “朕听程知节禀奏,这次和你一同被劫持的是一个农户小子?程知节说是那小子正好撞见你被劫持,于是也一同被绑,你……认识那人吗?”

    东阳虽然才十六岁,却也深知这句话的凶险,同时也暗暗感激程咬金帮她和李素圆谎,否则李素会有很大的麻烦,毕竟公主和一个农户小子不清不白同时被挟持,传扬开来对李素对她都必然是个的**烦。

    脑中飞快措辞一番,东阳小心回道:“此人本是太平村人,说来父皇也一定不陌生,他名叫李素,当初天花蔓延之时,他所独创的接种牛痘之法救我大唐万千百姓,而且诗才绝世,那首《金缕衣》和《悯农诗》父皇也知晓,父皇还下旨将这两首诗悬贴于各皇子公主府中以自勉自励。”

    李世民恍然:“原来竟是他!”

    克治天花,为当时四面楚歌的李世民立下了大功,让他终于争取到了政治上的主动。诗才不凡,两首诗如今已传遍长安城,被无数文人雅士吟颂,只是这农户小子太不喜出风头,以至于很多文人欲倾心结交却不得其门而入。

    李世民沉默一会儿,笑道:“朕知他能治病,亦知他文才过人,却没想到他也是个狠角色,能以一人之力独斩结社率和贺罗鹘二人,此子……不凡。”

    东阳垂头轻轻地道:“多亏此人无意中撞破结社率劫持女儿之事,否则女儿怕是没了活路。”

    李世民笑道:“救朕皇女乃泼天大功,朕必须封赏他才行,听说朕当初为酬治天花之功,曾封他太医署九品医正,而他却婉辞了,这次朕给他封个更大的官……”

    东阳脑海中忽然冒出上午李素那张无比严肃认真的脸,闻言急忙打断道:“父皇,那李素恐怕无心仕途……”

    “什么?”李世民皱起了眉。

    “李素独斩结社率和贺罗鹘后,女儿当时不胜感激,亦曾许诺请父皇给他赐官为谢,李素坚辞不受,说是年纪尚小,别无所长,只安于农家清贫,不愿入朝为官,父皇明鉴,若强行赐予他官爵,怕是辜负了当初李素救女儿的恩情。”

    李世民心中泛起几分不悦:“朕的大唐乃开明盛世,海纳百川,非前隋暴政可比,此子不愿入朝为官,他在怕什么?怕朕是一言不合便杀头诛族的暴君么?”

    “父皇误会了,李素……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农户少年而已。”

    …………

    …………

    李世民终究打消了给李素封官的念头,当然,心中也是很不痛快的,皇帝的臭毛病,总觉得自己是古往今来最好的帝王,所以下面的子民就应该感恩戴德毫无怨尤为他奉献终身。

    做为不痛快的代价,这次李世民索性也没有再封赏任何金银田地之类的物质奖励,情当没这回事发生。这位包罗天地的开明君王,

    东阳回封地的时候心里有些愧疚的,她知道李素不愿当官,今日也帮他辞了父皇的好意,可是……李素这样的人才,再怎么收敛锋芒,终究有一天还是会光芒万丈的,当有一天他竭尽全力亦无法遮掩自己的光芒时,小小的太平村还能容得下他那颗隐士般的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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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章 再谈人生
    李素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光芒,若一定要说光芒的话,现在的他也许身上散发着金光吧,“金钱”的“金”。

    活了两辈子的人,比同龄人多了许多阅历与见识,更懂得许多人生道理。

    道理是两世皆通的,最起码这两辈子里,钱都是好东西,有了钱才能过幸福的生活。

    至于当官,李素真没兴趣,从来不敢小看古代人,贸贸然闯入朝堂,面对那些老奸巨滑的老狐狸,李素实在很没信心,上辈子没混过官场,却也知官场凶险,如何站队,如何化解危机,如何博得朝野人望,如何揣摩上意,如何配合帝王平衡朝臣的心思,甚至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哭,都有着森严的规矩,李素只知道,若是进入朝堂,或许一生活得很风光,但一定活得很累。

    对李素来说,钱是最美好的东西,至少目前是。

    救命之恩不能指望它化为利益了,东阳公主显然有赖帐的意思,很不幸的是,李素也不敢在公主府外的围墙上刷红油漆,写上譬如“再不还钱杀你全家”之类的威胁语句,理论上来说,“全家”也包括当今皇帝,李世民可以因为这句话把他剐成一千片扔出去喂狗。

    同时李素也不敢当面再跟公主催债,他怕东阳逼急了一时兴起,索性真把他举荐进朝堂当官,把他的人生规划全部打乱。

    事情就这么僵持下来,李素心情不太好,接连几日都没去河滩边与东阳闲聊发呆。

    闲在家里养伤其实也很惬意的,骨折的左臂有些麻痒的感觉,大概骨头正在愈合,内伤也好了很多。

    盖大房子的想法一天比一天强烈,于是李素找了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叫上王桩和王直兄弟又跑了一趟长安西市。

    自从弄出了活字印刷后,文房店生意兴隆,省了刻版的功夫,一切便简单多了,掌柜的请匠工又制了两套印刷模具,印书的时间大大缩短,钱也越赚越多,李素这次共计从文房店拿到了十五贯钱。

    很不错的收获,羡慕得王家兄弟两眼通红。

    …………

    …………

    李素找了个老爹心情不错的时机,打算和老爹第二次谈谈人生。

    “哈——啐!”

    坐在门槛边,李道正的开场白便是一口浓痰。

    没关系,李素早有准备,木铲轻轻一挑,连土带痰扔进了隔壁史家院子,洗过手后,李素坐下来。

    “身子咋样咧?上次家里来了好多府兵,还有一位大将军,我还以为你在外面闯下什么杀头的大祸,嗯,这事我先给你记着,等你身子好利索了,跟你算总帐,抽不死你。”

    李道正眯眼瞧着李素,仿佛在打量一头马上要宰的肥猪。

    “孩儿只是倒霉,碰巧遇到强人劫掠公主,如果孩儿视而不见的话,那才是真正的杀头大祸。”

    李道正眼神有些希冀:“救了公主能当官不?皇帝的女娃,命可金贵滴很,你救了她,皇上赏你个官当不过分吧?做人应该讲点客气吧?”

    这话就不太好回答了,或许李世民真有赏官的意思,但李素不愿意呀。当然,这想法不能跟老爹坦白,否则下场凄凉。

    “有没有封赏看皇帝陛下的意思了,朝廷大人们的事,我们说不清楚,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成。”

    李道正有点不甘心,却也只能认命,闷闷地道:“皇帝女娃的命,金贵咧,应该封个官的。”

    “爹,不说这事了,孩儿要跟你谈谈人生……”

    “哈——啐!”李道正又一口浓痰,不知是唾弃如此严肃的话题,还是唾弃老李家两代人的人生。

    李素只好认命地铲走,扔进史家院子里——老史家实在应该请个道士算算流年,看看最近有没有命犯小人,以及……命犯邋遢人。

    “爹,咱家发财了!”李素索性单刀直入。

    李道正楞了一下,然后默算了一会儿,眉开眼笑:“不错,咱家确实有钱咧,皇帝陛下赏的十贯钱还剩六贯,前几日你从强人身上搜出了十几两银饼,加起来二十来贯咧……”

    看着老爹愉悦的样子,李素决定把文房店的收入先瞒下来,这笔收入不太好说,得从活字印刷术说起,然后还得解释一些商业理论,比如合伙经营,利润分成等等,李道正自然是不懂的,但肯定会问到印刷术的秘方,既然与人合伙,也就不存在秘方一说,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李道正抄起降魔法器满村追杀败家儿子……

    李素是孝子,孝子的含义很广泛,其中包括让老爹每天保持好心情,尽量不说给他添堵也给自己找揍的事。

    “爹,二十来贯钱,咱家可以盖个大房子了……”

    李道正一楞,接着若有所思:“说的没错,你都快十六了,要娶婆姨咧,咱们这个家太破了点,周正的婆姨怕是不愿嫁,对,是要盖个大房子了!”

    李素傻眼,十六岁讨老婆?我还是个孩子啊,正是卖萌扮嫩的年纪啊……

    不管了,先盖房子再说,车库,泳池,主屋旁边还得有个洗浴中心,里面再造个桑拿房……前世享受不到的富豪生活,这一世无论如何都得圆了心愿。

    李素来劲了,从怀里掏出早已画好的图纸:“爹,您看,房子盖成这模样行不?”

    李道正不识字,眯眼凑近仔细瞧着:“这是个啥么……”

    胡乱在图纸上点来点去,大概介绍了一下主屋偏厅以及各种设施,然后道:“爹,相信孩儿不?”

    李道正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信,你比我有本事。”

    “盖房子的事交给孩儿,保证盖一栋让爹迈不动腿,让村里大姑娘小婆姨张得开腿的大房子,咋样?”

    “行,反正就这点家当,都给你,你看着办,盖房子是该花的钱,必须得花,反正再过几月地里有收成咧,咱心里踏实。”李道正重重点头,这几个月,他越来越发现儿子长大了,或许,也该让他试着当家了。

    “爹,盖房子若能剩下钱,孩儿买个婆姨给你糟蹋,咋样?”

    李道正呆了一下,接着勃然变色,久违的降魔法器祭了出来:“糟蹋?受死吧瓜怂!”

    李道正挥舞着紫藤,满院子追杀伤残人士,很辛酸的画面。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建盖新房
    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二婚且带着拖油瓶的老男人,而且长相也非常的呵呵呵,买个黄花俏婆姨给他,怎么就不能称为“糟蹋”?

    李素觉得自己用词很贴切,显然老爹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伤自尊了,也不照照镜……对了,家里没镜子,买镜子的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说是玩笑话,但李素还真留了个心思,三四十岁的男人正是一生最意气风发的年龄,不能孤独地过完下半辈子,确实该给他找个婆姨了。

    李素是后世过来的人,对长辈再婚没什么抵触,多个后娘对他来说只是家里多添双碗筷,却能给家里平增几分人气,将来再生个一男半女,相信老爹想练降魔棍法的时候不一定会找他了,思来想去,这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主意。

    当晚李道正把家里所有的钱都交给了李素,盖房子的事让李素看着办,不过李道正还是不太放心,很严肃的告诉他,事若没办好可不止抽一顿这么简单……也许会抽两顿。

    资金到位了,工匠的事又是麻烦。

    李素画的图纸要求的工艺比较高,有些东西至少这年代的工匠没做过,村里工匠手艺太糙了,必须请工部的工匠才行。

    李素是个很不懂得客气的人,也很不喜欢跟别人见外,特别是跟东阳公主见外。

    请公主府的小宫女绿柳去传话,将东阳约出来,动之以情,晓之以利,挟之以救命之恩,东阳不得不屈服了,她渐渐发觉被李素救了一条命是件很……划不来的事?这份恩情大抵会被他要挟一辈子。

    东阳虽在众皇子公主中不怎么出风头,李世民对她的关爱也很少,但她终究是金枝玉叶的公主,调几十个工匠还是不成问题的。

    第二天工部便派来了三四十名经验丰富的工匠,李家大宅正式开工。

    图纸早就备好,除了那几位泳池边的比基尼美女有点伤风败俗外,其他的一目了然,工匠们都是修盖过皇宫的,经验十分丰富,经李素解释过后,大家都懂了。

    …………

    最近太平村里又有了新的话题。

    老李家盖房子的新闻成功占据太平村头条,而李素这个人,也成了村里的风云人物。

    “村里的风云人物”……格局似乎有点小,李素不在乎,以他目前胸无大志烂泥扶不上墙的性格来看,此生最大的目标大抵也只是村里的风云人物了,虽然耍点小聪明可以成为整个大唐的风云人物,奈何这位风云人物不喜欢太风云了,村里就够,让他更出名不是不能商量,得给钱。

    乡亲们对李素的印象越发高深莫测。

    数月以前,李家娃子只是个唯唯诺诺看起来有些懦弱的寻常农户娃子,若一定要说他有什么不同,大概模样长得周正些,气质文雅些,不太像农户娃子。

    然而这个娃子最近几个月却让人大吃一惊,不仅治好了天花,还杀了两个强人,救了公主的性命,据说还作了许多诗,乡亲们虽然不懂诗,但太平村的娃子作出来的诗一定是好诗。

    一桩桩一件件,不断刺激着乡亲们的眼球,如今老李家盖新房子,乡亲们已觉得很正常了,生了个这么争气的儿子,不盖新房子才叫丧心病狂。

    农忙时节已过,村里闲下来的壮汉们三五成群跑到李家工地上看,跟笑得合不拢腿……嘴的李道正聊几句闲话,李道正大手一挥,壮汉们又找到了新工作,李家工地越发人声鼎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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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伐木,采石,买地砖……李素忙得脚不沾地,这个节骨眼上,程处默找来了。

    李素真不太愿意搭理他,因为程处默空着手来的,而且看样子并没有买诗谈业务的意思。

    自从杀了结社率叔侄后,程处默倒真把李素当成了朋友,来往间从来没摆过卢国公府小公爷的架子,老程家的家教深不可测,从上到下没一个把“卢国公”的招牌挂嘴上,似乎从来没在乎过。

    今日程处默情绪似乎不大好,而且脸上挂着几许熟悉的瘀伤。

    李素很识趣,二话不说把他领到村口那株倒霉的银杏树前。

    “揍它!”

    程处默也不客气,当即甩开膀子一声暴喝,如同战场杀敌一般,一阵狂风暴雨般的拳打脚踢之后,银杏树奄奄一息,程处默也满头大汗倒在地上,累得连哼哼都费劲。

    “这次挨揍应该跟我的诗没关系吧?”李素坐在旁边的石头上,神情有些忧伤地望着天:“……我都好久没开张了。”

    “没你的事,昨被我爹揍了一顿,这次下手有点狠,不大习惯。”程处默瓮声瓮气道。

    李素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见识过程咬金的风采后,李素有点庆幸自己的爹对他……

    算了,还是别庆幸了,俩爹其实差不多的风格。

    “你闯祸了?”

    程处默摇头,一脸被冤枉的表情:“除了最近心气不爽利,长安城里砸了两家铺子,我根本没干过别的好不好?”

    “那就是嘴贱,昨天我也嘴贱了,被我爹抄着藤条追杀了三里路……”李素同情地看着他:“令尊那个级别的大将军揍儿子,起码得领着上千部曲,抄着青龙偃月刀,摆出围猎的架势追杀你吧?”

    程处默两眼发直,似乎在想象程咬金抄着青龙偃月刀骑着赤兔马,领着千军万马排兵布阵追杀不肖儿子的画面……那得不肖到什么地步啊。

    惊惧地甩甩头,程处默苦着脸道:“……我爹耍斧子的,不耍青龙偃月刀。”

    仰天叹出一口长气,程处默忧愤地道:“兄弟你是不知道啊,我挨的这顿打哟,那叫冤哟,冤得好像哟……”

    “停!”李素适时打断了他的话头,下午还得请人去山里把伐下的原木运回来,太忙了,没功夫听别人家的琐事,况且他认为程处默挨多少顿打都不冤,谁叫他摊上那么一个老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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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二章 驴唇马嘴
    李素对权贵一直抱着很深的防范心理,在他的印象,权贵属于蛮不讲理且掌握着讲道理的人的生杀大权,对这类油盐不进杀夺只凭喜好的人,李素能避多远避多远,这类人惹不起。

    然而来到这个年代后,李素遇到的权贵却不是他印象中的模样,东阳公主,程咬金,程处默,这些人完全没有权贵的架子,李素小心翼翼过后,在他们面前也渐渐变得坦然。

    如果大家处于人格上的同等地位相交的话,李素觉得程处默还是很可爱的,挨过打的他更可爱。

    程处默情绪很低落,他觉得老爹这次揍他揍得太重了,让他很不适应,更冤的是揍得毫无理由,没招谁没惹谁,无端端挨了顿打。

    按程处默的说法,那天老爹下了朝,不知受了朝里哪位大人的鸟气,回府摔碟子摔瓶子,而他,很不幸地从堂前路过,被眼尖的老爹看见,于是把他叫进堂内,二话不说揍了一顿,揍完以后还指着鼻子怒喝“以后还敢不敢了?”

    程处默满腹委屈,满头雾水,根本不知道以后什么事情敢不敢,只好点头说不敢,程咬金大抵没出够气,瞪起眼睛问他“你知道啥事敢不敢么?”

    程处默傻眼半天,只好颓然承认不知道,然后程咬金一声长笑,揍了他第二顿……

    揍完以后程处默才知道,其实老爹也没想好啥事,总之就是因为心气不爽,想找人揍一顿,而程处默因为不幸路过,于是躺枪……

    很悲伤的故事,李素听着程处默的哭诉,张着嘴楞了半天,老程家的家教真是……相比之下,李道正简直称得上亲切和蔼的萌萌哒老爹了。

    程处默躺在草地上,喘着粗气望着天,旁边的银杏树遭了殃,歪着脖子奄奄一息,李素自然也没有倾听别人倒霉事的雅兴,然而程处默却仍扯着李素大倒苦水,生在权贵人家如何生不如死云云……

    李素频频点头作认同状,不时扔一记同情的眼神给他,脑子却已走了神。

    泳池不好建呐,这年头没有水泥,而他这个穿越过来的废材也不会造水泥,只能在泳池底部铺上平整的打磨过的青石,中间用纸浆和糯米黏合,据说这东西堪比后世的万能胶,效果很强大,用在泳池底部应该不会漏水,不过……到哪里请几个比基尼妹妹呢?

    “……李素,你说我这么做对不对?”

    程处默煞风景的声音惊醒了李素的畅想。

    “啊?啊!对,对……”不管什么事,先点头再说。

    程处默脸上露出一丝厉色,重重点头:“既然你也这么说,看来事情错不了了,我这就回家收拾行李!”

    说完程处默一脸决然站起身。

    李素急了,什么事就错不了了?怎么就要回家收拾行李了?刚才自己胡答应了啥?

    “慢着,小公爷留步!”李素果断揪住他的袖子。

    “小公爷意欲何往?”

    程处默瞪着他:“去河北道投军啊,我刚才说了半天你没听进去?”

    李素惊出一脑门的冷汗,好险啊,差点惹了大祸,若被程咬金知道他唆使小公爷去投军,以老程那混世魔王的性子,恐怕会领着大军杀进太平村,然后活活生撕了他……

    “小公爷,来来来,请坐,咱们谈谈人生……”李素笑脸僵硬,态度忽然变得宾至如归。

    “刚才谈过了……”

    “再谈谈,再谈谈,”李素发现这位小公爷性子很浑,比王桩还浑,对这类人李素一般选择远远避开,显然现在已避不开了,只能好言好语哄着。

    怀着被人碰了瓷的心态,李素苦着脸试图回到刚才走神以前。

    “小公爷……为何突然要去投军?”

    “程某也是堂堂八尺汉子,凭啥别人在前面拿命挣前程,而我却安安乐乐在长安等着老爹蹬腿后继承爵位?丢人!”

    李素无言以对,大家的价值观不同,换了李素是卢国公的法定继承人的话,肯定老老实实待在长安城里,没事遛狗斗蛐蛐儿,偶尔干点欺男霸女的事,如此愉悦的生活,这混帐居然要去投军玩命……

    “小公爷,您看啊,眼下大唐边事平静,百姓安居乐业,去投军也不见得……”

    “谁说大唐边事平静?”程处默神情愈发不满:“我刚才说的话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吧?昨日北边有军报来,自我大唐平灭东/突厥后,薛延陀真珠可汗趁机将原来的东/突厥草原牧场据为己有,在原来的东/突厥王城建了新的牙帐,这几年势力愈发壮大,如今有二十万控弦之士,仅是今年便与我大唐边境有过多次冲突,上月更有小股薛延陀军士入我大唐疆境,杀我百十名边境百姓……”

    李素:“…………”

    感觉自己已经不懂聊天了……

    “小公爷,您看啊,虽然大唐边境不平静,可你毕竟是未来的卢国公,贸然去投军,想必程大将军也不会答应的,再说薛延陀虽屡有不臣,但我唐军究竟打不打薛延陀还没定呢,你现在去投军恐怕时机……”

    程处默快气炸了:“我刚才的话你真的一个字都没听进去?谁说唐军不打薛延陀了?昨日朝会上,陛下有意攻打薛延陀,给他们一个教训,朝中数位老将纷纷出班请战,我爹亦在其中,却被李靖那老匹……咳,老人家抢了先着,据说陛下有意拜李靖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领关中河北大军十万以击之……我爹没抢过他,窝了一肚子火,不然你以为我昨日为何平白无故挨打?”

    李素:“…………”

    该死的,刚才自己走神想比基尼妹妹的功夫,这厮到底说了多少话?自己还错过了什么?

    决定了,不跟他聊天了,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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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三章 无意献策
    鸡同鸭讲,驴唇马嘴,说的就是眼下的状况。

    一个滔滔不绝说得起劲,一个半眯着眼睛想着比基尼美女,大家各得其乐,却根本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如果李素想和他成为人生知己的话,想必此生一定要花很大的力气。

    “虽然不是很明白,但是……好厉害啊!”李素声色俱佳地表达了虽不明但觉厉的情绪,然后很快转移了话题。

    军国大事与他一个农户小子何干?李素的心很小,只容得下一栋房子。

    “咱们还是聊聊房子吧,小公爷快看,这是我家新房子的图纸,很厉害的……”李素展开图纸,开始炫耀自己的新房子。

    程处默显然也是个心大的人,很快忘记了被老爹痛揍的不悦,也忘记了刚才还信誓旦旦说要投军的豪言壮语,立马被图纸吸引了注意力。

    “这……是个啥么。”程处默盯着图纸喃喃道。

    李素松了一口气,很好,这家伙上辈子一定是鱼投胎,记忆只有七秒,唆使小公爷投军的罪名应该怪不到他头上了。

    “小公爷请看,这里是车库,不,不是马厩,比马厩高明多了,它不是圈马的,是停马车用的,这里是浴室,不,里面不放澡盆子,而是放一个……嗯,特大号的澡盆子,里面还有一个桑拿房,洗完后可以在里面蒸一蒸,很舒服的,‘桑拿’?很难解释,不用在意这些细节……”

    现在轮到李素滔滔不绝了,程处默直楞着眼,看着李素嘴皮子不停张合,正应了李素刚才那句话,虽不明,但觉厉。

    李素嘴都快说干了,终于将新房子的各类设施介绍完毕,笑得两眼眯成一条缝,最后说出了耗费口舌的真正意图:“小公爷家里难道不想弄这些新奇玩意吗?有了它们,日子会过得更舒坦,如果小公爷需要,我愿为你画图纸,保证将贵府改造得既美观又实用,图纸卖你十贯钱不贵吧?小公爷有意否?”

    “我……咳,我刚才说到哪里了?对了,打薛延陀!呵呵,陛下已下定了决心,说话就要点将出兵了,李靖想当这个行军大总管怕是没那么容易,我爹岂是轻易相与之辈?这事明日朝会怕还有一番波折,说不定……”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喃喃道:“天不早了,我爹还在家等我吃饭呢,小公爷,实在抱歉,我先告辞了,啊,对了,我对如何攻打薛延陀很有兴趣,下次烦请小公爷继续说,今就算了,告辞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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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程处默聊天简直是酷刑,李素决定以后见了他躲着走,躲不过去就装病,跟碰瓷似的,见到他就往地上倒,两眼翻白,口吐白沫,手脚直抽抽……

    相比之下,跟东阳聊天就轻松多了,不说聊天了,仅看她那张脸就比程处默赏心悦目得多。

    仍是泾河河滩边,东阳一身紫裙,不施脂粉,白净无暇的素面看着河水,文静地托着腮。

    “工匠的事,多谢你了,他们很不错,图纸上的东西他们都明白,想来建好房子后应该差不了。”李素朝她道了谢,虽然大家很熟了,而且对她还有救命之恩,但道谢的礼仪还是有必要的。

    “行了,工匠用得顺手就好,盖好了房子赶紧让他们回宫里去,太极宫修缮承香殿正缺人手,昨日工部的官员发现不见了几十个工匠,还发了火呢,后来下面的人报出我的名头才让人家闭了嘴。”东阳说着,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

    “多谢多谢,让你为难了,再有一个月怕是差不多封顶了,剩下的活儿村里的工匠能做。”

    东阳叹了口气道:“明日我还是进宫跟父皇禀报一下这事,瞒着父皇终究不妥当,这几日宫里宫外人心惶惶,父皇和朝臣们火气大得很,调用工匠的事若是瞒着却被他发现了,怕是免不了几句斥责……”

    李素眼中忍不住冒出八卦的光芒:“啥事火气这么大啊?宫里遭贼了?”

    “你家才遭贼了……”东阳叹道:“还不是男人家打打杀杀的事,据说是因为薛延陀的真珠可汗,这几年愈发兵强马壮,在我大唐边境杀了不少百姓,父皇想出兵攻打,房相和魏徵等一干文官们却觉得应该休养生息几年,待国力更盛后再打,吵来吵去,父皇和大臣们都吵出一肚子火气……”

    李素笑道:“这事我听说过,昨日卢国公府的小公爷来了,因为这事他平白无故挨了卢国公一顿痛揍,冤得慌呢。”

    东阳眨眨眼:“你……跟程处默合得来?”

    李素点头,肃然道:“知己,堪比伯牙子期一般的……知己!”

    就是没法聊到一块去……李素默默在心里补上这一句。

    东阳笑道:“程叔叔一家上下倒是真性情,跟谁都处得来,据说我大唐刚立国的时候,高祖爷爷将长安城外的三百亩良田赐给程叔叔,有天庄子里一位农户家的老妇人得了急病,程叔叔亲自背着她快马飞驰进长安,找到孙老神仙医治,这事直到今日还被人传诵,从那年起,程家庄子的田产楞是比别家庄子多了半成……”

    二人闲聊时天南海北什么都聊,东阳说着说着忽然噗嗤笑出了声。

    “说起程处默更好笑,昨日他不知发了什么疯,回到府里嚷嚷着要去河北道投军,气得程叔叔把他吊起来抽了小半个时辰……”

    李素吃了一惊:“又挨了顿揍?”

    “是呀,他是程家嫡长子,正经要继承爵位的,谁家嫡长子那么混帐,好好的爵位不要,跑去行伍里投军玩命?”

    李素苦笑道:“这可真是冤上加冤,因为一个薛延陀,程小公爷得挨多少顿揍呀……其实我就想不明白,为何我大唐一定要出兵呢?不战而屈人之兵不是挺好么?”

    “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你想得倒美。”

    “怎么没有?单说薛延陀吧,我虽然不知道那位真珠可汗几斤几两,但是……他总应该有儿子吧?只要儿子的数量超过两个,这事就能成。”

    东阳白了他一眼,笑道:“真珠可汗的儿子关咱大唐什么事?难不成他们会帮大唐把他们父亲杀了?”

    “笨!没听说过汉朝的推恩令吗?”

    “哦?怎么说?”

    “推恩啊,薛延陀名义上还是大唐的藩属国吧?真珠可汗的地盘如果是一块银饼……抱歉,习惯了,好吧,如果是一块大饼,陛下为何不以宗主国的名义给薛延陀下旨,把那位可汗的儿子们都封为可汗?这些新出炉的可汗们的封地嘛,就在大饼上画吧,你一块,我一块,转眼间一块大饼七零八落,不光是地盘,麾下的勇士也是大饼,你五万,我八万的,拆得乱七八糟,那时真珠可汗焦头烂额回过头对付自己的熊儿子们,我就不信他还有心力敢染指大唐边境……问题是,真珠可汗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儿子,此计方能得售,如果他只生了个独子,这台戏唱不了……”

    李素说着将怀里的图纸掏出来,再次核对加欣赏,还是自家的房子最迷人,军国大事有什么意思?

    垂着头看了很久的图纸,李素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周围太安静了,不是应该有个姑娘在旁边的么?

    抬头一看,东阳满脸呆滞,定定看着他,目光很……反正李素看不懂。

    “喂,你没事吧?怎么了?”巴掌在东阳眼前晃来晃去。

    东阳仍旧呆滞的模样,缓缓地,一字一字地道:“真珠可汗……真有两个儿子!”
正文 第六十四章 横截圣意
    真珠可汗真有两个儿子……

    李素也呆住了,脑海里跳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不是什么推恩令,而是……这家伙太弱了吧?

    好歹也是草原上的王者,只生了两个儿子,看看人家李世民,儿子生了十四个,女儿生了二十一个,简直是活生生的人形种/马,对比一下,只生了两个儿子的家伙居然好意思来抢人家种/马的地盘,他不羞吗?

    “李素,刚才的主意,是你想出来的吗?”

    李素深沉地望着天,一副回忆唏嘘的模样:“在我很小的时候,村里路过一位老道士……”

    “行了行了,没一句正经话!”东阳狠狠白他一眼:“有主意不早说,你这一番话可以让我大唐少死多少将士,积大德的计策,还藏着掖着,不怕老天降雷劈你!”

    “真有一位老道士……”

    “闭嘴!”东阳难得地发了脾气,站起身看看天色,道:“我现在进宫一趟,父皇说不定已开始调兵遣将了……”

    看着东阳风风火火的样子,李素有点不适应,大概这是大唐公主天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吧,文静柔弱的东阳也不例外。

    “这个计策……还行吗?”李素小心地问道。

    “行不行先禀报父皇再说,男人家打打杀杀的事情我懂什么?不过我觉得还行……”

    李素眼里不知不觉冒出了希冀的光芒:“大家都不容易,若是朝廷采用了我的计策,是不是应该赏我一些……”

    话没说完,东阳公主跟他挥了一下手算是道别,然后匆匆走远。

    李素楞在原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半晌,才从喉咙眼里挤出未尽的话:“……钱啊?”

    没有回答,东阳公主的背影后面跟着十几个侍卫,慢慢变成了小黑点。

    李素黯然叹息:“这人……不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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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甘露殿。

    今日殿内坐满了武将,李靖,李勣,尉迟恭,程咬金,连久病在床的翼国公秦琼亦在座,李世民为了体恤他,特意让他躺在一张软榻上。

    文官也有,长孙无忌,房乔,诸遂良等等。

    武将们不拘小节,坐在殿内嘻嘻哈哈斗嘴,文官们的神情却颇为凝重,细细观察一下殿内文武官员的比例,便能发现不少微妙的细节,武多文少,又是商议薛延陀之事,由此可见陛下的心思。

    尚书左仆射房乔暗暗叹气,看来陛下决心已定,要出兵攻打薛延陀了。陛下性烈,永远受不得挑衅,当年东/突厥颉利可汗可汗兵临长安城下,逼着陛下签下耻辱的渭水之盟,仅仅只过了四年,陛下便报仇雪恨,将颉利可汗活擒至长安,如今薛延陀二十万大军犯境,心气愈高的皇帝陛下更不能忍了,北征薛延陀已是定局。

    说是商议,其实只是李世民将众人叫来宣布自己的决定。

    攻打薛延陀不是一时意气,李世民在做这个决定之前也有过多次思量,如今大唐兵锋正盛,十来年的休养虽远未达到国强民富的地步,却也是粮仓丰足,刀械满库,再加上官府清廉,万众归心,天气也正至初夏,可以说无论天时地利人和,这一次都占尽了,至于战争的代价……古往今来,哪一次战争不需要付出代价?

    “朕心意已定,即日调关内河北两道,计十万府兵,出征薛延陀,拜卫国公濮州刺史李靖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总领关内河北十万大军北征……”

    房乔暗叹一声,不得不道:“陛下请三思,我大唐如今休养之策甫见成效,民居仓廪堪堪充足,此战凶险,耗钱粮巨万,遑论我关中万千子弟性命,我大唐耗十年之功而创下的盛世怕是大伤元气,再穷十年之力方可复见,故臣以为,对薛延陀莫如以怀柔抚之,待四五年后再兴刀兵方为上策……”

    李世民眼中露出凶狠的戾气,重重地道:“玄龄勿复多言,朕意已决,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协力,礼部拟草檄文,户部拨运粮草,兵部调遣将士军械……今日无论文武,无论政见,战端开启,务必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来年今日,朕要看见薛延陀之牙帐已成我唐人牧马之乐土……”

    话未说完,一名宦官匆匆走来,小心翼翼跪在殿外道:“启禀陛下,东阳公主殿下求见,殿下说事出紧急,关乎军国大事,求陛下召见。”

    李世民眉头皱了起来:“东阳?她能有甚军国大事?”

    终究对这个女儿怀着一丝愧意,李世民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住了怒气,朝殿内众臣道:“诸卿稍待,朕去去便来。”

    …………

    甘露殿偏殿内,东阳公主朝李世民盈盈跪拜,李世民刚被她打断了重要的朝会,脸色有些不悦,看着女儿柔柔弱弱的样子,也不忍心发火,语气不太和善地道:“东阳如此着急见朕,有事吗?”

    东阳垂头道:“有事,很重要,故东阳不得不耽误父皇一点时间,请父皇拨冗,听东阳详禀。”

    李世民拂了拂袍袖,道:“奏来。”

    “父皇,东阳有计,可使我大唐不费一兵一卒,而陷薛延陀于内斗,此计东阳亦拿不准可不可行,故向父皇请益。”

    李世民挑了挑眉,笑也不是,怒也不是,片刻之后叹了口气:“你一个女娃,军国大事岂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快回公主府好生休养,朕再着宫人赐你绫罗美食……”

    东阳急了,不得不打断他的话,语速飞快地道:“薛延陀真珠可汗膝下二子,而薛延陀名义上亦是我大唐之藩属,父皇若是遣使下旨,分封真珠可汗二子为可汗,并划其国土及国中勇士,俱裂封二人,父皇,此计……可行否?”

    东阳鼓起勇气说完后,偏殿顿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东阳心中忐忑,不安地垂着头,许久听不见动静,不由心虚地微微抬起眼睑,小心看了看李世民的脸色,却发现李世民呆呆地跪坐在榻上,一脸震惊地看着东阳。

    “父皇?此计……不可行么?”东阳心虚得声音都低了许多。

    良久,李世民脸色复杂,一字一字地道:“推,恩,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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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说句题内话,前文结社率刺杀,以及推恩薛延陀真珠可汗,都是历史真实发生的事情,老贼行文尽力尊重历史事实,当然也有虚构的情节,毕竟这是小说,不是史书。
正文 第六十五章 少年英杰
    李世民是聪明人,聪明人一点就透。

    推恩令,始出汉朝武帝,当时汉武帝刘彻很苦恼,真正的寝食难安,因为他的祖宗汉高祖刘邦太没文化,立国之后大肆分封刘家子弟为王,放眼华夏大地,这里一个王那里一个王,真正是祖国江山一片刘,立国时没什么,刘家子弟感恩戴德痛哭流涕谢皇帝封赏,然而给了王位就得给权力,给了权力还得给兵将,久而久之,诸王势力越来越大,对中央政府也越来越不敬,皇位传到武帝刘彻这里时,可怜的萌娃武帝小朋友失眠了……

    不仅失眠,刘彻可能还患有譬如焦虑症,神经衰弱症,心率不齐症等一系列症状,因为王爷们势力太大了,诸王势力合起来估摸可以把他这个皇帝掀翻三次以上,皇位很不稳当呐。

    所谓“主忧臣辱”,皇帝陛下失眠,臣子们也不敢睡了,这时一个名叫“主父偃”的臣子上了一道疏,奏疏里说,既然天下这么多王爷,咱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王位当成不要钱的烂白菜一通乱封算了吧?刘彻大怒说,寡人忧郁得快成诗人了,你特么还跟我胡咧咧,信不信寡人抽死你?主父偃急忙解释,莫如分封诸王子弟,一个王爷少说有三四个孩子,将这三四个孩子全部封王,然后将他们老爹名下的土地和城池再划分给他们,如此一来便无形中削弱了诸王的实力,一个小国变成三四个小国,指挥不一,兵力不一,以后谁还敢造反?

    这就是著名的“推恩令”,刘彻的失眠症终于不药而愈。

    李世民当然知道推恩令,然而毕竟当局者迷,当薛延陀犯境之时,君臣第一个念头并不是什么阴谋诡计,而是打或者不打,两端各执一说,却没有一个人想到推恩令这方面去。

    直到东阳匆匆进宫,向李世民献上此策,李世民这才如同拨开了漫天迷雾一般,整个思路都清晰了。

    是啊,推恩令,如此绝佳的计谋,不费一兵一卒,只需轻飘飘一道圣旨便足可让真珠可汗后院失火,大唐君臣则坐山观虎斗,待到老爹和儿子们打得鼻青脸肿,无力再战时,唐军再发动突袭,岂不事半功倍?

    至于本该发生的战争……

    李世民好斗,却绝非穷兵黩武,一千多年来被后人喻为“千古一帝”,这个称号可不是纯粹用武力换来的。若能用更高明的法子和平解决大唐北方的心腹之患,李世民又何必付出让国力倒退十年的代价?

    东阳献策后,李世民刹那间想到了很多,心念电转间,不由望向东阳,目光充满了非常内敛的震惊。

    “东阳,推恩之策……是你想出来的?”李世民的语气颇为平淡,听不出喜怒。

    东阳一颗心顿时悬起,洁白的贝齿咬了咬下唇,脑中仔细揣摩了一番自己刚才说的话,直到确定不会给李素惹来麻烦后,才轻轻地道:“回父皇,此策非东阳所出,而是东阳封地旁的农户子弟献上的,那个人……名叫李素。”

    李世民又怔住了,最近数月,“李素”这个名字一次又一次出现在他耳中,实在太熟了。

    “李素?”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看不清含义的笑:“那个不愿为官的农户小子?那个治了天花,写过佳诗,独自诛杀结社率叔侄的……李素?”

    “正是。李素他……虽不愿为官,却心忧国事,以平民白身而谋其政,最近长安纷传父皇欲出兵薛延陀,李素悲悯关中河北子弟性命,特登东阳公主府求见,献此推恩之策……”

    东阳所说基本是事实,当然,细节上稍作修改,对李素的形象也无限且无耻地拔高了许多。

    李世民神情若有所思:“这个李素,果真只有十五岁?”

    “是。”

    东阳轻应之后,抬头小心地问道:“父皇,此策……可行否?”

    李世民沉默一阵,却移开了话题,和颜笑道:“你且回封地,前些日子被恶贼挟持受了惊,好好养息身子,开朗一点,多笑一笑,多与你那些兄弟姐妹走动走动,你性子太弱,若有一日能见你露出些许锋芒,朕更欢喜。”

    东阳见李世民不答,不由愈发忐忑,却也只能盈盈下拜告退。

    …………

    迈着轻快的步履,李世民走进甘露殿,众臣仍在等他。

    卫国公李靖站出来,沉稳的脸上露出几分战意和杀气:“臣奉旨领军出征,未尽事宜还请陛下示下……”

    李世民的神色比刚刚轻松了很多,闻言笑着摆摆手:“北征薛延陀之事容后再议,朕……或许有一个更高明的主意。”

    殿内众臣皆讶然。

    尚书左仆射房乔心中一喜,观陛下神色,似乎不打算出兵了,于是急忙站出来问道:“陛下有何妙计?”

    李世民不答,却忽然问了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玄龄,你信不信这世上有少年英杰一说?能文能武,亦能安天下。”

    房乔楞了一下,摇头道:“或许有,但臣未见也。”

    李世民平视着殿外的阳光,淡淡地道:“朕也未见过,但朕想见一见,必须要见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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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英杰此时正蹲在村口西边的山腰上,看着王桩王直兄弟帮他挖钱,文房店这笔收入没法跟老爹解释,索性不说了,三人把它埋在山腰的歪脖子树下。

    今日王桩与李素闲聊时,愁眉苦脸说爹娘请了媒人下月上门,估摸要说亲了,李素听完后默默将二人领到山腰上,让他们帮忙挖钱。

    王家兄弟挖得满头大汗,李素却无所事事地蹲在一旁想心事。

    很担心啊,东阳公主进宫会跟李世民说啥?怎么一个微不足道闲聊时顺嘴一提的计策竟被她如此看重?万一李世民真采纳了这个计策……他会不会给点钱意思一下?十贯八贯总要有吧?

    李素有点心疼,亏了,应该先签协议再献策的,这下好了,人家白拿了计策跑得没影,这笔钱怕是不容易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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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六章 微服访贤(上)
    钱埋得很深,李素是个很小心的人,埋得太浅怕不妥当,反正王家兄弟都有力气,埋钱的时候索性让他们刨了个三尺深的坑,现在挖钱的时候也特别辛苦。

    王桩干活时嘴也不闲着。

    “李素,你最近老往河滩跑,都不跟我们作耍了……”王桩语气有些幽怨。

    “我喜欢的事情你们都不喜欢,没法带你们。”李素想了想,又补充道:“当然,你们喜欢的事情,恕我也无法苟同,比如偷看杨寡/妇洗澡。”

    “你喜欢啥?”

    “发呆,坐在河滩边发呆,脑子一片空白,啥都不想,一坐就是一下午,这事你们喜欢干吗?喜欢的话明我捎上你们。”

    王家兄弟果断摇头。俩憨货头可断,血可流,就是坐不住。

    王直心眼比王桩多一点,笑道:“最近河滩边可不止你一人,听说东阳公主也常往河滩跑,上次公主被强人掳去,连你也捎带上了……”

    王桩与王直对视一眼,讷讷道:“李素,你比我们灵醒,这话原不该由我们提醒,公主是金枝玉叶,我们只是庄户人家,走得太近了……不好,更别对她有啥心思,毕竟……不是一路人。”

    李素苦笑:“我对她没心思啊,就是河滩边经常碰到,恰好她也有发呆的爱好,于是我们一起发呆而已。”

    王桩憨笑道:“没心思就好……”

    说着忽然翻脸,狠狠抽了王直一记,王桩骂道:“我就说李素不是那种犯迷糊的人,你瞎操心个啥?”

    王直挠着脑袋呵呵直笑。

    李素也笑,心中却泛起一丝苦涩。

    真对东阳没心思吗?每天河滩边一起发呆,一起闲聊,完全忘记了彼此身份地位的悬殊,她从来没摆过公主的架子,而他也从来不觉得公主是多么的高不可攀,与她相处越来越像一对多年的老朋友,彼此连呼吸都仿佛有了一种默契。

    然而王桩没说错,她……毕竟是公主,再怎么不在乎身份,她终究有这个身份,他和她可以是朋友,却永远不可能成为夫妻,她的未来,掌握在李世民手里。

    杂乱的思绪被王家兄弟打断,钱终于挖出来了。

    王桩羡慕地盯着坑里一大堆铜钱,咂着嘴道:“李素,以前咋看不出你挣钱这么厉害?这几个月你到底挣了多少?”

    “十几贯的样子吧,这不算什么。”李素嘴上应着,弯腰吃力地拎出两贯钱,朝王家兄弟面前一扔:“拿着,回家交给爹娘,就说帮公主府的管事挖沟渠,东阳公主路过时赏下的。”

    王桩王直吃惊地盯着他。

    “看啥?没钱咋娶婆姨?我听你娘说了,你娘看中了牛头村周家的二闺女,周家日子过得苦,放出话来了,聘礼二百文,一文不能少,谁叫他家闺女水灵呢,这两贯给你们,给了聘礼后请人把家里翻修一下,钱都花完,别剩,将来王直和老四说亲我再给。”

    “这……李素,这不合适,我们不能要,有手有脚的,挣钱靠自己,拿别人的脸臊。”王桩涨红了脸道。

    王直本来想拿的,见老大这么说,只好悻悻收回手。

    李素一脚将王桩踹一趔趄:“我是‘别人’吗?给你你就拿着!你家穷成啥样了?能拿得出二百文吗?没钱娶婆姨,以后怎么生娃?王家要不要传宗接代了?王直,别理你哥,把钱收好,快!”

    王直犹豫了一下,还是慢吞吞地将两贯钱抱在怀里。

    两贯钱在王直的怀里闪着诱人的金光,李素忽然觉得心脏被针狠狠刺了一下,可能疼得出血了……

    闭着眼悲痛地朝二人挥手:“拿了钱快走,我快改主意了,快!”

    王桩没来得及说话,王直撒开腿飞快抱着钱跑得连影子都不见了。

    李素指了指王桩:“你家老二将来肯定比你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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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李家房子盖得很快。

    几十个修皇宫的工匠被调来修农户家的房子,真正是杀鸡用牛刀,刚开始工匠们心里未免存着几分轻视和不耐,直到后来李素拿出图纸,将那些他们听都没听说过的新奇东西指给他们看,工匠们这才收起了轻视之心。

    李素已好几天没去河滩边了,因为他很忙,工地里的大小事情他都得管,当然,为什么不去河滩或许他心里最清楚。

    …………

    不知不觉快到初夏,村里已渐渐能听到各种嘈杂的蝉鸣声。

    离太平村十里的东南方有一座庙,名曰“天富寺”,隋朝时香火非常旺盛,自从贞观元年后,这座庙却一夜之间断了香火,方圆百里的百姓再无一人敢进庙礼佛,庙里的和尚没人供养,也渐渐四散离开了。

    一座香火旺盛的庙宇忽然间没了香火,自然是有原因的,原因跟一次事变有关。

    事变名叫“玄武门之变”,武德九年,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在玄武门外发动兵变,向兄长和亲弟弟痛下杀手,秦王麾下诸如长孙无忌,尉迟恭,程咬金,秦琼等文臣武将暴起而击,建成太子和齐王李元吉终不敌大势,兵败被诛。

    玄武门之变,杀戮的战场并不仅仅只是玄武门,这场兵变波及整个关中,而在这离长安城数十里的天富寺外,事变当日也有一场浴血厮杀,当时领军的是名将秦琼,带领三万人马与太子左卫率五万余人在此遭遇,双方当即展开殊死之搏,那一战直杀得日月无光,血流成河,数万人死在天富寺外,死在佛祖神像悲悯的目光中。

    秦琼在那一役里身负大小伤二十余处,而代价却是整个太子左卫率全部消失,这一战,是除后患之战,此战之后,建成太子的势力终于彻底烟消云散。

    那一年起,香火旺盛的天富寺再也没有人敢踏足,事隔十余年,似乎还能隐隐闻到寺外腐蚀的铁锈般的血腥味。

    这天,伴随着阵阵蝉鸣,天富寺空寂无人长满荒草的小径上,慢悠悠走来数十人,为首一人穿着寻常的轻便绸衫,腰间系着一根铁制的腰带,头未着冠,只用玉簪随意地挽了一个髻,旁边陪着的一人打扮也很随意,然而二人行走顾盼间却自然地露出几分不怒自威的气质。

    看着周围野草遍生的荒地,微服打扮的李世民叹了口气,神情浮上几分愧然。

    “今日该邀叔宝同来的,此地是叔宝洒热血之地,当年若非斯役,若非叔宝在城外此地拼死拦截太子左卫率,玄武门中究竟谁主江山,恐未知也。”

    陪同李世民的也是朝中重臣,房乔房玄龄,闻言房乔亦叹息道:“叔宝自那一役后身负重伤,失血近斗,从此身子一日不如一日,如今已高卧病榻,连行走亦需子侄搀扶。”

    李世民眼中闪过一丝痛意:“大唐名将,惜哉,痛哉!”
正文 第六十七章 微服访贤(中)
    名将是大唐的资本,可以横行天下逮谁灭谁的资本,李靖,李勣,尉迟恭,程咬金,段志玄,秦琼……这些大唐名将在李世民心中的分量,相当于半个大唐社稷。

    如今秦琼已卧病于榻,身子一日不如一日,李世民确实痛心。

    特意来到天富寺,倒也不是李世民矫揉做作,对秦琼,他一直是心怀感激的,这位性格忠厚用兵却狡诈如狐的武将,从李渊征战天下时便跟着当时还是秦王的他,无论任何风浪任何变故,但只回头,他永远不离不弃地跟在身后。

    天富寺外长满了野草,偶尔能听到几声鸦聒蝉鸣。

    草已深没齐膝,朱红色的佛寺成了一片断壁残垣,李世民和房乔缓步而入,后面数十名侍卫紧随。

    默默凭吊过当初为自己征战过的将士后,李世民站在寺内院中,静静注视着宝殿内早已倾塌残破的佛像。

    房乔等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道:“陛下今日邀臣微服出行,所为何事?”

    李世民笑笑,指着西北方道:“离此不远的泾阳太平村,有一位少年,朕想见见他。”

    房乔是尚书省仆射,三宰相之一,对国事自然熟悉无比,闻言立即道:“是那位治除天花,独力诛杀结社率的少年郎?臣记得……他叫李素,对吗?”

    “对,此子能文能武,他作过的几首诗亦是传世佳句,前些日朕本已准备拜李靖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领军出征薛延陀,玄龄可知朕为何突然叫停,改以推恩之策?”

    房乔有着七窍心肝,想了想,笑道:“那日陛下正与臣等商议,后来东阳公主求见,陛下回来后便改了主意……臣不得不说,推恩之策大善,正合兵法所云不战而屈人之兵,上善也,此策如神来之笔,委实妙极。”

    说着笑容忽然敛住,房乔脸上微微露出惊容:“莫非是这李素献策?”

    李世民点头:“李素所居离东阳公主府很近,据说他登公主府向东阳献了策,东阳不敢怠慢,匆忙入宫向朕禀奏,此策,名曰‘推恩’。”

    房乔呆了片刻,方才喟叹道:“难怪陛下当日曾有‘少年英杰’一说,原来这世上果真有少年英杰。”

    李世民沉静地笑道:“是不是英杰,亲眼见过才算,世上才华横溢者多矣,才与德兼备方为上善。”

    目光投向远方的苍穹,李世民淡淡地道:“贞观六年科试,朕见当年的新科进士由太极宫端门列队而入,曾说过一句话,‘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矣’,这句话朕一直以为没错,直到今日朕才发觉,或许,天下仍有英才未被朕看见,朕的大唐正是百废待兴之时,岂能容英才隐于村野,而不被朕所用?”

    很平淡的一句话,却流露出浓郁的帝王霸气,房乔闻言一凛,急忙躬身道:“陛下乃千古少有之圣明英主,天下英才皆愿择明主而事之,吾皇气象,当彪炳千秋万世。”

    李世民笑了,喃喃地道:“十五岁的少年郎……朕真的很想见见,他到底是何等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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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寻常的农户小子,竟劳动当今皇帝和尚书省宰相微服出行亲自见他,不能不说这是无上殊荣。

    李素干的事情太耀眼了,无论如何隐藏锋芒,与大唐的寻常少年相比他终究太不一样,心境也好,本事也好,都是普通少年们望尘莫及的,入李世民法眼亦在情理之中。

    从当初治除天花开始,后来作的两首诗被东阳传入宫中,再后来独力诛杀结社率叔侄,最后献推恩之策已定北疆……

    一桩桩一件件事情做出来,李世民想不注意他都难了。

    作为一个曾经放出大话说“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的帝王,忽然发现还有一个英才在他彀外游来荡去,李世民若不把这家伙圈进来无疑就是打自己的脸了。

    …………

    太平村。

    李素正指挥着工匠们抬青石,五尺见方的大石块表面修得很平整,工匠们喊着号子,将石块抬入早已挖好的深坑内。

    深坑是个长约十余丈宽约五六丈的长方形,看起来有点怪异,铺上平石后用木锤将其夯实,石块之间严整嵌合,宛如一体,一个巨大的泳池已初见雏形。

    想象不久的将来,泳池里灌满水后自己可以泡在里面尽情畅游,游完后进浴室泡个澡,然后再进桑拿房蒸一蒸……李素的心情不由愈发激动,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啊。

    就在李素沉浸在美好未来的时候,李世民和房乔已来到太平村,着侍卫打听到李素家住址后,李世民挥退了侍卫,只和房乔二人不急不缓走进李家院子。

    工地热闹喧嚣的场面令李世民和房乔吃了一惊,还在楞神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道颐指气使的声音。

    “你们!别东张西望,说你们呢,你们也是来干活的吗?穿成这模样,不像干活的样子,别楞着了,快,把这块石头抬进坑里。”

    李世民和房乔转身,却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瞪着他们,少年白白净净,略微显得单薄了些,眉目倒是英俊,整个人从里到外散发着一股子懒散味道。

    少年瞪着他们:“快干活,傻站着可拿不到工钱。”

    李世民和房乔愕然对视一眼,接着二人露出戏谑般的微笑,也不辩驳,索性弯下腰,抬起了一块合抱粗细的石块,一前一后合力往挖好的深坑走。

    皇帝和当朝宰相竟为一个农家小子干活,大唐立国不到二十年能成就煌煌盛世气象,君臣的气度涵养可见一斑。

    李素身在福中不知福,却嫌二人干活不利索,相比其他工匠娴熟的动作,李世民和房乔干活委实生硬了些,专业不对口嘛。

    在李素三番两次催促下,并不时威胁要扣他们工钱,李世民和房乔不乐意了,扔了石块怒道:“你这小娃子好罗嗦,扣我们工钱?你付得起我们工钱吗?”

    李素一楞,脸色有些不好看了:“说好每日五文,你想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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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八章 微服访贤(下)
    很不完美的认识过程,双方差点打起来。

    待到李素终于正眼看他们,才赫然发觉不对劲。

    眼前这二人面白长须,身材富态,打扮虽随意,却流露出一股不怒自威的味道,为首这人更是目光清正,带着几分傲然之气,自信得仿佛能够轻松将整个世界踩在脚下。

    这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工匠,工匠长这样子早被人活活抽死了。

    李素打量半晌,终于确认了,于是和气地拱手:“二位……是工部的官员?”

    李世民和房乔又楞了。

    这孩子啥眼神?

    李世民清咳两声,索性顺水推舟:“不错,我确是工部官员。”

    指了指哭笑不得的房乔道:“他也是。”

    …………

    …………

    李世民和房乔坐在李家堂屋里,手里捧着一碗热水,气定神闲看着李素作揖道歉,默默感慨人生起伏太精彩,面前这竖子前倨后恭的样子太讨厌。

    半天才适应了自己座上宾的身份,李世民环视院后热火朝天的工地,道:“你便是李素吧?你家在盖新房?”

    李素一直站在二人面前,坐都不敢坐,神情恭敬得很,毕竟是组织上派来的人,绝不能得罪,闻言立即回道:“是,小子正是李素,我家这些日正在盖新房。”

    李世民仔细打量了他一番,道:“倒是个俊俏后生,不过,你家这房子怎么盖的?我怎么看不懂?屋后边那个四四方方的大坑干啥用的?”

    “……游水用的。”

    李世民笑道:“游水的池塘我见得多了,都是圆的,你这池塘为何是方的?”

    懒得跟这种没见识的人解释,李素顺嘴胡诌:“阴阳学曾云‘天圆地方’,天是圆的,池塘挖在地上自然是方的。”

    李世民与房乔笑着对视一眼,房乔笑道:“虽是胡说八道,倒也算急智。”

    李素嘿嘿干笑,笑得毫无诚意。

    李世民含笑看着他,目光有点怪,盯得李素全身发毛,良久,才悠悠地道:“你果真只有十五岁?”

    “是。”李素应道,然后立马堆出一个萌萌哒的笑脸。

    李世民神情渐渐有些严肃了:“天花是你独创牛痘之法治好的?”

    “是。”

    “结社率叔侄是你独力诛杀的?”

    “是。”

    “推恩薛延陀之策是你所献?”

    李素有些吃惊:“工部……管这么宽?”

    李世民和房乔同时咳了起来。

    李素瞧着二人,心中渐渐生疑。

    他没见过朝廷官员,唯一一次皇帝下旨也是三个阴阳怪气的宦官来家里宣念,在他印象里,眼前这二人确实有着朝廷官员的威严和气度,这也是他先入为主的原因,可是……两个工部官员尽问些不相干的事情,大唐朝廷的官儿难道都喜欢管闲事么?

    李世民寒暄了几句,渐渐说到了正题。

    “推恩薛延陀之策,我有些不明白,依你所言,大唐向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下旨,他们若是完全不遵旨意,此计岂非白费?”

    李素皱起了眉,不是对这个问题,而是对这两个人。

    大家才第一次见面,问这么多问题跟提审似的,大家根本不熟好不好?

    李素对陌生人没什么耐心,更何况他们提的问题太费脑子,李素懒得回答,除非用钱说话。

    于是李素向二人露出皮笑肉不笑的诚恳笑容:“呵呵。”

    李世民和房乔又呆住了,这竖子……“呵呵”是啥意思?

    房乔咳了两声,又道:“本官再问你,推恩薛延陀之策如何落实?如何能够确认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互争其利,而令薛延陀后院失火?”

    “……呵呵。”

    李世民和房乔脸颊直抽抽,很想一巴掌朝那张俊朗的脸上乎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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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欢而散,真正的不欢而散,李世民从李素家出来时窝了一肚子火,气得想把这竖子拿进大牢里抽他一百鞭子,朕叫你呵呵。

    房乔跟在怒气冲冲的李世民身后,边走边摇头:“这位少年英杰啊……呵呵。”

    李世民猛地转身,怒瞪着他。

    房乔一滞,立知失言,更不该“呵呵”,于是讪笑不已。

    走到太平村口,李世民停下脚步,眯着眼朝远处打量了一番,道:“那里便是东阳的公主府了,玄龄,我等去她府上看看,朕要问问东阳,这小子究竟是个什么德行。”

    …………

    李世民进公主府显然比在李素有面子多了,府外值守的侍卫们都是金吾卫所属,自然认得皇帝,于是赶紧大开中门跪迎,李世民跨进中门后,东阳也匆忙从后殿走出来,向李世民盈盈下拜。

    公主府正殿内,李世民大马金刀坐在主位,房乔坐侧位,东阳老老实实垂头站着,心中不由忐忑不已。

    李世民现在仍一肚子火没消,重重哼了一声,道:“东阳,那李素家就在你封地旁边,你告诉朕,那小子究竟什么德行?一脸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朕见着就来气!”

    东阳睁大了眼,满头雾水看着父皇。

    房乔在一旁苦笑道:“公主殿下莫急,适才陛下与臣去李素家寻访,见到了李素,那小子实在是……”

    说着把李素刚才那番表现说了一遍,宰相到底是宰相,虽然不见得肚里能撑船,至少也没落井下石添油加醋,经过还是说得很客观的。

    东阳公主越听眼睛睁得越大,最后吃惊地捂住了小嘴。

    李世民叹了口气,神情很复杂:“东阳,你亦知朕国事朝务繁忙,今日好容易抽出空闲,想见见这位少年英杰,可不管朕和房叔问甚,他就是一句‘呵呵’作答,那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朕恨不得……”

    狠狠握紧了拳头,又不得不松开。

    理论上,一个农家小子呵呵两声根本没触犯任何律法,李世民若想做个讲道理的英明君主,还真就不能拿那小子怎样。

    房乔一解释,东阳公主瞬时明白究竟了,明白过来后表情也变得越来越古怪,渐渐憋得通红,好好一张国色天香的俏脸被扭曲得不成样子。

    李世民和房乔目瞪口呆看着东阳玩变脸,殿内一片寂然。

    憋了不知多久,东阳总算把刚才快喷出来的大笑憋了回去,垂头轻声道:“父皇明鉴,那个李素虽颇具才华,然则德行似乎……似乎……,不知怎的,他似乎对银钱特别执着,说话行事皆以银钱为准,父皇和房叔适才问他话,而他无所动,大概……大概是因为父皇没给他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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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九章 奏对问策(上)
    实在是令人发指的答案。

    李世民和房乔有过各种猜想,比如少年怕生,或是欺世盗名,或是性格惫懒等等,二人根本没想到银钱那方面去,而且他们死活也不愿相信一个能治天花能作好诗能杀贼能献策的少年英杰,居然对银钱如此看重。

    李世民和房乔傻傻对视,一旁的东阳公主深垂着头,瘦弱的肩膀一耸一耸的。

    “给……钱?”李世民似乎不敢相信这个答案,不由再次问了一遍。

    “是的,不仅是国策,他作的诗也卖,好诗两贯,绝佳的三贯到五贯不等,无钱免谈……”东阳说着忽然觉得是不是太毁李素形象了,又补充了一句试图挽回:“……童叟无欺。”

    李世民脸色有些不善了,从跟随父亲太原起兵到如今稳居大宝,大半辈子从没见过这么死要钱的。

    房乔捋须,黯然仰望殿顶房梁,——这是礼乐崩坏的前兆啊!

    “朕就不信了,朕再问他一次,没钱给,他敢不说?”李世民怒道。

    拍案而起,李世民杀气腾腾拂袖而去,房乔摇头叹息,朝东阳苦笑一声,也跟着离开。

    东阳抿着唇,看着父皇的背影,心中愈发忐忑。

    李素不认识她父皇,但东阳知道,自从认识李素以来,似乎他对任何人的态度都是不卑不亢的,对权贵从未折节攀附过,父皇性烈如火,李素外柔内刚,两人若是冲突起来……

    东阳俏脸顿时煞白,目视着李世民的身影消失后,急忙唤过府中侍卫。

    “快,叫两个人,从府里支十贯钱,抄小路送去李素家,告诉李素,有人问他话必须知无不言……”东阳恨恨咬了咬牙,道:“……反正钱给他了,拿了钱就要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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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头雾水的李素前脚送走公主府侍卫,接着便看见刚才那两位工部官员杀气腾腾朝他家院子走来。

    李素呆了一下,马上露出宾至如归的笑容:“二位大人又来了,欢迎欢迎,适才小子招待不周,实在抱歉,二位海涵,万莫往心里去,小子给二位大人赔礼了……”

    李世民一楞,满腔怒火顿时如同被当头浇了一盆火,熄得不能再熄了。

    “二位请坐,请上坐,寒舍无茶,聊以热水待之,水暖心更暖……”

    李世民:“…………”

    房乔:“…………”

    一拳打在棉花上大抵就是现在这种感觉吧?甚至连拳都未出。

    刚才那皮笑肉不笑的“呵呵”呢?那副懒散欠抽的嘴脸呢?现在这热情好客的模样实在令人很不适应啊!

    李世民沉默半晌,捋须沉声道:“小子为何前倨而后恭?”

    “刚才小子太忙,怠慢了二位大人,二位走后小子深悔不已,喜见二位再临寒舍,小子自然不敢再怠慢。”李素的瞎话说得很诚恳。

    礼数做得十足,李世民终于无法再挑礼,神情不由缓和了许多,一旁的房乔甚至露出了微笑,一脸“孺子可教”的模样。

    李世民访李素不完全是因为对他好奇,更主要的是李素献的推恩之策虽是妙策,然则终究太过含糊,很多细节方面的疑问必须当面问一问。

    李家院子内,李世民和房乔渐渐坐直了身子,神情变得肃穆起来。

    李素直到现在仍对二人的身份有些糊涂,不过公主府侍卫刚才跟他说的话还是记住了,况且……就算不说那些话,十贯钱的威力还是很强大的。

    “我有一问,请你作答。”李世民严肃地道。

    李素也坐直了身子:“小子知无不言。”

    李世民和房乔打从心眼里感到一阵舒坦,跟刚才的“呵呵”比起来,现在的李素才勉强有了一点“少年英杰”的形象。

    “推恩薛延陀之策,如何施之?”

    李素想了想,道:“薛延陀真珠可汗据说有两个儿子,莫如将薛延陀国土和国中军队裂成三份,分赐真珠可汗与其二子。”

    李世民紧跟着问道:“薛延陀与我朝不合,虽名分上是君臣之国,实则并不服我王化,大唐皇帝的旨意真珠可汗如何肯遵?”

    李素道:“重点不是真珠可汗肯不肯遵旨,而是我大唐皇帝陛下的旨意到了薛延陀后,他的两个儿子动不动心,世间财帛都能动人心,国土和军权更能动人心……”

    望向李世民,李素眨眨眼:“……大唐应该知道真珠可汗那两个儿子是什么货色吧?”

    房乔捋须笑道:“真珠可汗嫡长子名叫‘拔灼’,二子非正妻所出,名叫‘曳莽突利失’,长子多谋,二子暴虐,常以杀戮牧民为乐。”

    李素张嘴想说话,又觉得眼前这二人身份不明,不管怎样,先表个忠心再说,于是面向太极宫方向虔诚拱手:“我大唐皇帝陛下英明威武,未雨绸缪,预敌于先,原来已将薛延陀内部的事情打探清楚,实在是可敬可佩……”

    李世民的神情明显比刚才更缓和了,脸上甚至露出了矜持的微笑,房乔笑着指了指他,没说话,显然他也不敢当着李世民的面骂李素是个滑头。

    等李素虔诚拱完手,李世民笑问道:“长子多谋,二子暴虐,何以谋之?”

    李素回答很快:“数管齐下,不愁薛延陀不内乱。”

    “何以为?”

    “遣使,用间,渗透,收买,煽动,以及暗中结盟。”

    李世民和房乔两眼一亮,今日耗费光阴折腾大半天,总算说到戏肉了。

    “此话何解?”

    “遣使,施之以明,派使者过去宣旨,若真珠可汗两个儿子有心,自会派人暗中接触我大唐使者,用间和渗透,施之以暗,派探子暗中潜入薛延陀,查清薛延陀各部族势力人物喜好和立场,若能收买而为大唐所用自然最好,若是不能收买上层人物,亦可收买其麾下部将,令其关键之时煽动将士作乱,至于暗中结盟,其目标自是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他们不可能对汗位没有想法,有想法就是漏洞,就是机会,至于与谁结盟,与谁敌对,我大唐如何乱中取利,如何消耗薛延陀实力,相信朝中的大人们自有决断,小子就不胡说八道了……”

    好渴,好想喝水……

    这十贯钱赚得太辛苦,下次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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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章 奏对问策(下)
    李素说完后,李世民和房乔缓缓阖上眼睛,陷入沉思。

    李素却很不专心,不时偏过头看着身后的工地布局,显然自家的房子更有吸引力,眼下多了十贯钱,似乎可以把房子造得更豪华一些,添点什么呢?

    对了,可以添丫鬟,添十个丫鬟,每次回到家便让十个丫鬟一左一右排成两队欢迎自己,一边五个,穿着同色同款的衣裳朝他鞠躬,很对称,很工整,很赏心悦目……

    添了丫鬟还得再建两间房当宿舍,自己没事可以睡女生宿舍,这是李素上辈子一直无法实现的理想。

    转眼间,东阳给的十贯钱就被李素定好了花出去的计划。

    良久,房乔睁开眼,看着李世民笑道:“此计……甚妙,推恩之策到现在才算是完整了,足可行之。”

    李世民也睁开了眼:“我朝在薛延陀有间否?”

    房乔答道:“有间,不过以前只打探其国风土人情民风,以及各部族首领及其子侄的喜恶,却从未做过诸如渗透,收买,煽动,结盟等事宜,仅今日所闻‘间’之一用,实在是收获良多。”

    李素斜眼看着他们,心中冷笑,若是把前世诸如特种部队,斩首战术,闪电战术,超极限战术等等说出来,你们大概会疯掉……

    不给钱不说……

    李世民与房乔商议了几句后,才把目光重新投到李素身上。

    “少年郎果然不凡,今日没白来。”李世民缓缓点头,目光充满了欣赏。

    房乔也点头:“虽所献之策略显阴损,也算不错了,正是谋国之论,十五岁的年纪能想到这些,你比老夫当年强多了。”

    李素咧嘴假模假样谦虚:“小子胡说八道,让二位大人见笑了……”

    语锋一转,李素又说到自己的房子,显然在他心里,自己设计的房子比国策高明多了,实在值得强烈推荐。

    怀里掏出图纸,李素的气质瞬间变得指点江山,激昂之极:“国策虽是小子胡说八道,但房子明显不是,二位大人,贵府上应该没有如此舒服的设施吧?请看,方方正正的是泳池,旁边是一间浴室,不是普通的浴室哦,可淋浴可泡澡,可与贵府妻妾胡天胡地,此乐何极,何以见得?有诗为证:‘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图纸只卖十贯钱一张,便可享受人间仙境般的快乐,二位大人,有意否?”

    李世民和房乔又呆住了。

    刚才的正经模样呢?那位智珠在握的少年英杰呢?

    良久,房乔回过神,捋着长须道:“‘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呵呵,好诗,难怪能作出‘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老夫今日倒又多了一个收获。”

    李世民的目光有些复杂,有欣赏,也有怒其不争,恨恨地哼了一声:“诗倒是好诗,可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荒淫昏聩之气,人之一生若只知享乐,不思进取,活着与禽兽何异?”

    李素叹气,道不同不相为谋,大家的价值观差异太大,无法弥补,至少李素绝不认为不思进取是什么坏毛病,人生不享乐,活着才真是禽兽不如。

    瞧二人的模样,图纸大概是卖不出去,生意黄了。

    李世民又爱又恨地瞪着李素,道:“少年郎既有才,为何不入仕为国君所用?小小年纪,一辈子刚开了头,德不高望不重,隐于乡野装什么隐士,大唐正是用人之时,你若有意,我等可为你向朝廷举荐,七品的官儿总是少不了的,你意若何?”

    李素眼皮跳了几下。

    说多了果然招祸,刚才悔不该接公主府侍卫送来的十贯钱,怎么就管不住自己的手呢?看见钱就把手伸了出去……不争气!

    这话不能答,答了以后别想有好日子过。

    李素又露出了刚才的嘴脸,皮笑肉不笑地咧开了嘴。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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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一场奏对问策,最后又是不欢而散。

    李世民实在恨极了那两声该死的“呵呵”!

    怒气冲冲拂袖而去,房乔摇头跟在后面离开,二人走了数十丈,等候许久的侍卫们纷纷从路旁现身出来,李世民的神情已变得平静无比,缓缓问道:“玄龄,你观此子若何?”

    房乔想了想,道:“臣……有些看不透。”

    “十五岁的少年,你一国宰相竟看不透?”

    房乔笑着反问道:“陛下看得透他吗?”

    李世民语滞,其实,他也看不透,总觉得李素和气恭敬的背后,还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任谁都触碰不到最真实的一面,旁人看到的,只是他想让大家看到的一面而已。

    房乔思索片刻,道:“先不说此子心性如何,不过以臣观之,确有几分本事,陛下发现了吗?其实刚才他说的那些话分明保有余地,告诉我们的或许只是一个大略的纲领而已,甚至于刚才他所作的那首‘侍儿扶起娇无力’一诗,无头无尾无事无人物,平仄韵律亦与七绝诗体有别,分明是一首长诗掐头去尾,从中间截取一段而已,由此观之,此子对陌生人颇具戒心,不易结交。”

    到底是一国宰相,言谈片语间竟将李素这人揣摩得**不离十。

    李世民闻言缓缓点头:“此子不似寻常少年,有才亦有谋,性子却颇古怪。”

    房乔笑道:“有本事的人,性子总是古怪一些的,倒是无伤大雅,陛下不拘一格用人才,古怪性子有何打紧?魏晋时风雅之士扪虱而谈,赤身而奔,常作怪异惊人之举,然则却是才华绝世,流芳万古,陛下素喜王右军之书法,岂不知此人亦是风雅古怪之士,亦有袒腹东床,醉酒癫狂之轶事雅闻?”

    李世民不置可否,回过头朝李素家的方向看了一眼,意味深长地道:“看看再说吧,你我在这里说着用不用他,而那个小子怕是不肯入仕呢,说来何益?才堪国用方为大才,否则,他只是一个有点小聪明的农户小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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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一章 檐下听风
    才华不仅要堪大用,更要堪国用,不能为国所用的才华,在李世民的眼里什么都不是。

    这是李世民的想法,作为一位国君,这样的想法无疑是正确的,李素究竟算不算有才,要看他自己的表现,若能为国为君效力,在李世民眼里就是可堪大用之人,否则,李素只不过是一个有点小聪明的农家小子。

    访贤之行算是功德圆满,李世民认识了李素,也从李素那里得到了推恩之策的具体细节,说实话,确实有收获,尤其是“用间”之说,更令李世民和房乔有惊艳之感。

    时年大唐征伐四方,唐军精锐无可抵挡,几乎百战百胜,渐渐的,这十多年来,大唐的君臣对敌国的行动往往直来直去,就算用计谋也是战场上用计,甚少在行动之前派遣间谍探子进行扰乱渗透等行动,大唐三省制里面,中书省主理军政,但关于用间的部分,却从来没有具体的谋划,派出去的探子搜集上来的往往只是敌国的风土人情和势力人物的亲属喜恶缺点等等,既耗费了人力,也没有收到与付出相对等的回报。

    然而李素今日随口几句用间的说法,却令李世民和房乔茅塞大开,他们与李素不同,他们是典型的政治人物,李素那番话听进耳中,他们甚至可以举一反三,将间谍发挥更大的作用,除了煽动收买,还可以破坏,刺杀等等,甚至制造一次敌国的内乱,然后进行分裂,最后平衡内乱……

    此行有收获,如果这个少年郎肯出仕为国所用就更好了。

    …………

    李素感觉自己遇到了神秘事件。

    这两个神神秘秘的所谓工部官员,怎么看都不太像,李素多留了个心眼,他们走后李素问了问工地的工匠们,既然是工部官员,工匠们总该认识吧?结果工匠们纷纷摇头,说是从来没见过。

    这就可疑了,既不是工部官员,公主还给他们预支咨询费,而且这两人气质和做派都是人五人六的……

    难得糊涂,糊涂是福,李素只好在心里默默安慰自己,下次不接这种业务就是了,赚钱的方法有许多,没必要跟皇家或官府扯上关系,风险很大。

    新房子的主体差不多造好了,前院都铺上了青石地砖,因为钱不多的缘故,宅子没有分成三进或四进院子,仅只两排平房,后院再加一个浴室,一个车库,一个泳池,屋子不大,却也足够他和老爹两人住了。

    老爹李道正见房子造得比他想象的更好,索性完全放了手,每天扛着农具乐呵呵的侍弄农田,房子的事他问也不问。

    …………

    工地上的匠人们仍旧热火朝天,李素却闲下来了,此刻站在自家新盖好的前屋里练字。

    因为与结社率拼命而受的内伤已渐渐痊愈,骨折的左臂前几日也拆掉了夹板,好得差不多了。

    很多天没练字,渐感生疏,李素前世就明白,字是敲门砖,字是铁招牌,不能因为一手臭字而牵累了自己这张英俊到崩溃的脸,所以字一定要练好,将来走出去摆风/流才子的派头时才不会太心虚。

    不过他还是不太喜欢飞白体,受伤之前觉得字体勉强有了个模样后便停了,改练别的字体,现在他练的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当然,临摹的不可能是真本,而是从村学夫子郭驽那里连哄带骗弄来的摹本。

    行楷果然顺眼多了,李素的积极性也提高了很多,对照着摹本,李素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至于写出来的字嘛……一定是伤没好利索的缘故,一定是。

    窗外飘来隐约的蛙叫蝉鸣,宁静安详的下午,和暖的微风轻轻吹起纸页,恰正年华的少年噙着微笑,嘴角微微勾起,一手负于身后,另一手漫不经心地执着毛笔,在洁白的纸页上勾画着青涩的字迹,风儿拂起衣裳的下摆,临风而书的模样像极了一幅出尘如莲的画卷。

    微风拂乱了额角一缕散发,李素用毛笔另一头挠了挠,打了个呵欠,忽然有点犯困。

    一颗小石子轻轻落在洁白的纸页上,发出咚的轻响,李素顿时清醒了,抬头望去,窗外一道模糊的身影飞快蹲下,甚至发出一声恶作剧般的轻笑,笑若银铃。

    “再不站出来我可拿砚台回敬过去了啊,砸你头上看你笑不笑得出。”李素笑道。

    东阳站起身,很懊恼的模样,红艳的小嘴微微嘟起,不满地瞪着他,俏脸却红红的,不知是羞还是热。

    “昨还给你送了十贯,今就要拿砚台砸我,良心被狗吃了?”东阳小脸绷得紧紧的,清澈纯净的杏眼却满含笑意。

    李素朝窗外看了看,奇道:“今可是喜鹊枝头叫啊,公主殿下竟然亲自登门,实在令寒舍……那啥,你不怕碰到我爹?”

    东阳得意地笑:“我叫绿柳躲在你家田边等了一晌午呢,看到你爹下田了才跑过来……”

    俏脸更红了,东阳有些忸怩地垂下头:“也不是不愿见你爹,总之……不太好,礼数什么的很麻烦,我给他行礼还是他给我行礼都不合适,索性先避开。”

    李素咂摸咂摸嘴,这话怎么有点……怪异?抬眼见东阳羞不可抑的模样,李素心头微震,暗暗叹了口气。

    只能转移话题,有些事情东阳没想过,但李素却想得很远,关系或许仅止于此最好,眼下大家走在同一条路上,然而将来……将来走的路一定不同,他和她,只是人生暂时同路而已,以后,大家看到的风景必然不同,经历的人生也不同。

    “昨日为何莫名其妙给我十贯钱?那俩工部官员啥来头?”李素的话题转得有点生硬。

    东阳脸上的红潮稍稍退了一些,笑道:“就知道你这死要钱的性子,才让人送钱,至于那俩人,……你别管了,以后若还能见着他们,客气一点吧,莫恼了他们。”

    难得糊涂,糊涂是福……

    李素很明智地不追问了,看得出,昨日那俩工部官员来头不小,没关系,想必以后也见不着了,昨日故意把他们气跑,他们应该对自己不再有兴趣。

    “你这十贯钱可不好赚,昨日我都有一种不接这笔生意,把钱还给你的冲动……”

    东阳气得将洁白如玉的小手往前一伸:“现在还给我也不晚啊,快,把钱还来。”

    李素赶紧朝她扔了个嗔怪的眼神:“后来我不是冷静下来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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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名有点怪,不过还是有用意的,一直忘了告诉新老朋友,咱们这本书早在去年便有了主题曲,由国内著名音乐团队“墨明棋妙”创作,tonny作曲,荀夜羽作词,绯村柯北演唱,歌名《听风》。。有机会我把绯村柯北大大演唱的视频贴在作品相关里面。
正文 第七十二章 东阳伤情
    东阳很无语,更令她懊恼的是,不知道该拿这家伙怎么办,是该抄起石砖朝他头上狠砸一记,还是该怀着一颗普爱世人的心,日夜焚香祷告,让老天把这家伙的三观纠正到正常……

    李素不觉得自己哪里不正常,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优越感似乎有朝病态方向扭曲的趋势,年轻,英俊,也现实,在还没有达到把钱当成一串毫无意义的数字那个境界前,没有权力欲/望的他对银钱的态度稍微执着一点也是很符合逻辑的,毕竟,做人总要有点爱好,有人喜欢花草,有人喜欢女色,而他喜欢钱怎么就不行了?

    侧头打量着东阳,今日的她穿了一身很朴素的淡黄色裙衽,外面罩着一件有点单薄的春衫,春衫的领口绣了一朵洁白的荷花,花儿绣得很生动,随着身形摆动而翩翩摇曳。

    李素上上下下打量得很仔细,看得东阳脸颊再次羞红,淡淡的喜悦和羞意在心中反复交织,双手变着花样扭成一团,显然有些紧张。

    正要娇嗔责骂这个登徒子时,谁知李素一张嘴便大煞风景,扭过头黯然叹息:“第一次登别人家的门,也不说带点礼物,钱啊,银饼啊,元宝啊什么的……公主也要讲礼数吧?”

    东阳俏脸瞬间变黑:“…………”

    不死心地将头探出窗外扫了一圈,见院子里空空荡荡,没有任何礼担礼品之类的迹象,李素神情愈发黯然,喃喃叹息:“……果然什么都没带。”

    “李——素——!”东阳快气炸了,头顶似乎冒了烟。

    “算了,我原谅你了……”李素露出宽容的笑,然后飞快补了一句:“……下次不能这样了。”

    深深呼吸,东阳告诉自己不要跟这要钱要得没节操的家伙计较,自己是公主,公主要待人宽容,特别是那种死要钱的人……

    不再搭理他,东阳转过身,开始打量李素的新房子。

    李素也转过身继续练字,二人并不见外,处得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

    一边写着字,李素一边淡淡问道:“你今日怎么想起来我家?”

    东阳扭头恨恨瞪他一眼,道:“你都多少天没去河滩了?”

    李素握笔的手一僵,一滴浓墨滴到纸上,浸染成一团墨渍。

    为什么不去河滩?或许,自己在躲着什么吧,躲避世上的俗规,躲避一段很不现实的孽缘?

    笔尖在半空中停顿一会儿,然后落在纸上继续摹勒字迹,笔划却分明已有些凌乱。

    李素若无其事的笑,连声音都很正常,听不出任何异样:“最近忙啊,没见我家工地忙成这样。”

    东阳似乎浑然不觉,单纯地点着头:“盖房子是大事,你用心盖,盖好后再去河滩便是,对了,河滩边开了好大一片野花,蓝的紫的,很美呢,你一定要去看看,还有还有,昨天我看到有一只小螃蟹爬到岸上了,就在我脚下爬啊爬,很好玩,还有……”

    东阳滔滔不绝地说着河滩边的趣事,素来文静的她,现在却像一只嘈杂的小麻雀,叽叽喳喳述说着独自一人发现的点点滴滴,很琐碎的快乐,说得却分外用心。

    东阳的快乐很真实,真实得伸手一碰便能掌握在手心,李素却伸不出手。

    笔下的字渐渐扭曲得不成形状,很难看,李素脸上带着笑容,仍旧一笔一划写着,写得很认真。

    窗外,一道瘦弱的身影匆匆忙忙跑进院子,朝窗内轻唤,却是照顾过李素几天的小宫女绿柳。

    “公主,公主,李老爷回来咧,还有半里路……”

    得到绿柳的通风报信,东阳顿时吓得花容失色,神情既紧张又焦急:“啊,怎么办怎么办,我……我不能见你爹,不能,太麻烦了……我,我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说完不待李素回答,东阳和绿柳蹑手蹑脚慌慌张张跑远。

    李素手中的笔终于放下,看着面前写得乱七八糟的字,不由一阵心烦意乱,抓起纸狠狠揉成一团,扔远。

    …………

    跑出李素家的东阳和绿柳一前一后在乡间小径上慢慢走着,没走多久,东阳忽然停下脚步,刚才在李素面前快乐无忧的模样不复再见,此刻换上一脸淡淡的哀伤和茫然,像个迷路的孩子,无助又无措。

    “绿柳,李素今日好像不开心……”

    “绿柳,其实我今天本来很开心的,但我感觉到他不开心,于是我也不开心了……”

    “绿柳,你说,如果我不是公主,该多好……”

    两行清泪莫名蓄满眼眶,模糊了视线,眼睑外的红花碧树霎时变得朦胧如雾,把人生和风景都锁在一片看不清的白茫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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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处默似乎比较喜欢跟李素来往,三天两头便出现在太平村。

    纨绔子弟嘛,每天在长安城里无所事事,除了上青/楼就是游猎,发泄一下太过旺盛的精力,他们的一辈子已被长辈安排得妥妥当当,人生的目标就是做个安静的美男子或丑男子,安静的等着老爹咽气蹬腿,然后气定神闲的继承爵位,找几个婆姨,生一大堆娃,然后安静的混过余生,咽气蹬腿后让儿子继承自己的爵位……

    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们的人生差不多都是这样,很无聊很乏味。

    李素其实也说不清程处默为何老喜欢往太平村跑,长安城离这里并不远,六十里路,催马抽几鞭子就到了,或许程处默觉得他新认识的这个朋友很有意思,也或许……村口那棵银杏树很欠揍?

    “小公爷又来了,欢迎欢迎,我昨天夜观星象,发现天上星宿一通乱闪,掐指一算,就知道小公爷今日必至,来来,这边请,暂且放过那棵树吧,它快被你揍死了,今日咱换一棵……”

    程处默今日不同往日,至少脸上没见着伤痕,反而一片清爽舒坦的模样。

    “今日程某心情不错,且饶过你村里的树,下次被揍了再说。”
正文 第七十三章 突降其祸
    程处默表情很爽的样子,李素忍不住怀疑他发了横财,很想和他探讨一下合伙横财的可能性……

    说来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程处默的举止令李素暗暗鄙夷,随便找个地方便往上一躺,也不管上面多少灰尘多脏,仰头望天时嘴里叼根狗尾巴草,据说这东西根茎部分的汁液确实有点甜意,但李素还是不敢尝试……多脏啊。

    小公爷既然躺下了,看来少说一个时辰内不会走,李素有心想离开,又觉得不太礼貌,可他实在跟这位混不吝的小公爷没什么共同话题。

    思来想去,李素还是决定蹉跎自己宝贵的青春光阴,陪这位小公爷谈谈人生,尽管他对小公爷的人生毫无兴趣。

    李素吃力地搬了块平整的大石头,一脸嫌弃地用手擦拭着石头上的灰尘,直到石头擦得光滑如镜一尘不染后,李素才跑去路边的水渠里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到手快脱皮了才慢吞吞地走回来,坐在石头上。

    程处默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笑道:“你这做派,该生在大户人家的。”

    李素淡笑,等自己真正成了大户人家,做派岂止这些?会令人发指的。

    “小公爷今日心情不错,何事如此爽利?”李素没话找话,看看天色,决定半个时辰内把这家伙打发走,家里盖房子没人监工呢,没空跟纨绔子弟扯淡。

    程处默咧开大嘴笑了:“今又砸了西市一家店铺,没敢伤人,但店被砸得稀烂,有年头没砸得这么零碎了,叫那掌柜狗眼看人低。”

    很不理解程处默的爽点,不过李素并不打算理解他,纨绔子弟,特别是老程家的纨绔子弟,绝不可以常理揣度。

    “小公爷干得漂亮!”李素昧着良心喝彩,反正不关自己的事,先把他哄走再说。

    程处默大笑,然后分享自己的砸店经验:“那是,以往砸店啊,先得把客人轰出去,然后从大门开始砸,接着是桌椅和坛坛罐罐,今砸得很零碎,他店里卖的笔也崴了,纸也撕了,墨条踩碎了,连店里养的一条狗也被我打折了腿……娘的,好好跟掌柜的说话他不搭理,非说什么印书的人太多,要排队,程某是那种排队的人吗?”

    李素听着听着,笑容渐渐有些僵硬了……

    “印书的店?”李素迟疑地问道。

    “不错,西市南边拐角的一家,原来是卖纸笔的,后来掌柜的不知怎的弄出个新的印书窍门,一本书两日内印好,现在买卖红火了,我老娘信佛,有人借她一本经,老娘很喜欢,叫我照原样印两册,谁知去了以后还得排队,他娘的,不管了,砸了再说。”

    李素脸色有点白,他有种很不祥的预感。

    呆坐在石头上,李素半晌没出声,程处默许久没听到动静,不由摇了摇他:“喂,你咋了?”

    李素转过脸,幽幽地道:“有个事情想问问你。”

    “你说。”

    “如果我想跟小公爷打官司,你会不会揍我?”

    程处默楞了一下,茫然道:“我咋招你了?”

    “你真招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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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二十文钱从村里借了牛车和赶车的老汉,李素赶到了长安城,进了城直奔西市。

    西市仍如往常一样繁华如画,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群在宽阔的大道上行走兜卖,胡商们牵着一队骆驼低眉顺目地走在人群里,见人便鞠躬,生怕礼数不周而招祸,大唐百姓走在西市里人人昂首挺胸,骨子里透着一股天朝上国的优越感,连朝胡商笑一笑都仿佛是上国对蛮夷的恩赐。

    李素风风火火走进西市,很快来到那家印书的文房店,然后被那满目疮痍的景象吓呆了。

    程处默的描述还是太谦虚了,他这哪里是砸店啊,整个店都快被他拆完了,连屋顶的房瓦都垮下来一大半,店里凄惨得如同刚被恐怖分子扔过炸弹似的,难怪今日来找他时表情那么爽,砸得果然很零碎,亏自己当时还没心没肺喝彩,夸他砸得漂亮……

    文房店那位姓赵的掌柜坐在瓦砾堆里,默默垂着头抹泪,衣衫有些凌乱,但没有挨打的迹象,脸上不见伤痕,只是模样很伤心。

    抹了一会眼泪,赵掌柜抬眼便看见了李素,不由浑身一震,然后咧开嘴哭了起来。

    李素只好安慰他:“别哭了,好好说说,到底咋回事?”

    赵掌柜回过头指了指后面的瓦砾堆,哭道:“咋回事?这还不够明显吗?店被砸了啊!”

    “你怎么惹人家了?”

    赵掌柜愈发泣不成声:“我惹人家?我惹人家?我一个做买卖的敢惹谁?今那位大汉走进店里,我都差点给人跪下了,前面等着印书的人太多,排队本就是规矩,他还是不听劝,二话不说把店砸了啊……”

    “知道砸店那人是谁吗?”

    赵掌柜抽泣道:“听说是卢国公府的小公爷……若是早知道,我不就安排伙计给他先印了吗,直到他砸完了店才亮出身份,坑死我了!”

    好了,人物事件全对得上了。

    李素心头五味杂陈,有点哭笑不得,老程家在长安城真是……名不虚传啊,幸好自己好歹跟程处默有几分交情,这笔帐算得清,以往那些被砸了店又没交情的人家,怕是真的只能自认倒霉了。

    “我找他要个说法去!”李素拔腿便走。

    赵掌柜大惊失色,死死揪住他的袖子:“去不得!去不得!咱认了,千万莫找他……”

    李素苦笑:“我认识程小公爷……”

    “啊?”赵掌柜傻眼了。

    李素拍拍他的手,然后赶紧把手缩回来,背在身后使劲擦,很不习惯跟人肌肤接触,碰一下得沾多少细菌啊。

    “放心,好好说道理,程小公爷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今算是误会,卢国公府会赔钱的,你赶紧算算损失,我好跟他报帐。”

    迈步欲走,却发现自己的袖子仍被赵掌柜死死揪着,李素疑惑地望着他。

    赵掌柜脸色铁青,朝他执拗地摇头:“还是去不得,李家小娃,这事没那么简单。”

    李素挑了挑眉:“怎么说?”

    “程小公爷砸完店便走了,没过多久又有人找到我,扔给我五十贯钱,派人一贯一贯把钱堆在我面前,说要买活字印书术……”赵掌柜一字一字说得很清晰:“他说要全部买下,以后全长安只有他能做这买卖,别人包括我在内,都不许做了。”

    “你怎么说?”李素脸色渐渐凝重了。

    “我当然不肯,店砸了可以再修,印书术若没了,我一家老小靠什么吃饭?我又怎么向你交代?”

    “然后呢?”

    “然后那人拿钱走了,临走说我不识抬举,说我找死。”

    李素沉声道:“是卢国公府的人?”

    “不知道,那人没表明身份,只看打扮,确像是大户人家里做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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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四章 掳掠进府
    五十贯钱,很可笑的价格,自从李素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后,赵掌柜打制了好几套模板,长安城里文人不少,每天印书的流水都有好几贯,现在人家轻飘飘扔个五十贯就得把所有的技术全给他,这跟明抢有什么区别?

    砸店,赔钱,很简单的一件事情,李素没想到居然变得曲折离奇了。

    是谁要买活字印刷术?

    李素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嫌疑人就是程家,无法不怀疑,这事太赶巧了。

    赵掌柜面带恨意,一口咬定道:“恐怕这事真是卢国公府干的,程小公爷寻个由头砸店,砸完再叫府里的管事买印书术,这事程小公爷不方便说,说了坏名声,府里管事说就容易了,将来事情若传出去,卢国公府只消把出面的管事往官衙里送,一切便与卢国公府无关……”

    很符合逻辑的推理,李素也觉得很有道理,毕竟确实是程处默砸了店。

    不过事情没有确凿的证据前,李素还是不愿相信程家能干出这种事,他所认识的程咬金和程处默也都是光明磊落的汉子,如果说他们真想要活字印刷术的话,程咬金或许会骑一匹快马,手执一柄宣花大板斧,哇呀呀怪叫冲杀进店里,二话不说抢了活字模板便走,然后第二天,程家名下的商铺便开始承接所有印书业务……

    这才是真正的程家风格,抢劫都抢得光明正大,摆出地痞无赖的嘴脸,明明白白告诉世人,我就是抢了,而且以后还会抢,咋地?

    现在又是砸店,砸完又扔点钱出来强买,神神秘秘见不得人的样子,跟程家的风格大相径庭,买印刷术的究竟是不是程家,李素只能在心里打一个问号。

    “还是要找程家。”李素叹了口气,没办法的事,现在真正出了面的只有程处默,只能找他。

    …………

    …………

    李素并未急着找程处默。

    他与程处默的交情绝不能当作筹码,毕竟很脆弱,一个草民对权贵家摆出兴师问罪的姿态,而且这家权贵又是长安城人人皆知的恶霸之家,真这么干的话,李素可能会死得很痛快,又痛又快。

    西市里买了一叠纸和墨,李素离开长安回到家后,把房门关起来,独自一人写写画画,不知忙些什么。

    第二天,神清气爽的李素刚准备再进长安城,文房店的一名伙计却一脸焦急地来到太平村,告诉李素一个坏消息。

    赵掌柜昨晚回家后,被长安县衙的官差破门拿入了大狱,罪名很含糊,说是牵扯进了往年一桩西市商户被杀的案子。

    李素呆楞半晌没出声。

    他没想到背后的人下手如此快,从砸店,到给钱,最后拿人下狱,全都是一天内发生的事情。

    神情凝重的李素赶紧跟着伙计进了长安城。

    …………

    程家就住在朱雀大街南边,宅子很大,占地数十亩,很霸气地坐落在朱雀大街边,连大门都比别人家宽了三丈,门楣上挂着一块黑底金字牌匾,是李世民御笔亲题的“敕造卢国公府”。门口伫立两排军士,将府邸衬托得愈发威严庄穆。

    李素远远站在大街的另一头,看着如同巨兽盘踞般的程家府邸,此时他才发现,原来这才是真正的权贵人家,那个披戴铠甲,一脸笑呵呵一副邻居老伯形象,出手就把自己拍晕的程咬金,那个挨了老爹的揍心气不爽,骑马来到太平村对着一棵银杏树拳打脚踢的小公爷,看起来随和,但是,他们仍是真正的权贵。

    静静注视着程府大门,李素暗暗叹息。

    自己的力量还是太渺小了,渺小得像一粒尘埃,权贵只消轻轻一拂便能彻底将他抹去。

    这件事到底跟程家有没有关系,李素也不知道,但他只能找程处默,只能赌程家父子不会干出这等事,所以李素决定先试探,若是程处默透露出一丝此事跟程家有关的意思,李素便立马双手将活字印刷术的秘方送上,恭敬地离开,从此不再碰这个行当。

    至于大狱里的赵掌柜,相信人家拿了秘方后不会将他致于死地,很快会放出来。

    坐在程家对面一棵大树的树荫里,李素一眨不眨地盯着程家的大门,专心注视着每一个从程家进出的人。

    这一坐便是两个多时辰,程家小公爷今天很安分,似乎没有出门为非作歹的意思。

    李素很有耐心,他对程小公爷有着充分的信心,这家伙一定会出门为非作歹的,不是进青/楼就是出城游猎,纨绔子弟嘛,不干这些事活着的意义在哪里?

    又等了一个时辰,果然,程府的侧门打开,下人牵着一匹马出来,在门口的石狮旁等着,没过多久,程处默倒拎着马鞭大摇大摆走出来,接过下人递上的缰绳,翻身上马便走。

    李素急忙从树荫下窜了出来,拦在程处默的马前,程处默一惊,急忙勒马,当下程府门口的军士们呵斥着朝李素围了过来。

    “都滚远!这是我兄弟。”程处默喝道,军士们讪讪退下。

    程处默脸现喜色,翻身下马大笑道:“今可真难得,居然在家门口见着你,不多说,走,随我进门,开宴,酒管饱!”

    二话不说抓着李素的胳膊就往府里走,李素踉跄着使劲挣扎,涨红了脸急道:“小公爷且慢,我今日是来跟你理论的……”

    “哇哈哈哈哈哈……理论个屁,先喝过瘾了再理论不迟,莫矫情了。”程处默充分继承了老爹的风格,将李素打横扛在肩上,抬年猪似的欢天喜地将李素扛进了门。

    李素被扛在肩上颠得七荤八素,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抢进程家,无助地看着程家大门哐当关上,耳边传来程处默得意的叫嚣声:“来人,把我那几个兄弟都叫来,府里开宴,都来认识认识我新认的兄弟,能文能武还能给陛下献策,是条好汉子!去,叫个人快马出城去太平村,告诉李家长辈,李素今日必定大醉不醒,程家留客,他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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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五章 尽释误会
    将李素扔进程家前堂的榻上后,程处默头也不回地走了,李素觉得他很可能去搬酒坛子,当然,也有可能发现砸店抢印刷术的行迹败露,于是找兵器打算灭他的口……

    李素脸色有点苍白,刚才在门外时酝酿了半天的兴师问罪的正义气势,被程处默一通乱拳打击得支离破碎,现在李素只想逃出程家再说。

    前堂无人,李素环视几圈后,忽然暴起身形,朝不远处的大门冲去,即将冲到门口,眼看黎明的曙光在向他遥遥招手,斜刺里忽然冒出一人挡在他面前,一身短衫武士打扮,满脸横肉笑得狰狞可怖。

    “公子哪里去?小公爷今日款待公子,吩咐小人将公子侍侯好,公子请回堂上稍坐,小公爷马上便至。”

    李素只好回到前堂,脸色愈发苍白。

    “龙潭虎穴,龙潭虎穴……”李素双目无神,喃喃自语。

    未多时,程处默像一阵旋风般卷进了前堂,身后跟着三个相貌相似同样是脸黑体壮的魁梧汉子,四人并排站一块很具观赏性,让人忍不住想玩一个名叫“大家来找茬”的游戏……

    “今不巧,有两个家伙出去厮混了,家里逮着了三个,这是老二程处亮,老三程处弼,老五程处政,来,都来见见,李素,我新认的兄弟,农户出身却是条好汉,对程某的胃口,都来认识一下,马上开宴了。”

    程家三兄弟呼拉一下全围上来,这个捏李素一下,那个在他胸脯上摸一把,还有一个眼睛只盯着他的嘴,不知有何意图。

    “太瘦。”程处亮撇嘴。

    “没腱子肉,不称手。”摸胸脯的程处弼摇头。

    “张开嘴,看看牙口……”老五程处政热情发出鉴定邀请。

    李素快疯了。

    这一家子到底啥德行?

    “停!住手!”李素怒了,管他什么权不权贵,没这么糟践人的。

    一众程家兄弟愕然住手。

    “小公爷,草民有事跟你说,事情不说清楚,这酒喝不下去。”李素第一次用上了“草民”的自称。

    程处默皱眉,看了看他的三个兄弟,然后把李素拉到堂前左侧的亭子里。

    “啥事,你说。”

    李素从怀里掏出昨晚写好的一叠东西,毕恭毕敬递到程处默面前,程处默一脸茫然,傻楞楞的接住了。

    双手长长一揖,李素神情很恭敬:“这是活字印刷术的秘方,小公爷收好,草民献给程家了,只求小公爷放赵掌柜一马,莫伤了他性命,草民和赵掌柜此生绝不再染指印书一事,店不要了,钱也不要了。”

    程处默愈发迷茫,满头雾水地道:“你到底在说啥?活字印刷是个啥?你给我秘方做甚?赵掌柜又是谁?我为啥要害他性命?”

    “小公爷昨日砸了西市一家店,为的不就是这活字印刷术吗?”

    程处默怒道:“你放屁!程某心情不爽利,想砸就砸,要这劳什子印刷术做甚?”

    李素看着程处默激动的样子,久悬的心渐渐落回了肚里。

    赌对了,看来似乎真不是程家所为,砸店的是个很纯粹的人,他只纯粹享受砸店的快/感,后面买印刷术的是谁?好了,事情越来越有趣了……

    “你快说清楚,到底咋回事?兄弟交不交先放一边,你若冤我,必把你揍成废人!”程处默发飙了。

    李素笑了。

    排除了程处默的嫌疑,李素现在看他愈发顺眼起来,这一刻才真把他当成了朋友。

    “小公爷莫急,事情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李素慢悠悠地将发明活字印刷术,再到与文房店赵掌柜合伙分利,最后昨日被程处默砸店,紧跟着后面有人拿五十贯买印刷术……

    一桩桩一件件娓娓道来,程处默听得两眼圆睁,黝黑的脸孔不停变幻。

    “那个印书的窍门是你鼓弄出来的?”程处默吃惊地盯着李素。

    “是,赚点活命钱而已。”

    “昨日我砸了那家店后,有人紧跟着要买那个印书的窍门?”

    李素点头:“不错,当时确实怀疑是你,没办法不怀疑,这事太赶巧了,现在我知道不是你,很抱歉,刚才冤枉你了。”

    程处默摆摆手:“既是误会就揭过去不提了……”

    说着程处默忽然嘿嘿冷笑起来:“有点意思,老子前脚砸了店,后面有人跟着捡便宜,这事怕不简单,老程家虽说都是粗人,可也不是让人白利用的蠢货,好处他捡了,黑锅我老程家背了,世上没这道理。”

    程处默笑得很狰狞,这是李素第一次看见他露出如此凶相。

    “行了,李素,这事你别管了,以你的身份管不了这事,现在程家接手了,他娘的,老子倒要看看,长安城里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敢阴我程家!”

    李素笑得愈发畅快。

    今日的目的达到了,以他的身份和人脉,本来就不是他能管的事,如果程家不接手,他也只能忍了,现在的结果很不错。

    程家既然接手了这件事,后面就与李素无关了,李素对程家很有信心,以老程家不分青红皂白的可爱风格来看,这位藏在幕后要买印刷术的人可能轻松不了了。

    拍了拍手里的秘方,程处默笑道:“难为你试探一番竟下足了本钱,连秘方都舍得给我,我瞧瞧里面写了啥……”

    刚翻开一页,程处默脸色有点不对了,他只看见第一页上画了一个酷似老爹程咬金的猪头,后面还跟着六个小猪头……

    李素劈手将秘方夺过来,嘿嘿干笑:“秘方当然不能轻易示人,小公爷就别惦记了……”

    抬头看看天色,李素朝程处默行了一礼,道:“天色不早,坊间要宵禁了,我得赶紧出城回家,小公爷,告辞……”

    话没说完,李素只觉得身子一轻,然后发现自己很不争气地被程处默扛在肩上,一路风景飞快倒退,耳边还传来程处默的大笑声:“哇哈哈哈哈,酒宴已摆好,你往哪里走?进了我老程家的门,你还想竖着走出去吗?来人,上酒!上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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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六章 酩酊大醉
    很无助的长安之行,进了程府后李素只觉得自己是一叶怒海中的扁舟,起伏摇曳,凶险莫测,生死由命,横竖在天……

    来到这个世界李素未尝过一滴酒,这年头能吃口饱食就不错了,庄户家怎么可能有多余的粮食用来酿酒。

    被程处默扛进前堂,李素狼狈地坐起身,赫然发觉前堂内酒宴果然已设好,地榻上每人面前一方矮脚桌,桌上分别摆着烹煮好的鸡肉,鹿肉,还有一道胆大包天的牛肉,老二程处亮挤眉弄眼告诉他,程家庄子邪气,经常摔死牛,也不知是何原因……

    程处亮闪闪发光的眼神令李素深深感觉到,他的解释很真诚。

    堂外走来一队侍女,每人捧着一坛酒,坛子很精致,不像大唐的风格,口窄肚大,饰以银漆,李素知道,这便是闻名于大唐的三勒浆了,据说这种酒是波斯国所产,用三种水果合酿而成,除了大唐的权贵人家,普通人真喝不起,此酒能热饮亦能冷饮,热者名曰“三勒汤”,冷者名曰“三勒浆”。

    加大号的漆耳杯摆在李素面前,侍女笑靥入花为他倒酒,咕咚咕咚一满杯足有半斤。

    李素两眼发直,然后在程家几兄弟起哄下,闭起眼悲壮地一口喝干。

    喝完咂摸咂摸嘴,李素只觉味道怪怪的,说不上好喝,带点水果味,隐约能闻到一丝丝酒精味,没有想象中的一杯就倒,喝下去没有任何反应。

    李素有些悲愤。

    骗子!古代的诗人都是骗子!什么“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什么“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什么“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

    这种淡出鸟来的所谓“美酒”,李素觉得自己如果憋得住尿的话,有多少能喝多少,而且喝完老实回家睡觉,绝对没脸把喝果汁饮料这种行为写成诗句到处吹牛,蒙后人一蒙就是一千多年……

    李素放心了,踏实了,胸中冒出一股豪迈之气,酒到杯干绝无犹豫,程家兄弟愈发喜不自胜,酒品即人品,这个李素果真值得一交。

    不记得喝了多少,但李素一直没倒过,越喝眼睛越亮,头脑也越来越清晰,他甚至清楚看到程家兄弟脸色化作酡红,几人互相搀扶,颤巍巍端着漆耳杯,强撑着向他敬酒,抖抖索索的酒洒了一路……

    李素没事,他一直告诉自己没醉,很清醒,甚至能清楚回忆前世今生的每一个悲欢细节,也能当着程家兄弟的面嗤笑所谓三勒浆不过尔尔,四个土包子没见过啥叫高度酒,喝点果汁还歪歪扭扭的,不够丢人钱……

    视线有些模糊了,头也有点重,朦朦胧胧的不知道怎么了。

    听力仍然保持着最后一丝灵醒,只觉前堂一阵狂风席卷而过,前堂里的侍女纷纷说着“老爷回府了”,然后便听到“哇哈哈哈哈”的狂笑声。

    “好个小后生,酒量端的了得,竟能把我家四个兔崽子放倒而犹自不醉,果然是条汉子,来,老夫跟你喝!”

    接下来李素不记得干了什么,最后两眼一黑,倒在程府这个凶险的龙潭虎穴里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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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醒来时头很痛,仿佛被无数大铁锤狠狠敲着,而且敲得很有节奏。

    眼睑慢慢打开,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软绵绵的床榻上,身上盖着非常华贵的蜀锦,床头的架子上倒悬着一个青铜镂空鸳鸯熏香球,香球里正缓缓升腾着熏香,气味闻起来淡淡的,很舒服。

    闭上眼睛,李素使劲回忆昨天喝酒时说了什么,干了什么,可惜完全断了片儿,丝毫记不起来。

    很对不起古代诗人,李素发现自己太自大了,原来“会须一饮三百杯”真的很了不起,昨天自己喝了多少?反正没到一百杯便轰然倒地。

    呆呆望着头顶的房梁出神,没过多久,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一阵嚣张的狂笑纷沓而至。

    “哇哈哈哈哈,好个小后生,果真是少年英杰……”

    李素惊恐地睁大眼,房门处的光线一暗,塔山似的魁梧身材遮住了屋外的阳光。

    “了不起,你这小后生越来越有意思了!”程咬金那张毛茸茸的脸出现在李素眼前,目光带笑,还掺着几分探究的意味。

    “程……程公爷,小子……”

    “叫伯伯。”

    “啊?小子……”

    “上次在太平村时与你爹聊过,老夫比你爹年长几岁,该叫伯伯。”

    李素额头冷汗直冒:“还是……还是叫程公爷比较……”

    “不给脸是不是?逼老夫动手揍你是不是?”程咬金眼中开始冒凶光。

    “程伯伯。”李素是个很识时务的人,立马老老实实改口。

    程咬金脸色顿时由阴转晴,笑眯眯地看着李素,盯得李素浑身直发毛。

    “那个……小子昨日失礼了,小子酒量不好,而且酒品也不好……”李素小心翼翼试探:“……昨日小子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吧?”

    程咬金笑得特别畅快:“当然没有,你小子精滑精滑的,怎会出格?倒是我那几个不成气的兔崽子醉后丑态百出,嗯,老夫已抽过他们了。”

    李素终于放心,想想也是,果汁嘛……

    呕——忽然好想吐……

    “昨日老夫回府,听我家大小子说,你城里的买卖被我家大小子砸了?”

    李素急忙道:“误会,都是误会,小子与小公爷已尽然开释了。”

    程咬金点头,笑得有点冷:“你们小孩子那点屁事老夫懒得管,不过有人躲在旮旯里捡便宜,还让我老程家背黑锅,这事不能善了,小后生放心,三五日内给你个交代,日子太平了,长安城里倒多了些魑魅魍魉见不得人的东西,老夫正是手闲,倒要称称斤两。”

    李素笑着连连点头,快打,打出脑浆子来最好……

    见李素笑得开心,程咬金也笑,笑着笑着,忽然冷不丁道:“昨日你大醉之时泪流满面,哭着喊着毕生积蓄交给投资公司放贷,杀千刀的老板却卷钱跑了,哭得好伤心……‘投资公司’是个什么说法?要不要老夫帮你报此大仇?”

    李素的笑容仿佛瞬间被人施了冰冻法术似的,全僵住了。

    仿佛没看见李素僵硬的表情,程咬金慢条斯理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朝他晃了晃,道:“昨日你又说三勒浆是果汁,不够劲道,还说什么高度白酒,寻常汉子只喝三两便倒,老夫不信你还跟我急了,说要弄个什么酿酒作坊,逼着老夫签字画押,日后这高度白酒你与程家五五分润,呵呵,后生一番心意,老夫便愧领了,回去赶紧把这作坊弄起来,老夫倒要尝个鲜……”

    李素脸色刷地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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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七章 鸡飞狗跳
    李素心情很不好,相比宿醉的痛苦,心脏仿佛被针扎似的感觉更痛。

    酒后不仅失德失礼,而且破财,稀里糊涂的,高度酒作坊还没盖起来,利润就被人生生分走了一半,据说还是自己逼着程咬金签字画押……

    李素一头撞死的心都有了。

    不停安慰自己吃亏是福,大亏不死,必有后福,可李素还是想撞墙,想哭……

    这种感觉就像晚上走在黑巷子里,忽然脑后被人敲了一记闷棍,然后身上的钱包被人抢跑了。

    程咬金却很开心,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脸跟前世那个卷款跑了的投资公司老板一样丑陋可恶,只是老程目光里探究的意味一直不曾消失过,缝隙里的光芒似乎直欲穿透人心。

    认命地仰天叹口气,算了,只当被贼抢了,李素命令自己挤出笑容,尽量让自己笑得萌一点。

    “程伯伯,我七你三怎样?”李素试图尽最后一丝挽回损失的努力。

    程咬金哈哈大笑:“小后生看来还没醒酒,躺下再睡一觉,醒来就不会说这等胡话了。”

    李素:“…………”

    如果有把狙击枪,一枪爆掉这老货的狗头,该是多么美妙啊……

    …………

    程府凶险之地,不宜多留。

    顶着宿醉的脑袋,李素狼狈地向程家父子辞别,被程处默搀扶着踉踉跄跄走出程家大门。

    仰头看着蓝天白云,生出恍若隔世的感慨,这一笔得亏多少啊,回家后帐都不敢算了。

    程家的大马车静静停在门口,看来老程对生意合伙人还是很客气,马车免费管接送。

    程处默将李素扶上马车,神情充满内疚地瞧着他。

    “兄弟实在对不住了,我爹他……唉!”

    李素悲从中来,也沉沉一叹,一切尽在不言中。

    谁知程处默紧接着道:“不过兄弟你也是程某生平仅见的实诚人呐,昨日说起高度酒之事,我爹不过诈你一诈,故意说不信,你就主动把分润契凭写好画押,我爹假装谦让不愿签,你还抱着他大腿哭着求他签,我爹说他二你八,你还不答应,扬言若不五五分润你就抹脖子给他看,实在是高风亮节,义薄云天,此情此义高山可仰……”

    程处默滔滔不绝说着,李素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青灰色,比死人的脸还难看。

    “别说了,我头好晕,车夫,快马加鞭,多谢……”

    *

    李素离开程府后,程家恶霸父子开始挥舞着大棒,满长安的找人算帐。

    事情很严重,发展到这一步其实跟活字印刷术的关系不太大了,主要是要把后面的人揪出来,看看到底是哪家在背后搞风搞雨。

    整个长安城的权贵们犯怵了,程家不是五姓七宗,却也是这二十多年来新兴的权贵,论圣眷,论恩宠,论威风,长安城里无人能及,当家的程老匹夫摆了二十多年的无赖恶霸嘴脸在长安城混得可谓神见神怕,鬼见鬼愁,今日竟有人主动惹上他,程家父子焉能不称称斤两?

    程咬金的做派很有意思,霸道得欠抽。

    事情根本没有线索也难不倒程家,首先从以往的仇家开始算帐,有一个算一个,家里在长安城有商铺的倒了霉,程处默领了一帮子恶霸打手横行东西两市,先把以前仇家的店铺砸一通再来讲道理,背后阴程家的究竟是谁也不管了,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漏掉一个。

    无辜被砸的仇家自然不乐意,没招你没惹你的,凭什么砸我店?

    于是第二天,几位御史台的御史领头,将程老匹夫参了一本,李世民大怒,把程咬金叫进太极宫谈人生,程咬金出来后脸色讪然,估计谈人生的过程中李世民骂了脏话,可能还表达了想与程家女性长辈胡搞瞎搞的强烈愿望。

    回来后程咬金挨个给那些被砸的仇家赔了罪,待到众怒平息,然后……领着程家六个小恶霸把参他的御史们揍了一顿,一口咬定就是御史在背后坑程家……

    …………

    长安城里,程家恶霸闹得鸡飞狗跳,李素躲在太平村坐山观虎斗之时,城里忽然传出了一个坏消息。

    被拿进长安县衙的赵掌柜把活字印刷术的秘方招了。

    消息是文房店的伙计递来的,李素呆楞半晌没回过神。

    不怪赵掌柜,他只是商人,大牢里的刑具能挨过两样便很了不起了,李素愤怒的是背后那个人。

    第一次见到这个清平盛世背后的阴暗,与其他时代的阴暗没什么不同,大抵都是为了名利,手段也是大同小异。

    程处默怒气冲冲找来太平村,脸色很难看。

    “赵掌柜弄不出来,据说被移送大理寺了,我爹也没胆子敢找大理寺麻烦,长安县衙逼供赵掌柜的小吏找到了,人在家里喝了毒酒,早咽了气,秘方不知给了谁,这条线断了,他娘的,这事透着邪性!”

    李素脸色也不好看:“说来说去,就是为了那套活字印刷术,东西其实没什么窍门,说一遍谁都懂,制做起来也简单,我也没想到这东西最后竟成了祸害。”

    叹了口气,李素接着道:“你程家这些日子揍这个砸那个,这么做没甚意义吧?”

    程处默笑了:“当然没意义,平白无故得罪那么多人,你以为我爹真傻啊……主要是立威,程家这些年仇家越来越多,若非陛下宠信,程家不知倒了多少回了,这次也算是敲山震虎,借这事吓唬一下那些杂/碎,我爹常说,做人啊,就得时不时朝外人亮亮拳头,客气久了,别人以为你好欺负,啥倒霉事都来了。”

    李素偏过头望着他,眼神有了一些异样。

    老程不简单啊……想想也是应该,这么多年风浪里,若真是个混帐性子,估计他也活不到如今人五人六横行长安,还骗小孩子的酿酒作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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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八章 损己利人
    很简单的事情,现在变得越来越曲折,李素深深觉得当初没有贸贸然一头栽进朝堂的选择是无比正确的,他玩不起,也玩不过。

    程处默心情不太爽,这次来太平村是特意给李素道歉的。

    “都是我不好,砸了你的店,害你印书的秘方传出去了,放心,程家以后会帮你盯着,放眼大唐天下,若被我知道谁家开了和你同样的印书买卖,这事肯定就是他干的,二话不说先废了他。”程处默胸脯拍得啪啪响。

    李素觉得程处默的歉意很没必要,笑道:“别人已盯上我的印刷术了,就算你不砸我店,该来的还是会来,这事跟你关系不大。”

    “是我的错,不推搪,秘方流出去没办法,只能拿钱弥补,你算算亏多少,程家给你补上。”程处默负责的态度令李素非常欣赏。

    李素很谦逊地拒绝了:“钱不要了,回去劝劝程伯伯,酿酒作坊我七他三,再提五五分我半夜死你家大门外。”

    …………

    “你家这阵子横扫长安,鬼见鬼愁,有怀疑的对象么?”李素问到正题。

    程处默不答,嘿嘿直笑。

    李素忍不住给他提示:“事情怕是要从源头查起,比如……”

    程处默迅速接话,和李素异口同声:“比如我娘(令堂)要印的那本佛经,究竟是谁给她的。”

    说完后二人一楞,然后相视而笑。

    佛经确实是源头,若没有人借给程家主母佛经,后面也就没有程处默砸店这回事,更没有别人躲在背后捡便宜的事,佛经是谁借给程处默老娘的,那人便脱不了关系。

    “看不出你也是个灵醒人。”李素夸道。

    “我不灵醒,我爹灵醒,他早想到了,这几日没动手,是打算让程家先在长安城里立个威再说。”

    “给令堂佛经的人是谁?”

    程处默笑道:“是个从六品的奉议郎,姓孙,没事在尚书省里瞎逛逛,啥事都做不了主的散官,他家婆姨以前曾在长安的芙蓉园中秋会上与我老娘认识,倒也挺会巴结,一来二去,老娘觉得她是个伶俐人儿,于是常邀她来府上作伴唠些闲话,佛经就是她给老娘的……”

    李素眨眼:“一个从六品的官儿,怕是没胆子招惹你家吧?”

    程处默撇嘴:“再借他三个胆子试试!这事没完,深着呢,再挖两天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

    行了,李素觉得自己不用多废话了,程咬金精着呢,完全没必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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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分化为两件事,一是查源头,二是长安县衙有人逼供赵掌柜,活字印刷术秘方外泄。

    源头自有程家去操劳,至于秘方外泄的事……

    李素心情不太好,不管多复杂的事,其实最后吃亏的终究是自己。

    活字印刷术是他目前唯一的收入来源,现在店砸了,秘方外泄了,掌柜也蹲大牢了,一件原本很高尚,为大唐知识分子服务的好事,现在变得如此恶心。

    家里新房子快盖好了,李素却没了监工的心情。

    河滩边的阳光已带着几分夏天的灼热,晒起来没那么舒服了,李素坐在树荫下,默默地算着帐。

    左算右算,还是亏了,这笔帐填不平,哪怕程家现在把背后那人揪出来挫骨扬灰,亏的还是李素。

    亏了啊!

    李素仰天悲啸,一个穿越人士,掌握了领先时代几百年的高科技,前知五百年后知一千年……居然还是亏了啊!

    “大老远就听见你鬼哭狼嚎的,被狗咬了?”

    东阳满含笑意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李素垂头丧气,懒洋洋地朝她招了招手,算是打过招呼了。

    “到底怎么了?”东阳走近了才发现李素脸色不大好,白里泛着青,不由关心地问道。

    “看看我的脸,有什么评价吗?”李素指着自己的脸道。

    东阳俏脸一红,很快扭过头去,憋着笑扔下一个字:“丑。”

    “不客观……”李素叹道:“算了,你最近可能熬夜看书了,眼有点瞎……你难道没发现我的脸上刻着‘倒霉’俩字吗?而且刻的这俩字还是飞白体……”

    东阳仔细看了他一会儿,很认真的点头:“果然刻着字……你爹又揍你了?”

    “我爹揍我根本不算倒霉好不好?如果有天你看见我爹抄刀砍我,那才叫倒霉……”

    东阳楞了一下,接着噗嗤笑出了声。

    笑声里,一张写满了字的纸出现在东阳面前。

    东阳笑声顿止,愕然看着这张纸:“做甚?”

    “为朝廷做贡献!”李素义正言辞,表情正义得欠抽。

    “啥贡献?”

    “上次河滩边,我用泥土做模型,还记得吗?”

    “记得。”

    “知道我做的是什么模型吗?”

    “不知道。”

    指了指这张纸,李素道:“它叫活字印刷术,有了它,我大唐的书籍普及率高得令人发指,一年之内便能实现‘人人有功练,人人有书读’的大同境界,吾皇文治武功远迈古今……嗯嗯。”

    东阳没敢接那张纸,反而警惕地盯着他:“……你想要多少钱?”

    “白送。”

    “不信!说实话!”

    李素:“…………”

    这点信任都没有,友谊走到尽头了吗?

    指着秘方,李素一条一条地解释,东阳睁大了眼,很快明白了活字印刷术的奥秘。

    吃惊地注视着他,东阳表情很复杂:“这是个了不得的东西呀!有了它,大唐的书籍会越来越多,文人士子也会越来越多,父皇所期者,无非文治与武功,如今武功已令万邦臣服,而这个印刷术,可以帮父皇实现文治……你想出来的?”

    “当然。”

    “现在你要把它白送给朝廷?”

    “对。”

    “你疯了?”东阳腾地站起身,神情愈发吃惊:“这不像你,你没这么无私,以前那个死要钱的你呢?”

    李素开始反省自己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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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九章 无私奉献
    友谊走进了歧路,朋友做不成了。

    冲着以前救过东阳一命,而且事后挟恩图报未遂的光辉事迹来看,李素觉得自己在东阳心目中的形象应该是高尚的,伟岸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

    但是东阳现在的表现告诉他,他错了。

    没关系,李素确定这女人最近一定熬夜看书而眼瞎了,不跟她计较。

    “我无私向朝廷献秘方怎么就疯了?我就不能伟大一次吗?”李素觉得有必要和她讨论一下自己的人品问题。

    “这不是你啊,真的不是你啊……”东阳充满担忧地看着他,玉葱般的纤指抚上他的额头:“是不是发烧了?”

    李素瞪着她:“我听出来了,你在讽刺我,高级黑。”

    东阳叹道:“到底发生了甚事?你这个样子让我很不安,认识你这么久,连救我一命都折成了钱,一笔一笔算得清楚,你何时做过‘白送’的事?”

    “没那么复杂,你只管把这个秘方送给你父皇,就说是太平村李素心系朝廷,为陛下解忧,特无私献上活字印刷法,为陛下的文治武功添砖加瓦……”

    东阳眨着眼:“就这样?”

    “对,就这样。”

    李素的想法并不复杂,既然秘方外泄了,大家都别玩了,索性全送给李世民,哪个不长眼的以后敢开印书店,就是一桩惊天巨案。

    当然,李素也相信李世民的人品,一个被喻为“千古一帝”的皇帝,至少应该比较讲道理的,比如“礼尚往来”这种道理,拿了人家东西总得回敬点什么吧?李素不挑食,除了官职,什么都要,若能御笔给他题一幅字,比如“李素是个好同志”之类的,那就真赚到了,比印多少本书都赚。

    好吧,其实自己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无私,东阳的判断很正确,眼没瞎。事实上仔细一盘算,这竟是一笔柳暗花明的买卖,比印书划得来。

    活字印刷术?不可惜,给谁都不可惜,李素得到的远胜于付出的。

    心里的如意算盘拨得哗啦啦响,李素脸上的笑容愈发荡漾了。

    东阳看着李素的模样,神情却越来越不安:“此事……你跟你爹商量过没有?”

    “关我爹啥事?你别管,送上去便是。”

    东阳叹道:“李素,你莫这样,我有点怕……真的,你还是要钱吧,要钱的你才让我安心,说,你想要多少,只要不过分,朝廷都给。”

    李素不耐烦了,道:“分文不取!今我就败家了,谁拦着我无私奉献,我死谁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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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这次进宫的心情很复杂,充满了无奈。

    人家哭着喊着非要伟大一回,无私一回,身为李家公主难道真拦着他?

    猜不透李素的心思,东阳只好乖乖的听话,傻乎乎的被他忽悠得拿了秘方进宫献给父皇。

    李世民永远都是那么的忙碌,任何时间求见他,他都跟他的文臣武将们在一起商议国事,久而久之,连亲情也成了日程的一部分,归入“应酬”那一类。

    东阳站在甘露殿外,静静等候李世民抽出空暇,哪怕身为公主,也不能说见父皇就见,最得宠的魏王,吴王,晋王都一样,更何况她只是个并不得宠的公主。

    烈阳当空,殿外的长廊下却有些阴冷,总有一股莫名的寒风拂过,令东阳的胳膊不由自主冒起一层鸡皮疙瘩。

    从小到大,她都不喜欢太极宫,它像华丽的牢笼,将她死死束缚在殿堂里动弹不得,直到她成年,直到她分到了封地,她的痛苦和压抑才稍稍缓解。若非为了他,她又怎愿意一次又一次进来?

    东阳静静地等候,静静地想着心事,想着一些能让她快乐起来的事。

    河滩边的花儿开得很娇艳了,其实他不知道,每天她都会去一次河滩,然后,静静地等他,等他的时候用绸巾将他经常坐的那块平石擦得纤尘不染,光亮可鉴。

    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很幸福,等他的时光亦是。

    还有那支曾经刺过结社率的发簪,也被她小心地收藏在最隐秘而柔软的角落里,每晚总要取出来看一眼,簪子有些锈了,上面还沾着点点骇人的血迹,可她却不怕,每晚看看它,总会忘情地笑一阵,然后带着安详的笑容沉入梦乡。

    他写过的那几首诗,她每天都会默写好几遍,他说过的每一句话,逗得她笑的,气得她哭的,让她哭笑不得的,她都牢牢记在心里,一个字都没改过……

    她默默做过的很多事,他都不知道,可她仍然很快乐,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快乐。

    …………

    朝会散得很迟,东阳在殿外等了足足一个多时辰,宦官才来宣她。

    甘露殿内,东阳朝李世民盈盈见礼,李世民心不在焉地点点头,漫应道:“东阳进宫见朕何事?”

    东阳垂头轻轻地道:“为父皇文治天下而献一秘方。”

    开场白很吸引人,李世民的思绪成功地从国事中挣脱出来,直视着她。

    “此话怎讲?”

    东阳默默掏出秘方,递上前去。

    生平第一次壮着胆子站在父皇身旁咫尺,东阳轻声地为他解释秘方的奥妙。

    李世民拧着眉,神情渐渐变得惊讶,不怒自威的脸孔充满了喜悦。

    “原来印书竟有如此妙术!大善,哈哈哈哈,大善也!”李世民大笑。

    东阳没猜错,父皇的野心很大,他要的不仅仅是天下无敌的武功,还要远迈古今的文兴盛世,众所周知,文兴盛世的基础是教育,是书本。而眼前这个活字印刷术,便解决了书本的难题,大唐的文治之兴,至此而打下了基础。

    “好,好好!东阳,此物你从何而来?”李世民笑得无比酣畅,真正的龙颜大悦。

    东阳垂头,神情颇有些不自在。

    李世民笑声顿歇,忽然想起了什么。

    “那个李素?”

    “是。”

    李世民脑海里迅速冒出一张年轻的脸,那张脸充满了懒散和随性,扯着嘴角的皮肉,勾出一丝不像笑容的笑容。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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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章 御笔亲题
    魔性的“呵呵”声在李世民脑海里来回穿刺,令李世民忍不住牙根痒痒……

    东阳见父皇神情复杂,垂着头不敢吱声。

    “李素此人……是不是什么都懂?”李世民疑惑地道:“会治病,会作诗,会杀人,会献策,现在连印书之术都会,他难道是天纵奇才?”

    东阳抿唇,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回道:“东阳不知,那李素常有奇思妙想,虽然不愿当官,却也心系社稷,无论诗作还是妙策皆投报无门,而东阳的公主府离他最近,于是他便投送东阳府上……”

    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李世民倒也不曾怀疑到儿女私情方面去。

    “这个活字印刷术,也是他亲自投献进公主府的?”

    “是,而且李素说……说他为国献策献物,只盼大唐威服四方,亦盼李唐江山千秋万代,如此,于愿足矣,而他分文不取,更不领受朝廷官职,以后若有妙思奇法,仍会上献朝廷。”

    东阳说完心中顿时有点想笑,这些话其实李素一个字都没说过,但她还是代他拍了马屁,而且顺便表了忠心,若换了李素在场,怕是比她说得更加肉麻。

    李世民不疑有他,摇头叹道:“屡屡献策献物,朕若不封赏,如何对得起子民一片赤诚之心?”

    东阳闻言心中暗急,平日里与李素接触颇多,她自是清楚李素的想法,知道他不愿当官,现在父皇又动了封赏他的想法,旨意到了李家,恐怕他会很不开心。

    措辞一番后,东阳轻轻道:“父皇赏罚有度,自是圣明君王,然而那李素无心朝堂,若是勉强为官,终究违了他的本意,反倒不如放任,当了官,心思就复杂了,那时公务缠身,应酬不断,哪有空闲再去琢磨这些奇思怪想,为父皇分忧?况且,李素才十五岁,人情世故不够达练,进入朝堂恐会得罪诸多大臣,终不能被容,好好的大唐英才,怕是湮没于凡尘之中。”

    一口气说了许多,东阳也有些羞怯,急忙垂下头道:“东阳浅陋之见,还望父皇莫怪。”

    李世民缓缓点头:“十五岁当官,委实有点惊世骇俗,我朝除了功勋子弟因长辈恩荫而得闲散官爵外,鲜有十五岁立功而得官者,朕为李素开此例不难,怕的是木秀于林,终究害了他……”

    轻曲手指弹了弹印刷术的秘方,李世民苦笑道:“可是有功不赏,非明君也,朕总要赏他什么吧?不然魏徵那老匹夫……咳,老大人又会罗嗦个不休了。”

    东阳抿唇笑道:“李素所喜者,银钱也,但若直接给他银钱,却失之市侩,既然这活字印刷术是他所献,父皇索性赐他一桩买卖吧,让他做这印书的买卖,想必他一定深铭父皇恩德,父皇觉得如何?”

    李世民想了想,笑道:“甚善,依你便是。”

    叫宫人取来纸墨,李世民思索一阵后,挥毫落笔,在纸上写下硕大五个字:“李记印书坊”。

    落款,盖印,墨迹干后,李世民盯着这几个字看了一会儿,然后将它交给东阳,忽然笑道:“你倒是个善良性子,说什么李素所创印刷术是心系社稷,什么报国无门,依朕看来,他创这个东西就是为了做这个买卖吧?为国为君未必,为钱才是真。”

    东阳一惊,急忙垂头道:“父皇明鉴,李素绝无此意,献上此物时亦说过不取分文,无私报国的话。”

    李世民哈哈笑道:“不偷不抢,为钱也不算坏事,东西是实实在在的便够了,如他所愿,从今日起,令工部匠人制模板两千具,分发大唐各州府,长安嘛,朕便独许李素一家专营,算是聊慰他一番赤诚的‘报国之心’吧。”

    东阳被臊得满脸通红,却也只能垂头应是,不敢再为李素辩驳半句,理智告诉她,父皇的猜测很准,一点都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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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进宫的同时,太平村的李素也收到了一个消息。

    被关在大理寺的赵掌柜忽然被放出来了,递消息的仍是文房店的伙计,据说赵掌柜伤痕累累,显然受了不轻的刑,不过人还完好,大理寺的官员亲自将他送出牢门,不停致歉,并且私人赠送了赵掌柜十贯汤药钱。

    意料之中的消息,李素并不吃惊,反而笑得很开心。

    不知道东阳公主把东西送进宫没有,至少可以看得到程家确实花了大力气,人放出来了,官员还得向一个商人赔礼道歉,委实少见。

    没过多久,程处默独自催马来到太平村。

    程处默的脸色很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满脸铁青,看见李素后怒气冲冲的脸顿时变得很复杂,羞愧,内疚,或者还有点别的什么。

    李素不喜欢猜别人的心情,于是有话直说:“咋了?又被你爹揍了?”

    程处默一楞,沉默许久,缓缓地道:“每次你见到我,开口就是这一句,李素,你告诉我,我在你眼里到底是个啥样的人?难道我就只有经常挨揍的命吗?”

    李素顿觉失礼,急忙笑道:“小公爷,实在抱歉,问习惯了,就跟朋友之间见面问一句‘吃了吗’的意思一样,算是打个招呼罢了。”

    程处默脸色稍缓,点了点头。

    李素小心地问道:“今日小公爷气色不佳,咋了?”

    程处默神情黯然,长叹一口气:“出门前被我爹揍了……”

    李素:“…………”

    程处默委屈地道:“又不是我犯的错,凭啥叫我来认错?我跟爹争辩几句,砂钵大的拳头就砸过来了啊……不讲道理嘛。”

    “认错?认什么错?跟谁认错?”

    “跟你。”

    李素呆住,满头雾水看着他。

    程处默站起身,很正式地朝他长长一揖,道:“印书秘方的事没法查了,我代表程家给你赔礼,这事算程家做错了,砸店也好,秘方外泄也好,全算程家头上,不推搪,赔钱还是赔地你说话,程家认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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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一章 水落石出
    很莫名其妙的一番话,李素怔怔看着程处默,半晌没出声。

    店铺确实是他砸的,印书秘方丢了也算和程家有间接的关系,但是程家一声不吭把所有责任扛起来,这事就奇怪了,道理怎么论都不该是这个结果。

    刹那间,李素脑海里冒出无数种猜测。

    活字印刷术这东西若说值钱,或许值那么一点,毕竟是四大发明之一,它是中华文明传承的一个辅助工具,书印得多了,读的人也多了,文化的传承也就更普遍了。

    但李素还没有自大到无限夸大它的作用,发明也好,学说也好,世人从认识它,到接受它,再到慢慢习惯它,最后将它作为一种常用的工具,这个过程是非常漫长的,不可能一出现就风靡天下,李素把它弄出来的本意原只是为了自己发财,用来造更大的房子,买更多的地,买更多更对称更工整的美貌丫鬟,以及……给老爹找个如花似玉的黄花婆姨让他糟蹋。

    东西不算什么太出彩的东西,至少目前不算,可李素没想到因为这个东西,事情却越闹越大了。

    现在程处默的道歉,无疑将事情引向更复杂的方向。

    “到底咋回事?不是说跟一个从六品奉议郎的夫人有关么?再往里查呢?”李素神情凝重地问道。

    程处默摇头:“查不下去,没法查了,总之,这事程家担了,你……也到此为止吧,有啥想法只管提,秘方是追不回来了,要钱要地你只管说,程家都给。”

    李素盯着他,道:“我不要钱,也不要地,只要一个结果。”

    “给不了结果。”

    李素沉默片刻,道:“背后到底什么人物,连你程家都怕?”

    程处默苦笑:“不是怕,而是……,罢了,不说了,反正程家对不住你。”

    看着程处默那张憨厚的脸,李素忽然好像明白了什么。

    东阳怀揣着李世民亲笔题写的字刚出宫门,两辆马车已飞驰至太平村。

    李家的新房子已大致完工,房子只剩最后的封顶工程,李素蹲在工地边神情懒散地看着工匠们忙活,吱吱呀呀的车轴声吸引了他的注意。

    两辆宽蓬马车,外表很朴素,车蓬沿边的灰色漆光剥落不少,显得有些破旧。

    两名穿着短衫的车夫驾车,打头一辆马车的车辕上坐着一位蓝衫纱冠的中年人,面色白净,满脸堆着笑,笑容看起来很和气,让人一见便生出一股亲切感。

    李素心中隐隐有着预感,果然,两辆马车行至李家院子前便停下了,中年人跳下车辕,先环视一圈,视线集中在李素身上后,似乎找到了目标,笑容愈发和善地朝李素走去。

    “这位少年英杰可是近日名满长安的李素?”中年人拱手笑问道。

    李素只好拱手回礼:“正是小子。”

    “哈哈,久闻李家少年文武双全,能诗善武,今日见之,果然不同凡响,在下崔厚安,给足下见礼了。”

    说完崔厚安长长一揖。

    李素满头雾水,下意识地回礼,脑中忽然灵光一闪,飞快直起身,失声道:“崔?清河崔氏还是博陵崔氏?”

    崔厚安的笑容里夹杂了几分苦涩,点头道:“清河崔氏。”

    李素笑了,崔厚安也笑,二人互相直视着对方,笑得很畅然。

    好了,事情终于水落石出,一切都能解释得清楚了。

    背后的人居然是清河崔氏……

    只有五姓七宗的门阀才有如此能量,将赵掌柜从长安县衙转送大理寺,而且撬开了赵掌柜的嘴,得到了活字印刷术的秘方。

    砸店的程处默也好,喝毒酒自尽的长安县衙小吏也好,被撬开嘴的赵掌柜也好,都是崔家棋盘上的棋子,包括刚刚程处默过来道歉,也是下棋的大手推动着的。

    难怪程家咬着牙把整件事担下来了,也难怪程处默要代表程家过来道歉,说起来这事还真只能由程家打头阵,因为程咬金娶的正房夫人,便是清河崔氏门阀所出,清河崔氏算是程咬金的丈人家,也是程处默的娘舅家,他不来道歉谁来?

    李素的思绪很乱,一团乱麻似的,理智却命令他现在应该笑,笑得开心一点,甜一点。

    “原来是崔氏,难怪,难怪……”李素笑叹,脸上不见丝毫愤慨之意,反而有一种世事无常的慨叹。

    崔厚安一直盯着李素的脸,仔细地观察着他脸上任何一个流露内心想法的细节,很遗憾,李素笑得太甜太纯了,脸上发现不了任何端倪。

    “误会了,全是一场误会,今特意来向李公子赔礼,此事崔家做得理亏,任打任罚,绝无怨尤。”崔厚安朝李素长揖,语气很诚恳,甚至带着几分懊悔之意。

    很有意思,崔家千算万算,万万没想到发明活字印刷术的竟然是李素。他们只以为是某个市井小民偶尔发明一个新奇东西,这个东西对普通人来说并没什么重要,传出去甚至泛不起一丝波澜,如今这年头,绝大多数的百姓是不认字的,“书”这个东西,印得快与慢,与百姓们的生活毫无相干。

    但对崔家来说,活字印刷术的意义可就不一样了。清河崔氏是望族,其宗源可上溯到春秋时期的齐国公卿,后来宗族繁衍愈发壮大,分支如万川归海般不计其数,一千多年来崔家门第内涌出的高官名臣无数,直至今日仍被列为五姓七宗的第一大门阀,其势力影响着河北山东大部地区,可谓辉煌极盛,古今罕见。

    如此庞大的门阀,要巩固其地位不动摇,自然要挣声望,挣文人士子之心,人心所向,朝廷和皇帝才会尊重崔家,礼敬崔家,绝不敢对崔家动手。而李素的活字印刷术的出现,无疑向崔家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有了它,文人士子们读书方便了,能读的书更多了,崔家以此物扬名,邀买天下人心,人心怎能不迅速向崔家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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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二章 前因后果
    谁打印刷术的主意,李素怀疑过许多人,包括程家,程咬金的仇家,皇子,公主,甚至连皇帝陛下都是他的怀疑对象。

    可他真没想到竟然是崔家,有时候人的思维会骗自己,脑子里塞了浆糊似的处处想不通,一旦答案摆在面前,整个过程顿时豁然开朗,动机也好,手段也好,结果也好,纤毫毕现,清晰无比。

    李素现在看到了答案,整个过程也想通了。

    难怪程处默说查不下去,没法查了,查来查去,查到了娘舅家,怎么还能查得下去?

    从一开始,程处默便被当了枪使。

    文房店生意多红火崔家想必早知道的,这不是秘密,程处默的火爆脾气崔家想必更知道,让一个脾气火爆而且家世显赫的小公爷去排队,肯定会出事,砸店亦是必然的事,程处默砸完店,威慑的效果达到了,崔家再派人扔五十贯买印刷术,赵掌柜不答应,没关系,崔家还有后招。

    于是赵掌柜进了大狱,很快逼供出了印刷术的秘方,这是最有价值的东西,前后做了这么多事,崔家要的就是这个。

    权贵暗地里欺负平民,算不得多大的事,东西到手了,赵掌柜在大狱里蹲一两年或是流放千里之外,整件事行云流水不留后患。

    然而,崔家没想到这件事里多了一个李素,而且李素这个人是整件事最关键的一环,同时也是崔家完全忽略的一环。

    李素不但是活字印刷术的发明者,也是程处默的朋友,崔家的女婿程咬金对他也有几分欣赏,甚至连当今陛下和宰相都在关注他。

    因为崔家完全忽略掉的这个人,后来发生的事便渐渐脱离了崔家的掌控。

    事情捅破了,程咬金大发雷霆,领着六个恶霸儿子满长安的招惹是非,还在朝堂上撒泼打滚,把事情越闹越大,最后从源头查起,查到那个奉议郎的夫人身上,抢个东西的事情,崔家原本也没做得多周密,从那个夫人身上,程家自然很快找到了崔家头上。

    事情露馅了,瞒不下去了,程咬金也精明,碍于夫人的面子,没直接向崔家发飙,却令他的长子程处默一大早赶往太平村,向李素道歉。

    这个姿态摆出来,崔家也坐不住了,这招比指着鼻子骂更打脸,拿了人家的儿子当枪使,错是崔家犯的,被利用的人却来代崔家道歉,作为一个千年门阀,这事传出去让天下别的望族如何看崔家?得让崔家恶心多少年?

    崔家知道再不出面撑不下去了,程家要翻脸了,不仅如此,他们也查到了李素的底细,很寻常的农户出身,十几年来平凡庸碌,直到数月前,仿佛被仙人点化过一般,这个农户家的小子竟发光发亮,而且亮得闪瞎狗眼,不但治病,还会作诗,还能杀人救公主,最后还向朝廷献了一条推恩国策,令当今陛下和房相二人不惜纡尊降贵亲自拜访……

    崔家愈发感到事态脱离了掌控,这个李素不简单,才十五岁便与卢国公府交好,被陛下和宰相关注,十年后的李素会走到哪一步,崔家也无法预料。

    对千年世家门阀来说,一个农户小子无关紧要,然而这件事里无形多了皇家的压力,程家的压力,这就不得不令崔家重视了。

    所以,在程处默离开太平村后不到一个时辰,崔厚安出现在李素面前,态度诚恳,笑容亲切。

    …………

    高门大户之间的暗战李素自然不清楚,他只知道现在一切水落石出,终于有了交代了。

    “误会,一切真是误会,不瞒李公子,崔家确实想要印刷术,那日程小公爷砸了店,崔家以为那位文房店的掌柜应该不会干这一行了,于是给了他五十贯钱想买下印刷术,不敢厚着脸皮说是一番好意,多少有点趁火打劫的嫌疑,但崔家真没起过坏心思,后来赵掌柜入狱,也是当时与崔家的人言语上有过冲突,想关他几天,教训一下便是了……”

    崔厚安的解释很诚恳,和善的表情里夹杂着几许委屈,完全没有高门大户的架子,说话的语气甚至像个含冤待雪的受害者。

    李素笑得更甜了,语言啊,真是一门艺术,同样一件事,黑的说成白的,逻辑上也行得通,可信度也同样的高,外人听了还真分不清到底谁对谁错,真相便这样被混淆了。

    算了,门阀惹不起,至少不是一个农户小子能惹得起的,李世民想惹都得先掂量掂量。

    李素急忙拱手:“崔先生言重了,确实是误会,小子也没往心里去,事情说开就好,劳动崔先生亲自走一趟,小子实在罪过。”

    崔厚安对李素的态度很满意,崔家确实是来道歉的,但道歉也有个限度,特别是被道歉的那一方,更不能蹬鼻子上脸,眼下李素的态度显然很合崔厚安的意。

    拍了拍手,崔厚安身后的两辆马车上的蓬布被车夫掀开,上面摆满了一个又一个的樟木箱子,箱子垒得很高,像两座小山似的。

    崔厚安笑道:“虽说是误会,但这事毕竟是崔家做错了,做错了就得有个表示,马车的箱子里都是钱,整整一千贯,算是崔家对李公子聊表寸心,还望公子莫弃。”

    李素吃惊地睁大了眼,呆呆地看着面前的箱子,看着车夫将箱子一个一个地搬下马车,堆在李家院子外。

    崔厚安笑道:“误会揭过去了,这一千贯算是赔礼,不过李公子所创的活字印刷术委实是个好东西,上次给五十贯钱确实是崔家欺负人了,若李公子有意,崔家愿以三千贯买下活字印刷术,公子意下如何?”

    李素眼皮直跳,感觉自己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僵硬了。

    卖活字印刷术,李素并不介意,对他来说,谁拿了都无所谓,反正这东西已经出现了,将来迟早天下皆知,卖了它能得三千贯,对李素来说简直是天降横财。

    可是崔家的钱……真是那么好拿的吗?

    拿了这笔钱,不管他愿不愿意,从此只能绑在崔家这条船上了,三千贯钱,卖的不仅仅是印刷术,还有他自己。

    崔厚安含笑看着李素,他很有耐心,一点都没有急躁的样子,静静地等着李素的回答。

    李素心中泛苦,仰头默默长叹。

    如果是李世民花三千贯把他买下该多好,他一定会兴奋得毫不犹豫答应,发毒誓从此绝不给李唐江山添堵,打八折也不是不能商量,七折就不行了,必须翻脸……

    二人沉默许久,崔厚安终于有些不耐了,笑意满面地道:“李公子,意下如何?”

    李素心念电转,给崔家卖命肯定不能答应的,可是当面拒绝恐令崔家记恨,无疑给将来埋下祸患,得罪了门阀世家,他们想要弄死他就跟捏死一只臭虫……不对,掐死一个襁褓中的英俊小婴儿似的,毫不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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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三章 避而远之
    很感激崔家如此看得起自己,也很感激崔家的行事作风如此的简单粗暴,要么就抢,抢不了就连物带人全买下,冲他们如此爽快的份上,李素该考虑给他们打个八折才是。

    可惜李素胆子很小,连进朝堂当官都不愿意,自然更不敢跟世家门阀牵扯不清。

    崔厚安已有点不耐烦了,对一个农户小子开价三千贯,实在已很看得起他,可这个农户小子似乎并没有如自己意料中那样欢呼雀跃,反而犹豫踯躅,欲言又止……

    这个反应无疑深深伤害了崔厚安那颗高傲而脆弱的玻璃心。

    “李公子不愿意?或是有疑虑?”崔厚安的笑容有点僵硬,远不如刚才那般和善了。

    “有。我有两个疑虑。”李素点头。

    崔厚安的笑容再次和善:“公子但言无妨。”

    李素指了指满载铜钱的两辆马车,道:“寒舍太小,这些钱,我藏哪里都怕被偷,寝食难安呐。”

    崔厚安笑容又僵,仔细观察一番后,发现李素不太像讽刺,他的神情很认真……片刻后崔厚安得出结论,这小子是真的嫌自家房子太小,于是崔厚安想了想,道:“崔家再出一百贯,给公子盖间大房子如何?若担心被偷的话,崔家还可以给公子安排十个护院日夜为公子看管库房。”

    李素急忙躬身长揖:“多谢崔先生厚赐。”

    崔厚安笑眯眯地道:“公子不妨再说第二个疑虑。”

    李素慢吞吞地揉了揉鼻子,道:“第二个嘛……今日上午,小子已将活字印刷术献给皇帝陛下了……”

    说完李素眨着天真无辜的眼睛看着崔厚安,眼里露出萌萌的纯洁的光芒。

    崔厚安脸色大变,连声音都颤抖起来:“李公子,你可莫诳我,你将此法献给朝廷了?”

    “是,今日早间,小子求见东阳公主,已将此法献出。”

    崔厚安惊疑地盯着李素,想从他的表情里看出真假端倪。

    李素满脸诚恳地直视他。

    李家院子外,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二人之间的沉默。

    “太平村李素何在?速速接旨——”

    一名穿着绛紫色华袍的宦官捧着一张卷起来的白纸,站在院子外两眼望天傲然高喝。

    院内,李素和工地内的所有工匠皆面朝宦官跪下。

    崔厚安的脸色愈发铁青了。

    …………

    圣旨来得很及时,东阳果然是值得信任的好公主,李素由衷松了一口气。

    圣旨的内容亦如李素所料,李世民不负所望,给了李素意料中的奖励,当宦官将那张御笔亲题的“李记印书坊”的墨宝捧到李素手上时,李素笑得像春风里刚刚绽开的桃花。

    宦官走了,高仰着脖子以一种白天鹅似的高傲姿态离开,两眼望天也不怕摔着。

    崔厚安的神情变幻莫测,看着李素手里的御笔墨宝,再看看李素一副不好意思的忸怩表情,沉寂许久,崔厚安忽然笑了,笑得很难看。

    “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崔某唐突了。”

    李素露出惶恐的模样,急忙道:“之前真不知崔家有意,小子才将印刷之术的秘方献上朝廷,若是早知,小子当双手将它送给崔家了,无意冒犯,还望崔先生莫怪。”

    崔厚安一肚子火气发作不得。

    怪谁呢?怪李素?人家根本不知道谁在背后搞风搞雨,怪程家?崔家利用程家在先,有什么资格责怪别人?怪皇帝截胡?这个……真不敢。

    沉吟片刻,崔厚安忍着怒火改了口:“此次纯属误会,崔家从此不再沾碰印书术,李公子尽可放心便是。”

    圣旨到来之前,崔家对活字印刷术志在必得,它的作用太大了,然而李素将秘方献给皇帝陛下后,活字印刷术对崔家已完全失去了意义。

    对世家门阀来说,邀买人心这种事只能做得润物无声,了无痕迹才是上乘,如今已被皇帝知晓,它对崔家还有什么价值?须臾之间,崔家的立场完全改变,从志在必得迅速转化为避而远之,这才是存活之道,稍微沾上一点无异自取灭亡。

    崔厚安说完转身坐在马车的车辕上,车夫甩了一记鞭子,马车缓缓启行。

    李素不甘心地追在车后面大声道:“崔先生,给我盖新房子的事……”

    崔厚安仿佛没听到,马车的速度却愈发快了。

    李素站在路中,看着崔家马车的背影,怅然若失地叹息:“爱我你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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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宜你了!”

    李素家中,东阳端详着父皇御笔亲题的五个大字,没好气地朝李素翻着娇俏的小白眼儿。

    崔厚安走后,下午东阳便又来到李素家,当然,仍旧是绿柳在田边望风,等李道正下地以后东阳才蹑手蹑脚做贼似的进屋。

    “给商铺题字,大唐立国以来从没有过的事,父皇倒为你破了例。”

    李素笑眯眯的摸着下巴,不住地点头,他没猜错,李世民果然很客气,还真给他题了字,美中不足的是题字的内容有点不合意,若能题一句“李素是个好同志”,他大概可以在长安城横着走,如果他想的话,还可以趴着走,倒着走,用任何人想象不到的体位各种走……

    “崔家那里……”

    东阳正色道:“崔家你不必担心,他们不会为难你的,朝廷若是不知倒也罢了,现在活字印刷术已献上朝廷,若崔家敢对你怎样,父皇一定会大怒,崔家是千年门阀,其中利害他们更清楚。”

    李素仔细看着李世民的字,好一笔飞白体,据说李世民是王羲之的脑残粉,如今看来果然不假,五个大字饱满圆润,相比李素的字更具其神韵。

    “好字!”李素脱口而赞,然后面朝太极宫方向拱手,算是表达了对皇恩浩荡的谢意,然后扭过头,目光灼热地盯着东阳,东阳在他的目光注视下顿时变得手足无措,俏脸刷地染上一层深深的红晕。

    “你……你看什么!”东阳的声音有些异样。

    “你记性太差了……”李素叹息道。

    “啊?”

    李素看着她,目光充满了指责:“上次不是说过吗?空手上门不合礼数,这次你又空着手来我家……”

    东阳:“…………”

    李素仰头望着房梁,幽幽地道:“……手头不方便的话,写张欠条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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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四章 有舍有得
    东阳离开了,被李素气跑的。

    李素揉着被掐得发青的胳膊暗暗惋惜,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温柔婉约的公主,怎么变得暴力了?更重要的是,暴力完后一句交代都没有,下次再来时到底送不送礼?

    ……不讲究。

    李世民的题字被李素小心藏起来,不想让老爹瞧见。

    除了害怕老爹大惊小怪外,东西的来路也很不好解释,首先得从发明活字印刷术开始说起,还要解释为何有本事发明它,脑子被雷劈了,所以开窍了?

    来龙去脉解释起来太麻烦,不声不响干出这么多事,李素怕老爹的心脏受不了,索性等到无法隐瞒下去时再跟他全部坦白得了,到那个时候,曾经许过让他过上好日子的承诺,差不多也已兑现了。

    …………

    程处默最近总是在不经意间突然冒出来,阴风阵阵,幽怨如冤魂。

    “事情就是这样,崔厚安走了,但他送来的一千贯钱没拿走,还请小公爷回去时顺路帮我还给崔家。”李素施礼道。

    程处默满不在乎地撇嘴:“还什么还?给你你就拿着,崔家不干人事,拿他一千贯咋咧?”

    李素摇头:“不敢拿,拿不得,给我赔礼只是崔家的说法,我若真拿了这笔钱,那就是不识进退了。”

    程处默冷笑:“一千贯算个啥?知道崔家后来给我家赔礼时送了多少吗?整整一万贯外加崔家在长安城里的三家绸缎铺,我爹还不满意,狠狠抽了送礼的人一耳光后,才说这事算揭过去了。”

    李素笑道:“还是算了,程家是程家,我是我,身份不一样,崔家给程家赔礼是心甘情愿,对我就不一样了,拿了这笔钱,算是真正得罪了崔家,我一个农户小子,得罪不起。”

    见李素态度坚决,程处默撇了撇嘴,终于答应帮他将一千贯还给崔家。

    事情过去了,程处默的表情仍充满了惊奇。

    “你是咋想到把那个印书的秘方献给陛下的?”

    李素笑道:“做出这个东西的原意本是为了挣点钱,后来崔家动了心思,事情已脱出我的掌控,只能果断舍去,若我还存着一丝贪欲不肯松手,估摸我爹现在正给我办丧事呢。”

    程处默赞道:“你比我灵醒,后来的事我爹也听说了,包括陛下御笔赐字,崔家吃了闷亏等等,我爹说你小小年纪竟如此通晓趋吉避凶之道,你这娃子将来了不得,换了是我爹,二十年前兴许也没你这般果决,我爹叫我往后与你多来往,多跟你学学……”

    “所以,今日小公爷特意来太平村向我学习的?”

    “不,今日奉我爹之命而来,我爹问你,你说的那个高度酒作坊啥时动工?程家既然入了份子也不能分文不出,今打算在太平村买一块地用来盖作坊,我爹说了,很想喝那种你说的一口便倒的高度酒。”

    李素脸色有些僵硬了。

    很不堪的记忆,想起当初在程家喝高了胡说八道,顺便还跟程咬金签下丧权辱国的协议就特别想抽自己耳光……

    消极怠工是李素唯一能想到的对策,协议太屈辱,不能给得太痛快,怕老程学不会珍惜……

    “酿酒这事么,是需要时间的……”李素斜眼看着程处默,补充道:“……也要钱,要很多钱,工艺也很复杂,失败的次数很多,总之,没那么简单,嗯嗯……”

    程处默很体谅的点头:“真奇了,我爹早料到你会这么说,所以他还告诉我,要钱给钱,要物给物,一个月内若没酿好,他会在百忙之中抄斧子过来和你聊聊……”

    李素脸色变了:“……就不能好好讲道理吗?”

    程处默认真地道:“讲道理啊,不是说了么?跟你好好聊聊……”

    “聊天为啥抄斧子?”

    “道理讲不通时自然要抄斧子啊……”程处默瞥了他一眼:“不能总讲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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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惹到老流/氓了,李素只想冷笑,以为这样他就会屈服么?古人云“威武不能屈”,自己虽是农户子弟,但也有几分风骨的。

    于是……李素开始忙着酿酒了。

    毕竟程家待他不错,老流氓虽然粗鲁了一点,也不是一无是处,就冲他“咬金”这么喜庆又招财的名字,李素也不能和他对着干。

    这是李素安慰自己的话。

    好吧,其实……确实有点怕那个老流氓。

    高度酒怎么酿来着?

    李素坐在田埂边苦苦回忆,似乎是蒸出来的,说起来工艺复杂,其实很简单,主要是两样东西,一是蒸锅,二是冷却器,酿造的过程嘛,发酵是关键……

    记忆只是零星的片段,回忆起来很艰难,李素想得头疼,后来渐渐回过味来了。

    老程不是说过要钱给钱,要物给物么?那还怕什么?失败是成功之母,管它怎样,先试了再说,反正亏的又不是自己。

    程咬金果然说话算话,也不知是为了投资李素这支潜力股,还是真想尝尝烈酒的味道,很快在太平村的西边买了五亩地,买地的方式简单粗暴,充满了程家风格,西边的人家不愿卖,毕竟祖辈都生活在村里,程家很客气,直接甩给他十贯钱,然后在程家庄子里给他补偿十亩地,那人还想矫情,程家的人抽了几记后那人终于认识到胳膊扭不过大腿,既悲且喜地搬了家,痛快踏上程家庄子这条不归路……

    有了这五亩地,程家便开始盖起了作坊,说是作坊,其实就是一间六丈方圆的空房子,不知程家从哪里请来的工匠,打地基,砌砖石,盖房速度非常快,一两天的功夫,房子居然盖好了。

    李素对程家的效率目瞪口呆,怔怔站在新盖好的作坊边徘徊犹疑,他不知道应该回家将给自己盖房子的工匠们拉来看看程家盖房子的速度,让他们好好认识到自己已成了反面教材,还是应该怀疑程家工匠盖的是豆腐渣工程,最好请程小公爷打包铺盖进去住几天,房子没垮没压死小公爷就算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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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五章 开锅酿酒
    作坊盖好了,万事俱备,就等李素开工酿酒了。

    李素很苦恼,跟混世魔王的协议已经认命,再说反过头来想想,活字印刷术的教训在前,在这年代真得找个靠山才能轰轰烈烈干事业,老程人不错,除了偶尔坑他一回外,还算是个合格的事业伙伴,更重要的是一家上下全是恶霸,老恶霸领着小恶霸横行长安所向无敌,跟他们混很有安全感。

    李素苦恼的是酿酒的工序,真记不得太多了,他只知道先蒸后冷却,可具体到细节,脑子里却是一团浆糊。

    程处默很热情,作坊盖好的第二天便来到太平村,或许他对整日逛青楼打猎的日子感到厌倦了,现在有个干事业的机会,于是也难得上进了一回。

    “缺啥跟我说,我爹说了,既然是两家合伙,你动心思,程家出钱出物,满长安打听去,我老程家一向是买卖公平,童叟无欺,从不白占便宜,谁敢说半个不字,抽不死他!”程处默胸脯拍得啪啪响,说出这番不知是自夸还是威胁生意合伙人的话。

    看着空荡荡的作坊,李素开始思考……

    是啊,缺啥呢?似乎缺很多东西啊。

    “我要一个锅,非常大的锅,还要一根铁打的管子……”李素不客气地开出了清单。

    程处默旁边跟着程家一个管事,闻言急忙用笔记下。

    “还缺啥,尽管说。”

    “还缺一个,不,两面铜镜,一面大的一面小的……”

    “啊?”程处默和管事傻眼:“这跟酿酒有关系吗?”

    “当然有,酿酒……很深奥的学问,学问你懂么?我问你,知道啥叫光合作用?”

    程处默和管事傻傻摇头。

    “光合作用的意思是,把阳光通过镜子的折射,嗯,射到锅里去,让酒晒晒太阳,然后酒通过再次发酵,滤除了不必要的杂渍和水分,浓度变得更高,嗯嗯……”李素忽然间好佩服自己胡扯的本事……也算本事吧?

    啪!

    程处默反手将管事抽得一趔趄:“记下!每个字都是学问!敢说出去废你全家!”

    “是是!”管事战战兢兢地记下。

    人对未知的学问总是敬畏的,程处默就是个例子,酿酒过程加入铜镜这个环节,程处默对高度酒的感觉愈发高深莫测起来。

    “兄弟,还要啥,只管开口,天上飞的,地上跑的,程某全包了。”

    李素想了想,还缺啥呢?自家新房盖好了,似乎还缺家具……

    “还要实验用具,各种实验用具,要木匠手工打造的,嗯嗯,很厉害的东西……”

    程处默的表情很精彩,似乎有种呼唤老婆出来看上帝的冲动:“尽管说,我叫木匠给你做!”

    紫檀木太贵,程咬金可能会翻脸,保险一点,用红木。

    “拿纸笔来,我画图样,你叫木匠做好。”

    各种家具在李素脑里早已成型,可谓胸有成竹,当下刷刷几笔,勾画出家具的形状。

    大床,床头柜,八仙桌,太师椅,对了,还有躺椅,书柜,厨柜……加俩比基尼美女会不会有点不讲究?算了,做人要厚德载物……

    各种家具的图样摆在程处默面前,程处默的表情有点难看:“这……也是酿酒要的东西?”

    “对,这还是简陋版的,以后想到了再做。”

    程处默目光带着狐疑:“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读书少更要懂得谦虚,知道啥叫‘薛定谔猫定律’吗?”

    “啊?啥……猫?”程处默目瞪口呆,高山仰止。

    “薛家的猫,他家住太平村东边……不要在意那些细节,薛定谔猫,意思就是把猫放在各种柜子里,把酒放在外面,看它的反应,酒味太淡的,猫没有反应,酒味浓郁的,猫在柜子里发了疯似的又挠又叫,就跟人躺在棺材里诈尸似的,这就说明咱们酿出了好酒,要知道动物的嗅觉比人要灵敏许多,所以……”李素越说越内疚,胡扯得有点过分,感觉自己对未来一千年后的科学家犯了罪。

    程处默懂了:“所以,你要造这些奇奇怪怪的柜子对吧?”

    李素露出“孺子可教”的欣慰眼神:“小公爷,你终于悟了。”

    “做!”程处默狠狠点头:“造几个柜子有什么打紧,这就叫木匠做。”

    “做好后麻烦请木匠刷三遍朱漆,这样看起来美观一点,我做起实验来心情也更舒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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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酿酒工艺真的很复杂,复杂是因为李素忘记了其中的细节。

    程家运来了酒,各种三勒浆,果酒,米酒,不要钱似的往作坊里送。

    李素开了蒸锅,将火候控制到适中,再将酒倒入锅中,锅的上方是一个倒过来的漏斗状管子,管子连接着一个小瓷盆……

    记忆太零碎,只好一点一点尝试,反正程家出钱,而且离程咬金那老流氓抄斧子过来找自己聊天还有一个月,时间和金钱都很充足。

    蒸锅冒出浓烈的白蒸汽,缓缓上升进入管子里,冷却后一滴一滴流入瓷盆中……

    李素皱着眉闻了一下,味道不太对,有点刺鼻,似乎是传说中的酒头,至于口感……

    “小公爷,来,试试味道。”李素很热情地舀出一小杯递给程处默。

    程处默喜道:“酿出来了?我先尝尝!”

    举杯一饮而尽,整个人呆怔,连呼吸都屏住了,黝黑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泛起红潮,抿着唇傻傻怔了许久,程处默长长出了口气,呼出来的气息都带着浓烈的酒味。

    “好酒!辣,香,喝进肚里跟刀割似的,割完又很舒服,好……”说着说着,程处默渐渐呈现迷醉状态,舌头也卷起来了,身躯摇摇晃晃,最后终于扑通一声,中了江湖蒙汗药似的扎扎实实一头栽到地上昏迷不醒。

    李素对程处默的反应不太满意,这也醉得太快了,真若一口便倒,以后这酒怎么卖?全长安一年都卖不出一千斤。

    对了,貌似蒸出来的第一道酒不能喝,是兑酒用的……

    蹲下身拍了拍大醉不醒的程处默的肩,李素充满歉意地道:“失败乃成功之母,小公爷,咱再试试……”

    “呵呵呵……”程处默趴在地上睡得很踏实,嘴角流着口水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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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六章 蒙尘明珠
    程处默醒来后捂着头,蜷缩在地上大声喊救命,八尺大汉也受不了酒头的劲道,李素发觉第一次酿酒可能失败了……

    没关系,意料之中的事,工艺需要再改进一下,比如冷却过程要更彻底一点,蒸馏过程也要更充分一点。

    “酒是好酒,果真一口就倒,味道也不错,你没诳我,好样的!”酒劲过后,程处默夸得很用力,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头的后遗症,他似乎完全忘了醉酒醒来时生不如死的惨痛模样了。

    尽管醉酒的过程不太美妙,但程处默对李素的信心却无比膨胀起来。

    “再试几次约莫差不多了,小公爷放心,一定会酿出好酒的,每酿出一坛也请小公爷先尝尝,每天活在醉生梦死中亦是人生一大快事……”

    程处默脸色一变,急忙抬头望天:“嗯,天色不早了,我爹等我回家吃饭……告辞告辞,留步留步。”

    很蹩脚的借口,一个横行长安神挡杀神的小恶霸突然变成了乖宝宝,居然赶着回家吃饭……

    李素急了:“你走了谁来试酒?”

    “这不还有你么?”

    “小公爷莫闹,谁知道我会酿出什么东西来,把我喝傻了怎么办?”

    …………

    …………

    程处默确实回家了,回到家后老老实实向老爹禀报酿酒结果。

    “真是一口就倒,孩儿喝过一口,没到半柱香时辰便倒下去了,酒也不错,入口又辣又香,烈得很,喝进肚里像刀割一般,过后又暖洋洋的很舒坦,就是喝过以后头很痛,李素说这酒没酿好,还得多试几次……”程处默将在太平村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说得很详细。

    程咬金一腿盘缩在榻上,另一腿伸展出榻外,典型的坐没坐相的样子,摸着油黑的大胡须沉吟,眼里露出与平日莽撞霸道浑然不同的精光。

    “酿第一次就有这般结果,如此说来,李素这娃子不是说大话,他真能酿出他所说的一口就倒的酒?”程咬金缓缓问道。

    “反正那种酒孩儿喝一口真的倒了,李素没诳咱。”

    程咬金咂摸咂摸嘴,笑得很开心:“大唐不缺酒,缺的是烈酒,这事若真能成,咱程家可要发一大笔,老夫这双招子果真犀利得紧,当初第一眼便发现李素这娃子不简单,幸好东阳公主被结社率劫持那日,陛下命老夫领军追击,若让李靖或李勣那帮老杀才发现了他,这财路还真落不到咱程家头上,呵呵,好!”

    “去,叫府里管事这几日大肆购下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酒肆酒楼,只等李素酿出好酒,就满长安大卖,卖得好便将酒卖往关中,再卖往整个大唐!”

    “爹,李素那里……”

    “让他先酿着,你每日去看看,好好跟他多学学,这小娃子不简单,肚里有货。”

    “是。”程处默答应过后,咧开嘴笑了:“孩儿也瞧这个李素很顺眼,这朋友值得交。”

    顿了顿,程处默又笑道:“不过这家伙做事不太用心,一直磨磨蹭蹭不肯尽力,也跟孩儿提过好几次作坊份子的事,说是他七咱们三,孩儿推搪过去了。”

    程咬金眯着眼呵呵地笑:“小屁娃子,精得很咧,不成,就要五五,他若不答应,老夫亲自跟他聊聊。”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程咬金虽是粗鄙武夫,但看人的眼光却很毒辣,当初领军追击结社率时认识了李素,那时便留了心眼,遣人打听了李素的底细,底细出来,程咬金有些吃惊,从治天花,到作诗,再到独力击杀结社率叔侄,直到近日因活字印刷术而与崔家一番斗智斗勇……

    程咬金看人的标准很朴素,也很实用,只拿别人与自己的当年相比,比当年的自己强,那便是他眼中的人才,李素做过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摆在他面前,程咬金不得不承认,这些事哪怕在他三十岁时也做不出来,就算做出来了,也一定没有李素做得那么漂亮。

    一个出身贫寒又有通天本事的农家小娃子,正如一颗蒙了尘的绝世明珠,这颗明珠如今摆在程咬金面前,他会怎么做?

    除了快到碗里来,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为了李素的活字印刷术,程咬金不惜与崔家闹了一场,明里暗里打了崔家的脸,起因自是崔家利用了程处默,但里面也不乏为李素出头,借机邀好之意,后来更是连坑带骗与李素合伙建酿酒作坊,很痛快的出钱出力,程咬金的用意就更明显了,不管李素将来怎样,先把他绑在自家船上再说,用一种粗鄙的说法,有枣没枣,搂一杆子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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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处默看人也很准,李素酿酒真的很不用心,程家有人在作坊时便假模假样勤奋一下,程家人走了便放羊,晒太阳也好,钓鱼也好,哪怕蹲着身子看一下午的蚂蚁搬家也觉得很乐呵,一点也不无聊。

    这天程处默没来,李素将李世民给他亲题的墨宝取出来,路边蹭了一辆牛车便进城了。

    一路寻访找到了从大理寺放出来后在家养伤的赵掌柜,二人相见唏嘘不已,恍若隔世。

    赵掌柜一把鼻涕一把泪说着牢里多苦,伙食多难吃,狱卒用刑多么惨无人道,撩起衣袍下摆盛意拳拳热情邀请李素观赏身上的伤痕,衣袍越撩尺度越大,一直撩到大腿根部时李素果断叫停。

    凄惨的意思表达清楚了就行,不必示范得那么仔细,李素没有观看男人大腿根部的爱好,同时也希望赵掌柜洁身自好,别拿这种画面玷污小孩子的眼睛。

    店砸了,东西被抢走后虽然又夺回来了,但赵掌柜却已心灰意冷。

    长安居不易,做买卖更不易,没有靠山的商人不好混,若是这个商人手里还拿捏着别人没有的好东西,那就更难混了。

    赵掌柜神情落寞地告诉李素,因为没靠山,印书店他不打算做了,准备带着妻小离开长安。

    李素笑着从怀里取出李世民的墨宝,然后好整以暇看着赵掌柜的表情,从落寞到震惊,最后变得狂喜,嗯,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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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七章 长安所见
    心理落差很大,从了无依靠的浮萍到忽然从天而降一个大靠山,赵掌柜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双手捧着当今皇帝陛下的墨宝看了许久,又跑到屋外面朝阳光高高举起,似乎在研究……防伪水印?

    赵掌柜瞧了许久,约莫没发现水印,神情不太踏实,小心翼翼地道:“不是伪造的吧?这可是杀头灭族的大罪。”

    “是真的,当今陛下亲赐,宫里宦官来家里宣的旨。”李素笑道。

    赵掌柜呆了半晌,触电似的将墨宝塞给李素,忙不迭道:“收好,赶紧收好,可不敢弄脏咧,怪啊,莫说本朝天子,就是历朝历代的天子也从未听说过给商人题字的,李家小哥,到底咋回事么?”

    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李素是个低调的人,做过的事情没必要到处说,说了得不到好处,也容易惹祸。

    瞒下他与崔家暗斗的事不说,李素笑道:“你别管那么多,陛下说了,全长安只许我一家独营活字印书,至于大唐别的州府,活字印刷已由官府推行下去了,赵掌柜好好养伤,以后还是我们合伙,伤好后把陛下的墨宝制成一块大招牌挂起来,相信以后没人敢找咱们的麻烦,相反,那些要印书的读书人更会疯涌而至……”

    赵掌柜连连点头:“对对,有了陛下亲题的招牌挂门上,咱们以后谁都不怕咧!”

    “嗯,以后咱们确实谁都不怕了,赵掌柜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把招牌顶在脑门上,趴在地上满长安城匍匐前行,官府也不敢管你,说不定还会为你护驾……”

    赵掌柜白了他一眼:“我没那爱好。”

    ****

    与赵掌柜告辞后,李素独自一人走在熙熙攘攘的长安大街上。

    时间还早,正是午时时分,离傍晚关城门宵禁还有一下午,以前来长安城都是为了办事,匆匆来匆匆去,今日李素终于可以完全放下心思好好逛一逛大唐国都了。

    每个人都很忙碌,忙着做买卖,忙着讨价还价,忙着用不卑不亢的态度招呼客人,大唐国都里,最平凡的百姓都有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优越感,举手投足带着睥睨天下的气势,连酒楼的伙计招呼客人进门也不用点头哈腰,只是随和地笑笑,说一句“来了”,然后把客人往里面引,如同对每天串门的邻居一般随意,对胡商的态度更带了几分倨傲,骆驼放门外要拴好,东西自己看顾,丢了莫找本店,进门先掸掸身上的灰尘……

    关中人的傲气,在如今这位拥有横扫宇内野心的帝王治下,散发得淋漓尽致。

    大街上走来几个断手断腿的残疾人,百姓们这才由倨傲迅速换上一脸敬意,残疾人路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人主动朝他们拱手行礼,酒楼里不时跑出一个店伙计,递上一碗热水,一杯米酒,拱着手朝他们笑笑,再恭敬地将空碗取回。

    残疾人的神色很坦然,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残疾与这个完整的世道有什么不匹配,有人递上热水仰头就喝,有个不长眼的胡商递上几块胡饼,残疾人脸色一变,劈手就是一记耳光,喝人家的水是接受人家的敬意,递上吃食性质就变了,他们不是叫花子。

    残疾人还只是一记耳光,别的大唐百姓可就炸了锅,满大街传扬着喊打声,胡商委屈地捂着头,一路被人不停抽打着狼狈逃远。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终于看懂了。

    这些残疾人是伤兵,李世民每一次对外用兵,都是这些人第一个冲上前拼命,断手断脚全无所谓,保住命已是天大的福分,但对百姓们来说,他们是英雄,残疾了也是英雄,英雄理应享受一切礼遇。

    能让百姓们昂首挺胸满脸倨傲地享受天朝上国的优越感,全是这些为大唐舍生忘死拼命的英雄所赐,这些伤兵才是大家倨傲的资本,于是施与受都做得如此自然,不存一丝虚伪。

    李素站在一个不知名的巷口,伤兵们慢慢吞吞走过李素的身边,李素也朝他们躬身一礼,一名伤兵脚步顿了一下,朝他咧嘴一笑,露出两颗黄板牙,然后继续往前走。

    李素也笑,他不喜欢战争,很厌恶战争,但他喜欢英雄,为国为民舍生忘死的是英雄,一声令下攻城拔寨的是英雄,独力撑起一个家的也是英雄。

    伤兵走过后,街市很快恢复了繁华,李素直起身,扭头一看,却发现旁边也有一个年轻男子和他同时直起身,显然大家刚才都同时在对伤兵行礼。

    二人相顾一笑,有点惺惺相惜的意味,明明彼此不是英雄,也不知惜个什么劲,或许大家惜的都是英雄吧。

    “都是好汉子!”年轻人语气有些喟叹,充满了敬意:“大唐能有今日,全是这些汉子所赐,理应受到天下人的敬重。”

    对一个陌生人搭腔,性子很随和的人。

    李素也是随和的人,于是笑着点头:“不错,他们是榜样,是丰碑,不论多少年过去,英雄永远不会死的。更喜见的是百姓们对他们的敬重,一个尊重英雄的国度,为国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只会越来越多。”

    年轻人笑道:“倒是个新奇的说法,不过很有道理,不错,你的话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二人相视一笑,正准备继续聊聊英雄的话题,忽听街上敲响了锣声,一阵杂乱的马蹄声由远而近。

    “大将军们散朝了,都让让。”百姓们忙不迭让开一条道。

    李素和那位刚结识的年轻人眯眼望去,却见十几名武将骑着马,穿着朝服,腰间系着紫色的金鱼袋,一边谈笑一边往这边走来,为首一人身材魁梧,脸色黝黑,丑得很有特点,正咧开大嘴仰天狂笑,旁边两位武将的身份似乎也不低,扬起马鞭笑骂着抽了他一记。

    李素和年轻人认清为首那名狂笑的武将的脸后,二人脸上同时变色。

    来不及自我介绍,只留给对方一个“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的眼神,匆匆拱手而别,脚步刚迈出去,二人又楞了,疑惑地望向对方。

    “你跑什么?”二人异口同声问道。

    说完又是一楞,却听耳边响起一道炸雷般的大叫。

    “兀那小娃子,哇哈哈哈哈……给老夫站住!”

    李素和年轻人吓得脸色刷地白了,也不知道所谓的“小娃子”是指谁,不过李素不想看见他,一刻也不想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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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八章 当街活擒
    声音的主人自然是神见神憎,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程咬金。

    李素不得不很不争气地承认,自己真的很怕他。

    如何跟老流氓打交道是一门高深的学问,难度不比酿酒低,老流氓的脉摸不准,谁都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突然抽你一记,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堆出一张看似鲁莽霸道毫无心机的脸,却狠狠阴你一回……

    李素只能选择假装没看到他,转身便跑。

    旁边的年轻人很有意思,他比李素更慌张,听到程咬金的大吼声后神情更是惶然无措,二人迅速转过身,一个往左一个往右,很有默契地分开两头跑。

    李素跑得很无奈,认真想一想,为何每次将了程咬金就想跑?酿酒作坊的事明明是程咬金坑了他,搞反了吧?应该是程咬金见了他便跑才对啊,自己到底心虚什么?

    跑都跑了,也就不寻根究底了,就当碰到了劫匪吧,劫匪哪有道理可讲?

    狂奔数十丈,李素暗暗心喜自己逃出魔掌之时,身后传来了令人绝望的马蹄声,未及反应,李素只觉身子一轻,被一只健壮有力的胳膊水里捞海带似的捞起来,拦腰夹在腋下,随着马儿的奔跑而上下颠簸。

    “哇哈哈哈哈……小娃子想跑?老夫这些年阵前斩将,活擒敌酋,还从未空手而归过,你跑得了么?嗯,还有一个小娃子哪里去了?”

    “程伯伯……程伯伯莫闹……”李素挣扎不已。

    “莫动,老夫失了手你就落马废了!”

    李素只好停止挣扎,然后像被程咬金下班回家顺路买的一只烧鸡般夹在腋下,认命地随着马儿上下颠动。

    真的很没面子啊,大街上那么多大姑娘都看着呢……

    幸好李素前世学到了一个妙招,无论面临多么尴尬的场面,哪怕光着屁股跑到街上,该捂住的也不是下身,而是脸。

    于是李素只好捂住脸,暗暗痛恨自己没事找事,刚才若是办完事直接出城回家,此刻的他或许已坐在河滩边幸福的发呆,而不是屈辱地被老流氓夹在腋下游街似的招摇过市……

    耳边不断传来程咬金的数落声,如魔音穿耳。

    “小娃子好不识礼数,进了长安城也不说来拜会一下老夫这个长辈,满大街乱窜是啥意思?看不起老夫吗?还有,老夫好说也是你的合伙人,你说的高度酒到底酿得如何,也不跟老夫通个气,小娃子该不会想独吞吧?这可不行……”一路唠叨,程咬金语声忽然一顿。

    “咦?哇哈哈哈哈……兀那小娃子哪里跑,本想放过你,七弯八拐的却还是撞在老夫手里!”

    李素只觉得夹住他的胳膊一紧,马儿的速度徒然加快,一个闪电般的冲刺,再加上一声认命的痛嚎,睁眼一看,刚才那名与自己惺惺相惜的年轻人被程咬金夹在另一只胳膊下。

    二人的目光隔着程咬金壮硕的身躯遥遥相碰,同时露出一个英雄末路般的悲壮眼神。

    程咬金一只胳膊夹着一个,马儿的缰绳完全放开,显然他的马亦非凡品,放开缰绳后仍摇头晃脑自顾慢吞吞地往程府走去。

    一路上程咬金神情得意,眼神里全然一片活擒敌将的胜利喜悦之情,衬托得李素和那位年轻人愈发……没面子?

    既然被拿住了,年轻人倒也认命,最初被夹在腋下没面子的尴尬过后,很快适应了眼下的窘况,甚至还有脸朝李素咧嘴一笑。

    “还未请教……”

    李素脸有点黑,而且他对环境的适应性显然不如年轻人,现在仍处于没面子的屈辱之中,斜着眼看了看那个年轻人,见他笑得很灿烂,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有一种儒雅而亲切的气质,令人忍不住生出好感。

    李素叹气,眼下这个光景……是聊天的场合吗?

    “在下泾阳太平村李素……”

    年轻人想了想,道:“李素,这个名字好熟……啊,我是吴王恪,幸会幸会。”

    李素吃了一惊,吴王李恪?怎会是他?

    仔细打量着他,李恪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一身很寻常的白色绸衫,腰间系一根缀着几点玉石的铁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高高挽起一个髻,用玉簪固定住,唇红脸白,更过分的是,大男人竟生了一双桃花眼,顾盼之间跟牧师施祝福术似的一洒一大片柔情,无论少女少妇,沾着一点便如同吃了春/药一般无可救药……

    皇子的身份,风/流的长相,还有儒雅亲切的气质……

    李素不得不颓然承认,这家伙比他似乎英俊那么一丝丝……

    夹住李恪的胳膊忽然一紧,痛得李恪惨叫出声,英俊的脸孔徒然扭曲变形。

    程咬金淡淡的语声从上面传来:“被老夫活擒还有脸聊天,如此没皮没脸的敌将老夫倒是生平仅见,吴王殿下,前日我家老五处政与你厮混,你欺我家老五不灵醒,诳骗他偷了老夫一匹好马出府,用区区两贯钱买下它收纳自己府中,哈哈,那匹大宛纯种宝马,当年老夫弄它到手可是费了不少功夫,竟被你两贯钱骗了去,这事老夫得跟你理论理论,向来只有老程家诳骗别人的份,竟未想有人诳骗到程家头上,吴王可是欺我老程家无人乎?”

    李素睁大了眼,目光迅速化为一片崇拜之色。

    这位看起来儒雅亲切的吴王殿下……真是猛人啊,居然敢在老虎头上拍苍蝇,难怪刚才见了程咬金便跑。

    李恪痛得声音都变了调,急忙道:“程叔叔,程叔叔松手,误会,都是误会……”

    “行了,到家了,是不是误会,去老夫府上细说,若敢骗我,信不信老夫扛着你去太极宫与你爹理论?”

    马儿停步,李素只觉腰上一松,然后只听两声扑通扑通,自己便被程咬金扔到地上。

    为何是两声扑通?因为李恪也被扔了。

    李素脑子不停转动,急着找个借口逃离程府,抬头看看天色,顿时有了主意,刚刚张嘴准备编瞎话,却被吴王李恪抢了先。

    “许久没来拜会程叔叔,是小侄失礼了,今日一定向叔叔请罪……啊呀,天色不早了,父皇等着小侄回宫吃饭,告辞告辞,下次一定……”

    李素幽怨地看着他,无耻的家伙,自己想好的借口被他先说了……

    衣领一紧,李素和李恪被两只大手拎起,身子腾空往程府里飘去。

    李素瞬间心理平衡了,很好,什么借口都没用,大家都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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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九章 魔王醉酒(上)
    一个是王爷,一个是草民,二人坐在程府里的身份是一样的,大家都是被绑进匪窝的肉票。

    程府里人声鼎沸,六个小恶霸在老恶霸的大呼小叫之下全出来了,华丽丽站成一排,李素闲着也是闲着,遂在脑海里玩起了大家来找茬,谁的脸上有些微不同,就在那里画个小圈圈,脑海里再给自己打个勾……

    李素一个人玩得很开心,李恪进了程府后却一直苦着脸,神情很惊惧。

    吴王的招牌不管用,至少在程家不管用,老程是和他爹一起打江山的狠角色,当年玄武门惊天之变,老程抄着斧子左劈右砍,为李世民杀出一条血路,也杀出一条通往人间至权的金光大道,二人不仅是君臣,更是生死袍泽,老程素来在他爹面前都是没大没小的,对他爹的儿子自然更不用客气。

    程咬金大马金刀盘坐在主位方榻上,坐没坐相地龇着牙,像逮住了老鼠的猫似的很悠闲,大概想把李恪玩死再连皮带骨吃掉。

    指了指程家老五程处政,程咬金慢条斯理地道:“我家老五前日已被老夫狠狠抽过,一过不二罚,今就算了,至于吴王殿下么……”

    李恪一激灵,非常识相地截断了程咬金的话:“小侄马上命人将程叔叔的宝马归还,马上!”

    程咬金索然叹了口气,似乎对李恪的痛快略感不满,就像猫逮到了老鼠,还没开始玩呢,老鼠却决绝地击柱而死寻了短见……

    李恪已失去了玩赏的价值,混世魔王将头一扭,罪恶的双眼盯上了另一只耗子。

    李素也不傻啊,立马毕恭毕敬地道:“高度酒已酿好,简直完美无暇,小子已酿了整整一坛,就在太平村的酿酒作坊里,请程伯伯有瑕之时品鉴……”

    “哦?”程咬金挑挑眉:“真的?就说你小娃子不懂事,酿好了酒不早早献来,今日若非老夫巧遇你,这酒还不知何年何月喝得上,来人,去太平村作坊,把那坛好酒取来,老夫今日便要尝尝那烈酒味道如何!”

    李素眼皮直抽抽。

    痛快是痛快了,可事情没完,高度酒搬过来,自己非醉死程家不可,别人不知道高度酒的威力,他自己不可能不知道。

    流着冷汗,李素下意识地往堂外上空看去,反正不管找什么借口,首先第一句必须是“天色不早”。

    “别望天了,俺老程家进来容易出去难,找借口编瞎话莫辛苦老天爷。”程咬金龇牙笑,笑得很恶劣。

    李素只好死了心,讪讪然干笑几声,目光移转,与李恪的视线相碰,二人同时露出几分苦涩之色。

    酒来得很快,程咬金派出去的是快马,不到两个时辰便取来了。

    程咬金拍开坛口泥封,一股浓郁清香的酒味顿时四散开来,光闻着味道都有种醉意。

    一屋子大小恶霸和王爷都直起了身子,眼中露出惊奇和馋色,喉头上下蠕动不已。

    不理会众人急不可待的目光,程咬金抱起坛子往嘴里狠狠灌了一大口,酒刚入喉便见程咬金两眼徒然睁大,眼球迅速充血通红,如同战场上屁股中了箭似的一副既痛苦又爽歪歪的表情,久久凝固不动。

    别人不理解这副表情,李素很明白。

    这坛酒是经过李素十多次改动精化工序后的成品,而且特意反复蒸馏三次,若是算度数的话,估摸有五十多度了,这么一大口灌下去,跟吞下一块燃烧的黑炭没啥区别。

    满屋子恶霸和王爷眼巴巴地盯着程咬金,不知过了多久,程咬金终于缓过劲来,虚脱般缓缓呼出一口气。

    “驴日的,果然够霸道!好酒!哇哈哈哈哈……”

    程咬金仰天狂笑,仅只喝了一口,黝黑的老脸已迅速泛上红晕,显然酒劲威力不小。

    “爹,快,孩儿也尝尝!”六个小恶霸举着特大号的漆耳杯,要饭似的齐崭崭伸到程咬金面前大呼小叫。

    李恪跪坐在方榻上,端着漆耳杯犹豫了一下,似乎觉得伸杯的动作有点失仪,毕竟是皇子,从小便有宫里的宦官教过礼仪的。

    然而酒味实在太浓烈太香了,李恪喉头蠕动几下,再看看六个小恶霸完全没皮没脸的要饭动作,终于暂时放下了羞耻心,也学着小恶霸们一样把漆耳杯伸到程咬金面前。

    “程叔叔,给……给点……”李恪说得结结巴巴,看来很不适应这个没脸的动作。

    堂内众人疯了似的哄抢新酒,唯独李素坐着不动,一副低眉顺目的模样生怕别人注意到他。

    这帮老傻子小傻子不知道酒的威力,他作为酿造者怎么可能不明白?五十多度啊,真正一口就倒啊,这时傻傻凑上去,不是找不自在吗?

    透明清亮的酒哗哗倒进漆耳杯中,然后被小恶霸和王爷迫不及待灌进嘴里,李素冷眼旁观他们的表情,与程咬金喝第一口时的样子如出一辙。

    “辣,好辣!很霸道,肚里着了火似的!哈哈,舒坦!”程家小恶霸们哈哈大笑,众人脸色迅速泛红。

    程家的漆耳杯都是加大号的,一杯足有三两多,堂内众人连喝了两杯后,顿时有些不对劲了。

    程处默目光呆滞,程处亮呵呵傻笑,李恪摇摇欲坠,唯独程咬金越来越活泼,大声叫骂着派人取斧子,说当年陛下打东/突厥时李勣抢了他的功劳,今日要与李老匹夫算算总帐,誓必一斧剁下李勣的狗头云云……

    一屋子的人都疯了,小恶霸们互相搂抱在一起哭哭啼啼,数落老爹平日揍自己多狠,一个比一个不服气,脱衣脱裤显摆伤痕,谁敢比我惨……李恪横躺在地上已失去了知觉,程咬金扬着斧子指天骂地跳脚不已。

    李素如坐针毡,额头吓得冷汗直冒。

    一屋疯子再加他这一个正常人,形势很不利啊,这会儿程咬金发酒疯,一斧子劈死他都算白死。

    想走,想回家……

    “哇哈哈哈哈……小娃子,你酿的酒不错,老程武夫出身,就喜欢这烈酒,这才是汉子喝的酒,异域胡商弄来的三勒浆算什么?简直是尿,而且是掺了水的尿!一想俺老程戎马半生,喝尿亦半生,老程不由悲从中来,小娃子,老程这辈子过得苦啊,不仅仅是喝了半辈子尿的事,你听老夫细细道来……”

    程咬金真醉了,又哭又笑不停说胡话,李素战战兢兢陪着笑,听他发酒疯,神情恭敬得如同跪祖宗祠堂。

    没办法不恭敬,老程诉苦时手里抓着一柄宣花八卦大板斧,明晃晃的刃口离他脖子大约数寸,而且位置捉摸不定,说不准什么时候把自己脑袋剁了老程还浑然不觉,犹自捧着自己的大好首级细述半生悲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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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章 魔王醉酒(下)
    絮絮叨叨的,程咬金不知说了多久,李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惊恐的目光一直紧紧盯着那柄斧子。

    “小娃子,老夫问你话呢,傻楞楞的做甚?真是不识礼数!”程咬金不高兴地瞪着他。

    “啊,啊?程伯伯恕罪,小子刚走神了,您问小子甚事?”

    “老夫问你,娶婆姨了没?”

    “没……没。”

    程咬金嘴里喷着浓烈的酒气,摇头叹道:“好好一个娃子,能文能武还能酿酒,既灵醒又狠辣,咋会没娶婆姨咧?”

    “狠……狠辣?”

    程咬金醉眼斜睨着他,笑道:“当初你与结社率豁命相搏,拿簪子刺了他两下,部曲将结社率的尸首抬给老夫仔细看过,第一簪没刺中要害,刺在手腕上,第二簪可就狠了,正是一簪穿心不偏不倚,老夫部曲里的杀才都看过,对你这第二簪评价颇高,换作他们在战阵上杀敌,能如此一刀恰好穿心而过者,十难中一,至于你后来又用刀刺他的腹部,斩他的脖颈,其实已无必要了,那支簪子已要了他的命,所以老夫说你狠辣,弄死一个人非要让他死透死得干干净净,绝不留后患,部曲那些杀才都说,如此心性,真不敢相信你只是个十多岁的农家娃子……”

    李素陪着笑,额头又冒汗了……

    “小子……小子只是胡乱刺了几下,什么一簪穿心的,都是运气,咳咳,程伯伯您到底醉没醉?”

    程咬金醉眼朦胧,又似透着几分清醒,状况委实高深莫测。

    “胡乱刺几下?呵呵,小娃子,韬光隐忍是对的,十几岁的娃娃太出风头不是好事,不过,明白人面前就不必要装了,你是在恶心老夫这双招子还是恶心你自己?”

    李素脸色有些难看了,眼睛眨了几下,忽然伸手扶住额头,喃喃道:“这酒果然好霸道,小子觉得,觉得头好晕,看什么都在转,在转,转……”

    说完李素很干脆地往榻上一躺,睡着了。

    程咬金呆了半晌,忽然大笑。

    “滴酒未沾能醉成这样,也是古今鲜见,小子,装傻充楞也是本事,但愿你这辈子都不要忘了这个本事……嗯,确实是个灵醒娃子,可惜老程没生女儿,不然非让你做老程的女婿不可,将来倒不知便宜了哪个混帐老丈人……别装了,给老夫起来!”

    不轻不重一脚踹去,李素不醒也得醒了,无奈地看着程咬金。

    “程伯伯,小子头好晕……”

    程咬金哈哈一笑,抱着酒坛仰头又灌了一大口酒,屏住呼吸圆睁双眼,半晌缓过神,脸色愈发通红,刚才还见一丝清明的眸子,此刻却浑浊游移,李素有八成把握觉得他这回是真醉了。

    “程伯伯,您想象一下自己躺在又软又舒服的白云里面,现在喝了很多酒,很累,很想睡觉……”李素开始催眠老流氓,把他放倒今日算是能平安度过了。

    “累个屁!”程咬金的精神力显然很强大,不是李素这种小伎俩能催眠的,一脚踹中李素的屁股,然后拎起他的衣领便往外走。

    “去……去哪里?”

    “朱雀大街,那里人多,小娃子快十六了还不娶婆姨,这么好的种岂不浪费?今老程给你撑腰,街上见哪个姑娘合你胃口,径自抱回家去,老程给你做主了!”

    “啊?不行!”李素大惊失色,奋力挣扎起来。

    “顺路陪老夫去李勣那老匹夫家走一趟,老东西臭不要脸,当年非与老夫抢功,李靖领军驻守碛口,老夫守定襄,牵制颉利可汗败走沙漠,李勣匹夫守在沙漠口这才逼得颉利可汗五万余人归降,便宜白白让他一人占了,现在说起灭东/突厥皆是李勣老匹夫一人之功,简直岂有此理,老夫今日必与他理论理论!”

    李素愈发心惊胆颤,两位绝世名将闹纠纷,打起来必然飞沙走石日月无光,他一个打酱油的孩子夹在中间算怎么回事?

    不顾李素跳脚挣扎,程咬金很轻松地拎着李素往外走,至于程家前堂里,六个小恶霸和小王爷已然横七竖八躺倒在地,如同一桩血淋淋的灭门惨案似的分外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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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没面子的被拎出程府,已是下午时分,烈阳照在头顶火辣辣的灼热,程咬金也不骑马,拎着李素的衣领坦坦荡荡走在朱雀大街上,街上人来人往繁华如画,最重要的是,女人不少。

    这年头的妇女地位比宋明之时还是要强上一点的,没有太多礼教束缚,足不出户之类的规矩既不提倡也不反对,或许大户人家讲究这些,但平民小户却很随意,所以放眼望去,大街上全是小家碧玉和卖葱大婶……

    程咬金身上的酒味已很重了,喷着酒气醉眼迷蒙地抬手往街上一划拉。

    “尽管看,谁家姑娘顺眼,老夫派人帮你抢过来,回头聘礼也帮你出了,你只管抱着婆姨办事生娃……”

    很豪爽的口吻,一副请客吃海鲜大餐的派头,仿佛大街上的姑娘全是他生的。

    李素铁青着脸,呆呆站在一旁没敢吱声,不但不吱声,甚至悄悄横移了两步,与这老流氓保持距离。

    “娶婆姨啊,不能看长相……”程咬金开始传道授业:“长相是虚的,看屁股才知道能不能生娃……”

    一位穿着布衣钗裙的小家碧玉浑然不觉地与程咬金擦肩而过,很不幸地被程咬金一把捞住了肩膀,在姑娘和李素愕然的注视下,老流氓当着面狠狠拍了一下姑娘的屁股。

    啪!

    “比如说这个闺女,你看,屁股太干瘦,将来生娃不容易,就算能生也是个女娃,不能继承香火,没用!……来,再看下一个。”

    李素和姑娘傻楞楞地看着程咬金,良久,姑娘大嘴一张,爆发出一阵山崩地裂般的惊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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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一章 英国公府
    李素很佩服自己的直觉,当初见程咬金的第一面便给他私下取了个外号,“老流氓”,今日看来,自己是何等的远见与睿智。

    当朝国公大街摸年轻闺女的屁股,程咬金这次醉酒付出的代价不小。

    仍处于大醉状态的程咬金浑然不觉,一脸恶相吓跑被吃了豆腐的闺女后,站在大街正中眯着眼四下环视,目光专往街上的年轻闺女身上招呼,而且专往下三路招呼,只盯屁股不盯脸。

    李素佩服得……又横移了两步,非常决绝的态度与这老流氓划清界限,不认识,完全不认识。

    老流氓闹这一出动静不小,哪怕在一千多年后开放的后世,这种行为也该被逮进派出所拷在暖气片上冷静冷静,在民风朴实败类稀少的大唐,自然更不被容于世了。

    很快,大街尽头气急败坏跑来一群差役,他们是巡街的武侯,也有万年县的衙役,有人当街耍流氓,打死也不算过分。

    差役们跑到程咬金面前,脸色马上白了,他们没想到伤风败俗的居然是卢国公,这个……

    怎么罚?谁敢罚?

    没人敢上前,也无法昧着良心给这位耍流氓的老不修喝彩叫好,一群人傻楞在原地进退两难。

    为首一名里坊武侯见李素离程咬金最近,不由上前小心拱手:“这位……公子,程公爷当街……那个,是不是,呃,略嫌不妥?还请公子看在国律份上,将公爷请回去……”

    李素刷地一下离程咬金更远了,无辜地摇着头:“我不认识他,完全不认识,我只是看热闹的。”

    程咬金怒了,一把将李素捞过来,横打往自己肩上一扛,头也不回地朝朱雀大街西面走去,边走边数落:“小娃子不讲义气,简直混帐,走,随我先去找李勣匹夫算帐,回来再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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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这一天过得很辛苦,全是酿酒惹的祸,现在李素真后悔了。

    被人扛在肩上走街过市,没面子事小,身体很难受,胃里的酸水都快吐出来了,几番哀求无济于事,程咬金非把李素当成伤残人士,就是不肯让他下地。

    李勣府邸也在朱雀大街上,离程咬金家很近,百余丈的距离,李世民登基后封赏从龙众臣,将李勣,李靖,程咬金,尉迟恭这些功臣的府邸全部设于朱雀大街,离太极宫很近,上朝时散个步的功夫就到了。

    李勣的爵位是英国公,并且还身兼数职,不仅被授光禄大夫,还领并州大都督府长史,大都督由年仅九岁的晋王李治遥领,一个九岁的娃娃自然不懂治城治民,实际上并州真正的大都督其实是李勣,而且已任八年,年初回到长安述职,夏天又要启程赴并州,今年李世民改封众臣爵位时又下了旨意,命李勣为蓟州刺史,并且还是世袭。

    李家荣耀,自此可见一斑。

    地位再显赫,总有人不买帐,总有恶客打上门来。比如某程姓老流氓。

    醉醺醺扛着李素,程咬金到了英国公府门前,门前值卫的部曲们自是认得程咬金的,见他扛了一人醉醺醺的上门,不由惊慌失措,这是要闹事的架势啊。

    想拦又不敢拦,只好任由老流氓把大门砸得哐哐响,一边则悄悄派人进府禀报。

    李家的大门哪能拦得住程咬金,哐哐砸了几下,程咬金刚露出不耐烦的表情,大门很识相地打开了。

    李勣坐在内堂的花园架子下乘凉,穿着一身短衫,露出黝黑发亮的胸膛,青筋虬结的胳膊摇着一把扇子,另一手端着一本兵书,旁边的书几上隔着一碗凉水。

    “哇哈哈哈哈!李老匹夫,某来也!”

    煞风景的狂笑声打破了初夏的宁静,李勣叹了口气,放下了兵书,抬眼时目光已有些不善。

    这个时期的大唐名将很多,而且氛围有点微妙。

    平日里抱成团,不管外交上碰到任何风吹草动,将军们的意见出奇的一致,一个字,“打”!武将需要功劳,功劳越大才能让自己地位越高,与文官们的较量亦是如此,自古朝堂文武之争从未断过,贞观年间若有文官敢对武将们指手画脚,得到的便是大唐所有武将一人一口唾沫,有了这股子同进同退的团结氛围,又有几乎无敌天下的战绩,更有李世民这位本是武将出身,半生南征北战的戎马皇帝,贞观年的武将风头一时无两,委实是朝堂里一股不可小觑的……黑恶势力?

    对外时抱团,但私底下武将与武将之间,也没有外人想象的那么团结,都是历经百战的老杀才,大唐战事从武德年到贞观年一直没断过,于是出战前请命要争抢,打完后分军功要争抢,就连平日跟同僚吹吹牛皮也要争抢,当年老夫怎样怎样厉害,旁边领军的那谁谁啊,简直是个战五渣啊,当年老夫打的是主力啊,那个渣渣跟在后面穷吆喝啊,啊,此处应有掌声……

    武将们都是直脾气的人,矛盾大抵都是这么产生的,一来二去,谁都不服气谁,见面损几句骂几句,甚至直接拉开架势来一场武斗,在大唐长安城里都是很常见的。而李世民作为皇帝,自然也不太喜欢看见武将们里里外外真的抱成团,对这种武斗现象往往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于是这种不良习气渐渐成为了大唐名将们的日常。

    程咬金醉酒后第一件事便是找李勣的晦气,大抵也是出于这种心理。

    所以对于程咬金的登门拜访——如果这也算“拜访”的话——李勣打心眼里是不欢迎的,更何况他隔老远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李勣更知道今日无法善了,注定撞妖。

    程咬金进了李府后还是将李素放下,一直将他拎到李勣面前,嗯,这是另一种很没面子的姿势。

    李勣皱着眉,没搭理程咬金,目光却忽然转到李素身上。

    一见之下,李勣楞了半晌,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李素也盯着李勣,心下有些奇怪,这眼神……咋这么怪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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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二章 温柔岁月
    李积的眼神很怪,当李素出现在他视线中以后,他的目光便集中在李素身上,眼中精芒毕现,如箭矢般直透人心。

    李素无法猜测李积目光中的意味,人家是上将军,胸有惊雷而面若平湖什么的,不是他一个十几岁的娃子能猜测的。

    对一旁大呼小叫的程咬金理都不理,李积抬手指着李素问道:“小娃子,你是何人?”

    程咬金哈哈笑道:“这娃子是个宝贝,今带来让你……”

    李积完全将程咬金当成了老清新老透明,连他说的话都自动过滤了,不满地皱着眉道:“长辈问话咋不答?小小年纪没个礼数。”

    程咬金笑容僵硬,李素只好躬身道:“小子泾阳太平村李素,拜见李公爷。”

    李积想了想,点头:“名字熟熟的,约莫以前听过……似乎救过公主,杀过两个强人吧?嗯,还有,推恩薛延陀之策也是你所献?”

    “小子不敢居功,皆是陛下鸿福。”

    “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莫假惺惺说什么鸿福,大丈夫说话做事爽快点。”李积很不客气,三言两语间语气已带着几分长辈训斥晚辈的味道了。

    顿了顿,李积喃喃道:“泾阳县,太平村……倒是个好地方。”

    程咬金是个爆脾气,今日上门自然也不是来拜寿,而是找事的,见李积一次又一次将他无视,不由火冒三丈,嘶声吼道:“李老匹夫,你欺人太甚!”

    话音落地,李积和李素皆无语地看着他。

    “欺人太甚”这个词,多厚的脸皮才能说得出来?明明你是你自己上门闹事好不好?

    “老货莫闹,当着娃子的面,要像个长辈样子,事后你我大战三百回合由得你罢了。”李积不急不缓化招。

    程咬金一拳打到棉花上,不由也有点败兴,于是悻悻作罢。

    “今带这个娃子登老夫的门,老货啥意思?”李积指着李素道。

    程咬金笑道:“没啥意思,让你认认,还有,这娃子酿了一种酒,十分的霸道,只剩小半坛了,叫人拿来让你尝尝。”

    说到酒,李积终于有了精神,也露出了今日见面以来的第一个笑脸,指着程咬金道:“你这老货自打进门到现在,总算说了第一句人话,快,酒来!”

    李素心下恍然,终于明白程咬金的用意。

    上门闹事打架只是托辞,把李素和酒介绍给这些当朝名将们才是真意。李素不由感激地看了程咬金一眼。

    这个人外表莽撞,做的每一件事有目的有理由的……

    大街拍闺女屁股的理由?——男人拍女人屁股,需要理由么?

    程府下人很快将剩下的小半坛酒送来,和程咬金的动作一样,李积抱着坛子仰天便往嘴里狠狠灌了一大口,然后……眼球充血,瞋目裂眦瞪着二人,许久才缓过气来。

    “哈哈哈哈!好烈的酒,果然霸道!”李积抱着坛子又灌了一口,神情痛快之极。

    脸上泛起红晕,李积斜眼看着李素:“这酒你酿的?小娃子到底还有多少本事没掏出来?”

    李素急忙陪笑:“掏空了,全掏空了,一点也不剩。”

    李积大笑,又看着程咬金:“确是个宝贝,倒让你这老货抢了先……这酒,怎么个章程?”

    程咬金笑道:“明起,长安城里先开十家酒肆试试深浅。”

    李积点头:“好,老夫府上的酒,以后就定它了,每月送三十坛来,对了,好酒该有个好名才能匹配,此酒有名字吗?”

    程咬金和李积的目光同时望向李素。

    李素是发明者,而且还作过几首绝世好诗,算是文化人,取名的事自然由他定。

    李素倒也不推让,仰头看着天空,忽然想起前世某个很美丽的句子,“你温柔了我的岁月,我惊艳了你的时光”,像酒,越久越沉香,再配上如此酸溜溜的句子,喝起来滋味就像……兑了醋?

    “以小子陋见,莫如就叫‘温柔岁月’酒?”李素喜滋滋地将新取的名字显摆出来。

    两位名将同时皱起了眉,然后互相对视一眼。

    李积捋着黑须缓缓点头:“嗯……”

    李素有点不踏实了,小心翼翼道:“李公爷‘嗯’是啥意思?”

    “‘嗯’的意思是……果然是陋见。”

    李素:“…………”

    程咬金使劲一挥手,恶狠狠地道:“什么狗屁破名字!听老程的,此酒以后就叫‘五步倒’!定了,不改了,敢再卖弄什么‘温柔岁月’,抽不死你!”

    李积神情大为缓和,看来颇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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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离开程家和李家两大凶险之地,一个龙潭,一个虎穴。

    没事找事的麻烦,李素决定以后做事还是要干脆一点,办完事就赶紧回家,千万别生出什么逛一逛的无聊心思,所谓无聊生祸患,就是这个意思。

    名将府上一行收获的不仅是担惊受怕,还损失了绝世名酒的命名权,这是个很重大的损失,“温柔岁月”这么美的名字,活生生让程老匹夫改成了“五步倒”,名酒配个耗子药的名字,实在是明珠暗投,生不逢时,长歌当哭……

    日后大唐的文人们高举酒杯放浪形骸,漫口吟哦“举杯邀明日”,只能硬生生改为“举杯五步倒,五步果然倒”……

    画面太美不敢看,这是对大唐诗歌事业的犯罪啊……

    …………

    回到家时夜色已深,老爹李道正睡在新房子前院,屋里没灯,估摸已睡着了。

    新房子盖好,李家父子已住了进去,房子足有三进,前院中院内院,因为资金不够,没修回廊花园水榭,只是很普通的三进大院,十多个房间左右,唯一的亮点就是比别人家的房子多了一个颇具前世现代风格的车库,一个泳池,一个浴室和一个桑拿房。

    房子建成之后,李道正卷着铺盖住进了前院,任李素如何劝说,他死活不愿搬到内院去,说什么将来李素娶了媳妇才应该住内院,两口子在内院过日子生娃,老汉住进去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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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三章 官媒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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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什么原因,李“责力”的“责力”字发上去后,系统自动变成“积”,前面章节没事,上一章怎么修改都改不过来,以后用“李绩”代替,特此注明。)

    李道正对新房很满意,厢房够多,占地也大,里面清一水从程家骗来的红木家具,怪模怪样挺稀罕,除了对车库,泳池和桑拿房略感不满外,其他一切都不错。

    李素是享乐主义者,泳池也好,浴室桑拿也好,都是为自己的享乐而服务,对老爹的横挑鼻子竖挑眼,李素只好选择无视,过几日把泳池洗干净灌上水,请老爹来试试,相信他会改变看法。

    只不过想到老爹光着膀子穿着犊鼻裤在泳池里瞎扑腾的样子,那画面真是……

    发明小裤衩应该提上日程了。

    第二天李道正起得很早,扛着锄头满脸堆着希望的笑容准备下地,李素叫住了他。

    印书坊有皇帝陛下撑腰,高度酒与卢国公府合伙,不出意外的话,李家的家底将会越来越厚实,将来大堆的钱和银饼往家里搬时,老爹还不得吓得直抽抽?

    有些事情无法瞒下去,该坦白了。

    李道正仍是老习惯,哪怕住进高大亮堂的新房里,仍旧一屁股坐在门槛上,李素很欣慰,老爹果然是真汉子,虽富贵却不失本色。

    鉴于老爹不太良好的卫生习惯,李素特地在长安城铁匠铺给他打造了一个铁痰盂,圆圆胖胖的很可爱,此刻就摆在李道正面前。

    “哈——啐!”

    果然,李道正的开场白便是一口浓痰,不偏不倚吐在——痰盂外面。

    李素黑着脸,默默找铲子,驾轻就熟地扔进了史家院子。

    “爹,咱家发了!”李素严肃地道。

    “是发了,大房子大院子,美滴很。”李道正慢脸堆笑环视新房。

    “不是这个意思,咱家不仅有新房,还有很多钱……”

    “啥?”

    “咱家在长安城里有买卖。”

    “咋做上买卖了?”李道正错愕地看着儿子:“啥买卖?”

    “孩儿……胡搞瞎搞,嗯,酿出了一种酒,很霸道,一口就倒,上次来过咱家的大将军记得不?程将军看孩儿很顺眼,我便与程家合了伙干这买卖,这个买卖很赚钱,一年大概……”李素掰着手指算了半天,也不知道应该进帐多少,不管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反正很多,多到可以给你买很多个黄花婆姨让你糟蹋。”

    “嘶——”李道正圆睁双眼,倒吸一口凉气。

    “还有……”

    “还有啥?”李道正面孔微微抽搐。

    “孩儿又一次胡搞瞎搞,搞出一个活字印刷术,印书用的,与城里一位姓赵的掌柜合伙……咳咳,一不小心,被当今皇帝陛下御笔亲题了招牌,特许长安城里独此一家。”李素神情不太自然。

    “御笔……亲题?胡……胡搞瞎搞?”李道正傻傻地重复,目光呆滞地看着他。

    李素叹息:“胡搞瞎搞,不知怎的就成了,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你……”李道正面孔抽得愈发厉害了,脸色也越来越红,不知是激动还是……蠢蠢欲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接受了老李家发财了的事实,脸色仍旧一片通红,这次李素可以确认,老爹是喜极而红。

    粗糙的大手掌上扬,似乎想轻抚李素的头顶,李素的个子已经不矮了,李道正抬手有些吃力,李素急忙垂下头,让老爹的手掌落在自己头顶上。

    “娃啊,你长大咧。”李道正长长叹息。

    李素笑道:“爹,孩儿说过,我们会过上好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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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子刚结束谈话,家里便来了客人。

    客人是个中年男子,穿着很寻常的麻布长衫,看起来就像村里普通的庄户汉子,经自我介绍才知道是泾阳县的司户曹吏,说白了就是管户口的,无品无级,算是官府的编外人员。

    小吏姓扈,笑容很和气,对李家的新房更是赞不绝口,而且非常平民化,没有一点架子,如同庄户老农串门般亲切。

    扈司户也不大讲究,学着李道正一样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和李道正拉了半天家常,一边说话眼睛却不停地往李素身上瞟,看来对李素这个人,扈司户多少也有点耳闻。

    家常说了小半个时辰还没说到正题,李素微觉不耐,正打算找个借口出门找王家兄弟时,扈司户终于说起了正事。

    正事很简单,一句话可以说清楚。

    李素该娶婆姨了。

    不用奇怪,大唐初期的基层官府确实管得很宽,谁家孩子多少岁了,发育到什么程度了,家境如何,能不能顺利嫁娶等等,官府都给你掐算着日子呢,少男少女们差不多到岁数了,如果家里迟迟不见动静,官府便会派人上门来催你成亲,没有对象不要紧,家里穷也不要紧,官府给你介绍人家,你只管办事负责生娃就行。

    经过多年战乱,民间人口锐减,人口生育是大唐国策的重中之重,所以对于嫁娶和生育,官府一直都是很重视的,人口指数的升与降直接与官员的政绩考评挂钩,也就是说,治下人口的升降直接影响着官员的升降,所以扈司户的职责也不仅仅只是管户口,他还有一个很积阴德的身份,那就是给未婚的少男少女们做媒,因为是以官府的名义出面,千年后的学者给他这种人下了一个定义,叫“官媒”。

    扈司户今日登李家的门自然也是为了说媒,李素快十六岁了,十六岁在乡下算大龄男青年,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成亲了。

    扈司户说明来意后,李素傻眼了,不仅傻眼,而且震惊。

    “成亲?今年?”李素急了。

    扈司户笑眯眯地看着他,赞道:“多灵醒的娃子,仅是治好了天花,被当今陛下亲旨褒奖,便该被十里八乡的闺女抢破头,陛下的旨意啊,庄户家谁有过?更别说家境也好,二十亩地,这么大的房子,据说还作过诗?学问人咧,而且是对朝廷对陛下有功的学问人,这样的人若娶不到婆姨,老天瞎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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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四章 婚姻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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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来意后,李道正和李素父子俩的表情迅速变幻,而且截然不同。

    李道正乐得两眼眯成了一条线,大手撩着衣角使劲擦了擦,然后朝扈司户不停施礼,一副农奴喜见解放军的狂喜。

    “想啥来啥啊!我家娃子可不就要成亲了么?我还发愁到哪里找个媒婆说说这事,大人这就来了,不多说,今留我这儿吃饭,酒饭管饱……”

    扈司户笑着摆手:“不吃饭咧,太平村里还有几家的娃子也到了年岁,该去问一问咧,李家当家的,你家只有李素一个娃子吧?”

    “对,只他一个。”

    “说亲了没?若是已定下亲事,我就不多事咧……”

    李道正忙不迭摇头:“么有咧,么有咧!娃子说话就十六了,以前家里穷,没底气说亲,怕好人家的闺女不愿嫁,现在多少有了一点家底,该成亲咧,哪有十六岁的娃子不成亲呢?说出去都成笑话咧!”

    扈司户笑得更灿烂了:“放心,你家娃子的婚事包我身上咧。一定给你家娃找门好亲,不但模样水灵,性子也好。主要是能生养,将来生三四个男娃,你老李家就开枝散叶了,官衙还有赏钱咧。”

    李道正闻言老脸笑成了一朵花,连连点头:“托你吉言了,一切还请大人多费心,附近十里八乡的都打听一下。模样好,性子好。能生养,聘礼不是问题……”

    二人兴高采烈地讨论起十里八乡哪家闺女模样好,哪家闺女屁股大的话题,大家表情很严肃。都拿出研究学术的态度来讨论这个很流氓的话题。

    李素怔怔看着他们,心里别扭极了。

    十六岁都不到的年纪,咋就要成亲了呢?虽然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了,但他现在的心态却越来越年轻,几个月来渐渐已真把自己当成了十五六岁的少年,心态变了,但价值观还是没变的,前世十五六岁的孩子在干嘛?还在读初中吧?这一世却都要娶老婆生孩子了……

    落差太大,李素接受不了。

    况且。跟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躺在一张床上胡搞瞎搞,李素也接受不了,或许跟洁癖有关吧。不熟的人凑一块交换体液的行为……难道不脏吗?

    李素猛地一激灵,脱口而出喊道:“不行!”

    “嗯?”李道正一楞,目光有些不善了,脸色阴沉地瞪着他:“成亲生娃接承香火是天经地义的事,哪里由得你说不行?再敢胡咧咧老子抽死你!”

    李素看着老爹那张阴沉的脸,渐渐明白成亲生娃是他的底线。这个底线碰不得,碰了不说大义灭亲这么严重。把儿子揍成伤残人士还是很有可能的。

    李素只好撇撇嘴,朝扈司户投去不善的目光。

    这个多管闲事的媒婆……难怪自古有句俗话叫“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其中这个“牙”便是指专做买卖中介的牙行,也有指媒婆的,说是媒婆靠着一张把死人说活的嘴,造了不少孽。

    扈司户与李道正聊了几句,约好这几日将附近乡县有待嫁闺女家的底细打听清楚后,再与李道正仔细商议。

    李道正满脸堆笑,千恩万谢将扈司户送出了门。

    李素眼睛眨了眨,趁老爹没注意,也悄悄窜出了门,追上扈司户。

    “啥?不想成亲?”扈司户皱眉:“这可不行,你都十六岁了,哪有十六不成亲的说法?县令大人每月都要问话的,放着十六岁的娃子还不给说媒,县令大人要治我的罪咧,我可担当不起,今年因为天花,县里人口降了不少,县令大人急得很。”

    “大人留步,留步!”李素急得满脸通红,匆匆摆了个不胜娇弱的造型:“大人……我还没发育好咧,放过我吧……”

    扈司户哈哈大笑:“瓜怂,啥发不发育的,男人嘛,是个带把的就行,男女吹灯以后还不就是那点破事,赶紧回去,以后可不敢说这种胡话咧,被你爹知道非抽死你,你的本事我们泾阳县衙上下都知道,有空去县衙里坐坐,当初若不是你把天花治好,怕是县令大人都要被治罪咧,如今大人对你赞不绝口,你去县衙我们大人一定待你为上宾,回去,快回去!”

    “哎,大人,大人……”

    不理会李素焦急又语结的模样,扈司户挥了挥手,径自走远。

    李素怔怔站在原地,看着扈司户的背影,恨恨跺了跺脚,悲愤道:“我还是个孩子啊……禽兽!”

    很久没来河滩了,李素坐在河边那块平整的石块上,怔怔望着湍急的河水发呆。

    徒然之间,婚姻大事竟摆在自己面前了,李素很不适应,心情也很低落。

    今日来的有点早,看看日头才上午,东阳一般午后才来。

    李素发了一阵呆,然后索然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面小铜镜——没错,就是骗程处默说要做科学实验,让程家给买的镜子。

    实验很重要,光合作用嘛,现在高度酒的成品已经面世,程家也没问过镜子的事,镜子自然归了李素,一面大的摆在自己卧房里,一面小的随身携带。

    镜子打磨得很光滑,反光度很高,将他的脸照得清晰毕现,除了铜面色泽有点暗黄外,跟前世的玻璃镜子相比……好吧,还是差很多的,不过也该满足了。

    李素举着镜子,痴痴地注视着自己的脸,扭到左脸,再扭到右脸,又扭到左脸……

    不知过了多久,就这样一直看一直看,几乎连脸上的每根毫毛都能数清,李素这才意犹未尽地放下镜子,心情莫名好了许多,满足地叹了口气:“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噗嗤!”

    身后,娇柔的笑声再也克制不住,喷笑出声。

    李素回头,东阳娇俏地站在身后,笑意满面地看着他,杏眼笑得弯成了两道月牙儿,虽然穿着一身很寻常的布衣钗裙,却像刚从画卷里走出来的仙女,干净而清澈见底,不沾一粒凡尘。

    “你呀!你呀你呀你呀……你能不能要点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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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上架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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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上架了。。

    老贼第五本书,上次写上架感言是什么时候?两年以前的事了吧?很欣慰自己还在这个平台,为自己的人生而努力,也很高兴看到一些老朋友的身影,有的甚至跟了我五年多,从老贼的第一本书便一直在了,无论新朋友还是老朋友,谢谢你们的陪伴和不弃。

    这本书是老贼的第五本书,或许有新加入的朋友对我不熟悉,老贼请大家放心,我一定尽我所能写好它,五年时间里我写了四本书,每本都是顺利完本,每本都是百万字以上,所以不要担心老贼会太监,偶尔会慢一点,但,只是慢一点,不是太监。

    再有就是关于订阅了,大家都知道,订阅是一本书的基础,订阅数据决定这本书能走多远,也能保证作者在衣食无忧的前提下畅快所思,酣畅书写一个个故事,而且订阅并不贵,一章几分钱的事。

    还有月票的事,真的麻烦诸位兄台了,老贼久已不见的上进心慢慢抬头,想争一下五月的新书月票名次,这个名次对我对本书包括对大家都很重要,所以,请大家都搭把手,投张月票给我,不敢说什么“欲与天公试比高”之类的狂话,只想证明一下自己,看看自己能走到哪个高度,看看最高的顶峰离我还有多远……

    最后,谢谢大家的抬举,谢谢大家的捧场。

    深深鞠躬!
正文 第九十五章 公主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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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东阳的笑容很美,无忧无虑的美,李素每次看到她的笑都觉得无比舒心,仿佛在热水里泡了一个澡,每个毛孔都放松了。

    “你啥时来的?”李素笑问道。

    东阳的笑容愈发深了,可爱的琼鼻微微皱了起来。

    “很久了,久到……你掏出镜子开始,我就站你身后,本想吓吓你的,结果发现你这家伙照镜子足足照了半个时辰,……你就不能要点脸吗?”

    李素严肃地道:“你错了,正是因为太要脸了,所以我才对脸这么重视,所以我才照这么久的镜子……”

    说着忍不住又掏出镜子看了一眼,嗯,严肃时的脸仍是那么英俊,没救了。

    东阳又气又想笑,恨恨咬牙:“程家真是造大孽了,没事给你送镜子做甚,看看你现在这样子,真恨不得……”

    李素依依不舍将镜子塞入怀里,正色道:“你又错了,程家的镜子不是送我的,是我骗来的,我若不骗,程家绝不肯白送我镜子,你看,世道多么现实,人心多么不古……”

    东阳气得呆住了:“你……你骗了人家,反过来还怪世道现实,人心不古?你,你……”

    “好了好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几天没见怎么变结巴了?这可不好,以后多说话。不然语言能力会慢慢退化的。”

    东阳深呼吸,忽然好想回家静一静……

    河滩边的土地有点软,踩上去绵绵的,上面的绿草郁郁葱葱一大片,微风拂过,一股泥土和绿草混合的清香吸入腹中,非常舒服。

    李素平日常坐的那块石头旁边。不知何时多了另一块平整的石头,两块石头靠得很近。李素想,石头应该不是最近几天长出来的。

    李素和东阳又沉默了,和以前一样,见面聊几句。觉得没话时便不说了,各自发呆想着心事,想到了什么又开始说,说完又沉默……周而复始,二人的相处就是这样平淡,或许里面掺杂着几许怪异的味道,但他和她都没有深究过,反而很享受这种感觉,像多年的老友。也像携手半生的夫妻。

    东阳便坐在他旁边的石头上,两人很近,近到几乎背靠着背。看不见彼此的表情,却感受得到身边的人陪伴彼此,对抗孤独。

    无所事事,李素垂头,看着脚下软软的泥土,神情微有所动。却又有些挣扎犹豫。

    踯躅许久,李素叹了口气。还是克制住洁癖,双手插入泥土里,挖出一大块软硬适中的土,手上的泥土随着手指拈捏变幻出一个很奇特的模样。

    东阳被他手上的东西吸引了注意,奇怪地盯着那块怪模怪样的泥土。

    “你又在做什么好东西?”东阳两眼发亮,饶有兴致地问道。

    李素头也不抬:“不算好东西,排遣无聊的玩物罢了。算是……乐器吧。”

    “乐器?笙?箫?不像呀,你在上面钻了孔,应该是吹的吧?有点像埙,不过埙是圆圆的,你这个……样子好怪。”

    “埙?”李素一楞,然后笑道:“不一样的,我做的这个,现在这个时代还没有……”

    李素手上的动作一顿,喟然一叹:“我做出来的很多东西,这个时代都没有,有时候,真觉得自己不合时宜,可是,我还是要在这个世上活下去啊,而且要活得好好的。”

    东阳怔怔看着他,心中微微发疼,为他。

    “李素,你是不是很孤独?你每天堆着笑,对乡亲们笑,对程叔叔笑,对我也笑,无论权贵和贫民,你都笑得很开心,谁都能和你交上朋友,可是,你心里应该是很孤独的,每次坐在河滩边,我看着你的背影,总觉得……任何人都走不进你心里。”

    东阳难得说了这么长的一番话,说完后俏脸通红,眼圈却泛了红。

    李素扭过头看着她,忽然笑道:“公主殿下真是够闲啊,别看我,看它,明我在家旁边盖个小窑,亲自烧制,多做几个,兴许有烧坏的,也有音色不准的,烧好后我吹给你听,很好听的声音。”

    东阳有些失望,沉默片刻,却也笑着点头:“好啊。”

    李素手上动作不停,嘴里却淡淡地道:“对了,最近我又弄出个新东西……”

    “酒,对吗?”东阳笑道。

    “你咋知道?”

    “程家在太平村西边盖了个大作坊,每天都能闻到一股很浓的酒味,全村的乡亲谁不知道?都说李家小子越来越有出息了,啥都懂,李家不出几年注定要发达。”

    李素笑道:“这话我喜欢听……前几日与程家合伙盖了个酒坊,酿出一种烈酒,很霸道,一口就醉。”

    东阳两眼发亮:“给我府上送两坛,我也尝尝。”

    “很贵的,你先把钱准备好……”

    “你……”东阳气结:“你居然连我的钱也收?不行,我非要喝它,而且一文钱都不给!你若不答应,我派府里侍卫去你家作坊抢,想钱想疯了,就不能惯着你!”

    李素叹道:“程家不给钱,公主家也不给钱……大唐的人都怎么了?为何养不出给钱的好习惯?”

    东阳仿佛占了天大的便宜,皱着鼻子笑得很开心,河滩边荡漾着银铃般的笑声。

    “我算知道了,以后你有什么好东西,只管抢来便是,跟你谈钱简直是跟自己过不去。”

    “堕落了,公主殿下,你堕落了!这样不好,来,我跟你谈谈人生,钱这个东西呢,是很重要的……”

    “不听不听不听……反正以后你不给我就抢。”东阳捂着耳朵哈哈大笑,这会儿什么礼仪全抛到一边。

    李素叹气,很失落,今天不该出门,更不该来河滩,显然黄历上写着破财……

    “好吧,送你两坛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最近进宫吗?”

    “你想怎样?”东阳的表情有点警惕,防贼似的。

    “我能怎样?只不过想送几坛好酒给陛下而已……”李素说着情不自禁向太极宫方向遥遥拱手:“陛下日理万机,操劳国事,乃千古未有的圣明君主,我等草民对陛下敬仰无比,如此好酒佳酿,怎能不请陛下品尝一二,稍慰国事劳累之辛苦?嗯嗯……”

    东阳狐疑地盯着他:“真的?真的只是送两坛酒给父皇?”

    李素嗔怪地看着她:“当然,别总以为我市侩,人性总有发光的时候,比如现在的我就在发光,你难道没发现眼睛快被我的人性光辉闪瞎了吗?”

    “呸!”东阳啐了一口,叹着气笑道:“好吧,既然你如此忠君,我便帮你捎带两坛酒进宫,请父皇尝尝……”

    “太好了,顺便请你父皇给我的酒题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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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六章 酒入天听
    84_84082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胳膊上又青了一块,有点痛。

    李素黯然揉着胳膊,唉声叹气。

    公主真的堕落了,以前多温柔多客气多白莲花的一朵女子啊,现在居然学会动粗了……

    东阳气得脸颊通红,恨恨地瞪着他:“你的人性刚才不是在发光么?话刚落地就要我父皇题字,光辉哪去了?”

    “刚熄了,不能一直发光吧,总有暗淡的时候,题个字而已,你气啥?”李素很不可理解她的气点在哪里。

    东阳叹气:“我真蠢,亏我还以为你真转性了,转眼就露出了本性,你就是个死要钱的性子,请我父皇题字也是为了钱。”

    李素严肃地盯着她,正色道:“我不许你这么侮辱自己……你不蠢,真的,要相信自己,你真的不蠢……又掐!又掐!没完了是吧?”

    吵了一阵,闹了一阵,东阳有点累了,脸蛋红扑扑的,呼吸有点急促。

    二人又安静下来,东阳坐在石头上,娇俏地白了他一眼:“明日我便进宫给父皇献酒,题字的事想都别想了,真是的,以为父皇的字是那么好要的,许多王公大臣想求都求不到呢。”

    李素怔怔片刻。迟疑道:“题不了字?那我这酒岂不是……”

    不经意看见东阳杀机毕露的目光,李素只好机智改口:“也得送!忠君之心,不求回报。嗯嗯……”

    东阳叹道:“每次跟你说话,总要窝一肚子火回去,李素,你这勉强也算本事吧?”

    “谬赞了,真的谬赞了……”

    …………

    说过笑过闹过,二人又坐在河边发呆,各自想着心事。

    河边蛙叫蝉鸣。给宁静的下午添加了几分生气,也令二人之间那种莫名的气氛变得愈发晦涩难言。

    不知坐了多久。东阳抬头看看天色,笑道:“不早了,侍卫们劝我外出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时辰,他们跟在后面不放心。我……走啦。”

    李素点点头:“明日给你府上送酒去。”

    “好,我一定尝尝你酿的酒。”

    东阳深深看了他一眼,然后垂下头,嘴角抿出一丝淡淡的笑容,迈着轻快的步子,轻柔的香风拂过李素的鼻翼,伊人已渐行渐远。

    …………

    …………

    扈司户的效率很快,生怕李素这个大龄男青年打光棍,从而变成大唐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以及隐藏在人民内部的一颗毒瘤。没过几天便再次登门。

    这次扈司户的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十里八乡没嫁的闺女都被他摸清了底细,进了门便受到李道正的热情招待。扈司户愈发眉飞色舞,煮酒论英雄般将附近乡县的闺女一个个拎出来说一遍。

    “牛头村陈家有个闺女,今年十四岁,正到了说婆家的年纪,生得颇为俊俏,就是骨盆子小了点。有点瘦……”

    李道正如伟人挥斥方遒般狠狠一扬手:“这个不行,骨盆子小咋生娃。不行不行!”

    “方庄刘家有个闺女,十三岁,骨盆大,绝对生男娃的相,不过壮得有点过分,而且长相……咳咳。”

    李道正犹豫了一下,扭头见一旁的李素脸色发青,心中一软,有些遗憾地咂摸着嘴道:“这个……先放着,还有别家吗?”

    “有,泾阳县里有户姓许的人家,家里开商铺,家产颇丰,闺女十四岁,相貌好,据说骨盆子也大,宜男旺夫之相,上门求亲的人家很多,涂家没轻易松口,只说再看看。李素这娃子长得俊,有本事有学问,还得过皇帝陛下亲旨褒奖,而且你家也不差,若去求亲,许家一定会答应,怕还会觉得他家高攀了……”

    李道正很喜欢这种看似认真的恭维话,闻言笑得满脸皱成了褶子,谦虚地摆着手:“可不敢这么说,不敢这么说,我家娃子还小,本事嘛……嗯,反正我没夸过,夸他的都是别人。”

    这话太得瑟,透着一股子矫情的低调,李素听不下去了,起身打算溜出去。

    “坐下!说你的事呢,想去哪里?”李道正恶狠狠瞪着他,涉及到传宗接代的大事,李道正态度很认真,而且也绝不允许别人不认真。

    李素只好坐下。

    思索半晌,李道正仿佛做了决定,一字一字说得很庄严:“那户姓许的人家,还请大人帮忙试着打听一下,看看他家满不满意,不在乎他家的家产,我家娃子挣钱的本事很高,他家那点还看不上眼,只求闺女懂事,能生养就好,聘礼什么的都好说……”

    扈司户笑开了花,两眼发亮,仿佛已预见李素和许家闺女成了亲拜了堂,一夜之间抱了个大胖小子,而县令大人交给他的人口业绩又往前迈了一小步,虽然只是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

    “一定一定,积阴德的好事,从来不推辞,这就帮你问问许家的意思,李家当家的静候佳音。”扈司户满面春风地离开。

    李素心中愈发沉重了。

    脑海里浮现一道模糊的身影,离他似乎越来越远。

    他与她之间,仿佛横着一道无法跨越的天堑,大家无可奈何地各自站在一端,能相见,却走不进彼此的人生。

    程咬金最近几日有点倒霉。

    自从上次喝了李素酿造的高度酒后。程咬金醉得很厉害,当时干过的事情,干了也就干了。他没觉得什么不对,只不过现在是民风朴实的大唐贞观,可谓君民鱼水一家亲的年代,一个几乎人人都可称君子的国度,出了程咬金这么一号老流氓,借着喝醉酒公然在大街上摸年轻闺女的屁股,这事实在太丢人了。

    事情传得很大。第二天整个长安城都知道卢国公程公爷某日恰有雅好,大街上摸了一个闺女的屁股。而且摸得好开心好满足。

    李世民知道后呆了一阵,又怒又想笑,却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当作没听到。

    但朝堂的文官和御史台的御史们可就不能当作没听到了。君圣臣贤一派欣欣向荣的气氛里,赫然冒出这么一件恶心的事情,就跟喝汤快喝完时突然发现锅底躺着一只蛆一样恶心,这事怎能忍?

    于是,以尚书省侍中魏徵为首,御史台一帮御史们摇旗呐喊,参劾程咬金的奏疏源源不断飞进宫闱之中。

    魏徵在奏疏中痛骂程咬金不知廉耻,举止失仪,而且道德败坏。*奢逸,欺压良民等等,反正世上一切贬义词汇几乎全能从奏疏里找得到。这份奏疏活脱成了一本贬义词典。

    程咬金被参得脸都绿了,气得在朝堂上哇哇大叫,摸个屁股的事,居然被闹上朝堂,魏徵这老匹夫吃撑了?

    一场口水战不可避免地在太极殿内火爆开场,期间程咬金多次欲殴打风烛残年的魏徵。皆被眼疾手快的李靖,李绩等人拦了下来。李世民头疼地看着闹哄哄的场面,文武双方闹得山崩地裂,劝都劝不住,顿觉当皇帝好累好心塞,开始怀疑自己当年决定玄武门兵变时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

    最后李世民终于发飙了,因为事态已经升级,从闺女的屁股衍生到对方的祖宗十八代女性,各种粗话脏话满殿四溅,庄严肃穆的太极殿须臾间成了山头匪窝的聚义厅,李世民没法再忍了。

    事情很容易解决,先劈头盖脸把程咬金骂一顿,然后勒令找到当日被他摸了屁股的闺女,命程咬金把她娶回家做妾。

    程咬金满脸晦气地答应了,当日为了给李素传业授道不惜亲身试摸,谁知最后竟闹到这么一个结果,自己摸的屁股,含着泪也要继续摸下去。

    散朝后程咬金被召进甘露殿,做圣明君主就是这么累,打一巴掌再给颗甜枣的事几乎每天都在干,每一碗水都要端得四平八稳,不让下面的臣子心中有怨言。

    程咬金是直脾气,李世民温言安抚几句后又眉开眼笑了,摸了把屁股还奉旨把闺女娶回家,这事……似乎也没吃亏呀,虽然摸的那个屁股确实干瘦了一点。

    安抚过后,自然要详细说起当日事况,终于不可避免地说到了酒。

    “烈酒?很霸道的烈酒?”李世民喉头蠕动了一下。

    虽然已是万乘之尊,但李世民也是武将出身,戎马半辈子的将帅人物,没有武将能拒绝酒,特别是被程咬金吹得天花乱坠的美酒。

    “非常霸道!”程咬金眉飞色舞地比划:“老程只喝了一口便觉浑身是劲,肚里全是火辣辣的,要烧起来似的。”

    李世民眼中露出一丝谗色,皇帝什么都不缺,但这种烈酒却是一辈子都没喝过,他真的很想试试。

    “谁酿的?朕派人去买点来,若知节所言确实,此酒以后便作宫廷贡酒又何妨?”

    程咬金大嘴一咧:“酿造此酒之人说来陛下也认识,正是泾阳县太平村的李素,那个十五六岁的小娃娃。”

    “李素?”李世民吃了一惊,表情变得有些古怪了:“这小子……怎的什么都懂?此子到底是英才还是妖孽?”

    程咬金笑道:“老程早觉得这小子是个人物,所以刻意与他结交,果不其然,小娃子没让俺老程失望,如今这烈酒老程已和那小子合伙,还在太平村给他盖了酿酒作坊,将来陛下要喝,尽管找老程,要多少送多少。”

    “你给他在太平村盖了作坊?”

    “是。”

    李世民笑容变得有些莫测:“知节不必送酒了,朕,要亲自去太平村看看。”(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正文 第九十七章 李素问策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如果一个人人太出色了,做出一件又一件旁人认为是天才甚至妖孽才干得出来的事,那么,他的生活一定不会像他想象中那样平静平淡,隐于田园终老此生渐渐变成了一个美好却无法实现的愿望。

    李素并没发觉当初的人生规划已渐渐偏离了方向,大多数时候他都在太平村里过着真正太平安逸的日子,不会想太多距离他太遥远的事情,皇帝是什么样的皇帝,大臣是什么样的大臣,关他一个农户小子啥事?可他却没想到,自己这个农户小子已渐渐开始被很多人关注,包括皇帝和大臣。

    李世民是日理万机的皇帝,然而朝政再繁忙,国有隐士也还是要寻访一下的,这种行为似乎已成了古往今来皇帝诸侯的日常,无论哪个朝代的史书上,但凡听说国中出现隐士,不大讲究的君主便只下道圣旨把他召来,稍微英明一点的君主就一定会微服探访,一顾两顾三顾的,人才值得拥有这样的礼遇,见面之后以国事问策,算是代表朝廷人事部门对这位人才进行简单的面试,人才说得合胃口,二话不说签合同聘用,职位终生制,待遇敞开了给,前提是别跳槽。跳槽就弄死你……

    李世民对李素大抵也是这般心思,只可惜李素的年纪给李世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毕竟年纪太小。别说大唐了,纵观上下数千年,以十几岁年纪入朝为官的人才,总共也就只出了一个甘罗,李世民若贸然任用,说得好听呢这是国朝盛世气象,以至少年英杰倍出。说得不好听呢,便是国君昏聩。朝中无人,竟连奶娃子都能当官……

    同一件事,好话坏话都有,李世民不能不顾忌。而且上次寻访李素后,通过聊天也看得出此子没有丝毫当官的**,李世民也就顺势按下不提。

    这次李世民又来太平村了。

    尝尝传说中的烈酒自是目的之一,还有一个目的,李世民也想再跟这个看起来有点奇怪的少年郎聊聊,上次随意几句便令他和房乔大有收获,这次若是摆正态度,也许……收获更大呢?

    于是在这个渐渐炎热的下午,李素独自半躺在自家院子的摇椅上发呆时。李世民敲响了李素家的门。

    是的,李素的新家有大门了,不再是以往连狗都防不住的柴扉和篱笆。

    家里没有仆人。老李家虽说鸟枪换炮,日子越过越红火,可李道正却仍是庄户汉子本色,除了儿子不喜欢使唤别人,李素只好把买十个丫鬟排成工整对称队形的想法暂时埋在心里。

    亦步亦趋跟着李世民的数十名皇宫侍卫已悄然散开,李素开门时便只看见李世民独自一人。站在门口朝他笑,笑得一嘴白牙在阳光森森发光。

    李素一楞:“你怎么又来了?”

    李世民老脸有些发黑……多少年没听过这句混帐话了?堂堂大唐皇帝。竟被一个农家小娃子嫌弃。

    幸好李素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最初脑子犯抽说了这句话后,很快意识到不妥,不管眼前这家伙什么身份,可以肯定是个官,而且是个不小的官。

    “恕罪恕罪,小子刚睡醒,有点犯抽,这位大人,里面请……”李素急忙施礼,然后识趣地侧过身。

    李世民轻轻点头,暂时压下拂袖而去的想法。

    院子里摆着一张摇椅,是当初李素骗程处默所谓科学实验的收获,类似的新奇家具,李素打造了不少。

    李世民刚踏进院子,第一眼便瞧见了这张摇椅,两眼一亮,几步上前,啧啧有声:“这是个啥么?用来躺人的?有点意思……”

    说完李世民很不客气地往上一躺,然后摇了起来,微微晃动间,李世民闭上眼,舒服地叹了口气。

    “好东西,小子,等会儿把此物的图样画下来给我。”李世民眼睛都没睁,语气却不容置疑。

    李素知道,这大概就是所谓上位者的威严吧,人五人六的,果然很侧漏……

    “是是是,小子马上就画。”

    不跟他提钱了,这种人得罪不起,就当是被黑社会勒索了吧,李素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李世民睁开眼,朝李素投去满意的一瞥,算是对这小子的识趣表示了赞赏。

    摇了一会儿,李世民舒服得快睡着时,总算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这才坐直了身子。

    “北方军报到了长安,上次你所献推恩薛延陀之策,已然奏效了。”李世民缓缓地道。

    李素今日神情懒洋洋的,打不起精神,闻言只是笑笑:“小子胡说八道,奏效了亦是运气好罢了。”

    李世民犹豫了一下,有些事情是军国机密,不能乱说,但主意全是这小子出的,跟他提一下应是无妨,于是笑道:“按你所言的用间之策,大唐派了不少探子潜入薛延陀,亦收买了不少部将,他们与各部落的牧民们混居一处,行煽动刺探之事,亦与各部落头人暗中联系,如今薛延陀的大王子和二王子已与其父真珠可汗有反目之势,二子俱被我大唐封为可汗,名位无差之下,他们的野心也渐渐露出来了,现在大唐的使节仍驻居薛延陀,大王子与二王子皆遣人与我使节暗中接触,望我大唐能助其推翻真珠可汗,一统薛延陀各部族……”

    “好啊好啊,好厉害……”李素心不在焉地点头。

    说起国事。李世民意气风发滔滔不绝,正待继续说下去,却见李素一副懒洋洋无所谓的模样。李世民不由一滞,顿觉有种抛媚眼给瞎子看的羞怒。

    “喂!小子,你这副没精打采的样子是不欢迎我吗?”李世民怒了。

    “不敢不敢,大人莅临寒舍,小子岂敢不欢迎?大人错怪小子了。”李素急忙赔罪。

    李世民凝目注视他,瞧了许久,嘴角露出一丝笑容:“我看出来了。你小子有心事。”

    “吃得好睡得好,没心事。”李素嘴硬道。

    国事说不成了。李世民索性放下不提,笑道:“有何心事不妨与我说说,别当我是什么官,就当我是长辈。出得你口,入得我耳,绝无第三人知晓,如何?”

    李素犹豫了一下,想想觉得自己的事情确实有点烦,而且几乎是个无解的死局,跟这个素不相识的人倾诉一下应该无妨,就算没有对策,说出来也舒坦啊。

    于是李素道:“大人。你看啊,我有一个朋友……”

    李素说着脸颊使劲抽了一下,好狗血的开场白。几乎等同于那个掩耳盗铃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千古二货了。

    李世民的脸颊也抽抽,这话……似乎有鄙夷他的智商之嫌。

    “嗯,你有一个朋友,接着说……”李世民皮笑肉不笑地道。

    “咳,我有一个朋友,年岁呢。其实不大,才十五岁。结果被老爹和官媒逼着成亲……”李素说着便有些愤慨了:“才十五岁啊!十五岁便被逼着成亲,大人你说,是不是太禽兽了?这与逼良为娼有何区别?”

    李世民仿佛突然患了颜面神经失调症,老脸不停的抽抽……

    “十五岁男子娶妻不是很寻常么?我大唐无论权贵还是百姓,娃子十几岁的年纪便可说亲了,为何你……那位朋友十五岁却不肯成亲?”

    李素黯然叹道:“这又是另一个令人肝肠寸断的故事了……”

    李世民:“…………”

    好想抽他,真的好想……

    “心里中意别的女子了,是吧?”李世民鄙夷地斜眼看着他,少男少女的把戏,多少年前他便经历过了,比如那个姓程的老匹夫,竟然抢在他前面娶了清河崔家的那个美貌女子……

    李素急忙拱手:“大人慧眼如炬,小子佩服,我……那个朋友确实中意了别人。”

    “中意谁就去她家提亲啊,怕什么?”

    李素嘿嘿干笑,农户小子喜欢公主这种事绝对不能对外人说一个字,更何况眼前这人貌似来头不小,说了可就给自己和东阳惹上大祸了。

    “不提她的事,此生怕是不大可能了,就说逼我……那朋友成亲这事,他是真不想跟一个素未谋面不知底细不知性情的陌生女子成亲,不是说她不好,而是……两个好人过日子也不一定美满无憾,性情互补才能真正美满和气过完一生,两人都没认识,一见面就洞房,等于拿自己一辈子在赌,赌彼此能适合,可万一赌输了呢?大人是过来人,小子所言想必大人亦有体会。”

    李世民点头,仰天喟然一叹,这一刻,他又想起了长孙皇后。

    “说的倒是正理,小子你打算怎样?悔了你爹和官媒给你说的亲事?不怕你爹抽死你?”李世民幸灾乐祸的笑。

    苗头不对,不能把事情坐实了,李素急忙纠正:“不是我,是我的一个朋友,交情很不错的朋友。”

    李世民不屑地嗤笑:“行了行了,你那个朋友和你的交情好得就跟同一个人似的,对吧?”

    李素肃然拱手:“大人好一双犀利的……”

    “闭嘴,糊弄糊弄得了,真把这烂借口当回事了?”李世民怒哼一声,缓缓道:“若是亲事已定,此事绝无转圜,悔亲可是大忌讳,小子你这一辈子都别想抬头了,若是亲事尚未定下,便还来得及……”

    李素两眼一亮:“敢问大人,计将安出?”

    李世民咂巴咂巴嘴,总觉得现在气氛不大对,今日不是朕来向他问计奏对的吗?怎么现在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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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八章 指点迷津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李世民现在的心情很别扭。

    明明怀着问策的心情兴冲冲跑来乡下,与这个不知是英才还是妖孽的家伙好好畅聊国事,或许能收获某个治国平天下的良策,可是现在,他却干巴巴地坐在人家院子里反过来为一个农家小娃子出主意,而且是毁人姻缘的损主意。

    画风不对啊……

    况且从贞观人口生育国策角度来说,品种如此优良的妖孽,正应该鼓励他多生娃多下种,怎会脱口说什么悔亲的事?

    迎着李素兴奋且满怀期待的目光,李世民有些骑虎难下,黑着脸捋着长须沉吟半晌没出声。

    二人僵持许久,李世民没办法了,只好道:“若是尚未定亲,想断了这门亲事亦可,但是治标却不能治本,这门亲事断了,你爹和官媒难道不会给你找另一门吗?”

    “那也没办法,拖一拖再说吧,待到十七八岁再说亲,小子大抵也不会太抗拒了。”李素神情黯然,十七八岁以后,东阳和他还是如今这般吗?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李世民也很无奈,这娃子左右看着奇怪,跟同龄人太不一样了,十五岁娶妻多么正常的事。到了他这里却成了禽兽行径……都说异人异行,有本事的人大概都有些怪毛病吧。

    思索许久,李世民缓缓道:“若是不想娶亲。又不想你爹抽你,行之恐将不易……”

    李素期待地笑道:“小子相信大人一定有办法的。”

    李世民狠狠瞪他一眼,道:“笨!一条路走不通,你不会换另一条吗?岂不闻‘反其道而行之’?”

    李素呆了片刻,接着两眼发光,恍然大笑:“懂了!多谢大人指点!我爹逼我娶亲无法拒绝,但我可以让女方家里拒绝啊!”

    李世民眼中露出异色。

    这小子……反应好快!自己只含糊指了个方向。他一瞬间便什么都明白了,果然是难得一见的少年英才!

    “你真懂了?”李世民笑问道。

    “真懂了!”

    “倒也不蠢。懂了就好,此事说完了吧?”

    “说完了,小子多谢大人指点之恩。”李素长长一揖。

    李世民心安理得受了这一礼,捋须笑道:“既然说完了。你也安心了,那么,我们接下来说说薛延陀的事?”

    李素楞了一下。

    又扯国事?没完了还,我一个农家小子你老扯这个做甚?再说……不给钱谁跟你扯这个?

    刚才李世民的指点之恩迅速被李素忘到九霄云外,一码归一码,再说,李素确实也不想再出风头了。

    李世民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然后变成了愕然,愤怒。狂暴……

    是的,李素这小混帐又变脸了,满脸喜悦突然间变成了皮笑肉不笑。斜瞥着的眼睛半眯,咧开薄薄的嘴角,扯出一个不像笑容的笑容。

    “呵呵……”

    许家没错,许家的姑娘也没错,可李素确实不想如此草率地被别人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老爹也不行。

    还是要有爱情啊。

    前世活了小半辈子。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很可怕的事,尽管那个年代里。“爱情”俩字已经变得很浮躁,很虚华,然而,还是要有啊。

    李素的人生规划里,每一件事都必须完美,完美到挑不出一丝瑕疵,没有爱情的婚姻,必然是人生中的污点,不能忍的污点。

    悔亲这件事,认真说来其实与东阳的关系并不大,就算没有东阳这个人的出现,李素也绝不愿意将此生的幸福交托在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女人身上,这种赌博似的人生,李素赌不起。

    赌不起就彻底断掉它!

    李素难得主动地进城拜访程府,嗯,空着手拜访。

    总是挑东阳的礼,说她不识礼数上门也不提点礼物,换了李素自己拜访别人,礼数这种陋习亦被他扔得远远的。

    程处默对李素的到来很意外,意外之后马上将李素打横往肩上一扛,兴冲冲地往府里跑,边跑边大吼:“来人,开宴,上酒!”

    “停!慢!住脚!”李素这回不认命了,在程处默肩上死命挣扎。

    程处默只好住脚,把李素放下来:“咋了?啥事?”

    “有事找你。”李素很严肃地道。

    程处默盯着李素看了一会儿,脸上很快布满杀气:“难道有人盯上了酿酒秘方?快说,何方狗杂碎作死!”

    “没,不是这事,是我的私事……”

    “说,能帮上忙的绝不推辞。”程处默很直爽,他是真将李素当成了朋友,对朋友他一直很仗义的。

    “我们外面说?”

    程处默想了想,点头同意:“外面比家里好,今就不拉你进府了,最近老爹脾气不大好,上次非拉着你在大街上摸闺女屁股,被文官们狠狠参了一本,陛下只好命老爹将那个被摸了屁股的闺女娶回家做妾,老爹最近心气不大爽利,说此事皆由你而起,若是让他碰见你,怕是要寻你晦气……”

    李素脸色迅速发黑:“…………”

    这就是传说中的躺枪吗?

    “关我何事?还讲不讲道理了?”李素急了,被混世魔王惦记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程处默瞥了他一眼,目光很奇怪,但李素看懂了。

    讲道理这种事呢,在程家属于随机发生的事件,而且概率很低,大部分时候是不讲的,偶尔也有讲道理的时候,前提是程家真的占住了道理。

    对天发誓以后绝不进程家的门,有多远绕多远。

    拉着程处默,李素将他领到程府旁边的一条暗巷里。程处默环视一圈,道:“行了,此处僻静,说事吧。”

    李素想了想,道:“想请程兄帮个忙。”

    “啥忙,尽管开口。”程处默胸脯拍得啪啪响。

    “把我的婚事搅黄。”

    程处默呆住了,定定看着李素,许久不出声。

    李素心事重重,对程处默的态度不大满意,愁容满面地道:“程兄,行不行说句话呀。”

    “你……喝醉了还是生病了?”程处默不确定地张开手在李素眼前晃悠,伸出两根手指:“这是几?”

    “程兄莫闹,我没醉也没病,这事必须要做。”李素态度很坚决。

    程处默沉默许久,忽然一叹:“程某浪荡唏嘘半生,总被老爹骂我混帐,真该把老爹拉过来长长见识……”

    并起两指朝脸色发黑的李素遥遥一指,程处默乐得跟什么似的,大笑道:“说我混帐?这里不是有一个比我更混帐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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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九章 自污毁亲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程处默的话不客气,也不客观。

    世上的混帐不少,老程家特别多,但李素绝不是混帐,或许胸无大志,但娶老婆却绝不能草率,前途无所谓,幸福却必须自己掌握,前世不说读过多少心灵鸡汤,就是听过的那些滥俗的流行歌曲,哪一首不是跟幸福有关?

    “为何要搅黄你自己的婚事?”程处默这次不豪爽了,毁人姻缘是损阴德的事,这种忙他实在不想帮。

    “因为我不认识人家闺女啊,我为何要跟一个不认识的人成亲,而且还得躺在一张床上?你不觉得这事很荒谬吗?换了是你,你干吗?”

    “干啊,怎么不干?不管认不认识,既已躺我床上了,焉有不办之理?”程处默很奇怪地看着他:“大家都是跟不认识的人成亲,咋就你不乐意呢?”

    “有感情才能成亲吧?”

    “搞反了吧?成了亲才有感情啊,你这人咋那么怪咧?”程处默的表情越来越不可理解了。

    “不知性情,成亲后不合咋办?”

    程处默嗤笑:“屁大点事,谁不合?谁敢不合?结结实实拾掇她几顿,看她合不合。”

    李素:“…………”

    代沟啊。千年的代沟啊!

    李素决定以后多教他几首流行歌,你爱我我爱你爱到疯爱到死爱到半身不遂那种,好好培养他的爱情观。然后冷眼笑看他来求自己帮忙搅黄他那不幸福的婚姻……

    “痛快点,一句话,帮不帮?”李素不耐烦了,跟一个大男人讨论爱情,而且谈论得很失败,是件很没有成就感的事。

    程处默很犹豫,在仗义和损阴德之间来回挣扎。

    “最近腰腿酸乏。可能懒病发作了,酿酒作坊先停工吧。休息一年半载再说……”李素仰头喃喃自语。

    “帮!”程处默痛快得一塌糊涂。

    与程处默约定明日泾阳县城相见后,李素便独自出城回家。

    回到家时发现那位扈司户又来了,正眉飞色舞跟老爹传佳讯。

    昨日扈司户以官媒的身份登门,试探了一下泾阳县许家的态度。许家闺女的长辈很客气,扈司户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没有添油加醋把李素吹嘘得天花乱坠,只是把事实一件件摆出来给许家看。

    十六岁,长相俊俏,白净整洁,家教良好,为人有礼厚道,有学问。会作诗,也会挣钱,小小年纪在长安城已开了一家店铺。那家店铺的招牌还是当今陛下亲自题的字,而且还开了一家酿酒作坊,恶名满长安的卢国公府正是酿酒作坊的合伙人……

    如果这些条件还不够的话,嗯,几个月前泾阳县闹天花瘟疫,你家闺女也种了牛痘吧?家里人全须全尾没死没病吧?知道这东西是谁想出来的么?就是他!认真论起来。大唐关中的百姓都得给这娃子磕响头,谢他的活命之恩。包括你许家在内。当今陛下还因为此事封赏了他,赐钱赐地还封官,从九品级,小娃子高风亮节,给辞了,不然你以为为啥皇帝陛下肯给一家商铺御笔亲题招牌,陛下记着他的情分呢……

    说的全都是实话,李素都没想到自己居然这么有前途,换了自己若有个闺女的话,怕是也忍不住嫁了,别的不说,平民百姓跟当今皇帝有了交集,仅这一件便是资本雄厚了。

    李素自己都动了心,许家就更不用说了,闺女的爹娘听得两眼放光,稍稍合计了一下便表了态,说是愿意与李家定亲,扈司户今日来李家的目的,就是商议聘礼和正式求亲事宜,即六礼中的第一礼,“纳采”。

    李素静静看着讨论得热火朝天的二人,额头惊出冷汗。

    搅黄自己婚事的行动必须加快了!

    …………

    …………

    次日一早,李素便蹭牛车赶到了泾阳县城。

    说是县城,其实只是一个小土城,城墙都是用泥土夯实后垒起来的,城里稀稀拉拉开了十几家商铺,商铺不远有一个小市集,到处可见摆摊的小商贩在招手兜售,城里人流不大,大抵离国都长安太近的缘故,货品买卖显得并不热火,无论买还是卖,谁都愿意多走几步去长安城里。

    程处默很早就到了,李素找到他时发现他正坐在一家简陋的酒肆里喝着醪糟,醪糟也叫“醴”,南方人叫“甜酒”,至今仍有。这东西在关中很普见,勉强也算酒类,无论权贵还是百姓都无法拒绝酒,权贵喝的三勒浆太贵,百姓喝不起,于是酿点醪糟存在家里,每逢年节舀点出来尝个鲜,酒精度很低,味道酸酸甜甜的,喝多了腻得慌。

    程处默喝醪糟时一直皱着眉头,仿佛在喝一碗赐自己自尽的毒酒,很生动地向世人证明何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喝了半碗便搁在桌上不再碰它,神情颇为怅然,看来在懊悔今日出门前为何不灌一皮囊五步倒带在身边。

    今日小公爷不是独自出门,还带了国公府的几个部曲,是李素特意交代的,部曲都是跟随程咬金征战天下的百战老兵的后代,老兵年纪大了便离军归农,成亲生了娃后被程咬金收为家将,也算是有了前程。

    李素笑着朝程处默招招手。程处默起身迎上,几位部曲亦步亦趋。

    “怎么个章程?”程处默一脸不情愿地问道。

    “很简单,找到一家姓许的人家开的商铺。然后当着他们的面,让我表现得像一个混帐,吓得他们退婚,这事算成了。”

    程处默指了指他,气道:“你什么都不用干,现在这样子已经很混帐了。”

    狠狠瞪了李素一眼后,程处默挥手。几名部曲一声不吭混入人群中开始打听。

    没过多久便有了消息,确定了许家商铺的位置后。一群人悄悄朝商铺靠近,背靠在商铺旁边的暗巷墙角里等待时机。

    程处默一直唉声叹气:“这事干亏了,不该答应的,毁人婚事缺大德了啊……”

    李素蹲在墙角画圈圈。神情更郁闷:“你还只是缺德,我是在亲自毁我自己的亲事,跟这么混帐的事情比一比,你心里有没有好受一点?”

    程处默想了想,确实觉得好受多了。

    “罢了,今就帮你一次,说好了,仅此一次,下次你若还想毁亲找别人去。程某不干了!”

    李素叹气,点头。

    两名年轻的程家部曲上前,模样很普通。其中一人身材矮小,眼眸却很灵活,一看就是个机灵人,另一人高大壮硕,一脸凶相。

    李素苦笑着朝二人拱了拱手,道:“二位兄弟有劳了。待会儿下手尽量轻点,回头送你们一贯钱打酒喝。”

    矮小的部曲满不在乎地咧嘴笑:“没事。别看这家伙傻壮傻壮的,揍在小人身上只能算是挠痒……”

    壮硕的部曲气坏了,抡起拳头便朝他胸前揍去,矮个子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捂着脑袋便朝许家商铺前跑去。

    “打人啦,杀人啦!仗势欺人啊——”

    “狗贼哪里逃!我家李素李公子治好了天花,被陛下亲旨褒奖封赏,与你家青楼姑娘抱一抱,亲一亲,喝几杯酒而已,你竟有脸要钱?找打!”

    李素远远躲在墙角,惊愕地扭过头:“这不对呀!不是说好了买东西不给钱吗?咋成了**不给钱?”

    程处默慢吞吞地揉了揉鼻子,道:“买东西不给钱太没品了,所以我临时改了一下……”

    李素两眼通红地瞪着他。

    难道**不给钱比较有品?

    远处两位部曲跑跑打打,到许家商铺前忽然停下,挨打的抱着脑袋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另一个高大汉子则惨无人道地对他又打又踢,当然,台词一句也没少,无非便是太平村当红小地主李素上青楼**不给钱,台词念得很大声,许家商铺里面很快涌出来一群人,掌柜伙计和顾客一窝蜂全出来看热闹,李素眼尖,清楚看到人群里一位穿着绸衫,戴着黑纱笼帽的中年男子脸颊直抽抽……

    …………

    …………

    两名部曲很机灵,打闹半晌,赶在泾阳县衙的差役到来之前溜了。

    李素终于放下了心,如果许家闺女的爹娘不是对女儿有深仇大恨的话,经过今日此事后,想必不会再把女儿往李家火坑里推了。

    果然,第二天扈司户再次登门,脸色有点难看,而且态度跟以前全然不同,一脸鄙夷且嫌弃地告诉李道正,许家反悔了,死活不答应把闺女嫁进李家,给多少聘礼都不成。

    李道正大惊失色:“咋咧?咋回事么?咋又反悔咧?”

    扈司户气得指了指李素:“问你家娃子!”

    李道正神情不善地扭头瞪着李素:“你干啥了?”

    李素一脸无辜且茫然地睁大眼:“我?关我何事?爹,我最近老实本分待在家里,啥都没干啊,就昨日在酿酒作坊忙了一整天……我咋了么?”

    李道正回忆片刻,然后挠挠头,道:“扈大人,是不是有啥误会?我家娃子这几日老实得很,没闯祸呀。”

    见父子二人神情真挚,不似作伪,扈司户从愤慨渐渐变成了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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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章 再启战事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扈司户把昨日泾阳县城许家商铺前发生的一切细细说了一遍,一边说一边用狐疑的目光打量着李素。

    李道正听得火冒三丈准备祭出法器时,李素很及时地嗤了一声。

    “我?上青楼不给钱?我只是个农家娃子啊,而且只是个十六岁的农家娃子,娶亲我都不愿意了,还上青楼抱姑娘,大人你信吗?”

    这句话很适时地熄灭了二人的怒火。

    说得也是,找个黄花大闺女给他他都不乐意,怎么可能去那种污浊之地?根本说不通呀。李道正对自己的儿子更是了解,最近几个月来确实变灵醒了,但为人还是很老实的,说他上青楼,而且**不给钱,这话真的很难让人信服。

    “谣言!定是有人见咱家的印书坊和酒坊买卖红火,看不过眼了,所以背后使坏,毁孩儿的名声,爹你可不能信!”李素严肃地道。

    李道正想想,还真有可能,于是点头,咬牙道:“若是被老子知道谁在背后造谣,定然一刀劈了他!”

    话说得霸气,有一股很陌生的凌厉杀机萦绕充斥,李素盯着老爹瞧了好半晌没出声。

    …………

    …………

    冤有头债有主。该被一刀劈了的正是程家小公爷,不按套路出牌,典型的猪一样的队友。

    亲事算退掉了。就算扈司户巧舌如簧跟许家解释李家娃子如何无辜,以许家对闺女重视的程度来看,应该也不敢再冒险了。

    很好,一切圆满,李素的目的达到,代价是付出了自己的名声。

    这个无所谓,李素对名声没太在乎。虽然**不给钱这种名声太难听了点,至少比买东西不给钱……

    好吧。其实还是比买东西不给钱难听多了,想抽程处默又没那胆子,唯一能报复的方式大概只有在送往程家的烈酒坛子里撒泡尿了,……童子尿大补呢。

    *

    毁亲之后心里轻松多了。虽然可以肯定老爹还会为他找下一个,但眼下的危机算是解决了,而且以后也有了应付的办法,继续败坏自己的名声便是,把名声臭得十里八乡的闺女人家都绕道了,到那个时候……老爹的目光或许会放眼关中以外的地区,或者直接从人牙子手里买个清白闺女。

    那是以后的事,总会对付过去的,到了该娶婆姨的年纪。或者,当他与东阳之间越来越走进绝望的时候,李素也许会认命地娶一个女人回家。然后,把他和东阳曾经的这份情愫当作朽骨般深深埋进土里,永不见天日。

    心情特别好,李素难得地早早来到了河滩,坐在熟悉的大石头上,怀里掏出镜子。一边顾影自怜一边等着东阳。

    照镜子很容易陷入沉醉,特别是李素在自己的鼻翼边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红痘后。时间就更容易过了,又挤又挠又掐,与那颗小红痘奋战了半个时辰,终于……小红痘变成了大红痘。

    李素整个人都不好了,阳光明媚的心情霎时间阴云密布。

    青春期啊,原来这一世的青春期也不能免俗,完美无暇的俊脸多了那个该死的不工整不对称的红痘,这是要活活逼死强迫症患者啊。

    镜子很快被塞入怀里,李素愁容满面地叹气,过了不久,又掏出来,不甘心地对着镜子继续又挤又掐,然后不忍直视地再次塞回去……

    反反复复,周而复始,李素忙坏了。

    “你到底在做甚?”东阳软软糯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掏出来塞进去的,镜子招惹你了?”

    李素回过头,哭丧着脸看着她:“你没发现今天的我有点不一样吗?”

    东阳凑近仔细看了看,忍着笑道:“发现了,你脸上多了一个痘……”

    李素黯然长叹:“没脸见人,我这几日还是不要出门了……”

    东阳又仔细看了看他,抿嘴一笑:“虽然你唉声叹气的,但我怎么觉得你今日的心情比以往好了很多?”

    李素笑着摇摇头。

    东阳却忽然沉下脸:“还有脸笑,今日泾阳县令来府上拜见我,与我商议封地庄户落籍的事,泾阳县令寒暄之时说起一桩闲事,某人啊,做了买卖,有了钱啊,哼,开始干缺德事了!”

    李素眨眨眼:“好深奥啊,一个字都不懂……”

    “还装!你昨日是不是……是不是……”

    东阳说不下去了,贵为公主,“青楼”二字是耻于说出口的,可她的神情却很愤怒,俏脸涨得通红。

    李素盯着她:“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件事,我只问你,你信么?”

    东阳呆怔片刻,垂下头轻轻地道:“我不信,你不是那种人。”

    “不信的话,你为何生气?”

    “我没生气。”

    “刚才你气鼓鼓的样子难道不是因为我干了缺德事,而是路上不小心踩到牛屎了?”

    东阳的小拳头捏得紧紧的,俏脸愈发红润,不知是羞是怒,却仍嘴硬地道:“我没生气!”

    “好吧,我只随便问问。”李素很识趣地放过了她,怕再追问下去她会羞愤得一头栽进河里。

    终于避开这个尴尬的问题,东阳明显松了口气,俏脸仍红通通的,神情却恢复了镇定。

    “为何会有针对你的谣言?你最近得罪人了?”

    既然信任,东阳自然将此事定性为谣言,语气很愤慨,立场很分明。

    李素大笑,这件事当然不是谣言,他做这件事一半是为了自己,一半也是因为她,但他不打算告诉她,决定永远瞒下去。

    东阳很认真地看着他:“名声不是小事,你莫掉以轻心,日后你就知道,名声坏了,诸事难行,我已请泾阳县令好生查访,看到底是谁在坏你名声,查出来一定严办。”

    李素点头:“多谢了,不过声名于我如浮云,查访就不必了,莫浪费了朝廷官府的人力。”

    东阳很执拗地摇摇头。

    二人面对着潺潺的河水发了一阵呆,东阳忽然道:“李素,父皇又要攻伐邻国了,上次你所献的推恩之策奏效,薛延陀果然陷入内乱,中书省的大臣们商议了很久,说这次内乱一年半载怕是缓不过来,我大唐如今终于能够腾出手来了,父皇准备攻打西边的吐蕃,这一次,满朝文武都没有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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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唐吐恩怨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又是打仗。

    大唐立国以来,战争几乎没停过,李世民对土地的狂热和执着远甚后世房地产老板,而且从来不挑食,除了土地,也不介意邻国的人口,财物,牛羊等等,打仗的目的其实就是这些,开战,掠夺,纳入版图,建都护府……是的,大唐君臣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东阳慢吞吞地说着朝中事务,原本大唐今年的形势很不利,西边吐蕃的松赞干布于贞观六年统一吐蕃后,开始露出早已蠢蠢欲动的野心……或春心?

    说野心自然都懂,吐蕃也是大国,是大唐邻国里最强大的国家,大国的领导人怎能没有野心?松赞干布对土地也很狂热的。

    说春心是不是有点难懂?不难懂,这正是如今大唐决心跟吐蕃开战的原因。

    吐蕃的赞普(国家政治和宗教双花大首领,最高级职称)松赞干布十三岁即位,这些年左拉右打,终于在贞观六年统一了吐蕃,并把都城迁到了逻些(今拉萨),贞观八年,松赞干布派使节入长安朝贡,与大唐取得了联系,并约定两国和平友好,互不侵犯,你快乐就是我快乐云云。

    一切都很正常。双方皆大欢喜,作为千年礼仪之邦,李世民自然要派使节回访逻些。把在长安时大家说过的和平友好之类的废话再说一遍。

    这次回访搞出事情了。

    因为李世民派使节的时候间歇性瞎了龙眼,派了一个很不靠谱的使节,名叫冯德遐。

    冯德遐代表大唐皇帝回访吐蕃本来是很称职的,一切礼仪谈吐皆滴水不漏,后来回访日程结束准备启程回国了,松赞干布设宴饯行,冯德遐被粗鄙的吐蕃蛮子们灌了几大口青稞酒。顿时有点飘了,于是说话也没那么多顾忌。张嘴就说以前东突厥和吐谷浑都被大唐尚过公主,两国皆是大唐的女婿之国。

    这句话捅了马蜂窝。

    贞观八年,松赞干布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春心萌动。到了该交配的季节,而且松赞干布本人对大唐的文化还是非常仰慕的,东突厥和吐谷浑居然都能娶大唐公主,吐蕃为何不能?必须娶!

    于是冯德遐回国时,随行的仪仗队伍里又多了几位吐蕃使者,跟随冯德遐一起回长安,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求婚。

    李世民一看吐蕃怎么又派使者来了?再一看,咦。这回很不讲究啊,居然空着手……当然,这是李素以己度人的猜测。

    对吐蕃的求婚。李世民感到很无语,吐蕃第一年朝贡就恬着脸要我大唐公主,当朕生的女儿很多吗?——其实真的很多,李世民生了二十几个女儿……

    求婚理所当然被李世民拒绝了,大家根本不熟好不好。

    吐蕃使节回国后担心求婚失败会被松赞干布治罪,于是想个借口。说是唐皇本来答应的,后来吐谷浑在中间挑拨。于是后来拒绝了。

    ……这事对大唐和吐蕃都是个教训,教训就是,大国之间来往,派一个人品好酒品也好的使者多么重要。

    松赞干布顿时大怒,你不嫁女儿,我就开战,打……吐谷浑!把吐谷浑揍个半死,看你嫁不嫁!

    没招谁没惹谁的吐谷浑可汗无辜躺枪,哭晕在茅房……

    松赞干布说打就打,当即发兵,贞观九年,吐谷浑可汗被吐蕃雄兵打得狼狈逃窜,一直逃到青海湖北边,大约被吐蕃打出了战争心理阴影,青海湖边一待就是好几年没敢回去。

    松赞干布这回得意了,挟大胜之余威,又派使者进长安,这回讲究了,带了许多礼品,然后……继续求婚。你看,我把吐谷浑揍趴下了,赶紧嫁个公主给我!

    春心勃发的少年,其言其行真是不可以常理揣度啊……

    到这个时候,大唐的君臣仍未将吐蕃放在眼里,蛮夷之国打蛮夷之国,胜了败了也就那么回事,你把吐谷浑打趴了,凭什么我大唐就得送个公主给你?关我毛事,你找吐谷浑要去啊。

    李世民想都不想便拒绝了,第二次求婚又失败,松赞干布的玻璃心碎了一地……

    今年是贞观十一年,五月初时,松赞干布领兵二十万,兵临大唐松州城下,放言曰:“大唐不嫁公主,我即当入寇!”

    松州都督韩威冒进击敌,被吐蕃大败。狼狈回城后立马送出军报入长安,吐蕃大军压境!

    若换了半年前,大唐的兵力因薛延陀牵制,腾不出手收拾吐蕃,或许真会嫁一个公主过去暂时稳住吐蕃,可是现在,李素数月前所献推恩之策已奏效,薛延陀陷入争权内乱,北边的府兵完全可以调出一半,于是收到松州都督韩威的奏报后,李世民当即决定西击吐蕃,狠狠给他一个教训。

    这一次满朝文武异口同声全同意了,纷纷曰:该揍,给陛下点赞!

    *

    河滩边,李素听故事似的津津有味听完了大唐和吐蕃的恩怨情仇,笑得很开心。

    这位松赞干布,后世史书上把他吹成吐蕃的中兴之主,多贤达多英明,谁知竟是个如此奇葩的棒槌,为了娶一个大唐公主,真的蛮拼的。

    “你笑什么?”东阳没好气白他一眼:“没心没肺的。又要打仗了呢,关中子弟本就不多,这些年父皇鼓励生育。官府卯足了劲又是奖赏又是做媒,还不就是为了多生几个娃,结果一场仗下来,不知又要死多少关中子弟,你还笑,别忘了你也是关中人。”

    “我是笑松赞干布……”李素仍止不住笑意,哪朝哪代都不缺奇葩。太可乐了。

    东阳叹了口气,不解地道:“真不知那松赞干布怎么想的。求娶大唐公主失败,反过头却去打吐谷浑,吐蕃使节胡说八道难道他就信了,然后不惜发起两国之战?”

    李素仍在笑。笑着笑着,又觉得不对劲,若说松赞干布耳根子这么软,使节几句话便煽得他发起战争,未免有点荒谬了。

    大国之间绝不会因为一个简简单单的理由而发动战争。

    时年吐蕃在松赞干布治下刚刚完成统一,而他又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君主,难免被包括大唐在内的周边邻国轻视,再说旁边有个大唐这样的大国虎视眈眈,发动对吐谷浑的战争大抵也有求婚失败后恼羞成怒的原因。但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松赞干布这是要给邻国立威,顺便给本国扩张一下领土。让国内与他面合心不合的贵族们不得不与他同舟共济,如此才能更深刻的完成吐蕃国内贵族和平民的万众归心。

    兴许是吐蕃对吐谷浑一战打得太轻松太没压力,松赞干布的心气顿时高了,发觉看似庞然大物的邻国,其军事实力也就这样,如此说来。少不得要称称大唐的斤两,于是对松州发起试探性的攻击。而松州那位名叫韩威的都督也不给大唐长脸,第一战便因轻敌而大败,这才令松赞干布的野心愈发炽热,于是导致二十万吐蕃大军兵临松州城下。

    这些理由都是李素刚刚想出来的,本来他也不太喜欢想这种军国大事,然而东阳所说的什么松赞干布求婚失败于是发动战争的理由太扯淡了,李素一万个不信,脑子一转,前因后果个中内情便被他猜个**不离十。

    这事太复杂,懒得跟东阳明说,战争离他和她太远了,虽然大唐如今是府兵制,可府兵制召兵出征也有规矩的,独子不出征,长子不出征,李素两条都占了,所以丝毫不担心官府会征召他入伍。

    李素又掏出镜子,痴迷地欣赏了半天……再说了,如此面若冠玉的英俊容颜,怎能去打仗呢?粗鲁!

    “打仗啊,这一仗不容易打……”李素摇头叹息,如同前世与狐朋狗友在烧烤摊上喝啤酒撸烤串顺便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模样,反正自己不用入伍,胡说八道没关系。

    嘴里说着话,眼睛仍盯着手里的镜子,真帅,叹息的模样竟然也是如此英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英俊……

    “怎么不容易?”

    “**……不对,是吐蕃,吐蕃是高原啊,海拔多少多少来着,嗯,反正很高,关中子弟若没适应那里的气候,劳师跋涉,还未进入吐蕃国境内估计就得倒下一半,高原反应懂吗?就是脸红心跳,喘不过气来,那时别说跟吐蕃蛮子拼命了,能不能拿起刀剑还两说呢,这一仗首先便输在地利上了,天时嘛,现在是夏天,吐蕃牛羊壮硕,青稞即熟,后方无粮草之忧,人和嘛,大唐孤军深入吐蕃境内,遍地皆是敌国百姓,而吐蕃兵力强盛,挟大胜吐谷浑之余威,正是军心极锐之时,嗯,你看,天时地利人和,大唐一样都没占住,所以说,这一仗不容易打啊……”

    李素漫不经心说着,东阳却听得两眼放光。

    “若依你之见,此战该如何打呢?”

    “切,照我说,根本不用打,松赞干布要娶公主,给他不就是了,大唐作为泱泱礼仪之邦,嫁公主过去总得给陪嫁吧?据说吐蕃全民信佛,是佛教密宗一支,多派点和尚过去,国内那些不生产不劳动专吃百姓供奉香火的德高望重和尚都派去,越多越好,现在有了活字印刷术,多给吐蕃劳动人民印点佛经,多派些盖房子的工匠,给吐蕃百姓们盖寺庙……若是这些都在吐蕃实施下来,不出三五年,吐蕃的国力一定会被消耗殆尽,百姓们不劳作光念佛了,将士们不吃肉改吃素了,而我们大唐呢,便专在吐蕃国境边日夜练兵,主要是适应当地的高原气候,那时此消彼长,大唐只消派出精骑一支,就能把吐蕃揍得哭爹喊娘……”

    东阳原本越听越高兴,后来仔细一回味,脸色顿时有些怪异了。

    “你……你什么时候想出的这些主意?太阴损了。”

    李素愕然,我阴损?史书里文成公主远嫁吐蕃就是这么干的,我只不过原样照搬,真正阴损的人是你老爹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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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再献妙策
    ps:看《贞观大闲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随口议论一下国事,却被东阳跟他的人品联系起来,这让李素很不爽。

    “不说了,回家吃饭去。”李素抬头看看天色,日已渐西沉,夕阳的金色余晖洒满了河滩,确实到了回家吃饭的时辰了。

    东阳急道:“怎么不说完呢?”

    “懒得说了,对了,我今天说的话只限于你知道,别又傻乎乎告诉你父皇,我不想出这风头,再说……”李素笑得很坏:“我刚才说的这些,前提是必须送一位公主去和亲,你若没头没脑跟你父皇献上此策,说不定你父皇顺手就把你打发到吐蕃嫁蛮子了……”

    东阳吓得俏脸一白。说起和亲,大唐君臣从来只将它当作一个政治怀柔的手段,所以上下并无太大抵触,但对大唐的公主们来说,被选中和亲无疑是天降横祸,谁愿意离开繁华似锦的长安都城,远嫁到蛮夷之地,跟着那些茹毛饮血的蛮子睡帐篷,吃带血的牛羊肉,而且番邦还有许多令人无法接受的风俗,比如首领死了,儿子即位,那么首领的妻妾也顺势成了儿子的妻妾,被老爹睡完接着又被儿子睡……反正一句话,贵圈真乱。

    精神稍微正常一点的大唐公主都绝不愿意成为和亲的对象远嫁番邦。东阳自然更不愿意了。

    李素看着东阳被惊吓到的模样,分外楚楚可怜,不由心一软。温言笑道:“别担心,既然大唐已决定对吐蕃动武,绝不可能送公主和亲了,你就算想嫁都嫁不了。”

    “若是……若是战后安抚吐蕃,父皇仍要嫁公主过去呢?”东阳语声发颤地道。

    这也是实情,是李世民的一贯做法,先打。再抚,打是为了立威。抚是为了怀柔,抽一巴掌再给颗甜枣,大唐公主就是甜枣,以往大唐将公主嫁予东突厥。吐谷浑,都是先打过后再和亲的。

    东阳确实很害怕,大唐的公主说起来荣贵之极,实则比民间女子惨多了,得宠倒好说,像她这种下嫔所出的公主,李世民从来不甚珍惜,就像关在笼子里的鸡一样,家里来客人了。主人打开笼子,从里面随便挑一只出来宰了待客,东阳现在就待在那个笼子里。说不准什么时候便被一道圣旨送往番邦了。

    李素看着她的模样不由有些心疼,道:“陛下亲出的女儿是最高贵的,怎能远嫁千里之外,而至父女永世分离?莫如你劝陛下且行权宜之法,李家宗室旁支繁多,从里面选一位宗室女封为公主。嫁过去便是,这法子说来有点自私。但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

    东阳眼睛越来越亮,听到最后却忽然噗嗤一笑,狠狠瞪他一眼:“‘死道友不死贫道’,这是哪个混帐说的?”

    李素大拇指一翘,指着自己笑道:“当然是我这个混帐说的。”

    “走吧走吧,看见你就烦!”

    李素哈哈大笑着走远,东阳立在原地不动,定定看着李素远去的飘逸背影,不由痴了。

    “刚才他所说的那些话若是献上父皇……或许,能免了一场大战,少死许多无辜子弟呢,即便父皇选公主和亲,他也给出了办法……”东阳贝齿紧紧咬着下唇,良久,终于做出了决定。

    “还是要将此策献于父皇!他怪我我也顾不得了,一言可救生灵涂炭,何能不为?”

    第二天东阳进了宫。

    李世民正与朝中文武商议出兵吐蕃之事,战争不是说打便打,毕竟十万大军没有整天拴在皇帝裤腰带上,关中各地调兵,粮草筹备,搜集兵械马匹,确定后勤供给,制定战略战策和行军方向,还有如何与周边的邻国外交,使自己站在大义的名分上,让战争的舆论正义化等等,这些都是必须要做在正式开战之前的,一旦真正开战,其实结果差不多已能看出端倪了。

    甘露殿内今日武将居多,李绩,程咬金,侯君集,刘兰,牛进达等,人人披挂带甲,黑压压的一大片,文官却只有长孙无忌,房乔,魏徵等寥寥数人。

    殿内君臣正议论得热烈,诸多名将杀气腾腾的请战声此起彼伏,掺杂着程咬金骂骂咧咧的粗话,以及与众将的对骂声,热闹得跟煮一锅粥似的。

    宦官神色紧张匆匆走进殿内,在李世民耳边说了句话,李世民眉头微皱:“真会挑时候,为何每次都是箭在弦上之时进宫献策?”

    说完李世民心中一动,上次即将出兵薛延陀时,东阳代李素进宫献上一策,免了一场刀兵,这次难道……

    “诸将皆在,且宣她进来说说,大家有个拿捏。”

    宦官应命退下,李世民笑道:“众卿对太平村李素那个小娃子想必有过耳闻,推恩薛延陀之策亦正是此子所献,今日东阳公主又说李素献上吐蕃之策,你我君臣一起听听这个小娃子的高论。”

    程咬金哈哈大笑:“俺老程早看出这娃子不简单,果然老程的招子没瞎,可惜啊,老程膝下没有闺女,不然非招他为老程的女婿不可……”

    诸将心中了然,大家都曾经参与过出兵薛延陀的朝会,对李素自然不陌生,于是纷纷点头,然后对程咬金笑骂几句。

    东阳刚走到殿门外,便听到一众名将毫无顾忌地互飙脏话,吓得她小脸一白,脚步顿时停住,进退维谷不知如何是好,李世民见她小鹿受惊的模样,心下也是一阵疼惜,招了招手将她叫进殿内。

    东阳进了殿,名将们自然也知晓分寸,脏话痞话都住了口,换上一脸和善的长辈嘴脸,仿佛刚才大声骂娘的跟自己完全无关,纷纷捋着胡须朝东阳点头微笑。

    吐蕃之策很简单,东阳亦是聪慧女子,很有条理地将李素说的话分成一二三点,说得层次分明,殿内君臣一听就懂。

    东阳很快说完,垂着头惴惴不安地等待君臣的评价。

    殿内君臣听呆了,张着嘴面面相觑。

    良久,程咬金哇哇大叫道:“这娃子也太损了吧!这是软刀子割肉,我大唐一个公主就能让吐蕃丧尽国运,这……这还要我们武将做甚?明日老程便去太平村,我抽死他!”

    东阳吓坏了,俏脸苍白讷讷道:“程……程叔叔……”

    李世民哈哈大笑:“东阳莫理这老货,辅机,此策……你如何看?”

    长孙无忌优雅地捋着青须,带着几分阴恻恻的笑,缓缓点头:“不战而屈人之兵,上策也。”

    一旁的尚书省左仆射房乔却忽然道:“虽为上策,然则,我大唐对吐蕃仍须一战!那个小娃子所献之策,战后或可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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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再次封官
    大唐仍须一战!

    这是宰相房乔的建议,房乔是文官,但不是纯粹的文官,他是最早一批跟随李世民打天下的文人,而且在李世民还是秦王的时候,房乔扮演的角色便是秦王府记室,参与军谋大事。

    李素所献的是不战之策,不战而屈人之兵,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说,它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李素献此策时是完全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的,毕竟,他对这个时代来说,确实只是个旁观者,谈不上爱,更没有恨,如同翻阅着一部活生生的史书,历史该走到哪个进程,该是怎样的结果,他只是脱口而出。

    而房乔坚持认为先打再和,也是老成谋国之言,甚至比李素看得更远。

    吐蕃大军压境,兵临城下,这是挑衅,是威胁,尽管暂时没有攻城屠城,但仍践踏了大唐的尊严,大军压境之时答应和亲,看在天下人眼里便是妥协,大唐是天可汗之国,尊严绝不容许被触犯,不论后面与吐蕃如何相处,至少必须打一仗再说,这一仗付出多少生命,多少财力人力,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打出一个结果,打给吐蕃看,也打给那些周边的邻国看。

    甘露殿内的君臣皆是百战将军,文官们也都不是吃素的,房乔只说了这一句话,众人顿时明悟了。

    “战!”

    武将们高高举起了拳头,异口同声,杀气腾腾。

    李世民点头:“好。战!”

    东阳怔怔看着殿内充斥蔓延的一股戾气,吓得畏缩在一旁不敢出声。

    李世民神情淡漠地下旨。

    “旨令:侯君集为当弥道行营大总管,右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为白兰道行军总管。左武卫将军牛进达为阔水道行军总管,右领军将军刘兰为洮河道行军总管,征召关中府兵五万,出征松州,将松赞干布小儿与朕拿下!”

    众将凛然抱拳领旨。

    这次又没抢到出战机会的程咬金张了张嘴,然而此刻群情激奋,况且圣旨已下。断难更改,只得悻悻哼了一声。耷拉着脑袋不出声了。

    李靖却是一副悠闲模样,哂然一笑,眼睛半阖半睁,似入定老僧。

    贞观四年。李靖北击突厥,活擒颉利可汗,为大唐立下不世之功。这个功劳太大了,大得令李靖承受不起,也令一向博怀能容的李世民也产生了些许不安,四个金光大字反复在他和李靖的脑海里闪现,“功高震主”。

    后来御史大夫萧瑀参奏李靖北击突厥时纵容部属抢掠,借着这个平时根本拿不上台面的理由,李世民将李靖叫进宫狠狠谈了一次人生。李靖谈完后便懂了,从此闭门谢客,深居简出。绝不主动参与朝事军务。

    李世民也放心了,从此吃得下睡得着了,是皆大欢喜还是一家欢喜一家愁,各人自知。

    众将领命即将散去时,李世民神情若有所思,淡淡道:“那个太平村的李素小小年纪。难得竟有如此见地,可惜此子志不在朝堂……然则我大唐百废待兴之时。朕怎能眼见英才隐于野,而不为朕所用?”

    东阳闻言心中一紧,收在袖中的小拳头攥得紧紧的,脸色忽地苍白起来。

    李世民没注意到东阳的表情,扭头笑着望向牛进达:“进达。”

    “臣在。”

    “朕决定破例征召此子入府兵,嗯,还是封个官吧……”李世民沉吟片刻,笑道:“便封李素为行军总管府录事参军,参预军机事。此子入军后,进达好生照拂,还是个十几岁的奶娃子,却也是难得的人才。”

    “臣领旨。”

    “录事参军”是从八品,算是个很微妙的职位,若在地方上相当于监察御史,若在军中则相当于随军参谋,说实权的话,似乎什么都能管,但仔细一寻味,能管却不能治,也就是只有建议权没有处理权,更像是一个闲散官职。

    现在既然在录事参军前面加了一句“行军总管府”,那就是说这个职位能管事的范围仅限于军中,即大将军身边的随军参谋。

    李世民给李素封的这个官却也是颇费思量,官不大,却能随时给牛进达出主意,两军交战非同儿戏,当然也不能指望一个小娃子能对这场战争起到什么惊天动地的作用,把李素扔进军中多少有点撒网捞鱼的味道,一网撒下去,能不能捞到鱼看天意。

    重要的是李世民要表明的态度,作为皇帝,他绝不能容许眼皮子底下的人才安逸地隐居乡野,而不能为他所用。

    原本脸色苍白的东阳听到父皇如此任命后,神情虽仍有几分惶然,却比刚才好了许多。

    行军总管府的录事参军是官,不是上阵冲锋打仗的军士,而且是与总管大将军形影不离的参谋,除了从长安到松州行军辛苦一点,安全倒是无虞的,除非此战唐军大败,被敌军连帅帐都一锅端了。

    牛进达是赫赫有名的百战老将,相比其他名将用兵,如李靖用兵以正,气势磅礴狮子搏兔,李绩用兵以诡,钝刀子割肉,令敌人生不如死,程咬金用兵以猛,直来直去一拳狠狠砸来,管他什么魑魅魍魉一拳全砸了,而牛进达用兵却是出了名的稳,稳扎稳打,绝不冒进,宁愿舍了军功和战果,也要先确保己方将士的安全,东阳可以肯定,以牛进达用兵之稳,战事再不利,也不至于被敌军端了中军帅帐的地步,李素跟着牛进达,性命必然无碍的。

    李世民没有将李素分到侯君集或刘兰的帐下,而是直接安排给了用兵最稳的牛进达,也是费了心思的。

    圣旨已下,无从更改,东阳有心想私下再劝劝,看到李世民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即将脱口的言语却卡在嗓子里,一个字也说不出。

    **********************************************************

    李素浑然不觉自己已被当今陛下绑上了战车,是真正的战车。

    他仍在为自己的产业忙碌着,每天睡觉前掰着手指细细算一会儿帐,便觉得生活无限美好,他正以无比**的姿势迎来了事业上升期。

    赵掌柜在长安县衙受的伤差不多好了,请人做了一块大得离谱的黑底金字招牌,把李世民御笔亲题的“李记印书坊”高高挂在新店铺的门楣上。

    长安城里的文人们沸腾了。

    陛下亲笔题字啊,大唐立国以来从未有过的事,这家店的掌柜到底什么来路?

    无数惊疑的目光里,李记印书坊开业了,有了当今陛下的亲笔题字,文人们仿佛受了鼓励似的纷纷走进店内,印书坊重新开业第一天便生意兴隆,至于赚了多少钱……李素左算右算之后得出一个很吃惊的结论——很多!

    这年头有算筹,却是一块块的竹片,李素怎么都不会用,……是不是该发明算盘了?

    相比印书坊,程家和李素合伙的酒肆却是来势汹汹,程家做买卖也和程咬金领兵的风格一样,招数大开大合,一开便是十家,位置选得好,东西两市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把位置最佳的店铺买了下来,然后非常高调地开张庆祝,当然,明面上与卢国公府和李素都无关,酒肆全部交给一个与程家血缘关系足有十万八千里的远房亲戚打理。

    五步倒的上市,令长安城轰动了一阵,这年头的酒除了权贵喝的三勒浆外,平民百姓喝的基本都是浊酒,稻麦所酿,但发酵不够充分,比如那句有名的“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垆。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听起来文雅悠长,意境十足吧?其实所谓“绿蚁酒”,便是发酵不够充分的米酒,属于下等酒,嗯,穷酸文人没钱又犯了酒瘾就喝这个,喝完以后觉得自己这么清高的人喝这种下等酒实在没面子,于是憋红了脸憋出这么一首诗来,算是聊以遮羞。

    五步倒上市后,长安城无论文人和贩夫都疯了,一口下去肚子里火辣辣的烧得痛快,叫酒肆伙计打个二两,足以大醉半天,而且喝得也痛快,不像别的酒,喝了大半桶都没感觉。

    酒是好酒,只不过这酒的名字……

    文人们暗暗鄙夷的同时,只好摇头,算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

    …………

    酒肆比印书坊更赚,这是李素得出的结论。毕竟长安城里文人不多,肯自己掏钱印书的文人更少,但酒这个东西是消耗品,每个人都无法拒绝的,更何况程家一口气在长安城里开了十家。

    现在令李素寝食难安的是,……程家到底会不会分钱啊?以程咬金那流氓性子来说,还真干得出独吞的事,那时李素该爬高楼一脸走投无路状叫程家结帐分红呢,还是把程处默一棍子敲晕绑票,威胁程家不给钱就撕票?

    越想越觉得不安,这种独吞的事,李素前世也干过不少,只希望程咬金的人品比他自己强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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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圣意征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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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完了帐,心情十分美好,李素哼着小曲儿独自来到河滩,即将成为大唐富翁,如此美好的心情一定要与人分享。

    东阳今天有点晚,李素等了一个多时辰仍没到,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呵欠,静静看着河水发呆,

    有了钱,房子是不是应该再扩建一下?挖个大池塘,上面建个水榭,内院开一块花园,园内置一条弯弯曲曲的长廊,花园旁再垒一座假山,山上建凉亭,凉亭柱子上挂一副楹联,上联曰“招财进宝”,下联曰“恭喜发财”……嗯,雅俗共赏,很有文化,而且很接地气。

    土地也要再买几十亩,家里该雇一些庄户了,添三头大水牛,再给老爹续一房妻,买几个丫鬟侍侯,差不多就可以做个安静收钱的美男子,躺在钱堆里混吃等死了……

    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李素想要过的就是如此平静平淡的日子,最好能过一辈子,于愿已足。

    身后的脚步声有点杂乱,带着几分细细的急促的喘息。

    李素回头,见东阳匆匆朝他跑来,后面跟着十来个侍卫,快到河滩边时侍卫们便很懂规矩地不跟了,静静站在远处守着。

    很难见到东阳奔跑时的样子,平日里太注重礼仪,走路迈腿肩不动,显然是从小有宫女或宦官训练过的,此刻不顾礼仪跑起来的样子李素从未见过。

    “李素!”东阳声音有点大。

    李素挑了挑眉。

    跑到李素跟前。东阳仍喘着气,白净的额头上沁出细细的汗珠,身上带着些许热气。香香的。

    “咋了?”

    东阳深呼吸几次,神情既愧疚又惧然,调整了呼吸后,才缓缓道:“李素,我有事跟你说……”

    李素看着东阳无比严肃认真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惊,神情立时露出戒备的表情。

    “借钱?我没钱!你找别人试试?”

    “你……”东阳气得想笑。又想抽他,重重跺了跺脚。却忽然哭了出来:“李素,我对不起你,我害了你……”

    李素见她哭了,急忙心疼地抬手打算为她拭泪。手举到半空,不知怎地又停下。

    “别哭,到底啥事?”

    “父皇刚刚下旨,决意攻伐吐蕃,命侯君集,刘兰,牛进达等大将军领军出征……”

    “那又怎样?”

    东阳垂着头,委屈而小声地道:“我把你所献之策告诉了父皇,谁知房相说必须先打再和。父皇也是这个意思,于是仍命几位大将军出征,而且……父皇也给你封了个录事参军的官。命你入牛进达叔叔帐下效力,随军出征……”

    李素仿佛忽然间被天雷劈了一记似的,整个人懵懵地站着。

    东阳见李素怔怔地毫无反应,心中愈急,哭得愈发大声了:“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不该向父皇献策的,当时没想到父皇会做这个决定……”

    许久之后。李素回过神,急得脸都白了:“这不对啊!府兵制不是这样的,家中独子和长子不是可以不出征吗?”

    东阳哽咽道:“按例是不出征的,沙场诸事难料,朝廷不会干这种让人绝后的事,但是父皇的亲旨又不一样了,况且,不出征的是兵,而你,是被父皇封了官的……”

    李素懂了,官和兵不一样,当了官就得做好为国殉身的准备,况且就算不封官,李世民的圣旨亦可以决定一切,游戏怎样个玩法,他说了算,偶尔改个规矩,谁能说什么?

    东阳见李素沉默不语,急忙又道:“父皇的旨意是封你为阔水道行军总管府录事参军,也就是说,你只需时刻跟着牛进达叔叔便好,除非敌人打进了中军帅帐,否则你不用亲上战阵的,牛叔叔用兵稳健,断不会让吐蕃兵冲进中军,此行除了行军辛苦一点,性命却是无碍的。”

    李素心中终于稍微轻松了一点,铁青的脸色渐渐恢复了原样。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若是抄着刀戟上战阵,跟那些孔武有力的吐蕃兵拼命,活下来的几率委实不高,几乎等于那种一碰就死的炮灰角色,但若只是在中军帅帐附近转悠,时刻跟着军队的最高首长,倒是不必担心冲锋陷阵的事了。

    这样一想,李素顿时轻松了。

    李素只是个胸无大志的小人物,若说为国为民征战沙场,委实有点高看他了,他其实只是个市井小民,懦弱,贪财,好逸恶劳,偶尔也好个色……属于市井小民的毛病,在他身上都找得到,当然,也有决绝无畏热血沸腾的时候,比如上次以一己之力击杀结社率二人,那是为了自救,也有一小部分想救这个令人怜惜的女子,毕竟,人性这种东西,偶尔还是要发一下光的。

    但若让他主动抄起刀戟上战场,这种事打死他都不会干的,然而现在皇帝下了旨,不干也得干了。

    幸好李世民的良心没有完全被狗吃掉,只让他跟在大将军身边转悠,没让他冲锋陷阵,性命应该不会有危险,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赔钱!精神损失费,劳务费,营养费,各种费!赔钱!”心情放松之后,李素顿时露出了狰狞面目。

    东阳本来哭哭啼啼的,被李素忽然变脸吓呆了,傻傻地看着他,半晌没出声。

    “说话,傻楞着啥意思?打算赔多少?”李素不耐烦地道。

    “你,你这……”东阳气得指着他,道:“这种时候你还要钱,你……我去府里搬一筐钱出来砸死你,你要不要?”

    “做人要讲信用,说话算话?”

    原本愧疚的东阳见李素又恢复以前那副德行,心里也好受些了,瞪了他一眼,道:“别闹了,现在几位大将军各自忙着点兵,牛叔叔估摸这时已派人将官身告书和官服送来了,府兵出征自带盔甲,你若没有,我派人去那些叔叔府里借一套,还有,出征时多带些干粮,多带几个装水的皮囊,盐巴也多带一些……”

    东阳絮絮叨叨说着,说话毫无条理,想到什么说什么,李素静静看着她,心中渐渐泛起暖意。

    眼下这一幕,不正是妻子送夫出征的画面么?表情那么温柔,说话那么轻细,绕指柔般将他的心缠得绵绵又紧紧的,——教他怎么再好意思开口让她赔钱?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马载离愁
    李素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漩涡,权力的漩涡。

    这个漩涡有着无比强大的吸力,一旦陷入,身不由己,它会拉着自己使劲往下拽,无从挣扎,无力反抗,直到最后漩涡将他淹没。

    一个时辰前他还在美滋滋地盘算着家产,思考着用怎样的姿势迎接未来混吃等死的美好日子,一个时辰后他莫名其妙成为了唐军府兵里的一员,而且是个从八品官,什么官来着?录事参军?

    无论乱世与盛世,权力都是如此的蛮横粗暴,从来不容许别人说不。

    李素也不敢说不,除非他有想法揭竿造反,拉一批同样对李世民不满的人上山落草,像梁山好汉那样一边喝酒吃肉,顺便打劫强抢良家妇女,一边优哉游哉等着被朝廷招安,然而……招安以后是不是仍旧被朝廷封官?那么,他上山落草的目的是什么?换个不同的姿势当官?

    而且以目前李唐江山天下归心的大势来看,找一个和他一样志同道合土匪上山,其难度无异于找一只纯天然绿色无公害野生奥特曼……

    李素叹了口气,忽然发觉前途好迷茫。

    闷闷不乐与东阳告别,李素往家里走去,回到家时发现家门口围了一堆乡亲,院子里站着两名军士,官身告书和官服果然送来了。

    老爹一脸茫然地看着它们,正与两名军士说着什么,见李素回来,两名军士同时朝他抱拳行礼,李道正赶紧将李素拉到一边问道:“咋回事么?咋又当官咧?”

    李素叹了口气,神情满是苦涩:“当官不正好合了你的意吗?从八品呢,比上次的从九品医正高了两级……”

    “无缘无故的,咋又让你当官咧?”

    李素苦笑:“或许陛下见我太闲了吧……”

    李道正神情有些惴惴:“我咋觉得心里寡寡的……陛下给你封了个啥官?”

    李素直视老爹。道:“随军的官,爹,我马上要出征打仗了。”

    李道正浑身一震,眼中闪过一抹惊慌:“不对啊,这不对啊!你一个奶娃子打甚仗?关中府兵没有让家中独子出征的道理……”

    转过身看着两名军士,李道正焦急地道:“错咧。你们错咧,我娃还没成亲咧,而且是家中独子,怎么点他出征?错咧!”

    两名军士面面相觑,无奈地朝李素抱拳:“参军大人,琅琊郡公牛大将军差我二人将告身和官服送来,并下军令,三日后午时一刻,大将军长安北郊校场点将。请大人务必赶到,否则军法无情。”

    两名军士说完后行礼告辞,李道正怔怔盯着摆放在院子石桌上的官身告书和官服,忽然浑身失去了力气,虚脱般瘫坐在地上,嘴里一直喃喃道:“错咧,错咧,官上搞错咧。我娃是独子啊,咋出征了咧?”

    李素蹲下身。将老爹搀扶起来,道:“爹,这是陛下圣旨,不能改的,孩儿从军有官职,不必冲锋陷阵。只在大将军帅帐里参知军机,此行没有性命之忧,爹你放心。”

    李道正浑身颤抖得厉害,垂头沉默半晌,终于长叹口气。

    “放心。只能放心了,还能咋样咧……娃啊,爹不认字,也不懂大道理,既是陛下相召,想必你一定有本事的,爹看着你长大,不知你的本事突然从哪里冒出来的,不追究了,我关中子弟报国杀敌,家家户户送儿出征,都是亲手把娃子送进鬼门关,是死是活全凭运道,我也不能拦着,娃啊,一定要保重自己,一定要活着……你是唯一一支香火了,你不能有事……”

    李道正背对着李素,魁梧的身躯颤抖得厉害,说完艰难地迈腿,一步一步慢慢地往屋里走去,平日如劲松般挺拔的背影,此时此刻却佝偻得像一株被蛀空了的老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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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州位于蜀地,离长安大概……很多里。

    没心情计算路程,想想从黄土高原走到四川盆地,李素就觉得很心塞,想当逃兵。

    路途遥远,不能太亏待自己,男人要对自己好一点,那些对自己不好的男人听说后来都累死了……

    所以李素决定去长安骡马市买一匹好马,如今自己不大不小也是个有钱人了,有钱人从来不靠脚走路,打仗也一样。

    懒得打听军中允不允许私人买马,先买了再说,自己大小也是个官,骑马的权利总该有吧?

    随便收拾了一下,正打算叫王家兄弟陪他一起进长安城,院外传来一阵马嘶。

    一名很眼熟的公主府侍卫牵着一匹青鬃马站在门外,马鞍上鼓囊囊的,却是一副崭新的千叶铠甲,马鞍旁的皮袋上还挂着一柄长剑。

    侍卫很客气地朝李素笑了笑,然后恭敬地把马牵进了院子,抱拳行礼后只说了一句这是东阳公主送的,然后便告辞离开。

    很神骏的马儿,拴在院子中间的银杏树下,不时打出一个响鼻,前蹄有些不耐地刨着地。

    李素心中流过一阵暖意,轻轻抚摸着马儿油光发亮的鬃毛,马儿摇头晃脑将头扭过头,在他身上闻了闻,又打了个响鼻。

    牵过缰绳,一脚踩进马镫,李素试图骑上去,然而马儿却不太听话,一直朝旁边闪躲,李素费了很久的劲,连马背都没跨上去。

    太没面子了,李素恨恨瞪着它,马儿甩了甩头,朝他喷出一口带着口水和鼻涕的热气,似乎……在嘲笑他?

    拿这畜生没办法,村里都是种田的庄户,似乎也没几个会骑马的,李素只好又找到了东阳。

    因为骑马还是因为又想见她,李素自己也说不清楚。

    …………

    “不要了,把它退掉。折现,十贯钱卖给你。”李素不满地道,离公主府不远的小树林里,马儿被拴在一棵小树上,低头啃着青草,十分的悠然自得。

    东阳气得呸了一声:“我送你的东西你反过来再卖给我。要不要脸?此马是我差人从东市买的,说是大宛与陇右马种所杂,府里懂马的侍卫说它是一匹很不错的马,好好的马被你糟蹋了。”

    李素脸有点黑:“说话注意点,我没事糟蹋一匹马做甚?……它是母的?”

    “公的。”

    “那就更不对了,我没那爱好,这匹马我骑不了,太不听话了。”

    “没马你怎么行军?长安到松州上千里地,以你这懒性子。难道会靠脚走过去?”东阳白了他一眼。

    李素想了想,道:“我去买头驴,骑驴行军。”

    东阳噗嗤一笑:“别丢人了,数万大军旌旗飘展,杀气腾腾直奔松州,一个骑驴的夹在中间左突右窜,时隐时现,不时还听到两声驴叫唤。这种丢大唐将士脸的败类,不等到松州。牛叔叔先把你斩了,……连同你的驴一起斩了。”

    李素的脸越来越黑:“你这嘴越来越毒,谁把你教坏了?”

    “除了你还有谁?”

    东阳瞪了他一眼,走过去将马儿的缰绳解开,抓在手里,道:“看好。看我是怎么骑的。”

    东阳被李素叫出府似乎预料到会做什么,穿的一身男式长衫,发髻也学着男子一般高高在头顶束挽成髻,说完后握着缰绳将脚踩进马镫里,只踩了三分之一左右。然后摸了摸马儿的鬃毛,飞快偏身上马,眨眼间便稳稳当当骑在马背上,英姿勃发地挺直了腰,挑衅似的朝他挑挑眉。

    李素眼睛很亮,不是因为骑马,而是……以前这姑娘腿脚藏在裙子里看不出,今日才发现,她的腿很长啊。

    “怎样?学会了么?”东阳下了马,将缰绳递到他手上。

    “没学会,你再多上几次?”李素眨眨眼。

    坏坏的目光令东阳顿生警觉,哼了一声道:“不上了,你自己试试。”

    李素的心思更邪恶了,这难道是霸道女总裁版的“坐上来,自己动”?

    “你怎么会骑马的?”李素好奇问道。

    东阳淡淡地道:“宫里教的,皇祖父和父皇皆是马上得天下,无论皇子还是公主皆须习骑射,其实我也骑得不好,勉强能跑,那些皇子都不错,还有几个公主,他们经常邀约一起出城游猎,我喜静,骑马也只是随便学一学,马儿能动便够了。”

    似乎不愿多谈宫里的人和事,东阳瞪着他道:“快点试试,过两日就要出征了,连马都不会骑,丢不丢人?”

    学骑马很辛苦,上午学到下午,李素也只能勉强骑在马背上,抖动缰绳让马儿跑起来却很难,而且这匹马儿的脾气不算太好,好几次发了火,把李素从马背上掀下来,痛得李素想装残疾当逃兵算了。

    整整学了一天,按东阳所教的,手中的缰绳放松,脚后跟轻轻踢一下马腹,马儿悻悻一哼,迈着心不甘情不愿的步伐,有一步没一步地慢慢溜达起来,李素也全身放松,配合着马背上下的节奏上下起伏,一人一马围着树林边走了一圈,默契越来越足。

    李素心情非常激动,这……算是学会了吧?

    东阳一直耐心地教着他,见马儿终于能走了,不由露出欣喜的笑容。

    “走了!看我如何斩将夺旗,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李素意气风发地朝东阳挥手告别。

    催马欲行,发现马儿纹丝不动,缰绳被紧紧抓在一只白净纤细的小手里。

    垂头望去,东阳站在马下,眼中露出浓浓的不舍的离愁。

    “李素,后日我不送你了,行军艰苦,沙场凶险,你一定要好好保重,一定要回来,我每天都会坐在河滩边,……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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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校场聚将
    东阳流着泪依依不舍松开缰绳的画面深深印在李素脑海中,那一刻他忽然很想下马狠狠抱她一下,最后还是忍住了。

    终究隔着一道天堑啊。

    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想法,若是此生奋发上进,一路立功封爵,不断展现自己的价值,让李世民渐渐重用,成为国之柱石,从此高官显爵,到了那时,他若求娶东阳,李世民会不会欣然赐婚?

    然而,从一介草民到高官显爵,这条路要走多久?东阳已十六岁,到了该婚配的年纪了,留给他和她的时间……还剩下多少?

    想法一旦冒出来便不可遏止地疯长,曾经立志闲懒碌碌一生,然而若是闲懒,他和她今生绝无任何可能,志向与她,该向哪一方妥协?

    李素陷入挣扎之中。

    或许,不能这么自私了,“喜欢”这个词,不能再当它是一种情愫,而是一个目标,男人至少应该为这个目标去做点什么……

    …………

    李素又当官的消息在太平村里掀起了风浪。

    ——为什么说“又”?

    这次当的是军官,但村里的乡亲哪里能区别这些?反正是官,从八品,比上次治好天花后封的官足足高了两级,看在乡亲们眼里,这就是出息,就是光耀门楣。

    乡亲们一窝蜂似的涌进了李家,朝李道正行礼道贺,一堆人道贺过后站得远远的,隔着好几丈小心翼翼看着躺在李家院子树下乘凉的李素,朝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李素目光扫过去,众人急忙躬身行礼,态度很恭敬。李素移开目光,又是一阵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如此周而复始……

    很别扭的感觉,李素觉得自己成了野生动物园里的猴子,若再不表示点什么,乡亲们很有可能会朝他扔个桃儿过来……

    于是李素打算跟乡亲们打个招呼。和善一点,亲切一点,努力克制自己想用鞋底子扇他们脸的冲动。

    端着官威清咳几声,李素站起身刚露出笑容,呼啦一声,人群中仿佛被人放了一个臭屁,全跑光了。

    王桩和王直两兄弟最近也很忙,自从中书省向关中各州县村镇颁布讨吐蕃檄文和征召府兵令后,王桩和王直便一直没见人影。而且鬼鬼祟祟不知在做什么,远远见了他掉头便跑。

    李素很生气,别人不知道这俩憨货干什么,他能不知道?

    战争啊,玩命的活儿,两个什么都不懂却心比天高的家伙上了战场,死得最快的就是这种人,王家还过不过了?还出人头地。人头落地还差不多!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找不到王家兄弟。李素找到了他们的老爹,非常痛快便把俩兄弟出卖了,王老爹吓得冷汗直冒,忙不迭向李素行礼道谢,感激得差点给他跪下了,夜里二话不说将俩兄弟扎扎实实抽了一顿。这回抽得很痛快,大半夜的整个村子都能听到兄弟俩的惨叫声,抽完后把俩兄弟关在屋里,连门板都给钉死,王家爹娘农活也不干了。日夜守在门口当门神。

    李素满意了,不孝的二货,就该这么抽!

    …………

    …………

    第三天,阔水道府兵北郊校场点将,李素收拾好了行礼,穿戴上东阳送他的千叶铠甲,牵着马儿,向老爹李道正叩首告别。

    村里还有三十几个一同被征召的府兵,和李素一起上路,李素在人群里仔细找了半天,没发现王家两兄弟的身影,这才放了心。

    每名被征召的青壮都分了一碗酒,村中宿老赵爷爷端着酒碗高高举起,中气十足地大声道:“此战诸将士当奋勇杀敌,扬我大唐兵威,莫使关中子弟蒙羞,满饮此酒,上路了!”

    众人包括李素仰头饮尽碗中酒,纷纷跪下,向父母和乡亲们磕头拜别,然后义无返顾地转身上路。

    人群跟着青壮们慢慢朝前挪动,不时传出几声妇孺的抽噎声,很快被当家的一巴掌抽断。

    送到村口,乡亲们止了步,青壮们再转身,眼含热泪朝父母和乡亲再次跪拜,李素仰头,看着李道正挤在人群里,眼眶泛红地盯着他,李素抿了抿嘴,恭敬朝他深深跪拜。

    寂然无声里,一股金铁激昂与悲壮的气息交织缠绕。

    三十多人沉默上路,李素牵着马儿,与村中青壮并步而行,一边走一边不自觉地朝村子东头熟悉的河滩方向望去,忽然眼睛一亮。

    河滩后的树林里,一袭绿色的身影在林隐深处若隐若现,远远看见她那只洁白如玉的皓腕慢慢举起,缓缓挥扬……

    看着那道凄怨不舍的身影,李素心中顿生豪情,仰天长笑数声,激昂吼道:

    “弃身锋刃端,

    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

    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

    不得中顾私。

    捐躯赴国难,

    视死忽如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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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北郊校场。

    校场围起了辕门栅栏,无数新征召而来的府兵蜂拥而入,手执号牌纷纷向军中书记处集合,校场内此起彼伏一阵又一阵悠扬冗长的唱名声。

    李素牵着马儿,拿出官身告书向辕门口的兵士出示了一下,兵士恭敬行礼,并告诉他帅帐所在位置,便任由他牵着马进去了。

    看来当官还是有好处的,马能进军营,大抵也不会反对他骑着马行军吧?

    帅帐设在校场正中心位置,周围用栅栏和拒马围得紧实,执戈按剑的府兵一队一队巡弋而过,戒备十分森严,李素看了看天色,还未到午时,于是老实躲在帅帐外等候大将军擂鼓点将。

    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悠然打了一阵盹儿,很快便到了午时一刻,帅帐旁五人合抱的两面硕大牛皮鼓隆隆擂响,一声声震得校场地面上的沙粒都在微微颤抖跳动。

    李素赶紧将马拴好,整了整身上笨重的铠甲,朝帅帐走去,脚步很急促。

    听东阳说过,帅帐聚将只给三通鼓时间,三通鼓后若仍未进帐,是要被拖出去打板子甚至砍头的,东阳说得煞有其事,也不知是不是在吓他,李素不懂规矩,只能当真,鼓一响便立马朝帅帐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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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牛大将军
    校场帅帐只是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白色帐篷,周围散布着许多小帐篷,是诸将领和大将军亲卫居所,小帐篷散布得很有规律,呈梅花状四散,在中军阵内延绵,众星拱月一般将帅帐紧紧拱卫在中间。

    工整而对称的布局令某李姓强迫症患者感到分外赏心悦目,如果世间一切人和物都这么摆放,这个世界该是多么的美妙……

    隆隆的鼓声里,帅帐帘外两旁的将军亲卫按刀雁形而立,中间留出一条丈余宽的通道,数十位披甲戴盔的武将三五成群朝里走去。

    李素很低调地跟在众将后面,左右环视,没见着一个熟人,其实他在这个年代根本没没认识几个熟人,认识的权贵更少了,东阳算一个,程老恶霸以及六个小恶霸,吴王李恪算勉强认识,还有就是那两个莫名其妙且神神秘秘的工部官员。

    众将走进帅帐时,三通鼓差不多也到了尾声,李素进帐后很老实地站在众将队伍末尾,低眉顺目不发一语,然而帐内的武将们大多是三四十岁,更年轻的也有二十多岁,十六岁的李素夹杂在人群里,相貌终究太过年轻,不少武将忍不住扭过头好奇地扫他一眼,李素也赶紧回以和善的笑容。

    不能不小心,军队这个群体从古至今都是很剽悍的,地位只靠拳头说话,一个眼神不对都有可能造成一桩喋血惨案,李素才十六岁,未来有丰富多彩的人生等着他享受,若是在军营里稍微高调一点,下场不会太妙,比如“你瞅啥?”“瞅你咋地?”“你再瞅试试”……李素卒。终年十六岁,军营殴打致死……

    …………

    帐内数十名武将很自觉地排好了队,站在大帐中央,三通鼓息,阔水道行军总管,琅琊郡公牛进达走进帐内。众将纷纷朝牛进达抱拳行礼。

    牛进达四十多岁年纪,相貌威严,皮肤黝黑粗糙,脸型方方正正,颌下两寸青须随风飘扬,又长又粗的浓眉下生得一双精光四散的眼睛,令人不敢直视。

    牛进达站在大帐正中的主位前,缓缓环视众将,李素这个年幼白净的小青年在人群里太显眼。牛进达的目光不由自主在他身上多停留了一下,短暂的疑惑后很快释然,似乎已记起了他是谁,随即目光慢慢移开。

    “众将听令!”牛进达中气十足喝道。

    轰!

    一阵甲叶撞击声,众将人人抱拳曰:“诺!”

    “本帅领阔水道行军大总管,率本部兵马二万,即日开拔松州,众将立聚部曲兵士。明言军律,开拔后骑营先行。步营其后,日行六十里,每日驻营依山靠水埋锅造饭,沿途不得袭扰百姓,不得毁坏农田,不得聚众喧哗。违令者,斩!本部兵马行至松州境再聚将论战,行了,都散了,准备拔营。”

    众将轰然应诺。行礼后三三两两散去。

    李素依然低眉顺目混在人群里,慢慢朝帐外挪去。

    “哎,那个白白净净的娃子,你留下,瓜怂,东张西望个甚?说你呢!”

    李素浑然无觉似的依然往外走,牛进达不耐烦了,迎着众将愕然的目光,三两步走到李素身后,朝李素肩头重重一拍。

    “哎呀!”

    李素如同被人在背后敲了一记闷棍似的,右肩膀顿时失去了知觉,一声惨叫刚出口,便听牛进达喝道:“叫个甚,瘦瘦小小个身板,一巴掌都受不住,怂货!”

    李素左边肩膀高高耸起,右边肩膀软软耷拉下来,配合着一脸疼痛的表情,如同中了风的老人似的,身躯也扭曲,面孔也扭曲。

    “大总管见谅,小子弱不禁风,更别提您这一掌了,刚才那一下怕是骨头断了,小子……小子想向大将军告个假,出营找大夫治一治……”

    李素一脸疼痛难忍地看着牛进达,楚楚可怜的大眼里透露着一个非常强烈的讯息:开除我啊,开除我啊,快点开除我啊……

    牛进达嘴角微微一扯,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不慌不忙地点头:“装佯倒是装得挺像,就你这残废模样去长安街上走一圈,定能被善心人施舍几个胡饼……”

    人身攻击……忍了!

    牛进达接着道:“不过呢,这里是军中,军中杀才多,善心人可不多,你这模样换来的绝不是胡饼,而是军棍。”

    仰头看着帅帐顶部,牛进达语气仿佛谈论天气般平淡:“再给你三个呼吸时间,三息过后若还是这般模样,本帅定让你知道真正的骨头断了是怎样个疼法。”

    李素浑身一凛,额头冒出细细的冷汗,半个呼吸间,李素的残疾不药而愈,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

    牛进达斜眼睨着他,哼了哼,道:“滑不溜手个小娃子,在本帅面前耍这一套,你就是李素吧?”

    “小子……”

    “自称官名,没礼数!”

    “是,下官……末将,这个,小子年幼不懂规矩,敢问大总管,小子这官儿……到底是文官还是武官?”

    牛进达眼角抽了抽,道:“随军文官,参知军机事,也就是说,以后你只管跟着本帅便是。”

    “是,回大总管话,下官正是李素。”

    牛进达眯着眼打量他一番,咧嘴淡笑道:“倒确像个白面书生,陛下夸你有几分本事,本帅虽未见过,想必盛名之下无虚士,日后与吐蕃动手时,你可莫要藏私,有啥主意赶紧说,早说一刻便少死无数关中子弟,积德的事,且记在心上。”

    李素赶紧躬身应是。

    “好了,大军马上开拔,日落驻营时叫本帅亲卫给你找个小帐篷住下,便住在本帅的大帐后面吧,官身告书和腰牌随时带在身上,莫在营中乱跑,遇到巡夜将士及时亮出身份。否则怕会吃苦头,行,今就跟你认认脸,退下吧。”

    牛进达说话做事很有效率,没有多余的废话,交代几句后便挥退了李素。

    …………

    李素走出帅帐。眯着眼仰头看了看刺眼的阳光。

    阳光很明媚,心情很灰暗。

    他咋就不把我开除了呢?身为大将军,咋就不能敬业一点呢?自己这种小身板的废材也要,我还是个孩子啊……

    有个问题李素到现在都没想通,李世民特意下旨让他随军出征,到底有怎样的目的?李素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自己这种人充其量有点小聪明,偶尔胡说八道几句勉强当作国策献上去亦可,但怎么也不可能影响到一场战争的胜负啊。战争是真刀真枪的硬拼,李素实在看不出自己这种小身板与战争的胜负有什么联系。

    据说李世民在贞观后期有点昏庸,而且笃信方士,经常在宫里炼丹求长生不老之术,他把自己召入军中时不会正好嗑了药吧?

    走出帅帐没多久,便听到帅帐旁的兵士吹响了冗长悠扬的牛角号,这是拔营启程的军令,营盘内顿时躁动起来。无数甲士匆忙来去,各营之下以队火为单位(一队五十人。一火十人,六队为一团),各自向自己的直属将领靠拢集结,无数来来去去的脚步声,带起校场的黄尘烟土,灰灰黄黄的尘土伴随着此起彼伏的马嘶金鸣。一股无形的压抑的气息渐渐充斥弥漫。

    相比众人的忙碌,李素很悠闲,因为他是官,而且算是比较特殊的官,理论上只归牛进达管。只要不掉队,永远没人管他在做什么。

    两万大军开拔动静不小,准备工作也多,不可能做到说走就走的旅行那般潇洒,将士集合,分发兵器,各兵种归建,骑兵步兵,弓箭,长槊,横刀等,兵种各自聚集,绝对不能乱扎堆,将来在战场上,也不是像电影里那样,大将军一声令下,无论拿刀的,拿枪的,拿长矛的一窝蜂全上,然后各种飙血各种厮杀,战阵之上是绝对禁止个人英雄主义的,各兵种皆须排成严整的阵形,一动一静皆由上官发令,若是有人擅自脱队与敌人厮杀,哪怕你把敌方大将军砍了,回营还是被杀头的大罪。

    说是两万大军开拔,其实并不止两万人,两万是编制内正式作战的府兵,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编制外的人员也要随军启行,比如军中医官,伙夫,负责运送粮草和大型军械的后勤民夫等等,当然,也包括李素这种不上战场只耗粮食的录事参军,随军长史,秘书郎,军器监丞等,两万大军真正启行时,实则人数差不多已有三万了。

    开拔军令已下,营盘内一片忙碌,李素默默看着周围将士们来回奔忙,有条不紊地收拾着粮草军械,大致算了一下,没有半个时辰估摸上不了路。

    于是李素也放心地在营盘内来回溜达,他很好奇大唐关中精锐们到底怎生模样,这可是千年来最负盛名的一支百战之军,李世民就是靠着数十万关中精锐,生生造就了一个光耀千年,令后人交口传颂的大唐盛世。

    不知不觉走出中军范围,离帅帐大约两三里了,李素看了看天色,估摸差不多能动身了,于是转身朝帅帐方向走去。

    转身的刹那,两道熟悉的身影从他眼睑中一闪而过。

    李素楞了楞,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眨了眨眼睛后再次看去,一看不由气得火冒三丈。

    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那俩憨货身后,李素也不客气,一人一脚狠狠踹去,踹得二人双膝一软差点打滚。

    二人还没回过神,李素面色狰狞地揪着他们的衣襟,一手一个把他们揪到一旁。

    “两个不孝的混帐!你们怎么混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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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不甘平庸
    俩憨货是熟人,熟得不能再熟,爱肥婆,爱偷窥,三观不正,智商堪忧,他们为自己代言。

    王桩和王直无故被踹了一脚,立马开启蠢萌模式,呆呆的张大嘴看着李素,半天没反应过来。

    李素看见这副样子更来气,蠢萌这么高级的表情,被他们一摆便只有蠢没有萌,越看越想抽。

    又是一人一脚,终于把这俩货踹回了神。

    “你们咋混进来了?你爹不是把你们锁在屋里了吗?”

    王家兄弟被逮个正着,神情有些尴尬,王直咧嘴笑道:“我哥一把子傻力气,趁爹娘出门给你们送行时撞破门跑了。”

    李素见二人已换上了府兵暗红色统一制服,而且每人腰上还挂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兵种,籍贯和姓名,心知俩货已被登记在案,这时再撵他们回去便成逃兵了,后果更严重。

    重重叹着气,李素阴沉着脸道:“老二我且不说,按律家中长子不能进府兵,王桩你咋混进来的?”

    王桩挠挠头,憨笑道:“什么长不长子的,我过去跟召兵的上官说我是家中老二,王直是老三,就这样混进来了。”

    李素仰天无语长叹……

    要不要发明照相机?然后把王桩的丑脸拍下来印成照片满大街发放,每张照片下面再加上一句话:这是王家老大,老大,老大!谁把他认成老二你瞎啊……

    二人是李素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先交到的朋友,李素心底里确实把他们当朋友的,对兄弟二人的任性,李素感到很无奈,连生气都没力气了。

    “松州是战场,战场什么意思你们明白吗?敌人不会站在那里傻傻伸出脖子让你们砍。你们不是我,你们上了战阵是要拼命的。”李素长长叹道。

    王桩笑呵呵的点着大脑袋:“知道咧,我们就是去拼命的。”

    李素怒道:“你们拼个屁的命!王桩你更混蛋,爹娘上月才把你的亲事谈妥,就差定日子下聘礼了,你若成了亲生了娃。想死我不拦着,现在你们二人都来了,万一死在战阵上,家里只剩一个老四了,你王家这一代生了四个,乡亲们都羡慕你家开枝散叶,如今倒好,闹天花死了一个老三,打吐蕃你们又来凑热闹。就不担心你爹娘在家哭瞎眼?”

    一番话说得二人低下头,许久之后,王直抬头直视李素:“李素,我们兄弟知道你对我们好,只是……”

    王直叹气,神色黯然:“只是,家里太穷了,太平村太小了。我们不想一代又一代过着同样的日子,大唐军功封赏最厚。我们拿命搏一搏,生死都是天意,比一辈子窝在村里强。”

    李素无言以对。

    两个寒门农户少年,两颗不甘平庸的心,贫寒驱使他们走出村子,用性命搏一个未来……

    从古至今。有过多少这样的故事?成也好,败也好,他们得到了一段人生,而后人,得到了一段故事。

    还能说什么呢?劝他们回家。用贫寒换一生的平安?李素是朋友,但不是他们的爹娘,既然他们已对人生做出了选择,他有什么理由阻止?

    拍了拍王桩的肩,李素沉重地道:“不多说了,既已入了府兵,算是把脑袋拴在腰带上,你们多保重,临阵莫贪功,莫慌乱,一定要全须全尾的回来。”

    王桩和王直绽开了笑容,重重点头。

    垂头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木牌,王直分进了弩箭营,而王桩或许因为壮实魁梧的缘故,竟被分到了陌刀队。

    陌刀是大唐军队战场上的绞肉机,一队千人的陌刀队,足可将上万敌军绞成一堆堆碎肉,不过陌刀很重,柄手加刀刃足有近丈长,重达二十来斤,临上杀阵时,一千或两千陌刀手排成整齐的方阵,在将领的指挥下将陌刀舞动起来,一边舞动一边向前推进,任何敌人碰到便是身死肉碎的下场,是真正意义上的绞肉机。

    战场上不管什么兵种都是有危险的,而陌刀队作为唐军最重要的军种,战事不利时往往要发挥扭转乾坤的作用,冲杀也是第一线的,当然,也是最危险的。

    王桩似乎不知道自己将要面临什么,只是咧着嘴憨厚的笑,李素的心更沉重了,却也说不出什么,只好拍了拍他们的肩,叮嘱他们保重。

    …………

    帅帐方向牛角号吹响,李素与二人道别后急忙往回走。

    中军已拔营,大将军亲卫有条不紊地收拾好了行李,牛进达骑在马上,穿戴一身银色铠甲,一杆迎风飘扬的帅旗紧紧跟着他的坐骑。

    前锋五千骑兵已出发,中军各兵种也启程了,李素也骑上马,跟帅帐几名文官走在一起,那几名文官皆是七八品左右的小官,管理一些诸如粮草登记,府兵名册,军器监管等等事宜。

    官员们有几个骑了马,还有些无品无级文吏可就辛苦了,只能跟着后军驮运帐篷文书等杂物的骡马大车一起走,走一段便顺势往大车车辕上一坐,坐十几二十里又下来步行。

    李素不由暗自庆幸,幸好东阳送了自己一匹马,否则只好和他们一起挤那又脏又臭的马车。现在自己骑着马,垂头看着马旁的大车上挤着几名文吏,李素顿时油然而生一股高富帅开着超跑俯视**丝挤公交的优越感,很不厚道,但……真的很爽啊。

    马儿颇有灵性,仿佛传染了主人慵懒悠然的性子,于是也踏着小碎步,懒洋洋地随着大队走,走得很慢,看着一辆辆骡马大车超过自己也不急,反而朝他们打了个很不屑的响鼻,似乎在嘲笑骡马的庸碌,展示自己悠闲的生活态度。

    李素有些忧愁,这马……当初不是这德行啊,为何短短两日后变得和自己一样了?看着连骡子都超过自己了也不急,典型的不求上进。

    李素不轻不重拍了一下马儿的大脑袋,怒道:“用点心!我可以懒,你不能懒,不然把你卖掉,卖到别人家,给骡子配种。”

    马儿不满地嘶了一声,不情不愿加快了速度。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帅帐论战
    行军苦,苦不堪言。√∟小說,

    李素是享受主义者,一辈子躺在钱堆里有吃有喝不动弹才是他的人生理想,而现在,李素骑在马背上龇牙咧嘴,脑中不止一次冒出当逃兵的想法。

    行军第三天,大军离开长安才一百多里,李素便觉得火辣辣的痛,原来骑马的滋味也不好受,大腿内侧被马鞍磨脱了皮,而且两腿长时间劈叉,稍微颠簸一下便感觉快抽筋了,下马步行一段路,脚又开始痛……

    行路还是小事,最难忍的是吃喝,行军时只吃干粮,干粮里没有肉,只是一块硬得跟石头一样的饼子和一小团黑乎乎不知什么品种的野菜,每隔两天,晚上扎营的时候才有一碗飘着几许油星的菜汤,李素亲眼看见中军伙夫做汤时将一条沾着盐巴的布带扔进锅里,煮了一会儿后捞出来,一锅汤算是有了盐味,伙夫对自己的手艺似乎很满意,捞出布条后用嘴舔了一下,顺手塞进一个黑不溜秋的包袱里,下一顿继续用……

    李素快疯了,含泪看着那碗汤,死活不敢尝一口,毕恭毕敬端进了帅帐,双手献给牛大将军,牛进达对李素这娃子的孝心很满意,三两口便喝掉了。

    既没有浪费又拍了马屁,很好。

    “小娃子不错,勉强算个有礼数的……”牛进达很欣慰,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看来那碗菜汤很合他的味口。

    李素躬身笑道:“大总管快乐就是下官快乐,不耽误总管决断军情,下官告退。”

    “回来,行军路上哪有什么决断军情,过来陪本帅说说话。”牛进达招了招手,路边大款招的士的气势。李素只好凑过去。

    牛进达捋着乱糟糟的胡须,方方正正的脸型很严肃,无论从外型还是表情,李素都觉得这张脸类似某种冷兵器,比如板砖……

    “说看。长安到松州一千多里地,我唐军赶到松州,吐蕃那帮杀才会不会已将松州攻下了?”

    李素苦笑,这种事他哪里知道?军国大事,能胡说八道吗?

    “这个……回大总管,下官委实不知。吐蕃兵虽骁勇,但攻城似乎没那么厉害吧?或许松州都督韩将军能守住?”李素挠着头,话里全是“似乎”“或许”之类的字眼。

    牛进达垂头看着矮脚桌上的羊皮地图,李素的目光也投注过去。

    地图很潦草。简单得令人发指,仅仅只是勾勒了一个大致的地形图样,长安画个圈圈,松州再画个圈圈,两者之间一条弯弯曲曲的路,除此什么都没有,不见山不见水,很难想象这张地图居然是大将军用的军事地图。

    牛进达的目光很忧虑。显然他对松州都督韩威并没有太大的信心。

    “韩威是个怂货,这种人不堪大任!”牛进达摇头。继而冷笑:“二十万敌军压境,竟只带轻骑数十人去探营,被发现后慌不择路,狼狈逃回城里只剩他一人,亲卫为护他而全部战死,他以为他是霍去病吗?这样的将领守城。本帅可不觉得他能守得了多久。”

    李素唯唯点头。

    “此番出征,兵分三路,侯君集领一路,刘兰领一路,本帅领一路。共计五万人,说,五万对阵二十万吐蕃兵,胜算几何?”牛进达眯眼看着他,似乎有点考究的意思。

    李素急忙道:“我大唐兵锋正锐,势不可挡,这些年征东突厥,征薛延陀,从来都是以寡击众,大胜而归,下官相信在陛下的圣明光辉照耀下,在诸位大总管的智勇兼备的号令下,此战定能一击而胜,大败吐蕃小儿,吾皇威服四海,万邦称臣……”

    一边说李素一边胡乱找了个方向,就当是太极宫所在,毕恭毕敬长长一揖。

    “那边……”牛进达脸黑得像块黑炭,阴沉地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

    “啊?”

    “太极宫……在那边。”

    “哦……”

    李素从善如流,急忙换了个方向,再次长揖。

    牛进达眼角直抽抽,粗糙的大手掌几次抬起又放下,看来在抽他与不抽他之间激烈挣扎。

    李素也察觉到牛进达的不良居心,小心地往后挪了几寸,很不解啊,都是精雕细琢想出来的好话,没一句难听的,干嘛要抽他?

    “小娃子不实诚!”牛进达狠狠瞪了他一眼:“话虽听着提气,实则言中无物,你怕个甚?怕说错了挨刀吗?”

    “都是下官的真心话,可不敢胡说八道……”李素随即换上一副惴惴的表情:“说错了会挨刀?还有这事?”

    牛进达气笑了:“,有啥想法不妨说出来,再拍马屁,十记军棍定然不饶。”

    李素倒真有一些想法,刚才只是摸不准这位大将军的脾气,万一是个听不进实话的,自己巴巴的说完被推出帅帐一刀砍了,多冤啊,所以索性一通滔滔不绝的马屁拍了再说。现在看牛进达的模样,似乎是个很务实的人,刚才自己拍马屁时很有可能让他产生了一刀砍了自己的想法,为了打消大将军这个不理智的想法,李素觉得自己有必要上点干货。

    “五万对二十万吐蕃兵,此战,下官以为会很艰难……”

    牛进达挑了挑眉:“哦?何出此言?仔细说道说道。”

    李素斟酌了一下用辞,缓缓道:“下官所言‘艰难’者,非以寡击众,而是地理和气候。吐蕃兵不过化外蛮夷,用兵无非直来直去,下官没领过兵,如何击之自有诸位大总管决断,用兵来说,吐蕃必然不敌诸位将军运筹帷幄的,唐军若只解松州之围易如反掌,攻守皆不在话下,但若诸位大总管解松州之围后欲合兵深入吐蕃境内,下官以为这才是艰难的开始……”

    “何以言艰?”

    “大唐以前未曾征伐过吐蕃,故而不知吐蕃底细,吐蕃人不可怕,可怕的是吐蕃的位置和气候,那里终年大雪,山脉连绵不绝,每深入百里,便会觉得心跳愈发加快,伴随头晕,呕吐,甚至昏迷等症状,严重者几能丧命,就算死不了,也会觉得虚弱无力,如同醉酒一般,莫说上阵与吐蕃兵厮杀,便是行军怕也没了力气,而吐蕃人早已适应了当地的气候和地理,况且吐蕃是高原,敌在高处我在低处,战略上便陷入以低敌高的被动,对敌而言,则是居高临下,处于有利的俯冲态势……”

    “故下官以为,此战在大唐境内必然大获全胜,勿须忧虑,若继续击敌,深入吐蕃境内,我唐军……可能会吃大亏,以寡击众固然上善,以弱击强则大为不智了。”

    李素难得说了许多话,一半算是闲聊,另一半,也许是为了王家兄弟吧,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王家兄弟冲杀在第一线,他不想看到因为大军指挥者的失虑而害死他们。

    牛进达神情渐渐凝重:“此战之前,中书省曾召过几个长安城里的胡商咨问吐蕃天时地理,他们曾经在吐蕃与大唐之间贩卖过货物,胡商们的说法与你所言一般无二,但你所言却严重许多,吐蕃的气候,当真那么可怕么?”

    李素肃然点头:“一旦深入,必然有这些症状,下官敢以性命担保所言无虚,关中子弟厮杀自是勇武无敌,然而,终究拼不过天威,扭转不了地势。”

    牛进达点头:“人难胜天,倒是实话,中书省的官员曾与本帅详细说过吐蕃的气候地理,陛下和本帅都想过此战或许艰苦,苦在敌境的气候和地理上,但我们没想到竟如此严重……”

    李素认真地道:“大总管,此时大军尚未走出关中,若是大总管不信,何妨派出军中快马斥候火速潜入吐蕃境内,不必打探敌情,单只试探其地势,越深入则地势越高,人便愈发不适,下官所说的这些症状,必然会发生。”

    牛进达道:“确要派斥候,本帅不能因你一人之言而累全军,也不能昏聩糊涂到不把你这番话放在心上,只有斥候传回来的消息,本帅才能相信。”

    李素长揖,由衷地道:“大总管不愧为大唐名将,下官拜服。”

    “好,这样的马屁以后不妨多拍一拍,本帅喜欢听。不罗嗦了,你滚蛋吧,本帅要决断军情。”

    牛进达很不客气地将李素一脚踹出帐外,随即帐内听到他的大喝声:“进来十个亲卫,快!”

    一群披甲亲卫呼啦一下涌进帅帐内,然后便听到牛进达语气急促地下达军令。

    李素揉着屁股,恨恨咬牙:“卸磨杀驴!”

    想想这四个字对自己很不利,又恨恨改口:“过河拆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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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铁蹄铮铮
    斥候骑着快马迅速脱离了大军,朝吐蕃境内飞驰而去。↖↖,

    李素提醒牛进达之后,虽然前方尚未传回消息,牛进达却似乎信了七分,这几日行军对他明显和善多了。

    行军之时有事没事把他叫上,两人两骑并排而行,聊农事,聊琐事,聊国事,什么都聊,李素本来在中军阵中很低调,任何事情都不愿冒头的,现在每天被逼着与全军最高将领同行,引来无数猜测的目光,李素愈发如坐针毡。

    有心想离牛进达远一点,又怕这位脸长得像板砖的大将军不爽,大将军不爽,李素便很有可能被按上一个吹毛求疵的过错吃几记军棍。

    于是李素只好苦兮兮的跟在牛进达身边,这下真成了他的录事参军,老老实实跟随大将军左右。

    大军行进速度不快,骑营为先锋已出了关中,剩下的中军步卒一日只行六十里,另外侯君集和刘兰的两支大军提前三天开拔,估计已走出了关中,牛进达这一支是最后拔营的。

    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骑马,吃饭,再骑马,看不同的风景,从荒凉的黄土高原到绿荫成林的丘陵,若非行军太苦太累,若非军中伙食太差,若非队伍里骑马的走路的拉大车的参差不齐,不工整不对称……其实这样的日子也挺不错的,有一种淡淡的古代小资情调。

    行军第十日,李素骑在马上,突然察觉座下的马儿不大对劲了,喘息有些急促,不时发出几声痛苦的悲鸣,走路更是一瘸一拐。

    李素急了,赶紧下马检查。相处日久,他与马儿多少也培养出了一些感情,此马颇通灵性,从当初一匹奋发上进傲气十足的大宛良驹,变成如今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只知偷懒耍滑的懒马,李素就觉得它今生一定与自己有缘。

    把马儿勒停在路边。李素仔细查看了一番,别的地方都正常,左前蹄却微微发颤,显然疼痛难忍,费力将它的前蹄抬起来,赫然发现前掌已被路上的石子磨破,甚至渗出了血。

    李素心疼地摸了摸它的头,马儿似乎感受到主人的善意,大脑袋慢慢扭过来。舔了舔李素的掌心,黑亮的大眼睛可怜楚楚地看着他,仿佛在无声倾诉自己的痛苦。

    李素挠头,喃喃自语:“这年头难道没有钉马蹄铁的习惯?”

    马蹄铁是哪个朝代开始用来着?

    不管了,李素只知道自己的马儿需要用这个,而且很迫切,再不给它穿上铁鞋子,好好的马儿就废了。

    中军后面有辎重后勤大队。后勤里面有专门的军器监,主要是保管和修理军械的。比如坏掉的攻城投石车,断了柄豁了刃的陌刀等等,都会统一送到军器监来修理,里面配了十多名铁匠,白天跟着大军走,晚间扎营后叮叮当当敲个不停。

    录事参军的官职终于发挥了作用。李素仗着自己从八品小官的身份,再加上恬着一张白净粉嫩的俊脸,和“叔叔”“伯伯”一通甜得发腻的乱喊,军器监的监丞苦笑着拉过一位铁匠,然后拍拍屁股继续走。铁匠只好停在路边无奈地生炉子开火。

    马蹄铁的打造很简单,四个半圆的铁片,中间钻几个小孔方便钉钉子,不到半个时辰,四个马蹄铁打造完成。

    顺手又拉来几名经过路边的府兵帮忙,几个人合力将马儿固定住,铁匠在付出被狂躁的马儿狠踢了几脚的代价后,终于将马蹄铁钉进了四只蹄子上。

    “这个……有啥用么?”铁匠肿着半边腮帮,疑惑地盯着马蹄。

    李素看着他的脸,很愧疚,伸手入怀想送他几十文钱,想想又舍不得,于是掏出一块风干的麂子肉,牛进达悄悄塞给他的,不过李素觉得风干后的肉嚼起来跟吃木头似的,一直不爱吃,此刻正好借花献佛。

    铁匠很高兴,这块肉让他觉得挨多少马蹄都值了,千恩万谢捧着麂子肉跑得没了影,至于马蹄铁这东西,估计已被他忘到脑后。

    钉了马蹄铁后,李素特意留了心,发现大军中所有的马都没有钉这个东西,李素顿时有些惊喜,这东西可以卖钱啊,虽然无法阻止盗版,但是可以把这个创意卖给朝廷,一百贯钱总值吧?

    无缘无故穿了两双铁鞋子,马儿很不习惯,像刚从红灯区里出来的处男,走路的姿势透着怪异,不时嘶鸣两声,然后不满地用牙齿咬李素的袖子,刺啦几声,袖子被它咬得零零碎碎,李素无奈回头,马儿与他对视,目光很不爽。

    李素只好摸了摸它的大脑袋,这鞋子怕是脱不了了,脱下你得废掉。

    走了一段路后,马儿终于渐渐习惯了新鞋子,无奈地认了命,行走也正常起来。

    李素很低调地没声张,牵着马儿跟上了中军。

    第二天行军时,牛进达又把李素叫过去,二人并骑而行。

    “你这娃子怎么回事?”牛进达不满地道。

    “啊?”李素愕然。

    “每晚扎营,你第一件事便是找有水的地方洗澡,行军打仗还臭讲究,看看我大军上下,哪一个像你这般一天洗一次澡?”

    李素叹气,爱干净还成了错,每天走得脏兮兮的难道不觉得很羞耻么?

    踢踏踢踏。

    钉了马蹄铁后,蹄声听起来很特别,牛进达疑惑地朝李素的马儿看了一眼,皱了皱眉,忍住没开口。

    “听亲卫说,你带的零碎还不少?镜子啊,换洗衣裳啊,零嘴啊,还有人说在你帐篷外闻到了酒味,小娃子,你带了酒?”

    “啊?没有没有,绝对没有,下官沾酒就醉,素来不喜此物……”李素慌忙否认,高度酒这东西对处理外伤很有效,虽说自己身在中军,受伤的几率很王家兄弟或许也用得着,这事解释起来很费劲,而且估计牛进达很难相信,索性瞒下不说。

    牛进达点头:“军中禁止饮酒,小娃子你可小心,若被本帅发现,十记军棍绝然不能免……”

    踢踏踢踏……

    牛进达发飙了,板砖脸估计也是处女座。

    “你的马蹄子上到底装了甚?什么声音如此难听?”

    这话不对,有歧义,李素必须解释清楚:“大总管,是‘我,的,马,的,马,蹄子’,不是我的马蹄子……”

    “再罗嗦信不信我抽你?下马!本帅看看你的马蹄子到底有什么关窍!”

    “是我的马……的马蹄子……”李素弱弱地再次纠正。

    “闭嘴!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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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离经叛道,不走仕途入道门;

    他,聪明绝顶,医卜星相百艺皆精,却只想做一名安逸生活的小纨绔。

    不过,纨绔子弟可不是那么好做的,斗鸡遛狗提笼架鸟那都是纨绔小道,真正的纨绔之道那是反手为云震动朝纲,覆手为雨权倾天下。u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空打算盘
    大将军要他下马,李素不敢不下马。

    他知道牛进达即将发现什么,嗯,这个东西可能会对大唐的骑兵产生非常重要的意义,如同马鞍,马镫的出世一样,充满了划时代的什么什么……开口要一百贯会不会太客气了点?要不,两百贯?

    牛进达很不高兴,看来对金属敲击声很敏感,正如李素对任何物体都非常讲究工整对称一样,大家都是有个性的人。

    李素将马儿勒停在路边,下了马,老实站在一旁。

    牛进达好奇地注视着马蹄,马儿似乎对牛进达的灼灼目光感到有些……害羞?于是不安地原地尥起蹄子踏了几步。

    “咦?停下别动!”电光火石间,牛进达发现了什么,忘形叫道。

    马儿可不管他是什么大总管大将军,自然不会把蹄子停在半空中,理都没理会牛进达的命令,径自放下了马蹄,甚至很不屑地朝他打了个响鼻,一副视他为土鸡瓦狗的革命大无畏作死气概……

    牛进达似乎也觉得刚才有点忘形,神情闪过一丝赧然,然后道:“来,帮个手,把这畜生前蹄抬一下……”

    李素只好帮手,马儿对主人还是很买帐的,很老实地任由李素抬起了它的左前蹄。

    李素一6,w≦ww.边抬着蹄一边推销产品创意,这是笔大买卖,必须端正态度。

    “大总管,您看啊,这是一块马蹄铁,下官无事时琢磨出来的,嗯,费了很大心劲,头发都白了几根。创意这个东西啊,是很主观的,一个点子或许分文不值,或许价值千万,我这个点子不敢多说,五百贯还是值的。东西在识货的人眼里才是好东西,才叫得遇明主……”

    李素唠叨个没完,牛进达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闭嘴!给我说说,这玩意咋弄的?咋个意思?”

    “马蹄铁啊,咱们大唐的马儿不都是光着脚走路吗?这样不好,很容易把马蹄磨坏,一匹马若磨耗了蹄子,就废了,多好的马都没用……”

    “光着脚走路?”牛进达有点不适应李素的说话方式。皱了皱眉,还是忍了:“你继续说。”

    “所以啊,咱们得给马儿穿上鞋子啊,有了鞋子,马儿在路面上想怎么撒欢就怎么撒欢,想怎么蹭地就怎么蹭地,一块马蹄铁足够它磨一两年吧?磨得差不多了再换个新的,又够它磨一两年。这个想法我琢磨得很费劲,不仅有功劳而且有苦劳。若把耗费掉的心力折算成钱,五百贯真的是挥泪跳楼价,业界的良心了,当然,银饼也行……”

    牛进达眼睛盯着马蹄铁,神色渐渐有了变化。时红时青,变幻莫测,此刻他大概明白马蹄铁的用处了。

    李素正说得起劲,忽觉胸前一紧,双脚莫名离地。低头一看,发现自己整个人被牛进达单手拎了起来,抬头再一看,牛进达的脸离他只有半寸,正恶狠狠地瞪着他,那张方方正正的脸像一块板砖朝李素迎面砸来,很惊悚。

    “大……大总管……”李素吓到了。

    牛进达吃人似的目光瞪着他,一张嘴有股子……嗯,老牛一定肠胃不太好。

    “你知不知道我大唐每年因马蹄磨损而不得不折损多少战马?”牛进达面目狰狞,仿佛把折损战马的罪过全摊给了李素似的。

    “不关我事啊……”李素像块吊在门廊下风干的麂子肉,两脚腾在半空还微微晃荡,行路的府兵好奇地看着路边这对奇怪的人,发现其中一位是大总管后,急忙扭头无视径自走过。

    李素只好捂住脸,人为的给自己的脸打上马赛克……

    这个姿势,好羞耻……

    “你知不知道大唐因为战马马蹄磨损,无敌天下的大唐骑兵每年只有府兵步卒数量的三成?”

    “也不关我事啊……大总管,先放我下来,先放下来……”

    牛进达终于发觉自己的失态,恶狠狠瞪他一眼后,才悻悻将他放下。

    “是个好东西!”牛进达再次仔细观察了一番马蹄铁后,脸颊不停抽搐,眼圈通红,似乎想哭:“其实就是一块半圆的铁片,这块铁片千年来都没人想到过,也因为这块铁片,我大唐皇帝陛下少征服了多少国土!多少骑营一个冲锋能做到的事情,却令我关中子弟多了无数无谓的死伤,恨啊!”

    “小娃子,你若早生二十年,早把这个东西鼓捣出来……”牛进达说着忽然顿住,苦笑摇头。

    重重拍了拍李素的肩,巨灵大掌落在李素肩上,半边身子又没了知觉……

    “好样的,这块铁片片已强过十次大战之胜,小娃子,军功簿上本帅记你头功!哈哈,陛下说你是我大唐的少年英杰,本帅原是不信的,今日观之,本帅错了。”牛进达很高兴,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给他那张不苟言笑的板砖脸增添了几分味道,看起来像是……一块正在笑的板砖?

    “来人,飞马入长安,将这铁片片送进太极宫,献给陛下!”牛进达大吼道。

    李素急了,这不对啊,说好的酬劳呢?

    “大总管,造这个东西花了下官许多心思,头发都白了,您看啊,是不是……”

    “把军器监丞叫过来,今夜扎营后召集所有铁匠打造这个铁片片,传令下去,三日内全军骑营的马掌都得钉上这个东西!”

    “五百贯或许有点惊世骇俗,都熟人,二百贯也不是不可以商量,银饼和铜钱都……”

    “过来几个亲卫,快马至侯君集,刘兰所部,把铁片片带去,让他们的骑营也装上。”

    “大总管,功劳也好,苦劳也好,不能不给钱吧……”李素的气势越来越弱。

    “都散了,继续行军!快!”

    牛进达下了一连串命令后,拍拍屁股走了。

    李素呆呆站在原地,感受着心如针扎般的痛苦,脑海里冒出一串扑通扑通落水声,钱掉进海里了,然后呢,他也有了一种跳进水里的冲动,跳楼也行,死法不必拘泥一格……

    牛进达走了两步忽然顿住,然后回过头。

    李素精神一振,满怀希望看着他,求求你,快点把良心长出来……

    牛进达转身走到李素跟前,亲昵地拍了拍他的头,神情满是赞许:“好娃子,不错!将来你了不得,以后有人时叫我大总管,无人时叫我牛伯伯,若有人欺负你,尽管来找我,伯伯给你撑腰。”

    现在牛进达看李素就如同看自己的子侄一般,很慈祥,顺手从怀里掏出一块风干的麂子肉,塞到李素手里。

    “小娃子还在长身体呢,要多吃肉,乖巧个娃,难怪陛下和老程那憨货都对你赞不绝口,果然怎么看怎么顺眼,以后琢磨出什么新奇古怪的玩意,记得先向我禀报,不然抽不死你,去吧!”

    亲昵地一脚踹上李素的屁股,把李素踹远。

    **********************************************************

    晚间扎营比平日早了一些,太阳还斜挂在半空中,牛进达便下令找了个依山靠水之地扎下营盘。

    两万大军再加后勤辎重和各种编外人员,营盘扎下后连绵十余里。前军中军忙着打桩围栅栏,后军的军器监已生炉开火,十多名铁匠叮叮当当敲个不停,一块块马蹄铁新鲜出炉。

    李素不想听那些叮叮当当的声音,太心碎了。于是拿着腰牌出了中军大营,直奔前面的前军而去。

    文官在军中的地位有点尴尬,军中都是粗鄙武夫,一说起是位文官,纷纷露出肃然起敬的模样,况且这位从八品的文官看起来这么小,更令人高山仰止,然而敬仰归敬仰,总与将领和府兵们隔了一层似的,可谓相敬如冰,互相不招惹。

    凭着录事参军的身份,李素一路走一路问,终于在前军陌刀队找到了王桩。

    陌刀队正在操练,王桩精赤着上身站在方阵里,手中一柄丈长陌刀舞得虎虎生风,数百人的方阵进退攻守如同一人,李素离得远远的便觉一阵阵劲风拂面,看着这个方阵时有一种说不出的古怪感觉,仿佛面对着一只庞然巨兽,再靠近一点便会被它连皮带骨撕成粉碎,令人下意识的直想逃。

    “大唐陌刀队……”李素喃喃自语,眼中绽放出灼热的光亮。

    方阵旁一名将领手中的白色的令旗重重挥落,数百人的方阵陌刀挥舞频率加快,然后忽然将陌刀停住,双手握刀使劲往前一劈,动作停顿,一阵如金石崩裂般的大喝彻底将李素惊住。

    “杀!”

    喊杀声落音,地面上的黄尘莫名飞扬起来,李素只觉得心神一阵恍惚,仿佛被这一声“杀”惊走了魂魄一般,胳膊不由自主冒出一层鸡皮疙瘩。

    队伍操练完毕,将领宣布散去,王桩将陌刀交到小吏手上,陌刀属于战略型重武器,按律,不到即将临阵杀敌之时,府兵纵然在营盘里也不能随便持有的。

    看见不远处的李素,王桩很高兴,光着上身半裸奔状态跑来,胸前的腱子肉随着跑动而上下……肉颤,画面太美,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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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就一更了,起床后发现状态不对,坐在电脑前脑子灌了铅似的又沉又重,我得休息一下……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松州之变
    “你咋来咧?”王桩大手随便往脸上一抹,擦了满手的汗,然后顺势朝李素的肩拍去。

    “停!离我远点,别碰我。”李素吓得退了好几步,好险,这满手的汗拍到他肩上,今晚糟心得没法睡了。

    王桩早清楚李素这些毛病,也不介意,呵呵憨笑几声,满手的汗液朝自己下身的犊鼻裤上狠狠一擦,然后……重重拍上李素的肩,重复刚才的话:“你咋来咧?”

    李素的心直抽抽,很无语地看着自己肩上的那只大手:“你非要拍我一下才舒服吗?”

    王桩将李素一勾:“走,找个说话的地方,这里火长和队正都看着咧,对我们新入的府兵凶得很,可不敢招惹。”

    领着李素走到陌刀队营盘的栅栏外面,王桩搬来两块平整的石头,一屁股坐下去,李素犹豫地盯着石头,神情很纠结,王桩很快明白了,用腰带当抹布使劲擦了几下石头,抬眼瞪他一下:“可以了吧?臭毛病!”

    李素心满意足地坐下。

    从怀里掏出牛进达给他的麂子肉,递给王桩:“赶紧吃,大总管赏的,以后想吃我再给你弄……”

    王桩惊奇道:“大总管对你这么好?”

    李素黯然道:“别提了,这是一段悲伤~,ww▼w.的事,总之……就当这块肉是我花五百贯买的吧。”

    王桩楞了半晌,把肉接过来,笑道:“我这里不缺肉,回头我给老二送去,他那弩箭营才叫真的苦,每顿一张干饼加一小团野菜,前日行军路上我远远见着一面。那小子脸都快变绿色了……”

    指了指那块清理出来的临时操练场,李素道:“你们每晚扎营后都操练?”

    王桩笑道:“白天行军,晚上操练,不过操练的是我们这些新入的府兵,老兵不练。”

    “累不?”

    “还行,就是睡不够。吃得倒挺好,比别人都好,火长说我们是陌刀队,舞刀要花大力气的,所以每餐格外给我们配块肉……”王桩咧开大嘴笑得很开心:“在家都没敢这么吃,半月能吃一顿算走运了。”

    李素脸色有些沉重:“上阵的本事学会了吗?”

    “不需要什么本事,只消把刀舞起来,然后看队正或校尉的令旗,红旗推进白旗停。没见白旗挥下就得不停的舞刀,再累都得舞起来,不管人或马闯入我们阵中,眨眼就把他绞碎了。还有就是阵型,一定不能乱,谁先乱了阵型要被杀头,这是铁律。”

    李素点头:“说话就到松州了,上阵莫慌乱。跟着袍泽弟兄走,特别是第一次杀人时……”

    李素说着顿了一下。他第一次杀的人是结社率,杀过以后其实没什么感觉,因为当时自己也受了不轻的伤,一心只想着活下去,被救出来后才感到恶心手颤,几天没吃下饭。每晚一闭眼便是血肉模糊的尸首,那段日子很难受。

    若让他跟王桩做第一次杀人后的心理辅导,他也说不了什么,顶多一句“吐啊吐啊的就习惯了。”

    谁知王桩却似乎没什么心理障碍,咧嘴笑道:“杀吐蕃贼算甚杀人。我只当宰畜生了,我们火长说了,大唐以外都是蛮夷,蛮夷能算人么?猢狲!”

    强大的骄傲和自信,这种上国情怀几乎深入到每个大唐子民的骨子里,大唐百姓放眼天下的目光不一样,看外国人都是一只只猢狲,胡商是黄皮猢狲,吐蕃是红白相间的猢狲,日本人是矮猢狲,东突厥……嗯,东突厥已被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灭了,全部纳入了大唐版图,所以东突厥正慢慢从猢狲朝人的方向进化,总之,大家生活在一块人与猢狲并存的诡异大陆上。

    这才是真正的种族歧视,歧视的不是所谓上等人和下等人,而是人与其他物种。

    李素没想到这年头的低级军官连心理医生的活都兼任了,既然王桩不在乎,李素自然没必要再说什么。

    今晚从中军帅帐跑出来看王桩,为的也是这个,他很担心王家兄弟。

    太阳渐渐西沉,已是傍晚时分,金色的余晖公平地铺洒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夏日的蝉虫在最后一丝光亮消失前竭尽全力地鸣叫着,给静谧的荒野平添一丝烦乱。

    拣了根树枝随手在地上胡乱划拉着,王桩沉默许久,忽然道:“李素,我和老二入了府兵,算是一脚踏进了鬼门关,这一战能不能活着我们都不知道,现在只能情当我和老二已经死了,所以托你一件事,我家老四不到一岁,年纪还小,若是我和老二真的战死,我爹娘请你照料一下,待老四长大成人,能养爹娘终老了,你再……”

    “别说不吉利的话!”李素打断了王桩,加重了语气:“你们一定会平安回家的。”

    王桩笑得很坦然:“生死由命,路是自己选的,下场是死是活都不怨,只是有些身后事放不下,咱俩一起长大,这半年你变了不少,你的本事也越来越莫名其妙,不过你我仍是兄弟,这些事情,只能托付你。”

    李素重重叹了口气,王桩生得魁梧高壮,而且面相显老,有时候连李素都忘了,王桩其实也只比他大一岁而已,十六七岁的少年郎,正是醉酒打架,悄悄喜欢邻村某个姑娘,为那个姑娘明里暗里做一些蠢事的懵懂时节,而他,却为了整个家,义无返顾踏进了鬼门关。

    太平年景的“太平”,是怎样被定义的?

    二人沉默着望向渐渐西沉的夕阳,都没有说话的心情,良久,李素忽然跳了起来,重重朝王桩的屁股上一脚踹去。

    “混帐王八蛋!想过好日子,跟我开店,跟我做买卖,什么事不能干?非要入府兵干这种玩命的勾当!我告诉你,你和老二死了我连你们的尸首都不会收,更懒得管你爹娘,你自己九泉之下保佑他们吧!怂货!”

    发泄般说完这番话,李素拍拍屁股就走,头都不回。

    王桩坐在原地看着李素的背影,忽然咧嘴笑了,笑得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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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军走了近二十天后,离松州越来越近了。

    侯君集和刘兰所部已至松州五十里外的松岗坡驻军,两军一东一北呈犄角之势对松州摆出进攻阵势,只等牛进达的大军抵至后对吐蕃形成三面合围。

    这是大军开拔前由李世民和中书省及兵部官员连夜制定的战略,快到松州时,牛进达便下令加速行军,勿使战机贻误。

    没有任何酝酿,也没有任何前兆,晴朗的天空忽然间被战争的阴云遮盖。

    离松州百里时,牛进达所部前军斥候与吐蕃斥候遭遇,双方激烈拼杀,二十多名吐蕃斥候的尸首被永远留在大唐的土地上,而唐军斥候亦折损了十来人。

    同时,一个不好的消息从前方传来,果如牛进达所料,松州都督韩威没能守住城池,在侯君集所部即将到达的前三天,吐蕃兵攻占了松州城,当他们踏上松州城头的一刻,韩威命人打开了另一边的城门星夜弃城逃走,第二天与狼狈逃出的部将会合时,总共只剩下三百余人。

    “弃”这个字眼,看似无害,却不知背后代表了多少条人命的陨落。

    韩威弃城后,松州群龙无首,自然守不住了,被吐蕃兵攻入城中烧杀抢掠,阖城百姓被屠戮者数以千计,财物被掠夺,房屋被烧毁,女子被强暴,灼人的烈阳下,一幕幕惨剧在这座边城上演。

    如今的战势与计划中的完全不同,五万大军原本为了解松州之围,而现在松州被占,于是战略计划由解围变成了攻城,不惜一切代价收复松州。

    三位行军大总管炸毛了,他们将此战视为自渭水之盟后的又一桩奇耻大辱,当着三军将士的面发下毒誓,将吐蕃所屠戮大唐百姓之数以十倍还之,否则神明不佑,天雷殛之。

    贞观十一年七月初九,牛进达所部到达松州城外南面四十里扎营,与侯君集和刘兰所部通报过后,三军向松州推进,前锋骑营共计一万八千骑开始清理城外余敌。

    一桩因为求娶大唐公主失败而引发的围城事件,原本带着几分不太认真的旖旎意味,唐军出征前,长安街头巷尾的百姓皆以一种风流韵事的口吻谈起此事,然而现在,吐蕃竟悍然攻占了大唐城池,屠戮了数以千计的大唐百姓,消息传到唐军大营开始,这一战已成了洗刷耻辱的国战,从将领到平民,没有人再用风流的眼光看待此事了。

    一万八千余骑兵对松州城外开始无差别扫荡,但凡遇到不会说汉话的人,一律斩杀屠戮,三军从东北南三面缓缓推进,对松州城施以围三阙一之法,唯独放开西面城池,侯君集所部遣五千精骑埋伏在西面五十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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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鏖战松州(上)
    吐蕃二十万大军,而唐军三支人马合计也才五万。

    松赞干布要的不是大唐公主,或者说,不仅仅是大唐公主,他还想称称大唐的斤两,用战争来决定君臣的名分归属。

    兵力占了绝对优势,战力亦不输关中子弟,如何不能称量?

    二十万大军守城,攻城的只有五万,收复松州的希望很渺茫。当弥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当即遣快马入长安,向李世民陈述战情,并请李世民倾举国之兵力尽发松州,誓雪松州之耻。

    艰难的不仅仅是攻城,还有收容从松州逃出来的难民问题。

    难民都是大唐百姓,从吐蕃人的刀口下逃出来的,总数十来万人。

    三位大总管自然要善待百姓,于是下令在营外另建营帐,拨付粮草以供百姓吃住,然而,收容难民的当夜,新建的营帐忽然起火,随即一股混杂在难民群中的吐蕃人裹挟百姓向唐军刘兰所部中军发起突袭,所幸唐军警觉性高,在未酿成大祸以前及时将这股敌人扑杀殆尽。

    内忧外患,给这次大战的唐军将士们蒙上了一层阴影。

    第二天,侯君集邀刘兰,牛进达二将商议战事,牛进达领亲卫前往侯君集中军帅帐,回来时脸色阴沉,显然唐军这次的形势很严峻,五万人面对二十万吐蕃大军坚守的城池,实力委实太过悬殊。

    牛进达回来后不久便下令擂鼓聚将,包括李素在内,众将恭敬站在帅帐内,牛进达神情冷峻,一支支红色批箭扔出去,一道道军令被众将领走。

    午时一刻,全军攻城!

    一架架抛石车,云梯被后军火速组装起来,大营里人吼马嘶,将领们骂骂咧咧,府兵们匆匆忙忙,急促的马蹄声在大营内来来去去,扬起漫天的尘土,一队队扬刀执戈的身影在尘土里穿梭。

    李素站在帅帐外,静静看着这一切,他的身旁,牛进达表情冷凝,阴沉如云。

    “小娃子,你曾说战松州易,入吐蕃难,今日如何说?”牛进达目视前方,语气淡漠。

    李素苦笑:“若是解松州之围,自然容易,可是……”

    牛进达冷笑接口:“可是谁也没想到韩威竟败得如此快,弃城弃得如此果决,若是与吐蕃战于松州城外的平原,我五万唐军击败二十万吐蕃胜算不小,但若是五万人攻打二十万守军的城池,怕是没有好下场。”

    李素点头,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概念的事,唐军英勇善战,至少在如今这个年代,平原决战的话可以说是天下无敌,然而靠这五万人攻一座有二十万守军的城池,难度就不一样了,兵法所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就是这个意思,想要攻城,少说也得有优于敌方五倍的兵力,而如今的兵力对比却完全反过来了。

    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人饶是大唐名将,对如何攻克松州城也是一筹莫展。

    李素神情忧虑,他想到了王家兄弟,攻城战自古以来便是最艰苦,伤亡也是最大的,今日三位大总管下令攻城,这兄弟二人恐怕……

    “大总管,既然兵力悬殊,为何不围城待援?我们这点兵力攻打,伤亡……”

    牛进达叹道:“待援?如何待援?就算陛下能腾出手再调关中大军,从长安到松州少说也要二十日,沙场战势变幻莫测,二十日后,敌我还是如今这般态势么?先试试吧,看看吐蕃蛮子守城的斤两如何。”

    李素嘴唇嗫嚅几下,欲言又止。

    牛进达看着他,道:“总要试试的,你以为古今的将军们天生就会打仗?都是拿人命填出来的,损过成千上万条性命,才能看出敌人的底细,找出敌人的破绽,才能一击而致敌于死地,才能成全将军们常胜的名声。”

    李素心情愈发低落,垂着头缓缓地道:“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牛进达奇异地看了他一眼,道:“好诗,倒是有几分才气,你说得没错,一将功成万骨枯,就是这回事,不过你这句诗里不该有怨气,将军谁不疼惜自己的士卒?不疼惜士卒的将军谁会愿意为他卖命?只是被战势逼得无可奈何,若不能狠下心牺牲一批,说不定会全军覆没……”

    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牛进达神情闪过一丝复杂难言的意味,喃喃道:“沙场征伐,本就是搏命的事情啊。”

    …………

    松州城头上站满了密密麻麻的吐蕃兵,他们没有统一的服装,全是各种颜色的怪异短衫,露着光膀子,不怕热的甚至还披着羊皮袍子,手里的武器也是各式各样,亦没有统一的制式,刀叉剑戟,甚至还有人拿着农耙木棒,看起来像一群一击即溃的乌合之众。

    然而,数月前吐蕃入侵吐谷浑,横扫吐谷浑国境,可汗被他们逼得狼狈逃窜,大唐的松州城亦被他们轻易攻占,立下这些硕硕战果的,就是这群乌合之众,侯君集等三位大总管已渐渐收起了轻视之心,开始将吐蕃当作真正的对手。

    没有所谓的城头骂战激将,也没有挑衅摩擦,自吐蕃攻占松州,屠戮城内百姓的消息传到唐军营中,便已代表了此战势在必行,从唐军三面围城开始,战争已无法调和,双方都知道,此战不死不休,这是收复国土之战,亦是复仇之战,用句俗话说:少废话,开打!

    午时一刻,松州城外东北南三面吹响了低沉呜咽般的牛角号,压抑烦杂的号角声里,唐军三面各自走出三千弩箭手,离城墙一百五十步列好阵式,将领红旗重重挥落,黑雨般密密麻麻的弩箭朝松州城头漫天落下,吐蕃兵矮着身子蹲在城墙箭垛下,躲避一轮又一轮弩箭打击,不时有人中箭,发出惨烈的嚎叫,然后被人拖远,又有人迅速补上。

    箭雨射了二十多轮后终于渐渐停歇,弩箭手收起弓弩,飞快撤回中军本阵,紧接着,中军阵内巨大的牛皮鼓隆隆擂响。

    数百架抛石车吱吱嘎嘎推出中军,将领一声令下,抛石车发出轰然巨响,无数巨石如冰雹般狠狠砸向松州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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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鏖战松州(中)
    城池攻防是战争中最艰苦的,攻守双方都不好受,生与死也是最直接最快速的,一块从天而降的巨石,一支从斜刺里冷不丁射来的箭矢,一瓢淋在登云梯上的滚油……都是要命的杀器,蜂拥而至的人群里,拼的只是运气,运气好,诸神保佑,毫发无伤,运气不好,上阵跑两步就挨一记,死得又痛又快。

    随着将领的一次次挥旗,抛石车将一块块合抱大小的巨石抛向松州城头,漫天而落,如同神罚。城头的吐蕃兵第一次尝到与大唐交战的滋味,城头本来站着无数吐蕃兵,由于久闻大唐兵锋之盛,吐蕃也不敢怠慢,整个城头最大限度地布满了兵士,谁知大唐的开场白竟是一阵箭雨和巨石,城头人与人之间太拥挤,哪怕看着巨石直奔头顶,却也无法避开,一声声惨叫后,无数人化为一滩模糊的血肉尸首。

    吐蕃将领们这才惊觉到守城部署的错误,急忙下令大部军士离开城头,一阵慌乱过后,吐蕃人付出了数千人的代价,才学会了如何躲避唐军的远程武器。

    牛进达没说错,将领打胜仗的本事,全是人命填出来的,敌我双方都一样。

    三面攻城的节奏保持一致,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位皆是历经百战的名将,彼此间默契十足,似乎掐算好了时辰似的,抛石车尽情朝松州城墙倾泻了半个多时辰的巨石后。忽然间三面皆停止了投石,吐蕃兵正是胆战心惊之时,城外三面皆传来隆隆的擂鼓声。一排排整齐的唐军将士终于出列,人人手握横刀长槊木枪,如捅翻的蚂蚁窝似的,黑压压地朝城墙涌来,每横隔十余步便有人抬着长长的云梯,义无返顾地跳进护城河里,将云梯搭在河面两岸……

    漫山遍野的唐军将士嘶声喊杀。巨浪拍岸般朝城头狠狠席卷而去,城头的吐蕃兵亦不甘示弱。唐军离城墙一百余步距离时,毫不留情地拉弓开箭射杀,攻与守用尽全力屠戮对方的性命,用以争取自己的生机。

    …………

    李素站在牛进达身边。这是牛进达特意叮嘱的,交战之时不准李素乱跑,他的活动范围被规定只能在中军帅旗方圆十丈之内。

    身旁就是巨大的牛皮大鼓,一刻不停地擂得隆隆响,脚下大地的黄沙随着巨鼓的节奏不安地跳跃,李素看着唐军将士前赴后继地冲过护城河,冲到城墙下,搭起云梯不要命似的往上攀爬,下面的将士不停用弩箭为其掩护。而吐蕃兵则用钩镰长枪将架在城头的云梯推开,或者干脆朝云梯上淋一层烧得沸腾的桐油,李素眼睁睁看着无数唐军将士从十余丈高的梯子上硬生生摔落在地。或被桐油淋在身上,全身着了火似的惨叫掉落尘埃……

    战争的惨烈与残酷,李素今日亲眼见识到了,心脏跳得比鼓声的节奏更快,每一名唐军将士的惨叫,都能引得他的面颊狠狠抽搐一下。

    中军离城头数里之遥。李素似乎都闻到了一股浓烈的令人直欲呕吐的血腥味,夹杂着无数的惨叫声。平静祥和的边城此刻已是一片炼狱。

    不知道那些勇往无前的攻城队伍里有没有王桩和王直,如果真有他们,如此残酷的战阵里,他们活下来的几率有多大?

    李素不能不担心,王家兄弟不是陌生人,他们是自己来到这个世上后最先交到的朋友,不沾亲不带故的,可他就是觉得自己对他们有责任。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半个时辰后,伫立中军帅旗下的牛进达叹了口气,摇摇头道:“不成,这次攻不下,另外两边应该也一样,该鸣金了。”

    话音刚落,远远听到东边和北边传来当当当的鸣金收兵之声,牛进达的猜测没错,都是历经百战的名将,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每位大将军心里都有个尺寸。

    牛进达点点头,淡漠地一挥手:“传令鸣金!”

    巨浪拍岸般凶狠地席卷城头,又如潮水般静静地退却,松州城墙根下,留下了上千具唐军尸首。

    李素的心仍然久久悬着,不曾放下。

    攻城只有半个时辰,很显然,这是三位大总管对松州守城力量的第一次试探,结果失败自然早在三位将军的意料之中。

    然而,上千条生命终究在这第一次的试探里永远逝去。

    大战过后,遍地尸山血海。

    几队唐军士卒走出前阵,靠近城墙,试图收拢袍泽们的遗骸,走到一百步左右,城墙又是一阵箭雨射来,士卒们只好咬着牙将稍近一点的遗骸收回,至于城墙根下的,却只能等攻下松州城后再收了。

    李素看着一具具尸首被抬回,于是趁着牛进达没注意,悄悄溜到摆放尸首的地方,一具一具地寻找,找了许久,发现里面并没有王家兄弟,李素暂时放了心。

    第一次攻城失败,唐军后退十里扎营。

    牛进达召集众将商议攻城之策,李素偷偷跑出了中军,先去前军弩箭营看了看,打听到王直今日并未上阵,而是跟在老兵后面熟悉战场,于是李素又去了陌刀队,找到王桩时发现他完好无缺,这才彻底放下心。

    “老二没事吗?老二没事吗?”王桩脸色有点白,一见李素便慌忙询问:“火长不准我出营,我打听不到老二的消息……”

    “老二没事,刚才我去看了他,活蹦乱跳的正跟老兵练靶,你放心吧。”李素急忙安慰道。

    王桩松了口气,脸色渐渐恢复原样。

    “今日你上阵了吗?”李素问道。

    王桩摇头:“火长说咧。大总管不会轻易动用陌刀队,除非到了决定胜负的关头,今日只是试探。断然不会用到我们。我只担心老二,弩箭营是随时要用到的,而且每战都是头一个出阵……”

    李素脑子很乱,不停重复着无意义的安慰:“老二没事,放心,他没事……”

    死亡的阴影笼罩在二人身上,仿佛头顶上高悬着一把刀。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落下。

    都没有了说笑的心情,二人沉默地相对而坐。李素幽然叹息,道:“大总管刚刚又擂鼓聚将,商议战事,明日……怕是还要攻城。攻城的法子大抵跟今日不太一样了。”

    王桩垂着头,不知在想什么,良久抬起头,咧嘴一笑:“攻吧,入了府兵,左右已不拿自己的命当命了,火长说咧,这一战若能杀五个吐蕃贼,便能得二十亩永业田。以后咱家不当庄户,也尝尝当地主的滋味,有了二十亩地。家里三兄弟娶婆姨都有底气。”

    李素强笑道:“日后地里有了收成,你还可以买一两个丫鬟,做家务也好,陪你睡也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王桩笑得更荡漾了,咂摸着嘴开始畅想:“李素。你说……睡婆姨到底是个啥滋味?记得我们小时候去听别人家的墙根,村里婆姨被男人睡得哼哼唧唧。她们到底是舒服呢,还是不舒服呢?”

    “应该舒服吧。”

    王桩叹道:“这辈子我还没睡过婆姨呢……”

    李素笑得眼圈发红:“回去后我带你去青楼,我请客。”

    王桩也笑:“说定了,你请客。”

    又是一阵沉默,许久以后,李素站起身,深深看了他一眼:“我回营了。”

    王桩也站起来:“路上黑,小心点。”

    二人相视笑笑,李素忽然伸出手,重重在他肩上拍了拍:“要保重,一定要保重。”

    “嗯。”

    *

    第二天辰时刚过,牛进达下令再次攻城。

    这次果然换了法子,抛石车投出去的不再是巨石,而是一罐又一罐的火油,铺天盖地的罐子砸上城头,砰然碎裂,然后箭手将箭头裹上沾了火油的布条,点火一箭射去,城头上的火油顿时烧了起来,熊熊烈火中,只见吐蕃兵浑身着火,惨叫着满地打滚。

    唐军将士兴奋了,一扫昨日攻城失败士气低落的颓势,纷纷扬着刀戟大声呼喝起来。

    抛石车仍不罢手,这回又换上了巨石,趁着城头火势正猛,巨石再次铺天盖地朝城头砸去,无数吐蕃兵应付烈火来不及躲避巨石,当即便有无数人被砸死。

    站在中军帅旗下的李素神情不禁兴奋起来,这回似乎有戏……

    隆隆的鼓声擂响,唐军再次攻城,手执横刀木枪,如一道暗红色的巨潮,无情地朝城头扑去。

    今日似乎比昨日顺利了许多,城头上的吐蕃兵被先前一轮打得伤亡惨重,唐军将云梯架在城头上时已没有昨日那般激烈的抵抗,城头上只听到吐蕃将领们气急败坏的喝骂声,还有一队又一队吐蕃兵慌乱地登上城头,迅速补充位置,而唐军今日士气很高,李素肉眼都能看见有好几个唐军士卒已爬上城头,拔刀与城头上的吐蕃兵展开殊死搏斗。

    形势很不错,连牛进达的眼中都渐渐露出了笑意。

    此时却忽然听到城门内一声锣响,南边的城门意外地被打开,吊桥也缓缓放下,牛进达捋着长须,神情顿时变得阴沉,眼睛微微眯起,指着城门大喝道:“吐蕃要出城反攻了,出骑营,把他们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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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鏖战松州(下)
    松州南城门打开,一队队骑兵冲出来,吐蕃果然反攻了。↗頂點小說,

    唐军骑营迎头而上,两支骑兵队伍狠狠撞在一起,然后陷入殊死搏杀。

    牛进达神情不变,眼睛仍死死盯着城头,那里才是胜负的关键,登上城头的唐军越多,这座城池被攻陷的可能性更大。

    然而吐蕃将领似乎也有点本事,唐军将领将胜负的赌注押在城头时,他却反其道而行之。

    出城的吐蕃骑兵越来越多,像一支黑色的洪流,源源不断地从城门甬道喷涌而出,城墙另外两面这时也传来震天的喊杀声,显然这次吐蕃三面尽出,侯君集和刘兰所部也是吐蕃反攻的目标。

    唐军骑营与吐蕃骑兵殊死相搏,事发突然,这时也顾不得什么阵型阵式,吊桥下的方寸之地也无法摆开阵型,骑营将士们只能以三五人为一组横向冲锋,吐蕃骑兵最初吃了不小的亏后,很快也调整了战术,学着唐军骑营一样三五人一组硬碰硬的迎面而上。

    然而出城的吐蕃兵太多了,很快,唐军骑营压不住阵呈现败势。

    吐蕃分出一股专门对付骑营,另一股则在城外平地上迅速集结,像一支黑色的利刃,狠狠朝牛进达所部中军冲杀而去。

    牛进达脸色终于变了。

    吐蕃的战术已完全打乱了他攻城的计划,现在竟然已是攻守互换之势,变成了吐蕃人在进攻,而唐军被动防守。

    这一战的艰苦也在这里了,守城人数二十万,攻城的只有五万,哪怕是万分危急的关头,吐蕃完全有能力调出十万大军出城反扑。将唐军所有的攻城谋划搅和得一团乱。

    牛进达眼瞳充血通红,瞪着朝中军本部冲来的吐蕃兵,狠狠一咬牙,道:“弩箭营列阵,陌刀队压后列阵!再调五千人继续攻城!”

    李素心下一紧,下意识地看了他一眼。

    中军迅速向两旁散开。弩箭营的箭手们中间列方阵,手拉满弓,冰冷的箭矢对准吐蕃骑兵。

    “放!”

    刷刷刷!

    百来名吐蕃兵惨叫落马,被后面的马蹄无情践踏而过。

    一百多步的距离,弩箭手只来得及放两轮箭,随即弩箭营被吐蕃骑兵冲散。

    弩箭营的后方,千人陌刀队列成方阵,随着将领红旗挥落,千名陌刀手手里的丈长陌刀徐徐挥舞起来。动作越来越快。

    吐蕃骑兵刚冲散弩箭营,一往无前的气势滞了一下,然后,他们看到了陌刀队。

    丈长的陌刀在战阵中舞得密不透风,将领红旗往前一指,陌刀队向前缓缓推进。

    吐蕃骑兵的马儿不安地嘶鸣起来,连畜生都直接感受到那迎面扑袭而来的杀气,吐蕃骑兵勒着马原地打转。陌刀方阵里散发出来的死亡气息令人胆怯,方阵行列之间根本没有缝隙。丈长的双刃陌刀挥舞得只见一片黑色的光影,在烈阳下璨然生辉。

    三五个吐蕃兵或许不太信邪,彼此互视一眼,嘶吼一声后策马朝陌刀方阵冲去,随着几声凄厉的惨叫,人和马被陌刀绞成了一堆分辨不清的碎肉。

    付出血与命的代价后。吐蕃骑兵终于确定了,这个方阵很厉害,眼下他们这几百上千号人还是莫招惹了。

    扭头朝后面嘶吼了几句,然后,出城的吐蕃骑兵们纷纷集结。慢慢的竟有了上万人的规模,城外平坦的空地上只见黑压压的一大片,像朵乌云般朝陌刀队压来。

    牛进达见状怒哼一声,大声道:“骑营整队集结,从侧面腾击,右军列阵,正面击之,陌刀队不能退,给本帅往前推进!”

    所谓“腾击”,可以理解为一触即离,对骑兵而言便是一次冲刺,与敌人相碰时绝不停留,一击而遁,冲离敌阵后再次集结,进行第二次冲刺。

    而所谓的“右军”,则是唐军作战的特色了,唐军出战分左右两军,左军进攻击敌,右军列阵不动,没错,右军就是传说中的预备队,一千多年后,预备队战术仍被国人奉为经典战术。

    牛进达此时竟动用了右军,也说明此刻战况是怎样的危急了。

    右军出动,同样的兵种配置,却是完完整整的编制,在左军被吐蕃骑兵冲得七零八落,连陌刀队都陷入了吐蕃骑兵的人海战术之后,右军列阵而出,另一个千人陌刀方阵从正面缓缓向前推进。

    吐蕃兵终于胆寒了,他们出城的目的只为缓解守城的压力,而不是敢死队,眼前这个陌刀队已令他们应付得颇为吃力,在付出了数千伤亡后才终于将陌刀队的阵型冲乱,现在又冒出一个完整的陌刀方阵,吐蕃兵不傻,他们不会再拿人命去填了。

    将领手指塞进嘴里打个呼哨儿,吐蕃骑兵如潮水般迅速往城门退去。

    与此同时,登上城头与吐蕃殊死相搏的数百唐军士卒因为吐蕃出城狙击而没有后续力量的补充,数百士卒在城头如同被大浪拍过的扁舟一般,全部战死。

    第二次攻城,又失败了。

    牛进达脸色铁青,看着城头被吐蕃兵一具一具扔下来的唐军尸首,眼中喷薄着怒火,黝黑的脸颊不住地抽搐。

    “鸣金收兵!”

    李素等的就是这一句,急忙退了几步,身形一闪,消失在中军阵列中。

    到处是残肢断臂,到处是血肉模糊,耳边听着一串串力竭声嘶的惨叫声,李素的每一步都是踏在血水里。

    随便抓个人就问,一路问过去,终于找到了王桩。

    王桩受了伤,很重的伤,刚才的左军陌刀队里就有他,他列在正中,算是老兵对新兵的保护,然而最后阵型终究被吐蕃骑兵冲散。

    李素找到王桩时,王桩正无力地斜倚在营盘外的栅栏上,朝李素笑,大嘴一咧开,大口的鲜血往外喷涌。

    手臂上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汩汩地冒着血,鲜血流失很快,王桩的脸色渐渐浮上一层可怕的青灰。

    李素呆了一下,随即环视四周扬声大叫:“大夫!”

    “莫叫了,我这伤算轻的,军中拢共一二十个大夫,到处都是缺手断脚的,谁会管我这种小伤。”王桩虚弱地笑道。

    李素脸色阴沉,索性也不叫大夫了,半跪下来,将自己衣裳的内襟撕了一大块,然后扯下腰间装着烈酒的皮囊,二话不说朝王桩手臂上的伤口倒去。

    王桩痛得惨叫一声,浑身直打颤。

    “别叫,给你消毒……”李素头也不抬,用烈酒洗了伤口后,再将他的伤处用干净的布一层层包裹起来,这伤口应该缝针的,可李素一时也实在找不到工具,暂时先应付吧。

    “咋吐血了?”李素低头裹着伤,一边问道。

    李素裹伤的动作有点生涩,毕竟没有经验,痛得王桩龇牙咧嘴,不时吸口凉气。

    王桩忍着痛,皱眉道:“被吐蕃贼的马撞了,肚子里烧得痛,估摸撞出了内伤,可怜我身边那几个袍泽……”

    王桩说着眼圈红了。

    “刚刚火长说了,战事不利,我这没断手没断脚的,明日还得上阵,这条命大概明日能交代了,就是不知道老二死没死,李素,等下帮我打听一下……”

    王桩无力地靠在栅栏上,忽然流下泪来。

    “李素,我其实不想死……说真的,我好想逃,逃回村里去。是的,我怂了,活着多好啊,我才十七岁,没睡过婆姨呢,可是我若逃了,王家上下好几代都抬不起头,我丢不起人……李素,明日上阵我怕是凶多吉少,你以后帮我照料我爹娘和老四,如果老二活着就更好了……”

    王桩说着说着,眼泪越流越多,又不敢大声哭出来怕惹人笑话,垂着头不停地抹泪。

    “明日你不用上阵。”李素干着活,嘴里淡淡地道。

    “为啥?”王桩愕然。

    裹好了伤,李素看着自己的杰作,似乎不太满意,摇摇头道:“因为我有法子了。”

    “啊?”

    李素仰头看着晴朗无云的碧空,长长呼出一口气:“也该拿出法子了,不然你们兄弟都得死在松州城下,照顾你爹娘那么麻烦的事,还是你自己来吧。”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献计破城
    人总要被事态或环境逼到绝地时,才会情急想出法子来,为了自己活下去,或为了别人活下去,若是没到绝境,这个法子或许永远想不出来。

    李素不一样,破松州的法子早在行军的路上便想出来了,可他一直不敢拿出来。

    他不知道唐军用了这个法子后,将来大唐甚至整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太难测了,像潘多拉盒子,打开以后人类完全无法再控制,只能任由它蔓延,李素一直藏着掖着,怕的也是这个。

    现在多好啊,大家和和气气的活着,哪怕是打仗都是你一刀我一枪的,刀枪到肉都透着一股子耿直和公平,将来……

    管不了将来了,李素看着眼前王桩这憨货大口吐着血,大把抹着泪,实在忍不下心看他明日拖着虚弱的身躯,抄着陌刀跟吐蕃蛮子拼命,既然有简单的一招致胜的法子,何必眼睁睁看着人命一条条地往里面填呢?

    “你有啥法子?”王桩不敢置信地盯着他。

    “破松州的法子,你别管了,明日肯定围而不攻,你好好养伤,我找大总管有事,下午我去打听老二的下落。”

    既然决定了便雷厉风行,李素很干脆地拍拍屁股,把王桩扔在营外走人。

    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掏出一块麂子肉递给王桩。

    王桩很无语地看着他:“又是大总管赏的?”

    “这回不一样。今这块肉很有意义,不是赏的,是我从帅帐偷的。”

    王桩叹气:“你觉得我现在这模样。还能啃得下硬邦邦的干肉?”

    李素一想也对,于是笑道:“晚上我叫中军伙夫熬点肉粥送来,好歹也是个八品官,抖抖官威应该会给我开个小灶吧……干肉你也留着,伤好些了再拿出来啃。”

    中军帅帐,牛进达阴沉着脸,冷冷看着帐中诸将。帐内气温降到了冰点,众将垂头恭立。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其实这两日将领们也献上了不少法子,比如挖地道,往城内抛火油罐,围城消耗敌军粮草待其坐毙等等。这些法子都被牛进达否决了。

    特别是提出围城法子的将领,被牛进达拎出来骂得狗血淋头。

    五万人围二十万人的城,好意思等他们粮草耗尽?脑子被夹成什么形状的蠢材才能想出如此奇葩的主意。

    看着帐内这群垂头不敢出声的将领,牛进达愈发感到烦乱,大手一挥,吼道:“滚!都滚!一群造粪的废物!”

    众将如蒙大赦,急忙鱼贯出帐,彼此互视一眼,苦笑不已。

    牛进达坐在帅帐内独自生着闷气。却听亲卫禀报,录事参军李素求见。

    牛进达正在气头上,管他什么参不参军的。立时吼道:“滚!不见!”

    帐外亲卫被吼得灰头土脸,朝李素摇摇头。

    李素自然也听到了,挠头道:“啥事发这么大火?破松州的法子都不想听了?我自己去找材料……”

    话没说完,李素便发现自己忽然腾空而起,没错,又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牛进达拎了起来。又是那个羞耻的姿势。

    “大总管……”李素吓到了,牛进达的脸比上次发现马蹄铁妙处后的脸更狰狞。仿佛要活吃了他似的。

    “小娃子,你有破松州的法子?”牛进达几乎跟李素脸贴脸了,咬牙切齿地问道。

    李素楞了一下,点头:“啊,有法子……大总管,先放把下官放下来行不?”

    牛进达放下李素,充血的两眼仍盯着李素:“小娃子,军中无戏言,军国大事不可玩笑,你真有法子?”

    “有啊……”

    牛进达年轻时不知受过什么刺激,对别人很难产生信任的样子,步步紧逼道:“可敢立军令状?若你的法子没用,便当如何?”

    李素知道,按正常的套路,这个时候他应该拍着胸脯逞一逞豪迈之气了,比如若不能破松州当提头来见等等,从古至今说这话的人从来也不考虑话里的逻辑硬伤,提头来见?谁提一个试试?不真诚!

    李素的反应很朴实,根本不上牛进达的当,闻言很痛快地道:“打扰大总管了,刚才就当下官什么都没说,告辞告辞……”

    牛进达呆滞了,眼睁睁看着李素拍拍屁股转身就走,走得十分干脆果决。

    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说好的提头来见呢?

    “给本帅滚回来!”牛进达吼道。

    李素只好揉着鼻子灰溜溜地滚回来。

    恨恨地瞪着李素,牛进达的大巴掌几次抬起又放下,想抽这小子,又怕一巴掌把他抽死……

    “行了,不逼你立军令状,小小娃子可不敢拿命赌,说说吧,到底有啥法子破松州,说错不怪你便是。”牛进达神情缓和了许多。

    李素想了想,道:“我需要一些东西,如果大总管能帮忙弄来,破松州问题不大。”

    “啥东西?尽管说。”牛进达眼睛一亮,语气又急促起来。

    李素道:“硫磺,木炭,硝石,拳头大的小陶罐,尖锐的碎铁片,小指粗细的竹管,鱼胶,嗯,还有……鸡蛋,这些东西,有多少弄多少。”

    牛进达皱眉:“你要这些做啥?”

    “破城。”

    “这些玩意能破城?”

    “这些当然不能破城,但是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就能破城了。”

    牛进达狐疑地盯着他。李素毫不躲避地与他对视。

    “大总管若不信任下官,不妨想想马蹄铁,四块铁片片。我能让大唐骑兵纵横天下。”李素这次不低调了,挺直了腰杆,神情露出几分傲色,或许,这才是他真正的本色。

    牛进达犹豫半晌,终于狠狠一咬牙:“好!牛某便陪你这小娃子胡闹一回,我马上下令让人搜集这些物件。大军围城停战两日,两日后如果你还没做出来……”

    牛进达笑了笑。道:“……也算牛某的错,我自向陛下请罪,与你无干,小娃子。尽管放手去做。”

    李素感动坏了,朝牛进达长长一揖,正色道:“大总管高义,下官感佩万分,这次就不跟朝廷收钱了……”

    说完李素抬头,睁着萌萌的大眼睛,等待牛进达脸上露出同样感动的表情。

    ——没等到。

    这也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

    …………

    …………

    李素退出帅帐后,牛进达果然下了军令,派人在附近村乡县搜集李素要的东西。有多少要多少,同时下令大军休整,对松州围而不攻。并带着亲卫亲自去了一趟侯君集和刘兰所部,解释此事原由。

    对李素的信任是一回事,但信任不可能达到这个程度,牛进达也不可能只因为一个毛孩子的话而停战两天。

    主要是唐军实在拿不出攻破松州的法子,陈情的军报都还在赶往长安的路上,一个月内援军是指望不了了。吐蕃守城连胜两场,正是气势极盛之时。无论天时地利人和,皆不宜再次攻城了,带出来的都是关中子弟精锐,三位大总管不能再拿人命往这无底窟窿里填。

    至于李素的法子,牛进达只能说姑且一试罢了,若说弄个新奇东西出来就能破了一座城,还要他们这些出生入死的将士做什么?

    军队发动起来找一些物事,效率是非常快的。

    傍晚时分,几队骑兵从外面进了营,李素要的那些东西都找来了,数量还挺多。

    鸡蛋竹管碎铁片陶罐这些东西容易找,硝石和硫磺费了点劲,幸好出去找东西的唐军将士里面有灵醒人,知道硝石和硫磺民间不容易找到,但道观里的道士是一定有的,这些道士都是生猛之士,为了炼出长生不老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敢往嘴里塞,而且还劝别人往嘴里塞,硝石硫磺这些东西,正是他们炼丹的必备之物。

    运气不错,松州城附近就有道观,而且不止一个,这年头托了老子的福,道教成了国教,民间普及率还是很高的。因为松州战乱,道观里的道士们匆忙卷了细软跑了,至于硝石硫磺这些不值钱的东西,被道士们果断放弃,将士们不费吹灰之力找到,弄了几个大筐抬了回来。

    …………

    东西堆在李素面前,李素叹了口气。

    做吧,现在勤快一点,未来才有懒惰一辈子的幸福生活。

    手榴弹怎么做来着?先打蛋,蛋黄不要,只留蛋清。

    然后把火药配出来,话说火药这东西,其实早已被那些炼长生不老药的恐怖分子们无意中发明出来了,一本名叫《太平广记》的书里曾记载,早在隋朝初年,一个名叫杜春子的人去拜访一位骨灰级恐怖分子兼吸毒嗑药不法人员……嗯,老炼丹师,半夜时忽听一声巨响,整个屋顶莫名其妙烧了起来,既能响又能烧的东西,自是火药无疑。

    值得庆幸的是,炼丹师们虽然发明出了火药,但威力最大的配比却一直没找到,否则真让他们找到的话,我泱泱华夏大地隔三岔五升起一朵蘑菇云,让人闹不清到底是飞升仙界还是擦枪走火,非常混淆民众视听……

    关于黑火药的配比,在后世基本是人尽皆知的事,李素默记了一遍后,开始配火药了。

    硝石,木炭和硫磺全部碾碎,碾成粉末,一成半的木炭,一成半的硫磺,再配七成硝石,威力巨大的黑火药横空出世。

    再用蛋清使其颗粒化,不停的筛选,太大的颗粒不要,太小的也不要,一粒米大小的正好,然后将其装进小陶罐里,顺便装点尖锐的碎铁片加大杀伤力,竹管插正中牵出一根引线,泥土和鱼胶密封……

    简陋版的大唐手榴弹搞定收功。

    李素定定看着掌心里的黑色小陶罐,心情很复杂,自己亲手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放出了一只可怕的魔鬼,这个世界……终究与前世的世界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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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惊天动静
    能一拳解决的事,没必要用两拳,能用热兵器解决的事,也没必要用冷兵器。?.

    既然来到这个年代,就得好好融入这个年代,价值观不妨扭曲一点,努力迎合大家的口味,比如大唐百姓把外国人当成猢狲,自己也不妨把他们当成猢狲,用手榴弹炸几个猢狲……应该没什么太大的愧疚感。

    “这是个啥么……”牛进达盯着小陶罐,一脸迷惑地问道,曲起棒槌似的手指,不轻不重地弹了一下,陶罐发出很沉闷的声响。

    “敲敲就知道,这家伙肚里有货。”牛进达肯定地道,这大概是他唯一知道的知识了。

    “对,肚里真有货。”李素赶紧将小陶罐挪开一点,天色挺黑的,万一牛大将军看不清楚,决定举着火把凑近看一看……

    “这玩意怎么个章程?”牛进达索性不乱猜了,直接问道。

    “大总管,怎么个章程我说不清楚,要不咱们现在试试?”

    “行,去试试,说说怎么试。”

    “扎几个草人吧,扎实一点的,按方阵摆好。”

    草人很快扎好,结结实实摆在中军的空地上,为了逼真,草人身上还披了衣裳。

    四周站满了将士,大家都举着火把,将方寸之地照得透亮,牛进达对部将的效率很满意,指着草人道:“接下来怎么做?”

    李素看了看手里的小陶罐。又看了看四周围得这么近的作死的人,为难地道:“还请大总管下令,请袍泽兄弟们离远一点……”

    牛进达点头。挥手大喝:“都滚远!”

    人群迅速往后退了几步。

    “再……再远一点。”李素也吃不住劲,不知道自己造出来的妖孽到底有多大的威力。

    牛进达皱了皱眉:“有必要么?”

    李素认真点头:“有必要。”

    牛进达再挥手:“你们这帮子杀才全部退出十丈以外!”

    人群听话地退开了。

    行了,接下来该试威力了。

    李素是个很惜命的人,自然不会亲自干这么危险的事,况且牵出来的引线貌似不太长的样子……

    扭头四顾,从围观人群里揪出一个命短福薄之相的家伙,把陶罐和火把都递给他。

    “去。罐罐放在那几个草人的中间空地上,然后。看见这根线没有?对,这根是引线,用火把点燃它,然后赶紧跑。有多快跑多快,跑慢一步就死,记住了吗?”

    命短福薄之相的杀才显然很不怕死,大大咧咧将陶罐和火把接过手里,然后……火把朝引线方向凑近,不太确定般问道:“点这根线么?”

    嗤——

    在李素惊愕的目光下,引线……果然被这杀才点着了!

    周围所有人都一副看好戏的模样,谁都没把这个小罐罐当回事,唯独李素的脸绿了。

    引线刚点着。李素劈手夺过罐子,使劲朝草人中间一扔,大喊了一声:“卧槽!卧倒!”然后率先双手抱头扑倒在地。

    众人愕然。没弄清到底是卧槽还是卧倒时,忽然一声震天巨响,脚下的大地微微摇晃,草人中间升起了一团小蘑菇云。

    “额滴娘啊——”

    巨响过后,众人才反应过来,所有人惊慌失措狼奔豕突。有人以为是天降神雷,甚至跪在地上喃喃朝老天忏悔。全军营盘点燃了火把,隐隐可见四处人吼马嘶,诸营皆有兵马调动的迹象,而且马不停蹄朝中军帅帐赶来……

    不仅如此,巨大的响声连松州城头的吐蕃兵都惊动了,城头很快扔出一排火把,如同照明弹似的扔向城墙下,借着短暂的光亮瞬间,试图发现敌人一切可疑的动向,无数支利箭从城墙箭垛的缝隙探出来,如临大敌地指着黑漆漆的城墙下。

    李素很无语,这一刻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很著名的故事,烽火戏诸侯……

    众人哭嚎惊恐之时,唯独李素和牛进达的神情还算镇定。

    牛进达满脸铁青,可能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却强自稳住心神,不至于太难堪。

    “都给本帅停下!一群没用的废物!”牛进达舌绽春雷般大吼,人群终于安静下来,惊恐的目光不由自主投向空地上那几个早已不成人形的草人。

    “去几个人,告诉诸营人马,说中军帅帐没事,叫他们各自回营,约束部将不得生事。”

    数人抱拳领命,匆匆离去。没过多久,诸营兵马终于消停下来,火把也渐渐熄灭了不少。

    牛进达扭头看了李素一眼,目光很复杂。

    “走,看看那草人的下场,好个霸道东西,哈哈!”牛进达放声大笑,这笑声到底是真心还是掩饰刚才的惊吓,不可考。

    反正李素眼尖地看到牛进达脸上的冷汗一滴一滴往下巴滑落……

    草人的下场很凄凉,只剩了一小段木头棍子插在地上,衣裳和草全都被炸飞了,地上还炸出一个大坑。

    牛进达和众部将吃惊地看着小陶罐的战果,脸色分外难看。

    “快看这个!”一名亲卫眼尖,指着地上大声叫道。

    众人顺目望去,发现平地上坑坑洼洼长了麻子似的,亲卫蹲下用手挖了片刻,一枚小小的碎铁片被挖了出来。

    包括牛进达在内,所有人倒吸了口凉气,眼睛瞪得溜圆。

    “这……这要是炸进人的身子里……他娘的!”牛进达语气有些颤抖,半天没说出一句整话,不知想表达什么。

    李素蹲下,仔细看着爆炸后的威力,脸上也带了几分余悸,摇头道:“药装多了,威力太大,很不安全,对敌我双方都不安全,可能要改进一下……”

    “改什么?不改了,这东西够劲道,够霸道,不改了,就它了!”牛进达断然摇头。

    李素为难地道:“可是……这东西太霸道,短距离的话容易炸到自己人……”

    “怕什么!扔远点便是了……”牛进达心情忽然开朗了,重重一拍李素的肩,兴奋地道:“好娃子!真是个好娃子!有了这东西,本帅何愁松州不破?哇哈哈哈哈……”

    笑声忽然一顿,牛进达仿佛想起什么,神情略带紧张地将周围的将士们连喝带骂赶远,偌大的空地上只剩他和李素二人,牛进达严肃地道:“这东西你怎么造出来的?秘方可有别人知晓?”

    “没有,就下官一人胡搞瞎搞……”

    “胡……胡搞瞎搞?这样都能搞出来,我们这些吃兵粮拼老命的家伙岂不是都该一头撞死算了?”牛进达对李素的谦虚很不满,瞪了他一眼后,压低声音道:“此物太霸道,民间用之不祥,你赶紧把秘方写下来,我连夜派人送进长安,呈献给陛下,从此以后这秘方你要烂在肚里,绝不可让他人知道,否则……”

    牛进达没继续说否则如何,但李素很清楚,如此大杀器若被大唐以外的番邦异国知道,他的下场不会太美妙。

    “下官明白。”

    牛进达注视着他,忽然展颜一笑:“只要你不泄露秘方,小子,你飞黄腾达的日子马上来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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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 收复松州(上)
    飞黄腾达没兴趣,但秘方肯定没胆子泄露,李素这次违背本性连钱都没敢要,就是知道火药这东西有多么敏感,既然弄出来被朝廷看到,他相信从此这东西便与自己无缘了,提钱会让朝廷有种牵扯不清的忌讳,万一惹得李世民火起,索性把自己灭了口,那多冤枉。

    牛进达对小陶罐赞不绝口,显然很合他的口味。

    “好娃子,咋那么灵醒呢?”牛进达一高兴就拍他的肩,李素早有防备,飞快一闪身,没拍着。

    干笑几声,李素解释道:“大总管,这东西若在战场上达到最大的杀伤,必须找几个不怕死的家伙,点着火以后停顿一个呼吸的时间,待引线快烧尽时再扔出去,扔高一点,最好在敌人扎堆的上空爆炸,里面的碎铁片比火药更霸道,一死一大片。”

    牛进达毕竟是武将,对杀人的玩意一点就通,略想了想,立时明白,神情愈发震惊。

    “这东西一日能做多少?”牛进达兴奋地问道。

    “材料是关键,材料管够的话,要多少有多少,其中工艺很简单,多叫些人来帮忙,两三日所造足够让松州破城了。”

    李素没说大话,手榴弹这东西若是如今这种点火式的原始工艺的话,确实要多少有多少,其原理就跟做炮仗似的,前世乡下到处都是炮仗手工黑作坊,一天的产量全部点了火,足够让松州升起好几朵蘑菇云了。

    至于后世手榴弹的击发以及引线延迟装置……李素完全不会,他就只会做炮仗。

    “好!本帅这就找几十个灵醒人帮忙,你这头教会他们,我马上奏请陛下给他们升官。”牛进达重重点头。

    李素明白升官背后的含义,不出意外的话。这几十个人以后怕很难见天日了,说得好听是高度机密单位核心工种,说得不好听,嗯,算是有官职的劳改犯吧,而且是无期徒刑的那种。不过朝廷给其家眷子女的封赏却一定很丰厚,三代以内或许堪堪能挨上权贵的外围小圈子。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不清是好是坏,换了王桩或许会乐呵呵的答应,用自己的自由换家里两个兄弟的前程在他看来是笔很划算的买卖。

    换了是李素自己的话,他会造一个限量珍藏版手榴弹把黑作坊炸了。

    不过李素不打算推荐王桩,他不清楚李世民会将火药秘方重视到什么程度,若是非常重视,王桩接触了它。这辈子真有可能不见天日了。

    “你要的那些东西有几样不大容易找,不过没关系,本帅麾下人多,这几日索性停战,骑营分一半出去搜集这些物事,三两天定能收获不少……”牛进达眯着眼望向远处高耸的松州城墙,连日阴霾的脸色变得轻松之极。

    “先做一批,过几日再攻城。试试这东西究竟多厉害,松州若能收复。小娃子,你当居首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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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觉得自己不知不觉走到了升官晋爵的道路上,而且越走越快,嗨得根本停不下来。

    心中终究是不情愿的,但并不后悔。跟以前治天花一样,这次也是为了王家兄弟。说伟大未免有点虚伪,只是他把他们当朋友,而自己正好有能力解决这两个朋友所处的困境,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有时候真忍不住羡慕王家兄弟,上辈子敲破了多少木鱼才让他们认识自己这么完美的朋友。相反,自己上辈子肯定干了不少缺德事,今生才这么操劳。

    牛进达办事效率很快,没多久便搜集齐了需要的材料,而且从军中找来了几十位将士,里面甚至还有一位随军小吏。

    每个人神情悲壮且荣幸,看着李素的表情仿佛在对一座烈士丰碑行注目礼,这种眼神令李素很不爽。

    牛进达厚道,挑人时大抵是跟他们说过以后的待遇,而他们显然做出了慎重的选择后,才能站在李素面前。

    中军帅帐十丈之外盖起了一座非常简陋的黑作坊,牛进达调集亲卫将作坊团团围起来,敢上前围观的杀才不仅要被驱赶,而且还得吃军棍。

    李素详细向众人解说了一下黑火药的做法,用不着告诉他们原理,因为有些原理李素自己也不知道,无非依葫芦画瓢而已。

    不是什么太复杂的东西,一解释就懂,在李素的指导下,众人亲手做出了第一件成品,后面的事情李素懒得管了,假模假样喊了几句口号,诸如为大唐帝国主义奉献终生等等,然后赶紧退出黑作坊,跑得远远的。

    里面一群恐怖分子造**,等于是一个随时能爆炸的火药桶,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比如哪个智商明显要充值的家伙嫌光线太暗,点着火把造罐罐什么的……

    …………

    几十个人同时动手,效率非常快,两天的功夫造出了两千多个小罐罐,黑溜溜的看着很吓人,牛进达高兴极了,盛情邀请李素一同观看成果,被李素断然拒绝,打死也不凑近。

    被牛进达盛情邀请的不止他一个,大早上便听到帅帐闹哄哄的,原来竟是侯君集和刘兰两位大总管来了/

    李素装聋作哑不理会,躲在营帐里睡觉,没过多久,帐外一声晴天霹雳般的炸响,把毫无防备的李素吓得诈尸似的弹了几下,李素翻身坐起,重重叹气。

    睡不成了,出门共襄盛举吧。

    帅帐外,刚刚试过效果的牛进达陪着两位披甲将军笑得很开心,而且笑起来连姿势都是一样,都是仰天大笑,仿佛笑的时候脸不朝天就显得不豪迈似的,其实这样笑很容易岔气……

    “你就是李素?”侯君集笑容收敛,认真地打量着他。

    “回大总管。下官正是。”

    “确如陛下所言,果然是我大唐少年英杰,此物霸道不凡,有它相助,松州必克!”侯君集大笑,神采很飞扬。他是当弥道行军大总管,这次虽是兵分三路,但他对三军有节制权,没错,若是敌军里面有位神勇之人能够百万军中斩上将首级,斩的就是侯君集。

    当然,收复松州后,侯君集的功劳也是最大的,所以现在他笑得这么浮夸。

    “东西我们都试过了。确如老牛所言,端的非常霸道,刚才我们还在说,来日收复松州,我三人联名为你奏请首功!哇哈哈哈哈……”又是仰天大笑。

    刘兰性格比较寡言,温和笑道:“幸好陛下这次遣你随军,否则松州之战我们怕是要吃大亏。”

    牛进达笑得很大声,伸手一勾便将李素勾到他身边去了:“小孩子家家。莫宠坏了他,首功自是要奏请。我一人上奏便是。”

    侯君集指着他笑骂道:“老货倒会收买人心,这么快就把他划拉到你那头了,你别高兴太早,老程的招子比你我毒辣,早把这小娃子当宝贝了。”

    牛进达咧嘴笑:“陛下把这小娃子安插到牛某帐下,自然是我的人。小娃子立了功,自有牛某为他奏功,要你们多甚事。”

    李素在一旁静静看着三人吵来吵去,牛进达的态度很坚决,奏功只能由他一人奏。侯君集和刘兰插不进手。

    饶有兴致地看了半晌,李素渐渐品出味道了,嘴角不由勾起一抹轻笑。

    很有意思的画面,几个武夫斗起心眼来,似乎不比文官差……

    最后牛进达吵得不耐烦了,瞋目喝道:“奏章我已写好,来人!快马拿我奏章入长安呈给陛下,还有那些个小罐罐,带几个一同送去。”

    无赖招数耍出来,侯君集和刘兰气得两眼圆瞪,却拿他无可奈何,似真似假笑骂几句,遂悻悻作罢。

    送走了侯君集和刘兰,牛进达再次擂鼓聚将下了军令,明日辰时造饭,辰时三刻攻城。

    众将散后,李素仍留在帅帐内,牛进达眯眼看着他:“小娃子还有事?”

    李素整了整衣冠,忽然朝牛进达长长一揖:“小子谢牛伯伯爱护之恩。”

    牛进达楞了一下,神情变得古怪:“刚才……你懂了?”

    李素笑道:“小子懂了。”

    “到底是被陛下夸过的少年英杰,果然不凡。”牛进达有些惊讶,随即懒懒地挥挥手:“懂了就好,你年纪小,莫掺合这种事。”

    “是,小子本来什么都不懂的。”

    问得没头没脑,李素的回答也没头没脑,大家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

    …………

    …………

    翌日辰时三刻,唐军第三次攻城。

    前军阵列里多了一支奇怪的兵种,一百人手握横刀,腰间挂着两个软皮囊,皮囊鼓鼓的,这一百人位置站在弩箭营之后,每人相隔二十步混杂在攻城序列之中。

    战鼓隆隆擂响,仍是弩箭和抛石车先登场,漫天箭雨和巨石掀开了大战的序幕,随即低沉的牛角号吹响,震天的喊杀声中,唐军将士抬着云梯朝城墙冲去。

    攻城的战术跟前两次一样,似乎没什么新意。城头上的吐蕃将领最初紧张了一阵,后来渐渐放了心,仍是以前守城的老套路,攻守双方好整以暇地拼命。

    一切都在重演,谁都没有注意到,今日的攻城队伍里隐藏着一个扭转战局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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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一更算了,状态很差,难道是我这些天太勤奋的缘故?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 收复松州(下)
    漫天的箭矢和巨石从天而降,松州城头仍是不绝于耳的惨叫和咆哮,战争里面应该听到的声音,在这里都不缺。,

    小半个时辰过去,箭矢和巨石渐渐停歇,守城的吐蕃将领不慌不忙地看着城下的唐军,相比前几日守城时的紧张,今日将领们眼中多了几分戏谑和嘲讽。

    原来这就是万邦臣服的大唐实力,这样的实力,我们的赞普亦可取而代之。

    有个成语叫黔驴技穷,说是老虎第一次看见驴,以为是很强大的存在,驴也很争气的叫了几声,老虎吓得落荒而逃,然后发现驴没什么动静,接着再靠近,驴又叫,老虎又逃,反复好几次,老虎终于发现驴这种东西除了只会嚷嚷,根本没有别的本事。

    现在守城的吐蕃将领们显然把自己当成了老虎,而大唐将士则成了那头只会叫唤的驴,次毫无亮点的攻城,令吐蕃人心情大定,原来所谓的大唐雄兵亦不过如此。

    心情一放松,守城愈发有条不紊,敌人与敌人之间往往都在互相习,互相成长,相比前几日的两次攻城,吐蕃人这次更镇定了。

    战鼓再次擂响,潮水般的大唐将士发出山崩地裂般的喊杀声,密密麻麻朝城墙涌去。

    一架架云梯搭在城墙箭垛之间,剽悍的前军将士们嘴里咬着横刀刀刃,赤红着双眼往上攀爬,吐蕃兵仍旧用钩镰长枪将云梯推倒。

    一切都如同前几日的画面重演,吐蕃将领们斜倚在城楼柱边,甚至不慌不忙地指着攻城的唐军将士嘲笑。

    然而,这次攻城终究有些不同的,哪怕只有一点点不同,也能令战局的结果完全扭转。

    攀爬云梯的唐军将士人群里。忽然有人伸手从腰间的皮囊处掏出一个小陶罐,下面立马有人递上火把,将陶罐的引线点燃,握着陶罐的将士显然不怕死,任那根嗤嗤燃烧的引线烧到只剩分之一时,才嘿然大吼一声。用力朝城头一扔……“

    小陶罐恰好在吐蕃兵的上空爆炸。

    轰!

    地动山摇的爆炸声,守城的吐蕃兵只觉得脚下的城墙都在微微晃动,惊愕放眼望去,整整两丈方圆的吐蕃兵全部倒在地上双手捂头,凄厉惨叫不已,鲜血甚至白花花的脑浆从头顶哗哗流下,场面非常血腥惨烈。

    吐蕃兵短暂的呆住了,每个人眼中不由自主浮现的恐惧。

    这是一种他们从来不曾见过,甚至连听都没听过的武器。一个小小的陶罐,能发出九天神雷般的炸响,然后无数人莫名其妙死去,这……根本就是天神的惩罚啊!

    厮杀惨烈的战场破天荒出现了死一般的寂静,一名吐蕃兵呆呆看着满地打滚哀嚎的袍泽,哐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兵器,跪下来痛哭流涕,五体投地式嚎啕忏悔。

    神神怪怪的信仰。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有市场的。

    有了第一个,紧接着就有第二个。第个,小陶罐爆炸后,吐蕃兵的士气瞬间降到了冰点,因为无知,所以恐惧,他们徒然发现。自己原来在跟天神作战……这哪里是作战,这分明是作死啊。

    一部分人跪下了,还有一部分不信邪的却被激起了凶性,扬刀哇呀呀朝已经登上城头的唐军将士劈去。

    嗤嗤嗤!

    引线冒着青烟的小陶罐同时扔上城头半空,这次扔得有点多。足有上个。

    轰轰轰!

    数丈长的城头马道上,吐蕃兵们几乎全部被笼罩在小陶罐的打击范围内,山崩地裂般的爆炸声过后,很快便是一片凄厉得如同杀猪般的惨嚎声,数丈的马道上,大部分吐蕃兵已倒在地上打滚呻吟,只剩一小部分吐蕃兵睁着惊恐的眼睛,呆呆地看着唐军登上城头,看着他们向自己扬起了刀剑……

    …………

    松州南城门下,泅水渡过护城河的另一小支唐军将士悄悄潜到城门边,一个特制的大陶罐稳稳地放在紧闭的城门正中,为首一人举着火把,点燃了引线,然后一群人赶紧跑远。

    轰然巨响过后,城门被炸开一个足够一人一马穿行而过的大洞。

    中军阵内,牛进达两眼放光,仰天哈哈大笑,两步跑到巨鼓前,一脚将擂鼓的军士踹远,亲自取过鼓槌,节奏急促地擂起了战鼓,隆隆鼓声中,铺天盖地的唐军将士呼喝着朝城门涌去。

    冲在最前的是余骑兵,手里举着火把,马鞍旁挂着一个软皮囊,当无数吐蕃兵冲出城门防守时,他们惊惧地发现,唐军骑兵们从软皮囊里掏出一个黑不溜秋的小陶罐,来个陶罐在上空炸响,吐蕃兵倒了一地……

    骑兵们策马踩过吐蕃兵的尸首,冲进了城门,后面跟着无数扬刀执戈的步卒,骑兵打头,步卒紧跟,从城门一冲进城内,然后将小陶罐扔得满城乱飞,松州城内只听得此起彼伏不绝于耳的爆炸声。

    城内巷战比想象中结束得更快,从骑兵入城到处乱扔陶罐开始,只过了两柱香时辰,几个吐蕃将领模样的人率领麾下部将聚集一堆,纷纷扔下兵器,用生涩的汉话大叫“我们降了!”

    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位大总管策马入城,第一眼便看到跪满一地的吐蕃将士,人人恭敬地跪伏于地,神情充满惊惧,望着位大总管的眼神如同天神临世一般。

    侯君集左右环视许久,忽然仰天大笑:“来人!快马入长安禀奏陛下,王师收复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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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州收复了,其过程……实在不能称之为“惊心动魄”,至少在李素眼里,这次攻城轻松得连他自己都没预料到,整个过程如同前世小孩过年放炮仗似的,点一个扔一个,扔了几个后,松州城破了,吐蕃人降了,侯君集神采飞扬策马入城,享受将士们欢呼和吐蕃人膜拜时,再一次仰天长笑,而且没笑岔气。

    八里快马日夜飞驰,五日后,捷报至长安。

    此时,长安城宫内,李世民神情却如乌云密布般阴沉,殿内几位臣脸上皆现怒容。

    能让大唐君臣生气的事情不多,唯独眼前这件,却激起了李世民久抑的怒火。

    说来松赞干布也算是吐蕃的英明君主了,毕竟吐蕃是在他的治下完成了统一。然而英明君主干的事情有时候实在令人忍不住怀疑他的“英明”二字里面到底掺了多少水分。

    就在唐军攻打松州城的同时,松赞干布再次遣使者入长安,求见李世民。

    大唐君臣很诧异,搞不清松赞干布到底是什么风格的画风,我和你正在打仗好不好?你居然还有脸派使者来?

    松州前线尚未传来消息,再加上李世民窝了一肚火,虽然朝中几位臣包括魏徵在内,都觉得不应失了大国风范,应该召见吐蕃使者,可李世民还是难得的任性了一次,将使者晾在鸿胪寺四方馆,让他代表松赞干布好好反省几天。

    吐蕃使者显然不懂得何谓反省,这次代表松赞干布入长安,却比前两次的气焰嚣张许多。

    唐军两次攻城而城不克,吐蕃底气顿时足了,使者的目光再看大唐时,已远远不如当初看天朝上国般那般恭顺敬畏了,国与国之间很现实,国家实力决定君臣所属,而现在看来,纵横睥睨天下的大唐关中精锐亦不过如此。

    李世民把吐蕃使者晾在四方馆好几日,无奈朝中臣们看不下去了,这不是一个圣明君主该干的事啊,不管人家来意如何不善,你好歹也接见一下吧?泱泱礼仪之邦的皇帝陛下,连这点气都没有,教那些外邦蛮夷如何看咱们?

    李世民无奈之下只好召见吐蕃使者,当着满朝武的面,一脸傲色的吐蕃使者终于道出了来意。

    吐蕃使者是奉了松赞干布的谕令来的,他来长安当然不是为了耀武扬威,或者说,不仅仅是耀武扬威,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不屈不挠向大唐皇帝陛下求娶公主。

    令人很无语的请求,两国还在交战,这头却春风满面地结亲家,长安松州两地画风截然不同,令大唐君臣无所适从,想笑,还想杀松赞干布全家……

    前面求过两次婚皆被拒绝,这次又来?看来大唐的妹纸真的很招人喜欢呐。

    大殿之上,李世民呆了好半晌,忽然怒反笑。

    “占我大唐城池,屠我大唐民,现在松赞干布居然还要求娶大唐公主?”李世民语气带着丝丝寒意,顺便扔过一记冷冷的“你脑是不是被门夹了”的眼神。

    吐蕃使者不卑不亢地道:“赞普久仰大唐中土礼仪诗,求娶大唐公主是赞普久慕多年的愿望,伏请皇帝陛下恩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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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可能有点晚,估计超过零点,因为这两天我又在跟作息规律较劲,过了今天大概,也许,可能。。会恢复正常作息。。。吧?

    ...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捷报入京
    求娶大唐公主这种事,几乎每年都有好几桩,周边邻国诸如薛延陀,吐谷浑,西突厥,甚至连日本都曾经派过使者求婚,李世民一有种自己是条狗的错觉,下了一窝小狗崽,邻居都惦记上了,今天你抱一只走,明天他抱一只走,娶大唐公主一时谓为时尚……

    看看眼前这位吐蕃使者,两国在松州打得头破血流,长安城里却在唱着凤求凰,前面两次求婚,李世民或许可以当成一件琐事,或是一个笑话一笑了之,然而这一次,吐蕃占了松州,屠戮数千大唐民,而唐军久攻不下,消息传回长安,李世民气得两天没吃饭,这个节骨眼上,吐蕃使者居然又来求婚,这次求婚李世民可就不能当成是笑话了,他分明感觉到这是松赞干布的挑衅,甚至可以说是威胁!

    大殿内寂静异常,只听得到李世民呼哧喘着粗气的声音。

    “占我城池,屠我民,尔等竟还向朕求娶公主?”李世民满面阴沉问道。

    吐蕃使者不卑不亢地道:“民,草芥也,英雄席卷天下,何惜寸草末微?待春风又生,草芥自会再绿,陛下若应许赞普所请,我赞普愿归还松州,并送上牛羊万头,良马千匹为礼。”

    李世民的怒火顿时升至顶点,重重拍了一下榻前矮案,长身而起,拂袖怒道:“不必归还了!占了朕的城池,朕亲自去取回来!”

    面对李世民的怒火,吐蕃使者却不慌不乱,镇定笑道:“恕下臣放肆,唐军攻城已半月,松州仍在我吐蕃手中……”

    “大胆!”

    “狗奴不知死活!”

    不仅是李世民,这下满殿武大臣都怒了。纷纷跳出来指着吐蕃使者大骂。

    李绩,程咬金等一干名将更是羞愧难当,扑通跪在殿中,脖青筋暴跳,力竭声嘶地请求领兵出征松州。

    大殿闹哄哄时,吐蕃使者站在殿内却微微一笑。笑容里傲色毕现,然后闭上眼睛,一副浑然物外的模样。

    李世民一口白牙咬得噶蹦响,眼中杀机闪烁,若非那条不斩来使的臭规矩,这个吐蕃使者早被他下令剐成了一万片。

    “全都肃静!”李世民甩袖大喝,满殿喧哗顿时静下。

    死死盯着吐蕃使者,李世民一字一字地道:“吐蕃使者,你给朕听清楚。大唐松州,朕一定会取回来,尔等屠戮大唐民,朕必以十倍之数报还之!”

    殿内无风,吐蕃使者却分明感到一股凌厉如刀锋的罡风迎面拂来,身上不由自主冒出一层鸡皮疙瘩,看着殿中的大唐皇帝陛下如同困兽般赤红着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他。使者浑身一凛,却不敢再多说一句话。

    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大殿的沉默。

    宦官的身影还没出现。老远便听到他尖细欣喜的大叫:“松州捷报!松州捷报至矣!”

    满殿武哗啦一声全站了起来,吐蕃使者两眼圆睁,不敢置信地扭头望着殿外。

    李世民也顾不得仪态了,长身而起跑向殿门。

    气喘吁吁的宦官刚出现在殿门外,便见李世民站在门口,吃人似的目光盯着他。

    宦官吓坏了。急忙跪地请罪:“陛下请恕奴婢禁宫失仪之罪……”

    “别废话,快说,松州怎么了?”李世民恶狠狠地道。

    宦官这才敢抬起头,道:“当弥道大总管侯君集八里捷报,贞观十一年八月初二。大唐雄兵攻克松州,此战击杀吐蕃敌兵五万余,吐蕃二十万大军溃逃者四万余,余者十万皆降我大唐,松州城已被收复!”

    殿内大臣呆楞片刻,接着仰天哈哈大笑,刚才压抑阴沉的大殿此刻却如春风化冻,万物复苏般和煦。

    满殿笑声中,唯独李世民扭过头,阴森的目光注视着吐蕃使者。

    吐蕃使者如遭雷殛,震惊地看着殿外的宦官,失声道:“这不可能!我吐蕃二十万大军守城,区区五万唐军怎可破城?”

    殿外的宦官倒也给李世民争脸,闻言双手迅速捧上捷书,道:“这里有侯君集大总管八里捷报奏疏,另附吐蕃守军降书,请陛下御览。”

    李世民接过捷报,快速看了一遍,然后……仰天哈哈大笑。

    “吐蕃使者,松赞干布欲求娶大唐公主乎?”李世民笑完忽然问道。

    殿内大臣们顿时哄堂大笑。寻常的一句话,在眼下这个情势说出来,却包含了无数恶意,

    吐蕃使者脸色铁青,呆怔许久,终于咬着牙躬身道:“下臣……下臣向皇帝陛下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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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山水池阁外的草地上,一张矮脚桌上摆着一排黑溜溜不起眼甚至有点丑陋的小陶罐。

    一名从松州赶来的折冲校尉恭敬地站在矮脚桌旁,垂头大气都不敢喘。

    李世民狐疑地盯着这一排小陶罐,道:“就是这个小玩意助我大唐收复松州?”

    “回陛下,正是。”

    李世民似乎不相信,和牛进达的表现一下,曲起手指弹了弹小陶罐,一边端详一边喃喃道:“这是个啥么……”

    “陛下小心,此物非常霸道,松州城坚兵利,我大唐将士却只费了数个小罐罐便将松州纳入股掌之中。”

    李世民眼中大放异彩,笑道:“竟有这般厉害?来,给朕试试。”

    校尉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地将陶罐捧起,恭敬地请李世民离开十余丈,还要捂声耳朵。

    李世民哂然一笑,登基以前他也是南征北战,什么风浪没见过?堂堂帝王之尊犯得着怕一个小罐罐?

    校尉无奈,只好将陶罐引线点上火,然后猛力往前一扔。

    轰!

    地动山摇,李世民身后侍卫大惊失色,拔刀将他团团围在正中,阁楼远处的宫女宦官们吓得跪地抱头尖叫,庭院内一片狼奔豕突。

    李世民的笑容僵硬,呆呆地注视着远处被炸出一个大坑的草地,半晌没回过神。

    没理会周围的动静,李世民缓缓走到大坑旁,细心地从草地里拔出几片尖锐的碎铁片,然后,又倒吸了一口凉气。

    沉默许久,李世民神情凝重地道:“捷报上只说如何破了松州,却语焉不详,此物……到底何人所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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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不好意思,果然睡过头了。。。这一章算昨天的。。&lt;/br&gt;

    ...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封爵召回
    原本对小陶罐有些轻视的,李世民甚至暗暗恼怒侯君集捷报不尽不实,他不认为区区一个小罐罐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这是亘古未闻之事。

    直到亲眼见识到小陶罐的威力,那个跟拳头差不多大小的罐罐里,似乎藏着扭转乾坤的力量,只消一点点火星,便能爆发出惊天动地的能量。

    李世民终于信了,这个罐罐,确实有扭转战局的能力,侯君集捷报所言不虚。

    “此物……何人所造?”李世民神情凝重,他很快意识到这个东西对大唐的意义。

    校尉垂头恭声道:“阔水道行军大总管牛郡公麾下录事参军,李素。”

    李世民飞快扭头,定定注视着校尉,短暂的震惊过后,缓缓呼出一口气:“竟然是他……”

    校尉接着道:“此物皆是李素所造,当日我将士两次攻城皆不克,后来李素不知怎的将此物造出来了,牛郡公见识过此物之威,连呼霸道,遂命军中大肆制做,第三次攻城时牛郡公命百人百骑携带陶罐千余,松州城半个时辰内便被攻克,此物爆开后声震九霄,方圆两丈之内人畜皆亡,吐蕃军心尽丧,城门炸开后便降了。”

    李世民眼皮直跳,随即垂头再次看向这些不起眼的小陶罐,许是心理作用,方才见着黑溜溜的丑陋物事,现在再看时,却觉分外顺眼,仿佛闪烁着金光万道,令人不敢逼视。

    端详许久,李世民沉声缓缓道:“此物之造法……”

    校尉似乎明白李世民要问什么,急忙回道:“牛郡公见识它的霸道后,已命李素献上秘方,军中大肆制造乃是牛郡公从军中精心挑选的府兵。将其看管起来,严令不得与任何人接触说话,违者立斩,并且在其帅帐旁盖起了一座作坊,命亲卫将其团团围住,不准任何人靠近……”

    李世民神情终于和缓下来。点头笑道:“进达深知朕心,不错!”

    校尉接着道:“牛郡公已遣一支精骑上路,将此物秘方火速送来长安。”

    李世民淡淡点头,垂头看着小陶罐,忽然大笑起来。

    “有此一物,何愁我大唐不能威服天下!”

    …………

    夜沉如水。

    甘露殿内,李世民随意披着龙袍,皱眉看着矮案上的捷报。

    李素那张年轻的脸庞在他脑海内反复浮现,李世民缓缓阖上眼。第一次认真地琢磨李素这个人。

    最初听说他的名字是天花蔓延之时,那个太平村的小子莫名其妙把天花治好了,或许那个小子永远不会知道当时的李世民正陷入怎样的困境里,朝堂与民间各种恶意的声音直接威胁着他的统治,然后,李素出现了,凭空冒出来似的,极平凡的农户小子治好了天花。解决了当朝皇帝的困境。

    后来又是诗,从“花开堪折直须折”。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流芳的字句里,透出一股少年人对世情的明朗,和对世人的悲悯。

    再到后来的击杀结社率,解救东阳公主。献推恩国策,直到今日造出这个堪比天威的小陶罐,助唐军收复松州,而他这个皇帝也在吐蕃使者面前找回了面子……

    李世民越想越心惊,不说不觉得。细细思来,这个少年郎不知不觉竟做了这么多事情,将他的这些功绩揉在一起,比起如今朝中名臣宿将亦不遑多让,这样的人才,怎能让他隐于乡野村夫之间从此庸碌到老?

    “如此人才,若不为朕所用,朕之过也……”李世民喃喃自语,然后,展开面前的一卷黄绢。

    毛笔饱蘸墨汁,李世民神情闪过一丝犹豫。

    自贞观初年开始,李世民一直有意无意地削减朝中爵位,但凡圣明君主,对封爵总是极其吝啬的,封了爵便意味着朝廷要世世代代养着这家人,从老子到儿子再到孙子,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这还是小事,怕的是一代比一代差,空顶着祖辈的功绩吃老本,尽干欺压良民的事,更重要的是,朝中勋贵多了,对未来的皇权不是件好事。

    登基十多年苦苦找借口削爵,如今却不得不新立一个爵位,对李世民来说,委实有些犹豫。

    脑海里那张皮笑肉不笑的俊脸朝他“呵呵”两声,李世民咬了咬牙。

    见过李素几次,李世民也察觉这小子不太愿意当官,若欲他为自己所用,封个官怕是不太够,便只能封爵了。

    心思落定,李世民再无犹豫,毛笔稳稳落在黄绢上,开始书写。

    写完后,李世民舒了口气,脸上忽然露出笑容。

    那个懒散的小子进了朝堂,会为朕的江山社稷做出什么大事呢?

    夜已深,李世民搁下笔,伸了伸懒腰,起身回寝宫去了,打开殿门,殿外侍立的宦官急忙恭敬地点好灯笼,为李世民领路。

    殿门外刮进一阵带着炎热气息的热风,将桌案上刚刚写过的黄绢吹起,空中几番摇曳后飘落在地,如同天庭神谕降临人间。黄绢之上,飞白体所书的四个大字格外夺目——“泾阳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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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村。

    东阳失眠好几天了,最近夜里老做噩梦,梦到一支冷箭射进李素的胸膛,梦见一块巨石砸向李素的头顶,还梦到李素犯了军纪,被牛进达推出帅帐枭首示众……

    梦里各种血腥各种伤心,全部都是李素死了,而且死法不拘一格,每日皆有推陈出新。

    夜里几次被吓醒,白天懒洋洋的没精神,但从李素离开的那天开始,东阳每日都去河滩边坐着,什么也不干,就呆呆坐在石头上。静静看着流淌的河水发呆,坐两个时辰,不知不觉一个下午过去了,夕阳西沉的时候,东阳总是习惯性地朝李家方向望一眼,没有看到那道让人又恨又欢喜的熟悉身影。然后便怅然叹口气,起身默默回府,第二天又来……

    无论天气好坏,东阳每天都必须在河滩边坐一阵,夏日暴雨多她也照来不误,偶尔也叫上绿柳陪着,大多数时候谁也不叫,就一个人独自望着河滩,独自笑。独自伤神,有时候也独自落泪。

    终究已有个人走进了她的世界,哭与笑,悲与喜,都是因为他。

    河滩与往常并无不同,他常坐的那块石头她每天都要细心擦拭几遍,仿佛下一瞬间他便能坐上去似的。

    心事重重地看着河水,东阳俏容浮上深深的忧色。

    这几日做的噩梦令她心惊胆颤。她不清楚松州发生了什么,因为未知。便愈发觉得恐惧,她怕他发生意外,她怕噩梦成真,于是每天心神不属,愁容满面。

    远处,绿柳的脚步声匆匆跑来。作为东阳的贴身宫女,她的心思怕是只有绿柳一人最清楚了。

    “殿下,殿下!”绿柳跑得很急,蹦蹦跳跳跑到东阳身前弯下腰,手扶着膝盖喘粗气。

    东阳嗔她一眼:“也是十多岁的大姑娘了。毛毛躁躁的没个规矩。”

    绿柳咯咯一笑,接着满脸兴奋道:“殿下,婢子从府里侍卫那里打听到一个消息……”

    东阳不感兴趣地扭过头,淡淡地道:“无非又是邻国与我大唐发生了甚事,没意思透了,我不想听。”

    “不是啊殿下,是李素的消息……”

    东阳两眼顿时放了光,惊吓与喜悦在她那双清澈黑亮的杏眼里反复交杂。

    “李素怎么了?快说!”

    见东阳急成这样,绿柳也不敢再卖关子,笑道:“听侍卫大哥说,李素在松州立功了咧,而且立了大功……”

    “难道他上阵杀敌了?”东阳脸色一白。

    “不是杀敌呀,是他造了一个新奇的东西出来,这个东西……很厉害的!”

    东阳怔忪半晌,忽然笑了:“他又造出了甚东西?”

    绿柳也不太清楚,只能打听到一些零碎的片段,于是两手笨拙地比划着:“一个……很怪的东西,听说是个陶罐罐,那个罐罐会炸,跟打雷一样,吐蕃人占了咱们的松州,三位大总管攻了两天都没有攻下来,后来用李素造出的罐罐,攻城的将士随便扔了几个,就把吐蕃人吓得归降了……殿下,李素真的好厉害咧,三位大总管向陛下报捷,都说李素是收复松州第一功。”

    绿柳说完两眼冒光,很纯正的崇拜目光。

    东阳的神情愈发轻松了,这几日做的噩梦仿佛被一阵春风吹走了一般,瞬间不见踪影,现在心中所充斥着的,只有满满的思念,以及对归期的希冀。

    “松州已收复,他……该回来了吧?”东阳轻托香腮,痴痴望着河水,轻声呢喃道。

    “婢子听说咱们大唐将士还要往西边打呢,说是有仇报仇,吐蕃敢夺我大唐城池,咱们便杀进吐蕃境内,夺他十座城池才罢手。”绿柳鼓起腮帮,小肉拳头握得紧紧的,露出很凶狠的可爱模样。

    东阳失望地叹气:“还要打啊?”

    绿柳忽然嘻嘻一笑:“将士们虽然往西边打,但李素却要回来了,听说陛下下了旨,宣召李素回长安,还给李素封了爵呢,泾阳县子,圣旨如今已出了长安,往松州而去。”

    东阳楞了一下,接着脸上浮出极度的喜悦,这种喜悦偏偏不能太流于外,于是只好紧紧抿着唇,努力装出一副很平淡的样子。

    河滩边再也坐不下去了,东阳头一次觉得待在这里竟然坐立难安,洁白的贝齿咬了咬下唇,东阳忽然拉着绿柳站起身,道:“走吧,咱们回府,回去你帮我看看,我穿哪件衣裳好看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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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再缓一天,作息快调过来了,下一章估计还是零点后,自己欠的孽债,含着泪也要码完。。。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进退难取
    松州城。

    唐军入城已十日了,当初大战时逃亡的百姓也陆续回到城里。

    城里已是满目疮痍,处处皆是残垣断壁,烧焦的横梁,炸毁的土墙,还有一些孤儿坐在曾经的家的废墟里无助地哭泣。

    十万吐蕃降军被安置在城外的营房里,被唐军严密看管着,自古有杀降不祥的说法,侯君集等三位大总管倒也没开杀戒,当初说过吐蕃屠戮大唐百姓,唐军必以十倍还之,攻克松州时共计杀吐蕃兵五万余,这句誓言已经做到了,至于那些归降的吐蕃兵的命运,只能等待皇帝陛下的圣裁。

    收复松州后的琐事很多,比如安置百姓,修补城墙,帮百姓重建房屋,城内的治安也需要官府的力量来维持,侯君集三人忙得脚不沾地。

    按理说李素这位录事参军应该比三位大总管更忙,因为他算是文官,军中文官不多,一旦战事结束,善后的事情一般由文官牵头处置,可惜李素对如何处理政务一窍不通,况且像他这么懒散的人,就算他懂得处理政务他也一定会想办法偷懒耍滑,牛进达似乎对李素的禀性很熟悉了,索性什么也没安排他干,每天见面点个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牛进达匆匆进城忙碌,至于李素……嗯,只要负责好好活着就行。

    这种感觉有点复杂,李素偶尔也会有一种被别人当成废物的羞辱感,但是悠闲起来很快把这种羞辱感抛到脑后,每天撒着欢的在大营里东跑西窜,或者请中军伙夫做一碗寡淡的清粥端给正在养伤的王桩,自己却捧着牛进达亲卫悄悄塞给他的烤野味,当着王桩的面啃得嘴角流油。

    其实李素一点也不喜欢吃烧烤。不过看见王桩馋得喉头乱动却只能老实喝粥的模样,李素觉得很有优越感,吃完野味满嘴油腻得直犯恶心,总觉得自己干了一件损人不利己的蠢事,但是闲着也是闲着,所以第二天李素继续当着王桩的面啃得满嘴流油。好整以暇地迎着王桩羡慕的目光,把最后一块肉塞进嘴里。

    追求的就是这种精神上的享受。

    每天窜去王家两兄弟的营房串门,日子过得并不无聊,偶尔也有一些同村的年轻人跑来,大家七八人去营盘外找个空地,李素提供野味,他们负责拾柴,众人来个烧烤聚会,若是被纠察军纪的将领发现。众人驾轻就熟地垂着头,而李素则负手摆出教训大家的模样,顺便向将领表示此事是他先发现的,正在对犯了错的府兵进行批评教育,不劳尊驾费心云云,纠察将领走后,大家该吃吃,该喝喝。

    录事参军嘛。干的就是这种事,官职不能白封。总要派上用场。

    好几次过后,纠察将领不免心中怀疑,为何每次逮着这群犯了军纪的杀才时,这位中军的录事参军总是比他先发现,而且教训那些杀才的时候连嘴角的油渍都没擦干净……

    …………

    …………

    牛进达也有不忙的时候,每到晚上回营。他便坐在帅帐内,凑着昏暗的油灯看地图,一看就是半晚。

    终于有一天,他把李素叫进了帅帐,指着羊皮地图。神情很忧虑。

    “收复松州还不够,此仇报得不够利索,大唐仅收回了本钱,还没跟吐蕃贼子算利钱,所以我们要继续西进,打进吐蕃境内!”牛进达眼中杀机迸现,一拳狠狠砸在地图上。

    “大总管文成武德,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我大唐将士威武!”李素赶紧一记马屁送上。

    牛进达是个很务实的人,不吃李素这一套,抬手指着他怒道:“再玩这种虚招,信不信本帅把你绑旗杆上暴晒三日?”

    李素无奈地道:“下官也不知说什么了,吐蕃地理之险,以前下官便与大总管说过的……”

    牛进达盯着他:“你不赞成西进吐蕃?”

    李素挠挠头:“不能说不赞成吧,要看我唐军对吐蕃的仇恨程度,愿意付出多少代价雪此仇恨,吐蕃境内人烟稀少,除了牛羊和青稞,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若是攻下国土纳入我大唐版图,表面看或许是好事,然而既然纳入了版图,便需年复一年的经营,为了攻下来的这块地,我们要迁民,要开荒,要建都护府,朝廷每年还要拨出巨款发展当地农牧,更麻烦的是,吐蕃不会甘心国土被我们抢走,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夺回,然后大唐与吐蕃渐成死敌,每年不知要填进多少大唐府兵的性命才能保得边境安宁……”

    顿了顿,李素抬头看着牛进达,笑道:“若此战无关利益,只为报仇雪恨,其实很简单,咱们城外不是有十万吐蕃降兵么?全部一刀砍了,算上收复松州一战杀的五万吐蕃人,吐蕃一共死了十五万人,屠我大唐子民数千,松赞干布付出了数十倍的代价,我想未来五年内,吐蕃再无犯我大唐疆境之力了。”

    牛进达点点头:“你说得有道理,若纯只为报仇,杀了十万吐蕃降军足够了……”

    毫无预兆的,牛进达一脚踹上李素的屁股。

    “小混帐,想害死我吗?杀降不祥,不但损阴德,更损国运气数,以后这话若再敢跟别人提起,不消我动手,看别人不把你活剐了!小小年纪,哪里学来的歹毒心思?”

    李素无奈地道:“下官只负责提建议,任何一种达到目的的可能性都要提出来,这是下官的职责,至于采不采纳,那是大总管您的事了……”

    牛进达嗤了一声,露出无比欠抽的嘲讽表情:“狗屁职责,一个从八品末流小官,每日无所事事邀三喝四吃野味,现在倒跟本帅职责上了,信不信我抽死你?”

    李素对这个不讲道理的世道绝望了,不仅不讲道理,还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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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说了调整作息嘛,其实每天还是两更,只是欠了前天一小章,大家给两天时间,其实调整作息我也挺痛苦的。。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奉旨回京
    有代沟,不仅是年龄上的代沟,而且还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代沟。

    牛进达对李素还是很爱护的,真把他当成侄看待,越是爱护便越不讲道理,几句喝骂里面多少能听出提醒之意。

    李素也不傻,杀降的话题自然以后绝不再提。

    “还是要西进!”牛进达看着地图,叹道:“我们能把帐算清楚,朝中的臣,还有民间的姓们却不会算这笔帐,大战之时杀了多少吐蕃人他们不管,只知道大唐吃了亏,而我们这些武将为国征战,收了松州便罢手,不图为姓报仇,一说便是丧权辱国,领军的皆是酒囊饭袋之辈,况且此战大胜后,军中将士士气如虹,正是军心可用之时,若不继续西进说不过去。”

    李素的神情也有些郁闷。

    民族自信心强烈了也不是好事,透着一股目空一切的味道,受了一点点委屈便恨不得杀人全家,大唐帝国自从灭了东突厥后,无论军或是民,心气儿普遍高了许多,对邻国的战争,胜了是常态,是理所当然的事,若是败了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结果。每战必胜的结果几乎已让君臣和姓都麻木了,唯一能当作话题的只有敌我众寡比例,敌众我寡的比例越高才能撩拨到军民们的……g点?

    很复杂的感觉,这显然不是正常的风气,李素隐隐感到担忧的同时,却又忍不住为大唐自豪。有慢慢被大唐同化成为无数唐朝愤青一员的趋势。

    其实对于西进吐蕃,李素内心并不赞成。

    从他平日死要钱……不对,应是竭力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表现就能看得出。李素是利益主义者,说唯利是图有点难听,至少也应是无利不起早……也难听,算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利益主义者和商人一样,从来不干没有回报的事情,唐军攻进吐蕃境内。杀人也好,占领城池也好。先要考虑将会付出多大的代价,然后再计算一下会得到多少回报,回报是否对得起付出,算清楚了帐。再决定要不要打进吐蕃境内。

    与吐蕃军队交战将要牺牲多少关中弟且先不说,仅说吐蕃的高原气候,险峻的山和雪灾频频,这些自然因素便是一个强大到几乎无法战胜的敌人,天灾比更可怕,造成的非战斗减员甚至不会比交战牺牲的人数少,就算最后胜利了,吐蕃的国土被大唐占了,最后大唐得到了什么?那样一个农奴制国家。除了遍地牦牛和羊群,以及少得可怜的青稞荞麦等等,还能得到什么?

    况且。就算有了手榴弹这种越时代的武器,能不能征服吐蕃还真不一定,手榴弹不是万能的,它不可能决定每一场战争的胜负。

    李素的想法很多,但他很明智地选择了没开口。

    这些话不是他该说的,人没有分量。话同样也没有分量。

    牛进达眼睛只盯着地图,过了许久。忽然道:“收复松州以前,我派了十名斥候深入吐蕃境内,昨日他们回来了。”

    “结果如何?”

    牛进达叹了口气,神情郁卒地道:“你没说错,吐蕃境内气候果然险恶之,十名斥候死了个,剩下七个都受了轻重不等的伤,死伤不是与敌军交手造成的,进入吐蕃五里便是高山峻岭,如你所说,斥候们根本喘不过气来,有两人活活喘死,上还遇到了一次大雪崩,又死了一个,再往里走了一多里后,斥候们受不了了,越觉得不能呼吸,只好全部退回来……”

    李素沉默无语,进也好,退也好,都有苦衷,都有理由,如何选择只能看李世民和位名将怎生衡量得失了。

    又过了两日,长安城来了圣旨,除了大肆褒扬侯君集位大总管外,圣旨里也做出了继续西进入吐蕃的决定,督促侯君集休整大军后启程。

    李世民的意图很明显,不能惯着松赞干布的毛病,这次既然敢入寇大唐,就一定要把他打痛,打出他的心理阴影,让他以后一想到大唐俩字就忍不住全身直抽抽,从此不敢再犯我疆境。

    要达到全身抽抽的效果,仅仅收复松州是不够的,还得继续攻打,松赞干布做初一,大唐做十五,大家有来有往,你攻完了换我攻,大家有来有往,搞基似的有攻有受换着来。

    宣旨的是位官,名叫高季辅,官职是中书舍人,这种宣旨的活也只能由中书舍人来干。

    从长安骑马至松州,高季辅在马背上颠得面泛苦色,下了马脸上满是尘土,两腿呈罗圈状往外撇开,而官向来对礼仪要求甚严,于是忍着痛苦使劲把腿往内挤,痛得老脸扭曲成一团,出席殡礼的模样。

    宣完了督促进军的圣旨后,高季辅左右环视一圈,扬声道:“谁是李素?阔水道录事参军李素何在?出来接旨。”

    李素老老实实跪在众人后面不显山不露水,此刻高季辅一喊,所有人扭头望着他,李素只好起身走了几步,站到接旨人群前列重新跪下。

    “下官李素接旨。”

    高季辅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似乎不敢相信宣旨的对象居然是个小娃,急忙环视四周,现所有人并无异色,看来确是正主无疑,这才压下心中惊讶,清咳两声后展开一卷黄绢,悠扬念道:“制曰:襃贤昭德,昔王令典,旌善念功,有国彝训。泾阳县平村李素者,夙参谋谟。绸缪帏幄,竭心倾恳,备申忠益……”

    李素一脸狗眼星星的模样。茫然地盯着高季辅。

    这次是真的真的完全听不懂啊,没一句像人话的样,他到底是在夸我还是骂我?

    “……志坚金石,誓以山河,实允朝议。封李素为泾阳县,食邑二户,钦哉。”

    圣旨念完。李素恭敬将圣旨接过,口称拜谢天恩。李素听不出圣旨里的味道,但侯君集牛进达等人脸上却露出异色。

    圣旨开头用上了“制曰”二字,足以说明这道圣旨的规格很高,是朝廷正式封爵的圣旨。而且圣旨里的对仗骈也是很严格的圣旨格式,更玄妙的是,李素如今所任的录事参军是从八,但泾阳县却是从五的爵位,圣旨里也没说罢去李素的官职,一个从五的爵位配一个从八的官……大唐立国至今从未听说过。

    侯君集与牛进达迅交换了一下目光,这道圣旨有内涵了,果然是圣心不可揣测。

    至于圣旨里的内容,基本都是些假大空话。封爵的理由更是苍白得拿不出手,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哪里来的“夙参谋谟,绸缪帏幄”?

    不过里面的原因侯君集等人倒是懂了。

    小陶罐这种事。还真不能宣扬于世,李素的功劳自然也不能明说,这属于高机密的事情,绝不能外泄,所以只好用一些假大空话应付过去,封爵的真正原因。大家心里有数便是。

    李素虽然没听懂圣旨内容,但最后一句“泾阳县”还是懂的。从领旨到谢恩,他的表情一直很平静,没有什么抵触的情绪,他很清楚明手榴弹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代表着怎样的意义,李世民的封赏亦在意料之中。

    李素确实不想当官,他觉得自己没做好踏入官场的准备,但有时候情势逼人,若不 ...

    明手榴弹,王家兄弟就得死在松州城下,明了手榴弹,自己就得接受随至而来的风光与凶险。

    事情已然做了,就绝不后悔。人的价值观很多变,以往不惜一切代价都要躲开的东西,当有一天情势将自己逼到悬崖边时,只能摊开双手主动迎合它。

    ……或许心里隐隐还有一丝别的期待,有了爵位,算是勉强有了身份,他离东阳是不是更近了一些?

    高季辅念完了圣旨,笑眯眯地看着李素:“万没想到,为我大唐立下泼天大功之人,竟是一位如此英俊倜傥的少年郎,倒真是出乎老夫意料了。”

    李素急忙躬身谦虚几句。

    高季辅接着道:“老夫临出长安时,陛下有过吩咐,泾阳县接旨后即日回赴长安,陛下要召见你,你赶紧回帐收拾一下,然后上吧。”

    李素恭声应了,转过身看着牛进达,迟疑地道:“大总管,下官回长安……不是独自回去吧?”

    高季辅接道:“县是我大唐爵位,爵者皆有仪仗,不过要等你回长安后由朝廷安置,从松州到长安嘛……”

    牛进达呵呵一笑:“屁大点事,予你十骑送你回长安。”

    李素腼腆一笑:“下官放肆,这十骑里可否让下官点两个人?”

    “谁?”

    “陌刀队的王桩,弩箭营的王直。”李素不假思地道。

    搞出这么多事情,又是明又是封爵,为的就是这俩货,明日要开拔吐蕃境内,前不知多艰苦,这俩货一定要带走,什么建功立业,什么不甘平庸,先保了命再说,若是让这俩货死在征伐吐蕃的上,那么李素之前做的这一切有什么意义?

    ps:还有一更在明天早上,等更的同志们就别等了,洗洗早点睡吧。这章是定时布的,我晚上大概七点左右就要睡了,调整作息的斗争成绩非常喜人,应该快正常了。。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归心似箭
    牛进达很痛快便把王桩王直俩兄弟交给李素带走了。松州被收复可以说全是李素之功,这点面子不能不给。

    三位大总管将李素送出了大营辕门,一个个成了和蔼可亲的长辈,军中别无长物,三位的亲卫抬着野外行军时顺手射的猎物送给李素,麂子,梅花鹿,甚至还有半扇野猪,于是又多送了李素一匹马,专门用来驮运野味。

    三位大总管很客气,但王家兄弟却很不客气。

    刚上路,王桩就不满地直嘟嚷:“咋就让我回了咧?咋就让我回了咧?这都马上要打进吐蕃,杀五个吐蕃贼能得二十亩地咧……”

    气得李素忽然很想把他一脚踹回大营,然后跟牛进达建议,下次打仗时让这混蛋当前锋中的尖兵,也就是俗称的炮灰。

    “消停点啊,咋还不识好歹了?忘记前些日子又是内伤又是血肉模糊的,哭得那叫凄惨,记得跟我说了什么吗?你说你怂了,怂了就要认怂!”李素冷眼瞟着他道。

    王桩急了,扭头看了看王直,涨红了脸试图挽回面子:“谁说怂了?谁?你莫诬赖我,我王桩铁打的汉子,怎会说怂?信不信我现在回营,砍十个吐蕃贼的脑袋给你看看!”

    李素叹气,好吧,少年人的通性,面子比命重要。

    回过头看着王直,王直比王桩灵醒些,似乎知道李素想问什么,咧嘴一笑道:“我没啥想法,我哥在哪我也在哪,入府兵杀敌搏前程也好,回村子种地也好,我跟哥走。”

    王桩挠挠头:“听说你立了大功。还被陛下封了爵?一个小陶罐罐能换这么大的功劳?爵呢……”

    似乎觉得言语无法表达心中的疑惑,王桩很夸张地用手比划了一下:“……那么大的爵,好厉害,回村后乡亲们见你都要跪咧。”

    王直瞪了兄长一眼:“封爵了咋还会住村里?肯定住长安城里,说不定就住朱雀大街了,知道朱雀大街么?里面住的人家都是手握大权的大官和大将军咧。咱们李素以后就跟大官大将军们平起平坐,说的话都是发兵打哪里,朝廷拨粮赈哪里……”

    说完王家兄弟二人脸上同时露出艳羡的神色。

    李素苦笑:“你们……真的想太多了。一个县子爵位真没有那么大,就是一个混吃等死的名分,当然,朝廷顺便把我下一代的混吃等死也管了,只是爵位降了一级,成了县男,到我孙子辈就没爵位了。至于你们说的国家大事,我插不上半句嘴,朱雀大街……寸土寸金的地方,你们觉得我有钱买吗?”

    王家兄弟怔住了,一副心理落差巨大的样子,随即,二人同时将嘴角微微一撇。

    李素也呆了一下,不敢置信地揉揉眼睛。刚才俩货的表情……他们是在鄙视我么?

    李素解释得很淡然,兄弟二人对朝廷爵位更是不懂。听说只是个混吃等死的名分后,顿时对爵位失去了兴趣,对李素仍和从前一样没大没小。

    王桩拨过马头靠近李素,轻声道:“李素,记得上次我受伤后,你说过什么吗?”

    “喝粥。别吃肉。”

    “……不是这句。”

    王桩顿时有点忸怩,粗糙汉子难得竟脸红了一下,声音也压得更低了:“我说我活这么大,还没睡过婆姨呢……”

    李素秒懂了。

    这家伙……刚捡了条命回来就起了淫心。

    李素为难地咂摸起嘴,上次看王桩受伤活脱就剩一口气。眼看就不行的模样,当时心中一软,什么都答应了他,现在这货活蹦乱跳,李素却开始心疼钱了。

    熊孩子知不知道赚钱有多艰难?

    “找家青楼,让你睡一回?”李素试探问道,他多希望王桩是个懂礼貌而且有素质的好孩子,懂得尽量别给人家添麻烦,更别给人家的钱包添麻烦……

    可惜王桩让他失望了,闻言大嘴咧得老开,忙不迭点头:“好啊好啊,多谢了,我要个脸大胸大屁股也大的……”

    李素的脸拧成一团,很痛苦。

    看着王桩兴高采烈的模样,李素试着和他打个商量:“给你找头驴对付一下咋样?”

    “……不!”

    李素重重叹气,今日上路没看黄历啊,今日注定破财啊……

    恶狠狠一咬牙,李素脸上露出一股把自己孩子扔井里的决然:“睡!让你睡!一晚不睡十次你别想提裤子!”

    回家卖诗去!卖给东阳,把损失找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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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和王家兄弟快马加鞭,后面还跟着八位护送的骑士,一行人路上跑了十来天,终于赶到了泾阳县城。

    出了县城再往东便是太平村了,李素归心似箭,脑海里不断浮现东阳的俏容,只想挥一鞭子赶到村里,好好看看她这些日子瘦了没有,如果她能主动凑上来抱他一下……美滴很。

    “哎哎……哎!李素快看!”王桩忽然拉住李素,指了指县城内大道旁的一家涂着朱红色漆的木楼。

    “啥?”李素满头雾水。

    “没见门口站着两个女子么?青楼咧!”王桩对李素的装糊涂很不满意,瞪了他一眼。

    李素叹气,注定要破的财,怎么都挽救不回来……

    男人若是发情起来很麻烦,九头牛都拉不回,比如松赞干布,为了睡大唐公主不惜发动战争,又比如王桩,为了睡一回婆姨,眼看到家都不急着回去。

    “进去,就我俩进去,其余的人外面等着!”李素下了马,拉着王桩往里走。

    王直比李素还小一岁,似乎没到发情的年纪,无所谓地和八名骑士等在外面。

    青楼不知名字,李素也懒得看,名字再好听终归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地方。

    进门后没见到传说中涂着白粉描着血盆大嘴的风韵犹存的老鸨,也没听到那句影视剧里那句“哎哟大爷您好久没来啦”之类夸张的诧异声,迎上来的是一位中年男子,长得很朴实,连笑容都很有素质。

    “两位公子里面请,我们这里有名满长安的伎伶,善歌善舞,长安城里许多贵人都亲自出城来捧场,二位公子尽可饮酒赏歌舞,我们的酒也很有名,是最近风靡长安的五步倒,别看名字不雅,但酒劲可霸道得很……”

    ...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久别重逢
    王桩没进过青楼,李素更没进过,二人可谓是风尘界的初哥,正经挨宰的货色。

    听着这位中年男子滔滔不绝自吹自擂,李素颇不自在地斜眼睨着王桩:“要不……先赏一段歌舞?”

    王桩大嘴一咧:“弄这些虚招子做啥咧?实在人,不讲究虚套,直接上婆姨,脸大胸大屁股大,快点,睡完咧我还赶路呢。”

    中年男子应该类似于大茶壶的角色,闻言脸色有点难看。

    青楼呢,确实是让男人睡女人的,属于最古老的营生,春秋战国时便有了,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现在的青楼已不仅仅只是睡完了提裤子走人的场所,文人们给它润了色,多了许多前戏,歌啊舞啊,还有酒,吟风弄月,怀古咏今,酒兴来了更有红袖添香,适时地磨墨铺纸,不管写得好不好,总有一记或真或假的崇拜眼神送上,最后……才是睡女人的内/无/错/容。

    现在王桩倒好,略过前戏直接跳到最后一步,而且很赶时间,路边快餐店叫个盒饭吃完继续赶路的样子,令中年男子很悲愤。

    我们这里好歹也是高级场所好不好?虽然刚才打的广告里说什么长安城的贵人来捧场确实没有,但真的有几位风雅文人来过啊,怎地今日迎来了这么一个粗鄙汉子?

    李素不自在地咳了两声,指着王桩道:“按他说的办,嗯,他一个人,我就不凑热闹了。”

    进门是客,再粗鄙的客人那也是客人,客人不能得罪。

    中年男子很快从高级场所大堂经理调整到路边洗头房小老板的角色,适应得非常快,立马躬腰笑道:“贵客放心。小人马上叫姑娘们出来。”

    一群莺莺燕燕从阁楼的房里走出来,站在王桩和李素面前掩嘴轻笑,至于这些姑娘的相貌身材嘛……

    一个小县城的青楼,指望能从里面发现什么绝色佳人未免就太天真了。

    迎着莺莺燕燕们的目光,王桩有些害羞,黝黑的脸孔泛出一抹潮红。却努力挺直了腰,一副经验老道的熟客的样子,随意扫了一眼,果断摇头:“不行,干巴巴的,太瘦。”

    中年男子滞了一下,马上道:“小人给贵客再换一批。”

    换了一批又一批,中年男子额头开始冒汗,于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两位贵客……这俩货莫非是来砸场的?

    直到最后一批。中年男子把青楼里数得着的雌性生物都叫出来了,王桩眼睛一亮,一副瓦砾堆里发现明珠的模样,上前站在一个大手大脚长得跟以前村里的杨寡妇颇有几分相似的婆姨面前,仔细打量了一下她的……丰乳肥臀?然后满意地点点头,搂过就往阁楼房里走。

    婆姨不断挣扎,发出杀猪似的叫喊,王桩也很蛮横。死命拖扯着,终于成功把这位重吨位婆姨弄进了房里。房里一阵摔打声后,很快没了声音。

    李素和中年男子默默看着,脸颊很有节奏很有默契地同时直抽抽。

    中年男子苦着脸解释道:“那位贵客真是……卓尔不群啊,选中的那位姑娘其实……是我们青楼的厨娘,完事后怕还得给个交代……”

    李素黯然叹道:“连‘卓尔不群’这么有文化的瞎话都编得出来,我相信贵楼的品位很高雅了……这口味。还不如找头驴呢,驴比厨娘便宜多了……”

    一脸肉痛地取出十两银饼,算是为王桩“卓尔不群”的口味买了单,然后李素坐在楼下的矮榻上等王桩完事。

    下人送上美酒,李素浅尝一口。确实是自己酿造的五步倒,味道很烈,一小口便面红耳赤。

    楼外又走进来一个人,李素抬头望去,二人目光相遇,场面顿时有些尴尬。

    勉强算熟人吧,当初扈司户提亲的许家,泾阳县城里开商铺的,上次李素伙同程处默在许家商铺前演了一出混帐戏,把自己的亲事搅和黄了,这位进来的人却正是许家的家长,那位许家闺女的老爹。

    亲家相见,分外……眼红?

    许老爹穿着轻薄的夏绸衫子,身材微胖,白白净净很和善的样子,见了李素坐在青楼里喝酒,许老爹不由一楞,从他一瞬间的目光李素便看出来了,许老爹一定见过他,否则不可能露出这种亲家何处不相逢的目光。

    李素有点尴尬,上次办的那件事委实有点混帐,更过分的是程处默临时改了台词,嫖姑娘不给钱这种借口太恶心人了,今日二人要死不死的又在青楼里见了面……

    幸好两家亲事黄了,否则翁婿二人青楼相见,怕是愈发尴尬。

    既然认识,李素也不能再装聋作哑了,于是起身朝许老爹行了一个晚辈礼。

    许老爹似乎有些……脸红?很奇怪的表情。

    见李素行礼,许老爹急忙回礼,然后直起腰朝李素笑,笑容有几分讨好,也有几分惶然,笑得李素满头雾水,莫名其妙。

    许老爹回过礼后也不进楼了,匆忙转身离开,二人由始至终一句话都没说,李素心里却多了一个疑团。

    很忐忑啊,难道程处默那家伙为了把他的亲事搅和得更彻底一点,索性叫人把许家商铺给砸了?不然许老爹见了自己为何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有那么可怕吗?除了嫖姑娘不给钱外,总的来说,李素还是个上进的优秀青年好不好?

    归心似箭,快马加鞭。

    十余骑飞驰而过,出了县城一路向东,道路两旁的树木和风景飞快倒退,李素的心不由自主飞扬起来。

    离家似乎很久了,久到对这个刚熟悉的家又变得陌生起来,很奇怪。离家近两月,竟没有传说中的近乡情怯,而是很迫切,迫切回到家里,迫切看见熟悉的一草一木。

    天气很炎热,马儿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嘴角冒出了些许白沫儿,李素心疼地摸了摸它的鬃毛,却还是狠心地驾着它往太平村飞驰而去。

    远远的,李素已看见村口西边路旁那棵熟悉的银杏,李素和王家兄弟脸上露出了笑容。

    似乎心有所感,李素骑在马背上忽然挺直了身子,匆匆向四周环视。

    村口路旁的一座小山包上,一袭紫色的裙衽迎风飘展,仿若坠尘的仙女站在树丛的阴影里。痴痴望着他归来的路。

    李素急忙勒马,马儿不满地摇晃了几下大脑袋,不甘不愿地停下。

    王家兄弟和另外八名骑士也看见了东阳,王家兄弟互视了一眼,发现彼此的眼中浮上几分忧色,终于还是招呼了另几名骑士打马先回家了。

    李素下马朝那座山包跑去,东阳也朝山下跑,后面还跟着踉踉跄跄的小侍女绿柳。

    与想象中的重逢画面不一样。东阳激动得两眼泛泪,俏脸浮起一层红云。跑到李素跟前还有一步的距离却猛然停下脚步,没有喜极忘形,更没有主动拥抱。

    她的情绪克制得很好,只是红着眼圈惊喜地看着李素,上下不停地打量,李素也微笑看着她。

    “你瘦了。”二人竟异口同声。随即楞了一下,然后噗嗤一笑。

    “你怎么在这里?你知道我今天回来?”李素好奇地问道。

    东阳抿嘴摇头,没有回答,只轻轻一笑,道:“路上辛苦么?”

    李素也摇头。

    彼此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关于别后的经历,关于没有彼此的这段人生里的空白,还有……关于思念。

    然而这一刻他和她只想享受重逢的喜悦,每多说一个字仿佛便破坏了气氛。

    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地滑落,东阳使劲拭去,吸了吸鼻子,笑道:“平安回来就好,明日,还是那里……我想听你说说自己,怎样行军,怎样攻城,还有你的小陶罐,都要告诉我,一个字都不许漏下。”

    李素重重点头,笑道:“好的,明日便陪你聊一贯钱的天,记得把钱准备好。”

    东阳噗嗤笑出了声,瞪了他一眼,道:“快回去吧,别让家里长辈等着,回家先拜过长辈才是正理。”

    李素深深看了她一眼,道:“好,我先回家,明日……”

    东阳脸又红了,抿着嘴点点头。

    跑回山下,李素翻身上马便走了。

    东阳仍痴痴地站在山包上,看着他去时的背影。

    绿柳嘟着嘴,不满地将路边的野草揪来扯去。

    “殿下啊……你每天站在这里等着他,都等了十多天了,咋不告诉他咧?”

    东阳嘴角噙着轻笑:“告诉他这些,除了他的心疼,还有他的愧疚,我还能得到什么?”

    绿柳仍不满意,嘟着嘴道:“可是……十多天呢,好辛苦的,应该让他知道啊。”

    “如果你将来有了意中人,你想让他知道的不是你有多辛苦,而是你和他在一起有多开心,背后那些不好的,辛苦的东西,绝不要说出口,说出来了,大家都会累……”

    绿柳睁着懵懂的大眼,疑惑地看着东阳。

    东阳仍盯着只剩一个小黑点的背影,呢喃般道:“小时候,娘亲也是每天站在大殿门外,痴痴地等着父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时我也不懂,没有父皇我们母女也活得好好的,为何一定要等他呢?娘亲说,以后我会懂的,十年以后我果真懂了,和娘亲一样,也在等一个人,他来也好,不来也好,终归只有等着他,才觉得自己活着。”

    揉了揉绿柳的头发,东阳含着泪笑道:“以后你也会懂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久别重逢:

    ...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衣锦还乡
    李素等十余骑进了太平村,渐渐放慢了马速,乡间的路太狭窄,走到村子中间时便下了马,众人牵马步行。↗頂點小說,

    路上遇到村民,大家纷纷朝他行礼,神情很敬畏,看来封爵的事早已传进了村子。

    李素苦笑,怕是以后再也回不到以前了,地位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了,他和乡亲们从此不再是平等的身份,想过与世无争的悠闲也不可能了,路上被人遇见就得受人家一礼,这哪里是与世无争,简直是作威作福。

    到了熟悉的家门口,大门已打开,李道正仍坐在门槛上,见李素回来,顿时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起身想迎上来,又觉得作为父亲应该端着架子,于是刚抬起半边屁股,又重新坐了回去,笑容同时也收敛起来,一派不苟言笑的样子。

    李素下了马,朝李道正跪下,笑道:“爹,孩儿回来咧。”

    李道正又笑了起来,看了看李素身后八名披甲骑士,顿时对儿子的这番排场很满意,点头道:“回来就好,走,都进屋。”

    说完李道正起身往屋里走,李家大门外不知何时围了一大群乡亲,人人艳羡地盯着李家父子,悄声议论纷纷,迎着众人羡慕的目光,李道正的腰杆不知不觉挺直了许多,细细观察一下,竟有一股睥睨……太平村的气势?

    李素转过身朝众乡亲笑了笑,然后躬身行了一礼,乡亲们不论年长年幼,吓得慌忙回礼。

    请八名骑士进了大门,李素刚准备把大门关上,李道正却道:“莫关门咧。”

    李素一呆:“为啥?”

    李道正顿了一下,目光闪烁地道:“……打开门。通风咧。”

    看着呼拉拉围在大门口水泄不通的乡亲,李素顿时明白了老爹的小心思。

    很好,老爹想开个展览会,展览的内容主打就是儿子,顺便还有八名骑士。

    李素只好朝乡亲们僵硬地笑了笑,顺从地开着门。自己则招呼骑士们在院子里坐下。

    李道正仍坐在门槛上,斜眼扫了扫乡亲们,然后板着脸大声问道:“听说你立军功咧?还被陛下封了爵?”

    “爹,小点声,孩儿听得见……”

    “都是爵咧,咋没个礼数?回话!”

    李素老老实实道:“是的,孩儿碰运气立了个小功劳,陛下御封泾阳县子,从五品爵。”

    “你说啥?大点声!老子这几日耳朵不好使!”李道正侧过头。一只手掌支楞在耳朵边,很浮夸的演技。

    李素郁闷坏了,以前咋没看出来老爹竟是如此虚荣的人呢?

    “孩儿立功了!陛下封我为泾阳县子!”李素扯着嗓子吼道。

    “哦——”李道正终于听到了,满意地发出悠长且舒服的叹息声。

    “哦——”门外的乡亲们也发出各种嫉妒羡慕的叹息声,与老爹神同步。

    在一众敬若神明的目光里,李道正的虚荣心也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陛下封了爵,该有官服吧?”李道正又抛出了新的虚荣话题。

    李素额角有冷汗流下:“有……”

    “去,穿出来。跟我去村里走一圈……”李道正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状,重重地道。

    “啊?游街示众?”

    “衣锦还乡!”

    李素受不了了。我封个爵应该算是荣耀的事情,穿个官服遛狗似的满村游一圈算怎么回事?

    “孩儿累了,先睡一觉,明还得去长安城,陛下要召见我。”

    一听陛下召见,李道正也不敢显摆了。悻悻放弃满村遛儿子的美好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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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确实累了,安顿好了几名骑士后便关上房门好好睡了一觉。

    一觉睡到天亮,李素打着呵欠起身,八名骑士也向他告别回营交令。李素给每人送了两贯钱表示了一路护送的谢意,然后跨上马。换上正式的浅绯色官服,怀里揣着官身文书和腰牌准备进城了。

    临出门前,李道正看着李素,几次欲言又止,李素只好勒马。

    “爹,有事吗?”

    李道正摆手:“莫事,快去长安吧,陛下召见你,可不敢耽误,快去!”

    李素好奇瞧了老爹一眼,也没想太多,见了皇帝陛下后得赶紧回来,东阳还在河滩边等他呢。

    …………

    打马入长安,李素骑在飞驰的马上,胸腔里充斥着一股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慰,他忽然觉得,其实当官并不坏,特别是没有实职的爵位,不管事,不瞎掺合,朝廷还得管他这种懒散人的吃喝,一切似乎挺完美的,除了……这一身浅绯色的官服略显娘炮。

    进了长安城,李素下了马,牵着马前行。

    长安城里一般是不允许策马而行的,“一般”的意思是,偶尔也有例外,比如那几位神见神憎,鬼见鬼愁的开国大将军,尤以程咬金为代表,他们可以在长安城里策马,那是李世民特旨恩许的,李素这种小小县子长安城里一抓一大把,如果不想被御史台的御史们参个灰头土脸的话,进了城最好低调一点。

    离开松州时已向高季辅问过见皇帝陛下的程序,先得去礼部报到,由礼部官员逐级上报,然后老实待在礼部官衙里等通知,看皇帝陛下什么时候有心情,如果皇帝陛下忙着忙着把召见他的事情忘记了,礼部还会再上奏一次,若是下一次皇帝陛下仍没想起召见你,那么可以证明这人刷存在感彻底失败,哪里来的回哪去,等待下一次召见吧。

    李素牵着马来到位于朱雀大街的礼部官衙,门口拴好马,守门的府兵见李素如此年轻,却穿着五品浅绯色娘炮官服,纷纷露出奇怪的目光,李素递上告身和腰牌,府兵拿进去没过多久便出来,很客气地请他入内。

    整个过程很顺利,李素在礼部官衙坐到午时左右,宫里便来了宦官,令李素即刻入太极宫。

    礼部的官员很诧异,一般而言,五品以下的官员等待陛下召见最快也得一两天,这位年轻得不像话的县子怎地只等了一个多时辰便被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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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君臣相见
    李素随着宦官出了礼部官衙,径自来到太极宫前。

    宦官很和气,一路走一路为他介绍朱雀大街上的各个官衙,进了太极宫门后,宦官的神情也变得肃然起来。

    太极宫的正门是承天门,这个门李素不能走,那是百官上朝时才开启的,宦官领着李素走的是左侧的永安门,经过鼓楼后再进兴仁门,兴仁门内便是三省之一中书省的官衙,绕过中书省,直进晖政门,宦官告诉李素,陛下在晖政门内的安仁殿召见他。

    李世民召见大臣一般都是两仪殿,或是甘露殿,而召见李素却选在属于后宫范围的安仁殿,这说明李世民把李素当成了自己人,还是……没把李素当男人?

    宦官领着李素到了安仁殿正门前,嘱咐李素整衣冠,脱鞋,然后进殿禀奏,很快,殿内传来宦官尖细悠扬的传唤声。

    “宣,泾阳县子李素进殿——”

    李素脱了鞋,穿着足衣垂头躬身走进殿内,悄然抬眸一扫,发现一个穿着明黄衣袍的人远远站在殿内,李素急忙隔着老远行礼。

    “臣,泾阳县子李素,拜见陛下。”

    直起身子,循着声音望去,李素不由一呆。

    竟是那位工部官员?

    空旷的大殿内,李世民和李素相对而望,久久沉默。

    李世民忽然朝李素和煦一笑:“很熟吧?见过两次面了,今是第三次,是不是很意外?朕竟不是工部官员?”

    李素垂下头,在李世民看不见的视觉死角飞快撇了撇嘴。

    第一次见面就觉得这位工部官员有来头,特别是东阳为了他竟派侍卫送钱来,当时李素就有过许多猜测。这些猜测里自然也包括皇帝的身份。

    现在看到李世民身披黄袍站在他面前,说实话,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外。

    李世民拂袖指了指旁边的方榻:“坐!”

    李素老实坐下,跪坐的姿势很不舒服,身子调整了好几次才勉强坐稳。

    李世民捋了捋长须,很认真地打量着李素。锋利的目光盯得李素浑身发毛,后背不觉沁出一层冷汗。

    良久,李世民展颜一笑:“倒真是少年英杰,果然没让朕失望,松州之战若没有你,胜负且先不论,我关中子弟不知要死伤多少,说说,那个小陶罐你怎生弄出来的?”

    李素也不敢胡说八道了。想了想,道:“火药这东西,其实很早就有了,前隋时有道士炼丹,丹房常有走水,且能听到巨大的声响,这便是最早的火药,臣弄出小陶罐亦是问过许多炼丹的道士后。闲暇无事时自己琢磨出来的……”

    说完李素颇觉汗颜,貌似这番话……还是胡说八道啊。

    李世民不置可否地笑笑。换了个话题道:“此物犀利无比,牛进达派人送来的秘方朕认真看过,亦叫金吾卫府兵亲手试制过,果然厉害霸道,朕问你,若朕欲以此物威服天下。尔意若何?”

    李素眼角抽了抽。

    既然造出了这东西,李素从来没后悔过,至于能否靠它威服天下,还真说不好,要看用在谁手里。

    曾经有一个朝代。那是个标榜气节的时代,君臣一体,共治天下,因为气节二字,甚至喊出了“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口号,气势不可谓不恢弘大气,而且那个时代的火器也非常发达了,然而国祚却不到三百年,最后亡于关外刀马弓箭之下,末代皇帝满腔愤恨吊死在煤山,好好的帝国从此灭亡。

    为何一个火器发达的朝代没能威服天下,反而亡于最原始的冷兵器之下?

    天灾**的诸多因素不说,终究还是握着火器的人冷了心,丧了胆。

    如今是大唐,而且是贞观年间的大唐,正是万众归心,兵锋最盛之时,李世民若欲威服天下,有没有小陶罐,真的很重要吗?

    片刻之间,李素想到了很多,甚至脑海里已组织好了语言,打算将“威”与“德”的道理说给李世民听,抬头正要说话时,却见李世民那双满含笑意的眼睛,李素悚然一惊,顿时清醒了。

    暗暗苦笑不已,自己一个十几岁的小屁孩子,难道这位雄视天下的帝王真是在征求自己的意见?何德何能啊。

    于是李素立马改口:“吾皇吞吐宇内,扫荡天下,我大唐得遇英主,幸何如之,臣为大唐贺。”

    李世民果然哈哈大笑,对李素的回答甚为满意。

    “倒是个灵巧人,牛进达还派人给朕送过一副马蹄铁,也说是你所造,此物出世,不知救了我大唐多少良马健驹,此功之大,不逊于小陶罐,说来你前前后后立下不少功劳,封尔一个小小县子却是委屈你了,奈何你年纪太小,封爵过甚恐朝中非议……”

    李素急忙接口:“县子好,臣很喜欢,多谢陛下厚赐。”

    李世民眯着眼打量他一阵,抬手指了指他,笑道:“小子油滑得紧,朕今日召见你并无他事,便再给你下道特旨,日后若又弄出什么新奇的物事或国策,尽可直接上奏,你若宫外求见,朕必见。”

    “臣遵旨。”

    李世民笑道:“如此,你可退下。”

    “臣告退。”

    李素躬身行了一礼,刚退了两步,李世民忽然道:“对了,你那个小陶罐,不能总叫它小陶罐,得取个名字,你说取什么名字好呢?”

    李素顿觉这句话挠到了自己的痒处,取名这事他太擅长了,当初的五步倒一直引以为今生恨事,今日必须雪耻……

    “温柔岁月……”李素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李世民不负所望,答应得非常爽快:“好,就叫震天雷。”

    李素:“…………”

    大家还能愉快的沟通吗?“震天雷”是个什么鬼?

    走出太极宫,李素发现宫门外有位礼部官员等着他,见李素出来,官员上前笑着拱手为礼,李素急忙回礼。

    二人寒暄几句后,官员才慢吞吞地告诉他,泾阳县子的爵位已在礼部造册,很快有诰封送至太平村李家,而且朝廷还拨给一百亩土地,不过土地每年的收成还是得向官府交税,至于雇请种地的庄户,这个由泾阳县子自己负责,官府不过问。

    李素听了很久才渐渐明白过来。

    当初封爵圣旨里说的“食邑二百户”,话虽然说得好听,然而这所谓的“食邑”根本就是虚封,作不得数的,也就是说,朝廷允许你请两百户庄户帮你种地,但种地所得必须还得给官府上税,当然,也有不用上税的权贵人家,但是人家的封爵旨意与李素不太一样,人家那叫“实食邑”,就是朝廷实打实的送你两百户庄户,然后名下土地所得全部归自己,不用给官府交一粒米……

    比如太平村的好邻居东阳公主,她就是“实食邑”三百户,三百户养她一户,不用给朝廷交任何税,朝廷每年还额外给她发俸禄。

    一字之差,待遇天差地远,李素瞬间变得很失落,然后李素开始默算圣旨里少了这一个字,自己会损失多少钱。

    算了很久,李素终于得出答案,——很多。

    除了白送一百亩地,基本跟别的地主没什么差别,当然,还有一个县子的身份。

    李素是个对生活充满乐观的人,觉得自己刚才的算法不对,太灰暗了,于是又换了一种算法。

    为何不算算自己得到了什么呢?

    造出了小陶罐,于是白得了一百亩地,还有一个县子的身份……好了,这样一算,心情顿时开朗许多。

    礼部官员还没说完,县子的爵位虽然很小,但也是有仪仗的,按制县子府的马车可驾双马,可以少,但绝不能多,多了要被治罪,国公府才允许驾四马,想在自己的马车前多添两匹马,这辈子就得奋发图强,不断上进,争取在活着的时候当上国公,若是死了以后追封国公,陵墓里的陪葬陶俑当然也可以把四马埋进去,反正你开心就好……

    李素绝没有驾四马的意思,这辈子驾双马足够了,如果死后一定要埋点什么东西进陵墓,可以在临终前跟皇帝陛下申请一下,把眼前这个油嘴滑舌的礼部官员埋进去……

    与礼部官员道别后已是下午时分,李素急忙策马出城往家里赶。

    东阳一定还在河滩边等着他,这个女子看似柔弱,却有一股子执拗劲,说了等他就一定会等他。

    李素策马飞驰,迎着灼热的夏风,嘴角却露出了笑容。

    有人等着他的感觉,真好,仿佛心里忽然间有了归属,任何时候都只想赶快回到归属于他的人身边去。

    赶到太平村时已是傍晚时分,李素正要策马往河滩而去时,却赫然发现老爹李道正在村口的路边来回踱步。

    李素急忙下马迎上:“爹,您咋在这里?”

    李道正笑了笑,随即脸一板,道:“有事跟你说,白天你走得急,没来得及说。”

    “啥事?”

    “你出征的这段日子,我给你定了门亲事,还是泾阳县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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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七章君臣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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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蹊跷亲事
    “定亲”二字震得李素半晌没说话。

    这种感觉就像自己骑在马上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忽然被一记九天神雷劈成了焦炭一般。

    “泾阳县许家?我出征的时候定的亲?”李素盯着李道正问道。

    李道正点头,神情有点郁卒:“亏咧,那时你刚出征,不知道你会封爵,所以答应了亲事,毕竟那时咱们家配许家算是门当户对,没想到你会立功封爵,有了爵位身份不一样,娶商人家的女子说出去不好听……亏咧!”

    虽说如今大唐百姓里士农工商一体,但只是政治口号,商人终究还是被鄙夷的,地位属于最低等,李素没有封爵以前,李家只不过是一个拥有二十亩地的小地主,当然,暗地里印书,卖酒等等,也干一些商人的勾当,所以李道正对与商人结亲并不排斥。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李素有了爵位,尽管只是比男爵高一点的末等爵,那也是爵啊,而且正经以军功封的爵,身份比官员还要高,这下李道正不满意了,觉得许家高攀不上李家了。

    无法指责李道正的势利,天下的父母心总是自私的,吃也好,穿也好,娶亲也好,总要把最好的留给孩子。

    李素急忙道:“亏了就悔亲啊!我找人去说……”

    李道正摇头,一脸黯然道:“悔不得了,已然和许家换了生辰,送了聘礼。连日子都定下咧,县衙扈司户保的媒,悔了亲我们父子这一世做不得人了。尤其是你刚被封了爵。马上就悔商人亲事,传出去怕是会被骂,朝里的言官不会放过你的。”

    李素面孔迅速失去了血色,一脸苍白地盯着李道正。

    “可以悔亲的,大不了不当这破爵了,我去找人说,双倍。不,再加十倍聘礼送去。算是赔偿……”

    说完李素转身便跑,却被一双粗糙的大手死死揪住胳膊。

    “谁说要悔亲了?悔了亲我李家的脸还要不要?商人的闺女又咋样?说出去不好听,但也比悔亲强!不准悔!亲事照办,就定在下月。”

    李素脸色由苍白迅速化为铁青。

    充血的眼睛盯着李道正。李素深呼吸,提醒自己不要跟老爹吵,更不要发火,这是大逆不道,然而还是觉得一股邪火在胸腔里乱窜。

    使劲甩掉揪住自己胳膊的手,李素压住了火气道:“爹,如此轻易把我的一辈子决定了,你不觉得太草率了吗?”

    李道正呆了片刻,他没想到这件事令李素如此不满。印象里,儿子似乎永远都是温吞懒散的模样,永远不曾见过他生气的样子。然而此刻,李道正分明从儿子的眼中看到两团燃烧的火焰。

    可是,十六岁的少年了,不正是成亲的年龄吗?他到底气什么?

    “哪里草率?不草率,聘礼,媒人。生辰,该有的都有。你气啥?再说许家闺女也不错,泾阳县有名的淑德闺女,扈司户还把她的绣活拿给我看过,绣得确实好,那么好的姑娘人家,不计较以前害你的谣言,还主动上门求亲,你说我咋能不答应?”李道正话说得硬气,还是多少有了几分解释的意味。

    李素皱了皱眉:“主动上门求亲?许家?”

    “对,许家主动求亲,当初县城里说你逛青楼不给钱,坏了名声,许家当时是退了亲的,后来不知咋的,又请了扈司户上门说合,说是再商议商议,商议几句就定下咧。”

    李素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这事透着蹊跷,很少听说女方主动跟男方求亲的,更何况求亲的对象还是他这个逛青楼不给钱的混帐,——但凡脑子没被门夹过没被猪亲过的女方家长,都不会选择这样的混帐女婿吧?

    李素忽然察觉这事不简单。

    回想昨日回家路过泾阳县青楼的时候,恰好遇到许家老爹,当时他不但脸红了,而且表情很奇怪,现在想来,应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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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发现麻烦找上门了,这是个很大的麻烦。

    尽管这桩亲事里面有太多的疑窦,然而终究日子定了,聘礼下了,几乎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想要改变它,很难。

    天已黑了,李素急忙跟老爹说了一声,然后往河滩跑去。

    东阳一定还在等他,这傻姑娘若没见到他的人,等到天亮都不会走。

    跑到河滩边,一群黑影站在离东阳不远的树林边,那是公主府的侍卫,出了结社率的事后,侍卫们再也不敢让东阳单独外出。

    熟悉的大石头上,东阳静静坐着,手托着腮,天色太黑看不清眉眼,却能看见月光映在她的眼睛里,亮晶晶的像两块浮在半空的宝石。

    喘着粗气跑到东阳身后,东阳转过身,看着他笑。

    “还以为你被父皇召见耽搁了时辰,出不了城呢。”

    “我不来你还等我吗?”

    东阳点头,理所当然的模样:“等啊,说好等你的嘛,等到天亮,城门开了,你自会来这里找我。”

    李素默然叹息。

    心里如同压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头,与许家结亲的事李素不想对她说,或许,努力一下再把这桩亲事退掉,那么一切仍和以前一样,这桩事便没有提起的必要。

    “你脸色不大好,怎么了?”东阳敏感地察觉到不对。

    李素强笑:“没啥,刚才出城回来的路上丢钱了,心情很不好,你不知道丢钱的感觉,想一头撞死又怕疼,活着又没意思……嗯,对,就是这样。”

    东阳愕然,宝石般放光的眼睛在夜色中渐渐眯成了一条缝。

    “你这人……贪财贪到令人发指了,幸好父皇只给你封了爵,若是让你去当官,三五天就把官库贪空了,非得被父皇杀了不可……”

    李素好奇地道:“你的公主府不缺钱么?实食邑三百户啊,那得多富裕……”

    说起实食邑就伤心,县子跟公主没法比,投个好胎比个人本事更重要。

    东阳捂嘴轻笑:“谁像你这么贪财,我府上不缺吃穿,能给下人发俸禄就够了,要那么多余财有甚用?”

    这话说的,从里到外透着一股浓郁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令李素恨得牙痒痒。

    ...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登门悔婚
    今夜与东阳在一起,李素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老爹无端为他决定了一门亲事,而他却一无所知,若真与那位未曾见面的许家闺女成了亲,他与东阳是不是今生再无可能了?

    河滩边只坐了半个时辰,李素与东阳告别后匆匆回家。

    一夜辗转反侧,李素睡得很不踏实,天刚亮他便起了床,正准备去泾阳县城一趟时,屋外听见一阵很矫情的“哇哈哈哈哈”。

    程处默穿着一身墨绿短衫,后面带了几名程家部曲,部曲手里抄着弓箭和长刀,一副上门打劫的样子,从笑声到姿势完全抄袭他老爹,抄又抄得不像,笑得跟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似的。

    “哇哈哈哈哈……李素兄弟何在?昨日进了长安城为何不找哥哥我?封了爵便看不起人了么?”

    李素睡眼惺忪地看着这群强人进门,然后程处默很亲密地搂住了他的肩,使劲拍了两下。

    “我就知道我这双眼睛没看错人,兄弟果然是有本事的,头一次出征就挣了军功回来封了爵,啧啧,十六岁的爵呢,再过十几二十年,怕也和我爹一样当国公了,了不起!”

    程处默越说越高兴,巨灵掌高高抬起,眼看又要落在李素肩上时,被他飞快闪开。

    “抱歉得很,昨被陛下召见,出宫时天色已晚,怕误了出城,只好匆忙走了,未至府上拜望程伯伯和程兄。恕罪恕罪。”李素急忙赔礼。

    程处默又哈哈大笑,顺手一勾李素的肩膀:“废话不多说,今就来找你作耍的。走,与我一同游猎去!”

    “慢着,程兄,小弟今有事,真有事,无法……”

    “屁事!县子就是混吃等死的,国公也是。当程某不知么?”程处默一语道破残酷的真相,令李素忍不住怀疑自己的人生价值。以及……帮程咬金怀疑他的人生价值,如果能帮程咬金抽他这个不肖子就更好了。

    李素叹气,不是装的,他是真想叹气。

    “县子自然也有事的。比如心事。”

    见李素郁闷的样子,粗神经的程处默终于察觉不对劲了:“咋了?到底啥事?”

    李素让程处默挥散了部曲,拉着他到自家前院的槐树下坐着,然后……开始聊人生。

    “程兄,今生能交到你这样义薄云天的朋友,委实是小弟的运气。”李素表情很严肃,语气很煽情。

    程处默楞了:“啊?”

    “朋友是什么?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曾子曰: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那啥……乎!”

    “乎啥?说人话!”程处默面现恼怒之色,他觉得李素在羞辱他的文化。

    “意思就是说。朋友有难,一定要帮忙,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什么的,程兄认为呢?”

    程处默斜眼瞥着他:“说了半天屁话,就是为了要我帮忙是不是?”

    “程兄你悟了……”

    “悟个屁!有事直接说事,你有难俺老程怎会袖手旁观?用得着说这些鬼话糊弄?”

    李素放心了,铺垫半天终于听到了想听的答案。

    刚露出笑容,程处默仿佛被过路的神仙顺手点醒了似的。忽然慢悠悠地道:“先说好,啥忙都可以帮。唯独上次要我帮忙搅和你亲事那种混帐事俺老程可不再干了。”

    李素的笑容僵在脸上。

    程处默拍了拍他的肩,义薄云天得一塌糊涂:“说说,要我帮什么忙。”

    李素脸颊抽了一下:“帮我再搅和一次我的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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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处默拂袖而去,他发现自己有点受不了这个混帐了。

    友尽!

    李素死命拖住了他,这事还真得借用一下卢国公府的招牌,少了程处默怕是成不了事。

    程处默虽然外表粗犷,想必内心还是很文艺的,李素说了不少好话后,终究心软了,单手高举对天发誓这绝对绝对是最后一次干这种混帐事,若再有下次……教老天降道神雷把李素劈死。

    这誓发的,自己完全不吃亏。

    …………

    二人领着程家部曲骑马赶到泾阳县城,轻车熟路地找到了许家商铺。

    许家商铺占地不大,里面卖的是寻常的丝绸绫罗,生意颇淡,进出几个客人皆是零售,毕竟这里离长安太近,胡商们千里迢迢从丝绸之路而来,采买大宗的货物不会选择这座小县城,而是去长安的东西两市。

    商铺里,许老爹正与客人谈买卖,李素和程处默安静地等了一会儿,许老爹满脸笑容送都客人,转眼一扫看见了李素,许老爹不由一楞,很快堆起了笑脸。

    “原来是贤婿来了,快快进来,可真是贵客临门……”许老爹笑得满脸褶子,非常热情地将二人迎入店内。

    李素强笑着朝他施了晚辈礼,许老爹回礼之后将二人请到店铺后院里。

    没心情跟他寒暄,李素直接道明了来意。

    “许伯伯,晚辈今日贸然登门实在唐突了,此番只为家父与您所定的亲事而来……”

    话没说完便被许老爹打断:“你这娃子,还生分个啥?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常来常往的,哪里说得上唐突?你爹送来的生辰老夫请了玄天观的道士掐过咧,道士说是天作之合,正相匹配,果然是命中有缘呐,哈哈……”

    许老爹仰天大笑,一副快慰平生的样子。

    李素心情愈发沉重了,莫名其妙间,事态怎么就到了这一步了?

    “许伯伯,是这样的,关于这门亲事,晚辈想先跟伯伯赔个不是,虽说儿女婚姻之事,全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晚辈毕竟毫不知情,那时我正随军出征,回来便定下了亲事,晚辈的意思……意思是……”

    许老爹敛起了笑容,捋须缓缓地道:“老夫听明白了,你欲悔婚?”

    李素没来得及回话,旁边的程处默终于长出一口气:“说了半天废话,可算说到正事咧,没错,悔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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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欠了一更的事我一直记得的,这几天睡眠很差,晚上九十点睡,凌晨三四点醒,晕晕沉沉的码不了字又睡不着。。。过两天调整好了一定补上。。

    ...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退亲失败
    程处默一句话将气氛由尴尬推向……更尴尬。

    李素和许老爹的脸都有点难看,仿佛被人冷不丁扯掉了身上最后一丝遮羞布,大家**相对,毫无转圜。

    扭过头看一眼程处默,李素目光很想杀人。

    悔婚啊,多么含蓄多么艺术的事情,被这家伙一句话全毁了,很奇怪,早上带他出来的目的是什么?

    许老爹脸色更难看了,表情越发冷淡:“悔婚是你爹的意思,还是你自己的意思?”

    李素只好老老实实道:“我自己的意思。”

    “这就不对了,你爹已送了聘礼,保媒的是县衙的官媒,生辰也掐过了,连日子都定好了,两家忙了这许多天,你一句悔婚就不作数了?”

    李素理屈,只好陪笑:“实在抱歉得很,这事是小侄做得不地道,只求伯父能应允,小侄愿以十倍聘礼赔偿……”

    许老爹失笑:“我家不缺钱。”

    “终归是要赔礼的,伯父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小侄全然答应,至于婚事,令千金是泾阳方圆出了名的淑德良女,无可挑剔,小侄年少荒唐,性子浪荡,唯存一丝良知,既然配不上令千金,也不忍误了令千金终生,还请许伯父明鉴。”

    话说得很含蓄,明白的人自然明白。意思就是说,我这种嫖姑娘不给钱的人渣拿来当女婿,活生生把你女儿往火坑里推,这样真的好吗?

    许老爹脸色阴晴不定,显然他听懂了,而且确实不大乐意让这样的人渣当女婿,哪怕这位女婿是新晋的县子。

    见许老爹犹豫,李素不由大喜。然而没过多久,许老爹神情忽然坚定起来,重重地道:“不行!悔了婚我女儿的名节算是完了,既然亲事定下,绝不能悔,悔也可以,让你爹和扈司户来说,你来退婚没用。”

    李素心凉了半截。

    许老爹看着他,叹道:“这不是你和我女儿两人的事了,是两家的事。如今聘礼已下,生辰已换,泾阳县内的亲朋好友全知道了。你若悔了婚,不仅我女儿没法活,全家都没法活了,李公子……姑且这么叫你吧,老夫知你是新晋的县子,而许家是商贾之家。说来确是配不上你。若早知你随军出征竟能立下军功封爵,老夫真不会攀你这门亲。可当初定亲的时候,你家亦只是太平村的地主。那时的许李两家可是门当户对的,现在你封了爵,看不上许家自是情理之事。然而,说好的事情反了悔,怕是说不过去吧?许家脸上无光,你们李家莫非有光?”

    许老爹的话很不客气,整件事掰开揉碎了,只差没直接指着李素鼻子骂他势利。

    李素苦笑,他可从来没有任何看不起商人的意思,能把一首首绝世好诗当商品卖出去的斯文败类,怎么可能会歧视商人?简直应该视唯利是图的商人为亲人才是。

    退婚的意思很单纯,只是因为东阳,然而这个原因终究无法说出口。

    李素朝许老爹施礼,苦笑道:“伯父误会了,真没有看不起商人的意思,半年前李家还是三餐不继的穷庄户,为了挣钱什么都干,哪里敢看不起商人?”

    许老爹摇头:“穷庄户和如今的泾阳县子是不一样的,当初是当初,现在是现在,不说这个,反正退亲不成,真有退亲的想法,叫你爹和扈司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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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判失败,许老爹仍旧很客气的将李素和程处默送出门,商人的礼数确实比寻常人家更周到,哪怕他想杀你全家,表面上仍是一脸把你当亲人的和善笑容。

    李素和程处默就是被许老爹这种笑容送出门的,脸没撕破,大家都很客气,不过笑容里的虚假连瞎子都看得出,令李素和程处默很别扭,这种笑容……还不如撕破脸吵一架呢。

    走出许家商铺,程处默和李素漫无目的的闲逛,程处默忍了很久没说话,终于忍不住道:“李素,你真看不起商人?”

    李素瞪他一眼:“别人可以这么说,你好意思这么说吗?当初卖诗,开印书坊,卖酒……我干的桩桩件件都是商人的勾当,我会看不起商人?”

    程处默点头:“说得也是……”

    随即反应过来,程处默两眼一瞪:“好个狗贼,竟敢冤你,我先揍他一顿再把他家店砸了!”

    李素乐坏了:“快去快去,砸的时候报我的名字,我在这里等你凯旋的消息……”

    程处默很快冷静下来,斜眼看着他道:“砸老丈人店铺的混帐事,怕也只有你能干得出来了。真当我傻吗?你们的家事我掺合什么?话说,你没有看不起商人,许家闺女又是有名的淑德女子,你为何非要退掉这门亲事?”

    李素沉默,其实,自己也只是竭尽全力的坚持而已,这种坚持连自己都觉得渺茫,就算退掉亲事又如何?能拉近他和东阳之间的遥远距离吗?如今所坚持的事情,只是努力不让东阳离他更遥远而已,然而,终究还是很遥远啊。

    也只能坚持了,不管结果如何,将来老了,坐在摇椅上追忆此生,不会因为年轻时没有为心爱的女人坚持过努力过而后悔,终究还可以带着笑容告诉自己,曾经年少时我曾爱过一个女人,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只为拉近与她的距离,后来或许失败了,但毕竟努力过了。

    不想回答程处默的问题,真实的答案是个禁忌,绝不能说出口。

    李素转移了话题,道:“程兄,你觉不觉得事情有点奇怪,若你是那位许伯父,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嫖完不给钱的败类吗?”

    程处默哈哈大笑:“这种败类敢来我家提亲,我非把他撕碎了不可!”

    说完不怀善意地瞥了李素一眼,李素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二人沉默良久,程处默的表情渐渐变得讪然,他忽然想起来了,所谓嫖完不给钱的败类形象,其实是他亲手炮制出来的,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李素把他撕碎了才对。(未完待续。(lwxs520。))

    ...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危机暗伏
    “败类的事情想清楚了吗?”李素斜眼瞥着程处默。看小说到

    程处默咧嘴笑:“想清楚了。”

    “好,这个事情揭过了,……慢着,还是先别揭过,坏我名声这事得算钱,十贯钱不过分吧?记住,你欠我十贯钱了,月底从卖酒的帐上扣。”

    程处默:“…………”

    李素自顾道:“回到刚才的话题,你觉不觉得那位许伯父有点奇怪?当初退了亲,现在又主动提亲,这次死活不愿退了,而且根本不在乎我曾经的坏名声,若说他家看上我的爵位也不合理,定亲的时候我还没被封爵……”

    程处默挠头:“你问我啊?”

    李素叹气,为自己刚才的对牛弹琴。

    “程兄,这事还真得靠你帮忙了,程家有没有那种……呃,打探消息之类的人?小弟想请程兄打探一下这个许家的底细,包括许家的族人,产业等等。”

    程处默奇怪地看着他:“我程家怎么可能有这种打探消息的人?很犯忌讳的。”

    李素刚露出失望的表情,程处默又慢吞吞地道:“不过这种小事根本用不着特意打听,程家这些年在长安积累的人脉不小,随便问问便知,只是……真有这个必要么?”

    李素点头:“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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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太平村等程处默的消息,恰好这两日又有喜事。

    王桩要成亲了。

    其实早在年初时,李素便给王桩送了两贯钱,靠这两贯钱,王家爹娘终于给王桩定了一门亲事,邻村周家的闺女。嗯,同样也是扈司户保的媒,这家伙一辈子做的媒不少,积了不少阴德,说不定活得比李素还长,如果允许活人殉葬的话,李素临终前一定指名道姓让扈司户陪葬。

    后来王家兄弟俩偷偷跑去从军,哭得王家老娘晕过去好几次,所幸有了李素的照应,王桩和王直还能捡条命回来。

    回来的那天自然不是什么亲人久别重逢抱头痛哭的煽情场面。事实上王桩和王直刚进家门,王家老爹便抄起一根木棍,抽得兄弟俩哭爹喊娘。没过多久老爹抽累了,然后老娘上前,说他爹你累了,歇歇,我来抽……

    男女混合双打,抽了王家兄弟足足半个时辰。兄弟俩的惨叫声半个村子都听得见。

    打完以后。王家爹娘神清气爽,整个人充满了施暴过后的满足和快感。然后王老爹恶狠狠丢下一句话,王桩的亲事提前。马上就办!

    成了亲的男人才叫真正的男人,从此有了责任和担当,不会再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于是。王家兄弟回来的第四天,王家开始操办喜事了。

    喜事过程颇为简陋,不过该有程序一样不少,纳采,问名,纳吉等六礼全有,两贯钱算是聘礼,周家很痛快把女儿嫁了,至于喜事有点寒酸,周家倒无所谓,都是庄户人家,彼此的底细都清楚,关中人朴实,不会干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事,把钱浪费在喜事席面上跟扔进井里没区别。

    李素自然不能缺席,王家爹娘将李素奉为上宾,礼数周到得把他当成了长辈似的。

    倒是跟李素的身份没关系,这两日断断续续听王桩说了松州之战的经过,王桩身受重伤而第二天还要去攻城,眼看要把小命交代在松州城下,是李素想出了办法,等于救了王家兄弟一命,再加上以前闹天花瘟疫的时候,也是李素想出了法子,把瘟疫治好了,对王家来说,李素是确确实实救了他们全家的命,而且不止一次。

    菜肴虽简陋,但酒却是好酒。

    程李两家合伙的酿酒作坊就开在太平村里,李素叫人搬了几坛,乡亲们很快喝得醉醺醺了,问起酒的名字,李素自豪地说名叫温柔岁月时,一致搏得乡亲们满堂鄙视,无奈只好说它叫五步倒,顿时引来轰然喝彩。

    该吃的吃完了,该闹的也都闹腾过了,新娘没见着,一直待在洞房里,王桩却喝醉了。

    坐在王家大院里,王桩醉醺醺拉着李素说一大堆感激话,从治天花,到给钱帮他定亲,再到松州之战,使劲拍着胸脯说这条命以后就是李素的,什么时候要,只管拿去。

    喝醉的男人很作死,当着老爹老娘的面,王桩大声说起了上次在泾阳县逛青楼的感受,细节描述得很生动,王家爹娘气得浑身直抖,李素眼尖发现洞房内的烛光簌簌摇摆不已……

    很好,今晚王桩的洞房花烛夜一定很刺激。

    最后,酒劲上头的王桩却说起了李素最不想听的话题。

    “李素,我看得出你这辈子前途敞亮,你一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但是,你不能喜欢公主,会要命的……我大唐的公主很多,陛下一般都许配给邻国的王子或开国功勋之后,从来没听说许给一个小小的县子,立再大的功都不行……上次回村路上,我见东阳公主站在山包包上等你,就觉得不大好,会出事的,出大事!李素,你莫犯糊涂,会要命的咧……”

    喝醉的王桩语无伦次,但意思李素还是听懂了,心情不由愈发沉重。

    “总要争一下的……”李素喃喃道,不知是说给王桩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王桩嗤笑:“争过以后,会是怎样的结果?陛下的女儿,只能由陛下决定她们的婚事,你若跟陛下求亲,你觉得会有什么结果?功劳是功劳,为大唐立功劳的人太多了,陛下会对你高看一眼?你和东阳公主现在一切都好,那是因为事情没泄露出去,一旦传到陛下耳中,你和她都好不了……”

    压低了声音,王桩满嘴酒气凑在他耳边:“……你们这算是私情,传进天家,是要命的大罪!立了多少功劳陛下都会把你抹了。”

    李素笑笑,不置可否地道:“王桩,莫在背后议论陛下,你喝多了,快醒醒。”

    王桩打了一个冗长的酒嗝儿,努力睁着醉眼,忽然嘻嘻一笑:“不,该醒的人是你。”(未完待续。(lwxs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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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峰回路转
    李素发觉喝醉酒的王桩忽然变得很睿智,连笑容看起来都像是深思熟虑智珠在握的高人形象,特别是最后一句“该醒的人是你”,逼格高得简直令人无法仰视,李素忍不住怀疑王桩其实是个聪明人,小时候中了某种诅咒,这种诅咒只有酒精能暂时解除,一旦酒醒便恢复痴呆傻……

    玄幻的情节在李素脑海里不断放大,肃然起敬地看着醉醺醺的王桩被爹娘扶进房,王家老爹歉意地朝李素笑了笑,然后关上了大门,紧接着里面传出抽打声,以及王桩凄厉的哭叫声……

    看得出王家爹娘忍很久了,抽他的原因也不是因为醉酒,而是把逛青楼这种事抖落出来了,所以说,男人逛青楼这种事,不论任何时候都应该低调点,可以做,但不能乱说,特别是当着爹娘的面,否则后果很严重。

    抽打声停歇了一会儿,王家老爹开门走出来,满脸歉意地朝李素笑:“见笑了,呵呵,真是见笑了……”

    李素很诚恳地道:“王伯莫把我当外人,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该怎么抽就怎么抽,小侄只会喜闻乐见王兄弟成材,怎会见笑?”

    王老爹笑得更开心了:“果然是封了爵的人,说话文雅得很,一张嘴就知是个有本事的……”

    犹豫了一下,王老爹朝屋里喊道:“李家娃子不是外人,既如此,把大门敞开了抽。”

    李素欣然赞曰:“甚善。”

    然后李素便全程欣赏王桩被抽的过程。王老爹抽得很用力,农户家孩子逛青楼不是好兆头,必须彻底教育。王桩被抽得醒了酒,惨叫哀嚎时见李素好整以暇坐在院子里看热闹,百忙躲闪中伸出一只手扒拉着门框,死死揪住不放,凄然喊道:“李素救我……”

    李素不为所动,直到最后王老爹怒声问起逛青楼的钱从哪里来时,李素顿觉不妙。清咳两声急忙告辞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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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处默对许家的调查还没出结果,太平村李家却迎来一位陌生的客人。

    客人很有礼貌。敲开李家大门后不管见了谁都行礼,李素当时正坐在院子里发愁怎样把许家的亲事退掉,抬头时便看见了这位客人。

    四十多岁的年纪,长得非常端正英俊。白白净净,颌下一缕三寸青须,连李素都不得不嫉妒的承认,这家伙比自己帅那么一点点……只有一点点。

    气急败坏地从怀里掏出小铜镜,仔细看了看镜中的自己,再看看这位客人,然后再看镜中的自己,李素气得直咬牙。

    很嫉妒,很想毁他的容……

    长得这么帅跑来我家。是来羞辱我的吗?

    李素的反应很奇怪,客人满脸的笑容顿时变得很僵硬,尴尬地保持着拱手的姿势。也不知是不是该继续行礼,或者……转身就跑?

    “尊驾是……”李素终于还是克服了心魔,客气地拱手回礼。

    客人长松一口气,急忙再次行礼:“当了一回不告上门的恶客,还请李县子莫怪罪,实是素不相识。无人引荐,只好贸然登门。恕罪恕罪。”

    “好说好说,来者为客,尚不知足下是……”

    客人哦了一声,急忙长揖:“下官,洪州都督府司马,许敬宗。”

    李素默念了几次这个似曾相识的名字,接着两眼徒然睁圆,吃惊地看着他。

    许敬宗!李武两朝有名的大奸臣啊!

    ——刚才见第一面想毁他容的直觉是对的,政治无比正确,说明李素是个……嫉恶如仇的好人?

    许敬宗对李素出格的反应有些奇怪,又不知刚才说错了什么,一时手足无措,场面愈发尴尬起来。

    “呃,啊,哈哈……原来是许司马当面,久仰久仰。”李素急忙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面对大奸臣,不得不小心点。

    许敬宗又松了一口气,急忙回礼。

    很客气地将许敬宗引入前堂正屋,然后李素亲自给许敬宗献上乳酥——没错,大唐用来待客的饮品,除了酒类就是乳酥了,至于茶这种东西,手续太繁杂,一般都是文人雅士们用来品位乱七八糟的人生的,不仅程序复杂,而且味道也很怪,李素完全不懂,相比之下,李素更喜欢后世的炒茶,味道清雅,而且方便。

    为什么不发明炒茶呢?因为李素懒啊,这个理由应该很充足了。

    许敬宗心不在焉地浅啜了一口乳酥,二人寒暄客套了一番……又一番。

    许敬宗自打进了李家院子,感觉一直很怪异,面前这位十多岁的娃子比他的儿子还小,说话却十足的官场套路,寒暄起来天南地北一通乱聊,竟然沉得住气不问他这个陌生人登门的意图,客气中带着难以言喻的疏离甚至……戒备,看来十几岁能被陛下青睐而封爵,此子确有不凡之处,不仅仅是创出几样新奇东西那么简单。

    最后还是许敬宗沉不住气了,大家都挺忙的,而且光阴不容蹉跎,李素年纪小有浪费光阴的资本,许敬宗没有。

    “今日冒昧登门,实为向李县子赔罪而来。”许敬宗起身,朝李素长长一揖。

    见许敬宗终于挑明来意了,李素也不客气,于是笑道:“这几日我心神不宁,总觉得命中犯煞,诸事皆不顺,直到今日看见许司马,终于恍然大悟……”

    说着李素的笑容里有了几分冷意:“敢问许司马,你与泾阳县许家有亲故否?”

    许敬宗吃了一惊,脸色尴尬半晌,终于长长揖道:“许某今日特为此事而来,没想到李县子早已知晓。”

    李素叹道:“倒也不是早已知晓,只是最近我对‘许’这个姓比较敏感,许司马,你我从无怨仇,何以如此待我?”

    许敬宗苦笑:“许某真无恶意,委实是想与李县子攀上亲家……”

    李素扬手止住许敬宗的解释,好奇地道:“许司马能否先说说,今日为何登门赔罪?”

    许敬宗滞了片刻,忽然叹道:“许某虽新近贬官,但在长安城内也是有人脉的,近日听说程家小公爷到处打听泾阳许家,而许某的家宅之外也无端多了许多人窥视,许某不能不亲自登门向李县子解释误会。”

    ...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坦率小人
    请程处默查泾阳许家不是没有道理的,李素很相信自己的直觉,退了亲又主动要求结亲,其中必然是有原因的,不是许家闺女有个不靠谱的老爹,就是许家老爹有个不靠谱的亲戚……

    现在这件事的真正根源正坐在李家前堂里,李素很想知道,他跟许敬宗到底什么仇什么怨,非要塞个许家闺女给他。

    礼多人不怪,许敬宗再次向李素施礼,苦笑道:“许某确无恶意,泾阳许家是许某远亲,因其商贾之家,而许某在朝为官,故而不常走动,数月前亲族相聚,许家曾说起与李县子结亲之事,提及李县子……声名不洁,遂退了亲事,许家是商户,见识不多,而我却身在朝堂,深知李县子声名之隆,若说李县子竟能做下这等……恶事,许某却是不信的,于是遂跟许家言明,此乃有人中伤县子,许家错失美玉矣……”

    李素恍然。

    能在历史上留名的,不管是奸臣还是忠臣,终归比常人多几个心眼的,李素当初干过的自污名声的事,或许能蒙住许家,但却瞒不过许敬宗,他甚至用不着亲眼目击便能敏感察觉到不对劲。

    难怪后来许家老爹完全无视李素曾经的恶名,而主动再跟李道正商议结亲之事。

    许敬宗这番话没说得太透彻6→,但李素却推测出了他没说完的话。

    刚才许敬宗说他新近贬官,然后撺掇远亲许家跟李素结亲,这里面就包含许多意思了。

    简单的说,许敬宗最近在长安城里听说了李素的名声,然后推断出李素是一支潜力股,李素出征后能不能立功封爵。那时许敬宗也不清楚,但他清楚李素以后一定会飞黄腾达,毕竟李素治天花,作诗,献国策,当今陛下和房相亲自降尊寻访。仅这份殊荣便很不简单了。

    上达天听,简在帝心,这样的人能不飞黄腾达吗?于是许敬宗赶紧让亲戚抱住李素的大腿,这个年代还是很注重宗族情分的,泾阳许家跟李素结了亲,等于便是许敬宗跟李素结了亲,许敬宗去年因事贬官,正是寻求转机之时,李素被陛下另眼相看。岂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转机?

    于是,在许敬宗有意无意的炮制下,终于弄出了一幕令李素头疼的闹剧,这件事里,受益人自然是被贬官的许敬宗,而李素和许家的闺女则成了牺牲品,或者,牺牲品里还包括东阳。

    很有意思。莫名其妙被人当成了棋子,更有意思的是。李素居然对许敬宗生不出恨意。

    这家伙自然是坏人,玩弄心机是官场中人的基本技能,定亲这件事说来没什么技术含量,但许敬宗的时机拿捏得非常好,趁着李素出征时跟李道正谈妥了,回来时聘礼已下。日子已定,若李素没有认识东阳的话,说不定就马马虎虎认了这桩亲事,到时候许敬宗上门求助,让他的官场生涯再次焕发生机。如今李世民正是对李素另眼相看,可谓圣眷正隆之时,冲着亲家的面子,李素也不能不帮忙,于是,笑到最后的人只有许敬宗。

    然而许敬宗虽然坏,却坏得很坦率,这也是李素对他恨不起来的原因。

    许敬宗没想到李素会如此反感这门亲事,随即又打听到程家小公爷正满长安的打听泾阳许家的底细,不得不说,许敬宗还是非常有危机意识的,察觉到李素这一番动作后,许敬宗顿时觉得不妙,如今他只是个小小的从六品司马,他惹不起卢国公府,甚至连李素这种末等小爵都惹不起,事情超出了他的掌控,必须及时悬崖勒马。

    于是许敬宗非常痛快的把自己送上门,前因后果说清楚,态度也摆得很端正,没错,就是我算计你了,今天来赔罪,要杀要剐随便你,反正一百多斤就撂这里了。

    从阴谋者到混不吝,角色转换得如此自然,毫无ps痕迹……

    李素真的对他恨不起来,他怕的是伪君子,但却很欣赏真小人,这种人不会时刻用“道德”俩字来恶心别人,而且坏得很自然,坏事自然干得不少,得逞了,暗暗得意一番,被人戳穿了也不尴尬,老老实实承认这次状态不好,没发挥出正常水平,坏事没干成功,下次再来过。

    跟这种人打交道其实挺不错的,不累。甚至连提防心都不必有,自己倒霉了第一个先问他,是他干的,顺手给他一嘴巴,不是他干的,……那就真不是他干的。

    当然,对许敬宗恨不起来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李素知道困扰自己多日的麻烦暂时解决了,既然登了李家的门,泾阳许家那边的烂摊子,自然由许敬宗去收拾,如果收拾得不利索,李素不介意动用一下关系,把他当成自己来到唐朝后的第一个敌人,而且是生死大敌,不死不休的那种。

    都是聪明人,话说到一半就够,许敬宗的表情很坦然,脸上没有任何被道德心谴责的愧疚,仿佛只是走路时不小心碰了一下路人然后道个歉。

    李素说话也不遮掩了,笑着指了指许敬宗:“你给我找了个很大的麻烦。”

    许敬宗陪笑,此刻他已不敢再拿李素当十几岁的小娃子看了,很正经的平辈相交的态度。

    “所以许某今日来赔礼,而且以后也不会有麻烦了。”

    好了,李素等的就是这句话。

    多余的话不必说,李素接受了赔礼,甚至也接受了许敬宗递来的友谊之手,抛开李素个人对他的欣赏且不说,像许敬宗这种人若主动要求跟你做朋友,最好不要拒绝他,否则以后命中必有劫数,当然,这种人被归于哪一类朋友,则看个人修养造化了,反正在李素心里,许敬宗可以成为守望相助的利益朋友,可以共享福,但绝不能指望他会与你共患难。

    反过来也是。许敬宗将来若陷入什么掉脑袋的大麻烦里,李素一定也是掉头跑得最快的。

    获得李素的友谊很容易,许敬宗今日得到了一个不小的惊喜,他没想到这位刚刚被封了爵的少年竟和他如此……臭味相投?

    许敬宗甚至有点淡淡的后悔,早知这人与自己如此投契,何苦布那么一个复杂的局。直接登门,大家喝杯白酒交个朋友,爽利多了。

    说笑几句后,许敬宗试探着说起他去年被贬官之事。

    李素认真想了想,道:“许司马可知上月我大唐与吐蕃的松州之战?”

    许敬宗急忙点头:“此战传遍长安,以五万敌二十万,乃我大唐近年少有之大胜,而李县子所创的震天雷更是大放光彩,令长安军民敬仰不已。”

    李素点点头:“震天雷这东西。确是我所创,秘方我已献予陛下,此物陛下甚为看重,前些日召我进宫奏对,陛下似乎有意设一个火器局,专司研制火器之用……”

    许敬宗闻言两眼大放光芒,情不自禁坐直了身子,眼中冒出无法掩饰的权欲。

    李素笑道:“其实陛下有意任我为火器局监正。但我性子太懒散,况且火器这东西太危险。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所以……”

    许敬宗飞快接口:“许某愿为李县子分忧!”

    “火药配制是我大唐的绝密,陛下必然要任用绝对信任的人,我可代你向陛下举荐,但陛下用不用你,真不是我能左右的。”

    许敬宗笑道:“不瞒李县子。当年陛下还是秦王时,许某便是秦王府的学士,颇受陛下赏识,如今陛下所信宠者,皆是秦王府时的旧部。然则卢公,卫公,英公等皆是征杀大将,赵公长孙,房相又是肱股重臣,秦王府旧部余者不多矣,许某若能得李县子举荐,陛下定然不会拒绝。”

    说到这里,李素不由好奇起来:“既是秦王府旧部,陛下应该对你恩宠无加才是,许司马何以被贬官?”

    许敬宗仿佛猛然被人揭了疮疤似的,表情变得黯然起来。

    长长叹口气,许敬宗道:“去年贞观十年,长孙文德皇后薨逝,陛下诏令举国服丧,许某的心情其实也是万分悲痛的,文德皇后确是古今第一贤后,可惜天妒贤后,竟中年崩丧,实是老天无眼……那日丧礼之上,众臣在太极殿外跪地哭丧,许某也在其中,哭得情不自已之时,抬头猛然发现当时的率更令欧阳询哭得眼泪鼻涕横流,那张脸扭得实在是……”

    说到这里,许敬宗的俊脸也开始扭曲了:“实在是,实在是……乱七八糟……”

    李素不解了:“一张脸有鼻子有眼,怎会乱七八糟?”

    左右环视一圈,许敬宗顺手抄起自己衣裳下摆的绸布,双手狠狠一拧,然后呈现给李素:“李县子请看,当时欧阳询就是这般模样……”

    很直观的形容,李素瞬间秒懂,然后……他的脸也开始扭曲了。

    许敬宗黯然叹道:“那张脸,实在是太可笑了,许某当时真的无法克制,喷然大笑出声,就是那一声笑,被御史台的御史们参得生不如死……”

    说完许敬宗不知是不是又回想起了欧阳询当时的模样,一年过去了,欧阳询那张脸的笑点似乎仍在,许敬宗忽然噗嗤一声,接着悚然发觉自己太失礼,于是急忙双手往面前的矮脚桌上一趴,把脑袋深深埋进去,发出不知是笑是哭的嚎声。

    “许某对不起文德皇后,许某是罪人啊哈哈哈哈哈……”

    *

    ps:许敬宗因长孙皇后丧间大笑而贬官,这是真事,非我杜撰。。没错,他就是这么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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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前世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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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敬宗趴在桌上肩膀一耸一耸的,实在看不出他在哭还是在笑,李素冷眼欣赏他的演技,忽然理解为什么许敬宗会被御史参得死去活来了,现在这副样子,真的很可恨。

    许敬宗趴在桌上哭(笑?)了很久才抬起头,悲痛状仰天叹了口气,眼角确实有泪花,只不知是哭出来的还是笑出来的,李素在考虑要不要去举报他,让李世民大怒之下把这混帐一撸到底,永世不得翻身。

    “让李县子见笑了,下官乃性情之人,文德皇后在世时贤良无双,朝野赞颂,臣民皆沐感慈恩,真真是无愧古今第一贤后,如今皇后崩逝一年余,朝臣们思之犹自落泪啼泣不已。”

    李素也只好作悲痛状,前堂内一老一少同台共飙演技,悲痛过后互视一眼,分明察觉彼此露出一抹坏人惜坏人的目光,很知己。

    好了,大家都是同一类人,再演没必要,于是同时收功。

    “李县子,若陛下设火器局,下官只任少监即可,监正还得由李县子亲掌,大唐从无设火器局先例,而且震天雷这东西,亦是李县子亲手所创,由李县子掌火器局,正是相得益彰,火器局定能陛下开疆辟土再立新功,李县子将来封公列侯指日可期,那时下官也好跟着李县子沾点光彩……”

    李素摇头:“陛下封我县子之爵已是错爱,我这人懒散惯了。且胸无大志,况且我年纪尚幼,难以服众。火器局监正一职恐难为任。”

    许敬宗目光闪动,斟酌了一下措辞,才缓缓地道:“李县子,恕许某直言,这世上从来没有懒散悠闲的人,农户忙劳作,商贩忙买卖。织工忙织绸,匠人忙盖屋。文官忙政务,武将忙统兵,就连万乘之尊的皇帝陛下,也要忙着平衡朝臣。兴农励工,威服万邦……”

    许敬宗盯着他,叹道:“就连和尚道士,每日也要忙着诵念经文,侍奉道君佛祖,李县子你看,世上哪有真正悠闲之人?李县子尚是未及弱冠的少年郎,况且于国大有功劳,陛下待县子以国士。正是皇恩圣眷正隆之时,何故竟生迟暮之心?”

    李素无辜地看着他:“因为我懒啊……”

    许敬宗:“…………”

    这个理由……真的很欠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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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了许敬宗,李素的心全然放下。耳边却不停回响着许敬宗临走时说的最后一句话。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

    这句话许敬宗说得很认真,李素也想得很认真,首先他在怀疑许敬宗劝自己当官的目的,说这样的话是不是在坑他,还是对他自己有什么好处,其次才是思考这句话的真正意思……

    看。踏入官场多麻烦,多耗心神。别人随便说一句话都得仔细琢磨,仔细推敲,任何一个同僚跟自己说的任何一句话都要思之再思,提防这句话是不是陷阱,自己该不该信这句话,如果信,能信几成……

    好累,李素想了又想,想得瞌睡了,当官果然很损耗脑子,这还只是跟官场中人说了几句话就累得不行了,以后若真踏入官场,很有可能长睡不醒。

    许敬宗走后,李素果真睡了个午觉,醒来时神清气爽,而且心情很不错。

    泾阳许家的麻烦解决了,多交到一个坏朋友,而且……似乎很久没见到东阳了。

    起床后在家里搜罗了一圈,从厨房里找到昨天提前用盐和高度酒腌好的一大块生羊肉,李素用柴刀细心劈了几十根细竹签,然后将羊肉切细后串在竹签上,又寻了一些细盐,蒜子,小茴香,也就是孜然,长安东市的胡商摊子上大把大把的卖。

    所有的调料和羊肉串包在一起,李素匆匆往河滩边跑去。

    东阳果然坐在河滩边,自从认识李素后,这个习惯几乎风雨无阻,如果河滩边有个打卡机的话,东阳已拿了小半年全勤奖了。

    反倒是李素最近常常瞎忙,来得断断续续的,东阳从来也不责问他,李素来了大家便坐在一起说说笑笑,顺便发一阵呆,一下午就过去,李素若没来,东阳便独自坐一下午,待到夕阳西沉时再回府。

    她真的是一个很安静的女子,像幽莲一般,从来不适宜长在喧闹的俗世中。

    东阳见李素今日来得兴冲冲的,稍稍惊讶一下后,杏眼笑成了弯月。

    “手里抱着什么?”东阳好奇看着李素的手道。

    “别问那么多,来,帮忙搬石块,垒个小台子出来,再寻一些能烧的干柴……”李素喘着粗气道。

    东阳瞪他一眼:“你倒指使起大唐公主来了,自己为何不去?”

    “想吃新东西吗?想吃就赶紧去干活。”李素的回答很硬气。

    东阳恨恨瞪着他,努力克制了半晌好奇心,终于宣告失败,气哼哼的搬石块去了。

    李素也垂着头忙活,在他的指使下,东阳垒好了一个小石台,推开好心上前帮忙的侍卫,亲自动手拣了一些干柴堆在石台边。

    青烟升腾,火势渐旺,李素抓了一把羊肉串放在火上慢慢烤,不时细心地用三根手指拈一小撮盐和小茴香慢慢洒在羊肉上,很快,一股掺杂着孜然味的肉香在空气里飘荡。

    饶是东阳见惯了锦衣玉食,此时也不停地抽动鼻子,清灵的眼里难得一见地露出几分馋色,想想又觉得太失仪,装作不屑地扭过头,只是玲珑的琼鼻仍不自觉地微微抽动。

    “好了,快,趁热吃,凉了有股膻味,就不好吃了。”李素赶紧递过几串刚烤好的羊肉串。

    东阳犹豫了一下,似乎在矜持和食欲之间挣扎,终于还是食欲战胜了矜持,接过肉串便张嘴咬了一口。

    这一口咬下,秀气娇小的嘴角流下油来,顺着红艳的唇角流到下巴,东阳这辈子都没这么失态过,顿时有些无措,睁着大眼焦急地看着李素。

    李素犹豫片刻,终于还是不情不愿地起身,努力克制着洁癖,用自己的衣袖将她的嘴擦干净。

    “啧,真脏,明赔我件衣裳,算了,直接赔钱,十贯。”李素露出很嫌弃的模样。

    东阳气得杏眼一瞪,俏脸一红,想骂几句,奈何嘴里塞满了肉。

    “呜呜呜……”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猜一定是答应的意思,就这么说定了。”李素马上转移话题:“好吃吗?”

    东阳气鼓鼓地瞪眼,然后……气鼓鼓地点头。

    “今心情好,羊肉就不收你钱了,免费请的,若是有两瓶冰啤,不对,一坛冰镇的美酒,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东阳终于咽下了嘴里的肉,见李素今日心情好,她也莫名高兴起来,站起身扬手招过远处观望的一名侍卫,吩咐道:“快去府里取父皇赐的葡萄酿,还有冰块。”

    侍卫领命,匆忙跑远。

    李素有些惊讶:“大热天的有冰块?你家有冰箱?”

    “什么是冰箱?”东阳横他一眼:“大户人家都挖有冰窖的,每年冬天将干净的冰雪储存起来,热天就能用了,父皇批阅朝务的甘露殿,每年夏天都在殿内四处摆着冰块,内侍用扇子一扇,风儿凉嗖嗖的,你如今也是县子了,趁着冬天没到,也要赶紧挖个冰窖,明年夏天就用得着了。”

    李素笑道:“不,我懒得挖,我就用你的,把你公主府的冰全用光,用光还不给钱。”

    “我就用你的。”——这句话令东阳忽然红了脸,羞怯地垂下头去,手指慌乱地使劲拧着衣角。

    “你……每年都用我府上的冰吗?”东阳声若蚊讷问道。

    “嗯,每年都用,今年冬天时你叫府里人多存一些。”

    东阳笑了,灿如夏花。

    “好,我回去叫他们挖一个更大的冰窖。”

    侍卫腿脚很利索,没过多久便取来了一只两三斤左右的银壶,两只镂空雕花银杯,还有一个铁皮盒子,盒子里装满了细碎的晶莹的冰块。

    将银壶放入冰块中,等了一阵后倒入银杯,李素仰头一口喝尽,酸酸凉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入腹中,凉丝丝的全身舒坦。

    “终于找到烧烤摊上吃烤串喝冰啤的感觉了……”李素悠然长叹,眼中一丝怀念的雾气缓缓升腾。

    东阳静静地看着他,眼中第一次露出迷惑不解的光芒,她不清楚为何此刻的他,眼中竟有如此萧瑟和思念交织的目光。

    “想不想知道我上次用泥捏的乐器吹起来是什么声音?”李素忽然问道。

    东阳只能无声点头。

    李素从怀里掏出烧制好的一只形状奇怪的物事,凑近嘴边开始吹奏。

    悠扬而呜咽的笛声,仿如杜鹃啼血,声声幽怨,连静静流淌的河水之上仿佛也笼罩了一层浓浓的哀愁。

    东阳先是皱着眉,接着眉头舒展开来,眼中却浮上几许忧伤,随着曲调的抑扬,忧伤愈发浓郁。

    良久,一曲终毕,李素和东阳陷入久久的沉寂之中。

    最后李素打破了沉寂,扬了扬手上的乐器,强笑道:“它叫陶笛,刚才吹的曲子,名叫‘故乡的原风景’……很怪的名字。”

    东阳看着他,静如岁月。

    李素笑容敛去,垂下头缓缓地道:“我想家了。”

    “你的家……不是在这里吗?”

    “我想念的家,在前世。”

    ...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官职加身
    东阳不明白李素想念的家为何在前世,她只觉得刚才那首曲调里有一种深深的哀愁,仿佛一阵绵绵的冻雨,直接淋进了她的骨髓里,令她忧伤到颤栗。↖頂↖点↖小↖说,

    他……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那个故事有喜有悲,有笑有泪,他的诗,他的国策,他造出的震天雷……或许都在他的故事里。

    东阳很想听这个故事,但良好的教养告诉她,他不想说,她就不能问。

    静静看着李素沉默的样子,东阳忽然劈手夺过了他手里的陶笛,道:“以后别吹这个了,吹得人心里慌慌的,不好听。”

    李素被她从乡愁中惊醒,笑了笑,无所谓地点头。

    东阳把玩着手里的陶笛,嘴里哼哼有声,似乎在默记李素刚刚吹奏的曲调,过了一会儿,抿着嘴悄悄笑了笑。

    “李素,这里便是你的故乡。”东阳重重地道。

    李素怔然,随即举杯饮尽冰凉的葡萄酿,漫声吟哦:“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声渐凝噎,似向前世告别。

    ***********************************************************

    唐朝的宦官很辛苦,特别是唐朝初年的宦官,不跑腿时只是个侍侯贵人的角色,跑腿时也只是个传话的,长安城内还好说,恨的就是李素这种人,住在离长安城六十多里,骑马跑断腿也不见这新封的混帐爵爷掏出点小费慰劳一下。

    宫里来了旨意,陛下宣召李素进宫奏对。

    李素只好穿上那件略显娘炮的浅绯色官服,腰间挂上一个银鱼袋。骑上马儿跟着宦官进了长安城太极宫。

    李世民仍在晖政门内的安仁殿召见他,今日的李世民只穿了一身黄色便袍,跟东阳说的一样,大殿四周果然摆放着许多冰块,宦官内侍卖力地扇着大团扇子,李世民仍热得额角冒汗。以往所见的皇帝威仪今日全然不复,嘴里甚至噶嘣噶嘣嚼着冰块。

    “这天气,热得邪性……”李世民皱着眉,朝宦官示意了一下,宦官急忙将一碗细碎的冰块捧送到李素面前。

    李世民扬扬眉:“来一块?”

    很暖心的待客方式,类似于前世的陌生人见面先发一根烟当作打招呼,彼此间的陌生感随着烟雾缥缈瞬间消逝殆尽。

    李素当然也不客气了,他也很怕热的,更何况最近不知为何。脸上又冒出一颗青春小红痘,估摸是天气热上火,烦得彻夜难眠,总觉得没脸见人,照镜子都没心情了。

    消火的冰块,实在不能拒绝……

    迅速拈起一块扔进嘴里,然后……君臣二人相对无言,同时噶嘣噶嘣……

    “朕意长安城东郊二十里外划一块地方。驻重兵把守,设火器局一。你任监正,正五品,另任少监二人,匠作百人,专司研制火药震天雷之用,三日后上任去吧。噶嘣噶嘣……”李世民嚼着冰块把该说的都说了,这次没有一句问句,简单的说,这不是奏对,而是宣李素进宫听圣旨。

    李素无辜地望着他。同时,无辜地嚼着冰块:“噶嘣噶嘣……”

    李世民盯着他:“你有话说?”

    “有。”

    “奏来。”

    李素三两下嚼完冰块,咳了两声,萌萌地看着李世民:“陛下,臣……只是个孩子啊。”

    “再作,朕让你横着走出宫。”李世民怒哼。

    李素叹口气,其实上次进宫奏对,见李世民对火药如此狂热的态度后,李素便有了这种预感,见识过火药威力后,但凡稍有雄心壮志的皇帝都不会对它视而不见,而研制发展火药的人选,除了他这个发明者以外,还能是谁?

    耳边忽然响起许敬宗跟他说的那番话,其实,世上从皇帝到贩夫走卒,谁能真正悠闲一世?各有各的忙碌罢了,不让他悠闲的权力掌握在别人手里,他有什么资格做个闲人?

    “敢问陛下,所谓火器研制,需要研制什么?”

    李世民冷笑:“你问朕,朕问谁去?东西是你造出来的,怎么把这个东西变出花样,变得更利于我大唐雄兵征伐天下,那是你这个火器局监正的事情,朕管得了那么多?”

    好吧,历史因为一个小陶罐的出现而彻底改变了轨迹,朝一个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方向疯狂发展,大唐皇帝陛下掠夺土地有了更加犀利的武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后世历史学家若有知,一定会把……王桩吊起来抽一顿?

    不是因为王桩的话,这东西出不了世,王桩是千古罪人,没错,是这样的。

    李素拱手:“一应人力物力……”

    李世民一挥手:“要啥给啥,噶嘣噶嘣……”

    “陛下,火器这个东西,范围很大,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火器都可以应用……”

    李世民停止了咀嚼,吃惊地盯着他:“天上飞的?咋飞?”

    李素忽然想自扇耳光,干嘛给自己找麻烦?天上飞的东西当然能造,比如后世的热气球,材料和燃料合适的话真能飞起来,但是……那东西造起来好麻烦,真懒得干这种没任何好处的事。

    “陛下恕罪,臣失言,没有天上飞的,也没有水里游的,只是打个比方,臣的意思是,研制花样更多的火器,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毕竟这是个很危险的东西,研制时必须思之再思,用的材料和原料也许会很多,而且还要做好浪费大部分的打算,因为一旦火药秘方里的几种配比不对,便意味着原料已浪费,需要重新制作……”

    李世民很大方,登基十来年的休养政策令这两年的国库鼓了起来,他才有底气摆出一副挺着肚子的暴发户形象。

    “用!尽管用!只要能造出好东西,朕不吝啬钱物。”

    “还有,关于火器局少监的事……臣前几日认识了一位大臣,姓许,名敬宗,臣与他言谈时觉得他……嗯,颇富谋略,深识大体,既有忠君爱国之心,亦有心忧庙堂天下的拳拳盛意,嗯嗯……”

    李世民不耐烦了:“说人话!”

    “臣请陛下把他调来任少监,熟人好办事。”

    李世民盯着李素看了一会儿,良久,方才缓缓道:“朕准了,但李素你给朕听清楚,火器局交给你,莫玩甚花样,钱与物朕都给你,慢一点也没关系,但朕迟早要见到东西,若不然,你和许敬宗罪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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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腹黑上司
    李世民今日的语气与以往大不相同了,李素明显能感到话里的居高临下之意。▲∴頂▲∴点▲∴小▲∴说,

    刚开始有点不适应,后来李素渐渐想通了。

    以往李世民主动去太平村寻访也好,给他封爵也好,一直都很客气,因为李素是人才,值得一用,但凡圣明的帝王遇见人才时,态度都放得很低的,比如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午睡未醒还老老实实等在草庐外面,毫无老板派头,隆中对以后,没有任何工作经验没有任何社会阅历的诸葛亮出山当了刘备的军师,刘备对诸葛亮那叫柔情似水,体贴入微,嘴里整天嚷嚷着“如鱼得水”,还给军师织草帽,明眼人不仅能看出基情满满,水乳交融的样子,还看得出谁攻谁受……

    李世民对李素也是这样,不过站在李素的立场来说,李世民做人显然比刘备差了一点,给李素封了官职,聘用为员工后,以往的客气便全然不见,李老板的派头渐露峥嵘,说话的语气明显变成了上司。

    李素心理调适得很快,官场和职场事实上有许多相同之处,都是给公司办事,都是为老板服务,唯一不同的是得罪老板的后果不太一样,职场了不起辞职走人,官场不行,人可以走,脑袋必须留下。

    恭敬领了旨意,李素向李世民告辞,抬眼瞧瞧李世民表情很平静,李素临走又从碗里拈了一块冰扔进嘴里。

    “臣,告退……噶嘣噶嘣……”

    哎呀,美滴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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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感叹大唐朝堂的办事效率,李素刚走出太极宫门,便有一名官员等在门外龙首渠对岸。

    官员名叫陈堂,七品的小官。以前是宣德郎,没什么具体的职务,算是文散官,大唐类似的文武散官不少,可以理解为官员预备役,哪个位置有了空缺便补上。没有空缺便领着朝廷的俸禄只吃饭不干活,因为散官太多而给朝廷国库造成不小负担的事,尚书省仆射房乔给李世民上过许多奏疏,李世民登基十一年里陆续裁撤了不少。

    陈堂很幸运,李世民决意设火器局后,中书省和吏部商议火器局官员人选,决定由陈堂任火器局监丞,位列监正和少监之下,主管火器局内的具体事务。

    李素是火器局的监正。单位最高领导,陈堂的顶头上司,虽然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当顶头上司感觉有点怪异,陈堂的态度还是很端正的,恭敬朝李素施了礼,并开始汇报工作。

    火器局其实早已建好,那时李世民刚刚亲眼见识过震天雷的威力,而李素还在松州城时。李世民便下旨划地设火器局,只是由于此物威力巨大。秘方属于绝密,李世民不放心交给任何人打理,这个位置从一开始便是留给李素的,因为他是发明者,能发明出此物而且很痛快上交给朝廷,李世民对他还是很放心的。

    陈堂汇报工作很详细。从里到外,从软件到硬件,介绍得滴水不漏,巨细无遗。

    火器局位于长安城东郊二十里外,占地四十余亩。不大也不小,房子都是工匠新盖起来的,外围驻扎着金吾卫将士近五千人,内部更是三五步一岗一哨,戒备森严之极,围墙每隔几步设瞭望口,箭垛和弩箭孔,任何可疑的陌生人接近火器局百步之内,就会被金吾卫的将士们射成筛子。

    李素听完后暗暗心惊,如此森严的戒备,足可见李世民对火药这东西何等重视,若是有一天李素当官当腻了,想辞官告老还乡……李世民会不会杀他灭口?

    以李世民十一年前毫不犹豫对兄长和弟弟手起刀落的尿性来看……绝对有可能!

    李素立马做了一个决定……以后好好当官,尽量不招惹圣明英武的皇帝陛下。

    工作汇报完,陈堂开始向李素献殷勤,这年头的官员还是很有廉耻心的,马屁拍得很圆润,丝毫不见生硬,总之就是下官一定在李监正兼李县子的英明领导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事无巨细一定早请示晚汇报,有困难下官上,有功劳领导先请,你快乐就是我快乐……

    李素对陈堂的表现很满意,这位监丞长相很平凡,在这个普遍以看脸为当官条件的大环境下,或许也是陈堂久久不得晋升授实职的原因之一。

    “长安城熟吗?”等陈堂汇报完工作,李素冷不丁问道。

    陈堂楞了一下,很快答道:“下官是关中人,自小在长安城长大。”

    “你带路找家酒楼,我们先吃一顿,我请客,走你。”李素不由分说拉着陈堂便走。

    …………

    新官上任三把火,李素上任先请下属吃一顿。

    自从被封了官爵后,李素便时刻提醒自己做人要圆润一点,对上司也好,对下属也好,尽量不要得罪人,谁都不知道曾经的下属会不会某天走了运爬上枝头成了他的上司,这种情况前世的职场里常有,李素不能不小心。

    陈堂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眼力很活泛,二人从太极宫门口走,走到朱雀大街只有百余步时,陈堂便从李素的穿着和后面牵的坐骑神骏程度看出李素的身家,再回思一下自己的身份,便知道让这位顶头上司请客大抵是什么档次,很快找了一家中档的酒楼走进去。

    李素颇觉意外地认真看了陈堂好几眼。

    找酒楼这件很普通的事情,怎么做却大有学问,太贵了上司不高兴,太便宜了上司觉得掉档次,陈堂却做得很完美,而且表情很平静。

    叫了壶酒,几样肉食和拌野菜,陈堂主动给李素面前的漆耳杯倒满酒。

    李素抽了抽鼻子,嗯,酒味很熟悉……

    陈堂双手端起酒杯平举齐眉:“下官恭祝李监正为大唐为陛下再立新功,请酒。”

    李素不动声色地捂住杯面:“我年纪太小,你先来,你先来。”

    “如此,下官先干为敬。”

    在李素玩味的目光注视下,二两的漆耳杯一口闷……

    酒刚入喉,陈堂的脸色变了,一副“酒里有毒”的模样,猛然张大了嘴,脸孔涨得通红,喉咙喀喀有声,不知是想大吼一声“好酒”,还是想喊救命,一双黝黑的手掌时而化拳时而化掌,最后定型为鹰爪,不停的挠桌,挠桌……

    “好喝吗?”李素眨着无辜纯洁的眼睛看着他。

    陈堂双手掐住自己的脖子,似乎想吐,又吐不出来,脸色渐渐泛紫,大口呼吸了半晌,终于勉强缓过劲来。

    “好霸道的酒,早听说长安最近盛行所谓的五步倒,下官一直无缘一试。今日尝之,果然是五步倒,李监正海涵,下官刚刚失态了……”陈堂看着表情很平静的李素,渐渐露出疑惑的模样:“看李监正的样子,似乎喝过此酒?”

    李素老实承认:“喝过。”

    陈堂顿时露出很幽怨的模样,目光谴责地看着他,喝过你刚刚不提醒我?

    李素这时才把漆耳杯凑近嘴边,小心地啜了一小口,龇牙咧嘴半天,长长呼口气。

    “此酒我不但喝过,而且……”李素眉目不抬地道:“……而且,这酒本就是我亲手酿造出来的。”

    陈堂:“…………”

    李素继续无辜地眨着眼:“好喝吗?”

    “……好喝。”

    矮脚桌上大半坛五步倒往陈堂身前一划拉,李素笑道:“全都给你喝了。”

    “啊?下官……这,李监正喝什么?”

    再次摆出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李素叹道:“我年纪这么小,当然喝醪糟,店伙计,来碗醪糟!”

    …………

    …………

    酒过三巡,陈堂脸色已红得像关公了,但神智还很清醒。

    李素刚才无声坑了陈堂一次,这一记下马威很有效果,陈堂的神情愈发恭敬了。

    “陛下当初设火器局时便说过,火器局自是以研制火器为主,不仅仅是震天雷,将来我大唐关中精锐攻城破寨,平原交锋都要用上火器,所以必须制出适合攻城的,适合平原战的,适合骑兵用的,还有适合步卒用的等等诸多火器……”陈堂看着李素,接着道:“上月建好火器局,陛下亲自指派了百余名工匠,连同家眷都搬进了火器局旁的营房内,不准随意与外人接触,包括外面驻守的五千金吾卫将士在内,大家只等李监正上任了。”

    李素奇道:“为何非要等我上任?你们可以自行研制啊,说实话,我也只会造震天雷而已。”

    陈堂苦笑道:“火器局上下百余口……并无一人知晓火药秘方,陛下说过,火药秘方只在李监正一人手里,任何人若敢探问,必究其罪,没有火药,下官如何研制火器?”

    李素明白了。

    火器只是功用不同,但最关键的技术数据,却是火药秘方,硝石木炭硫磺三样东西的搭配比例是核心的绝密的数据,李世民绝不会让它人尽皆知,人无我有才是王牌杀器,军民都知道了,邻国都知道了,还算得什么杀器?

    ...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新官上任
    李素知道,李世民的性格绝不是史书上所说的那般胸怀博大,事实上越英明的帝王越多疑,他不容许任何人挑战他的皇权,更不容许任何人颠覆皇权。乐文小说 章节更新最快

    而火药这个东西自从面世以后,李世民对它可谓又爱又怕。

    交给谁掌握都不合适,哪怕是太子,李世民也不会完全放心,近年来李世民对魏王李泰无比宠信,其宠信程度甚至超过了太子,长安坊间早有流言,今上或有废长立魏之心。火药这东西,自然也不会交给太子或魏王。

    放眼天下俊才和忠臣,还能找到比李素更放心的吗?没别的原因,这东西本就是李素发明出来的,有没有火器局的存在,火药的秘方都牢牢记在李素心里,想用的时候随便搜集几样物事,三两下一捣鼓,便是一件破城灭国的利器。

    爵位和官职都是手段,于是李素掌握火药,而李世民,掌握李素。

    很合理也很理所当然的安排,小鱼吃虾米,大鱼吞小鱼,而虾米,同样落进了大鱼的肚子。

    与陈堂走出酒楼时,陈堂已有了七分醉意,脚步略显踉跄,却很清醒地带李素去火器局。

    李素不太想去,毕竟天色已晚,已是傍晚时分,再跑一趟火器局,晚上回家怎么办?这年头路上没有路灯,马脑袋上也没装车灯,赶夜路很危险的。

    再说李素也不是什么敬岗爱业的好领导,跟那些坐机关的小科员一样整天不干正事,一杯茶一张报纸混一天,这种人当火器局的一把手,火器局的未来委实堪忧。

    有心想拒绝,无奈陈堂的目光太诚恳。而且充满了激情,像一匹不停刨着地的驴子,只消李素一上任就撒欢了跑,为大唐帝国主义的建设添砖加瓦推磨转圈……

    李素被陈堂盯得惭愧了,暗恨下属这种该死的上进心的同时,也不得不强堆笑脸表示很乐意去火器局视察工作。

    …………

    二人骑马出城,趁着天还未黑,急忙快马加鞭,小半个时辰便到了城外东郊。

    陈堂介绍说,这里曾是一片农田。李世民决定把这块划出来建火器局后,将这片地方的百姓尽数迁移,工部直属的工匠和金吾卫的将士们花费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盖起了这一片房子,当然,只是盖起了主宅,火器局占地四十余亩,不可能一个月内全部完工。

    借着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李素骑在马上依稀看到远处一片黑色的房子在山脚下若隐若现。策马再靠近一些便听到叱呵声。李素脸色一变,陈堂急忙解释是金吾卫的探哨。

    “陛下有令。无关人等一律不得接近火器局三里之内,故而金吾卫探哨放出三里以外。”陈堂笑道。

    “意思是说。任何人都不准进入?”

    “对。”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啊,既然不准进去就不给将士们添麻烦了,天色已晚。我这就回去,改日有机会再……”

    胳膊被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死死揪住,李素扭头,陈堂很无语地看着他。

    “李监正……监正大人莫闹,寻常人不得进入,您是火器局的监正,金吾卫将士怎敢拦你?”

    公交车上逮着扒手似的揪着李素不放,陈堂挺直了腰朝大道两旁的矮树丛扬声喝道:“都看清楚了,这位就是火器局监正,陛下御封的泾阳县子李素李监正!”

    话音刚落,矮树丛内嗖嗖跳出十余名短衫汉子,躬身朝李素抱拳见礼后,迅速又跳回了树丛中,这群人从出现到消失,整个过程没说一句话,李素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也喝醉了而出现幻觉。

    “看来应该是准我进去了……”李素喃喃道。

    陈堂陪笑道:“金吾卫将士护卫的本就是火器局,谁敢拦火器局监正的大驾?”

    “那么……他们准我出去吗?”李素正色问道,这个问题很重要,关系到他以后能不能和李世民愉快的玩耍。

    “陛下说过,余者进出皆须循规矩,但李监正可例外。”

    李素放心了,想来也是,一个主动造出震天雷帮朝廷收复城池,又将秘方主动献给皇帝的人,无论如何也没有把秘方泄露出去的道理,或许李世民仍有些防备,但他不会蠢到把这种防备做到明面上,若寒了李素的心,大家以后真没法一起玩耍了。

    策马继续前行,一路上遇到不少探哨,都被陈堂呵斥回去,一条路走到底,李素相信火器局周围的金吾卫将士们应该都认识他了。

    来到火器局正门,门楣上干干净净,没挂任何招牌,两扇乌黑的涂了新漆的大门紧闭,月光洒在大门上,折射出幽幽的漆光。

    二人刚下马,大门便吱呀一声打开,领头一人穿着深绿色官服,后面跟着几名文吏和百余左右的工匠,分两排恭立,让出中间的通道,众人纷纷躬身行礼。

    领头的人算老熟人了,老帅哥许敬宗,看见那张老帅脸就忍不住想往上面泼硫酸……

    “拜见李监正——”

    一瞬间,李素从脸到胳膊同时冒出了鸡皮疙瘩。

    忽然间,他尝到了权力的妙味,果真妙不可言,难怪古往今来的英雄豪杰为了它不惜拿命去拼,原来都是为了能品尝到权力的滋味。

    当然,李素的震撼只是一瞬间,很快他就清醒了,权力的滋味固然玄妙,也只是人生诸多滋味中的一种而已,让他用命去拼是绝然不肯的。

    看着大门内齐崭崭的人群,李素扭头问陈堂:“火器局所有人都在这里?”

    陈堂直起身子扫了一眼,道:“还有一位少监和两位监丞相没在。”

    李素皱了皱眉,也没说什么。

    众人行礼毕后,许敬宗笑呵呵地上前道:“恭喜李监正上任,日后许某便是李监正麾下一将,监正所令,许某必赴汤蹈火……”

    这句话令李素很满意,真想情不自禁给他下个令,让他现在就去赴汤蹈火,也不必太过分,把那张脸摁进汤和火里面就足够。(未完待续。(lwxs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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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夕阳下奔跑!!(今日已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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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 懒散监正
    以许敬宗为首,火器局上下一干人等皆看着李素。|

    李素明白大家的意思,按规矩,这个时候一把手该抖出官威给大家训话了,立威也好,怀柔也好,总得说点什么,一声不吭的话让大家心里悬得厉害,会丧失工作激情的。

    规矩是规矩,不过李素不太想按规矩办——天色真不早了,还得摸黑赶回家睡觉呢,哪有那么多时间跟一帮陌生人废话?工作激情?一把手自己都没激情,哪管别人有没有激情。

    “咳咳,行了,该干嘛都干嘛去,都散了!”李素朝大家挥挥手。

    众人愕然,就这样?

    李素点点头:“没错,就这样。”

    许敬宗苦笑,只好也朝大家挥手:“没听监正大人说吗?该干嘛干嘛去,散了!”

    众人渐渐散开。

    许敬宗笑着将李素迎进前屋,屋子刚盖好没多久,里面充斥着一股浓浓的潮味,摆设也很简单,几张矮几,几块软垫,正中主位后方按理该置一面诸如祥兽猛禽之类的屏风,然而也没有,只有一面空荡荡的墙,唯一可取的算是光滑如镜的地板了,显然特别抛光打磨过,脱了鞋踩上去很舒服。

    李素很满意,不错哦,高级货……

    地板舒服,许敬宗这个人也舒服。

    能在历史上留名的坏人,终归有几分本事的,拍马也好,办事也好,做人也好,都算本事。

    许敬宗就有这种本事,双目清正且相貌堂堂,不但英俊,而且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正义味道。任谁都无法把他当坏人。不仅如此,许敬宗还很会做人,刚进火器局便很快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他是少监,李素是监正,他是副,李素是正,对着一个十几岁的娃子,许敬宗却如同对待长辈般恭顺。

    “李监正上任正是时候,火器局上下皆翘首以盼。陛下设火器局月余,官员和工匠皆已就绪,只等李监正上任后吩咐。明日开始,火器局事宜如何安排,还请监正大人示下。”

    李素挠挠头,怎么安排火器局工作?叫这群唐朝人发明坦克大炮去?

    李世民设火器局的目的很清楚,要让火器局继续发明军用火器,日后应用于唐军攻城或平原战。李素除了清楚火药的正确配比外。对火器其实并不太懂,仔细回忆许久。依稀记得千年后的明朝似乎应用火器比较多一点,而且那个朝代的工艺水平和现在的唐朝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明朝人能造出的东西,唐朝也造得出来,诸如鸟铳啊。百虎齐奔箭啊,还有地雷啊等等……

    能造的东西很多,可李素却不大想造,或者说,不想造得那么快。与李世民接触过几次,李素还是对他很陌生,完全不了解这位天可汗陛下的性情,万一把他肚里的东西掏空后来个卸磨杀……过河拆桥,而且这个年代肯定不提倡大臣和皇帝打官司……

    若一定要给李素消极怠工找出个理由的话,因为李素……懒啊。

    这个理由足以解释一切合理或不合理的行为了。

    “啊,火器当然要造的,而且越犀利越好,至于造点什么……”李素挠挠头:“先叫工匠造几千个震天雷吧,那东西动静大,听着热闹。”

    许敬宗:“…………”

    这混帐话说的,耗费十万计的国帑建火器局,给你听动静的么?

    一句话安排好了工作,而且安排得非常没有诚意,许敬宗迟疑地看了李素半晌,发现他没有说第二句话的意思,只好无奈拱手:“监正大人的吩咐,下官一定不折不扣做好,明起便让工匠们先开工,只是……关于火药配制,还须请监正大人亲为,陛下有令,除李监正外,任何人不得插手火药配制之事,所以……还得辛苦监正大人亲自动手,下官想为监正大人分忧亦无从所为。”

    许敬宗说完还朝李素露出一个很抱歉的笑容,英俊暖心的笑容令李素的嫉妒心指数直追童话故事里那个照魔镜的恶毒皇后……

    真想把许敬宗下放到生产第一线去造震天雷,一个不小心便砰的一声,那张俊脸炸没了,说不定还能收获意外死亡的惊喜……

    “不辛苦,为臣者当恪尽职守,为社稷为陛下尽忠,如此方可报浩荡皇恩之万一……”李素正义凛然说完,胡乱找个方向就当是太极宫,然后肃然拱手。

    许敬宗愕然,很明显李素找错了方向,不过他也不点破,反而从善如流跟着遥遥拱手。

    “事情安排完了,接下来说说别的事……”李素话锋一转,刚才懒散的模样徒然一变,变得充满了激情:“……许少监辛苦,火器局里该添置的东西还得麻烦你,你看,正位后面的屏风要添两扇,屋里的名人字画山水什么的,还有吃的,吃的一定要精致,什么金乳酥,长生粥,葱醋鸡,丁子香淋脍,五生盘……该有的都有,厨子不会做再多请几个厨子。”

    李素说得滔滔不绝,来到这个时代别的了解不多,吃食倒是打听得很清楚,这些传说中的东西终于可以假公济私尝尝。占国家的便宜嘛,这事前世就会干了。

    许敬宗听得两眼发直。

    这位监正大人到底是来工作的还是来度假的?

    许敬宗面带难色道:“这……监正大人,火器局是户部拨银,今日下官上任时问了一下,户部第一笔拨银共计四千贯钱,其中有三千贯要用来购置火药用料,还有一千贯要给工匠发薪饷,给小吏们发俸禄,下官随便算了一下,剩余下来的钱,大概只够年节时给监正,少监和监丞们每人发三斤肉……而户部的第二笔拨银,估摸要到明年开春了。”

    李素大失所望:“这么穷?能多要点吗?”

    许敬宗苦笑:“有点难……”

    李素终于觉得这个监正不好当了,没钱大家怎么玩耍?

    弄钱这种事情,李素还是很敏感的,眼睛一眨就想出了办法:火器局不是造震天雷吗?尽可派许敬宗浑身绑满震天雷,顺便手里还举支火把去户部官衙坐一坐,相信户部的官员们一定非常通情达理的,要多少给多少。

    唯一的问题就是,许敬宗很可能不答应,这家伙缺少一颗为大唐火器事业无私献身的赤子之心。

    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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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许敬宗说完话已是深夜了,李素长叹口气,今晚别想回家了。

    许敬宗很客气地将李素引到火器局正堂后院,院内种着一株瘦弱的银杏,院子四周十余间空房子,中间正对着前堂的主房修盖得格外堂皇。

    这间主房自然是留给李素的,火器局里上下官员小吏没谁敢住这间房。

    屋里被褥蜡烛木枕什么都有,地板也擦拭得很干净,屋内甚至还有一个小书架,上面摆满了许多书籍。许敬宗殷勤地为李素点亮蜡烛,铺好被褥,然后微笑着告辞。

    临走许敬宗漫不经心说了一句,泾阳许家明日会将聘礼送还给李家。

    李素一楞,抬头看着许敬宗,二人相视而笑。

    “许家的姑娘,半年内我为她寻一位足堪匹配的青年俊彦。”李素许诺道。

    许敬宗笑着拱手:“如此,多谢李监正费心了。”

    …………

    这一夜睡得不大安稳,李素发现自己居然有认床的毛病,陌生的地方再堂皇,终归还是睡得不舒服。

    火器局里没有牙刷,只好随便折了根柳枝,又让杂役去厨房弄了点盐,又刷又嚼的弄得满嘴渣子,一大早的心情顿时更差了。

    正打算去厨房看看伙食,伙食不好顺便抖抖官威什么的,忽见一个穿着绿袍的中年男子走进后院,然后怔立不动,定定打量着李素,目光令李素很不舒服。

    “你是何人?”李素抬手指着他,沉声问道。

    绿袍男子犹豫了一下,终于有些不甘心地躬身拱手:“下官……火器局监丞杨砚,拜见监正李县子大人。”

    李素乐了,这家伙怎么回事?拜见上官如此心不甘情不愿,谁也没逼他行礼啊,而且一副谁欠了他八贯钱似的臭表情是什么意思?

    “杨监丞?昨晚本官似乎没见过你啊。”

    “下官昨晚在长安城购置火药用料,今早才赶回来。”杨砚不咸不淡地道。

    不太友好的态度令李素皱了皱眉,这家伙派头摆得十足,好像他才是监正似的,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他了?

    别人不友好,李素自然也不会笑脸相迎,于是表情也冷淡下来,挥了挥手道:“如此,杨监丞去忙吧。”

    说完李素转身就走,走出好几步仍觉得背后有双眼睛盯着他,李素心中愈发不舒服了。

    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相比之下,还是觉得许敬宗亲切多了,如果用刀在他那张俊脸上划几下就更完美了,非跟他拜个把子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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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 监丞来历
    上午东游西荡,李素差不多将火器局内的建筑布局和方位弄清楚了,火器局里上到少监下到工匠杂役也基本都认识了这位新上任的监正大人。『頂『点『小『说,

    有些事情能瞒住,比如火药秘方,但有的事情根本没法瞒。早在李世民设火器局开始,内部便有了李素的传说,作诗治天花献国策酿酒这些话题比较冷门,知道的不多,但大唐与吐蕃的松州之战却是长安城官民皆知的事情,松州久攻不下,伤亡惨重,唐军三位大总管进退两难之时,一个名叫震天雷的小陶罐横空出世,天雷神罚般的威力足足杀了五万吐蕃贼子,剩下的十五万也乖乖投降。

    这一战是大唐近年来少有的以寡击众之战,而且是大获全胜,其战果不亚于当年对东突厥的灭国之战。

    火器局的官员和工匠们以前各有岗位,后来被征调到火器局,得知那种堪比天雷般的神器将由他们亲手制造,而且新任的监正大人正是松州城下大放异彩的泾阳县子李素,火器局上下顿时沸腾了。

    贞观年正是盛世之始,大唐上下无论官场还是民风都是非常朴实的,正是齐心协力赶英超美的黄金年代,官员和工匠们的爱国心绝对毫无杂质,都愿意为大唐帝国主义事业粉身碎骨鞠躬尽瘁,数遍大唐上下,杂质最多的人恐怕只有李素了,或许还得算上一个许敬宗。

    可以说,在李素没来上任之前,他在火器局内便无形中拥有了极高的威望。

    四处闲逛,收获到无数尊敬甚至崇拜的目光后,李素心满意足地回到前堂,方才因那姓杨的监丞生出的不愉快心情顿时恢复了许多。

    “杨砚杨监丞?”前堂里。许敬宗苦笑摇头,又觉摇头的动作或许会有误会,急忙道:“监正大人莫误会,无论许某还是杨监丞皆是愿为大唐死而后已的忠臣,或有政见不同之处,都是为了大唐昌盛。都是为了国富民安……”

    李素皱眉,这话就有点没头没脑了,跟你打听这个人,你扯国富民安做甚?

    见李素不说话,许敬宗估摸也不太想刚上班就给上司留个坏印象,想了想,只好苦笑道:“这位杨监丞以前是御史台的御史,贞观八年时,陛下遣李靖。萧瑀等十三位重臣巡行天下诸道,体察民情,究问疾苦,杨砚上疏力阻,言陛下此举徒增百姓负担,诸臣过处礼仪繁杂,耗费糜多,所见所闻只是表象。此举除了虚张天家颜面毫无益处,还说陛下……好大喜功。骄奢淫逸,以一己之喜而费天下民脂,是为昏君也……”

    李素啧啧有声,这个姓杨的家伙脑子是不是不够用,敢这么说皇帝。

    “陛下没抽他?”李素好奇问道,这话谁听了都翻脸。更别说李世民了。

    “当然抽他了,陛下龙颜大怒,当殿拿了杨砚下大理寺究办,后来以魏徵为首的一些文官们竭力保全,而陛下当时登基才八年。不想给天下人留下嗜杀的坏名声,于是顺势放了杨砚,不过还是将杨砚罢官去职,杨砚于是回了河北老家,今年初被召还长安复用,中书省和吏部官员不知怎么商议的,竟将他调来火器局任监丞……”

    许敬宗说完摇头,二人一齐皱起了眉,同时露出很头痛的苦瓜脸,仿佛两个大奸臣对正义忠臣大伤脑筋的模样,一副邪不胜正的苦恼样子,画面太美不敢看。

    一锅汤里无端多了颗老鼠屎,李素顿觉大倒胃口。

    老鼠屎浑然不觉自己是老鼠屎,相反还总认为自己是正义与智慧的化身。

    一上午的时间,杨砚昂首挺胸在火器局内四处转了一圈,这里骂几句,那里指导几句,见着李素了也只是草草拱一下手,然后自顾离开继续指手画脚。

    效果非常立竿见影,很快,杨砚在火器局里树立了威严,一个很明显的例子,一名工匠拿着小吏开具的回执签来取用料,李素和杨砚同时在场,工匠战战兢兢看了二人一眼,很快做出选择,将回执签递给了杨砚……

    李素压下了心头的火气,暗暗在脑海里杨砚的名字下面标了一个记号。

    这是李素做人做事的习惯,一般来说,他愿意给任何人三次得罪他的机会,第一次算你无心,第二次还算你无心,第三次,那就是欠抽了,一定满足他。

    当然,所谓的三次机会弹性很大,无关紧要的小事或许给个十次八次也懒得翻脸,毕竟翻脸也需要力气的,或许某个不对的表情,某句让他不爽的言语让他炸了毛,那么所谓三次机会全是浮云,当场快意恩仇再说。

    今日杨砚的举动……好吧,姑且忍下。不抽他算是给他的见面礼了。

    …………

    在火器局里混过了一上午,快到午饭时,李素兴冲冲跑去厨房看伙食,结果让他大失所望。

    一个大锅里煮着不知什么质地的菜汤,几片野菜叶子死不瞑目地在沸汤里上下翻腾,另一边搁着一堆干巴巴毫无特色的大饼,除了这两样再无其他。

    厨房里四处寻摸一番,没找到半点肉末油星,李素终于对火器局的厨房绝望了,抬头看看天色,二话不说骑了马便往家里赶。

    一个从五品的县子,正五品的火器局监正,吃这种猪饲料都不如的东西会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毫无意义的。

    家里多好,有黄金酥,有野猪肉,还有从东阳那里讹来的葡萄酿,回去时顺路从她府上打劫点冰块,回家后冰镇葡萄酿搭配烤野猪肉,吃饱喝足再加一块黄金酥消消食,顺便去河滩边与东阳东拉西扯一阵,说几个笑话逗她或是气她,一嗔一笑皆是风情,不管怎么说都比火器局里看着这堆糟心的事和添堵的人强得多。

    于是,正五品火器局李监正骑着快马,正大光明在金吾卫探哨的眼皮子底下翘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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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 再生波澜
    淡黄色的面条从沸腾的汤锅里捞出来,事先炒好的肉臊子均匀地洒在大海碗里,再舀半瓢烧得滚沸的牛油往面条上一淋,嗤拉一声响,白色的雾气袅绕升腾,两碗油泼面完工。︾樂︾文︾小︾说|

    李素和李道正坐在院子里,一人捧着一个大海碗吸溜得起劲,沉默里只听见吭哧吭哧的咀嚼声。

    生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着改变,当初李素刚来到这个年代,家里米缸是空的,老爹要靠帮富贵人家挖沟渠才能换得一两斤黍米,而李素也不得不做了一个抽水马桶忽悠地主胡家,换了几斤粮食,回想那时的日子,仿佛还是昨天发生一般。

    而今李素封了爵,家里有了地,吃穿更是不缺,李道正如果不怕被雷劈的话,油泼面完全可以吃一碗倒一碗……

    其实,李素的理想就这么小,家里日子过好一点,自己这辈子过得舒坦点就好。

    “怂娃昨晚没回家,等吃完了面我再抽你……”李道正埋头吃面,头也不抬地冷不丁冒出这一句。

    李素脸色一僵,看着手里端着的面,顿时没了食欲。

    李道正忽然叹了口气,道:“算咧,我娃长大咧,当了官,封了爵,可是每天要决断无数军国大事的大人物咧……”

    李道正说起“军国大事”四字,不由得露出敬畏莫名的神情。

    李素很无语,自己一个混吃等死占国家小便宜的政府机关小领导,怎么就“决断军国大事”了?

    “不错,孩儿现在被陛下封为火器局监正,很大的官,每天过手的军国大事啊……”李素空着手比划了一下:“……这么多,都军国大事。”

    胡说八道嘛,先给自己将来可能经常会出现的夜不归宿埋下伏笔。也哄老爹高兴高兴。

    李道正神情愈发欣喜。伸手抽了李素后脑勺一记,抽得李素猝不及防,半张脸猛地栽进了大海碗里,随即李道正又觉得表达喜悦之情用错了动作,急忙改抽为抚。

    “好,做官就要好好做官,我当初就说过咧。我娃不做治病的官,那种官没出息,要做就做上马管军。下马治民的大官,果然没错。……我娃当大官咧!”

    李道正最后一句话说得很大声,不止是大声,简直是声嘶力竭的嘶吼了,而且故意扭着头,面朝隔壁史家院子方向。

    挺辛苦的,李素在考虑要不要发明一个大喇叭,就架在李家和史家的院子中间。让老爹显摆的时候别那么劳累。保护嗓子很重要。

    显摆过后的李道正通体舒畅,于是气沉丹田。真气游走周身,然后……“哈……啐!”

    一口浓痰不偏不倚吐在院子中间,李素脸都绿了,垂头看着自己大海碗里还剩下的大半碗油泼面,忽然间完全失去了食欲。

    认命地叹口气,李素打算找铲子,李道正急忙把他肩膀往下压:“我自己来,自己来,我娃都是大官咧,咋还能干这事?我来!”

    抄起铲子,李道正动作麻利地将那口浓痰铲起,然后……毫不犹豫地扔进了史家院子。

    李素忽然很同情史家,没招谁没惹谁的,偏偏隔壁住了这么一号邻居……

    吃饱了肚子,李道正习惯性地一屁股坐在前堂的门槛上,李素曾经请木匠做了许多各种式样的椅子,李道正却颇为不喜,坐哪里都不如坐门槛舒坦。

    李素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巾,将院子中间的摇椅擦了又擦,擦得一尘不染后才放心地往上一躺。

    “爹,这俩月印书和卖酒挣了不少钱,印书坊的赵掌柜送来了十二贯,程家送了四十贯,朝廷将村东头一百亩荒地划给了咱家,当是县子封地……”李素笑了笑,道:“爹,咱们勉强算权贵人家了,家里该添些丫鬟,杂役,马夫,管家和帐房什么的,您觉得咋样?”

    李道正心疼得老脸拧成一团,咂着嘴道:“太花钱咧,管家帐房还有马夫,每月都要开工钱咧,一月得花出去多少啊……”

    李素急忙道:“爹,孩儿如今又是官又是爵的,进出也要个体面啊,现在咱家不是庄户了,是官宦人家,出门要有马车有随从,进门要有丫鬟有家仆,不然会被人笑话的。”

    李道正犹豫了一阵,重重一咬牙:“说滴对,我娃是体面人,该有的东西不能少,花吧,都置办起来,家里空房多,正好够住人。”

    李素呵呵直笑,这就对了,享受生活嘛,自然不能太亏待自己,也不能亏待老爹,父子俩一辈子富足而安逸地活到寿终正寝比皇图霸业更有成就。

    躺在摇椅上摇啊摇,炎夏的蝉鸣在树桠上扯着嗓子拼了命的叫唤,叫得人昏昏欲睡。

    李素晕晕乎乎快沉入梦乡时,李道正忽然道:“今早泾阳许家来人咧,把聘礼还回来了,啥也没说,亲事算是退了……”

    李素马上清醒了。

    李道正神情有些郁卒,叹道:“退了就退了吧,你长大咧,有自己的主意了,我也管不了你……”

    李素心中忽然闪过几分犹豫,这世上没有比父亲更值得自己信赖的了,喜欢公主这件事,是不是要跟他坦白?

    还没打定主意,李道正却忽然变了脸,恶狠狠地道:“……我不管你的亲事,但我今年年底以前必须看到你成亲,你若有中意的,自己去找官媒说合,年底成亲,明年开春我要抱上孙子,不过分吧?做不到我抽死你!”

    李素呆住了。

    年底成亲,开春抱孙子……

    这是要我喜当爹的节奏啊!

    急眼了,起身欲找老爹理论,李道正却气冲冲地进屋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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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太舒服了,每天起床后坐在院子里发呆,然后脱得精光一头栽进后院的泳池里扑腾一阵,天气太热,桑拿房暂时派不上用场,冬天再说。

    下午跑去河滩边,然后……继续和东阳一起发呆,东阳自从把他烧制的陶笛没收之后,自己却吹上了,可惜用得很生涩,曲不成曲,调不成调,偏偏还很有耐性,坚持不懈地吹,难受的却是李素这个听众,无奈之下只好手把手教她,东阳学得有滋有味,而且天赋颇高,没过多久差不多便掌握了要领,勉强成调了。

    舒服惬意的日子又过了两天,第三天时,许敬宗登门拜访,脸色不大好看。

    态度很恭敬地问李素,您最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

    李素顿觉赧然,懒惰而悠闲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竟翘了两天班……

    …………

    换上官服,李素和许敬宗骑马赶回火器局,与众人打过招呼后,李素首先进了厨房。

    厨房很给面子,上次因为吃食太简陋,把监正大人气跑了两天后,火器局伙夫痛定思痛,反省过失,今日的伙食明显丰富多了,有鱼有肉还有蛋,令李素不大痛快的心情顿时变得痛快起来。

    享受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后,李素正打算休息一阵去用料房配制火药,添堵的人来了。

    监丞杨砚一脸寒霜走进李素的屋子,草草朝他施了一礼,冷声道:“监正大人,今日午饭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李素皱眉:“杨监丞此话何意?”

    “下官认为火器局今日太过糜费,今日午饭有鱼有肉有蛋,下官算了一下,我们火器局包括官员和工匠在内,共计一百零六人,这一顿饭食少说要费钱两贯余,长此以往,火器局仅饭食一项所耗几何?今年户部只拨银四千贯,除去火药用料购置以及官员和工匠的俸薪后,饭食一类大约仅只余百贯钱,按今日这般吃法,怕是撑不到一个月大家都得饿肚子,请监正大人明鉴。”

    李素笑得有点僵硬,刚才这顿饭,他是吃得最欢快的,现在杨砚这么一说,感觉自己变成了挖大唐帝国主义墙角的囊虫似的。

    “刚才这顿饭嘛,嗯,确实有点糜费了,这样不好,下午本官去跟伙夫说一声,以后尽量节俭一点,至于户部的拨银,本来就不可能用到明年开春,过几日我亲自去户部再要一些,嗯,杨监丞公忠体国之心,本官殊为敬佩,年底尚书省吏官考评,本官一定为你……”

    杨砚却很不客气地打断了李素的话:“监正大人,此非小事,断不可如此轻易处置!今日厨房采买者必须开革出去,以儆诸同僚效尤,至于户部拨银,监正大人不可再要,万流终归于海,我等臣子用来用去,实则都是民脂民膏,每花一文当思之再思,若为我等区区口腹之欲而请户部拨银,实为耻辱也。”

    李素心中腾地一下冒出了怒火。

    最怕的就是这种人了,两辈子都怕。

    永远正气凛然的样子,自己过得苦哈哈的,也见不得别人太享受,什么事情都插一手,而且非常主观化,他认为对的东西就必须是对的,否则就是与正义作对的黑恶势力,从此不共戴天。

    ——这家伙是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史前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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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上下冲突
    李素从来没觉得自己是好人,前世“好人”这个字眼明显变了味,有点侮辱人的意思,所以他很耻于把自己定义为“好人”。

    大节不亏,小节不拘,这是李素做人的原则,吃亏吃到明处,占便宜占到暗处,算是小市民习气的一种,占了便宜后也许会因为内疚而奉献一下爱心,然后又会觉得爱心献得太多有点吃亏,于是继续占点别的便宜找补回来……

    像李素这样的人大抵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凡夫俗子”,永远别想在他身上发现一丁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当然,更别指望他能白日飞升。

    可以说,李素的性格和杨砚是完全相反,甚至水火不容的。

    杨砚的眼神很傲,李素从他眼里发现不了任何一丝尊敬他的痕迹,可以理解,这家伙都敢指着皇帝陛下的鼻子骂他好大喜功,更别说李素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小上司了。

    李素最不可理解的是……李世民为何不弄死他?

    为了吃吃喝喝的屁事纠缠不休,而且还上纲上线,这种人就算不弄死,也该把他扔进魏徵那一堆御史文官里去,中书省和吏部怎么想的,把他弄到火器局来添乱……

    “杨监丞觉得午饭不满意?”李素皮笑肉不笑地道。

    “8★不满意!”杨砚硬邦邦地回道。

    李素点点头:“哦,忘了告诉杨监丞,午饭的鱼啊肉啊,都是本官吩咐厨房采买的,因为我想吃鱼吃肉。”

    杨砚的脸色刷地变得铁青,眼中喷着怒火愤恨地盯着李素。

    李素也来火了,这家伙懂不懂什么叫尊卑?

    “要不,杨监丞给陛下上疏一道。请陛下把本官也开革了?”

    “你!”杨砚腾地站起身。

    李素的笑容渐渐变冷:“杨监丞还有何见教?”

    “下官……告退!”杨砚脸色铁青,敷衍般拱了一下手,愤愤拂袖而去。

    李素盯着他的背影,呵呵一笑。

    第二次原谅他了,若有第三次,必抽不饶。

    *

    配火药不算很累。但如果几百上千斤火药由李素一人独自配好,却是一件累成狗的苦差事。

    火器局内有专门的秘密工坊,外面调有大队金吾卫将士把守,这个工坊只准李素一人进去,是李世民亲口下的严旨。

    材料准备得很齐全,为了混淆有心人的耳目,还多堆积了一些根本用不到的材料,工坊里足有上百种物事,这样的排列组合。就算如此繁多的配料泄露出去,敌人要想配出完美的火药,估摸要等到欧洲工业革命以后,才有可能发现被骗,然后问候李世民或李素的祖宗十八代……

    火药配完后,李素没精打采走出工坊,却见许敬宗隔着老远等在外面,见李素出来。许敬宗急忙命文吏将配好的火药抬出来,然后马上称重。一两一毫都要记录下来,所有经手过火药的人要经过严格的搜身,绝对不准一厘一毫泄露在外。

    程序规则很严密,看得出李世民对火药颇为看重,而且丝毫没有把它拿出来与天下人共享的伟大情操。

    “监正大人辛苦了,下官只恨不能为监正大人分忧。火药已称重妥当,下官这就叫工匠们制震天雷,多少给前方将士添点底气……”许敬宗矜持的帅脸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殷勤,让人既不觉得谄媚,也不觉得生分。

    不得不承认。相比杨砚那块又臭又硬的石头,李素更喜欢跟许敬宗这种人打交道,尽管他曾经坑过自己一次,这个没关系,以后坑回来便是。

    “添底气?”李素不解地看着他。

    许敬宗笑道:“监正大人或许还不知道,今日清早,远征吐蕃的侯君集刘兰牛进达所部送来军报……”

    笑容一敛,许敬宗沉沉叹口气:“前方战事不利啊……收复松州后,大军一路西进,挺进吐蕃境内,沿途击杀吐蕃贼子近万,进入吐蕃境内二百里后,大军伤亡越来越重,伤亡并非与敌人厮杀所致,而是吐蕃的气候……每走几里就有几个甚至几十个喘不上气的倒地不起,情势不妙,如此下去不待敌军反扑,我大唐关中精锐恐怕自己就得消耗在吐蕃境内,侯大将军派快马入长安请示陛下,陛下衡量之后,决意退兵了。”

    李素笑了笑,算算日子,也该到退兵的时候了,唐军虽然勇猛,却也无法抗击天威,高原气候不是靠勇猛便能征服的,付出一定的代价后,想必朝野上下也清楚吐蕃易守难攻,日后用兵当更为谨慎。

    “此战……还是大胜而归,三位大总管不愧当世名将。”李素急忙追捧道。

    许敬宗连连点头附和:“当然是大胜,而且是我大唐立国以来少有的以寡击众之大胜,大军凯旋之日,定能博得关中百姓敬仰。”

    不等关中百姓敬仰了,李素已率先露出敬仰的模样,感慨般叹口气,然后……脑袋四顾乱找方向。

    许敬宗眼皮一跳,急忙为上官分忧,眼疾手快地找准了太极宫方向,满怀敬意地长长一揖到地:“说来此战皆是陛下运筹帷幄之功,陛下圣明英武,我大唐万胜!”

    李素恍然哦了一声,顺着许敬宗找的方向也长长一揖:“陛下圣明,大唐万胜!”

    二人礼毕相视一笑,彼此皆有一种李世民已经收到马屁祝福短信的快慰之色。

    李素笑了几声便觉得不太妥,两人这个举动太像史书里的大奸臣了,浓郁的大奸大恶气息充斥二人的气场中间,遍寻不着半点正直不阿的味道,若是杨砚那家伙在场的话,怕是会忍不住以下犯上,拿鞋底抽他们的脸……

    暗暗提醒自己以后不能这么干了,太没节操,转头看许敬宗,发现他也面带几分愧然之色。

    嗯,这个坏同志还是可以挽救一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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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误闯禁地
    配好的火药被送进工坊,一百名工匠等在那里,他们的工作是火药填装,仍按李素以前的做法,里面再掺一些诸如铁钉,碎铁片之类的东西,杀伤力……也是醉了。

    “陶罐不合适,或许可以换一种别的……”李素沉吟道。

    领导下车间视察工作,总要指导几句的,李素跟工匠们比起来勉强算是行家,倒也不存在外行领导内行。

    许敬宗拿起工坊桌上一个空陶罐在手里翻看,疑惑道:“当初松州之战,监正大人也是用这种陶罐装填火药啊……”

    李素笑道:“当初是因为临战之前,时间紧迫,而且大军驻地是荒郊野外,只能就地取材,勉强用陶罐应付,然而陶罐易碎,砸到地上便裂开了,火药燃烧时若没有一个完全密封的环境,绝然不可能产生杀伤力,现在咱们有条件了,自然要换个更好的。”

    许敬宗也是聪明人,一点就透:“换铁皮的怎样?怎么砸也砸不坏。”

    李素笑笑,铁皮自然是好,可是打造铁皮就要功夫了,这年头没有冲压车床,要把铁皮打得其薄如纸需要铁匠花大力气,至于后世那种香瓜形状的手雷,以目前的工艺水平,就更别指望了。

    “试试也好,请几位铁匠来,先试试用铁皮罐子填火药,然后看看效果如何。”

    许敬宗急忙应了,这种小事自然由他……安排别人去办。

    虽然懒散。该办的公事还是要办妥当,毕竟这不是一个**制的年代,他的脑袋能不能安稳长在脖子上。全看李世民的一句话,如果有一天李世民发现李素太懒,简直懒得要死,于是说不定他就真的死了……

    火器局除了工艺,更重要的是安全问题了,毕竟这个年代谁都没接触过能爆炸的火药,一个小工坊里聚集着几十上百个工匠。任谁一不小心手贱一下,说不定就是整个工坊飞上天。

    为了自己能活到寿终正寝。也为了给火器局的同僚下属们少造点杀孽,李素决定回去弄个安全生产的规章条陈出来,一定要严格执行,嗯。就交给杨砚去监督,这家伙适合干这种事。

    和许敬宗离开工坊,二人边走边聊,聊的不完全是公事,也有风花雪月,长安城的哪家青楼有高丽女,教坊司的哪个犯官女儿容貌秀丽歌舞上佳而且懂得侍侯男人等等,许敬宗这个坏同志有把李素拉下水带坏他的心思。

    …………

    二人走到火器局大门前,李素准备骑马回家时。一名披甲的折冲兵曹匆匆走来,李素眯了眯眼,认出这人是外围护卫火器局的金吾卫将领之一。

    “末将拜见监正大人。少监大人……”兵曹匆匆抱拳行礼。

    “有事吗?”许敬宗立时变了模样,一反在李素面前的和煦友善,露出淡淡的官威,虽然新近被贬官,但许敬宗好歹也是秦王府的旧部,官威这东西养成不止一两年了。

    “火器局东南一里开外。金吾卫将士拿下十名……”兵曹犹豫了一下,不知该如何定义那群被拿下的家伙。片刻后才支支吾吾地道:“……十名细作。”

    “十名细作?”不止李素,连许敬宗都吃惊了,这世道怎么了?哪个没长脑子的敌人干的?派细作刺探机密居然还扎堆的派,这家伙难道是批发商出身?

    “对,十名细作,陛下有令,凡接近火器局方圆三里内的,皆须拿下并且上禀,此十人已被将士们拿下,请监正和少监大人处置。”

    兵曹说完神情很怪异,李素眼尖发现了,皱眉道:“你的话没说完吧?”

    兵曹看了李素一眼,很快垂头道:“是,那十名细作喊冤,为首者竟是……吴王殿下,吴王殿下说是出城游猎误闯此处,末将不知真假,请监正和少监大人定夺。”

    吴王李恪?

    李素脑海中迅速浮现李恪那张温文尔雅的脸,扭头看了看许敬宗,发现他也是一脸苦笑。

    “这事……可真是麻烦了,陛下有过严旨,火器局任何风吹草动皆须如实禀奏,隐瞒不报者将治重罪,吴王殿下游猎怎会闯到火器局来?咱们火器局外围的金吾卫探哨可是放出了十里开外,但有误入者,早在十里外便该出声示警,令其绕道而行,吴王殿下闯到一里外才被拿下,……他是怎么闯进来的?”许敬宗疑惑道。

    三人沉默不语,神情却愈发凝重。

    确实是个麻烦,上不上报都得罪人,而且李恪怎么闯进火器局范围一里内,本身就是个很诡异的事情。

    沉默中,许敬宗和兵曹的目光都投向李素。

    没办法,整个火器局里,就数李素的官最大,火器局就是因为李素而设立的,出了这种棘手的事,只能由李素定夺了。

    李素觉得自己摊上事了,曾和李恪有过一面之缘,虽然算不得深交,二人之间连朋友都算不上,但李素真心不想把这件事情弄得太复杂,也很不愿相信李恪别有所图,就当是李恪游猎真的走错了路,真的误闯进来,然后大家见面笑说几句,就当这事是个误会,说清楚了拍拍屁股就走,什么事都没发生。

    沉默许久,李素终于表态了。

    “还是如实向陛下禀奏,麻烦金吾卫的弟兄现在派个人进宫,话说清楚,吴王怎么辩解的也要一字不漏报上去,只说看见的和听见的,不要添油加醋。”

    兵曹急忙点头,抱拳行礼后匆匆离开。

    李素看着许敬宗,许敬宗仰头看天,喃喃道:“天气邪性得很,说话就要下雨了。得去工坊交代一下那些杀才,莫让火药受了潮……”

    一边说一边走远。

    李素恨恨咬牙,果然是个只能共享福不能共患难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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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王李恪垂头丧气坐在火器局十里外的金吾卫营帐里。

    李素掀开营帐帘子。第一眼便见到他那张英俊里透着浓浓倒霉味道的脸。

    毕竟是皇子,金吾卫将士说是“拿下”,其实对李恪还是很客气的,根本没有任何捆绑锁拿的迹象,李恪独自一人坐在偌大的营帐内,面前的矮几上甚至还摆着一碗乳酥,这待遇简直是宾至如归了。

    门外也没有安排任何监视或看管的守卫。完全一副任李恪来去的样子,只要李恪敢走。金吾卫绝不会阻拦。

    ……李恪不敢走,反而神情惶恐地坐在营帐内,连起身都不敢,仿佛跨出营帐外一步都是了不得的大逆之举。

    李素一脚跨进营帐。李恪木然抬头,见是李素,李恪眼中顿时注入了神采。

    “李兄弟,误会啊,真是误会啊!快救救我!”

    贵为皇子倒也颇识时务,见面就称兄道弟了,上次在程咬金家可没这么热情……

    “原来真是吴王殿下……”李素露出很吃惊的模样:“金吾卫将士禀报的时候,下官还不怎么相信呢,殿下您这是……”

    李恪哭丧着脸。额头不停冒着汗,显然他也明白误闯军事秘地的罪名有多重,父皇虽然对他极尽荣宠。但不会宠得毫无底线,这事说大可大,说小……还真不小。

    “误会了啊,真是误会了,我在府里闲极无聊,于是便想出城游猎……贤弟你看。你快看看,我此刻还是狩猎的服饰呢。还有你看看这弓,这箭壶,还有我那九名王府卫士的打扮……真是游猎啊,我一个闲散皇子,哪敢有别的不该有的心思……”李恪急得快哭了。

    李素这才仔细打量了他一番,嗯,果然没错,真是狩猎的装备,穿着一身黑色的武士短衫,腰间扣着一根铁制镶玉的腰带,肩膀以下斜搭着兽皮铜扣,背上背着一个箭壶……

    “殿下莫跟下官解释了……”李素苦笑道:“此事可大可小,下官担当不起,只能如实上奏陛下,由陛下定夺,现在金吾卫已派人入宫了,殿下不如暂且回府,等待陛下召见询问如何?”

    李恪脸色一白,失神般重重坐下,喃喃道:“这么快就奏上去了?我……真是误闯啊。”

    李素也不太忍心,然而还是好奇地问道:“据下官所知,火器局外围十里已布下金吾卫探哨,凡有接近者皆喝止,殿下怎闯到离火器局仅一里之遥才被金吾卫发现?”

    李恪重重叹气道:“我怎知道?今日以前我根本不知火器局设在何处,早晨出城游猎,骑马刚上了乡陌小径便发现了一只野兔,我领着王府卫士们策马追赶,一直追了好几里地,连我们自己都迷失了方向……”

    李素咂摸着嘴,这情景……似乎西游记里见过,那蠢萌蠢萌的唐僧也是这样一次又一次被妖怪引去的,而且还不吸取教训,第二次又上同样的当……

    “后来呢?”李素渐渐听出趣味了,现在真想翘个二郎腿,然后买包瓜子……

    李恪索然叹气:“后来那只该死的野兔终于停下,于是我便悄悄搭弓引箭准备射杀它,谁知一根绳子从天而降,把我从马上掀翻在地,然后无数支矛戈指住了我啊!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李素叹息,好熟的歌词,都想跟着唱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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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错综关系
    追根究底,野兔是罪魁祸首,是它把堂堂吴王殿下引入万恶的深渊,然后一边啃着青草,一边哼着愉悦的歌儿蹦蹦跳跳跑远……

    很好奇啊,给吴王殿下制造了一个这么大的麻烦,那只可爱的小兔兔有没有反省过自己?

    “兔呢?”李素没头没脑忽然问道。

    “啊?”李恪茫然看着他。

    “那只野兔呢?”

    李恪很无语,咱俩说的是同一件事吗?

    “当然跑了,难道你以为我还有闲心去捉它?”李恪的俊脸有点扭曲。

    李素咧咧嘴,神情颇惋惜。

    其实兔肉有很多种做法,红烧清炖两相宜……明让金吾卫的弟兄们帮帮忙打两只。

    挠挠头,李素正色道:“先请吴王殿下见谅,此事下官已遣人上奏太极宫了,陛下曾有过严旨,火器局方圆任何风吹草动必须上奏,否则治以重罪,而吴王殿下今日真是……你被金吾卫将士发现时离火器局仅距一里,下官不得不上奏了,毕竟金吾卫众将士和火器局上下同僚都知道了此事,瞒都瞒不住。”

    李恪倒是颇通情理,垂头丧气点头:“我知道,我不怪你,今日……今日真不知犯了哪路凶煞,稀里糊涂的闯到这里了,我亦∫知隐瞒不住,只求李贤弟一件事,来日若父皇召见,让你详述始末,还请贤弟一定为我美言,我……真是无意的啊!”

    “一定一定……”李素的回答有点敷衍。

    这事说来有点严重,这两年来太子荣宠不减,而李世民又莫名其妙对魏王李泰表示出极大的宠溺,朝野和民间本就议论纷纷,如今吴王李恪又非常诡异地闯进了被列为大唐极度机密的军事禁地,而且直到一里开外时才被发现。这事还真说不清楚了,谁知道这位皇子殿下怎么闯进去的?谁知道他闯进去到底是追兔子还是别有所图?

    李素只是个小人物,他没有资格扯进这么可怕的漩涡里,所以最好离它远一点。

    “吴王殿下,事情说清楚了,殿下是不是该回府了?”

    李恪显然也怕极了。索性耍起了无赖,两腿交叉一盘,哭丧着脸叹道:“我不走了,我就住在这里,父皇的旨意没到之前,我一步都不离开,父皇若一直没有旨意,我……我……”

    李恪说着忽然嘴一咧,哭道:“我就死这里算了!”

    李素想笑。见李恪哭得伤心,又觉得不太礼貌。

    回想一下这座营帐四周的环境,嗯,聚风藏气,鱼跃鸢飞,山脉起伏逶迤,潜藏剥换,却是绝佳的风水宝地……这家伙不会是看中了这里的风水。特意来寻死的吧?

    “殿下勿忧,真不是大事。如实解释陛下必不疑你,下官也会尽力在陛下面前为你转圜开脱。”

    李恪闻言这才稍敛忧虑,止住了哭声。

    想开了,心情索性也放开了,反正只等李世民宣判就好,李恪使劲一擦眼泪。吸了吸鼻子道:“有吃的吗?我饿了,还有……上次在程家喝的那种五步倒,也弄点来,我……”

    李恪忽然悲从中来,眼中又蓄满了泪水。哽咽道:“若能大醉而死,倒也不枉人世一遭……”

    李素赶紧点头,来者是客嘛,要什么满足什么。

    “殿下还想吃点什么?”

    “兔子肉!”李恪目光突然变得很凶狠,咬牙切齿地道。

    李素高兴极了,就冲这个爱好,他决定真的帮李恪美言一次。

    *

    吴王李恪果真住在火器局十里外的金吾卫营帐里不走了。

    不仅如此,他还派了人进太极宫解释,说此举只为辩明心迹,以证清白。

    然而玄妙的是,直到第二天下午,太极宫也迟迟不见有旨意宣召李恪进宫解释,也没有宣召火器局或金吾卫的任何一个人进宫,李世民仿佛完全把这件事忘记了似的,根本没有任何反应。

    没有反应反而是最可怕的反应,连李素都察觉到不对劲了,李恪的脸色愈发苍白,整天坐在营帐里一动不动,王府卫士好心拉他出去晒晒太阳,一碰他就杀猪般的嚎叫,反正死活不肯走出营帐一步。

    李恪不肯走,李素自然也不能走,作为火器局最高领导,吴王眼下的精神状态又很不好,若他出了什么事,李素该倒霉了,于是只好留在火器局过夜。

    第二天大早,李素依礼拜见了吴王后,回到火器局准备睡个回笼觉,许敬宗一脸怒意走来。

    “监正大人,杨砚那老匹夫……太过分了!”许敬宗劈头就是一句。

    李素好奇地看着他,能让好脾气的许敬宗骂出“老匹夫”这个字眼,杨砚一定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缺德事。

    “杨监丞咋了?”

    许敬宗愤怒一哼:“今日下官想看看火器局的帐簿,算一算户部拨银所余几何,找杨监丞要帐簿,谁知那老匹夫竟说此乃吏部交给他的职司,帐簿任何人不得查看……”

    李素眉头皱了起来:“火器局的帐簿是杨监丞管的?”

    许敬宗满脸怒意瞬间化作深深的无奈,非常无语地看着李素。

    身为最高领导,居然连管帐的人都不清楚,你不羞吗?

    “监正大人,这杨老匹夫管的事情不少,除了帐簿,他还管火器局里的文吏和工匠,监丞以下人员他皆有任免权……”

    李素脸色有点难看了,一个单位里最重要的财务权和人事权竟被拿捏在这个老匹夫手里,他这个最高领导算什么?

    阴沉着脸看着许敬宗,李素语气有些不善:“你是少监,官职比他高,眼看他掌握如此大权而不管?还有,区区一个监丞,吏部为何授他如此重权?”

    许敬宗脸色也很难看,顿了片刻,迟疑地道:“监正大人或许不知,这杨砚是贞观三年的进士,众所周知,考进士前是要投行卷的,杨砚当年的行卷……投到了长孙无忌的府上,而长孙无忌收了他的行卷,……长孙无忌在贞观元年曾任过尚书右仆射兼……吏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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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忍无可忍
    许敬宗的话弯来绕去有点复杂,李素听完后梳理了许久,才明白话里的意思。

    用直白的话来说,杨砚之所以在火器局人五人六,是因为他有后台的,他的后台是位了不得的牛人,长孙无忌,这位牛人还当过吏部尚书,所以给了杨砚这么大的权力,所以为了大家以后在官场上能继续顺风顺水,再有脾气也不能抽这家伙。

    李素暗暗吃惊,他没想到杨砚的后台这么大,这年头投行卷的潜规则,哪家权贵接了行卷,这人便是那家权贵的门下,杨砚倒是认得准,居然投到长孙无忌的府上,而长孙无忌居然也接了他的行卷。

    说是党羽也好,说是门阀势力也好,总之,杨砚的来头不简单。

    当然,并不是冠上“党羽”的名字杨砚便成了坏人,坏人没这个胆子敢指着皇帝的鼻子骂好大喜功,朝堂里当官的人,永远不能用好人或坏人去简单的定义他。

    李素自然没那胆子敢跟长孙家掰腕子,说来也是封了爵,也被李世民格外青睐,但并不等于李素就有了免死金牌,长孙无忌若想弄死他这个十多岁的少年郎,大抵跟捏死一只臭虫……一¢≦只可爱的小兔兔一样容易。

    很烦恼啊,堂堂火器局一把手监正,竟对一个比自己足足低了两级的下属生了忌惮之心,李素顿时有一种手脚被束缚住的感觉,很不痛快。

    “抽他啊!你怎么不抽他?”李素愤怒且期待地盯着许敬宗:“去抽他,当是我授权的。”

    “啊?这……”许敬宗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半晌说不出话来,显然,老许也没这胆子。

    李素对他很失望,坏人就是坏人。无法指望他不畏强权。

    语气不太和善了,李素瞪了许敬宗一眼,没好气道:“不敢抽他你到我这里来做甚?”

    许敬宗尴尬地朝他笑笑。

    李素立马读懂了他的笑容。

    和他的想法一样,许敬宗也在强烈期待李素去抽杨砚……

    心机婊!

    火器局里忙了一整天,快到傍晚了,李素收拾好了屋子。出门再去看望了一下吴王李恪,可怜的孩子仍待在营帐里一动不敢动,吃喝拉撒全在营帐里解决,脸色越发苍白了,不知是被吓的还是因为两天没见太阳。

    李素由衷对他感到同情,同时也对大唐的宫闱越发敬畏莫名。

    一件在他看来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竟能将一位皇子吓成这副德行,大唐的皇权像块烧红的木炭,谁沾谁烫手。当初玄武门事变,李世民对兄长和弟弟痛下杀手,时隔十一年,他心中的阴霾仍旧挥散不去,所以一切跟皇权有关的东西,都成了他的禁脔,任何人都不许触碰,因为这是他付出了残杀手足的恶名后换来的东西……跟初恋一样弥足珍贵。

    …………

    第二天。李素刚跨进火器局大门,事情来了。

    火器局的另一名监丞陈堂惴惴不安地找到李素。禀报了一件事。

    前日李素配好火药后,许敬宗命人称了重,李素和许敬宗算了一下,大约能造四百个震天雷,于是许敬宗给工匠们下了指令,四百个震天雷务必保质保量做好。

    “保质保量”的意思是。质量要好,点燃了扔出去能炸死人,而且数量也要刚好,不能少,也不能多。

    火药这东西填塞进小陶罐里。填多少分量能产生杀伤力,早在松州时李素便已精确计算过,陶罐里火药太多了不行,威力太大会误杀己方将士,火药太少也不行,太少的话不能管它叫震天雷,顶多算个大炮仗,除了听个响,根本没有任何杀伤力。

    而陈堂禀报的事情却有点荒谬,昨晚杨砚擅自改了生产计划,同样分量的火药,竟要求工匠们造出八百个震天雷,足足翻了一倍。

    李素听完想笑,报效国家的初衷是好的,值得赞颂的,谁都希望大唐的将士们能多分到几个震天雷为陛下开疆辟土,但是事情却干错了,只能造四百个的火药变成了八百个,李世民得到的不会是震天雷,而是八百个大炮仗,指望它们攻城破寨是不可能了,结婚出殡倒是能派上用场……

    “是杨监丞的主意?”李素皱眉问道。

    陈堂垂头恭声道:“是,下官却拿不准减少火药分量后会不会造出废次品,故而才来问监正大人。”

    李素脸色有点阴了:“去把杨监丞叫过来。”

    杨砚来得很慢,李素坐在屋子里差点睡着时他才姗姗来迟。

    “见过李监正。”杨砚潦草地行了礼。

    李素勉强自己露出尽量和善的笑容:“杨监丞辛苦,请坐。”

    “不了,火器局里很多事情忙,下官无暇闲坐。”杨砚拒绝得硬邦邦的,而且有指桑骂槐的嫌疑。

    李素的笑容有点僵硬了:“如此,本官开门见山了,听说杨监丞昨晚改了震天雷数目?”

    杨砚理所当然点头:“火药用料很贵,耗费的皆是国帑民脂,下官认为足够造出八百个,为何监正大人只造四百个?”

    有后台的人不能得罪,李素只好耐心解释:“震天雷是我所创,一个震天雷里该填装多少火药才能对人畜有杀伤力,只有我最清楚,当初松州之战时,我已精确算过,每个震天雷里的火药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则不是误杀己军将士,就是毫无用处的废物,杨监丞将数目改成八百个,你有没有想过若这八百个震天雷根本无法伤人,咱们如何向陛下交代?”

    杨砚执拗地摇头:“下官见识过震天雷,只要填装了火药就一定能伤人,下官以为四百个能伤人,八百个亦能伤人,既如此,为何不造八百个?监正大人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户部今年仅只拨银四千贯,购置火药用料和陶罐便要花去大半,听说监正大人还有意召几个铁匠,以后陶罐改成铁罐,如此,火器局的用度更是捉襟见肘,每一文都要算计着用,关于造震天雷,能省的尽量省下,亦是臣子报效君上和黎民的一番美意。”

    李素苦笑:“杨监丞忠心可嘉,可是……八百个震天雷造出来真是废品啊,若杨监丞不信,不妨让工匠造出一个,咱们去试试效果?”

    “不用试,每试一个也是浪费国帑,四百个能伤人,八百个一定也能伤人,火药多少之说,殊为可笑,一滴鸩毒能致人死地,为何非要耗费十滴?火药亦如是。”

    李素深吸气,这种人,怎么跟他讲道理?他比程咬金更难对付,程咬金至少能够明明白白摆出不讲道理的嘴脸,让别人索性不费口舌,而杨砚,摆出的却正是讲道理的嘴脸,然而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歪理,而且非常固执,完全无法说服。

    李素耐心不多,每天来火器局应差也好,在家悠闲度日也好,只想活得不那么累,而火器局里多了一个杨砚,李素只觉这几日自己仿佛被老天调整了游戏难度似的,过得特别辛苦。

    “杨监丞,本官觉得……你实在不适合待在火器局里。”李素的笑容渐渐冰冷,他的耐心已被耗光了。

    杨砚两眼一瞪,浑身冒出一股莫名的气势,冷笑道:“下官乃中书省吏部所指派,李监正若想罢我的官,恐怕没那么容易。”

    “不罢你的官,这样吧,你把火器局帐簿移交给许敬宗,今日起,火器局的帐簿和文吏工匠人等,皆由许敬宗而决,杨监丞你辛苦一下,火器局后方的校场和靶场仍在建造,便烦杨监丞去监工吧。”

    杨砚楞了一下,接着大怒:“李素,尔欲架空我?”

    李素顿觉好笑:“本官乃统领火器局大小事务的监正,安排属官做什么事,自有本官的道理,何来架空一说?火器局方圆之内,所有的权力都是我的。”

    “莫说这些空话,我早看出来了,你这是排除异己,从此一手遮天,我乃吏部指派七品监丞,黄口小儿,只不过运气好,造出了火药一物,何德何能欲掌国之利器?”

    吵来吵去,这句话才终于道出了杨砚的心思。

    不错,杨砚一直看不起李素,一个十几岁的娃子当他的上司,他不服气,他觉得丢脸,于是李素上任第一天开始,杨砚便将火器局里的大小权力一把抓在手里,财权也好,人事任免也好,全由这个七品的监丞说了算,平日见了李素,态度也很淡漠,这些举动都能用两个字概括,“蔑视”。

    李素脾气很随和,之前确实也没怎么对火器局上过心,有人愿意管事自然随他去,反正谁都没胆子敢把他这个陛下御封的监正赶下台。

    然而,今日,此刻,李素终于被激怒了,来到这个年代,凡事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他,今日却如久寂的火山忽然爆发,一发而不可收拾。

    “杨监丞,你信不信,我这个黄口小儿敢抽你,而且抽得很重……”李素朝杨砚咧嘴笑,露出两排森森的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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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 冷静屠夫
    杨砚是进士,杨砚是朝官,杨砚的靠山是长孙家族……

    杨砚是什么都好,都不能阻止今日李素抽他。

    李素真为自己的宽容胸襟而感到骄傲,第三次了,这一次绝不再原谅。

    杨砚气笑了:“我大唐立国二十载,可从没有上官责打属官的先例,我乃贞观三年进士,正经的朝官,抽我?你可以试试。”

    李素很认真的点头:“我真想试试。”

    使劲一拍瘦弱的胸膛,杨砚难得地发出一阵豪迈的大笑:“果然是名满长安的少年郎,来,抽轻了算你徒有虚名!”

    李素也笑,笑得比杨砚更大声:“既然你有如此爱好,本官一定满足你。”

    二人相视大笑,笑着笑着,二人同时收声。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火药味,二人的目光冰冷对视,在半空中碰撞出小小的火星,终于,空气被引爆了。

    “来人!”李素忽然大吼。

    两名火器局的差役站在玄关前抱拳。

    “将杨砚拖到前院去!”李素指着杨砚道。

    两名差役大吃一惊,面面相觑,却不敢上前。

    杨砚哈哈大笑:“不用烦劳,我自己去。”

    说罢杨砚起身,大步走向前院,动作很潇洒,背影很飘逸,围个围脖就更神似走向刑场的**党了。

    …………

    火器局的建筑格局并不大,后面的工坊才是占地最多的建筑,前院则显得颇为逼仄。

    杨砚已走到前院站定,含笑冷冷地注视着李素。

    四周围了不少文吏和工匠,密密麻麻数十人挤在窄小的院子边缘,人人吃惊地看着李素和杨砚,从消息灵通人士口中打听到火器局监正大人居然要责打杨监丞,人群中窃窃私语的声音越来越大。

    十来名差役手中握着军棍,迟疑地站在杨砚身后,他们神情惶恐,一脸苦相。

    李素看着冷笑不已的杨砚,越看越觉得那张脸很讨厌。

    “查,火器局监丞杨砚跋扈专横,违命孤行,屡犯上官,今日本官明正典刑,责令杖击十记,以儆效尤!”

    杨砚大笑:“好,我便睁眼看着,看你黄口小儿怎样责打朝官!”

    李素嘿嘿冷笑数声,暴然喝道:“打!”

    差役手执军棍,却无一人敢上前,杨砚是官,而他们只是不入流的差役,谁敢打朝廷命官啊?

    李素身后传来急促而慌乱的脚步声,许敬宗踉踉跄跄赶来。

    “监正大人,这……怎地闹成这样?打不得啊……”许敬宗到底顾忌李素的面子,凑在李素耳边焦急地劝道。

    “我真想知道,今日我抽了杨砚之后有什么后果。”李素皮笑肉不笑地道。

    “监正大人,这杨砚真打不得,别忘了,他与长孙家……”

    许敬宗劝到一半忽然住了嘴,因为他看到李素扭过头,微笑地看着他,脸上虽然带着笑,但目光中的冰冷和决绝告诉他,这个杨砚,他今日抽定了。

    然后,许敬宗忽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世人眼里的李素,他治过天花,作过绝世佳诗,酿出过美酒,发明过活字印刷术,献过推恩国策,也造出了令吐蕃伤亡数万的震天雷……

    李素做过的一切,在知情的圈子里悄悄传开了名声,然而,世人却似乎忘了他还做过一件事,——他亲手杀过人,而且杀的还是两个壮汉,无论出手的时机还是部位,皆可知其人心性何等狠辣。

    这样一个人,今日若铁了心要抽杨砚,谁能拦得住?

    许敬宗长叹口气,他不打算劝了。

    差役握着军棍,却迟迟不敢迈出一步,李素的命令看来他们是不打算执行了,不执行顶多丢了饭碗,但若执行了,丢的可能是吃饭的脑袋。

    李素叹气,看来今日还得自己动手了。

    几步跨上前,劈手夺过差役手中的军棍,李素高高扬起,在众人惊愕慌乱的目光注视下,军棍带着骇人的呼啸声,横落在杨砚的背脊上,发出沉闷的砰的一声响。

    杨砚被抽得一个踉跄,发出痛苦的闷哼,转过头看了李素一眼,那一瞬间,杨砚眼中布满了不信与愕然。

    他没想到,李素这黄口小儿居然真敢抽他。

    又一声呼啸,第二记军棍落下,重重砸在杨砚的背脊上,李素没留任何力道,而是运足了力气,杨砚终于承受不住,发出痛苦的哀嚎,身躯软软倒地。

    李素浑然不觉,第三记军棍裹挟风雷之势继续落下,然后第四记,第五记……

    毫不留情的军棍下,杨砚发出杀猪般的嚎叫声,抱着头蜷缩在地上不停打滚。

    李素目光冰冷,像一个冷静而疯狂的屠夫,一任屠宰的动物在自己脚下惨叫哀嚎,落下的每一棍仍旧那么的坚定,那么的冷静,连每一棍的力道都是那么的一致。

    不知不觉,十记军棍打完,杨砚横躺在地上,连呻吟都没了力气,全身不停地痉挛,裸露在外的手臂布满了一条条青肿淤血印记。

    李素微微有些喘息,该锻炼了啊,这点运动量就累得不行了……

    懒得垂头再看杨砚的下场,人性就是这么直白的东西,任你平日怎样一副不畏强权,誓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架势,棍子落到身上,惨叫声不比懦弱者小,甚至更大,种种所谓的正义形象被强权和暴力涂抹之后,只会愈发可笑和悲哀。

    缓缓环视四周的人群,众人皆敬畏地看着他,不但不敢与李素的目光接触,李素目光所及,人群甚至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

    很好,气也出了,该教训的人也教训了,顺便还立了威,这顿抽非常值得,而且非常有必要。

    扬手指了指站在人群中讷讷不敢言声的陈堂,李素忽然露出了和煦的微笑:“叫两个人把杨监丞抬去屋里,再去长安城里请个大夫来瞧伤,给杨监丞买点增补的汤药和肉食,嗯,顺便把杨监丞管的帐簿拿过来,别担心花钱,从今日起,火器局里的帐由本官管了,快去,叮嘱杨监丞好好养伤,身体最重要……”

    陈堂吓坏了,呆呆地看着李素由凶神恶煞的屠夫突然变成了一副关怀下属的嘴脸,陈堂感到很害怕,实在很不适应突然转变的画风……

    ……监正大人是不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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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 宣召进宫
    杨砚被抬回了屋里,他受伤很重,李素下的手自然自己最清楚,没一两个月下不了床。其实算是手下留情了,李素终究没敢把他打废,毕竟是官,若李素心性再狠毒几分的话,一定要效法明朝的廷杖,不仅要打,而且要脱了裤子朝他那又白又嫩的屁屁打,打完不死是运气,残废也是正常。暗暗再佩服一下自己的仁慈,李素的心理得到了满足。杨砚被抬走,许敬宗凑了上来,看李素的目光跟往常不一样了,他的目光和大家一样,也多了几分莫名的敬畏。“监正大人,……您与杨监丞到底因何事而争执?”李素叹气:“还不是因为你……”许敬宗脸色刷地白了:“……我?”“啊,昨日你不是向我告杨砚的状么?我今日找他谈了一下,说你以后不要欺负许少监了,人家长得那么英俊,你长得那么丑,有什么资格欺负他?要欺负也是我欺负,杨砚不服气,我就说今日我必须代许少监好好教训你,于是我就抽他了……”许敬宗脸色由白转青,转换得非常自然,毫无ps痕迹……“监正大人……这,不是这样的啊,我没……”李素分明看见许敬宗额头冒出了一颗颗冷汗。虽然也是秦王府旧部,但长孙无忌他也招惹不起的。“哈哈。逗你的……”李素重重一拍许敬宗肩膀。许敬宗如同充气娃娃徒然被放了气似的,整个人迅速泄了下来,透着一股子受惊吓后的虚脱。然后悄悄转过身去,……遮遮掩掩抹去眼角的泪。吓哭了?李素有点内疚,中年老帅哥也有一颗少女般晶莹且脆弱的玻璃心啊。********************************************************抽杨砚算是比较冲动的决定,其实冷静下来后仔细一想,杨砚除了固执一点,擅权一点,孤傲一点。对他这个顶头上司不够尊重等等……好吧,李素冷静下来后得出了结论。刚才的冲动很正确,一点也不算冲动,简直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为自己的杀伐果决点个赞。既如此。就不后悔了,至于抽了杨砚会不会得罪长孙无忌,李素管不了那么多,少年封爵,官职加身,上天赐予的得意春风,若是前怕狼后怕虎,岂不辜负了大好少年时光?…………抽了杨砚两个时辰后,宫里骑马来了一位宦官。奉李世民旨意,宣召李素进太极宫。李素撇了撇嘴,来得真快。刚刚发生没多久的事情,太极宫那边马上有了反应。想想也是应该,震天雷对李世民的重要性不言而知,火器局里面怎么可能没有李世民的耳目?恐怕在李素抽杨砚的当时,便有人紧急向太极宫禀奏了。骑马随同宦官入长安城,李素一路上想了很多。暗暗思量着此事的后果,抽朝廷官员的罪名……他自己也是朝廷官员吧?官员抽官员是什么性质?打架斗殴?李素只能尽量往好的方面预测。这是人治大于法治的年代,罪名是轻是重,全在李世民一念之间,李世民若看李素顺眼,杀了人也不算事,若看他不顺眼,跟人吵几句嘴也是杀头大罪。进长安城,入太极宫,李素跟着宦官进了晖政门,然后安静地等在安仁殿外。这次李素等了很久,宦官进殿禀奏后出来告诉李素,陛下正在考究诸皇子公主课业,暂时没空接见他。李素不着急,着急也没用,他敢在太极宫里掀桌子翻脸控诉李世民蹉跎他宝贵的青春时光吗?等了近一个时辰,日头已渐偏西,殿内传来一阵恭祝父皇安康的齐喝,接着便是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诸皇子公主鱼贯出殿。当先一人穿着暗黄色衮袍,头戴金冠,生相颇为俊俏,只是目光略显阴沉,后面紧跟着一个大胖子,却是一脸春风得意的笑容。一众皇子走出后,紧跟其后的便是一群年纪大小不一的公主,人人穿得五彩六色,仿佛一群穿花蝴蝶似的,李素眼尖,立时从一群花蝴蝶里发现了只着素色裙衽的东阳。东阳心中亦似有所觉,抬头一看,二人的目光在半空相遇,无声中传递着只有彼此才能意会的情愫。众人出殿后,慢慢朝李素方向行来。李素眯了眯眼,马上清楚为首这人的身份了,能穿黄袍戴金冠的,除了当朝太子,绝无第二人。李素站在大殿外的门廊下,避又无法避,只得整了整衣冠,躬身朝众人施礼:“臣,泾阳县子李素,拜见太子殿下,拜见诸位皇子殿下,公主殿下。”为首的果然是太子李承乾,见李素施礼,李承乾停下脚步,别的皇子公主不论对李素有没有兴趣,都只能停下,按制太子最大,别人是不能抢在太子前面先走的,连并肩也不行,有逾越之嫌。“你就是李素?”李承乾的声音很亲和,目光甚至浮起了笑意,亲手将躬着身子的李素虚扶了一把,笑道:“孤早知泾阳县出了一个了不得的少年英杰,自我大唐雄兵收复松州之后,李素之名更是如雷贯耳,今日才得一见,果然是难得的俊秀人物,难怪父皇数次夸赞,不愧‘少年英杰’之名……”“太子殿下谬赞,臣实不敢当。”李素礼仪做得很足,回话时急忙又躬下身,东阳远远落在后面,见李素这一本正经的模样,东阳嘴角抿了抿,不由想笑。想想这家伙在她面前卖诗,要钱,讨功等等无耻嘴脸,现在这个样子简直……太虚伪了!这边李素与李承乾见过礼后,二人寒暄了几句,说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闲话,聊过几句后,殿门前宦官已扬声高喝陛下宣泾阳县子觐见,李承乾急忙微笑着摆摆手,示意李素进殿面君。李素躬身向李承乾告别,那个大胖子,也就是魏王李泰跟在李承乾身后,对李素的行礼视而不见,神情倨傲地走过李素身前,眼角都没瞟一下。李素也不介意,坊间传说近年陛下对魏王格外恩宠,无论府宅,车驾,随从等皆优渥以待,有的仪仗几乎与太子齐肩,真是古往今来难得一见的怪事,实在很难揣度李世民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莫非他深以玄武门之变为傲,打算让自己的儿子们也照原样来一出?一众皇子公主走过李素身前,李素微笑着躬身恭送,东阳有意无意落到最后,二人目光相遇,东阳抿唇笑了笑,此时说话不便,东阳挑了挑细细的黛眉,示意她在宫外等他,李素不易察觉地点点头。…………安仁殿内四周的角落里仍旧摆满了冰块,李世民端坐上方,黄色的衮袍拉开,脚上的足衣也褪去了,很没形象地赤着脚盘坐在榻上,左右两名小宦官握着大团扇使劲朝他扇着风,李世民热得直催他们快一点,不时朝嘴里扔进一个小冰块,咬得噶嘣响。李素暗暗吞口水,然后为自己的表现感到羞愧,见识超凡优越感爆棚的穿越者,居然垂涎人家嚼冰块……可是,天气真的很热啊,他也真的很想嚼冰块啊……进殿行礼,李素做得一丝不苟,垂头时却听李世民没好气地哼了哼。“好个有血性的少年郎,当着火器局上下的面杖责我大唐官员,李素,你真是无法无天了。”李素心下一紧,暗道果然如此,李世民大老远把他召来太极宫肯定不是为了请他嚼冰块的,直到现在也不赐座,更别提奉上一碗诱人的冰块了,这是兴师问罪的架势啊。“臣年纪小,性子冲动,臣知罪。”李素老实认罪。李世民“噶嘣噶嘣”嚼着冰块,又哼了哼:“你与杨砚怎生结的怨,仔细将始末道来。”李素想了想,道:“陛下任臣为火器局监正,臣甚感荣幸,一心想将火器局打理经营好,多造火器为陛下开疆辟土,然而……臣既为火器局监正,不知为何连火器局的帐簿都无权一观?今年户部只给火器局拨了四千贯钱,这点钱要购置火药用料,要发放文吏和工匠俸薪,还要保证火器局上下伙食等等,臣作为火器局监正,看看帐簿,算算余钱,总是不过分的吧?”李世民皱眉:“朕听出意思了,杨砚把持火器局财权不放?连你这个监正亦不能插手?”李素笑了,“把持”这俩字用得很妙,给英明的皇帝陛下点个赞……李素自觉自己是个厚道人,既然已抽过杨砚了,没必要把人往死路上逼,于是决定不在李世民面前挑拨是非了。“不算把持吧……火器局一应用度皆是国帑民脂,杨监丞担心臣年纪太小,奢耗无度,所以卡住了火器局的收支……”李素看了看李世民的表情,见他不置可否地笑,只好继续道:“说来都是大唐的忠心臣子,都是为了陛下的江山基业好,纵有理念不合,不合……”李世民皮笑肉不笑地道:“继续说啊,纵有理念不合又怎样?”李素老脸一红,干咳两声道:“……纵有理念不合,抽他一顿就合了。”

    ...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君臣城府
    “抽他一顿就合了。”

    连李素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这句话似乎有点简单粗暴。

    话虽不好听,却也是实话,各种不服如何治?唯抽而已。

    李世民嘴唇紧紧抿着,似乎想笑,又觉得一笑太不严肃了,与眼下兴师问罪的气氛不合。

    “所以你就抽了杨砚一顿?这就是你这个监正干出来的事?”李世民努力板着脸道。

    “臣知罪,请陛下责罚。”李素很光棍,懒得解释杨砚欠不欠抽的问题,更懒得说什么“请陛下恕罪”之类的废话。

    指着李素,李世民的手指很用力:“油滑跟泥鳅似的小子,人也抽了,好话也说了,倒是两头不得罪,真正的是与非却被你压了下来,朕若不处置,往后你还会抽他,然后又在朕的跟前为他说好话……十几岁的娃子,跟谁学的这一套官场油子路数?”

    李素急忙躬身道:“不是油滑,陛下误会臣了,委实是臣的心里话,杨监丞卡住收支也好,臣抽杨监丞也好,其实都是为了公事,都有一颗为大唐为陛下鞠躬尽瘁的公忠之心,只是臣性子急躁,争吵上了火,处事方法遂有了偏颇,这是臣的罪过,臣领罪。”

    李世民似笑非笑道:“这番话倒是四平八稳,但朕不相信,你真是这么想的?抽杨砚那十记可不轻,每一棍都落到实处,连力道都一模一样。若说抽他是因为冲动,冲动到这般齐整倒也不多见……”

    李素垂头干笑。

    跟英明君主打交道就是这样不方便,人家不好糊弄……

    恨恨哼了一声。李世民淡淡地道:“此事你有错,杨砚也有错,朕没想到吏部把杨砚调去火器局竟赋他如此重权,说来是朕疏忽了,今日朕便做个了断,火器局以后你说了算,财权也好。上下人等任免也好,悉数由你而决。朕把整个火器局交予你,只要你用心做事,给朕好好做几样拿得出手的东西来,若是长久不见成效。莫怪朕把今日的老帐跟你翻一翻。”

    “臣,遵旨。多谢陛下宽宏。”

    李世民忽然从榻上站起身,朝李素招招手:“行了,你可以退下了,走,朕送送你。”

    李素大吃一惊,猛然抬头,不仅是李素,殿门外站着的两名宦官也吃惊地看着李世民。

    皇帝亲自送臣子。这待遇……恐怕只有秦王府旧部才有吧?今日怎么对李素这般客气?

    李世民招了手,李素顾不得多想,急忙起身跟上。

    从方榻到殿门只有十几步的距离。一君一臣走得很慢,慢得似乎在用脚丈量殿内的尺寸一般。

    走了两步,李世民似乎漫不经心地随口道:“有件事朕忘了问,吴王恪……前日果真是误闯火器局?”

    李素心一抽,急忙道:“臣不知究竟,但臣以为。吴王殿下确实是误闯,当时吴王穿着猎装。领着王府随从骑马而入,若说吴王有别的心思,这副装扮未免太引人注目,况且吴王千金之子,就算有别的心思,想必也不会亲自去做,臣以为此事确实是误会。”

    李世民沉默着又走了几步,然后不置可否地笑笑:“或许是误会吧。”

    李素不再搭腔了,李世民是怎样的心思他更不敢猜,他与李恪的交情并不深,能为他把话转圜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错了,这种事情太凶险,一不小心就扯进一个巨大无比的漩涡里,李素如果想在大唐活到寿终正寝,话说到这一步已然足够了。

    几句对话说完,二人已走到殿门前。

    李世民只送到这里便转身,连李素躬身施礼也懒得看,只是头也不回地扬了扬手,扔给他一个潇洒不羁的背影,像极了偶像剧里那种颜值高又暖心然而活到二十多岁便不幸得了癌症的男主角……

    *********************************************************

    独自走出宫门时已是黄昏时分,走出龙首渠后,李素扭头四顾寻找东阳的身影,她说过会等他就一定会等他,谁知迎面走来一位穿着华袍的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很客气,不但主动施礼,而且自我介绍,李素听到他自报家门后不由吃了一惊。

    竟是长孙无忌府上的管家。

    管家也姓长孙,不知是赐姓还是远亲,李素的神情尴尬中带着几分戒备,毕竟今日上午抽了杨砚,没过一天长孙家便找上来了,实不知来者是善是恶。

    谁知长孙管家态度很恭敬,对李素抽过杨砚的事半字也不提,只说长孙无忌大人对李素如何欣赏,对李素为大唐立下的功劳如何感激云云,一番话里大半皆是赞誉之言,最后长孙管家终于点明了来意。

    长孙无忌十分欣赏李素这样的大唐少年英杰,希望李县子闲暇之时去长孙府上做做客,若能偶尔提点一下长孙家那几个不成气的少爷就更好了。

    李素看出来了,这些话不是虚套客气话,因为长孙管家特意在宫门前等李素就是为了传达长孙无忌请李素做客的意思。

    很费解啊,刚抽过长孙门下的官员,长孙无忌没叫人把他堵到暗巷里套麻袋敲他闷棍,反而要请他去府上做客?

    难道长孙无忌打算在他做客时在廊下安排五百刀斧手,听他摔杯为号……

    不管怎么夸大自己,李素也觉得自己应该没这么高的待遇才是。

    长孙管家传完了话,很恭敬地朝李素施了礼,然后离开了,从头到尾没有半点宰相门房七品官的倨傲派头。

    李素定定站在原地,目送着长孙管家的背影,站了许久,忽然仰天苦笑数声。

    现在总算明白李世民为何破天荒亲自将他这个十几岁的小娃子送出殿门外了,这个举动或许才是长孙无忌愿意化干戈为玉帛的真正原因。而李世民天子之尊,自然也不会无缘无故亲自送一个小娃子,说白了,他这是无声的保护李素,他不想看到一个对社稷有价值的才俊莫名倒在官场争斗中。

    李世民的城府,长孙无忌的城府,中间夹了一个楞头青般后知后觉的李素……

    城府和算计还能接受,最令李素惊奇的是,从安仁殿走到太极宫门外的龙首渠大约需要两柱香时辰,而这两柱香时辰内,长孙无忌便收到了李世民亲自送李素的消息,并且迅速做出决断,令管家在太极宫前等李素……

    贵圈太复杂了,李素忽然好想回家,想睡觉,想……东阳?

    对了,东阳呢?

    ...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暖玉生香
    太极宫前的龙首渠外,四周皆是执戈握戟的军士,中间是一片空旷的广场。

    李素目送长孙管家离开后,独自站在广场中央四下顾盼,却不见东阳的身影。

    想想也是,东阳的胆子应该没大到敢在太极宫前跟李素约会,会要命的。

    李素牵着马独自往广场外走去,走出太极宫的宫禁范围,差不多快到朱雀大街上时,街边拐角一个暗巷里,一名侍卫打扮的人向他走来,李素眯着眼打量了一下,然后露出了笑容。

    嗯,很眼熟,每次跟东阳坐在河滩边时,河滩后面的侍卫人群里就有他,不知道名字,但一定是东阳公主府上的。

    “小人拜见李县子……”侍卫躬身行了礼,小心地环视四周,然后压低了声音:“公主殿下在巷子里的马车上,小人为公主传话,请李县子独自骑马出东城延兴门,在城外五里处等候片刻,公主殿下的车驾随后即到……”

    李素不动声色地点点头,然后二人仿佛从不认识似的擦肩而过。

    心跳莫名加快,明明是男未婚女未嫁,这种莫名其妙的偷情幽会的刺激感是肿么一回事?

    …………

    骑马赶到东城外五里的大道边,李素独自坐在夕阳的金黄色余晖里发呆,过了一会儿又觉得无聊,怀里掏出随身必带的小铜镜,左顾右盼痴迷地盯着镜子。李素渐渐发现这个没有手机电脑的年代里,照镜子居然非常容易打发时间,痴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才过了几个呼吸。东阳的车驾就远远驶来,四名侍卫打头开道,后面跟着二十多名披甲卫士,一辆宽得占住大道大部的马车前套着六匹骏马,马车的后辕处打着五翅高屏。

    李素暗暗咋舌,这便是全副的大唐公主仪仗,那个曾经与他同坐在河滩边。二人说笑逗骂毫无身份差距的女子此刻就坐在马车里,她的身份是高贵的大唐公主。神仙般可远望而不可接近的人物……

    李素忽然有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那个河滩边赤着双脚又哭又笑的女子,与此刻这个坐在马车里的,是同一个人吗?

    车驾在李素身边停下。马车侧旁的小窗掀开了帘子,露出东阳那张清丽脱俗的俏脸,带着几分微微的嗔意。

    “又照镜子!又照镜子!女人家都没你这么爱脸的!”东阳狠狠白他一眼。

    李素面不改色将镜子塞回怀里,笑道:“如此好看又好吃的小鲜肉,少看一眼都是损失,不多照一照怎么知道自己如此优秀呢?”

    东阳噗嗤笑了:“走吧,一起回去,你,你……”

    东阳贝齿咬得下唇发白。犹豫许久,俏脸一红,声音愈发细若蚊讷:“你……把马儿交给侍卫。你上我马车来。”

    “啊?”李素有点吃惊,呆呆地看了看马车前后的侍卫,侍卫们仿佛一个字都没听到似的,人人板着酷脸直视前方。

    东阳见李素踌躇的样子,不由恼羞成怒,恨恨放下帘子。气道:“不来算了。”

    “来!”李素二话不说窜上了东阳的马车。

    马车里香喷喷的,不知熏了什么香。车厢很宽敞,软软小榻旁甚至还摆着一个小矮几,上面搁着一本书。

    见李素真的上了马车,东阳羞得不行,这年头未婚男女单独相处于暗室还是颇为惊世骇俗的,老实又单纯的东阳怕是从来没有做过如此大胆放肆的事情。

    “你……谁叫你上来的?快下去!”东阳没好气踢了李素一脚。

    “请神容易送神难……”李素咧嘴一笑,四下顾盼打量着车厢,嘴里啧啧有声:“真漂亮,果然是公主仪仗,以后等咱们老了,你得教教我投胎有个什么讲究,我努力一下,下辈子也投个帝王家的好胎……”

    马车启行,车厢微微摇晃,李素的马儿却有些吃醋了,不时从小窗外将硕大的马脑袋伸进来,李素急忙将大脑袋推出:“别闹,我有事。”

    马儿很不高兴地朝他打了个响鼻,喷了他一脸鼻涕,东阳看着他发绿的俊脸咯咯直笑,从怀里掏出一方洁白的丝绢帮他擦脸。

    擦着擦着,东阳握着丝绢的手微微颤抖起来,动作也越来越慢,刚才给他擦脸只是下意识的动作,她却没想到这个动作竟如此亲昵,俏脸顿时红得比晚霞更绚烂。

    触电般缩回手,东阳用力将丝绢攥在手心里,掩饰般拂了一下发鬓,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在微微颤抖,显示出此刻的心情多么慌乱。

    李素却浑然不觉,他的心思没那么细腻,反而在马车四处东摸摸西按按,一副好奇的样子。

    喀嚓一声轻响,李素不知怎的从马车里抽出一个暗格,暗格不大,一尺见方,里面摆满了小零食小糕点,什么同心生结脯,升平炙,八仙盘,小天酥……琳琅满目,品种繁多。

    李素白她一眼:“坏人,有东西吃还藏着掖着,非要等我自己翻出来,一点不懂待客之道……”

    说完自顾拈起一块小天酥扔进嘴里大嚼起来。

    好好的旖旎暧昧气氛,被李素搅和得全然无踪,东阳恨恨咬牙,忽然很想一脚把他踹出马车。

    一边嚼着糕点,李素忽然指了指小窗外,道:“你公主府上的侍卫是怎么回事?咱们公然坐在马车里……不太好吧?”

    东阳瞪着他:“不好你怎么还上来?”

    悻悻哼了哼,东阳解释道:“……外面这二十多人算自己人了,你少操心,这两月我叫绿柳给他们赠赐了不少钱财,侍卫们的家小也由公主府出面将他们安顿在长安城里住下。前些日他们已发誓愿为我效死,不然你以为我有这么大的胆子当他们的面把你叫上马车?”

    迎着李素调戏似的目光,东阳越解释脸越红。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索性不说了。

    “你今日为何被父皇宣进宫?父皇不是任你为火器局的监正吗?难道你闯祸了?”

    李素叹道:“你太不了解我了,难道我在你眼里就是个整天到处闯祸招惹是非的人吗?”

    东阳很坦然地道歉:“好吧,是我误会你了……”

    李素比她更坦然:“嗯,我接受你的道歉,原谅你了。”

    “那你告诉我,父皇今日为何宣你进宫?”

    “火器局里有个小监丞很讨厌。今日忍不住抽了他,抽得很重。约莫一两个月下不了床,后来你父皇知道了,把我叫进宫嗯嗯,那啥……畅谈了一下人生。”

    东阳呆住了。这叫不闯祸?这叫不招惹是非?

    车厢里沉默了许久,东阳忽然疯了似的,小小的粉拳雨点般落在李素的肩上,背上……

    “又骗我!你太混帐了,好好当你的官,没事抽人家七品监丞,大唐立国都没人敢这么干,你这还不叫闯祸?”

    李素乐得哈哈大笑,忽然出手。将那雨点般落下的小粉拳攥在手里,入手暖玉生香,这一刻忽然心跳莫名快了许多。

    东阳大惊。接着大羞,急着把手抽回,却被李素牢牢握住不放。

    “你……你松手!”

    “不。”

    “快松手!不成体统!”

    “不!”

    马车载着东阳又羞又急的娇嗔声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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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的反应有时候很慢,有时候又很快。

    吴王李恪在火器局外金吾卫的营帐里住了三天,甚至连营帐外一步都不敢踏出,以此表示清白。可惜李世民根本没搭理他,然而昨日李素进了一次宫后。今日清早,太极宫便来了旨意,宣吴王李恪进宫。

    日落时分,李素骑着马离开火器局回家,金吾卫探哨范围外的大道上,却发现吴王李恪一袭白衫骑在马上,含笑注视着他。

    李素只看着他的笑容就知道,这家伙度过难关了。

    不愧是李世民所有皇子里最彬彬有礼的一个,李素快到跟前时,李恪忽然下了马,站在大道边,待李素也下马后,李恪整了整衣冠,朝他长长一礼。

    “恪,谢李贤弟救命之恩。”

    李素急忙还礼:“谈不上救命之恩,殿下言重了。”

    李恪重重地道:“不,确是救命之恩。”

    说完李恪眼中还闪过一抹后怕和庆幸。

    李素懒得跟他客套了,直接问道:“今日进宫还好吗?”

    李恪苦笑点头:“父皇不轻不重敲打了我几句,什么只顾嬉玩浪荡,不思读书进取,终日混迹长安风月之地,败坏天家名声等等,至于误闯火器局一事,父皇却是只字未提,然后任我为安州大都督,明日赴安州上任……”

    李素笑道:“也算是有个好结果了,恭喜殿下度此难关。”

    李恪黯然叹道:“然而,陪同我一同游猎的九名随从,昨日被父皇下令全部杖毙,我的老师权万纪亦因教导无方,而被罚了一年俸禄……”

    李素的手微微颤了一下,沉默地垂下头。

    第一次真实而深刻地体会到大唐宫闱里的残酷,九条人命在李世民一句话里永远消逝,而这九条命消逝的意义,仅只在于警告李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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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多谢大家抬举,你们真的好伟大,居然真的往上窜了一个名次。。。谢谢!

    ...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 积累人脉
    在大唐谈人权是件很可笑的事,人权这个东西,大唐从君臣到百姓恐怕没一个人能明白它的意思。

    其实李素也不是很明白,对目前所处的大唐环境来说,所谓“人权”,意思应该就是自己不想死,便可以不死。

    可笑的地方也在这里了,想不想死根本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决定全在李世民,他说你可以不死,那么你就不死,也就是说,如果大唐真有人权这东西,那也是李世民赐予的,和历代传说中的免死金牌一样,皇帝想什么时候收回去就收回去了。

    九名王府随从的死,令李素忽然间有了许多复杂且矛盾的感触,害怕,所以想往后退,找个由头辞了官,从此低调地活在乡野田陌间,一生庸碌老死而无憾。不服气,又想努力往上钻营,用一种名叫野心的东西填充自己的生活,立更多的功劳,做更多的事,当更大的官,以此来寻获《无》《错》的安全感……

    进也好,退也好,都只是为了活着。

    李恪逃过一劫,虽然令李世民感到不满,把他赶出长安,赴安州上任,但终究是逃过了一劫,他不小心触碰到最敏感的皇权还能全须全尾的离开,除了命好以外,当然还得感谢李素。

    所以李恪今日特意等在大道边,就为了跟李素说声感谢。

    “若非李贤弟昨日在父皇面前为我开脱,今日我的结局怕是……”李恪苦苦一叹,然后再次朝李素施礼:“大恩本不该言谢,然而今日还是要当面谢你,此番搭救之情,恩同再造,其实不是一句感谢能应付过去的。送你什么或是说太多花团锦簇的话都显得俗气,然而我实无法一表心中感激……”

    李素越听眼睛越亮,最后揉了揉鼻子,忍不住开口道:“其实……嗯,其实……”

    “其实什么?”

    “其实,这个救命之情么。是可以折算成钱的,我真不介意,殿下王府的用度应该颇为宽裕吧?”

    李恪呆呆看着李素许久,试图从他脸上瞧出真假,然而李素的表情实在太真了,真得简直就像……真的。

    “贤弟……贤弟莫闹,此番恩情怎能谈这些俗物?贤弟站直了,且受恪一礼……”

    李素忽然出手扶正即将躬身的李恪,神情无比严肃认真地道:“我真没闹。这个恩情真可以用钱折算,不介意的话,我甚至可以给你列个清单让你方便记帐……”

    李恪的脸色有点难看了:“贤弟,真的……莫闹了!”

    “我没闹!”李素努力让自己的表情变得很诚恳,目光炯炯地直视李恪,无声地告诉他,自己很认真。

    李恪与他对视许久,然后……噗地一声。大笑起来。

    “贤弟真风趣!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李恪还是走了,明日便离开长安。赴安州上任大都督,李素很伤感,直到李恪转身离开的那一刻,终究还是没给钱,还直夸李素太风趣云云……

    不过总的来说李素还是很欣慰,他发现自己在唐朝又交到了一个朋友。真正的朋友,日后自己危难之时,或许斜刺里会伸出来几只手稍稍扶他一把,其中有一只手的主人也许会是李恪。

    人脉这东西,其实像存款一样。平日里一点一滴地存起来,别嫌少,积少成多,等到有一天,人脉积累到可以抵消自己人生里的一次要命的危难,就能证明自己做人很成功了。

    …………

    相比之下,许敬宗这人就只能把他列入狐朋狗友之类里面了,或许连狐朋狗友都算不上,跟这种人来往最好别谈感情,谈感情太伤利益。

    第二天一大早,李素刚进火器局,许敬宗便迎上来,手里握着一个圆乎乎的物事,笑道:“监正大人,按您的吩咐,工匠特意造了一个只填充了一半火药的震天雷,罐口已密封好了……”

    李素点点头,这东西他确实是他吩咐工匠造的,只造一个,留着有用。

    抽过杨砚,杨砚痛了,李素痛快了,但做人不能赶尽杀绝,所以李素没在李世民面前告杨砚的状,也没提把杨砚赶出火器局,杨砚仍留在火器局里养伤。

    光抽了还不够,还得绝后患,日后杨砚伤好了,又把四百个震天雷翻倍变成八百个,李素又得抽他,整天搞这些斗争,李素自己也腻味,今日索性把事情彻底解决。

    接过减量版的震天雷,李素仔细端详了一阵,道:“去把杨监丞请到校场,校场闲杂人等清空,一个不许留。”

    许敬宗惊讶了一下,倒也不问原因,很痛快地应了。

    …………

    火器局后院有个校场,说是校场,其实算是火器实验地。

    杨砚被四名杂役小心抬到校场边,杂役们朝李素行过礼后很识趣地回避了。

    杨砚铁青着脸,恨恨地瞪着李素,显然被抽的怒火没消,看着他仇恨的眼神,李素暗暗一凛,心中忽生杀意。

    今日且做最后一回努力,若仍不能说服他,此人必须除掉!

    很奇怪,自从杀过结社率二人后,李素发觉自己的心性多了几分狠毒,对杀人这种事也不再排斥了。

    “杨监丞,本官知道,上次抽你你定然不服,服不服那是你的事,陛下昨日已下旨,火器局内大小事务,悉由本官一言而决,财权和人事任免皆由我来掌握,陛下的旨意想必你已清楚了,不服气,径找陛下理论去,今日把你叫来,为的是另一桩事……”

    李素说着,举起手中的减量版震天雷:“看清楚了,这是工匠连夜造的,按你的说法,震天雷里的火药减量一半,别眨眼,好好看看你想出来的好主意,看看究竟是节省了国帑民脂,还是浪费了……”

    杨砚愤怒地哼了一声,喷火似的目光狠狠地盯着李素。

    李素举起火把,点燃了引线,嗤地一声,青烟缭绕。

    趁着引线燃烧,李素赶紧奋力一扔,小陶罐被扔得远远的。

    轰的一声巨响,远处一片烟雾弥漫,一阵炎热的夏风拂过,吹散了弥漫的烟雾,二人同时望去,很快,杨砚的脸色刷地变白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积累人脉:

    ...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泯嫌消仇
    杨砚脸色很白,李素神情却很淡定。

    震天雷这东西本就是他造出来的,多少药量会是什么效果,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杨砚半躺在小竹榻上,呆呆看着远处仍缭绕着几缕青烟的爆炸现场,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现场并没有产生任何效果,甚至地上连半个小坑都没有,这也是杨砚震惊的原因,除了声音有点吓人外,这个震天雷根本没有产生任何杀伤力。

    李素转过头,似笑非笑地盯着他:“杨监丞可瞧清楚了?这就是你说四百个可以造八百个的震天雷,药量恰好减少了一半,而效果,你自己也看到了。”

    杨砚脸色仍旧苍白,紧紧抿着唇不发一语。

    李素静静盯着他,也不说话,不知过了多久,李素忽然扬声喝道:“来人!”

    两名杂役匆匆从远处跑来,神情敬畏地抱拳。

    “按杨监丞的吩咐,从今以后,火器局所造的震天雷填充火药全部减量一半,让大唐的将士们揣着这样的震天雷上战场浴血拼命去吧!”

    杂役们一楞,却只能抱拳,刚答应了一声,杨砚却忽然抬起了手,颤声道:“慢,慢着!”

    李素见杨砚的脸色比刚才更白了,于是挥退了两名杂役,冷冷哼道:“杨监丞还有何见教?”

    杨砚垂着头,嘴唇微微颤抖,良久,缓缓地道:“监正大人。下官……错了,这等震天雷绝不能让它出火器局,大唐将士们前方浴血厮杀。我等怎能做出这种东西害了将士们的性命?”

    李素冷笑:“你想通了?不再觉得这是浪费国帑民脂了?不再坚持一滴鸩毒能杀人何须十滴的高论了?”

    杨砚神情愈发羞愧,沉沉地点头:“下官对火器委实一窍不通,昨日如此做法,实是误国误军,若无李监正阻止,下官几成大唐千古罪人矣。”

    眼见杨砚羞愧的模样,李素也长长舒了一口气。

    刚刚他已打定主意。若杨砚仍旧死不悔改,而且仍旧对他如此仇恨的话。一定想办法把他除掉,李素受不了一个生死仇敌躲在暗处冷冷看着他,等一个机会便猛然出手将他致于死地,而他却要花费一生的精力去提防他。不如弄死方绝后患。

    连杨砚自己都不知道,刚才他的态度,为自己挣回了一条命。

    杨砚认了错,李素也松了气,如果可以,他也不想杀人,阴谋诡计也好,明刀明枪也好,终究是一条人命。

    空旷的校场上只有李素和杨砚二人。李素觉得有些话应该说一说了。

    “杨监丞,李某年纪虽幼,也不是无理取闹之人。昨日我抽你,委实因为你做得太过分了,李某虽初入官场,却也知官场是个讲究上下尊卑的地方,有理可以声高,但该有的礼数不能少。该有的规矩更不能忘,以下犯上把持财权。目无上官,言行跋扈,我若不抽你,如何服火器局上下之众?日后火器局只知你杨监丞,而不知我李素,我这个监正难道是用来摆个样子的?”

    “若你杨监丞果真是对火器精通之人,李某倒也愿意退位让贤,让能者居上,然而,你什么都不懂,却还在火器局里指手画脚,若按你的意思造出震天雷送进大唐军中,杨监丞你自己算一算,你这个决定将会害死多少人?你自己会不会人头落地?”

    杨砚被说得脸色惨白,额头冒出了一颗颗豆大的冷汗。

    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有自以为是的时候,而每个人都为自己的自以为是付出过代价,有的代价轻微,有的代价惨重,终归都有代价,杨砚忽然发现自己很幸运,他付出的代价只是挨了李素一顿抽,若真让他所吩咐而造出的震天雷进了军中,害死了大唐将士,贻误了一*机,那时他将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监正大人,我……错了!”杨砚再次认错,这次的态度显然更诚恳了,神情掺杂着几分后怕和庆幸。

    李素笑道:“不急着认错,我们心平气和先把道理说清楚,若论你我本意,其实都没错,都是为大唐鞠躬尽瘁,你把持财权亦是为了节省国帑,我造震天雷是为了保质保量,让我大唐的将士凭此利器攻城克寨而少添伤亡,都没错,都是忠心的好臣子,不同的只是你我理念而已……”

    李素笑容渐敛,神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但是,火器局是造火器的地方,火器非常危险,一不小心便是屋毁人亡的下场,所以,在这火器局里,怎样造东西,怎样安排工匠们做事,都必须由我来经手,凡事最怕的是外行领导内行,杨监丞,今日道理说明白了,丑话我也要说在前面,日后火器局造火器,在你没有对火器火药之物领会精通之前,不得插手任何造火器的事务,你我理念不同,尽可在屋子里辩个昏天黑地,但是这种情绪却不能带进火器局的工坊里,下次你若再犯糊涂,可不止是被抽一顿那么简单了……”

    杨砚被李素教训得冷汗潸潸,奈何李素每一句话都是堂堂正正的道理,杨砚只能唯唯点头。

    “遵监正大人之命,下官从此绝不再插手工坊事务……下官还有一个不情之请,我想在工坊里跟工匠们学学造火器,保证不插嘴不指挥,我只当自己是个工匠的学徒,学会之后,下官再试着和工匠们一起造火器,待到下官对火器完全了解之后,下官想再与监正大人论一论道理,监正大人刚才的话下官毫无辩驳之处,那是因为下官什么都不懂,待以时日,下官对火器了解了,那时再来仔细品位监正大人今日所说的道理是对是错。”

    李素笑了,他开始觉得杨砚确实是个务实的人,踏实做事的人,或许不够聪明,不够圆滑,有点读书人的清高和固执,但人终归不坏。

    不坏的人就算是好人,李素对好人还是很有好感的。

    “行,道理都说过了,日后还望杨监丞摒弃前嫌,与李某精诚合作,一同将火器局打理好。”李素笑吟吟地道。

    杨砚没笑,很严肃地拱手:“一切听凭监正大人吩咐。”

    李素眨眨眼:“既然大家今天这么讲道理,我昨天抽你的事就当没发生过,如何?”

    杨砚楞了一下,垂头看看自己动弹不得的身躯,脸颊一抽,然后扭过头去。

    李素的脸顿时黑了。

    刚才的判断有误,这家伙还是个坏人,大家谈得这么愉快居然还记仇,我自己都忘记这回事了好不好?

    ...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 挑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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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仇容易,释仇却不易,且释且珍惜……

    这一天李素自认为过得很有意义,昨天结下一个仇家,今日少了一个仇家,或许这个仇家还是有点气不顺,或许短期内不太可能成为朋友,但是少了一个仇家就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所谓“快意恩仇”,或许活得洒脱不羁,但永远不是李素想要的生活,一个人若想这辈子活得安稳一点,平静一点,除了少惹事,更要少结仇家,能化解的仇恨一定要果断化解,恩情可以过夜,仇恨不能,每过一夜,仇恨便愈增一分。

    当然,若是自知化解不了的仇恨,就不必浪费精力和时间了,设个局也好,痛下杀手也好,赶紧把仇人灭掉才是王道。

    杨砚提出下工坊造火器,李素二话不说便答应了。

    不知怎的,对这个昨天才抽过的人,李素竟有些欣赏了,杨砚做人或许有点失败,但做事还是很务实的,火器局里有这么一位属官,对他来说不是坏事。

    当然,若昨天是杨砚抽了他,李素就绝不会这么想了,山无棱,天地合,不惜一切代价弄死他才是对自己人生负责的做法。

    矛盾解决了,杨砚半躺在竹榻上沉吟半晌,忽然给李素拱手又行了个礼。

    李素挑挑眉:“此礼又是为何?”

    杨砚叹道:“此礼只为多谢监正大人给下官留了面子,今日单独把下官叫到校场说道理,没有当着火器局上下的面令下官颜面尽失。”

    李素笑道:“昨日抽你明正典刑,所以必须当着大家的面,一则灭你之威,剪你羽翼,二则立我之威,今日讲道理就不必再折损你颜面了,一收一放,你我心照便是。”

    杨砚定定看着李素,打量许久,感慨般摇头:“监正大人行事老练豁达,下官实在不能相信你居然只有十多岁……唉!”

    李素眨眨眼:“你就当我活了两辈子吧。”

    二人对视,释然一笑。

    扬手叫来杂役抬走杨砚,让他继续回去养伤,李素负着手往火器局的工坊走去。

    一边走脑子里一边琢磨着造火器的事,李世民现在的胃口有点大,区区震天雷已不能满足他的**了,况且震天雷这东西用在战场上局限性也很大,碰上阴雨天气,火器根本派不上用场。

    还有什么火器能在目前的工艺水平里造出来呢?地雷?

    似乎明朝就有简易版地雷了,只是具体的做法,还得仔细搜索一下脑子里枯竭得可怜的记忆……

    最主要的是,地雷这东西做好后不容易实验,要不,让许敬宗踩上去试试?

    走着走着,迎面遇到了许敬宗。

    许敬宗躬身行了礼,一脸好奇地看了看校场方向,用一种“我是你心腹”的自己人语气悄悄道:“监正大人刚刚又教训杨监丞了?”

    李素一楞:“教训?不,没教训,和杨监丞心平气和谈了谈,发现我和他皆是志同道合之辈,昨日的小小仇怨便一泯了之了。”

    “志……志同道合?”许敬宗呆住了。

    “对,志同道合,大家都有一颗为大唐舍生忘死的赤子之心,许少监,这颗赤子之心你还稍有欠缺啊,刚才杨监丞说你是坏人,本官深以为然……”

    “我是坏人?”许敬宗大怒,差点跳脚,涨红了脸怒道:“他才是坏人!”

    话刚说完,许敬宗忽然警醒,无比幽怨地看了李素一眼:“李监正你又诳我……”

    李素不置可否地哈哈笑了两声,抬步便走。

    留下许敬宗惊疑不定地站在原地,一会儿看看李素的背影,一会儿又看看杨砚养伤的屋子,神情犹豫踯躅,似乎在挣扎到底要不要相信李素的话。

    良久,许敬宗狠狠一咬牙。

    很好,嘴上说不信,身体还是很诚实……

    背对着他的李素一边走一边露出了邪邪的笑容,没错,就是霸道总裁经常用的那种“邪魅狂狷”的笑。

    就不喜欢下属们一团和气,就不喜欢大家抱成团,下面的人都和气了,他这个上司怎么工作?怎么制衡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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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静无波地过了十来天,李素每天重复着同样的日子,也不觉得无聊,实在无聊就照镜子,很玄妙,镜子里似乎有另一个时空,照着照着,一两个时辰不知不觉就过去,然后混到下班打卡走人……

    杨砚确实是个做实事的人,养了十来天后咬着牙下了床,二话不说进了工坊,跟着工匠们学着造火器,每日每夜扑在工坊里,工作劲头直追赶英超美大跃进。

    相比之下李素消极多了,平日若无必要绝不接近工坊一步。

    说是工坊,其实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火药桶,一不小心便炸了,跟着屋子一同白日飞升的瞬间,李素回忆自己的短暂的人生,一定会觉得空虚寂寞冷……

    …………

    几天后,长安城忽然沸腾起来。

    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路大军凯旋回朝,全城百姓皆欢欣鼓舞,自发出城相迎。

    出征时五万关中子弟,松州之战伤亡五千余,突进吐蕃又伤亡五千余,回来时不到四万人。

    大军进城,李世民率领满朝文武,亲至长安正南门明德门相迎。

    凯旋的队伍连绵十余里不见尽头,与出征时相比,终究少了许多人,迎接的百姓人群里不时爆出一声哭嚎,周围的人皆温言安慰,大家都明白,这定然是战死的关中子弟的老父母。

    李素作为此战最大的功臣,也被李世民下旨出城伴驾迎军。

    长孙无忌,李靖这些大佬自然陪伴李世民左右,而李素则非常低调地躲在一群六七品的低阶官员人群里不显山不露水。

    程咬金咧着大嘴跟李世民不知嘀咕了几句什么,引得李世民又气又笑,大脚踹去狠狠笑骂了句老货,程咬金忽然回头大嚷:“李素那个娃子呢?此战侯君集三人皆记小娃子为首功,此时怎可不见人影?”

    程咬金一嚷嚷,旁边的李世民也淡淡点头,引得长孙无忌,李靖,李绩等人纷纷回头寻找。

    李素心一紧,假装没听见,身子在人群里愈发矮了一截。

    谁知程咬金这老货招子太犀利,李素再怎么低调,终于还是被他发现,大步走过去,拎鸡崽似的单手将李素衣领拎起来往前拽。

    “哇哈哈哈哈哈……小娃子又被俺生擒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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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王师凯旋
    功臣应该被世人高高捧上神台,接受万众的膜拜,……或接受领导发奖金。功臣应该被百姓们像优乐美一样捧在手心里,小心倍加呵护,而且不要乱插吸管……

    李素想象中的功臣待遇有很多种,或荣耀,或伟大,至不济也该发点小财,但绝不是像现在这样,被程老匹夫一手拎着衣领,仿佛逢年过节拎一块腊肉串门一样,生生将李素从最偏僻的角落里一直拎到李世民面前。

    今日不同以往,为了迎接侯君集大军凯旋,站在城门外迎接的不仅是大唐君臣,还有无数为大唐的胜利荣耀而欢呼雀跃的百姓,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百姓里面还有不少颇具姿色的大姑娘小姑娘,大家都眼睁睁看着程老匹夫轻松拎着李素,而李素这个自诩为大唐小鲜肉的俊俏少年,此刻真成了程老匹夫手里的一块鲜肉,拎在半空中还不时左右晃荡……

    太羞耻了……

    李素无法挣扎,只好驾轻就熟捂住脸。

    程老匹夫很得意,充满了万马军中生擒敌酋的快感,把李素拎到李世民面前后甚至意犹未尽地继续拎着他,当着君臣的面绕场一周,李世民长孙无忌李靖等人皆含笑点头,互相交头接耳,似乎在对程老匹夫这次捕获的猎物评头论足……

    李素想死的心都有了,如果时光倒流回去,他一定躲进深山里,绝不给程咬金认识他的机会。

    绕场一周后。程老匹夫得意地放下了李素,李素这才慌忙整了整衣冠,懒得跟程咬金计较了。主要是不敢跟这老流氓计较。

    抬头眼一扫,发现李世民和旁边几位重臣笑吟吟地瞧着他,李素急忙施礼:“小子……下官,……臣李素,拜见陛下,拜见各位大人,各位老帅……”

    李世民指着李素笑道:“诸卿且看。此子正是造出震天雷,助我大唐王师收复松州的首功之臣。泾阳县子李素,年仅十六岁,却是难得一见的少年英才。”

    李素连忙谦让,旁边一群文武大臣们皆笑了起来。这些人里不管什么想法,皇帝陛下开了口,终归还是要附和一下的。

    一名头戴黑笼璞帽,身着紫色官服,腰间两只紫金鱼袋不停晃荡的中年老帅哥捋着青须笑道:“久闻李素之名,却无缘得见,老夫且先不赞你作诗,献策,造震天雷之功。只想要你酿的一坛美酒,据说酒性颇烈,是故有名曰‘五步倒’。明明是绝世好酒,不知哪个杀才取了如此煞风景的粗鄙名字……”

    李素叹息,知己啊……我说什么来着?温柔岁月多好听。

    旁边的程咬金脸色不善了,很显然,五步倒这个粗鄙的名字就是他这个杀才取的,重重一拍李素的肩。哼道:“还不与你长孙伯伯见礼,哼。名字再难听,也是程李两家的买卖了,既然是买卖,可没有白送人的道理。”

    李素恍然,脸现苦色,竟然是长孙无忌这家伙,这关系可有点道不清了,按说应该是仇人,毕竟抽了长孙家的门下,可长孙无忌又对他那么客气,客气的原因或许跟李世民的态度有点关系,说善不善,说恶不恶,如相爱又相杀般纠结……

    “下官李素,拜见长孙……”

    话没说完,却冷不防被程咬金踹了一脚:“没礼数的东西,称什么下官?叫伯伯!老货虽与俺不是一个路数,却也为江山立过汗马功劳的,叫声伯伯亏了你么?”

    “是是是,小子拜见长孙伯伯……”李素从善如流。

    长孙无忌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先扶起李素,然后指了指程咬金,笑骂道:“老匹夫说甚不是一个路数,既不是一个路数,上月你府里开宴还把老夫扛在肩上抢去你家,教老夫大损颜面……”

    程咬金咧嘴笑道:“不是一个路数也能一起喝喝酒的……”

    脸色忽然一黯,程咬金叹道:“秦叔宝卧病在榻,说话便要死了,昔年秦王府旧部,一个接一个的没福气,活着的,也就剩我们这些了,不管是不是一个路数,趁活着多聚一聚,总好比哪天忽然蹬了腿来不及招呼强。”

    这话说完,在场的君臣皆现黯然之色,李世民仰头吸气,眼中泪珠盈眶,长孙无忌,李绩皆摇头不语,沉重叹息。

    欢欣的气氛因程咬金一句话而变得沉痛,李素静静看着君臣们的表情,心中泛起复杂的感触,岁月沉寂之后,那些曾经波澜壮阔的画卷被上天徐徐卷起,江山的天空变得明朗起来,而曾经洗刷这片天空的将军们,已经老去了。

    沉痛的气氛里,城门外蹄声隆隆,侯君集所部骑营前锋已至明德门外,在将领的号令中,五千精骑同时翻身下马,隔着两里远便用刀戟横拍着胸前的板甲,暴喝出声:“大唐万胜!万胜!”

    李世民等人收起伤怀的情绪,正襟凝神,神情肃穆地看着远处凯旋而归的将士们,君臣后面的百姓皆朝将士们躬身行礼,久久不起身。

    远处黄沙滚滚,尘土飞扬,侯君集所部中军已至,随着令旗挥舞,中军喀地一声全部停下,黑云般密密麻麻的将士在飞扬如黄雾的沙尘里若隐若现,劲气凌人。

    中军停驻后,一队精骑打着“侯”“刘”“牛”三面帅旗,朝城门飞驰而来,帅旗后面,侯君集,刘兰和牛进达三人满面春风,志得意满地策马而至,离李世民尚距一里之地,三位大总管同时翻身下马,步行而来。

    走到李世民身前后,三将躬身为礼,满面尘灰略显疲惫的侯君集大声道:“臣等奉诏讨贼,幸不辱命,今日得胜还朝,请陛下检阅关中子弟雄壮之姿。”

    李世民神情激动,亲手扶起侯君集三人,直起身缓缓环视四周,大声道:“我大唐将士威武壮哉!”

    身后的百姓们纷纷躬身,齐道“威武壮哉”。

    城门甬道迅速让开一条道,李世民一手握着侯君集的手腕,另一手握着刘兰,三人大笑着并肩而入。

    城门内的一片平地上早已搭好了一块台子,数十名美貌舞伎戴着铁制面具,一手执剑一手执盾上台,激昂凌厉的乐声响起,舞伎们挥舞着剑和盾,在台子上不停变幻着队列,进退,劈砍,身躯摇曳,台下跪坐着一排歌伎,随着乐声的节奏忽然吟唱起来。

    “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歌伎们的吟唱伴随着阵阵激昂的大鼓节奏,很快,台下的李世民,长孙无忌,候君集等人尽皆肃然,与歌伎们一同唱吟起来,四周的将士和百姓们也纷纷应和而唱。

    《秦王破阵乐》,贞观元年由李世民下诏,名臣魏徵奉旨撰词而成,贞观七年编成舞,从此正式成为大唐军歌,无论军民人等尽皆传唱。

    歌舞毕,亲迎凯旋王师的仪式才算结束,李世民率领群臣往太极宫走去,李素本想继续跟那些六七品小官们窝在一起,却不料被程咬金紧紧拽住了衣袖,将他悄悄带到队伍一旁。

    “小娃子可真是不省心,听说你把火器局里的一个监丞抽了一顿?”程咬金捋着乱七八糟的胡须笑问道。

    李素急忙道:“是,小子年幼不懂事,性子冲动得紧,争执了几句便抽了,抽过之后小子十分后悔,彻夜不能寐,良心倍受煎熬……”

    话没说完便被程咬金很不客气地打断:“煎熬个屁!你这红光满面精神焕发的模样,哪点有夜不能寐,良心受煎熬的样子?再胡咧咧我可真抽你了啊。”

    “啊?啊!小子夜不能寐了好些天,就昨晚不小心睡着了,可能小子的良心最近有点累……”李素犹自嘴硬,没办法,不表现一下良心受煎熬,别人还会以为他没长良心呢,其实有的。

    程咬金气笑了,一脚踹去,李素飞快一闪,没踹着。

    “老夫杀了一辈子人,良心从没累过,个小怂娃子倒累了,你这脸皮啊,是个混文官的种!”程咬金抬眼朝队伍前面的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等人瞄了一眼,道:“适才陛下把你抽那个监丞的事情跟老夫说过了,抽得好,不服管教的东西,不抽待怎地?大丈夫该断则断,你个小娃子的脾气很合老夫的胃口,不过么,据说那个姓杨的监丞跟长孙无忌那老匹夫有点瓜葛,你抽了监丞不打紧,就怕长孙老匹夫把这事记在心里了……”

    李素面色平静地笑道:“既然抽了,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程咬金大笑:“不错,有血性!抽便抽了,还待如何?不过,凡事还是小心,长孙老匹夫惯使阴损路数,不大好防备,日后若有危急之时,我们这些沙场老将自会为你撑腰……”

    李素急忙道谢。

    程咬金叹道:“莫谢老夫,你若多造些如震天雷之类的新东西出来,让我大唐将士开疆辟土时少填点人命,少流点血,便算是积了大德了,该是老夫谢你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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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 群魔乱舞
    程咬金看似粗鄙,但李素早明白这老流氓并不糊涂,反而非常精明。

    能在一代英主李世民麾下混得风生水起的老家伙,怎么可能太糊涂?糊涂的基本都被大浪淘得骨头都化成渣了,剩下的全都是人精,像程咬金这一类人才是进化论食物链的最高级别,而且基因非常强大,哪怕找只母猴子跟程咬金春风一度,相信生下的小猴子也跟老程长得一模一样。

    说起食物链,李素反省了一下自己,算来算去,应该比李世民,程咬金,长孙无忌这些人低了两个级别以上,哪怕无意中把人家得罪了,人家都懒得张嘴吞自己……

    这真是属于小人物的羞辱啊……小鲜肉其实还是很可口的。

    跟程咬金闲聊了几句后,李素也突然明白刚才程咬金为何非要逼着自己叫长孙无忌为伯伯,而且当着长孙无忌的面动辄对李素又踹又骂……

    和上次李世民亲自送自己到殿门口一样,程咬金同样用这样的方式为李素撑腰。

    朝堂里能拿到台面上说的事,都是无法化解的大事,像李素得罪长孙无忌这种小事是不能拿出来明说的,撑个腰表明一下态度就足够了,嬉笑怒骂中完成了一次漂亮的勾心斗角。

    李素心中忽然生出一股感动。

    暗地里总是称呼程咬金为老流氓,其实……这个老流氓对自己还是很不错的,粗鲁蛮横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细腻的心,用他自己独有的方式,如同对待子侄一般保护着自己。

    “程伯伯放心,小侄一定造出更多火器。让我大唐将士纵横天下,所向披靡。”李素很认真地承诺道。

    程咬金满意地拍拍他的肩:“好小子,老程没看走眼,稍停陛下宫中赐宴,吃喝过后你与牛进达一同来老夫府上再喝一顿……”

    压低了声音,程咬金凑近李素的耳边。笑得很荡漾:“上月老夫府上又买了十个胡姬,唱歌倒也马马虎虎,反正不懂唱甚子,算是听个新奇,但身段却柔软得紧,晚上不走了,分你一个胡姬暖床,十多岁的娃子了还没开过荤,简直是奇耻大辱!”

    李素:“…………”

    算了。以后还是叫他老流氓吧,不仅亲切,而且贴切。

    接连两顿酒宴,把李素折磨得快疯了。

    宫里那顿还好,李素作为首功之臣,被李世民特赐进太极殿,给他分了个小角落,一人独享一个套餐。这年头正式场合吃饭不兴围着一张大桌子吃,而是各自坐在榻上。一人一张小矮脚桌,菜也是分餐制各吃各的,跟前世的盒饭套餐差不多的意思,只是坐的地方比前世的快餐店高档多了。

    除了菜肴,酒自然必不可少,窈窕婀娜的宫廷歌伎舞伎更不能少。

    于是接下来李素经历了人生中最难忘的一幕。数巡酒过,君臣互敬数盏,歌舞正至**时,李世民忽然率先起身,醉态可掬地走到大殿中央翩翩起舞。歌舞伎们慌忙退避一侧。

    文武群臣丝毫不以为失态,反而大声喝彩叫好,程咬金几次跃跃欲试,想上前跟李世民一起跳,终究被李靖等人拉住,李世民跳到酣畅时仰天哈哈大笑,朝侯君集刘兰牛进达三人一招手,大声道:“卿等共舞之!”

    然后……侯君集三人便大笑着加入了大唐高层舞蹈队,摇曳着又蠢又笨的舞姿在殿内上窜下跳。

    跳舞还不是毫无章法,每一个动作皆有规矩,鱼丽,鹅贯,箕张,翼舒,皆是秦王破阵舞里的动作,此时此地跳这个舞,倒也颇为应景,只是殿中君臣四人那些毫无美感的动作,令李素沉默中脸颊直抽抽。

    最后君臣四人越跳越来劲,大汗淋漓的李世民呼喝着朝四周的文武臣子们使劲招手,意思很明显,喝你麻痹,起来嗨。

    于是四周的大臣们纷纷起身走到殿中嗨了起来,连李素也不得不应景跟着大家一起跳了一阵,大殿内一时飞沙走石,昏天黑地,实可谓群魔乱舞。

    …………

    嗨完之后终于散场,李素大汗淋漓出宫,有种刚刚在太极殿蹦过迪的错觉,这时候如果有一杯冰到透心凉的啤酒就更爽了。

    摇一摇昏昏涨涨的脑袋,李素努力将前世与今生区别开来。

    很吃惊的经历,李素一直以为大唐的国君和大臣一起饮宴应该是正襟危坐,喝酒吃菜都应该安安静静依足了宫廷礼仪,绝想不到大唐君臣发泄喜悦情绪的方式竟然如此直白,如此疯狂,画面太熟悉了,若是李世民一边嗨一边端着酒盏问舞伎妹妹要电话号码问一句“妹妹约吗”就更熟了……

    肩膀被人狠狠拍了一下,李素惊慌扭头,程咬金一脸不爽地勾着他的脖子,二话不说往程府方向走去,后面跟着牛进达,李绩,侯君集等名将,程咬金边走边嘀咕,显然很不满刚才李世民没邀请他一同领舞……

    “刚才的酒宴太寡淡,走,去俺府上再喝一顿,这次起舞俺来领头,谁敢跟俺抢莫怪老程斧子不认人!走,都走!”

    李素脸色很难看:“还喝?”

    程咬金环眼一瞪:“不喝咋地?没舞几下就散了,一点都不爽利,去我府上正好舞个痛快,顺便给老侯老牛接风,苦了这些日子,怕是几个月不知酒味了,我府上有五步倒,喝烈酒再跳秦王破阵舞,啧啧,痛快得很。”

    “程伯伯,小侄体弱,不胜酒力,刚才已经……”李素急了,程家的酒可不能喝,老流氓没酒品,喝多了喜欢玩斧子,而且玩得很没有章法,相比刚才太极殿的群魔乱舞,程家却是真正的龙潭虎穴。

    然而李素话没说完,却被程咬金拎起打横往马鞍上一放,众将纷纷打马,一帮老杀才策马从朱雀大街呼啸而过,完全懒得听某个俊俏少年无助的拒绝声……

    熟悉的被绑票滋味,熟悉的羞耻姿势,李素只好熟悉的捂住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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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三章群魔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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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 程府训斥(上)
    程府的酒宴果然比太极宫开放许多。

    程咬金进门就吆喝,上酒上菜上胡姬,今来府上的客人一人发一个胡姬,不准拒绝,拒绝就翻脸。

    李绩牛进达等老将无所谓,笑呵呵的骂了几句,抬脚就进了程家的门,吆喝声比程咬金还大,显然是程家府上的常客。

    李素这次没法装低调了,总共就那么几个客人,缩着脑袋藏哪里都藏不住。

    程处默不知从哪个旮旯里跳出来,大笑着拉着李素往屋里拽,不知是不是李素想多了,总觉得这家伙的表情很熟悉,就像抓住唐僧后洗干净准备下锅的小妖甲……

    堂上坐定,酒菜上桌,程咬金领头干了一大杯,长出一口气:“这才叫酒啊!好不痛快!”

    李素意思意思抿了一小口,扭头四顾,不由好奇问李绩:“李伯伯,为何不见卫公?”

    卫公是李靖,大唐赫赫有名的战神,论领兵打仗,所有的将领排名里,李靖是毫无争议的第一位,任谁都服气。

    李绩啜了一口酒,眼睛眯了半晌,才道:“……自贞观四年平灭东突厥后,药师兄便从此闭门谢客,也不再与同僚袍泽们聚首饮宴,终日只待在府里足不出户。”

    李素恍然。

    平东突厥一役,李靖为主帅,那一战是李世民奠定辉煌的一战,战果也是非常喜人,不仅将东突厥从此平灭,而且生擒了颉利可汗,用刀和血洗刷了当年渭水之盟带给大唐君臣的耻辱。

    按说这一战后,作为主帅的李靖应该被李世民大肆封赏,把他抬到任何一个高位都不算过分,然而后来御史大夫萧瑀却拿准了时机参了李靖一本,谓其罪曰“治军无方,纵兵抢掠”,众所周知,战争中发生一些将士抢掠的事情,实在是太常见了,几乎每个将领的麾下都会出几桩这样的事情,然而李世民却偏偏拿这件事大做文章,特意将李靖叫进宫里谈了一次心。

    所谓“纵兵抢掠”自然是上不得台面的理由,真正让李世民大做文章的理由,是这位皇帝陛下感到不安了,平灭东突厥的功劳太大,大到李世民不知该如何封赏李靖,大到李世民在犹豫该不该把李靖的脑袋剁了然后再还给他,就当是封赏了……

    是的,天空飘来四个字,“功高震主”,李世民不安了,看在多年一起打江山的情分上,终究没忍心剁了李靖,于是把李靖叫进宫里谈了一次心,这次谈心跟后来的杯酒释兵权的味道有点相同,从那以后,李靖便闭门谢客,非皇帝宣召而不出户门一步。

    李靖能成为大唐人人敬仰的一代战神,自然是绝顶聪明人,不论是战场还是朝堂,他都懂得审时度势,进退果决。

    李素忽然想起松州城下的侯君集,当时牛进达拦下侯君集为李素请首功的奏疏,而侯君集当时的表情……

    很有意思,侯君集是不是聪明人呢?

    …………

    程府的酒宴开始热闹起来,几位征战半生的老将放开心怀,肆意笑闹,程府前堂又是一阵比太极宫更猛烈更狂放的飞沙走石。

    牛进达显然喝高了,赤红着双眼踉跄走到李素面前,和程咬金的动作一样,驾轻就熟地把李素拎起来,李素来不及行礼,一只特大号的漆耳杯满载烈酒,递到李素面前。

    “喝!今日程家堂上不计辈分,不计尊幼,此酒老牛当敬你,若非松州城下你造出的震天雷,老牛今日回朝怕是无颜再见关中父老矣,有了你这震天雷,我等杀进吐蕃境内亦如履平地,伤亡皆是天威所赐,正经与吐蕃贼子交战,上百个震天雷扔出去,吐蕃贼子军心立溃,杀戮毫不费力气,李家娃子,你是个人才,大唐有了你,幸甚至哉!喝!”

    李素慌了,这一杯……少说近半斤啊,喝下去会死的。

    “牛伯伯,小侄……小侄体弱多病,不堪酒力,实在……啊,牛伯伯……呜呜呜……”

    不由分说,牛进达直接把酒灌进李素的嘴里,李素左右挣扎,杯里的酒洒出不少,然而入口还是足足有二两多。

    非常不良的习气,这帮老杀才从来不听别人把话说完,也从来懒得罗嗦,想干的事情直接就干。

    一杯喝完,牛进达满意了,重重一拍李素的肩:“好娃子,是个爽快人,这一杯酒连牛某都无法一口饮尽,你居然喝光了,是条汉子!”

    李素:“…………”

    好想抽他啊,这杯酒是我愿意喝光的么?是么?不是啊!

    酒劲发作很快,李素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的一切都在飞快旋转,堂内正中,程咬金领头开始跳舞了,转得很快,跟陀螺一般,似乎是……胡旋舞?

    牛进达那张方方正正的板砖脸也转得很快,就好像人掉进井里后,抬头发现一块旋转着的板砖从天而降,朝他的脸砸来……

    “刚在太极宫饮宴时听说了一件事,吴王恪前些日误闯了火器局?”

    李素努力保持清醒,强笑道:“不错,为了追一只调皮的兔子……”

    脑门一阵剧痛,牛进达狠狠拍了他的额头一记:“给老夫醒醒!”

    李素马上酒醒了三分,睁眼见牛进达神情颇为凝重。

    “老夫还听说,是因为你在陛下面前为吴王恪开脱,所以才令陛下决定放过此事,是也不是?”

    “是……吧?”

    牛进达气得双手蠢蠢欲动,似乎又想抽他:“日后你若再干这等蠢事,莫怪老夫代你爹教训你,把你吊起来抽!”

    “啊?”李素惊愕地看着他。

    或许因为曾经是牛进达麾下的录事参军,又或许是因为李素造出了震天雷,牛进达对李素的态度已慢慢变化,如今已是真的拿他当子侄看待,越是如此,便越有种责之切的爱护之情。

    “小娃子,你给老夫死死记住一条,从今往后,但凡关于皇子的任何事情,你莫再多一句嘴,更莫插手,想活着享一世荣华,先把嘴闭紧!”牛进达凑在李素耳边咬牙切齿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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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 程府训斥(下)
    牛进达的这句话声音压得很低,每个字似乎都是用力从齿缝里迸出来的一般,充血赤红的眼珠子恶狠狠瞪着李素,仿佛想杀了他似的。

    李素当然明白这句话里的意思,当初要不要为李恪开脱,他也是经过犹豫和挣扎的,只是他没想到牛进达把这件事看得如此严重。

    被牛进达这一吓,李素彻底醒酒了。

    “牛伯伯,小侄是火器局的监正,前些日吴王殿下误闯火器局,陛下召见小侄,询问我的看法,小侄当时只是如实回禀啊……”

    牛进达冷笑:“‘如实’?你看的‘如实’是什么?吴王果真是误闯么?你凭什么能肯定?”

    李素无言以对。

    是啊,他凭什么肯定?李恪是这么说的,金吾卫也这么说了,于是大家都认为是误闯,此事便算定下了基调。

    “难道不是误(无—闯?”李素有些吃惊,不是误闯是什么……李恪真有刺探火器局底细的意思?

    牛进达重重怒哼,端起漆耳杯灌了一大口,然后闭上眼睛回味。

    堂内程咬金扭摆着蠢笨的腰肢过来,一边扭一边朝李素挤眉弄眼,很嗨的样子。

    指了指李素,程咬金朝牛进达笑道:“抽过这小子没?”

    牛进达冷冷道:“等会就抽。”

    程咬金哈哈笑:“是该抽,他娘的,当个狗屁县子就不知自己几斤几两了,皇子的事情也是你能掺合的?等下老牛抽完了俺再来抽,现在忙,俺继续舞一阵再说……”

    说完程咬金扭着肥屁股又继续嗨去了。

    李素浑身愈发冷汗潸潸,看样子,此事程咬金也清楚。而且和牛进达的态度一致,都认为自己很欠抽。

    “牛伯伯……小子年幼,什么都不懂,还请牛伯伯指点。”李素急忙拱手道。

    牛进达嗤地一声笑了:“也幸好你年幼,所以让你占足了便宜,陛下懒得跟你计较。不然你这会子不该坐在程家,而是睡在棺材里……”

    喝了口酒,牛进达龇牙咧嘴一阵后,缓缓地道:“你可知吴王恪是陛下的第三子,若以陛下宠爱膝下皇子的程度来论,太子李承乾当属第一,只是近两年陛下渐宠魏王泰,为了魏王泰,陛下甚至连皇子仪仗规矩都改了。因为此事与魏徵,长孙无忌等人闹得颇不愉快,是以太子和魏王如今之受宠不相上下……”

    牛进达眯着眼笑道:“若论受宠皇子第三位,当属吴王恪,太子与魏王二虎相争,必有一伤,甚至两死两伤也不一定,作为第三皇子的吴王。你说他有没有心思呢?”

    李素眨眨眼:“可是……小侄听说吴王殿下的母亲……”

    “不错,吴王输在出身。他是隋炀帝杨广的外孙,满朝文武这些年好不容易推翻了隋朝,怎能容许杨姓血脉复辟?吴王夺嫡的机会很渺茫,然而……机会再渺茫,那也是机会,东宫之位在吴王眼里或许很近。近到动了一些不该动的心思亦未可知……”

    李素惊愕地瞪着牛进达,呆呆说不出话。

    “瞪啥瞪?觉得老夫在诳你?”牛进达很不满李素的表情,想抽他,又怕把他一巴掌扇死了,很矛盾的样子。

    “带几个随从吆五喝六去游猎。长安城外方圆何止百里?陛下十几个皇子谁人不游猎?单只他运道好,偏偏闯进了火器局禁地,闯进禁地还不说,还让他神不知鬼不觉越过金吾卫探哨警戒的十里之内……”牛进达冷笑:“知道金吾卫是什么吗?是我大唐最精锐的禁宫护卫,包括陛下的安全都得靠他们,竟被人潜入到火器局一里开外才发现,好像我大唐最精锐的禁宫内卫忽然都变成了一群酒囊饭袋,若说这其中没有内应,谁信?”

    “还穿着猎装,还哭诉,还死赖在营帐里不走以证清白……穿着猎装就无辜了?哭诉就无辜了?陛下和我们这些老将谁不是生死杀阵里趟过无数来回的,这点小伎俩就想瞒过我们,这些年的饭白吃了。”

    李素身上的冷汗越流越多,本是一件看似很平常的误会,被牛进达这么一解释竟然纤毫毕现,无所遁形。

    良久,李素苦笑道:“可是……吴王皇子之尊,就算他想刺探火器局机密,也用不着亲身犯险啊,而且,火药的秘方整个大唐仅只我和陛下清楚,他就算潜进火器局,能找到什么?”

    牛进达瞪他一眼,道:“老夫怎知道?况且,你别忘了,吴王现在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娃子,一个十七岁的娃子思量能有多周全?他怎知道火器局里没有火药秘方?能在金吾卫埋下内应,让他潜进火器局一里开外才被发现,已然是很了不得的事了,而且还能提前做好准备,穿上猎装以备被发现后有个托辞,这等心机……”

    牛进达住嘴,摇头一叹,看着垂头不语的李素,问道:“你在想什么?”

    李素叹道:“小子觉得,吴王殿下只是追一只兔子而迷了路,刺探火器什么的,小子真的不懂……”

    牛进达楞了一下,接着放声大笑:“娃子终于灵醒了,不错,你若只能认识到这一个层面,保你一世平安无事,这么想就对了,以后对谁都这么说,再敢说些不该说的话,老夫非抽死你不可!”

    李素看着牛进达,深深地道:“多谢牛伯伯今日提点之恩,此恩堪比再造,小子今日受教了……”

    牛进达叹道:“小娃子,今日这些话,老夫当你是子侄才明言,旁人看你腾达而攀附,看你跌倒而落石,这些话你是听不到的,往后离皇子们远一点,陛下那十几位皇子,任谁都不简单,更别搅进与皇子有关的是非里,这些是非连我们这等与陛下一同打江山的老将都掺和不起,更何况你?”

    程咬金跳舞终于跳痛快了,满身大汗回坐到李素身边,抄起漆耳杯大灌一口,长长出一口气。

    “训完了?小娃子,听我家大小子说,你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亲事搅没了,这是个甚说法?是那家闺女太丑,还是你本不愿成亲?”

    李素急忙道:“是小子太混帐,配不上那家姑娘,小子已跟她家赔过罪了。”

    程咬金点头:“十六岁了还不急着成亲,确实很混帐,这话倒也实在,不打紧,走,老程带你见识见识,还是那句话,街上看见哪家姑娘模样俊俏尽管摸来,这次你来摸……”

    程咬金不由分说,勾着李素的脖子便往外走。

    ps:陪老婆吃了大餐又看了电影,不好意思,更晚了,这更算昨天的……

    第一百五十五章程府训斥(下:

    ...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亲香泽
    一个人的名字或许会取错,但外号是绝不会错的,比如李素暗地叫程咬金为老流氓,那么他一定是老流氓。

    勾着李素的脖子,程咬金似乎对大街上摸姑娘的屁股很有兴趣,打着给李素找婆姨的幌子,谁知道是不是想自己爽一爽……

    李素不想跟着老流氓一起丢人,他怕名声和老流氓一样差了,日后长安城的君臣百姓人送雅号“小流氓”,一辈子翻不了身。

    于是被程咬金勾着脖子跨出程家大门的那一刹,李素恰到时机地醉了,醉得很深沉,软软瘫在程咬金手上像滩扶不起的烂泥。

    程咬金诧异地放开手,正待仔细端详究竟,李素忽然原地弹了起来,以异常矫健之姿飞奔逃离,朱雀大街上只见一道黑烟一闪而逝,大街两旁如同卷过一阵狂风,瞬间恢复安静。

    …………

    牛进达的训斥言犹在耳,李素多留了个心眼。

    进火器局之前装作串门似的,先去金吾卫营地闲逛了一圈,发现金吾卫将士的情绪不高,发生了什么事的样子,以往常跟他有说有笑的几名低级将领不见踪影,不经意般笑问了几句,才知道被那几个将领被调任了,说是“调任”,实际上是宫里的禁卫把他们押走的,押走以后从此杳无音讯】,不出意外的话,几位仁兄正在奈何桥上排队等着喝孟婆汤……

    牛进达没说错,这事绝非表面上看去那么简单,至少李世民没把它当成一件简单的事。

    李恪究竟怀了什么心思,或是君臣们想得太复杂了,李素无从而知,他知道这件事情的真正内幕或许永远都不会有真相。李世民轻拿轻放,讳莫如深,而李恪,估计打死他也不会说实话。

    若是牛进达的说法成立,金吾卫里有李恪的内应,那么火器局呢?火器局有他的内应吗?

    这几日。李素脸色有点阴沉,一副看谁都不顺眼的样子,看谁都用一种打量审视的目光,盯得火器局上下心中直发毛,都不清楚这位少年监正大人究竟怎么了。

    空气莫名的紧张低迷,唯有许敬宗上窜下跳,表现得非常活泼,他总是以一副监正大人金牌卧底小心腹的身份自居,自以为是李素的心腹班底。李素自己都不记得什么时候给过他这样的暗示或明示,说实话,火器局里若要排一个监正大人信任榜单的话,杨砚可能排名第一,其次是陈堂,然后是各位文吏和工匠,许敬宗……恐怕得排到最末。

    当然,许敬宗也不是什么都排最末的。若是暗里有支冷箭朝李素射来,李素心中排名第一的肉盾挡箭人选肯定是许敬宗。金牌卧底小心腹嘛,不挡箭用来干嘛?

    *

    “噶嘣噶嘣……”

    “噶嘣噶嘣……”

    晶莹剔透的小冰块在毒辣的阳光下发出钻石般的璀璨光芒,然后……被李素扔进嘴里,嚼得噶嘣直响。

    东阳捂着小嘴,笑得眼睛像两轮弯月,痴痴地看着他。

    “哎呀。美滴很,美滴很……”冰块入腹,只觉一股沁入骨子里的冰凉,在五脏六腑间来回游动,像甘霖般降临久旱的涸土。李素发出舒服的长叹。

    “区区小冰块,值得露出这副样子么?”东阳咯咯直笑。

    李素白她一眼:“穷人的世界你不懂,大夏天有口冰吃,莫大的享受,等下回去时你再给我一大碗,我给老爹也尝尝……”

    东阳笑着点头应了。

    自从上次马车里拉过东阳的手后,河滩边二人常坐的两块石头不知怎地离得更近了,二人坐下后几乎已是肩擦着肩的模式,东阳觉得不妥,满面羞意坐远一些,李素又像块牛皮糖似的凑上来。

    白皙纤细的小手冷不防又被李素牵住,东阳大羞,想抽回来,奈何李素力气比他大。

    小手握在大手里,有点凉,她的指头又长有细,柔若无骨,因紧张而微微沁出了细汗,带着一丝淡而不俗的清香,年轻的味道。

    “你……放手!”东阳气鼓鼓地瞪着他:“越来越过分了!”

    “不放,你手凉,给我降降温。”李素面不改色说着蹩脚的借口。

    “你……”东阳又挣扎了几下,还是抽不回手,终于认了命,红着俏脸将头扭向身后的树林,做贼似的心虚看着那群远远站着的侍卫。

    “哎,把那只手也给我……”李素提出更过分的要求。

    “不给!”

    “乖,听话,只握一只手不工整,不对称,很难受的。”

    东阳噗嗤一笑,脸蛋更红了,心虚往后面瞄了一眼,终究颤巍巍地将另一只手递过来。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

    女人若愿意让男人握住她的手,一定不介意让男人再握住她的另一只手,沦陷的不是手,而是心。

    太紧张了,东阳手心沁出不少汗,活了十六年,她一直老老实实,从没做过如此大胆放肆的事情,俏脸时红时白,一半是羞,一半是吓。

    “李素,我们可以一直这么下去吗?就这样,牵着手……一辈子。”东阳痴痴地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蚊讷般问道。

    “好啊,我们一直这么下去。”李素笑。

    “可是……好难啊。”东阳露出浓浓的愁容。她和他的命运,不由自己。

    “努力去做,就不难了啊。”

    李素此刻心中泛起涟漪般的柔情。未来太难了,然而,还是要去做的,为了她,也为了自己。

    握着那双纤细无骨又冰凉的小手,李素脑海里冒出很多想法。

    他和她的命运。掌握在李世民手里,如何才能掌握在自己手里呢?或许,做一些不属于这个年代的东西用来当作娶东阳的筹码是个不错的主意,只是跟李世民谈判时要注意技巧,不能让他觉得被拿捏了,不能让他认为这是一桩买卖。尽量说感情,表忠心……

    除了这个,李素似乎已没有别的筹码了,大唐的公主历来只与邻国和亲,或是许配给开国元勋之后,李素这种立过一点功劳,却没有任何家世底蕴的功臣,能娶公主的可能性委实不大。

    …………

    “哎,你现在被父皇封为火器局监正。只听说火器这东西多厉害,它真的很厉害吗?”东阳好奇地望着他。

    “算厉害吧,杀伤力很大,点燃一个扔出去,若是半空炸开的话,方圆两丈内人畜无法幸免。”

    东阳有些吃惊:“那岂不是很危险?火器局怎么造的?”

    李素嘿嘿坏笑:“你在刺探大唐绝顶的机密哦,这可是大罪,快拿钱封我的口。十贯,不二价。”

    东阳气得捶了他几下:“跟你说正经话。你又这个样子!……你既然是监正,造火器自然不必亲自动手,事情都交给工匠们去做,你离火器远一点,知道吗?”

    “知道,其实火器这东西并不可怕。严格按章程操作,注意安全和火患,基本没问题了。上任开始我就出过安全规章守则,严令火器局上下必须遵守。”

    “规章守则?”

    李素眨眼:“想知道吗?十贯钱,我详细说给你听。每条解释清楚,保证让你觉得物有所值,而且宾至如归……”

    一阵疯狂的龙掐手,伴随着东阳得意的咯咯笑声,接着“啵”的一声脆响,东阳惊叫,捂着被亲的脸蛋,羞不可抑地开始第二轮龙掐手……

    *

    李道正干了一件大事。

    所谓“大事”,仅只对他自己而言,因为他此生没干过这么浪费且疯狂的事。

    东阳给李道正也捎上了冰块,一只雕着镂空细花的精致铜盆里堆满了细碎的冰,细心的东阳还亲自在冰块上铺了一层厚厚的干净褥子用来保温,李素骑着马,端着铜盆回到家,进门便一楞。

    一名穿着青衣布衫,扎着头巾的中年男子站在门口,恭敬地朝李素施礼,后面五六名青衣年轻人跟着施礼。

    中年男子很敬畏,神情略见几分惶恐和紧张,见李素楞神,赶紧上前自我介绍。原来他是李道正请的管家,姓薛,以前曾在大户人家做过管家,后来大户人家买卖经营不善渐渐没落,只好将家中仆人遣散,李道正托了村里宿老打听,才将他请来,签的是十年活契。

    后面的五六个人自然是杂役,李素下马后纷纷上前帮着牵马,拂尘,手脚颇为利落。

    总的来说,李素对这几个人还是颇为满意的,特别是薛管家,手眼非常灵巧,谦卑中带着几分亲切,还有一丝不易察觉却恰到好处的谄媚,让人觉得很舒服,很省心。

    走进内院,李素发现老爹坐在门槛上,愁眉苦脸地跟人牙子讨价还价,人牙子后面怯生生站着五六个小姑娘,衣着褴褛,个个营养不良的模样,她们年龄不一,大的估摸有十三四岁,小的才**岁的模样。

    还价似乎不太顺利,见李素回来,李道正两眼一亮,仿佛见到了救星。

    “快来快来,这事交给你了,唉,花了好多钱咧,做孽咧,可以换好多粮食咧……”李道正心疼地直摇头。

    李素颇感兴趣,选丫鬟啊,跟选美一样,很有意思的事,真想发明一个转转椅,先背过身听声音,谁声音好听就猛地拍按钮,转转椅马上一百八十度掉头,然后……站起来一起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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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无妄之灾
    李素对富贵人家的定义是,有管家,有杂役,当然,最主要的是内院要有丫鬟,环肥燕瘦,姿色千秋,主人一大早躺在床上还没睁眼,便有一群莺莺燕燕上前软软糯糯地轻唤“老爷起了,奴婢为老爷梳洗……”

    封建帝国的腐朽堕落如何体现?这就是了。

    人牙子是个中年男子,穿着一身黑色的短衫,很猥琐的模样,眼珠子不停乱转,一看就不是老实人。

    “这位郎君官人且看,小人手里的丫鬟可是长安城最好的货色,别看她们穿得破烂,洗把脸仔细收拾一下,却也是国色天香的美貌佳人,无论是安置在内院当奴婢,还是收了房当妾室……”

    “行,行了,你别吹了,脸皮厚成什么样,竟好意思说‘国色天香’,就这么几号芦柴棒似的女娃子,跟国色天香有一文钱关系吗?”

    人牙子回头看了看女娃们的姿色,说国色天香委实有点夸大了,不由讪讪笑了笑。

    李素慢吞吞地道:“你也知道,这里是县子府,皇帝陛下正经封的爵,府上的丫鬟奴仆不求姿色多美貌,最少要端庄,要灵醒,要有眼力……”

    人牙子急忙点头附和。

    李素缓缓环视这五六个面黄肌瘦的小姑娘,恰在此时,身后¢的老爹李道正“哈啐”一声,一口浓痰吐在院子正中。

    小姑娘中一个十来岁的女娃怯怯地站出来,左右扫视一圈,找到了槐树下立着的一柄铁铲,然后默默将李道正刚刚吐的痰铲走,铲到槐树根下的土面上,用泥土盖住。最后老实走回队伍里垂头不语。

    李素眼中露出欣慰之色,终于有人干这活了,结局有点瑕疵,铲走后应该扔进史家院子才是正确的做法,没关系,回头可以教育一下。

    见顾客眼中露出欣慰之色。人牙子高兴极了,凑到李素耳边小声道:“刚才这小女娃有眼力,郎君认为怎样?”

    李素欣然笑道:“不错,确是个有眼力的女娃……”

    “就要她了?”

    反手指着一个十三四岁发育得最好的:“不,要那个有胸的……”

    人牙子:“…………”

    “好了好了,全都要了,去跟我爹要钱,至于你们,后院有厨房和浴室。自己去烧热水,把身上洗一遍,一定洗干净,厨房有面有饭,饿了的自己去做饭先吃饱,明叫管家给你们量身做衣裳,别楞着了,快去。”

    人牙子走后。李道正双目无神倚在门边,刚刚被洗劫般绝望的眼神。呆呆地注视着前方,良久,幽幽地叹口气,带着哭腔颤声道:“活不成咧,用了好多钱咧……”

    李素抿了抿嘴,懒得安慰老爹的脆弱玻璃心。

    以后宅子还要扩建。他还想买几个乐师和胡姬养在家里呢,那价格可比买丫鬟贵多了,这点钱就受不了,以后还不得跳井啊。

    *

    家里添了管家杂役和丫鬟后,明显多了许多人气。不再是父子二人孤零零的度日了。

    夜里伴随着几声犬吠蛙鸣,还有前院管家领着杂役和丫鬟们大扫除传来的窸窸窣窣声,李素躺在床上,舒服地沉入梦乡。

    深夜,长安东郊二十里外忽然爆出一声巨大的声响,紧接着火光冲天,人叫马嘶。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扰乱了太平村的宁静,飞驰到泾阳县子府门前停下,然后使劲拍打着门环。

    很快,管家披着单衣一脸苍白地跑到内院门口,大声喊着内院的丫鬟,李家各房的灯火次第点亮,被叫醒的李素一脸不爽地走出门口。

    “少郎君,金吾卫飞马来报,火器局走水了!”

    …………

    满脸铁青的李素策马随着报信的金吾卫将士赶到火器局。

    火器局的主宅无事,四个工坊却全部燃烧着,其中一个工坊根本已炸成了渣,熊熊的红色火光照亮了半边天。

    火器局外人声鼎沸,身影幢幢,无数金吾卫将士和工匠端着盆瓢,朝里面泼水,许敬宗,陈堂,杨砚等官吏站在外面力竭声嘶地叫喊着什么。

    见李素匆匆走来,所有人自觉让开了一条道。

    “工坊里还有人吗?”李素第一句话劈头问道。

    “三十来个工匠,跑出了十来个,其余的全都……”陈堂整张脸被熏黑了,带着哭腔顿脚道。

    许敬宗的脸色在火光中愤怒的扭曲,红色的火光映照在脸上,显得特别狰狞。

    “监正大人,此事定要究罪!大人定下的安全章程,工匠竟然阳奉阴违,而致出了大事!定要究罪,死了都要究罪!”许敬宗咆哮道。

    “闭嘴!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先救人,看看里面还有没有活人,锅碗瓢盆什么的,能盛水的全拿来,所有人排成四条长队,取了水一个个往前递,这样最快最省时间!”李素扭头四顾:“派人去长安报信了吗?”

    “派了人,但是长安城门坊门已关,非紧急军情而不得入,要到天亮才能进城。”

    顺手夺过旁边一人手中的木盆,李素咬牙道:“救人灭火,朝工坊里面喊话,看有没有人回应,金吾卫将士都去取水,有官职在身的先上,我带头!”

    说完李素端着盆便冲往燃烧着的火场,奋力将水泼到火堆里。

    转过身准备再去取水时,一只苍劲有力的粗糙大手抓住了他的胳膊,李素扭头,火光摇曳的虚影里,杨砚那张刚正的脸正对着他。

    “监正大人统领全局,不可轻身犯险,灭火救人的事由下官和将士们来!”

    抢过李素手里的木盆,杨砚拖着略见瘸拐的腿,费力地取水,泼水……

    火场远处,十来名工匠浑身伤痕,垂头丧气站成一排,许敬宗面目狰狞一个个地厉声问话,显然在追究责任,调查元凶,问到气极之时,许敬宗大怒,扬手朝其中一名工匠脸上狠狠扇了一记耳光。

    李素看在眼里,脸颊抽了抽,却没吱声。

    他也很想知道,究竟是哪个杀才不按他定下安全守则操作,而导致了这场大灾。

    ...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舍生忘死
    火势很猛,烧得工坊的木制房子啪啪直响,火器局里的杨砚,陈堂带头,领着工匠和金吾卫的将士们不停朝火场泼水,然而终究杯水车薪,面对如此大的火势,一点点水泼在上面根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眼看着四个工坊被火势一点点吞没。

    李素第一次发现平日和煦的许敬宗竟然有如此狰狞的表情,十多名从工坊里逃出来的工匠被许敬宗挨着个的一个个扇着耳光,扭曲的面容在火光的照映下特别凶恶,像一头即将把猎物撕咬成碎片的狼。

    火器局是李世民下旨设立的,监正的不二人选是李素,这东西本就是他的发明,除了他,没人能担当这个职位,而下面的官职就不一样了,从少监到监丞,他们都把火器局的官职当成了事业,是的,对仕途绝对有帮助的事业。

    设火器局之前,中书省和吏部的官员都找他们谈过话,话说得很清楚,陛下对火器局颇为重视,因为这是大唐未来征服四方最犀利的武器,火器局可以说是李世民的野心摇篮,他要做个雄霸天下的天可汗,那么,火器必然是陛下手中一柄无所不克的利剑。火器局将来若没让陛下失望的话,必然是一个能快速出政绩的地方,里面的官员一定能够简在帝心的。

    “简在帝心”四个字对官员来说,◎⌒简直比苦大仇深的骚年掉下悬崖捡了本绝世武功秘籍更幸运。

    现在火器局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对许敬宗来说,无疑给他春风正得意的事业狠狠抹了一把黑,敞亮而光明的前途突然间变得黯淡了,而许敬宗这个人,从本质上来说。是个唯功利是图的人,事业黯淡了,温文和煦的他怎能不气急败坏?

    没有任何商量,火器局的官员们在李素到来之后便迅速分了工,杨砚陈堂灭火,许敬宗审问工匠。追查责任,而李素居中指挥全局。

    分工是分工,然而火势太大,无论如何努力也始终阻止不了火势的蔓延。

    四个工坊已在火光中渐渐没了踪影,里面不时传出几声爆炸,若说事发时工坊里面尚有没有跑出来的活人,到了这个时候,里面的活人十有**没有幸理了。

    李素面无表情看着无情的火势疯狂席卷着一切可以燃烧起来的东西,心却越来越沉重。

    烧了房子他并不在乎。这算不上太大的损失,然而,近二十个工匠的性命,却令他感到非常沉痛,他杀过人,也算计过人,松州之战因为他的一个发明而杀了五万吐蕃兵,那时的他根本连眼都不眨。没别的原因,因为这些人惹到他了。或者说间接惹到他了,杀了毫无心理负担。

    然而,今晚被大火吞噬的近二十个工匠,却是无辜的。

    扭过头,李素发现许敬宗仍在气急败坏地扇着工匠的耳光,看来还没查出谁是肇事者。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这时,夜空中莫名刮来一阵风,烧得正旺的火势被风吹得往东面斜过去,庞大的火舌调皮地舔了一下离火器局主宅仅咫尺之遥的一棵银杏树,茂盛的树枝顿时烧了起来。

    所有人看得心头一紧。

    李素更是心头大颤。扬声喊道:“工坊放弃!不管了,快,把主宅边的那片树全砍掉,划出隔离带,还有……”

    努力握住了拳头,李素神情凝重道:“还有,主宅北院的库房里,存着五大桶火药……”

    这句话提醒了在场的所有官员,所有人悚然大惊。

    工坊烧了没关系,毕竟只是四间不大的木屋子,然而火势若蔓延到主宅内,五大桶火药却足以将火器局的主宅夷为平地了。

    辛苦建好的火器局眨眼没了,大家将要承受陛下多么可怕的怒火。

    陈堂呆了一下,重重一跺脚:“对啊,还有五桶火药!会出大事的!”

    跺脚之后,陈堂匆忙往主宅内冲去。

    两只手一左一右拽住了陈堂。

    左边是李素,右边是杨砚。

    “你不能去!”李素和杨砚竟然异口同声。

    “要出大事的!”陈堂扭头,眼珠子通红,神情吃人般可怖。

    话音刚落,凶猛的火势借着一阵南风吹来,主宅北边围墙外的一排银杏树全着了火,大火眼看着已将北院的檐角点燃,形势越来越危急。

    “我是监丞,我带头!”杨砚说完忽然猫着腰一头扎进了主宅内,李素和陈堂大惊,伸手待拽住他,却拽了个空,眼睁睁看着杨砚瘦弱的身躯扑进了主宅内。

    “拿几条褥子来,上面淋上水,重金募金吾卫将士,救一桶火药火器局赏钱五贯!死了火器局给他爹娘养老送终。”李素开出重赏,说话也很直白,一点都不委婉,这种时候也不能讲究措辞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句话能够流传千古,必然有它的道理。李素刚说完,十余名金吾卫将士神情微动,决绝地往前跨了一步。

    几条淋得透湿的褥子蒙在将士的头上,众人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披着褥子往里冲。

    李素抿着唇,面无表情地盯着主宅,看着压制不住的火势几个呼吸间便将北院库房的屋顶点燃,杨砚和十几位将士的性命已悬于一线。

    工坊索性放弃了,其实也基本烧得干干净净了,主宅外面的将士们抽出刀和剑,按李素的吩咐奋力砍伐着围墙外的树木,辟出一片缓冲隔离带。

    最令人揪心的还是主宅北院的库房,杨砚和十余名将士冲进去后一直没有动静,而火势却越来越大。

    不知过了多久,北院的滚滚浓烟里忽然踉跄跑出来一道身影,一边跑一边咳嗽,手下推着一个合腰粗的木桶,李素大喜,外面的将士和工匠们纷纷上前,帮着他将烧得有些烫手的火药桶推到院外,然后赶紧朝桶上淋水降温。

    直到跨出院外,杨砚两腿一软,终于瘫倒在地,被工匠们赶紧扶到一边。

    李素蹲在他身前,朝他脸上轻轻喷了一些水,杨砚无比疲累地朝他咧嘴一笑,熏得漆黑的脸上,两排白森森的牙闪闪发亮。

    这一刻,李素忽然感动起来。以前对杨砚尚有着最后一丝芥蒂和不满,终于在此刻全部烟消云散。

    做人或许有些失败,但无可否认,杨砚是个好人,也是个好官,鞠躬尽瘁,舍生忘死,别人挂在嘴皮子上的一切可贵品质,他却身体力行地在做着。

    李素忽然间甚至有些庆幸,庆幸中书省和吏部给火器局派来这么好的一个属官,平日看不出,危急时刻却闪闪发亮,今晚这把火,炼出了一块真金。

    杨砚出来后不久,剩下的四桶火药也被将士们一个个搬了出来。

    老天算是终于开了一回眼,五桶火药安然无恙,进去搬火药的人除了被浓烟熏晕了两个,其余的皆毫发无伤。

    *

    大火终于被扑灭。

    其实连李素自己都糊涂,这场火到底是大家扑灭的,还是烧无可烧之后自己熄灭了。

    损失不小,四个工坊连渣都不剩,火器局主宅北院也烧没了,最后关头李素痛下决心,令人将北院外的围墙全推了,紧邻北院的屋子也扒掉,付出如此代价辟出缓冲隔离带,才终于止住了火势,最后在众人杯水车薪之下,大火终于熄灭。

    建筑的损失不算太大的损失,损失的是人命。

    事发时近二十名工匠被困在工坊里,大火扑灭后收拾现场,从焦黑的废墟里扒出十多具已烧成焦炭状的尸首,一具具遗体在院内摆成一排,众人静静看着,尽皆垂头默然无语。

    一个国家要前行,必须要付出代价,如同新生儿临世一般,总会先带来阵痛,然后才是辉煌,这二十名工匠,或许便是大唐贞观年付出的代价,天灾或是**已不重要,他们终究逝去了。

    前行的代价,远远不止这二十条人命,未来的日子还要付出多少,看天意,看圣心。

    …………

    天亮后长安城门打开,报信的人终于进了城,绕过了三省六部,直接跪在太极宫前,李世民刚睡醒便收到了这个坏消息,顿时龙颜大怒,下旨严查究罪。

    严查还不够,当日李世民索性停了朝会,微服出宫直奔火器局而来。

    李素领头跪在李世民面前,后面是许敬宗,杨砚和陈堂,再后面便是被五花大绑的十多名逃出来的工匠,这些人全都跪在火器局的院子里。

    李世民紧抿着唇角,一言不发地看着火灾过后的满目疮痍,废墟里不时发出轻微的倒塌声,空气里充斥着焦臭和烟火味道,地面上烧过的痕迹和水渍混杂成一片。

    李素很清楚察觉出李世民压抑着的怒火。

    火器的威力渐渐凸显,而李世民对它也越来越看重,昨晚火器局的大火,无异于给野心勃勃准备威服四海的李世民兜头淋了盆凉水。

    ...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 重拿轻放
    很凝重的气氛,屏声静气里,似乎能感觉到李世民鼻孔里的怒火直接喷到了自己身上。

    除了李素,所有人都浑身冒冷汗,他们担心自己的前程,甚至性命。

    李素不怕,他知道李世民不会拿他怎样,或许也会有惩罚,但一定是无关痛痒的那种,不管是不是自夸,至少目前的现实是,李素对李世民来说确实是人才,是可遇而不可得的人才,这样的人才若因为一次火灾而治罪,怕是连李世民自己心里那道坎都过不去。

    不知沉寂了多久,李世民终于冷冷开口了。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昨夜的大火因何而起,谁人肇事?”

    李素垂头接口:“臣有罪,昨夜火灾,皆臣之罪也,请陛下降罪。”

    许敬宗等人赫然抬头,眼中的神采各有不同,但都带着几分震惊。

    他们没想到李素一声不吭把所有的罪过都扛下了,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包括功利心颇重的许敬宗,这一刹心中都流过一股暖流。

    “不,与李监正无关,此皆臣之罪也,昨夜火器局由臣值守,臣看顾不周而致大祸,10⌒臣请陛下降罪。”杨砚大声地将李素扛下的罪名接了过去。

    杨砚带了头,紧跟着陈堂也出来领罪,许敬宗犹豫挣扎了片刻,终于也开口扛下罪名,一时间院子里人人争先恐后,如同争抢高级职称似的把罪名抢来抢去,领罪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到底是谁的责任也被混淆得乱七八糟了。

    “都给朕闭嘴!”李世民怒了。

    所有人闭嘴。

    “朕要真相!昨夜到底何人肇事,是天灾还是人为,是无意还是有意,朕要的不是你们七嘴八舌的领罪!”

    审问了一整晚工匠的许敬宗这才道:“禀陛下。臣已查明,因工匠们赶夜工,工坊照明用的灯笼忽然被风吹起跌落到桌案上,故而引发大火,当时桌案上有已做好的震天雷十个,火起之后引爆震天雷。桌案旁的四名工匠当场炸死,而工坊内其余的工匠也因大火堵门无法逃离,四个工坊接连波及,逃出来的工匠只有十余名,近二十名工匠被烧死或炸死。”

    李世民脸色阴沉地道:“谁叫工匠赶夜工的?明知火药危险不能近火,为何还在工坊内点灯?”

    许敬宗垂头道:“按李监正所制的安全守则,火器局工坊是严禁夜里开工的,若被发现,轻则杖击十记。重则开革出门,昨夜之祸皆因工匠们自发而起,他们皆是忠直之人,只想为大唐的将士们多做一些震天雷,沙场之上少折损一些关中子弟,而昨晚巡夜的官员一时不察,未曾发现异常……”

    李世民皱眉:“安全守则?是何物?”

    李素抬手指了指火器局正堂西侧的墙壁,李世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走了几步。在一张贴着《大唐皇家直属火器局安全守则》字样的大纸前站定。

    “大唐皇家”四个新奇的字眼令李世民紧拧的眉头稍稍舒展了一些,显然这一记无声的马屁颇合他的胃口。

    继续往下看。李世民不由轻轻念出声:“其一,火器局内上到监正,下到工匠仆役,任何人严禁携带任何明暗火种,一经发现,严惩不殆。”

    “其二。工匠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工坊,其三,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携带铁器进入工坊……”

    李世民一条条一项项念下来,越念眼睛越亮。不时徐徐点头。

    每一条规定都是言之有物,每一条都是针对火器局内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数十条规定下来,基本已将火器局上下的行为限制在一个非常安全的范围里,只要不过线,火器局根本不会出现任何安全方面的问题。

    李世民的心情莫名好了许多。

    扭头望着垂首不语的李素,李世民还是重重哼了一声。

    “纸上的东西倒是全面,可最后还是出事了,李素,你仍是罪责难逃!”

    “是,臣知罪。”

    “这个东西派人抄录下来,送到太极宫里去,朕还要仔细看看。”

    “是。”

    李世民在院子里训着话,而火器局的工坊废墟上,一群随同李世民而来的人却在废墟瓦砾堆里挑挑拣拣不知做着什么,样子颇为神秘。

    许久之后,一个领头的人匆匆走到李世民身旁,凑在他的耳边说了几句话,然后众人看到李世民冷肃的脸色迅速升温,终于渐渐恢复了正常,轻轻点了点头后,说话的人无声消失,如同沙尘一般泯灭于李世民的随从仪仗之中。

    只有李素最清楚,这群人是李世民真正的心腹,不知来历,不知职司,但他们都是有本事的人,能从一堆废墟的蛛丝马迹之中查清楚昨晚的事故到底是天灾**还是有人蓄意而为。

    事情差不多清楚了,本不是什么太复杂的事,得知事发一半因天灾,一半因**后,李世民也彻底放下了心。

    他之所以亲自微服而来,担心的不是火器局烧毁了多少房子,死了多少工匠,他担心的是有人故意为之,趁乱截取火药机密,那可是比火灾更可怕的大患。

    放下心情的李世民这才慢慢走到院子里横摆着的近二十具尸首前,默默注视半晌,忽然躬身长长朝尸首行了一礼,直起身时,所有人发现李世民的眼眶通红,眼角甚至泛出了泪花,长叹口气后,吩咐李素厚葬之,杨砚陈堂等人感动坏了,大哭着朝李世民长磕不起,口呼鞠躬尽瘁,为大唐效死云云。

    很出色的表演,至少令李素心悦诚服,当皇帝或许不需要太大的治国本事,但一定要有一身过硬的演技,说笑就能笑,说哭就要哭,甚至一句台词都不用说,一声充满感情的叹息便能起到煽情的目的。

    李世民回了太极宫,很快,宫里传出了旨意。

    火器局监正李素治理无方,但念在火器局初建,祸事无常,罚俸三月。

    火器局监丞杨砚舍生忘死,擢升火器局少监。

    近二十名工匠因公殉职,着旨褒扬,赏亲眷万金。赐地十亩。

    重拿轻放,圣心不可测。

    ...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术业专攻
    火灭了,屋烧了,人死了,李素被罚了俸,不痛不痒三个月,杨砚付出舍生忘死的代价收获了回报,监丞升到了少监,火器局里的正常编制是一个监正,一个少监,李世民却莫名多安插了一个少监,这个举动有点意思,看来内部搞平衡的想法不止李素一人有,李世民才是搞平衡的行家。

    火器终究是李世民最看重的东西,火灾给他狠狠提了个醒,于是对火器局的掌控力度比以往更大了一些。

    至于李素弄出来的安全守则,当日回宫后李世民便将三省的宰相们召集起来,一起研究了半天,尚书省左仆射房乔沉默许久,才沉声说了一句话,“此条规更改一二,可用诸于天下官衙。”

    说法不一样,守则也好,条规也好,都是统治者给被统治者划下的一个圈子,这个圈子的名字可以叫“规矩”,也可以通俗一点叫“游戏规则”。以往的?无?错?《唐律》《唐律疏议》都划过圈子,但是绝没有李素划得这么细致,这个条规几乎将人的举手投足都划进去了,偏偏每条都有理有据,无法反驳,只能照章执行。

    火器局的工坊烧没了,火灾之后,火器局陷入停工阶段,工部的工匠再次入驻,重新盖起了工坊,这次盖工坊的材料尽量杜绝可燃物,譬如木材,布帛等等,全部都用坚硬的砖石。

    因为火灾,火器局里也贴进了不少用度,李素关上房门算了一下帐,出门后神情顿时变得很忧虑,户部拨的四千贯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支撑到明年开春,怕是连今年秋天都撑不过去。如何向户部伸手要钱,又是一场乱七八糟的扯皮口水仗。

    监正大人烦柴米油盐,少监大人烦的却是个人前程。

    自从李世民擢升杨砚为少监后,许敬宗的心情就变得很差,本来在火器局里算是二号首长,一人之下千百人之上。李素不在的时候,许敬宗便常常负着手到处溜达,左指指右点点,一副大王派我来巡山的狐假虎威架势。

    然而一不留情,杨砚这家伙竟与他并肩了,二号首长风光不再。那晚众目睽睽之下,杨砚不顾生死带头冲进火场,搬出了火药桶,挽救了火器局更大的灾难。这一幕看在所有人眼里,包括李素在内都对他肃然起敬,杨砚给自己挣了莫大的声望,许敬宗当时只顾着审问追查肇事者,一记又一记扇人耳光,两相比较之下,高下立判。

    所以同为少监,杨砚在火器局的威望和分量无形中比许敬宗高多了。而许敬宗,则只能从二号首长老实退降到三号首长。——许敬宗想想就觉得莫名悲伤,都三号了,还首啥长,屁长还差不多。

    回想那晚,若是许敬宗率先冲进火场,赌上自己这条命去搬火药。博前程,今日的结果或许便大不相同,虽然无法取代李素的监正位置,但肯定能给陛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再加上他曾经的秦王府学士的资历。说不定就会被提拔进三省中枢……

    机遇往往如流星一瞬,抓住了就抓住了。

    许敬宗没抓住,所以他现在很心塞。

    …………

    …………

    工部的工匠灾后重建,火器局上下停工,李素被李世民不轻不重敲打了一下后,觉得自己不能太懒散,至少表面上不能,所以还是每天照常上班打卡,然后在前堂院子的大槐树下置一张躺椅,人躺在上面感受着夏日的热风吹拂,还有一星一点从树荫的缝隙里漏下来的阳光,感觉……其实也没那么舒服。

    许敬宗半蹲在李素身旁,最近许少监也无事可干,索性放开了身架,专门往李素身边凑,拍马溜须也好,打感情牌也好,拉帮结派也好,没事跟领导多处一处总是没坏处的。

    一个监正,一个少监,懒散得像村里无业地痞似的,相比之下,杨砚却踏实多了,每天天刚亮便往工地上凑,送热水,看图纸,偶尔还客串一下工部官员的活,像模像样的指挥一下施工,不论任何时候,他总是一副很繁忙的样子。

    李素和许敬宗无所事事待在院子里,每次总看到杨砚忙碌的身影在院子里来回穿梭。

    似乎对李素和许敬宗的悠闲很不满,每次杨砚穿行院子路过二人身边时,总会不满地“哼”一声。

    开始时李素还一直用欣赏的目光看杨砚来来回回,直到杨砚第三次路过二人身边,同时第三次扔下一声“哼”后,李素不爽了,当然,许敬宗更不爽了。

    二人同时开启小人模式。

    “呸!坏人!”二人异口同声,接着一楞,两位小人互视一眼,顿觉一股知己的惺惺之情油然而生。

    拱拱手,许敬宗一副找到组织的欣喜之情:“原来英雄所见略同……”

    李素发现刚才自己有点失态,咳了两声道:“刚才我失言了,其实杨少监不是坏人,他是个好官……”

    抬头看了看许敬宗失望的表情,李素接着道:“你我都比不得他,他比我们的态度更端正,其实我这个监正应该由他来当才对。”

    许敬宗很不服气:“说是好官,可是,监正大人似乎对他也很不满……”

    李素笑道:“是好官,但责任用错了地方,该不该他管的,他都管了,对朝廷和陛下的忠心自然毋庸置疑,可是方法不对,‘术业有专攻’懂吗?火器局是造火器的地方,无论监正也好,少监也好,下面的小吏和工匠也好,眼里只需要看到一件事,那就是造火器,管个帐簿去掺和,人家工部盖个房子也去掺和,凡事做得杂而不精,到最后真正做成的事,反而没有一件。”

    许敬宗两眼大亮,由衷赞道:“监正大人果然不凡,‘术业有专攻’,这句话可为天下官员诫。下官已然记在心里了。”

    李素笑道:“所以,杨少监并不坏,无论他在忙什么,都是公忠体国之心,火器局里需要这样的官,我也需要这样的好属下。一个群体里,终归要有一两个与众不同的人,与大家并不相容的人存在,这样才能造成人人喊打……不,人人奋进的欣欣向荣局面。许少监,多跟杨少监学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你比杨少监的高。将来的成就一定比他大……”

    杨砚匆匆忙忙再次路过院子,见二人仍在笑吟吟地扯淡聊天,于是狠狠扔下第四声“哼”。

    二人的笑容顿时僵硬,沉默良久,咬着牙从齿缝中异口同声迸出一句“呸!坏人!”

    许敬宗是个很懂得钻营的人,这种人在官场上生存有利亦有弊。

    有利的是,见好处就上,见危难就躲。存活率高,升官率也高。弊端是,官场的危难永远与机遇相倚,危难来临或许便意味着机遇来临,若是见危难就躲,自身安全的同时,也失去了这一次的机遇。

    比如火灾那一次。许敬宗就错过了一个大好机会。

    火器局里无端多出一个人来与他分权,许敬宗本来就不太大的小权力更被瓜分得七零八落。

    人穷则思变,人没了权也要思变。

    找了个没人的场合,许敬宗又偷偷往李素身边凑,这次许敬宗有目的。

    开场白便是一阵漫无边际的闲扯。首先说火药用料,长安万寿观的硫磺卖多少,硝石卖多少,相比东市的价格是多少,而他许敬宗可以凭三寸不烂之舌以及以往积累下来的人脉将价格杀到多少,然后说火器局的日常用度,厨房伙食,肉菜诸物市价多少,他可以杀到多少……

    乱七八糟扯了很久,李素听出意思了。

    “许少监想要火器局财权?”李素很直白地问道,他真的很讨厌官场这种七弯八拐半天不说正事的习气。

    许敬宗一惊,急忙摇手:“下官不敢,不敢。”

    害怕是有道理的,许敬宗没忘记当初杨砚为何而挨了抽,就是因为把持火器局财权,连帐簿都不肯给李素看,于是把监正大人惹毛了,不仅抽了他,还把财权和人事任免权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由此可见,这个十多岁便当上监正的娃子并非单纯发明了震天雷这么简单,对权力的敏感并不逊于浸淫官场数十年的老油子,而且抓权抓得既准又狠,把一个官衙里最重要的财权和人事权抓到手,其余的则故作大方分给别人,单看这一手,足可见李素不简单。

    如今许敬宗想要财权,若不是倚仗这些日子与李监正走得很近,二人有几分小人惜小人的狼狈之情,今日倒真有几分作死的味道了。

    现在李素问得如此直白,却将许敬宗吓出了冷汗,生怕监正大人的下一句就是“拖出去打死打死……”

    等了半晌没见李素说话,许敬宗小心翼翼抬头,见李素神情复杂地看着他,……真的很复杂,似乎带着几分同情,几分怜悯,还有几分……幸灾乐祸?

    “许少监有话不妨直言,你我二人不仅是主从,亦是朋友知己,财权交给别人我自不放心,交给你我有什么不放心的?火器局上下官吏里面,我最信任的人是你,你帮我掌财,我正求之不得……”

    李素说的不是虚套话,一边说一边从桌案上递过几本大小不一帐簿:“快拿去,拿去!以后火器局的财权就交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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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章术业专攻:

    ...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不期而遇
    财权放得很痛快,许敬宗甚至都没有直接开口要,李素便很爽快的给了。

    给得太痛快,许敬宗不由心惊肉跳,看着李素那张无比真诚无比欣慰的脸,许敬宗忽然想狠狠抽自己一记耳光。

    当初李素把杨砚狠狠抽一顿,不敬上官也好,跋扈专横也好,那都是糊弄大家的罪名,李素的真正意图是将财权和人事权抢回来,牢牢握在自己手上,为了这两个权力不惜大动干戈,可见它们对李监正何等重要。

    然而今日,李素却如此痛快地把财权交给了许敬宗,这就让人很不可理解了,许敬宗看着桌案上的几本帐簿,才渐渐回过神,然后他发现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这件事的愚蠢程度大抵就像一个人在路上发现前面有个坑,于是高兴地大喊“哇,有个坑耶,好愉悦……”,然后扑通一声主动跳进去……

    许敬宗觉得自己刚刚扮—无—错—演了这么一个二货角色,二到没朋友……

    事出反常必有妖,李素把财权交得太痛快了,而且交出去后一脸轻松,仿佛刚扔了个烫手的山芋,于是许敬宗不淡定了,望着面前几本大小不一的帐簿,心跳徒然加快,犹豫要不要装晕过去算了……

    “许少监辛苦,以后火器局的财权就交给你了,本官要忙的事情太多,实在无暇分心,少监愿为本官分忧,那是再好不过了。”

    见许敬宗目光呆滞地注视着桌案上的帐簿,却迟迟不肯伸手去接,李素趁热打铁,将帐簿抱起,不由分说塞进许敬宗的怀里。

    “接管一衙财权,是荣耀。也是重担,望许少监勿负家国,勿负陛下,将此重任一肩挑起。”李素神情正经,语重心长。

    许敬宗嘴角奋力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监正大人,下官。嗯,下官忽感不适,恐怕……”

    李素浑然未闻,飞快打断了他的话头,接着道:“少监接管财权后知不知道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什……什么?”

    指了指面前大小颜色不一的几本帐簿,李素露出纠结的表情:“第一件事,赶紧把这该死的帐簿样式颜色全部统一了,大大小小,五颜六色。毫不对称,毫不工整!败笔!火器局的耻辱!”

    许敬宗:“…………”

    “知道第二件事是什么吗?”。

    “什么?”

    李素露出对待同志如春天般温暖的微笑:“当然是去要钱,火器局的小钱袋已空了,你没听见叮叮当当的声音吗?”。

    许敬宗的脸色迅速变得很难看:“叮叮……当当?”

    “对,咱们啊,穷得叮当响了,快去户部要钱,对了。要钱之前先立个军令状,比如要不到钱愿割下大好头颅做我酒器之类的。做尿壶也行,用法不必拘于一格,大可推陈出新,还有,说到要做到哦……”

    马蹄踏着夕阳的余晖,载着李素悠悠回到家。刚到家门口,李素楞了片刻。

    家门口静静停着一辆崭新的马车,红木车厢,顶部呈宝塔尖形,车厢宽约六尺。大概够一个人在里面横躺,涂着蓝漆的车辕木前,静静站立着两匹颇为神骏的马儿。

    薛管家领着两名杂役迎了上来,二话不说先踹了杂役一脚,示意给少主人牵马。

    李素指了指这辆崭新的马车,道:“家里来客人了?”

    薛管家看了一眼马车,神情颇为古怪地道:“不是客人,这辆马车……是有人送给少郎君的。”

    “给我的?”李素大吃一惊:“谁送的?”

    “晌午时一个黑脸汉子送来的,说是少郎君的……故友,还说恭喜少郎君封爵,县子府不能没有马车仪仗,于是给少郎君送来一辆。”薛管家笑着摸了一把马儿的脑袋,看得出他对这辆马车很喜欢,而且脸上充满了荣耀,说起“县子府”仨字,腰杆都情不自禁挺直了许多。

    “故友?没留下名姓?”

    薛管家笑道:“说是知名不具,少郎君定然认识的,小人问过老爷了,老爷说家里的事少郎君做主,马车先停在门口,是留是还由少郎君定夺。”

    李素愈发满头雾水了,他在唐朝的故友真的不多,王家兄弟那俩货不可能送得起,程处默送得起,但他显然不会这么细心,吴王李恪?那家伙已在去安州的路上,说不定还在担忧他老爹会不会算后帐,哪里有心思送这个?

    六尺宽,双马拉辕,正经的县子仪仗规格,不低卑也不逾越,不知是谁对他如此了解,送的马车几乎是为他量身订造。

    满腹疑惑地围着马车转了几圈,李素渐渐心生防备之时,不经意间发现马车的内壁左方刻着一个小小的图案,图案是一个很奇怪又很眼熟的东西,似乎……是他前些日亲手烧制的一只陶笛形状。

    李素笑了。

    他已知道这辆马车是谁送的了。

    “收下,牵后院的车库里去,小心点,莫刮花了……”

    …………

    …………

    “你怎么知道是我送的?”河滩边,东阳笑得眼睛如同两轮新月。

    “我的眼睛被道观的道士开过光,很厉害的,嗯嗯……”李素一本正经地道,接着忽然换上一副不太正经的样子瞄着东阳:“我还能一眼看穿你衣服里面藏着两个小馒头哦,厉害吧?”

    笑颜满面的东阳顿时双颊飞红,羞得双臂捂胸,使劲瞪着他:“你……你这个……我,我回府了!”

    羞怒的东阳刚站起身,却被李素拉着重新坐回去。

    “逗你的,咋不识逗呢……还是谢谢你,马车很漂亮。我收下了。”

    东阳仍气鼓鼓地瞪着他,然而气了很久,却发现自己对他生不起气,只好挫败地放弃,俏脸又浮上了笑容,只是脸颊仍有些羞红。

    “马车喜欢吗?我特意命人按县子的仪仗打制的。只要你还是泾阳县子,那辆马车尽可在任何地方行驰无阻。”

    李素点头:“好看,我很喜欢,如果能折算成钱……”

    “你还说你还说!”东阳气笑了,伸手便去揪李素的嘴:“什么都是钱,什么都是钱!举国上下,这么市侩的县子仅你独一个了!”

    李素左右挣扎:“这叫独特的风景线,懂个啥……”

    …………

    恋爱的心情很不错,月儿悄悄爬到树梢时。差不多也到了该各自回家的时候了,可二人仍静静地倚靠在一起,都舍不得分开。

    “要不……我们在村里四处走走?”李素眨着眼提议。

    “好。”东阳笑着点头。

    农户人家睡得早,生活习惯很好,这个时间家家户户已闭门睡下,李素和东阳倒也不怕人看见,二人手拉着手,慢慢在村里的乡陌小径上走着。

    十来名侍卫远远跟在后面。不敢离他们太近,对这二人手牵手的举动。侍卫们也很明智地选择了视而不见,既然已发誓对公主殿下效忠,从此便算是公主真正的部曲了,公主的一言一行他们只会维护和保密,绝不会干涉。

    东阳两眼发亮,冰凉的小手握在李素的手里。不时微微颤抖,神情却颇为紧张地东张西望,嘴角偶尔掠过一丝兴奋的笑意。

    相比坐在河滩时的宁静和惬意,东阳似乎对牵手漫步更有兴趣,特别是幽会般的刺激感令她心跳加快。生平从未有过的兴奋。

    李素倒是很平静,在前世,男女牵手漫步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举动了,换在唐朝似乎太过惊世骇俗,在与东阳没有名正言顺的名分前,能给她的,大概只有漆黑的夜晚下的牵手了。

    村里果然一片宁静,偶尔传出几声狗吠蛙鸣,二人静静地走着,漫无目的的闲逛,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腿有点酸,却都不喊累,偶尔有默契地同时扭头,互相对视一眼,然后交换一个幸福的甜蜜的微笑。

    实在走累了,二人也到了不得不分别的时刻,李素正打算将东阳送回公主府时,前方传来一道颇为熟悉的咳嗽声。

    二人一惊,赶紧同时松开手,横着移开数步,后面的侍卫也加快了脚步走上前。

    漆黑的夜色里看不清轮廓,李素大声喝道:“谁在前面?”

    “喊啥喊,皮子痒咧?嗯?”

    李道正负着手,缓缓朝二人走来。

    李素傻眼:“爹?这……这么晚了,咋出来了?”

    “睡不着,去地里看看庄稼……”李道正说着话,已走近到二人跟前,目光一瞥,看到李素身旁无比局促不安的东阳,不由一楞:“这是谁家女娃?”

    李素额头冒汗:“她……她是,东阳公主殿下。”

    “啊?”李道正大惊,脸色顿时变得跟月光一样白。

    虽然东阳被划封到太平村已大半年了,可她平日里基本不出户,出来也只在河滩边坐一坐,村里根本不去,太平村的乡亲见过公主的屈指可数,李道正自然也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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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一章不期而遇:

    ...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 不可理计
    李道正没见过东阳,同样,东阳也没见过李道正。

    以前去过李素家几次,但每次去都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趁着李道正下田,小宫女绿柳远远跑到田边望风,东阳这才偷偷摸摸做贼似的潜进李家,待到绿柳跑来示警,东阳又慌慌张张跑远。

    今晚,在这惨白黯淡的月光下,李道正和东阳鬼使神差般迎面遇上。

    李素无语仰望苍天。

    若是有黄历的话,黄历上一定记载着今日忌出行,诸事不顺,宜安葬,特别宜葬那种刚谈了恋爱便牵着手满村子得瑟的某县子……

    “公主殿下?东阳公主?”李道正呆呆注视东阳半晌,然后看了看东阳身后一群魁梧壮硕且面目不似善类的侍卫,李道正立马相信了。

    浑身一哆嗦,李道正双膝一软,便待给东阳下跪。

    “草民李道正,拜见公主殿……”

    东阳也吓坏了,急忙伸手去拦,忽然觉得于礼不合,又飞快缩回手,然后又觉得任由李道正跪下去于礼更不合,又重新伸出手……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东阳急得泪水在眼眶打转,焦虑的求助目光马上望向李素。

    既然和李素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东阳便已打定主意此生非李素不嫁,若是任由李素的爹跪她,虽然礼制上说得过去,但是公爹跪拜未来的媳妇,却也属于不孝。东阳急哭了。

    最后还是李素眼疾手快,一把将李道正的胳膊扶住,即将落地的膝盖被李素一架一提。重新站了起来。

    “爹,别多礼了,都熟人,大唐不兴跪的……”

    李道正两眼一瞪:“咋不兴跪咧?公主啊,皇帝陛下的女娃,咋不兴跪咧?”

    “爹,孩儿觐见皇帝陛下时也没跪的……”

    李道正粗声道:“那是你没礼数。陛下懒得跟你小娃子计较,我能和你一样么?该跪。”

    说着李道正膝盖又一软。李素咬着牙将老爹使劲又一提……

    “爹,真的……不用跪!”李素也快哭了。

    “要跪!”李道正执拗得像头犯了倔劲的老牛。

    父子俩一个拼命跪,一个使劲提,算是扛上了。

    东阳吓得花容失色。情急之下终于想出了办法。

    “别跪了别跪了,我,我……不,本宫要回家……不,要回宫……回府安寝,来人,快,本宫好困,回去了回去了。”

    说完东阳转身便走。侍卫们也急忙将东阳团团围侍住,众人在惨白的月光下逃命般跑远。

    漆黑的小路上,只剩李家父子二人面面相觑。

    沉默良久。李道正皱起了眉,低声嘀咕道:“这位公主殿下……咋怪怪滴咧?”

    李素陪笑:“可能不太习惯见生人吧,爹,咱们回家……”

    “不对!”李道正终于回过味来了,看着李素的目光顿时有些不善:“这么晚了,你跟公主殿下在一起做甚?”

    “聊国事。公主殿下是天家之女,孩儿是天家之臣。在一起聊国事不是很正常么?”李素面不改色地说瞎话。

    “一男一女,大晚上的聊国事?”李道正眉头越皱越紧,目光也越来越严厉,冷冷注视李素半晌,忽然一脚将李素踹得一趔趄。

    李素抿了抿嘴,没吱声。

    “知道为啥踹你吗?”李道正声色俱厉地道。

    “知道。”

    “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李素笑了:“也知道。”

    “知不知道你在惹祸?惹大祸!”李道正语声带了几分颤抖。

    “不是惹祸,孩儿有计较。”

    李道正瞪着李素,良久,神情索然一叹,喃喃道:“难怪你要退亲,难怪十里八乡的女娃你都看不上眼,原来……”

    抬头看着儿子,李道正充满了黯然:“公主啊,真龙之女,生下来都是浑身冒着仙气的,是那么容易娶的么?素儿,爹对你一直是放心的,你也一直很争气,给我李家门楣添了光彩,但是这一回,你做错了!”

    李素转身看着东阳离开的方向,也叹道:“爹,谁叫我和她已遇上了,世间唯情不可理计,是福是祸,我担着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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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皱着眉批阅奏疏,神情越来越严肃。

    登基十一年了,论才干,李世民是个完全合格的皇帝,就连最挑剔的魏徵,大多数时候也是对皇帝陛下颇有赞誉,不得不承认,如今已是贞观盛世之始。

    但是论运气,李世民便差了许多,也不知是不是真有因果报应的说法,玄武门兵变,踩着手足兄弟鲜血登基,从贞观元年开始,大唐天下几乎每年都有天灾,洪灾,蝗灾,瘟灾,旱灾,如同轮值一般每年轮着来。

    天子不仁,残杀手足而致天谴,却祸及无辜百姓,类似这样的说法在市井坊间流传多年,早已不新鲜了。

    李世民其实很想令史官篡史,令民间禁言,然而,想做个英明君主,怎能篡史?怎能禁言?只好捏着鼻子无声认下这笔帐,而且还要摆出一副圣明天子胸襟博大的恶心模样。

    去年冬天的天花瘟疫过后,刚松了一口气的李世民轻松日子才过了半年,如今河北道又传来噩讯,今年入夏后,瀛洲幽州邢州等十三个州府久不降雨,遂成大旱,庄稼成片死去,显然今年颗粒无收,难民盈野数以十万计。

    十万计的难民从家园逃出,直奔关中而来,这十万人,既令李世民痛心,又是他的大患。

    搁下笔,李世民发出长长的叹息,心烦意乱地揉了揉额头。

    殿门外,宦官轻悄的脚步由远及近。

    李世民不耐烦地盯着殿门,冷冷道:“何事?”

    宦官见龙颜不悦,吓得跪地惶然道:“回禀陛下,吐火罗国使者进长安朝觐,献罕见大东珠一颗,奴婢请圣裁。”

    “一颗东珠?”李世民嘴角扯了扯,把接下来的话生生憋了回去。

    不管怎么说也是友好邻邦,要的是朝觐的态度,不在乎礼物轻重。

    “既然只有一颗东珠,便赐下去吧,赐给……”李世民捋须沉吟,脑海中不知怎的浮现东阳那张俏丽而柔弱的面孔。

    那个安静的,从来不争宠,永远只是静静站在角落神情清冷地看着皇子公主们撒娇的女儿,这些年了,他从未给予过任何关爱,有时候甚至连她这个人都想不起来,如今也该补偿她一番了,似乎……东阳已十六岁了,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吧……

    李世民脸上露出莫测的微笑,朝殿门外的宦官挥了挥手,淡淡地道:“这颗东珠送去东阳公主府,朕赐给她了,再赐一些宫里的丝帛,吃食和首饰,一并送去吧。”

    ...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莫名邀宴
    世情如猴子爬树,上面的猴子往下看,全是一张张笑脸,下面的猴子往上看,全是一个个红屁股。

    李世民赐珠给东阳其实只是一时之兴,他这一生的生育能力太强大,儿子生了十几个,女儿生了二十几个,大大小小加起来四十多人,其中有儒雅者,霸道者,也有跋扈者,刁蛮者,唯独东阳最老实,这跟她的出身有关,毕竟她的母亲当初只是秦王府的一个侍女,被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有一天无意在府里看见,忽然有了冲动,于是当即颠龙倒凤,后来才有了东阳。

    再后来,李世民弑兄杀弟,抢夺皇位成功,东阳的母亲也被接进宫里,不痛不痒封了个下嫔,可从那以后,李世民再也没有宠幸过她,而东阳,自出生便与母亲住在清冷幽寂的宫里,说是天子血脉,却是倍受冷落的血脉,宫人势利,早知这个下嫔不可能再获宠幸,连最低卑的宫女也敢朝她们母女摆脸色。

    母女二人在这幽冷如同掖庭冷宫般的宫殿里相依为命,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东阳虽是公主之尊,然则从来都是老老实实,小心翼翼。

    李世民赐珠也只是忽然想起了自己还有东阳这个女儿,至于有没有别的心思,无人能揣度。

    李世民看似无心的举动,但看在别人眼里就不是无心了。在这太极宫里,每天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这位横扫天下无往不胜的天可汗陛下。明的,或是暗的。

    …………

    东珠被宦官送往太平村东阳公主府的同时,东宫里的一名宦官便将嘴小心凑近了太子李承乾的耳边。

    李承乾把玩着手中的精致酒盏。露出深思之色。

    “东珠送东阳?这个东阳……只是下嫔所出啊,对了,她今年庚岁几何?”

    宦官垂头恭敬回道:“十六岁。”

    李承乾目光越发深邃了:“十六岁……呵呵,十六岁,该到婚配年纪了,原来如此……”

    李承乾露出恍然之色,他觉得自己领会了父皇的深意。

    宦官仍垂着头。然后补充了一句:“……今年被陛下新封的泾阳县子李素,封地也在太平村。与东阳公主府咫尺之隔,而且据说……东阳公主殿下与李县子过从甚密。”

    李承乾眼中露出更玩味的神采:“李素……与东阳?”

    沉默许久,李承乾缓缓道:“你也去一趟东阳公主府,以东宫之名赠东阳首饰丝帛等物。就说是我这个做太子的兄长所赠,切记,所赠之物不可比父皇多,不可稍有逾越。”

    “是。”

    “再拿太子府的名帖去泾阳县子府,五日后太子府饮宴,请李县子赴宴。”

    “是。”

    与此同时,魏王府里也匆匆走出一名宦官,满载着礼物的马车悠悠直奔东阳公主府和泾阳县子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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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是夏日最炎热的时候,炽热的烈阳无情炙烤着大地。脚下每一寸土地仿佛在即将燃烧起来的边缘,树荫里的夏蝉力竭声嘶地鸣叫着,给夏日更添几分烦躁。

    素来被边缘化的东阳公主最近红了。红得莫名其妙。

    父皇李世民随手打发宦官送来一颗足有婴儿拳头大的东珠,还有一些宫里精致的吃食和丝帛等物,宫里的宦官刚走,东宫和魏王府也紧接着送来了礼物,幽静的东阳公主府前院堆满了礼品。

    东阳无措地看着这些礼物,满头雾水地发着呆。

    太子。魏王……二人皆是父皇膝前最受宠的皇子,太子自不必说。这个名分足以说明一切,而皇四子魏王李泰,近年来由于勤奋好学,再加上为人机巧善言,极得父皇宠爱,朝野民间这两年悄然流传着无数的说法,皆云今上有废长立魏之心。

    而东阳虽说与二人同为兄妹,实则同父异母,而且东阳的出身太低微,太子和魏王两位兄长从未将拿正眼看过她,如今莫名其妙的,竟送来这么多礼物……

    东阳一颗心渐渐悬起,她未经历过明争暗斗,但她毕竟是宫里长大,此刻的她,顿时有了一种深深的危机感。

    这一世,她只愿安静地躲在角落,只求永远不被人注目,任她小心翼翼度过余生,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而且她很清楚,一旦被人注意到,她目前的平静生活一定会被打破,未来的日子不管变成什么样,终归已不是她想要的日子了。

    …………

    与此同时,李素也收到了太子府和魏王府的名帖,都是请他赴宴,两位天之骄子很有默契地错开了日子,太子府是五日后,魏王府是六日后。

    不仅如此,李素手边还有一份名帖,长孙无忌邀宴,定在三日后。

    同时三份名帖递到府上,每一份名帖都做得精美华丽,看着面前并排摆在一起的名帖,李素只觉得眼皮直跳。

    左眼财,右眼灾,跳的是右眼,不吉利!

    饮宴自然不是鸿门宴,但李素很不明白,长安城里像他这种县子爵位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七十,为何太子,长孙家和魏王偏偏要请他?而且三份名帖都是同一天递到府上,仿佛约好了似的。

    宫里发生了什么事?还是长安城里出了事?或是哪家权贵?

    李素满头雾水的同时,忽然生出一股不甘的心情。

    太被动了,消息闭塞的后果,便只能听任权贵摆布,而自己却没有丝毫应对的法子,这样下去迟早会被人玩死。

    此事过后,该有一些改变了。

    改变是后话,三份邀宴的名帖却是眼前急需解决的。

    李素将名帖塞进怀里,吩咐管家备马,然后匆匆出门往长安城而去。

    …………

    …………

    程家永远是老样子,连门口的石狮都仿佛比别家更凶恶几分,至于大门里面,无论照壁,前院还是回廊,都是粗犷剽悍的作风,像少林寺的山门一般,皆是大开大阖的路数。

    程府下人领着李素进了前院,隔老远便听到院子里风生水起,不时听到几声叫好声。

    走近一看,发现程咬金在舞斧,丈长的宣花八卦大板斧在他手里舞得虎虎生风,旁边围着程处默等几个小恶霸,还有一些部曲模样的中年人,程咬金每舞出一个花样,旁边便轰然一声叫好。

    李素眼皮跳了跳,顿觉今日来的时机不对,活了两辈子的经验告诉他,当一个人手里抄着家伙的时候,通常不会怎么跟你讲道理的……

    于是李素当机立断,掉头便走。

    天大的事都搁在一边,等老流氓尽兴后再说。

    人还在回廊的时候,李素便转过身,匆匆往外走,谁知刚走了两步,却听身后一声暴喝。

    “兀那小娃子,哪里逃!与程某留下!”

    李素额头冷汗直冒,充耳不闻脚步加快。

    嗖!砰!

    李素停下了,一脸惨白,浑身直哆嗦。

    离他鼻尖三寸处,程府回廊的朱红色柱子上,颤巍巍地斜插着一柄宣花大板斧,斧刃入木六分,尾端犹自悠悠颤动不已。

    满院寂静……

    程咬金疑惑的声音轻轻飘来:“怪了,明明往廊子顶上扔的,怎的插进柱子里了?”

    多么大难不死的一句混帐话啊……

    李素哆嗦着缓缓扭过头,然后看到一张熟悉的大黑脸,黑脸还朝他龇牙直笑,露出一嘴白牙。

    “小娃子不错,难得见你主动登门,上次大街上临阵脱逃之罪,俺便勉强揭过罢了。”

    李素定了定神,努力压下刚才的惊吓。

    “程……程伯伯好,程伯伯……”

    “行了,不说废话,来人,开宴,上酒,家里那几个胡姬都叫出来,陪陪这个没开过荤的小娃子……”

    李素急了,他发现今日登程家的门根本就是个错误,……其实以往任何一次登程家的门都是错误。

    “慢,慢着,程伯伯,小子错了,错了……”李素努力朝程咬金挤出一丝干笑:“呵呵,朱雀大街每位权贵府上的大门长得太相似了,小子进错门了,进错门了,小子其实是想拜访……”

    “拜访个鸟!进了门你还想跑不成?走!喝酒去!”程咬金的巨灵熊掌重重搭上李素瘦弱的肩膀,轻轻一带,李素便不由自主地往程府前堂走去。

    “小怂娃子,说话都不爽利,说什么走错门的屁话,别家权贵的门哪有俺家的门如此气派?你不是来俺家,莫非想去李绩那老匹夫的家不成?”程咬金一路念念叨叨。

    李素露出惊醒之色,重重一拍大腿:“对了!小子正想去英公府上拜访,呵呵,打扰程伯伯了,小子告辞……”

    屁股重重挨了一脚,连鞋都来不及脱,李素踉跄着滚进了程府前堂。

    前堂正中,一排黑发碧眼,穿着五颜六色裙衽,裸着一双双雪白玉足的胡姬惊讶地看着狼狈的李素,纷纷掩嘴咯咯娇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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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提点凶险
    酒宴排场很客气,程府新买的胡姬也很漂亮,有黑发也有金发,有黑眼睛也有绿眼睛,胡姬大抵来自中亚,大唐女子的服饰套在她们身上,配合着刀刻般的深深轮廓,显得颇为怪异。

    随着程咬金一声吆喝,热腾腾的菜肴,还有一坛坛五步倒被端进前堂。

    李素看看天色,还是下午时分,而且根本不是吃饭的节点,很佩服啊,程家别的东西都粗犷马虎得很,唯独酒和菜随时都有,一声令下,厨房里马上端出热腾腾的菜肴,这种神奇的本事,——不知道程家的厨子愿不愿意跳槽……

    酒菜上桌,四名年轻妖艳的胡姬马上将李素团团围住,其余的胡姬则随着前堂内的乐声响起,光着脚在前堂正中翩翩起舞。

    李素遭罪了,四名胡姬围着他,操着半生不熟的关中话,一个捏肩,一个斟酒,一个挟菜,一个捶腿,四女白花花的大胸脯不停在他身上蹭啊蹭,或黑或绿的眼里不时扔来一记又一记秋波……

    李素在一堆脂粉肉团里奋力挣扎,结果很悲伤,外国女人力气好大……

    说不清谁占了谁的便宜,前堂里乐声终歇£,胡姬一曲舞毕,围着李素的四名胡姬终于停了手,李素清楚地看见,其中一名胡姬居然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

    李素如菩提树下的佛陀般忽然悟了,——应该找她们要钱的,坐台费。

    程咬金的酒喝得很不尽兴,因为李素左右推搪,死活不沾一滴酒。

    今日来程府有正事,李素不想再被灌得七荤八素然后稀里糊涂被送回家。

    喝了半晌,程咬金也终于发现李素有心事。于是挥退了程家的六个小恶霸和胡姬们,偌大的前堂只剩程咬金和李素二人。

    “说吧,啥事?”程咬金懒洋洋盘腿坐在方榻上。

    李素不说话,从怀里掏出三份名帖,恭敬放在程咬金面前的桌案上。

    程咬金拿起名帖一份一份地看,看完后嘿嘿直笑。

    “小娃子是个人才啊。太子,魏王,长孙无忌争着拉拢你,有人请喝酒是好事,日子又没冲突,干嘛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李素苦着脸道:“程伯伯莫再消遣小子了,这里面的凶险您必然看得出,小子实在是没办法了,特来求教程伯伯……”

    “求教老夫?呵呵。老夫能有什么办法?有人请喝酒老夫向来是不拒绝的,不过近年来不知怎么回事,朝中那些老匹夫们一个个不愿请老夫喝酒了,连走路都绕着老夫走,还说什么老夫酒品不好,简直岂有此理……”程咬金露出愤愤不平之色。

    李素:“…………”

    确定了,今天真的进错门了,去找许敬宗聊聊或许都有收获。

    “啊!程伯伯府上真是令人流连忘返啊。说话就天色不早了……”李素一脸遗憾的告别表情,手下的动作却飞快。三张名帖眨眼间塞进怀里。

    程咬金气笑了:“给老夫站住!你若是俺的娃,俺非抽死你不可,没见过你这么势利的混帐东西,回来!老实坐好!”

    李素只好干笑着坐回去。

    敲了敲桌案,程咬金收起了笑容,严肃地道:“小娃子算有警觉了。此三人邀宴路数不明,你一个十多岁的小娃子,最好小心点,莫扯进那些乱七八糟的腌臜事里。”

    李素急忙挺直了腰,拱手道:“求程伯伯赐教一二。”

    程咬金笑道:“先说太子。东宫太子立于贞观元年,当初陛下登基后为免天下诟病,于是火速册立太子,这些年来太子兢兢业业,虽无开拓之雄心,却也老实本分,将来或可为守成之君,陛下生年打下偌大的疆土,下一代帝王守成亦无不可,眼下来说,太子品行尚可,偶有跋扈之举,亦属寻常……”

    “再说魏王,陛下这些皇子里面,魏王泰是最聪慧也是最勤奋的一个,而且颇善体察上意,深得陛下恩宠,近年来尤其恩隆,陛下深喜之,其魏王出入仪仗几与太子相同,故令朝中坊间流言四起,最近为讨陛下欢心,府中幕僚正撺掇酝酿编撰《括地志》,此书若成,魏王泰夺嫡更添威望……”

    “再说长孙无忌,老匹夫与俺一样曾是秦王府旧部,后来陛下娶了他的胞妹,长孙家便与我等开国功勋不同了,既是开国功臣,又是天家外戚,长孙无忌更是以国舅之身,位列三省宰相之首,正是如日中天之时,而且太子与魏王皆是长孙文德皇后所生,无论谁争得皇储之位,都得叫长孙无忌一声舅舅,二子最后谁是真正的皇储,也要看长孙无忌偏向哪一边,他的分量非常重……”

    程咬金说着,仰头将桌上的烈酒一口饮尽,足足三两的烈酒眨眼便灌进了那张毛茸茸的大嘴里。

    李素静静地垂首坐着,今日程咬金说了不少话,这些话里并未触及到什么秘密八卦,可以说是朝野尽知的事情,现在说给李素听,多少存着几分给他科普的意思。

    程咬金笑眯眯看着李素,打了个冗长的酒嗝,笑道:“可怜个娃子,别人请你喝个酒就愁成这般模样了,此三人怎生来历老夫刚刚说明白了,后面怎么做,你明白了吗?”

    李素苦笑道:“小子……不是太明白。”

    “一个小小的县子,这种末等小爵长安城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堂堂太子,魏王和宰相凭什么请你喝这顿酒?”

    李素垂头沉默不语。

    程咬金嘿嘿笑道:“去年冬天长安附近天花蔓延,满朝君臣手足无措,你一个小娃子横空而出,莫名其妙把天花治好了,你治的只是病,却不知你给陛下解决了多大一个麻烦,后来又写诗,花开堪折也好,谁知盘中餐也好,句句皆是文采斐然,后来为了救公主又杀了强人,再后来酿酒,造震天雷……”

    程咬金缓缓呼出一口气,目光复杂地看着他:“一个十多岁的小娃子,不显山不露水,大半年的时日里,竟干出这么多大事,为陛下立下如此功劳,谁都不知道你是怎么冒出来的,更不知道你那些本事从何而来,一个农户家的娃子仿佛被神仙点化过一般,突然就光彩夺目,算过日子吗?你做的这些事情,从开始到现在,只不过大半年,老夫若非与你相识日早,说不得也要给你一张名帖,与你结识一番,说得好听是结交少年英杰,但若论其本意嘛……”

    程咬金眼中忽然暴射出逼人的锋芒:“论其本意,如此妖孽般的少年英杰,怎可不为我所用?夺嫡也好,巩固相权也好,借助陛下目前对你的恩宠也好,用诸于阴谋阳谋,总归派得上用场的,老夫早就在想,这三份名帖,也该递到你手上了……”

    ...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混世处世
    程咬金这番话令李素后背冒出一层冷汗。

    一直以来他尽量低调,凡事不去争不去抢,该他出头时总是往后缩,就连去火器局应差也是懒洋洋的派头,怕的就是落入有心人眼里,从此陷入一滩无法抽身的烂泥。

    然而今日程咬金这番话说出来,李素才发现自己还是太引人注目了,引人注目之后,怀里的三份名帖就是一个很直接的结果。

    程咬金冷眼看着面色铁青的李素,咧开嘴嘿嘿直笑。

    李素脸色愈发难看了:“程伯伯为何不早提醒小子?”

    程咬金眯着眼笑,有种老奸巨滑的味道:“提醒?你教俺怎么提醒?年少成名,天下皆知,正是险峰风光无限好之时,虽说你与程家合伙卖酒,但这是两码事,你若不自知,提醒只会让你与程家生了嫌隙,程家能得到什么?相反,俺老程若不提醒,冷眼看着你被人弄死,反而对程家更有利,从此以后卖酒的钱不用分你一半了,岂不乐哉?今日与你说的这些,俺老程已是大大亏本了。”

    难得程咬金直白了一回,话里的意思很清楚,程家与李素的关系没好到那一步,▼虽说程咬金拿他当子侄看,可程家是大门阀,凡事都要讲利益,没利益的事情一般不会干,与程家除了合伙卖酒外,别无交集,交情还不够,凭什么提醒你?

    李素很无语,交情怎么不够了?朱雀大街上一起摸闺女屁股的交情,算得上人生四大铁了,还要怎样才够?

    话题绕来绕去,终于还是绕到三张名帖上来。

    程咬金的笑容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嘿嘿发笑的表情令李素很想冒大不韪抽他……

    “三顿酒宴。去或不去都得罪人,而且得罪的不是一般人,太子,魏王,长孙无忌,任哪一个想要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臭虫……”

    李素急忙打断程咬金的话头:“小兔兔……”

    “嗯?”

    “捏死一只可爱的小兔兔一样容易……”

    “就臭虫了,咋地?”程咬金环眼一瞪。

    李素无奈道:“是,捏死一只臭虫……程伯伯您接着说,小子洗耳恭听。”

    “酒宴不止是酒宴,这是逼你选边,赴谁家的宴,从此就是谁家的人,日后任何风吹草动,你都要站在背后摇旗呐喊。而眼下来说,太子究竟能不能把皇储之位一直当下去,谁都说不好,魏王泰能不能将太子取而代之,也说不好,长孙家能不能数代长盛不衰,更是无常莫测之数,这三顿酒宴。不好选啊,老夫只能给你提个醒。却不能帮你选择。”程咬金摇头叹道。

    李素垂头沉默,半晌没说话。

    前世过来的人,多少懂一些历史进程,事实上,这三方谁都没能笑到最后,笑到最后的。是一个名叫李治的人,目前好像还只是个奶娃子,比李治笑得更晚更大声的,是一个叫武瞾的女人……

    所以眼下三方说是拉拢也好,逼他站队也好。李素哪一边都不想站,跟他们混没前途,现在的麻烦是,怎样才能让这三方放过自己。

    程咬金笑道:“今日既然与你说了这么多,老夫索性也就放开一回,说吧,你还有什么疑问不懂的,尽管开口。”

    “小子尚有一问。”

    “你说。”

    李素抬头,朝程咬金直眨眼:“程伯伯曾是秦王府旧部,陛下最信任的猛将,小子想问程伯伯,这些年太子,魏王有否给程伯伯下过这样的名帖?您是如何应对的呢?”

    程咬金呆住,神情非常惊讶,定定注视李素半晌,忽然仰天大笑。

    “好个小娃子,一问便问到点子上了,果真灵醒,哈哈……”

    李素也笑:“还请程伯伯赐教。”

    程咬金笑声渐歇,捋着乱七八糟的大毛须,叹道:“俺家的娃子若有你这么灵醒,程家在俺老程之后,还可以风光三代……贞观元年,陛下册立太子,那一年太子才八岁,自是没什么心机谋略,不过,这十一年来,不论太子和魏王暗里斗得多厉害,二人却从未给老夫下过帖,他们没那胆子,小娃子,你可知原因?”

    李素抬头,定定注视着程咬金那张毛茸茸的脸,只觉得念头豁然通达。

    这是一张多么不讲道理的脸啊……

    “小子……懂了,却不敢说。”

    程咬金两眼放光:“你懂了?”

    “懂了。”

    “真懂了?”

    “真懂了。”

    “哈哈,哇哈哈哈哈……老夫忽然觉得,跟灵醒人说话果然很舒坦!”

    李素站起身,朝程咬金长长一揖:“今日恭聆程伯伯教诲,小子受益良多,多谢程伯伯。”

    程咬金叹道:“小子,你要记住,说混帐话,做混帐事,或许是招非惹祸之源,可是反过来说,说混帐话做混帐事也许是趋吉避凶之道,妙法存乎一心,火候做到了,可保一生平安。”

    “是。”

    “今日与你说了这么多,俺老程不能白说,卖酒分的帐重新理论理论,从今以后我七你三,就这么定了。”

    李素深深敬佩不已,说完了道理,马上亲身演示何谓混帐话,何谓混帐事,长辈果然是长辈。

    “不行!小子一头撞死给你看!”

    总算明白程咬金“混世魔王”的雅号怎么得来的了。

    “混世”也是处世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有点极端,或许会平白招惹许多祸事,但是却给自己涂上一层很逼真的保护色。

    有了这层保护色,谁都怕你,但谁也不会防着你。

    所以程咬金能够潇潇洒洒活到当上国公,能够获得李世民极大的信任,能够混到长安城内无论官员还是权贵皆不敢招惹,靠的便是这种混世的态度。

    一个横行霸道的混帐,一天到晚四处惹是生非,这样一个混帐,除了皇帝,谁敢用?

    程咬金对李素的提点已经很直白了,他建议李素也走这个风格,从此老混帐领着小混帐横行长安,人见人怕,鬼见鬼愁,扎扎实实惹几桩祸事出来,那时,太子,魏王和长孙家,谁敢轻易将李素拉拢至麾下?不怕引火烧身吗?

    从程府走出来,李素仰头望天,长长呼出一口气。

    三张名帖带给他的压力,顿时全然化解了,或者说,他知道该怎么做了。程府之行,不虚。

    …………

    “我以后若变成长安城里人见人憎的小混帐,你还喜欢我吗?”李素目光幽幽地投向长安城程府方向,一脸“从此我不再是好人”的萧然。

    “谁喜欢你了,不要脸!”东阳羞红着脸狠狠白了他一眼。

    河水悠悠地流向远方,李素寂然不语,不知过了多久,一根冰凉的小手指轻轻碰了他的手一下,接着仿佛受惊的小鹿般飞快缩回去,片刻之后,又有些不甘心地凑过来,两根玉葱般的手指拈着李素的一根手指,撒娇似的摇了两下,又飞快缩回去,周而复始……

    李素笑了,大方地将东阳的手拽过来,紧紧握在手心里。

    “谁让你碰我手了,快松开!”东阳红着脸,抿着笑,象征性地挣扎。

    “想牵就牵,干嘛非要我主动?你这叫矫情,知道不?”

    东阳愈发下不了台了,恼羞成怒地使劲挣扎起来。

    奈何李素力气太大了,半天没挣出他的手心,最后索性放弃,任由李素牵着她的手,气鼓鼓地瞪着他。

    很奇怪啊,同样是女人,程府的胡姬为何力气那么大,教他白白被吃了不少豆腐,而东阳力气却这么小,让他白白吃了不少豆腐……难道真是一物降一物?

    说起吃豆腐……

    李素舔了舔有些干枯的嘴唇,扭过头看了看离二人老远,背对着他们的公主府侍卫们……

    月黑,风高……吃豆腐天?

    “小宫女……”

    “嗯?”

    “坐过来一点吧,我们紧挨着。”

    东阳扭头看了看远处的侍卫,听话地凑了过来。

    “我们打个赌好吗?赌金一文钱。”

    “赌什么?”

    “赌我手脚不动,嘴也不动,却能碰到你的身子,信不信?我若碰到了你,就算我赢,你给我一文,反之我给你。”李素阴险地开始给东阳下套。

    东阳拧眉想了想,觉得不可能,于是笑道:“好,就赌一文钱。”

    “那你闭上眼睛……”

    东阳听话地闭上了眼睛,长长翘翘的睫毛微微发颤。

    刚闭眼片刻,东阳忽然觉得酥胸一紧,被一双大手握住,还很不安分地揉了一下,又揉了一下……

    东阳大惊,急忙睁眼,却见李素一脸坏笑地缩回手。

    “你,你你……”东阳又惊又怒,双手紧紧环在胸前,俏脸红得能挤出血来。

    “好吧好吧,我果然输了,一文钱先欠着,下次想起再给你。”

    …………

    羞得几欲投河自尽的东阳终于还是跑了。

    慌慌张张的背影在河滩外的树林里若隐若现,越跑越远,临走前仿佛气忿不过,狠狠踹了李素一脚才跑开。

    李素垂头看着仍留幽香的双手,悠悠叹息:“才十六岁,已经很可观了……做个小混帐果然能占不少便宜。”

    ...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 度日维艰
    许敬宗最近失眠很严重。

    他前几日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权欲作祟,他主动向火器局李监正讨要财权,谁知李监正很痛快,二话不说把财权交给了他,而且一副扔掉了烫手山芋的欣慰表情。

    这副表情令许敬宗顿觉不妙。

    许敬宗回去后打开火器局的帐簿,从头到尾认真审查了一遍,揉了揉眼,觉得不敢置信,不死心地又查了一遍,还不死心,查过四遍以后,许敬宗终于明白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这件事的愚蠢程度……算了,还是不形容了。

    截止本月初十,户部拨付火器局的四千贯钱全部花完,花得干干净净,不仅一文钱不剩,还有东市几项采买打了白条,简单的说,火器局如今已是财政赤字,亏得不能再亏了。

    令人如此焦头烂额的财权,许敬宗居然还恬着脸用一种低得不能再低的姿态把它讨过来抓在手里……

    每想到这里,许敬宗就有一种把自己往死里抽的冲动。

    有心找个烂借口把帐簿还回去,然而回想起李监正抽杨砚时那张稚嫩却冷酷不留情的脸,许敬宗便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况且,就算李监正不抽他,主动要来的财权又主动还回去,从此以后,他许少监在火器局里的分量还剩几斤几两?

    许敬宗在失眠夜里究竟有没有狂扇过自己的耳光,不可考。但在反省过自己的智商后。还是决定做一件正确的事,——没错,去户部要钱。

    大唐如今的户部尚书名叫韩仲良。但是这年头的户部尚书是不管具体事务的,所谓户部尚书只是兼职遥领,事实上韩仲良的正职是秦州都督府长史,颍川开国县公,户部在贞观年被分为四个司,一曰户部,一曰度支。一曰金部,一曰仓部。具体管事的是这四个司的郎中。

    顾名思义,四司职权一目了然。

    户部管户籍,度支管开支,金部管银钱出纳。仓部管粮布等物品。

    许敬宗申请朝廷给火器局拨款的话,要找的是户部所辖的度支司。

    ************************************************************

    李素不知道许敬宗找度支司要钱要得多么艰辛,对火器局来说,他算不上甩手掌柜,事实上他还是很管事的,说兢兢业业有点夸张,至少也有苦劳。

    每天做完该做的事,剩下的空闲时间很好打发,找个没人的地方发一阵呆。或是睡个午觉,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既做了事。又没有让自己很辛苦,对得起国家发给他的俸禄,也对得起自己的闲心。

    对了,俸禄貌似被李世民扣了三个月,霸道总裁一句话,李素还得给朝廷打三个月的白工。

    今日又亲自给工匠们配了两百斤火药。李素揉着胳膊走进北院,上次火灾过后。工部的速度很快,几天的功夫便将北院重新盖好,李素在北院的后面发现一个乘凉的好去处,北院后面栽了一片银杏林,枝叶颇为茂盛,而且地处北面,常有凉风吹拂。除了树上的蝉鸣令人偶觉烦躁外,一切都很完美。

    于是李素早早派人清理出一块空地,置了一张躺椅,又叫厨房准备了凉水和零食,嗯,走火器局的帐,反正许敬宗管帐,管的也是朝廷的帐,吃多少都不心疼。

    今日李素的世外桃源似乎有不速之客,李素甚至听到若有若无的抽泣和叹息声。

    皱了皱眉,李素放轻脚步走近,赫然发现竟是中年老帅哥许敬宗,坐在他的躺椅上抹眼泪,树荫缝隙里洒下的点点阳光将他的背影照得格外萧瑟孤单……

    能让老许抹泪,这可不多见。

    李素惊奇地睁大了眼,心中只觉无比遗憾,这年头没照相机太失望了,若把许敬宗那张抹泪的脸拍下来,然后满长安城到处贴,告诉大家其实这个老帅哥哭起来也挺丑的,最帅的其实是火器局的监正大人……

    “咳咳!”李素干咳两声。

    许敬宗抹着泪抬头,见是李素,鼻子狠狠一吸,眼圈更红了。

    “监正大人……”

    “乖,听话,起来,那头哭去,这张椅子是我的……”李素和颜悦色地轰人。

    “啊?”许敬宗傻眼。

    按套路,这个时候监正大人应该问一句何事伤怀才对吧?这才是正常人该说的话吧?

    “零食也是我的,你没偷吃吧?”李素垂头看着旁边矮脚桌上的几碟点心,狐疑地抬头扫了许敬宗一眼,表情很曹操。

    许敬宗:“…………”

    虽然对监正大人很无语,但许敬宗还是很识趣地起身,把躺椅让给李素。

    李素也不客气,整个人扑进躺椅,满足地叹了口气。

    真舒服啊,好困,想睡了……

    旁边又传来抽泣声,老帅哥哭得很娘炮。

    不想搭理他,李素翻了个身,开始睡午觉。

    许敬宗目瞪口呆看着准备睡过去的李素,难以置信他竟把自己当成了透明人,更重要的是……把他的悲伤也当成了透明。

    悲伤都能逆流成河,怎能视而不见?

    眼看监正大人真的要睡着了,许敬宗急了。

    “监正大人,下官……真的好辛苦啊……”许敬宗忍不住开始诉苦,语气很忧伤。

    李素没动静。

    许敬宗的声音不由大了一些:“监正大人,度支司的郎中欺人太甚,不仅一文钱不拨,今日还命差役将下官轰出户部官衙,是可忍,孰不可忍!”

    李素毫无反应……

    “监正大人!火器局已没钱了,过了今日若无银钱入库,明日上下一百多口怕是要饿肚子了!”

    “监正大人……”

    在许敬宗焦急又期待的目光注视下,李素终于有了动静。

    翻身站起,李素勾着许敬宗的脖子,指了指火器局大门方向。

    许敬宗惊喜不已:“监正大人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滚蛋!要聒噪,去大门口,再吵本官睡觉,定抽不饶。”

    ...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 监正出马
    许敬宗老老实实滚蛋了。

    相处久了,渐渐了解李素这个人,总的来说还是很和气的,很少摆上官的架子,永远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甚至可以和许敬宗陈堂这些人当朋友处,火器局自李素上任来一团和气,连被李素抽过的杨砚后来也和他成了朋友。

    当然,李素不是永远都这么随和,许敬宗也发现了他许多小毛病,比如太爱干净,碰过任何东西都要洗手,还比如有怪癖,任何东西的摆放都必须要工整,要对称,连门口值守的金吾卫将士都要强迫他们一左一右站两排,每排服色必须相同,人数必须相同,否则就很不开心,还比如……李素睡觉前后半个时辰内,最好不要拿什么破事去烦他,他会很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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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敬宗被赶到大门口后才赫然发觉自己犯了忌,于是赶紧抹掉眼泪,酝酿情绪,等待李素醒来后继续哭诉。

    李素睡到下午时分醒来,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后,目光呆滞地坐在躺椅上出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监正大人目前处于魂魄尚未归位的状态,这个时候最好不要惊扰他,会挨揍的。

    小半个时辰后,李素魂魄终于归位了,神清气爽地活动了一下脖子,端起桌几上的凉水漱口,然后选点心,选之前仔细打量半晌,确定没有被人动过的痕迹后,才用三根手指轻轻拈起一块黄金酥塞进嘴里,动作很优雅。

    藏在北院围墙拐角一直盯着李素动静的许敬宗知道,这个时候才是监正大人正眼看他的时候。

    三两步跑来,许敬宗酝酿许久的眼泪喷薄而出。

    “监正大人,下官……好委屈啊……”

    李素笑得很暖男:“哦?许少监何事伤怀?说来听听,本官给你做主。”

    许敬宗感动得真哭了。这才是正常的出牌套路啊……

    …………

    “度支司不拨钱?”李素颇讶异地看着他:“凭什么不拨钱?钱花完了啊……”

    许敬宗:“…………”

    此刻莫名心塞的情绪是肿么回事?

    “度支司的郎中说……今年户部只拨钱四千贯,多一文也没有,还说今年大唐征战吐蕃,耗费国帑近百万,国库入不敷出,连朝臣的俸禄都减了。根本不可能再有钱投进火器局,下一次拨钱只能等到明年开春。”

    李素敬仰地看着许敬宗:“许少监前几日毫不犹豫将财权接手,原来是主动肩挑重任,本官佩服,……要钱这种事,古往今来一直都是颇为艰难的,度支司不肯痛快给钱,许少监多要几次便是了……”

    换上一副语重心长的口气,李素沉声道:“告诉度支司的人。必须要给钱,没钱大家还怎么愉快的玩耍?”

    许敬宗心一沉,上次讨要财权的下场果然很不妙,看这情形,火器局的财权这是要讹上自己的节奏啊……

    “监正大人明鉴,下官已向度支司讨要过许多次了,度支司的郎中越来越不耐烦,后来几次看到下官便绕路走。今日上午下官又去了一次,那郎中竟命差役把下官轰出了户部大堂……监正大人。下官……真的没办法了。”

    李素哈哈一笑,重重拍了一下许敬宗的肩,嗔道:“少监就是喜欢开玩笑,火器局上下谁不知许少监是手眼通天之辈,本官相信你一定有办法的,再去度支司一次。说不准郎中大人就答应了呢,去吧!”

    说完将许敬宗往大门外一推,许敬宗踉跄着回过头,发现李监正已不见了踪影。

    第二天,李素走进火器局就听到一个不好的消息。

    许敬宗病了。病得很严重,许家住在长安城里,据说晚上高烧不退,家人求了坊官很久才开了坊门,请来了大夫瞧治,开了一堆药后总算退了烧,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李素呆了半晌,忽然噗嗤笑了。

    很有意思的人,每次到了关键时刻总能找到理由退缩,退到足够安全的地方静静等待,若是危机过去,他又跳出来一副为国为民死而后已的样子恶心人。

    这家伙,果真是只可共享福,不可共患难的真小人,当初相识时对他的评价非常正确。

    仿佛早就预料到晚上会发烧似的,许敬宗昨日离开火器局之前,把所有的帐簿规规矩矩摆在桌案上,每一笔帐一目了然,完全是给自己放长假过黄金周的架势。

    李素不得不再次接手财权,哪怕心里恨得想给他脸上泼硫酸,也得等到他放完长假回来上班。

    有心想把财权交给杨砚,让这个既勤奋又负责的少监继续去度支司要钱,犹豫许久,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杨砚背后的长孙家终究被李素深深忌惮着,若杨砚要不到钱,走投无路之下求助长孙无忌,以长孙无忌目前对李素的心思,必然会给他拨来一大笔钱,但是这个人情却永远欠下了,而且欠下人情的不是火器局,是他李素。

    长孙无忌的人情不好欠啊,万一哪天忽然对他说,我想与陛下开个玩笑,给我一颗震天雷,我扔他寝宫里吓一吓他……李素是给呢,还是给呢?

    …………

    火器局监正大人只好亲自出马要钱了。

    精神抖擞准备出征与人斗智斗勇之前,李素打定了主意——要来的钱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贪两成,算是奖励自己的劳苦功高。

    第一次登户部的门,李素表现得很随和,穿得也很随和,没带任何随从,一匹马,一个人,一块腰牌,简简单单到了户部官衙前,进门只找度支司。

    度支司是户部下属司局,最大的官是郎中,来之前打听清楚了,郎中姓吴,名扶风,给不给钱只由他说了算。

    第一次登门便尝到了坐冷板凳的滋味,许敬宗没说错,度支司对火器局很冷淡,不止是火器局,只要是登门来要钱的,度支司都冷淡,问题是度支司这种衙门,不来要钱平日里谁愿踏进一步?于是里面从差役到文吏,人人板着一张脸,活似来访的客人欠了他们八百贯钱似的。

    李素觉得他们搞反了,度支司才是欠钱的一方好不好……

    很新奇的经历,从来到大唐到今天,李素这是第一次被人如此冷淡对待。

    前堂偏房里坐了一个上午,吴郎中根本没露面,下面的差役更是连一杯凉水都欠奉,就把李素孤零零扔在屋子里不闻不问。

    李素笑得很甜,没关系,自己是县子,是监正,涵养这东西如何体现?就是在这种时候。

    终于到了晌午时分,李素发现自己饿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涵养这东西似乎没了作用。

    忍着怒火走出屋子,顺手拽住一名路过的差役。

    “你们吴郎中呢?”

    差役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浅绯色的官服,嗯,撑死了五品官,于是底气顿时足了。

    使劲挣脱李素的手,差役不耐烦地冷哼:“郎中大人无暇,这位上官明日再来吧。”

    李素深吸一口气,缓缓问道:“明日我能见到吴郎中吗?”

    “或许能,或许不能,郎中大人每日见那么多官儿,说不准哪天才能轮到你。”

    李素怒了,小小度支司里都是些什么东西,连个差役都敢对他如此说话。

    毫无预兆的,李素一脚狠狠踹出,差役猝不及防被踹得后退几步,收不住势一屁股坐倒,楞了一下后猛地跳了起来,脸气得通红指着李素,又不敢还手,怒道:“你怎打人?”

    “再问一次,明日我能见到吴郎中吗?”李素再次重复问道。

    “小人不知!”

    李素转身缓缓环视度支司,忽然哈哈一笑:“好,度支司,有点意思,我下午再来!”

    …………

    满腹怒火出了度支司,李素正待骑马回火器局,忽听身后一声熟悉的怪笑:“哇哈哈哈哈,贤弟哪里跑,遇上是缘分,与哥哥我青楼喝酒去!”

    李素回头,却见一群穿着五颜六色华袍丽装的年轻人骑着马,为首一人正是程处默。

    没等回过神,程处默便飞快下马,勾住李素的脖子耍猴似的围着人群边沿游走。

    “这是俺老程的兄弟,泾阳县子李素,非常有本事,想必大家都听过他的名号,来,都认识认识。”

    众人明显是纨绔子弟,原本见李素穿着绯色官袍有些不屑,听程处默介绍后却纷纷下马,尚算客气地拱手施礼。

    程处默也很尽责地一个个介绍:“哈哈,这是褒国公段家的老二,段瓒,这是鄂国公尉迟家的老大,尉迟宝林,这是房相家的老二房遗爱,这是个要饭的……咦?你是谁?哦,这个要饭的我不认识。”

    扔了一文钱,小乞丐飞快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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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 欠债还钱
    盘腿坐在长安西城一家青楼的偏厅里,面前的矮脚桌上摆满了美食,两名美貌姑娘一左一右将李素架在中间,一个给他布菜,一个给他斟酒,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李素有点郁闷兮……

    很莫名其妙啊,刚才一肚子怒火准备回火器局发一支穿云箭,然后等着千军万马来相见,把度支司那个狗屁郎中揍得连他爹都不认识,可是现在怎么突然坐在青楼里陪着一群纨绔子弟喝酒了?

    大厅中间,十余名丽装美女伴随着乐声翩翩起舞,舞姿婀娜,曲线窈窕,比起程咬金跳大神般的乱扭屁股赏心悦目无数倍。》,

    以程处默为首的纨绔子弟坐没坐相,连吃豆腐都没个吃相,大庭广众之下一个个把手伸进旁边美女的衣襟里又掏又摸,非常的伤风败俗,李素不太适应,想走,想叫人去打架……

    “贤弟怎么回事?大家今日放浪形骸,心中着实高兴,你咋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这可不对,来,罚酒三杯!”

    喝得满面醺红的程处默不由分说捏住李素的下巴,抄起酒盏往他嘴里灌,一副金莲给大郎灌药的架势,李素大惊,冰凉的酒汁入喉,发现味道很淡,而且很冰,原来不是五步倒,而是冰镇过的葡萄酿。

    葡萄酿没事,李素很痛快地干了三杯。

    喝过之后,李素抬眼扫了一下厅里这国公那国公的纨绔子弟们。

    都是很有来头的啊,数年后李世民立凌烟阁二十四功臣,这些纨绔子弟的老爹全部榜上有名,今日大家齐聚于此,可谓超豪华级**阵容……

    李素眨了眨眼,端着酒盏便跟段瓒。尉迟宝林,还有那位千古绿帽子王房遗爱一轮轮敬起酒来。

    刚才李素一直在打量他们,而他们也一直在打量李素,见李素主动敬酒,众人也不敢托大,急忙起身与李素同饮。大家喝了几杯,李素一溜圈的大哥,兄长叫过去,一柱香时辰不到,众纨绔开始与李素称兄道弟,并且对他赞不绝口。

    这年头的纨绔子弟很少有横行霸道的,事实上大家除了喜欢聚在一起喝喝酒,打打猎以外,基本没什么太大的恶行。大唐贞观年正是盛世之始,朝堂吏治清明,民间风气朴实,纨绔子弟们也调不了多大的皮,当然,像程处默那种砸店揍人的事,偶尔也会发生。

    令李素有点意外的是,大家对他很客气。完全没有权贵子弟盛气凌人的模样,程处默的面子是一个原因。主要是当初松州一战,李素一人造出的震天雷而致唐军击杀吐蕃五万余人,以寡击众而大获全胜,李素一人的功绩可以说占了大半,众纨绔久闻其名,今日相识如此客气。里面敬佩的成分居多。

    敬了一圈酒,李素喝得有点多了,虽然是葡萄酿,但也是酒,而且后劲不小。

    踉踉跄跄回到方榻刚坐下。程处默的巨灵掌拍上他的肩。

    “贤弟今日忙什么?俺刚才见你从度支司走出来,脸色不大好,嗯,现在脸色也不大好,怎么了?”程处默带着五六分醉意问道。

    李素叹道:“莫提不高兴的事了,来,程兄,多日不见,你我一醉方休。”

    按下李素刚端起的酒盏,程处默道:“不对,看你样子是受了欺负啊,酒莫急着喝,先跟兄弟说说,长安城里哪个瞎了狗眼的混帐敢欺负俺老程的兄弟!”

    打了个酒嗝,李素充血的眼球看着程处默:“程兄,若是有人欠你程家的钱,你家如何应对?”

    程处默呆住了,一脸不敢置信闻所未闻的模样:“有人敢欠我家钱?哈哈,贤弟真爱说笑,俺老爹自从瓦岗寨招兵反隋开始,这么多年没人敢欠俺家的钱,听都没听说过。”

    “一个都没有?”

    “有啊,都被俺爹埋了……”程处默扔过一个你很奇怪耶的眼神:“不埋几个欠钱的混帐,哪有如今天下人皆不敢欠俺家钱的盛况?”

    还盛况……

    李素愈发郁闷了,混到哪一年才有程家这种境界啊……

    这火器局的监正若由程咬金来当,那个狗屁吴郎中只怕哭着喊着亲自把钱送到火器局库房里规规矩矩摆好。

    反过来再看看自己,李素顿时充满了挫败感。

    “咋了?有人欠你钱?”程处默眼里光芒闪烁,似乎有点兴奋。

    李素叹口气:“也不算欠钱,陛下建火器局,度支司只拨钱四千贯,那么大的场面,四千贯能顶什么用?花完后再找度支司要,那个吴郎中死活不给,连面都不肯见了。”

    “不拨钱就是欠钱!”程处默简单粗暴地下了定义:“好个混帐,敢欠俺家兄弟的钱,此事断不能善了!”

    “大家都听着,有人欺负俺兄弟,度支司一个狗屁郎中敢欠俺兄弟的钱,你们说,该怎么办?”

    一帮喝得七八分醉意的纨绔子弟呆了片刻,接着群情兴奋,喷着口水兴高采烈地喝道:“揍他!抢他!”

    “走!给俺兄弟出了这口恶气再回来喝酒!”

    事情就这样莫名其妙碰出了火星。

    怒气冲冲的程处默拉着李素出门,直奔度支司而去,后面跟着一群纨绔子弟,纨绔子弟后面还跟着各自府里的部曲,家仆,随从等等,一群人浩浩荡荡杀气腾腾穿街过巷。

    李素这时酒也醒了八分,有心想劝住程处默,毕竟这帮纨绔喝了酒,不知会把事情搞得多大,出了青楼被风一吹,李素忽然决定不劝了。

    前日程咬金跟他说过的话在脑海里一字字冒出来。

    其实……做人偶尔混帐一点,或许并不是坏事,这事闹大了,不仅能推掉太子,魏王和长孙家的三顿酒宴,甚至还可以顺便试探一下李世民容忍的底线……

    既出了恶气,又摆脱了麻烦,还试探了领导的底线,……这买卖似乎不亏啊。u

    ...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 欺人太甚
    长安城朱雀大街沸腾了。

    一群长安城的黑恶势力从青楼出发,一路上吆五喝六,几个纨绔子弟领着一群部曲家仆,带着一身酒味穿街过巷,直奔朱雀大街上的度支司而去。

    朱雀大街离太极宫最近,住的都是权贵人家,这些纨绔子弟的府邸大部分都在这条街上,此刻这群家伙杀气腾腾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权贵人家纷纷惊动了,家仆们打开侧门,在这群显然不似善类的黑恶势力里发现自家少郎君竟赫然在列,吓得急忙跑进府里向他们的老爹禀报,不放心的家仆又赶紧叫上自家部曲跟着少郎君……

    于是,从青楼到朱雀大街这一路上,黑恶势力愈发壮大。

    如此壮大的场面,巡街的武侯顿时紧张了,长安城里的热闹每天都有,但搞出这般场面的却不太多,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气势汹汹朝一个方向杀去,瞎子都看得出这是要出事了。于是各坊的坊官和武侯们不敢怠慢,急忙向金吾卫报信,报信还不够,武侯们不放心,然后……他们也加入了队伍一直往前走。

    李素走在最前面,走到朱雀大街,发现队伍越来越壮大时,心里便有些忐忑了,回首望去,队伍连绵近一里,少说也有几百号人,一个个凶神恶煞面目狰狞,而他,便是这群非善类的↖领头人物……

    意识到这个问题时,李素几乎有种放慢脚步把自己藏在人群里的冲动,然而想想太子魏王和长孙家给他送的三张名帖,相比这三个大麻烦,眼前这桩根本就……

    好吧,其实眼前这桩也是个大麻烦了……

    走到度支司门口后,李素忐忑的心情却忽然消失了。一股莫大的勇气油然而生。

    怕什么?不管前世活了多少岁,至少现在的自己,在所有人眼里只有十六岁,十六岁不正是到处惹是生非的年纪吗?

    那么,今日便闯个祸给天下人看看吧!

    …………

    事情果然闹大了。

    黑恶势力还没冲进度支司,太极宫。东宫,魏王府都已得到了消息。

    太极宫甘露殿,正在午睡的李世民被战战兢兢的宦官叫醒,然后圆睁龙目呆呆半晌没回神,不知是没睡醒还是没消化这个震惊的消息。

    “数百人冲撞度支司?领头者何人?他想造反么?”李世民眼中迸出杀气。

    自登基到如今,十一年了,天子脚下长安城还没出过这等惊世骇俗的大事。

    宦官垂头战战兢兢道:“领头者,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还有……卢国公长子程处默,褒国公次子段瓒,鄂国公长子尉迟宝林,房相次子房遗爱……”

    李世民大吃一惊,眼睛瞪得更圆了:“李素?那个太平村的小子?还领着这么多国公家的小子?”

    “是。”

    “他……他吃了豹子胆么!好个小混帐,敢在长安城里冲撞朕的官衙!”李世民勃然大怒。

    宦官垂头,唯唯不敢出声。

    “传旨,派金吾卫把这帮无法无天的小子全给朕拿下!”

    与此同时。东宫,魏王府。长孙家,以及长安城内各大小权贵府邸侧门尽启,无数家仆部曲在自家和度支司之间来回奔忙不停,为自家打探消息。

    度支司门口已不见人影,值守的差役见势不妙已吓得跑进去禀报郎中了。

    程处默满嘴喷着酒气,哈哈大笑两声。正待抬步上前,忽然被李素拽住衣袖。

    “我来!”李素把程处默往后一扯,一马当先冲了进去。

    程处默赞喝道:“是条汉子,兄弟们,咱们也上!”

    跟在后面的段瓒。尉迟宝林,房遗爱等人神情有些犹豫,刚才在青楼里酒劲上头,叫嚣着要砸了度支司给李素出口恶气,然而从青楼一路走来,大家的酒劲也渐渐散去,头脑清醒了几分,豪门子弟都是聪明人,比寻常人更聪明,他们很清楚这么干对自己不利,对自己的家门也不利,有心想打个退堂鼓,悄悄走人。

    然而李素却连招呼都不打,一马当先冲了进去,程处默也二话不说紧紧跟在后面,剩下这群纨绔子弟傻眼了。

    彼其娘之!你们玩真的?

    跟,还是不跟?

    后面几百双眼睛盯着,前面称兄道弟的人已进去了,接下来他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硬着头皮跟上去吧,今日若当着这几百人的面临阵退缩,日后他们在长安城里怎能抬得起头?

    重重跺了跺脚,尉迟宝林那张满是疙瘩的丑脸泛起决然和悲愤,不知是恨自己还是恨李素。

    “冲进去!死便死了!”

    几百人呼喝着冲进了度支司,满院子只听到喊打喊杀声此起彼伏。

    李素跑得很快,程处默喘着粗气跟在后面,一边跑一边大叫:“兄弟慢点,莫跑太快落了单……”

    一听这话就知道是个有江湖经验的。

    度支司里已乱了套,差役们执着长棍试图拦住这群疯子,可整个司里顶多只有几十个差役,而外面冲进来的疯子却有几百个,再说,差役们眼不瞎,几百个疯子里领头的,都是朱雀大街有头有脸的纨绔子弟,不是这个国公家的就是那个国公家的,差役们手里抄着木棍,却迟迟不敢抡下去,这一棍下去容易,抡中哪个国公家的孩子,自己这辈子算走到头了。

    李素和程处默跑得很累,二人一口气跑到度支司后院里,程处默受不了了,跳起来揪住一个过路的下人,喝问道:“吴郎中那个杂碎在哪里?快说!”

    下人吓得脸色苍白,却努力挺起胸扮出打死也不招的英雄形象。待到程处默砂钵大的拳头近到眼前时,下人眼神迅速往后院正中的房里一瞟,然后继续一副打死也不招的英雄形象……

    李素秒懂,二话不说冲了进去。

    屋子里有人,一个穿着绯色官袍的中年人,正坐在矮脚桌前写字。外面的喧闹喊杀声越来越大,这个中年人神情也越来越不淡定,李素冲进门后第一眼便发现他那只拿着笔的手有点颤,笔下的字也歪歪扭扭不成章法。

    眯着眼打量他时,程处默也冲了进来。

    李素笑笑,朝屋里的中年人拱手:“度支司吴郎中?”

    中年人终于放下笔,努力挺起胸,露出威严的模样:“不错,我是吴扶风。尔等何人,竟敢白日冲撞朝廷官衙,是想造反么?”

    “别扣那么大的帽子,本官是泾阳县子,陛下御封火器局监正李素,吴郎中你要记住我的名字……”

    有名又有姓,吴郎中愈发笃定了,冷笑道:“李监正今日纠集恶徒冲撞度支司。明日陛下玉阶前,你恐怕……”

    话没说完。李素像只豹子般凌空跃起,狠狠扑向吴郎中,吴郎中呆住,眼睁睁看着半空中一团黑影越来越大,最后只觉胸前一阵剧痛,人已被李素踹得在光滑的地板上倒窜了近丈之远。

    “好个恶贼……”吴郎中只来得及喊出一句。程处默和李素并肩而上,就在度支司的这间屋子里,对吴郎中开始惨无人道的殴打……

    狂风暴雨般的拳头和脚落在吴郎中身上,吴郎中双手护住头,忍不住惨叫出声。

    这顿揍挨得没头没脑。吴郎中挨揍的同时,脑海里不停搜索李素和火器局这两个关键词,终于被他想起来了,同时也明白自己为何挨揍了。

    原本以为两个少年郎揍几下出了气便会收手,谁知落在身上的拳脚越来越重,越来越急,根本没有任何收手的预兆,反而一副把他往死里揍的架势。

    吴郎中急了,少年人有血性且冲动,行事不计后果,今日若被他们活活揍死,可谓死得轻如鸿毛,如同后世的老江湖也要躲着那些九零后一样,久经江湖的吴郎中觉得自己也要奋力自救了,不然今日怕是他的死期。

    “住手!二位且慢!且慢!我有话说!”鼻青脸肿的吴郎中凄声大喊道。

    李素和程处默也揍得有点累,于是住了手,喘着粗气瞪着他。

    吴郎中捂着身上的痛处,哀哀呻吟半天,眼见李素和程处默越来越不耐烦,急忙道:“火器局的李监正,我知你为何而来……明日!明日便给你火器局再拨四千贯!尊意如何?”

    程处默斜眼看着李素。

    程处默的想法很简单,今日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本就为了要钱,现在看这情形,要钱的过程很顺利,揍了几下别人就服软了。

    李素心绪有点挣扎,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不是简单的要钱了,他知道,无论现在吴郎中答应了什么都是做不得数的,此事恐怕已被报进了太极宫,将来是死是活,要看李世民的意思,给不给火器局拨钱已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今日动手揍吴郎中,李素本来就抱着别的目的,这才揍了几下,吴郎中就如此痛快地答应给钱,但是李素的目的却没达到。

    不把吴郎中揍得惨一点,自己怎能博得“长安小混帐”的雅号?头上不戴一顶“混帐”的帽子,太子魏王那些人怎会放过自己?

    所以,吴郎中还得挨揍。

    虽说杀人不过头点地,但是……

    李素朝吴郎中投去一记同情且愧疚的眼神,吴郎中收到这记眼神,还没来得及生出死里逃生的喜悦之情,便听到李素的齿缝里迸出两个字:“再揍!”

    吴郎中大惊,彼其娘之的,你个混帐一边扔个同情的眼神一边又对我痛下杀手,是不是欺人太甚了?

    “姓李的,你不要太过分……”

    狂风暴雨般的拳脚再次落到身上,湮没了吴郎中的怒喝。

    ...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 身陷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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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郎中这顿揍挨得惨,也挨得冤。∈♀,

    不知存了什么心思,李素的拳脚专往他脸上招呼,一阵凄厉的惨叫过后,吴郎中那张原本刚正英俊的老帅脸被李素揍成了猪头,嘴角的血不停往下淌,青肿的眼皮眯成一条缝,睁都睁不开。

    程处默揍了几下便不忍心再揍了,见李素仍一下又一下揍得很专心,程处默在一旁不由得心惊,平日里看李素这家伙斯斯文文柔弱不堪的样子,下起狠手来真是毒辣无比,难怪当初敢以一人之力独自击杀结社率叔侄二人,瞧这下手的力度与狠劲,确实令人敬畏。

    待到吴郎中的惨叫声已渐渐微弱之时,程处默架住了李素的胳膊,叹道:“贤弟算了,再揍下去,怕是要吃人命官司。”

    李素浑身大汗,累得不行,见吴郎中凄惨的模样颇合自己心意,也就顺势住了手。

    吴郎中仰面躺在地上,官服被撕裂成了碎布条,嘴里哼哼呻吟着。

    程处默啧啧摇头,看着李素道:“你太残暴了……”

    …………

    走出来时,度支司内四处喧嚣的喊打声已然静寂,李素和程处默正奇怪时,却发现度支司的前院内,段瓒,尉迟宝林,房遗爱等人抱头蹲在院子角落里,各家随从部曲们也老老实实垂头蹲在纨绔们身后,前院黑压压一片蹲着的人头。

    院子周围,无数披甲的金吾卫将士刀出鞘,弓上弦指着纨绔们,四周还躺着无数呻吟哀嚎的差役。

    李素暗叹,太极宫的反应好快,揍个人的功夫。金吾卫就出动了,而且把这帮纨绔全收拾了。

    纨绔们虽然老实蹲着,但神情也没见害怕,反倒是兴奋居多,见李素和程处默走出来,纨绔们高兴极了。尉迟宝林咧开嘴大笑道:“兄弟快过来,这里给你们留了两个好位置……”

    嗯,果然留了两个好位置,面南背北,聚风藏气,前后通风的……蹲位。

    李素和程处默也光棍,二话不走过去,默默抱头蹲下。

    一名领头的金吾卫将领站出来,面无表情地道:“奉陛下诏令。今日参与冲撞度支司的所有人等全部带进大理寺,领头者段瓒,尉迟宝林,程处默和房遗爱一并收监,另,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单独关押。”

    纨绔们呵呵一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唯独尉迟宝林不大高兴,指着这名将领道:“王初八。当年俺爹把你领进金吾卫,这几年当上果毅都尉了,眼皮子高了,敢这么对我话?”

    刚刚面无表情的王初八表情立马变了,苦着脸笑道:“少郎君,末将也是奉了陛下的谕旨。您大人大量莫怪,听陛下刚才龙颜大怒,少郎君,这次祸闯得不,进了大理寺还请千万忍耐。末将已派人跟鄂公爷报了信……”

    一听龙颜大怒,几名不大服气的纨绔顿时老实了,垂头丧气被金吾卫将士客客气气地请出了度支司。

    李素被单独留到最后,王初八兴许听过李素的名字,而且能跟长安城里有名的纨绔们一起打架,足可见交情不浅,所以王初八对李素也很客气,一路陪着笑,把李素请进了大理寺的监牢。

    揍人时不觉得,李素早有心理准备,大不了坐几天牢。

    然而一进大理寺的监牢,李素差当场崩溃。

    一个又一个的木笼子,笼子外挖了沟渠,平日的脏水,尿液等等便顺着沟渠流出去,一股浓郁的恶臭经久不散,在里面多呼吸几口空气都会当场吐出来,更令人心惊的是,监牢里面只有一张草席平铺在地上,借着一缕从窗外投进来的阳光,李素甚至能清晰地看见草席上几只跳蚤和某不知名昆虫在欢快的蹦跳着,把它们拟人化一下的话,或许它们嘴里还在哼着愉悦的歌儿,庆祝又有一块鲜肉送到它们嘴边……

    李素呆呆看着这一切,脸颊不停抽搐。

    太脏了,住在这种地方,生不如死。

    王初八很耐心地站在李素身后,等着他主动走进去,然后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谁知左等右等,牢笼的那道木槛李素就是不跨过去。

    转过身,李素深呼吸,语气很平静地道:“换一间干净的,不然我现在就一头撞死在你面前,我是陛下御封的泾阳县子,还是制造国之利器的火器局监正,我若死在牢里,你浑身长满嘴也不清楚。”

    王初八的脸也开始抽搐了:“李县子想换间怎样的监牢?”

    “有阳光,有山涧,有鸟语,有蝉鸣,夏日可赏皓月,冬日可观瑞雪,最重要的是干净,不允许看到一只跳蚤,也不允许看到一粒灰尘,食则两荤两素,卧则紫檀高榻,浴则骊山清泉,穿则彭越绫罗……”

    王初八的脸中了风似的抽个不停,从齿缝里迸出一句话:“这样的地方,末将也想住一辈子不出去,李县子再下去,末将先你一步,一头撞死在你面前!”

    “干净的地方,没有跳蚤。”李素面不改色压了价。

    ************************************************************

    太极宫甘露殿。

    被宦官禀奏闻知度支司吴郎中的惨状后,李世民快气疯了,赤着双足在大殿内来回踱步,鼻孔里喘着粗气,像一头看见红布的疯牛。

    “混帐!混帐!朕从未见过这等混帐!”李世民一迭声地狠狠骂着。

    骂的对象自然是李素……以及那几个纨绔。

    “要钱,要人,只要开口,朕怎会不给他?混帐一个字都不跟朕,纠集一帮子去寻度支司的晦气,正途不走偏寻邪道,明明一身的本事,唯独缺了德行,这个……这个混帐!”李世民气得跺脚。

    宦官匆匆的身影出现在殿门外。

    李世民不耐烦地冷冷道:“何事?”

    宦官垂头道:“禀奏陛下,褒国公,鄂国公,房相三位在宫外求见。”

    “不见!”李世民正在气头上,大声道:“去告诉他们,回去后好好管教自家孩子,平素便横行霸道没个正形,今日倒好,连朕的官衙都敢冲撞,教子不严,皆父之过,令他们三人闭门思过十日!”

    “是……房相三人请宫人带话,是教子不严,请陛下不必看朝臣情面,按律重罚,绝不可因其子而徇私,乱了大唐律法。”

    李世民闻言神情这才缓和了一些,冷冷一哼,道:“朕知道了,去告诉房相三人,这次朕不会徇私,大理寺关个十天半月是免不了的。”

    宦官俯首称是,恭敬退出殿门外。

    …………

    东宫景阳殿。

    李承乾听完宦官禀报后,眉头轻轻皱起,神情有些冷凝。

    “李素与吴郎中以前可有仇怨?”

    “回殿下,那李素平日除了卢国公外,鲜少与权贵朝臣来往,不曾听与吴郎中结怨。”

    “未曾结怨,怎会下如此重手?吴郎中被抬出来时哀嚎不已,脸肿血流不止,若是不给火器局拨钱而挨揍,这李素下手未免太狠厉了……”

    “殿下,听李素与程处默,尉迟宝林等人闹事之前,在长安西城的一家青楼里饮宴,都喝了不少酒,很多人闻到他们身上酒味很浓,奴婢以为,李素下手狠厉,多半是借着酒劲……”

    李承乾想了许久,头笑道:“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喝了酒下手没个分寸,倒也得过去。”

    宦官试探着问道:“殿下,这李素如今已被关进了大理寺,三日后东宫设宴之事……”

    李承乾摇头叹道:“酒宴作罢,终究年纪太幼,心性不稳,就算他没被关进大理寺,孤也不敢拉拢他了,过几年待他性子定下来后再吧,魏王那边,他想拉拢便随他去,李素是一柄双刃剑,用之既可伤人,亦可伤己,魏王若想驾驭此剑,自己须得练就一套绝世剑法才行。”

    与此同时,魏王府,长孙府,皆有暗室密语议论之声。

    …………

    卢国公府。

    程咬金中午喝得醉醺醺的,刚睡了个午觉醒来,仍觉得头疼欲裂,程府下人却慌慌张张过来禀报,程家长子公爷陪着泾阳县子闹事,被关进了大理寺。

    程家顿时也乱套了。

    五个儿子上窜下跳,正室妾室哭成一团,仿佛天塌地陷一般。

    程咬金发了一阵呆,使劲甩甩头,终于清醒了一些,第一反应便想进宫求情,刚迈出一步便停了下来。

    “李素撺掇的?”程咬金注意到这个很关键的细节。

    “是。”

    “出人命了吗?”

    “没有。吴郎中被揍得不成人形,但性命无碍。”

    程咬金沉默一会儿,忽然噗嗤笑了:“教他做个混帐,这才几天,果然便做了一件混帐事,最混帐的是,居然把处默也捎带上了……”

    彻底放下心,转过身看着急得冒火的五个儿子,程咬金气得一人踹了一脚。

    “急啥急?没出人命就没事,关几天就会放出来了,都滚!他娘的,老夫怎么没生出这么一个灵醒的娃!看看生的都是些啥玩意,一个个瓷嘛二楞的,看着就来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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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东阳探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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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纨绔们被关进了大理寺,老爹们不淡定了,尉迟恭,房乔和段志玄求见李世民,话说得很硬气,请陛下不可徇私,乱我大唐律法云云,可是他们也很清楚,陛下绝不会为难他们的儿子,首先,自家儿子只是从犯,要开刀也要拿那个该死的泾阳县子开刀,他才是主谋,其次,从龙多年的老臣已在太极宫外,带进去什么话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出现在太极宫便说明这些老臣对儿子的重视,有了这个表现,相信向来宽容的陛下不会真对他们的儿子动手

    唯独程咬金没有去太极宫,既未求情也未像房乔他们大义凛然说什么不可徇私之类的废话。

    可以说对整件事了解得最清楚,对后果预测最准确的,全天下唯独程咬金一人,他知道李素这么干的目的,也知道李素留了分寸,酒后失德冲撞官衙,殴打五品郎中,闯下的这桩祸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

    往小了说,这是少年失德,一时血性冲动之举,往大了说,这是聚众闹事,挑衅皇权。

    是小还是大,全看李世民的意思,如今李素身任火器局监正,以前也为国立下不少功劳,若说陛下单只因这一件事而治李素的重罪,怕也说不过去,毕竟人才可贵,估计李世民自己都舍不得。

    李素这个主谋都不会被治重罪,作为从犯的几个纨绔自然更不可能会被治重罪,关在大理寺里过几天清心寡欲的日子,让那几个不肖子消停几天,让大唐的国都长安城过几天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日子,皆大欢喜。

    儿子被关进大理寺这么严重的事。程咬金毫不心疼,哈哈一笑便嚷嚷着上酒上菜,瞧这架势似乎想……庆贺一下?

    …………

    太平村,东阳公主府。

    乍闻消息,东阳仿佛被一道晴天霹雳劈中,整个人呆滞了。

    “他……打了度支司的官员?”东阳急得眼泪顿时夺眶而出。

    见公主急了。绿柳也急得不行:“长安城都传遍了,听府里的侍卫大哥说,陛下龙颜大怒,李县子被拿进大理寺,还有卢国公家的长子,褒国公家的次子,房相家的次子,都被拿进了大理寺……”

    “那个官员……被他打死了吗?”东阳颤声问道。

    “听说伤得不轻,但死不了。”

    东阳的心情顿时稍稍缓和。使劲擦了擦眼泪,强笑道:“没死人就出不了大事,父皇向来宽宏,而且李素也是个有本事的,父皇要用他就不会重惩他,或许会削爵,或许会丢官,或许……会在大理寺多关几日。除此应无大碍。”

    绿柳苦着脸道:“可是,听侍卫大哥说。打人这事算不得什么,但冲撞官衙可是大罪呢,陛下龙颜大怒也是因为这个……”

    东阳刚刚轻松起来的心,顿时又沉入了深渊。

    她对大唐律法了解得并不多,对她的父皇了解得更少,她根本不知道父皇会如此处置这件事。惩罚可轻亦可重,无论如何处置都说得过去,可是……世上只有这一个名叫李素的人,只有这个李素能令她欢喜,令她悲伤。令她无言而笑,令她无声而哭,她的悲喜,她的爱恨,她的整个人生仿佛都已牢牢握在他手心里,若父皇大怒之下治他重罪,甚至为了杀一儆百而把他斩首,她的余生该是怎样的绝望?

    女人心总是脆弱的,东阳独自一人越想越害怕,越想越严重,想到那最坏的结果,吓得她又流下泪来。

    “我不能待在府里了,我要做点什么……”东阳咬牙站起身。

    “殿下意欲何往?”

    “我要进宫,我要……”东阳身躯有些发颤,娇小的拳头握紧,又松开,又握紧,如此反复。

    “不,先不进宫,绿柳,去跟府里的侍卫说,长安城里找找门路,莫泄露公主府的身份,我要乔装进大理寺的监牢先看看他……”

    绿柳吃惊道:“殿下进监牢?这……不行啊,殿下,监牢里面很脏啊,又臭又脏……”

    东阳泪中带笑:“他平日最爱干净,素来碰不得任何脏东西,如今身陷监牢,住在那种又臭又脏的地方,怎生受得了?我要带点东西进去给他……”

    *********************************************************

    大理寺探监不容易。

    被大理寺收监的人犯都是犯了大事的,寻常小打小闹小纠纷,一般都只关押在县衙监牢。

    对别人是难事,对东阳来说便算不得难事了。

    公主府的侍卫做事简单又有效,没找什么大理寺正卿少卿之类的大官,而是直接找到了看守监牢的牢头,打几句官腔吓一吓,再扔块分量十足的银饼,牢头便很识相地开了绿灯。

    不完全看银饼的面子,终究不是什么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牢头也是很有眼力的,被关进去的不是这家国公的公子就是那家宰相的公子,领头的那个还是陛下重用的火器局监正,牢头见多识广,知道这些人在里面关不久,此时若不行个方便,待他们出去后自己恐怕就不大方便了……

    李素被关进大理寺的第二天,头戴黑色斗笠,俏脸遮着黑纱面巾,一身克夫破财招灾黑寡妇形象的东阳在侍卫的带领下顺利走进了大理寺的监牢。

    一路上东阳都在酝酿着情绪,担足了心事。她怕李素在里面受苦,怕李素吃不惯里面的伙食而饿得奄奄一息,甚至怕他被大理寺的杀才们用刑……

    走进阴暗的监牢,闻着处处充斥恶臭的味道,看着远处传来若有若无的犯人受刑时的惨叫声,东阳脸色愈发苍白,走了几步后再也忍不住,弯下腰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陪着她的侍卫大惊,刚想劝她出去,东阳却摆摆手,站直了继续往前走。

    监牢越走越阴暗,不知拐了多少个弯后,侍卫恭敬地指着前方告诉东阳,前面拐个弯便是关押李素的地方。

    东阳激动地加快了脚步,眼泪蓄在眼眶里打转,还没来得及哭出声,却听里面一道无比熟悉的声音懒洋洋地训人。

    “两斤熟羊肉,再加打扫本官牢房卫生五次,换程家烈酒一斤,莫再跟我讨价还价,再多一句嘴我抽死你,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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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牢底坐穿
    熟悉的声音自然是李素,他的声音已深深镶进了东阳的骨子里,永远不会忘记。

    蓄在眼眶的泪水很快被她收了回去,阴暗的监牢里,东阳放轻了脚步,蹑手蹑脚往李素的牢房靠近。

    拐角处,东阳悄悄探头,眼前的一幕令她又气又想笑。

    李素穿着一身雪白干净几乎不染一粒尘埃的囚衣,又丑又难看的衣裳生生被他穿出道骨仙风的味道,大理寺里其他的监牢皆是又脏又臭,唯独李素住的牢房内外干干净净,脚下一尘不染,显然被人不知打扫过多少遍,而且根本闻不到任何异味。

    牢房里面更干净,里面居然用木架子搭了一个简陋的床榻,床榻上被褥枕头都有,旁边还铺着一层软垫,软垫上摆着一张略显破旧的矮脚桌,桌上有书,有纸笔墨,纸堆得很厚,每张纸上乱七八糟画了一堆憨态可掬各种形状的猪头。

    几名狱卒打扮的人垂首恭敬地站在李素面前,李素则坐没坐相地斜躺在软垫上,懒洋洋地训人。

    东阳被眼前这幅画面惊得目瞪口呆。

    这里不是大理寺监牢吗?这家伙不是囚犯吗?《为何竟有如此一幕?这世界怎么了?

    东阳气得脸都红了,她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气什么,也许是一种小女儿心态,千辛万苦给情郎送温暖送爱心,费尽心机混进监牢,准备很有成就感地把情郎解救于水深火热,结果发现这混蛋在牢里的日子居然过得比她在公主府还滋润……

    又气又想笑,这个混蛋……真是在哪里都吃不了亏啊。

    琼鼻微皱,东阳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哼,声音惊动了牢里的李素和狱卒们。

    狱卒愕然回头望去,却见一名侍卫在前。后面跟着一名蒙着黑色面纱的女子,瞧那模样,分明是冲这位李县子而来。

    狱卒们彼此传递了一记心领神会的眼神,纷纷识趣地告退。

    监牢外,东阳缓缓揭去面纱,露出绝美的容颜。朝他抿嘴轻笑,笑容像阳光,照进这阴暗的角落里,仿佛整个世界迎来了日出,每一个阴影都变得明媚起来。

    “你怎么来了?”李素颇觉意外。

    东阳笑容顿敛,狠狠剜他一眼,气道:“我怎么不能来?还以为你在里面受了多大的委屈,我叫侍卫把吃的穿的用的都带来了,结果你在里面过着神仙般的日子。早知我就不来了……”

    “这里……”李素用手环指一圈,苦笑道:“这里能叫神仙般的日子?哪个神仙这么倒霉?”

    噗嗤一笑,东阳神情有些异样地隔着监牢的木栅朝他招手:“喂,你过来一点,让我好好看看你……”

    李素见她那异样的神情便觉不妙,叹了口气,慢慢吞吞朝她走来,边走边道:“虽然我早看穿你想掐我。但是……算了,你还是掐吧。”

    主动将胳膊往东阳面前一凑。东阳果然没让他失望,神情立马一变,咬着牙露出恶狠狠的样子,一双玉葱般的手使劲朝他胳膊上掐个不停。

    “叫你闯祸!叫你不计后果!叫你揍人!以前我怎看不出你这么混帐?”

    掐了几下后,东阳终于心疼地住了手,见李素龇牙咧嘴的样子。又想笑,玉手温柔地抚过她刚刚掐过的地方,贴心地帮他揉了揉。

    “还疼吗?”

    “疼,这顿掐少说要赔我十贯钱,不然大理寺告你去。反正很近……”

    东阳瞪他一眼,手下动作不停,仍旧帮他揉着胳膊。

    缓缓环视他住的这间监牢,东阳忍不住问道:“你到底用了什么邪术,让大理寺的狱卒服服帖帖,把你侍侯得这么周到。”

    李素不满地哼哼:“你是见不得我日子过得太舒服还是怎地?”

    又掐了他一下:“快说!”

    “监牢里的干净,还有床榻,桌子,笔墨纸什么的,都是我拿酒换的……这次坐牢真的亏了不少钱啊,以后做人一定要善良点,不然会破财的……”李素无比萧瑟地道。

    东阳想笑,忍住了,瞪着他道:“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你不是动辄揍人闹事的性子,旁人不懂你,我还不知道么?那个度支司的吴郎中跟你有仇怨?”

    “揍他以前,无仇无怨。”

    东阳动作一顿,又继续帮他揉,淡淡地道:“真只为了火器局拨钱的事?”

    李素苦笑道:“算是吧。”

    有些事情不能跟她说,太复杂,也太阴暗了,东阳是公主,公主应该生活在城堡里,每天只见鸟语花香,无忧无愁。

    屠龙这种体力活,还是交给骑士吧,——李世民可能不会太喜欢这种体力活……

    东阳是个聪慧的女子,李素似是而非的答案显然糊弄不了她,揉着胳膊的玉指忽然加重了力道,狠狠又一掐……

    “又骗我!父皇对你如此器重,若火器局真要拨钱,你径自进宫求父皇便是,何须对度支司大动干戈?这话根本说不通!快说实话,为何要把事情闹大,背后有什么内幕吗?”

    李素有些惊讶地瞧着她,以前坐在河边发呆时不知道,东阳对这种勾心斗角居然有如此敏感的嗅觉。

    东阳被李素的目光盯得有些羞涩,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嘴角一抿,哼道:“有什么奇怪的?我自小在宫里长大,宫里那些宦官宫女们为了争宠斗来斗去,见识过不知多少次,看一看就明白了。你知道吗,每年从掖庭冷宫抬出去的宦官或宫女尸首不下一百具,都死得不明不白,只是他们的身份太卑微,上面懒得查问,也就任他们胡作非为……所以你这种小伎俩别想瞒过我。”

    见李素支支吾吾,东阳叹道:“你不愿说就算了,朝堂险恶,你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成天跟那些老狐狸们处在一起,容易交到朋友。也容易得罪人,求自保也好,除政敌也好,终究都是一步一险,日后若有什么我能帮到忙的地方你尽管告诉我,虽然我不被父皇重视。终究是他的亲生女儿,多少总有个帮衬,总好过你一人独自面对风雨……”

    李素脸上一阵发麻,被东阳感动了。

    反手握住她的手,李素叹道:“此生能遇见你,是我一生最大幸运……”

    东阳一楞,接着眼圈一红,使劲掐了他一下,笑中带泪:“又骗我哭!又骗我!”

    吸了吸鼻子。东阳道:“里面的吃用我都带来了,吃的都是你喜欢的点心,以后每日我都叫侍卫送来,还给你带了点酒,别多喝,穿的用的都有,还有不少书……不知道你要被关多久,先用着。我这就进宫去求父皇,兴许父皇一心软。今日就把你放了……”

    李素握住她的手忽然一紧:“不行,你不能为了我的事去求陛下。”

    “你关在里面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出来,我能眼睁睁看着你坐监吗?”

    “你听清楚,我犯的事自己心里有数,算不得什么大事,揍人的时候我把握了分寸。真正惹陛下生气的不是揍人,而是领着几百人冲撞官衙,这件事才是重点,但我对陛下有价值,陛下定然不会重治。顶多丢官削爵以平朝堂众怒,但过不了多久还会起复,你若去求陛下,那我就真有危险了,不死也要流放千里,此生不可再见。”

    东阳吓到了,怔怔思索半晌,终于轻轻点头,她也想通了利害,若为了李素去求父皇,她和他的事免不了会被怀疑,以父皇的性子,二人暗里互生情愫一事,绝对比冲撞官衙要严重得多,龙颜大怒之下,李素的命运真说不准了。

    “李素,我要走了,还有什么要嘱咐我的吗?”东阳看着小窗外偏西的日头,依依不舍地道。

    “只有一件事,回去后尽量瞒住我爹,不要让他知道我被关了,我不想让他着急,估计再过几日陛下的怒火消了,应该会放我出去了……”

    东阳点头应了:“还有吗?”

    看着东阳绝色的面容,李素舔了舔有点干枯的嘴唇,笑道:“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我们再打个赌好不好?”

    东阳呆了一下,接着回忆起上次在河滩边跟他打的那个羞死人的赌,辛苦养了十多年的小白兔被他抓在手里又揉又捏,那画面……

    俏脸迅速染上一层血一般的鲜红,胸前只觉一阵电流般麻麻酥酥的,膝盖仿佛都软化了一般……

    “你……你这个混帐,人都关进牢里还惦记,惦记……”东阳羞得说不下去,狠狠剜了他一眼,扭头便跑。

    李素不甘心地看着她的背影大声道:“喂,只是纯学术性的打赌……”

    …………

    …………

    李素的猜测很正确,李世民的反应基本没超出他的预计。

    大理寺监牢的舒坦日子过了四五天,李世民终于下了旨,程处默,尉迟宝林,段瓒等纨绔子弟被放出监牢,罚闭门思过三个月,着令各人的老爹严加管教,“严加管教”的意思是,放回去后二话不说先抽他们一顿,抽完了在家养伤,顺便闭门思过,当然,他们的老爹也不轻松,每个人被叫进太极宫狠狠挨了顿骂,罚了三月到半年不等的俸禄。

    闯了祸的纨绔们释放了,但对李素,李世民却毫无表示,仿佛忘记了他这个人似的。

    ps:老婆的亲戚来了,马上要去火车站接人,这两三天大概要陪吃陪玩,嗯,每天一更绝对有的,尽量两更,只有两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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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度尽劫波
    牢底坐穿的节奏。这次李素闯的祸有点大,虽然和上次揍杨砚一样,都是揍朝廷命官,只不过揍的品级比以前高了一点点,杨砚那时才只是七品的监丞,而吴扶风却是五品郎中,也算是可喜的胆大包天的进步。揍朝廷命官不算闯祸,所有人的眼里,李素还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谁能指望他多成熟?想骂就骂,想揍就揍,这才是少年真性情,若真跟那些混迹朝堂数十年的老油子一样沉稳内敛,勾心斗角,这个少年未免太妖孽了,妖到没朋友。李素闯的祸在于领着数百人冲撞度支司,对李世民来说,这件事才是真正触碰到忌讳的地方,领着人公然冲撞朝廷官衙,这是对皇权的严重挑衅,李世民这个皇帝当得多不容易啊,杀完哥哥杀弟弟,想想自己反正惹了一身骚,索性顺便把老爹也一脚从皇位上踹了下去,让自己骚个彻底,身体力行地告诉天下人,“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这句俗话的正确性,前瞻性……皇权来之不易,且做且珍惜。谁知斜刺里忽然杀出个李素,二话不说领着几百号人把他的官衙砸了,人也揍了,天下人都像他这么搞,李世民这个皇帝还当不当了?李素犯的这桩事,若换了别人,毫无悬念的斩首示众,大唐立国后,除了李世民他自己,在十一年前的玄武门前干过一次出格的事外,还从没有人敢这么无法无天过,不杀何以服众?但是……闯下这桩大祸的人,偏偏是李素!李世民头疼了。“天下英才皆入吾彀中”,李世民曾经站在太极宫景阳殿前,看着当年的新科进士一个个走进宫闱。一时感慨而发。然而真正的“英才”,必须可堪国用的,不能为国所用的人。只能算是有点小聪明,算不得英才。李素明显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英才”。作诗只是小道,治病也只是小道,酿酒,杀人,都搬不上台面,可是,推恩薛延陀之策,发明马蹄铁。发明火药,造出震天雷,这些却是大唐非常需要的东西,不声不响做出这么多事,这样的人,怎能不配称为“英才”?现在这位少年英才闯了祸,最头疼的不是李素,也不是东阳,而是李世民。头真的很疼,很想抽他……冲撞官衙犯了忌讳。但李世民知道李素并没有存心挑衅皇权的意思,一个无兵无权的小子,领着一帮子纨绔。把一个五品官狠狠揍了一顿,这事怎么也不可能是意图不轨,任何人眼里看来都是小孩子犯浑做的混帐事。李世民当然不舍得杀李素,若杀了这个人,大唐横扫天下,将周边邻国尽数纳入版图的称霸之路至少要多走二十年,少了李素,多等二十年,对李世民来说。无异失了百万雄兵。李世民愤怒过后已渐渐冷静,气归气。可理智告诉他,必须放李素一马。否则是跟自己的霸业过不去。然而,李世民想放过,朝臣却不想放过。以魏徵,孔颖达,褚遂良等文臣为首,御史台一帮御史群情激愤,这几天给李世民上了无数道奏疏,搬圣贤之言,数前因后果,甚至直接破口大骂者皆有之,大家的表达方式不一样,但最终的意思都是相同的。此风不可助长,必须严惩,但李素必须重罚!李世民把程处默那帮纨绔子弟放了,除了魏徵一副唧唧歪歪赶尽杀绝的不甘模样念叨了几句外,其余的朝臣倒也没说什么,毕竟这帮家伙的老爹都是同殿为臣,脸皮撕得太破不太好,况且这帮老爹都是武力值爆表的名将,而且脾气特别暴躁,其中尤以某程姓老流氓为首……纨绔们放了,李素却不能放,如何处置李素,李世民操碎了心。************************************************************关进大理寺十天了,李素每天大鱼大肉,吃饱了睡,睡醒了吃,日子过得比猪还幸福,而且目前而言,猪圈也很干净,这是最赏心悦目的。当初只想平凡恬静终老太平村的想法,这几日又渐渐抬头,不过终老的地方变了。其实在这间牢房里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如果东阳和他一起住进来就更好了,如果还能允许他偶尔出去逛逛街,偶尔放他出去跟一些狐朋狗友串串门,喝喝酒,再把这块猪圈的占地范围扩充一下,单独开辟一块地方出来做室内游泳池……嗯,这样算计下来,监牢真的是享受人生的星级宾馆,一切都很有创意,唯一的问题是,李世民很可能不会答应………………李素住在监牢里不急,但外面却有人急坏了。着急的是火器局。监正闯了祸被逮进去了,火器局倒也谈不上群龙无首,有杨砚和许敬宗两位少监在,有没有李素都无所谓,本来李素也从来不管这些琐碎的事务。琐事杂事少监可以管,人心不会乱,但火药这东西,火器局上下却没一个人会配,李素被关进大理寺十天后,火器局开始人心动荡了,因为……火药用完了。李世民对火药这东西看得非常重,一件足以亡国灭种的利器,以李世民霸道的性子,其核心秘密是绝不可能让太多人知道的,连最宠爱的太子和魏王都不行,弑兄杀弟逼老爹的事,十一年前他就亲自干过,谁知道他的儿子们会不会照原样给他来一出?所以全天下知道火药真正配方的人,只有两个。一是李世民,还有一个是李素,而且李世民根本没打算让第三个人知道。现在火器局的火药用完了,上下一百多工匠只能停产,等待朝廷发来火药,但是能配火药的人现在却被关在大理寺等候处理。许敬宗和杨砚没办法了,联名向中书省递了一份奏疏,态度很客气,内容却很麻烦。原火器局监正坐牢了,要杀要剐随便,陛下开心就好,但是,火器局没火药了,这事大家都没办法,唯请陛下圣裁,开不开心都要圣裁。这份奏疏落在李世民的桌案上,李世民顿时龙颜大悦。正发愁不知如何处置李素,许敬宗和杨砚便联手给他造了一个台阶,让他顺势而下。雪白的绢纸上,李世民悬笔沉吟许久,这才沉稳落笔挥就。原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年少轻狂,酗酒闹事,冲击官衙,殴打朝官,实罪无可赦,着即削去县子爵位,罢去监正官职,以白衣之身入火器局,每月造火药一千斤以将功赎罪,酌情再定起复。削爵,罢官,还得给朝廷白干活。这就是李世民的决定。惩罚不算太重,李素犯下的这桩事若要认真追究起来,杀头都不为过,最后却换来削爵罢官的结果,而且最后还有一句“酌情再定起复”,简直把话挑得非常明白了,意思很清楚,削爵罢官只是暂时的,起复是肯定的,只看时间长短而已,只要李素这段时间低调一点,脑子不再犯抽又去殴打朝廷命官,三五月内必然官复原职,此事风波就算过去了。…………贞观十一年八月底,无官无爵的李素……刑满释放。大理寺沉厚的大门在一阵令人牙酸倒胃的吱呀声中缓缓打开。一身单薄绸衫的李素在牢头和狱卒们恭敬的笑容里,意犹未尽地走出了监牢,站在监牢外,李素缓缓回首看了一眼那扇阴森的高门,叹了口气,牢头的笑容顿时有些僵硬,他发誓自己刚才没看错,这家伙眼中居然露出依依不舍的目光……被关疯了吧?拎着档案袋孤独落寞回家的凄凉画面没有出现,监牢外一字排开五辆大马车,程家的,段家的,房家的,尉迟家的,还有一辆马车很眼熟,马车外站着的人更眼熟,东阳公主府上的一名侍卫,朝他隐秘地笑笑。巨灵大掌狠狠在肩头拍落,程处默笑得很大声,李素刚咧开嘴,段瓒,房遗爱,尉迟宝林等人纷纷围上来。这一次,大家的笑容里终于少了许多客气虚伪的成分,比上次青楼喝酒时真诚多了,唯有房遗爱的笑容有点勉强,没关系,李素跟这位绿帽子王的共同话题估计也不太多。男人四大铁,今日这些人里占了三样,一起嫖过娼,这个就不说了,一起扛过枪,打架也算,一起同过窗……铁窗。大家一同经历过这些事,又都是血气方刚的少年郎,李素终于被……吸收进了纨绔圈子?“好兄弟,是条汉子!你这朋友俺段某今日认下了!”段瓒仰天大笑。程处默更是人来疯:“走,都走,去上次那家青楼,咱们再好好喝一次!今日喝五步倒,谁先怂谁是杂碎!”李素当即色变。抬头看看天色……“别拿天色说事,受够你了,莫逼俺老程翻脸,走!”程处默很及时地将李素蹩脚的借口扼杀在摇篮中。李素黯然长叹,这次第,只能吟诗一句以表感慨。度尽劫波兄弟在,……不如自挂东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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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 家门不幸
    被放出大理寺监牢的李素被程处默等一帮纨绔强行掳走了,实可谓刚出虎穴,又入狼窝。接下来的场面不用猜都能想象得到,很黄很暴力。

    东阳公主府派出的马车很识趣地回去了,侍卫从头到尾没跟李素说一句话,默默的来,默默的走。本来东阳派出马车接李素就是担心他从监牢里放出来后没人接他回家,孤零零一人回去太伤心,现在看到门口这么多马车,狐朋狗友们这么热情,东阳的马车自然不必再凑这个热闹。

    跟纨绔们第二顿酒喝下来,李素快醉死了。

    这顿酒明显比上一顿和谐多了,这一次根本就是加深感情的酒宴,李素终于博得了纨绔们的敬重,一个有本事造出震天雷,助大唐赢得一场战争的少年郎,而且生活里也不怂包,五品的郎中说揍就揍,还敢领着几百号人冒着犯忌讳掉脑袋的风险冲撞官衙,只因这个官衙欠了他的钱……

    这种丧心病狂的神经病,大家不能不敬重,不仅要敬重,而且以后尽量别跟他借钱,后果,大家都看到了。

    一顿酒宴宾主尽欢,程处默嘴里喷着酒气,醉醺醺地告诉李素,他坐牢的这几日,长安城里到处流传着李素的英雄事迹,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郎能干出如此惊世骇俗的事情,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程处默接着满怀惆怅地告诉李素,因为李素这一支突起的异军,最近在长安城混帐榜上,雄霸榜首数十载之久的老程家最近排名下降到第二位,长安城新的混帐榜状元,非李素莫属。

    如李素所愿,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长安城无可争议的小混帐。名头非常响亮。

    程处默和一群纨绔们都盯着李素,神情很惋惜。

    这年头对名声还是很看重的,谁干了缺德事名声差了,不是一时的麻烦,而是一辈子都抬不起头的大麻烦,古人常有因做错事而羞愧自尽的事迹。说穿了还是羞耻心太重,接受不了一辈子活在别人鄙视的目光下的事实,于是索性一横心不活了,删号消档重来。

    而李素,年纪轻轻博得“长安城小混帐”的雅号,在众纨绔眼里,已是很差的名声了,对将来很不利的。

    李素嘿嘿直笑,脸上却不见任何悔恨羞愧之色。对小混帐的名号安然受之。

    唐朝人脸皮太薄了,也太低估李素的脸皮了。干出这么一件混帐事,李素的目的就是要博得一个小混帐的名号,它跟道士画的护身符一样,可以帮他躲开不少麻烦。

    再说名声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很重要吗?如果真因为名声差而不活,简直愚不可及,君不见程家老流︶氓活得多滋润。多欢实,谁能从老流︶氓脸上发现一丝一毫痛不欲生想自尽的迹象?被他祸害过的人才叫真正的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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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醉之后。长安小混帐回家了,程家的马车载着他,晃晃悠悠走了一两个时辰,终于回到了太平村的家里。

    十来天没进家门了,很幸运,老爹李道正似乎并不知道李素被削爵罢官了。村里的消息毕竟闭塞,李道正从来不出村子,有些事情自然不知道。儿子十多天没着家,他还以为火器局公务太忙,根本没往心里去。

    况且。那晚撞破儿子与东阳公主的私情后,李道正心里一直不踏实,吓得几晚没睡着,总觉得儿子在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现在儿子公务繁忙不回家正好,只希望儿子更忙一点,忙得让他慢慢断掉和公主殿下的那段孽缘……

    李素踏踏实实睡了一觉,醒来时已是黄昏时分。

    睁开眼,头疼欲裂,恨不得把自己脑袋剁下来,修一修再装上去……

    刚想继续睡个回笼觉,家里丫鬟来禀,王家老二来了。

    李素楞了一下,赶紧忍着头痛起床穿衣。

    这些日子在火器局里忙来忙去,每天回到家已是天黑,累得倒头便睡,第二天又继续骑马去火器局……周而复始,以往悠闲的日子全然不复,与王家兄弟见面的机会更少,说来委实是自己不地道。

    来到前堂,王直不安分地坐在门槛外,新奇的目光环视周围,对李素家的新房啧啧赞叹不已。

    见李素匆忙出来,王直起身笑着迎上。

    李素呆了一下,指了指前堂:“咋不进屋?”

    王直局促地笑笑:“要脱鞋,脚脏,还是算咧。”

    李素皱了皱眉,这不对,以前王家兄弟对他没这么生分过。

    伸手拽住王直的袖子,李素连自己的鞋都没脱,将他使劲拽进了前堂,将他的肩往下一按,二人随便找了个地方顺势坐下。

    “以后再跟我见外,我不抽你,我让你哥抽你。”李素严肃地道。

    王直笑着点头。

    “你哥呢?现在咋样?”

    王直脸颊抽了几下,神情顿时有些黯淡。

    李素心一紧:“你哥咋了?”

    “我哥成家咧,婆姨是邻村周家的……”

    “废话,你哥成亲的酒宴还是我包办的呢。”

    王直幽幽叹了口气:“大嫂……是个能干人,屁股也大,爹娘都喜欢得紧,但是脾气……”

    “你大嫂脾气咋了?”

    “刚成亲那几天看不出,后来渐渐发觉不妙……我哥,一天被她抽三顿啊!”王直仰天悲叹。

    李素:“…………”

    “成亲三天后,她跟我爹娘说,家里以后归她管了,这个家由她来当,爹娘非常高兴,大嫂当家后,我家的日子确实比以前好多了,因为松州之战,我哥杀了十多个吐蕃贼,两月前官上来了人,按军功赐下二十亩永业田,家里的日子越过越有盼头,但大嫂对我哥管教也越来越严厉了,一言不合便是一顿抽啊……”

    李素虎躯一震,环眼圆睁,散发出一股浓郁的王霸之气:“抽她啊!还反了她了!哪有婆姨管爷们的?必须拾掇之!”

    王直垂头丧气叹息:“打不过她……”

    李素:“…………”

    “我亲眼见过她跟我哥交手,刚开始我哥肯定不服,想要管教管教她,后来一个照面,两招过后,大嫂就把我哥放倒了,捆野猪似的把我哥四个蹄子……不,两手两脚绑了起来,然后……死命的抽啊!我哥被她抽得嗷嗷直叫唤,谁来都劝不住。”王直眼中露出惊怖之色,显然大嫂给他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

    李素的脸色有些发青,沉默半晌,缓缓地道:“王老二,我还一直没问过,你大嫂娘家……到底什么来头?”

    王直叹气:“后来我打听过了,她爹曾是大唐府兵,而且曾是某位大将军身边的亲卫,曾经参加过灭东突厥之战,手下杀过的敌人一两百,真是一刀一枪从杀阵里挣扎出来的悍卒,后来年纪大了,退役了,大将军为报多年护卫之恩,送了他五十亩地,就在长安城的牛头村安了家,周家就大嫂一个女儿,从小就把一身战阵杀敌的硬功夫传给了大嫂,我哥那样的汉子,她一个人可以同时撂翻五六个……”

    李素:“…………”

    大将军身边的亲卫啊……那可是真正的精兵悍卒,危急关头能够以一敌十甚至敌百的变︶态存在,王桩娶了这家的闺女,余生……

    算了,王桩有没有余生还难说呢。

    “知道她的来历后,我哥哭得肝肠寸断啊,说爹娘坑了他……还不敢大声哭,被大嫂听到又是一顿抽。”王直神情索然,仰天叹道:“想我哥也曾是大唐最精锐的陌刀手,一柄丈长陌刀舞得虎虎生风,然而对上大嫂,却连两招都走不过去,实在是家门不幸……”

    “你哥若过得太辛苦,要不……休了她?”李素很迟疑,毁自己的亲事倒也罢了,毁别人亲事可是真正损阴德的。

    王直摇头:“大嫂虽凶悍,却也并非一无是处,我家现在日子被她操持得很好,顿顿都有个荤腥,不知她怎么攒下的钱,上月居然去泾阳县骡马市买了一头小牛,而且还说现在开始给我攒钱娶婆姨,爹娘对她很满意,除了对我哥凶了一点,对爹娘,我和老四都非常照顾……”

    王直的神情很复杂,想必内心很矛盾,一边是深陷水深火热的大哥,一边是家人蒸蒸日上的好日子……

    李素也很复杂,娶这么一位婆姨,冷暖唯人自知。

    “你哥呢?今咋没来?”

    王直又叹气:“昨又被抽了,脸肿了半边,没好意思出门……”

    “你来找我有事?”

    王直重重点头,眼含泪光看着他:“活不成咧,家里太吓人咧,我每天在家担惊受怕,生怕惹大嫂不高兴,也把我每天抽三顿……李素,你最有出息,能不能帮在长安城里找个活?干啥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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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打造孟尝
    “你家大嫂……有那么可怕吗?”李素眼中带着几分狐疑。

    关中女人凶悍,这话倒不假,从隋乱到如今,关中经历了太多次战乱,人口越来越少,男人在外面征战,顾不上家里,只能交给婆姨照顾,一个女人要撑起一个家庭,除了要付出和男人同样的劳动去种地,去挑水,还要把性格磨练得剽悍无比,才能应付生活里与邻人的摩擦,几十上百年过来,关中女人的性格代代相传,到了如今的太平年月,女人凶悍的性格也定了型。

    然而王桩娶的这位婆姨……未免剽悍得太离谱了,如今毕竟还是男人的天下,女人不管怎么凶悍,也不能把自己的男人一天揍三顿啊……揍两顿也不行。

    王直一副天天住在鬼宅被吓麻木了神情,淡淡地道:“一个女人,有了一身杀敌功夫,手下从无一合之将,还有什么事情她不敢干的?”

    李素想了想,终于相信了。

    “但你刚才也说过,你大嫂除了对你哥……略为凶悍以外,对你爹娘和你都不错啊,你怕啥?”

    王直叹口气,神情愈发木然:“她说,邻村有个十三岁的女娃,自小与她玩到大,或许还得了大嫂她几分真传,前日托了扈司户去说亲,非要把她也娶到王家来,而娶她的那个人,是我……她还说,邻村一户人家去年生个了女娃,天赋异禀,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将来让老四把她娶回家……”

    李素同情地看了他一眼。

    这位大嫂……是要灭王家满门的节奏啊。

    “所以,你要离开村子,去城里找活干?”李素现在非常理解王直的感受了。若换了他,现在恐怕已逃到关中以外了,王直到今天还老实待在村子里。足见内心很强大。

    王直重重点头,神情悲怆:“再不走。摸油活路咧……”

    李素叹了口气:“你去长安城里干活,能干什么?论力气,你比你哥差远了,扛个包都能把你压得种进土里,进官衙当差,勉强只够自己糊口,没有功名的话,一辈子基本不可能升迁。做生意,你不是那块料,进火器局的话,我一句话倒是可以让你进去,但那地方陛下特别看重,但凡进去的人,没个一二十年出不来,对外敢泄露半个字就是抄家灭族的大罪,太危险了,我不能害你……”

    王直越听神情越灰暗。一脸被围在垓下的楚霸王衰相,仰天悲叹:“天要亡我……”

    “亡个屁!”李素忍不住了,朝他后脑勺狠狠抽了一记。很爽,早想抽他了。

    “我能眼睁睁看你身陷水深火热吗?”

    王直眼中又恢复了几许希望的小火苗,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李素凝眉沉吟不已,许久之后,缓缓地道:“我给你找个花钱的差事,干不干?”

    “花钱?不挣钱?”王直楞了。

    “我花钱,你挣钱!”李素瞪了他一眼。

    “咋个说法?”

    李素悠悠地道:“这大半年呢,我陆续挣了不少家产,你知道的。主要靠两样,一是印书。二是酿酒,每月大概能入帐百十贯。所以能盖起这么大的房子,还能请来管家,买这么多丫鬟和杂役……”

    语声一顿,李素斜眼瞟过王直,见他茫然地眨着眼,李素不由叹气。

    此处该有掌声啊……

    “家产渐渐多了,有些事情也该做了,但我一直缺少一个能帮我做这件事的人,本来你不是最好的人选,你和你哥出村少,没见过什么世面,也缺少与人打交道的灵醒劲,但是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本来没拿定主意的,现在还是让你去做吧……”

    “你们王家兄弟里面,老四才一两岁且不说,你和你大哥相比之下,你大哥太憨了,你比你大哥多了几分机灵劲,而且我看得出,你和你哥一样,也不甘心在这个小村里平凡老死,既然想出去干点事情,我可以成全你……”

    王直忍不住问道:“到底啥事?”

    李素四下环视一圈,声音忽然压得很低:“我给你一笔钱,你进长安城,买个马马虎虎的小屋子,然后用剩下的钱与那些混迹于长安街巷之中的地痞闲汉游侠儿之类的人结交,前期多花钱无所谓,但是以后,你必须要在长安城的这些城狐社鼠中混出名气来,名气大小我不管,但必须要有,你能做到吗?”

    王直吃惊地瞪大了眼:“这就是你给我找的活?帮你花钱,还得花出名气来?”

    “你可以这么理解。”

    王直看疯子一样看着李素:“你这么做到底为个啥?”

    “钱多,任性。”

    王直沉默半晌,关心地看着李素:“哥,要不要我给你找个大夫看看?”

    又狠狠抽了他一记,很爽。

    “你别管我为啥,这事你按我的话一丝不苟办好,以后我包你一世荣华,将来你肯定比你哥有出息。”

    “就只是花钱,结交那些闲汉地痞?”

    “对,这年头人都实诚,闲汉地痞不好找,你多在东西两市转悠,一定有的,若遇到那种身手不凡又板着一张欠抽的酷脸以及一副高手寂寞天下无敌的衰样尤其喜欢背对着别人说话的家伙,先抽他一顿试试他的本事,不差的话把他带到我面前来。”

    王直瞠目结舌半晌,期期地道:“可是……花钱干这事,目的呢?”

    “没有目的,总之,半年之内,你在长安城痞子界的名声必须是那种‘小孟尝’或是‘赛孟尝’之类的豪爽大方形象,嗯,切记不要混出个什么‘小龙阳’或是‘赛龙阳’之类的名号,我是不歧视啦,你爹怕是受不了这个刺激……还有,跟官府的差役,巡街的武侯,各坊的坊正之类的小吏也要结好关系,谁家有病有灾有难的,尽量出手帮一把,做好了这些,我再告诉你下一步该怎么做。”

    王直傻傻睁着两眼:“…………”

    李素重重叹气,跟人沟通怎么这么难呢?

    重重一记抽过去,李素怒道:“你,拿着钱,去长安城找一帮看起来绝非善类的家伙,请客吃肉喝酒,会不会?会不会?”

    王直秒懂:“会!”

    “这几天我拿钱给你,现在滚蛋,看见你就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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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里住了两天,削爵罢官的李素恢复以往懒散平静的生活,每天在家里的院子里发发呆,中午吃过饭准时准点去河滩边报到,与东阳手牵手腻歪一下午,偶尔出其不意偷袭一下她那对养了十多年的小乳鸽,在她又羞又怒又惊的尖叫声中收获极大的满足……

    平静的日子里,煞风景的人永远都会在最不合时宜的时候跳出来,搅乱一池春水。

    李素在家刚过了两天平静日子,杨砚找上门了。

    他不能不来,因为火器局停产好多天了,火药这个东西,除了皇帝陛下只有他李素一人会造,这叫技术垄断。

    看到杨砚那张极度不满的脸,李素才赫然发觉,李世民对他的惩罚不仅仅是削爵罢官,还有一样,那就是每月必须亲手调配一千斤火药,给朝廷干白工不能师出无名,于是英明的李二陛下管它叫作“将功赎罪。”

    打白工不是李素的风格,但这件事他不敢不干,因为这是皇帝陛下的旨意。

    …………

    不甘不愿地随着杨砚回到火器局,一切都跟往常一样,路上遇到金吾卫将士,还有那些来来往往的小吏,工匠们,见到李素后一呆,然后纷纷躬身行礼,神情跟以往一样恭敬,不,甚至比以往更恭敬,李素看得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敬重,每一礼行得毕恭毕敬,一丝不苟。

    李素表现得很谦逊,别人行礼他急忙回礼,嘴里连连道:“不敢不敢,李某犯了错,有负陛下圣恩,已被削爵罢官,草芥白身不敢当此礼……”

    行礼的人吓坏了,他们怎么当得起李素回礼,于是急忙又是躬身一礼回过去,李素又一礼回过来,大家拜堂似的在火器局院子里行礼个没完,好累。

    杨砚脸颊直抽抽,板着脸将李素拽了起来,踏实受了大家一礼,众人得到了满足,纷纷四散而去。

    “李监正你够了!你犯错是为火器局犯的,火器局上下谁人不知你为了给火器局请支用度,不惜痛殴度支司那个姓吴的混帐,火器局得到消息时人人拍手称快,得知李监正你被陛下削爵罢官,人人痛哭失声,仅凭此举,火器局的监正以后仍然是你,从少监到工匠,我们不会再认第二个监正。”

    李素呆了片刻,老脸顿时一红。

    殴打吴郎中的本意……其实跟火器局要钱的关系并不大,这个,实在是很惭愧。

    杨砚看着李素的目光愈发欣赏,捋须叹道:“以往只觉李监正为人懒散,不识大体,奢华无度,不堪重用……如今看来,却是杨某走眼了,监正大人痛殴吴郎中之举,实为大义所趋,一往而无畏,正是一条铁铮铮的汉子,下官敬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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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李家破财
    削了爵,丢了官,居然还能得到火器局上下的敬重,对李素来说委实是意外的收获。

    嗯,实在是太意外了,杨砚说完后,李素呆呆看着他,半晌没出声。

    杨砚对李素的表现很不满意,大家对你如此敬重,按出牌的套路,这个时候你应该开口谦虚几句,感激几句,甚至痛哭几声,都好,傻楞楞看着我是几个意思?

    “监正大人,配火药的工坊还是老地方,外面已有金吾卫将士把守,监正大人径自进去即可。”

    李素点点头,二人继续往前走。

    走了几步,杨砚忽然叹了口气,道:“监正不必忧心,陛下削爵罢官不过一时之举,只为平息朝臣众怒,不得不说,陛下对监正还是恩宠无加的,领数百人冲撞官衙,殴打朝官,若换了旁人,必是杀头抄家的大罪,陛下却只削爵罢官,足可见皇恩之隆,监正数次为国立功,陛下必不会轻易重惩你,日后若监正能立身立德,好好反省过失,相信数月之后,陛下仍会起复,陛下罢监正官职之后,却迟迟没有委任新的火器局监正便是明证,火器局监正空悬,正是为日后起复而用,监正大人不必挂心。”

    李素笑道:“多谢杨少监提点,其实当不当官的,我并不在乎,不当官亦可为大唐献一份心力,比如现在,我一介白身,仍来火器局配火药,也是出自对大唐对陛下的忠心,只望我大唐雄兵能多辟疆土,陛下早日威服四海,个人得失与荣辱,却不用放在心上。”

    杨砚一脸欣慰之色,频频点头,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监正大人能这么想,善莫大焉,我大唐之福也。”

    “啧!”

    李素龇牙,这么好糊弄,原来博得杨砚欣赏的方式就是喊口号,表忠心,顺便跳段忠字舞他可能更开心……

    相比之下,还是跟许敬宗相处更舒坦,许敬宗跟杨砚不一样,他是无时无刻不在变着法子博取李素的欣赏,溜须拍马无论角度还是力度,都是非常令人愉悦的,就是危难时刻人就跑没影了。

    李素脚步慢了许多,一想到许敬宗……总觉得今天火器局里少了点什么。

    “啊呀!啊呀!监正大人!下官……想煞你啊!”极度惊喜的语气伴随着一股浓郁的马屁味道扑鼻而来。

    许敬宗脚步匆忙,一副倒履相迎的姿态,跑到李素面前惊喜地握住他的手直摇晃。

    “监正大人受苦了,前几日火器局正是危急关头,下官却不争气,偏偏那个时候病倒,闻知大人被削爵罢官,下官心中之痛如万箭穿心,监正大人,您这一劫,却是被下官所累,被罢官的应该是我才对……”

    李素笑吟吟地瞧着他,很完美的演技,看,眼角还挤出了真诚的泪水,一脸愧色站在面前,那种羞惭得直欲撞墙却又怕疼的纠结表情生动地在脸上表现出来,而且还很有层次……

    杨砚被恶心坏了,许敬宗选在那种关头病倒究竟是怎么回事,大家心里都有数,现在见许敬宗这副羞惭的马后炮模样,杨砚脸色铁青,鼻孔重重发出一声怒哼,然后朝李素点点头,拂袖便走。

    许敬宗无所谓,混官场的人最不需要的东西就是脸皮,对杨砚的离去毫无表示,当他透明的一般。

    “莫理杨少监,他就那人,许少监继续,刚才说到被罢官的应该是你,嗯,然后呢?”李素饶有兴致地瞧着他,他对许敬宗说话的内容没兴趣,反正都是屁话,没一个字能信,但对许敬宗脸上的表情很有兴趣,这是影帝级人物在授课啊。

    许敬宗露出尴尬之色,这回是真尴尬了,李素那饶有兴致的目光令他如坐针毡,有种全身被人看透的感觉。

    叹了口气,许敬宗垂下头,低声道:“监正大人,下官知错了……”

    “你病了有什么错?发生这种事呢,大家都不想的……”李素悠悠地道。

    许敬宗老老实实地道:“下官其实没病……度支司太不通情理,下官接管火器局财权后进退两难,去要钱,别人不给,想还回财权,怕监正大人训斥,下官走投无路,只好装病躲开了……”

    李素笑得更开心了,当初对许敬宗的猜测没错,这是个典型的真小人,一件坏事干完,能瞒过去自然便瞒过去,若是被人看穿了,也非常光棍的承认,然后一副任杀任剐的样子,教人想剁了他都不忍心……

    “总之,下官错了,连累监正大人被削爵罢官,一切罪责,皆由下官而起……所幸陛下仁厚,罢监正大人之官留了后手,大家都知道,起复监正大人是迟早的事,从今往后,下官真正唯监正大人马首是瞻,从此忠心不二,下官愿立毒誓,求监正大人再相信下官一次。”

    许敬宗说完诚恳地注视着李素,无论表情还是眼神都很认真,一时连李素都有些分不清真假。

    “许少监啊,其实我的信任很容易得到,这样吧,你放一千贯钱在我这里,当作押金,从此以后我绝对毫无保留的信任你,若你日后又干出临阵脱逃的事情我也不怪你,一千贯押金一文不退,我全部笑纳了,下次你再拿一千贯给我,我继续信任你,你觉得怎样?”

    “啊?”许敬宗吃惊地看着他,脸色渐渐变得难看,如此明码标价的信任……是不是有点贵?

    “考虑考虑?”李素充满期待地看着他。

    配一千斤火药不是轻松事,李素把自己关进工坊,足足忙了三四天才把火药配完,揉着肩膀摇摇晃晃走出工坊,许敬宗毕恭毕敬等在门外,见李素一脸疲惫之色,立马上前殷勤地给李素揉肩,顺便厉声吆喝着小吏们将火药抬下去称重,严厉和笑脸之间来回转换,非常自然通畅。

    “监正大人辛苦,可惜陛下有过旨意,配火药一事只能由监正一人可为,见大人如此辛苦,下官只恨不能为您分担……”

    李素笑吟吟地道:“想分担没问题啊,明日我便向陛下求旨,说许少监忠心为国,想和我一起配火药,求陛下把火药秘方给你,陛下一定会龙颜大悦的……”

    许敬宗浑身一颤,脸都绿了。

    谁都知道陛下对火药非常重视,这话若真递到陛下那里,他许敬宗想要火药秘方到底存了什么心思?这岂止是作死,简直是作大死啊。

    “监正,监正大人莫闹……”许敬宗脸色难看,非常明智地转移了话题,怀里掏出一份精致的名帖:“监正大人,长孙府托人送来一张名帖,明日晚间长孙府开宴,请监正大人赴宴。”

    李素心一紧,眉头顿时皱了起来,也懒得追究长孙家的名帖为何会出现在许敬宗的手上。

    上次领人冲撞度支司,痛殴吴郎中,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博得长安小混帐的荣誉称号,于是东宫的酒宴没下文了,魏王府的酒宴也没下文了,原以为长孙家也一样,结果罢官削爵才几天,长孙家的名帖又不依不饶递了过来,一副不请他李素喝一顿誓不罢休的架势。

    手里捧着名帖,李素苦笑数声。

    机关算尽,瞒过了太子,瞒过了魏王,终究瞒不过老狐狸的眼睛。

    不去不行了,第一次可以推脱,第二次再请若还推脱,显然是给脸不要脸,以长孙无忌的权势,捏死他就如同捏死一只……那啥。

    …………

    大人物三番两次邀请究竟存了什么心思,李素不明白,那个级别的人所思所想不是李素能触碰到的。

    愈是如此,李素愈有危机感。

    尽管深受李世民恩宠,但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走进大唐的权力圈子,顶多算个外围男。

    身在外围都无法避免各种不明目的的宴请,日后若官职和爵位更进一步,他将如何自处?住在长安城外,每天长安城朝野和坊间发生了什么事,有了什么传言一概不知,每次进了城就如同性命掌握在别人手里一般,莫名其妙被人砸店,莫名其妙被人宴请,事前毫无预兆,事后毫无防备,李素越来越不满意这样的日子。

    不满意就要改变它。

    所以,李素在棋盘上终于重重落下了第一颗子,——王直。

    以他目前的地位和能力,只能把影响力深入到坊间,所以需要王直按他的吩咐去结交闲汉地痞,还有一些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游侠儿,李素需要培植自己的力量了。

    太平安逸的贞观盛世是让普通百姓享受的,而他既已身处朝堂,永远不可能有太平安逸的日子,朝堂风急雨骤,不将根茎深深扎进土壤里,迟早会被风浪掀翻。

    回家的路上,李素骑在马上,默默将未来一到两年内的规划布置妥当。

    说来王直已等了他好几天,今晚回去后从家里库房提点钱出来,让他进城了。

    回到家已是傍晚,李素下马,家里杂役上前牵过马,李素匆匆进门,发现老爹不在,管家说老爷这几天很高兴,下田了。

    哼着小曲进了内院,库房设在内院主厢房的内侧,非常隐秘的地方。

    城里的印书坊,还有和程家合伙的白酒买卖,李家目前主要的进项便是这两样,每月大约有百来贯钱左右,月初时由印书坊赵掌柜以及程家的管事用马车运来,李家最近没有太多开销,眼看着库房里的现钱越积越多,有种金山银海的意思,每次李素进库房数钱时心情总是特别好,尽管钱太多数不清,但李素好心情的来源就是这数不清的钱,哪天若能数得清了,说明钱少了,李素的心情一定很坏。

    此刻李素手里握着钥匙,满脸笑容打开库房的铜锁,慢吞吞点亮了里面的油灯。

    昏黄的灯光渐渐照亮了狭窄逼仄的房间,李素回过头,脸上的笑容如同被施过冰冻术似的,瞬间僵硬了,两眼发直看着库房,许久无声。

    “我钱呢?”李素嘶声吼了起来,两眼涨得通红。

    没人回答他,李素早立过规矩,库房是禁地,不论管家杂役还是丫鬟,谁靠近打死谁,除了李家父子两位主人。

    “我钱呢?”声音拔高了几许,透着无比的绝望和……绝望。

    数不清库房里面究竟多少钱,但有帐可查,大概两千多贯的样子,两千多贯,用马车载的话,大概需要十辆马车左右。

    而此刻,曾经堆满了铜钱的库房空空荡荡,地上厚厚的灰尘倒印着一枚枚铜钱的印记,似乎在向主人哭诉曾经的富有。

    这么一大堆钱,连一文都不剩了。

    “勃然大怒”已不能形容此刻李素心里的感受,李素只觉得自己快炸了,……把偷钱的贼抓到后再炸。

    “老薛!给我滚过来!”李素跑出内院暴喝。

    薛管家脸色苍白,连滚带爬跑来:“少郎君有何吩咐?”

    “库房的钱呢?”李素瞪着一双要杀人的眼睛怒道。

    “钱?”薛管家露出疑惑的神情,李素看懂了,不是装傻,而是一副“你怎么可能不知道”的表情。

    门外传来李道正熟悉的咳嗽声。

    薛管家如释重负,几步迎上前道:“老爷回府了。”

    李道正心情很不错的样子,咧开嘴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爹,咱家库房的钱呢?”李素渐渐明白了。

    李道正闻言笑得愈发开心:“钱?钱当然花出去咧。”

    李素头有点晕,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天旋地转”,比晴天霹雳差一个等级。

    “两千多贯钱……咋花的?”李素咬着牙道。

    “泾阳周县令前些日子来找我,说官府决定将太平村西边的荒地开出来,召集了几百个徭役,后来官府勘定,认为是中等田,周县令来家里拜访我,问咱家有没有兴趣买下,三百亩地啊,啧!”

    李素面如土色:“所以,爹你就买下了?”

    李道正乐呵呵地点头:“当然要买,老天送来的好运道,一共折价三千贯,家里钱不够,周县令很大方,让咱家先打个欠条,来年再还也可以,欠了差不多六百多贯吧,怂娃,快给老子赚钱还债去!……哭啥!瓜娃,是喜事,快笑一个。”r1152

    ...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夏花绚烂
    钱花光了,李素只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倾倒在地的瓶子,全身的生机被一点点流尽……

    这回李素是真哭了。

    来到大唐大半年了,费尽心思钻营投机,发明这个创造那个,连一首首千古绝诗都被他当成了货物卖来卖去,为的是什么?

    钱啊!

    有钱才能在这万恶的封建帝国愉快的玩耍,才能让他在这陌生的年代找到一丝安全感。

    李道正却显得很高兴。

    不同的价值观造就了对事物的不同悲喜。

    对农户人家来说,土地是第一大事,土地越多越好,证明农户人家的成功方式不是看你家库房里存了多少铜钱,而是看你家名下的土地有多少亩,钱是不能摆出来炫耀的,但土地可以,任何人走在路上,随手一指这是某某家的地,他家很了不起,地有多少多少亩,无形之中便成了村子里的成功人士,而且成功得很低调……

    李家库房空了,名下的土地多了三百亩,李素心都碎了。

    无法责怪老爹什么,每个人的阅历不同,见识不同,立场也不同,站在李道正的立场上,或者说,站在太平村任何一个乡亲的立场上,有了钱用来买地是再正确不过的事了,像李素这种花钱去盖大房子,买丫鬟,把钱放进库房里存着才是异端。

    李道正笑得很开心,笑容里多了几分睥睨的味道,俨然已是太平村第一成功老爹的派头,浑然无视儿子心碎的眼神。

    “哭个啥嘛,钱没了再去赚,你在城里那个印书的买卖,还有卖酒的买卖。挣的钱都用马车拉,你心疼个啥?过段日子存够了钱,我再去买几百亩……”

    李素的心碎得更彻底了:“爹。钱不是这么花的……孩儿能不能和你谈谈人生?”

    “哈……啐!没空!明去村里雇请劳力,几百亩地咧。还得多请些人来帮衬……”

    李道正满脸笑容,哼着不知名的黄色小调进了屋。

    李素脸颊使劲抽了抽,叹了口气,看着老爹的背影无奈地道:“你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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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

    确实很严重,家里库房空了,偌大个家,有管家有杂役有丫鬟,上下加起来几十号人。先不说发工钱,吃饭都成了问题。

    李道正显然没有理财概念,否则当初也不会把日子过得跟遭了灾似的,库房里的钱给了周县令,家里居然一文钱都没留。

    李素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升级失败的游戏主角,一切都要从头开始,而且危机迫在眉睫。

    印书坊和程家前几日刚送来上月的结算款,现在去要钱不合适,或许能恬着脸去借,但李素恬不下那张脸。人情这东西很珍贵,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去消耗,将来遇到真正的危难时刻。人情就没了。

    钱没了,李素对未来的计划被打乱,王家老二还得多在家里过几天受苦受难的日子,而李素,决定自救。

    …………

    李道正安逸地睡着了,兴许做了个梦,梦到他用钱买下了整个太平村的土地,连公主家的封地都被财大气粗的他买下了,在梦里。李道正终于完成了从农户到地主的思想蜕变。

    李素一脸悲苦,辗转反侧到天明。

    次日天刚亮。一夜未眠的李素便起床出门,身影萧瑟地在村子里游来荡去。像一只没收到阳间纸钱的穷鬼。

    太平村里最有出息的孩子,现在却一脸悲凄地围着村子漫无目的的转圈,引来乡亲们议论纷纷。

    流言这东西很可怕,而且传播速度非常惊人,从客观的推测李家出了什么事,再到或许是弄大了某家闺女的肚子,最后发展到他老爹李道正弄大了某家闺女的肚子,否则李家娃子不会这么愁眉苦脸,说起李家,李道正曾经的婆姨活着的时候却与乡亲们格格不入,从来不出大门一步……

    李素丢了魂似的慢慢游走着,对乡亲们的议论声浑然未闻,——算了,今先哀悼钱,明再抽他们的嘴,用鞋底子抽。

    李素懒得抽,有人帮他抽。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村间的田陌上时,王家兄弟身披万道霞光,悟空和八戒似的从斜刺里杀出,将周围那些碎嘴的乡亲一个个用巴掌抽,用脚踹,把他们赶远了。

    “兄弟!你咋了么?咋了么?”王家兄弟一脸惶急,王桩捏着李素的双肩使劲摇晃,仍不见他回神,急忙回头吼道:“老二快去长安城,请孙老神仙来看看,我兄弟这是咋了么!”

    王直慌忙答应了一声,正待拔腿便跑,却听李素幽幽叹了口气:“歇了吧,我没事。”

    “兄弟,你到底咋了?丢了魂似的,晚上回家时路过坟山冲撞了邪祟?”

    没精打采地抽了王桩一记,李素虚弱地道:“我只冲撞官府,没兴趣冲撞邪祟,下次再小瞧我的品位,定抽不饶。”

    王桩急得跺脚:“你想急死我?到底咋回事么?”

    李素哭丧着脸,长长叹了口气:“活不成咧,大早上就在村里转悠,想找棵结实点的歪脖子树吊死算了……”

    “傻啊,西边山头上不是有一棵么……”

    王直话没说完,被王桩狠狠一巴掌抽了个倒栽葱。

    “抽得好!”李素情不自禁赞道,接着又恢复了无生趣的模样,叹道:“我丢钱了……”

    王家兄弟恍然大悟,露出难怪如此的表情,然后两兄弟当着李素的面窃窃私语。

    “丢的钱肯定不少,少于十贯都不会寻短见。”

    “可能丢了百来贯,不然不会这副没了魂的样子。”

    “嗯嗯,兄长高见。”

    “我丢了两千多贯。”李素面无表情地道。

    王家兄弟倒吸一口凉气,震惊地瞪着他。

    俩兄弟的表情又给李素的心里狠狠添了一回堵,他们的震惊不是丢钱的多少,而是丢了两千多贯你居然还活着……

    算了,没力气抽他们,下次再说。

    王家兄弟嘴笨,也不知怎么安慰李素,李素更是丢了魂似的目光无神看着远处发呆。

    夏天快到尾声了,天气仍然炎热,但晚上已经能够感受到一丝凉意。

    阳光下,平滩荒地里一片万紫千红的野花,似乎也知时日无多,用尽全身的力气绽放着这一世最璀璨的光彩。

    花开得很绚烂,关中的土壤环境说不上好,很多田地都只是中下等田,粮食收成并不理想。但奇怪的是,野花却开得特别艳丽,每到夏时,牡丹,杜鹃,兰花……各种花卉争奇斗艳,各尽妍态,开得非常旺盛,有人说是因为关中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得关中者得天下,于是千百年来关中战乱不断,关中的土地里到处埋着尸首,而花这东西在埋尸之处生命力特别强……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文青病发作的李素嘴里喃喃念叨着这两句。

    念着念着,眼睛却不似方才那般无神了。

    “兄弟,你念叨个啥咧?”

    李素忽然笑了,神情轻松了许多,还有心情拍着王桩的肩调侃道:“王桩,据说你成亲后每天被夫人揍三顿,而且每次挨揍都有新花样,不错,当初陌刀手没白当,扛揍功夫算是练到家了……”

    王桩的表情很精彩,先红,再绿,后白,跟荒地上的野花似的。

    “放屁!哪个杂碎在老子背后嚼舌根呢?老子抽死他!”男人的尊严令王桩跳了起来,脖子青筋暴跳,说着“杂碎”二字,不善的目光却盯住王直。

    王直望着天,一副看透世情不染凡尘且关我毛事的超脱模样。

    李素眨眨眼:“难道你没挨夫人的揍?”

    王桩涨红了脸,怒道:“挨了!咋地?谁他娘的乱说我一天挨三顿?明明只有两顿!”

    李素肃然起敬:“原来只有两顿,确实很了不起,三顿未免太丢面子了……”

    王直脸色很红,扭过头,肩膀一耸一耸的,很辛苦。

    王桩一见老二的模样,顿时恶向胆边伸,一巴掌乎过去,王直哎呀一声被扇得脸着地。

    然后王桩和李素脸上同时露出很爽的表情……

    “好了,说正事。”李素坐直了身子:“你们兄弟俩帮我一个忙。”

    “尽管说。”

    指了指荒地上那片万紫千红的野花,李素道:“帮我采花,采下来的每种花归为一类,不可错乱,选那些香气浓郁的,闻着没味道的不要。”

    “你要做啥?”

    李素眨眨眼:“给你做个好东西,拿回去送给婆姨,保证她一天只揍你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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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大概明天开始,应该可以恢复两更了。。。。

    还有,感谢“hrwj”飘红打赏,本书第六位盟主诞生,谢谢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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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 馨香满院
    “穷极则思变”的意思是,穷到快当底裤的时候,一定要挖空心思赚钱,否则就没有底裤穿了。李素现在很穷,所以他在想办法。赚钱的法子很多,比如卖诗,脑子里记了不少绝世好诗,随便找个没节操的读书人卖出去,不多不少也是一笔收入,可是以前那几首诗拿出来后引发了不小的轰动,这种事能瞒过百姓,却瞒不过朝野君臣,现在的李素俨然已被朝堂君臣当成小才子了。卖诗动静太大,若想这辈子活得安稳一点就必须低调,顶着才子的名头招摇过市,下场通常不会太好,出头鸟永远是猎人的第一个目标。李素只好断了卖诗的心思。幸好除了卖诗,李素还懂得许多别的赚钱门径。比如……香水。王家兄弟很卖力,而且很煞风景,荒地上的野花被他们糟蹋得不成样子,两个时辰不到,漫山遍野万紫千红的野花被他们采得干干净净,荒地上没有了野花的遮盖,露出一块块被掀翻的地皮,跟被狗啃过似的。还有一两朵奄奄一息的小花儿耷拉着头,零星点缀着这块倒霉的地方。一捆捆的野花被集中起来,分类摆放在酿酒作坊外。太平村的酿酒作坊一直都在,作坊是程家盖的,原本程咬金打定主意要把作坊搬到他自己的庄子里,谈判过程中被李素断然否决,原因很简单,他懒得来回跑。技术和知识产权垄断的好处很快体现出来了,作为高度酒的发明者,李素已成了这个产业链条里最高级别的存在,整个高度酒产业必须紧紧团结在以李素为中心的发明者周围。对李素的坚持。程家也没办法,程咬金很痛快地将酿酒作坊建在太平村里,程家的马车每天来往不绝。将酿好的一坛坛美酒运进城里发卖。作坊有程家的管事打理,李素要做的事情并不多。今日见李素和王家兄弟抱着一大堆又紫又红的野花过来,程家管事不由有些诧异。李素让王家兄弟把野花均匀地摊在作坊前的空地上,然后进作坊找酒。制造香水很简单,无非是花和酒精的融合物,酒精很重要,而且需要高度酒精。作坊里的酒一般都只蒸过两次,李素尝了一口,觉得不大满意。于是让管事派两名酿酒的工匠过来,空出一口蒸锅,搬了几坛成品酒重新蒸。管事闷不出声,默默配合李素,被派到作坊前,程咬金早有过交代,无论李家娃子要做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只管配合,不要东问西问。所以程家管事便一直默默的配合,同时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李素所有的举动。李素没理会他。派到作坊的这位管事是程家的远亲,能够信任,况且香水这东西的制作虽然简单。但就算让他眼睛一直盯着,他也学不到制作技术的关键处。制造香水最麻烦的地方在于提取香精油,李素依稀记得一些步骤,只是唐朝物质太匮乏,许多东西找不到,只能用别的来代替。高度酒反复蒸了好几遍后,李素又尝了一小口,嗯,味道很烈。很好喝的样子……再尝一口,顿觉一阵头晕目眩。脸上迅速浮起一层酡红,很好。酒精度达到了,而且自己似乎……醉了?叫王桩从村子里弄了块猪油,将它均匀涂抹在平滑的瓷片上,然后把花放置在瓷片上让太阳暴晒,布置好了一切后,李素红着脸摇摇晃晃起身,还打了个酒嗝儿,朝管事和王家兄弟挥了挥手,在管事和王家兄弟呆滞的目光里,李素脚步踉跄回家睡觉去了。…………一天后,李素终于从瓷片上提取了一点点香精油,再叫王家兄弟去采花,然后带着提取出来的精油和酒精回到了自己家,接下来的步骤就不能让任何人看见了。李家院子堆满了野花,各自分类,月季和栀子的香味最浓,将酒精和少许蒸馏水倒入一个罐子里,小心地滴入一点点香精油,最后将与香精油相匹配的花瓣也扔进罐子里,捧着罐子朝王家兄弟二人打量了一下,然后将罐子递给王桩。“摇。”李素简洁明了地道。“啥?”王桩一脸茫然。“抱着罐罐,使劲摇,抽风似的摇,咱三人里你力气最大,这活就你能干。”王桩咧嘴一笑,然后大喝一声“走起!”于是李家院内,王桩抱着个大罐罐,抽了风似的摇晃,画面很诡异。“我干点啥咧?”王直凑过来问道,目光不时羡慕地朝兄长望去,他觉得兄长的动作很吸引眼球,风头都让他出了。李素挠挠头,王直不好安排,其实这事王桩一个人足够了,根本用不到王直,于是只好道:“你好好活着,切记呼吸不要停止。”王直:“…………”“……好吧,你去村子里找一面鼓来,当着你哥的面敲,记得一定要有节奏感。”王直领命,喜滋滋找鼓去了。李家院子闹出的动静不小,鼓声咚咚的节奏声里,王桩愈发来劲,抱着罐子配合着鼓声节奏,一个人站在院子正中摇得很嗨。李家的管家杂役和丫鬟们纷纷从门后,廊柱下探出头来,惊讶地看着王桩抱着罐子不停抽抽……注意到自己正被李家的丫鬟注视着,王桩愈发来劲,打了鸡血似的抽抽得更厉害了,根本停不下来。摇晃了一柱香时辰,李素估摸差不多了,再说王桩抽抽的动作他也看够了,于是叫王桩停下来。王桩不答应,继续抽抽。李素上前一脚踹上他屁股,终于不甘不愿地消停了。揭开盖子,仿佛从里面跑出来一个跳跃的精灵,浓郁的香味眨眼间弥漫在院子四周,连离得老远的管家和丫鬟们都情不自禁地抽鼻子,浓烈的花香味令年轻的小丫鬟们两眼发亮,透着一股想将它拥有的狂热,不经意看到丫鬟们的眼神,李素笑了笑,他对香水的未来市场愈发有把握了。“咦呀!香!太香了!”王家兄弟盯着罐罐,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抬头望向李素时,目光满是神奇和崇拜。李素伸出一根手指探进罐内,沾了一滴香水出来,凑在鼻端细细闻了一下。嗯,效果不错,最后还得加一点点麝香作为香水的稳定剂,让酒精和香味不那么容易挥发。大功告成!***********************************************************李家终于又多了一条财路,解决经济危机没问题了。赚钱儿子败家爹,很心塞的组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怎样把香水的名声打出去,让它在长安的宫闱,权贵和中产阶级妇人圈子里迅速风靡起来,赚尽女人钱。王桩按李素的吩咐进了一趟长安城,找到一家瓷器店订制了一大批精致雕花的小瓶子,半两或是一两装的,每个瓶子上雕刻的花朵形状恰好对应瓶子里的香水味道,可谓用心良苦。瓶子送进李家后,李素迫不及待先装了三小瓶香水,揣进怀里匆匆出门了。河滩边,东阳仍旧早早坐在石头上发呆,安静地等着李素。牵手袭胸之后,二人的关系愈发亲密,经常躲在侍卫们看不到的地方摸摸抓抓,东阳羞不可抑的半推半就,时而因强烈的羞耻心而抗拒,时而怕情郎不高兴又忍住羞耻心而迎合,来来往往小半月里,李素不知不觉进展神速,已然到了将不规矩的手伸进她衣襟内寻幽探秘的程度了。今日李素来到河滩时神情很高兴,嘴角的弧线高高扬起,显示心情非常不错。东阳看他那高兴的模样,不由想起前几日这混帐轻薄她的样子,那双不规矩的大手在她胸前摸个没停,一想到那幅画面,东阳顿时觉得手脚都软了,胸前一对蓓蕾更是麻麻酥酥的,仿佛一股电流穿过,这家伙今日笑得如此开心,不知等会儿又会做出什么羞人的事情……想到这里,东阳脸红如霞,有种拔腿便跑的冲动。“呸!笑得那么难看,一定又在打我的坏主意,告诉你,今日绝不准你碰我一下,不然我,我……咬你!”东阳羞红着脸道。“说什么呢?完全听不懂……”李素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在她身边坐下。看着娇艳如花的东阳,目光顺便在她凸出的胸脯上扫过,嗯,发育得越来越好了……“来,把眼睛闭上,送你个礼物……”李素笑眯眯地道。“不闭,你用这一招骗了我多少次了,每次我一闭眼你就,你就……”东阳羞得垂下头,说不下去了。“这次是真的,相信我!”东阳心虚地回头,朝侍卫们待的地方偷瞟了一眼,犹豫挣扎半晌,终于认命地闭上眼睛。不知轻薄过自己多少回了,现在拒绝还有什么意义?想轻薄便随他吧。*********************************************************ps:还有一更。。。呃,因为太久没有两更了,码字没把握好时间,估计可能在0点后。。。还有,求月票,这个很重要,不能不每天啰嗦一遍,而且长期坚持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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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长孙夜宴
    意料中的轻薄并没有发生,那双不规矩的大手也没有落在东阳身躯的任何地方,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飘散在空中,随即香味越来越浓烈,很素雅的栀子花香。东阳小巧可爱的琼鼻不由自主地皱了皱,有些贪婪地闻着这股清新的花香味。“闭着眼别睁开,往前一点,香味更浓哦,对,往前,一直往前……”李素略带几分坏坏的声音传来。东阳依言闭着眼,将脸往前凑去……直到红艳的嘴唇仿佛碰到一个温热软软的东西,东阳睁开眼,赫然发现自己的嘴唇和他的嘴唇碰在一起,浮现在眼前的,是他那张坏坏的放大的笑脸。“呀!”东阳大羞,急忙往后缩,恨恨捶了他几记粉拳:“又骗我!你又骗我!”李素哈哈大笑,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巧精致的瓷瓶递到她面前。“我哪里骗你了?说了要送你礼物的嘛。”“这是什么?是我刚才闻到的香味么?”“嗯,打开闻闻,看看喜不喜欢,我这里有三种花香味的,你自己选。”东阳小心揭开小瓷瓶的木塞子,然后她便闻到一股浓烈的栀子花香味,浓香渐渐弥漫在空气里,东阳两眼大亮,深深吸了口气,顿觉整个世界都美好起来。李素看着她极度惊喜的模样,嘴角勾起淡淡浅笑。果然,女人对香水的着迷,从古代到现代,一点都没改变过。“好香啊!真是送我的吗?”东阳的声音洋溢着和香水一样浓郁的欢喜。“第一次送你,第二次要收钱了。十贯钱一瓶,嗯嗯,谢绝还价。”被李素敲诈勒索太多次了。东阳对钱的话题自动无视,喜滋滋地闻着瓶里的香味。抬起头时露出和王家兄弟一样的崇拜和赞叹之色。“这东西你是怎么做出来的?好厉害,就像,就像施了仙法一般,把人间最美的花香永远留住了……”李素摸着鼻子,慢吞吞地道:“理论上,世间任何味道都能永远留住,你若口味重一点的话,我还有办法让你闻到年份久远的屁味儿……”东阳欢悦的脸色一僵。垂头犹豫地看了看手里的小瓶,小心翼翼将它搁在一边,然后猛地转身,小粉拳铺天盖地捶在李素的胸膛和肩膀上。“混帐,混帐!什么话到你嘴里都煞了风景,老天真是瞎了眼,什么稀奇古怪的本事都给了你,还给你安了一张鬼见鬼愁的破嘴……”…………笑闹之后,东阳的螓首靠在李素的肩上,盯着小瓷瓶的杏眼仍发着光。眼里露出极度的喜爱之色,不停地把玩着小瓶子,瓶上每个小细节都被她的葱白手指细细抚摸过。“喂。这东西到底怎么造出来的?你脑子还存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本事?作诗啊,献策啊,造震天雷啊,你肚里好像有个百宝箱子,随便一掏都能掏出惊骇世人的好东西……”李素笑道:“这个东西叫香水,是我无聊之时琢磨出来的,嗯,妇人应该都喜欢,是吧?你也喜欢吧?”东阳笑着点点头。轻轻抚摸着光滑的瓷瓶:“香水……确是名副其实的好东西。”李素将她搂在怀里,在她耳边悄声笑道:“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香水,如同女人的春心。任何时候都是那么的浓馥,香甜,沁人心脾……所以每个女人都无法拒绝它。”东阳整张俏脸仿佛在发光,依偎在他怀里,嘴里喃喃念叨了几句,满足地叹了口气:“你呀,就喜欢拿这些新奇的小物事,再加几句这样的小句子勾人呢……”眼波斜斜飞扫,平日端庄的东阳此刻竟有了几分媚眼如丝的妩媚风情,李素不禁痴醉了……啪!“手!手!手往哪摸呢?”东阳又羞又恼地拍开他的手,气道:“好好的说着话,每次都是你煞风景!”**************************************************************下午时分,李素在家中收拾了一番,穿上月白色的新衣裳,怀里揣着一瓶香水,登上了进城的马车。长孙府上开夜宴,长孙无忌已请过他两次了,再不去就是给脸不要脸了,对这位横霸三朝,权势极隆的宰相,李素不敢再摆架子。躲不过去只能选择直面。李家的马车经过了修改,自李素被削爵罢官后,县子的相应仪仗也要改一改了,李素已失去了县子仪仗的资格,没资格用双马,只能改单马,真是个心酸的事实。晃晃悠悠一个多时辰,马车进了长安城,进城后拐了个弯儿,径自上了朱雀大街。长孙府就位于朱雀大街上。天还没黑,长孙府上张灯结彩,门口挂上了红色的灯笼,隔着老远都能听到府里幽幽传来丝竹笙箫之声,里面热闹非凡。李素下了马车,从怀里掏出名帖往一名家仆面前递去。家仆好奇地看了李素一眼,迟疑着接过名帖。李素暗暗叹了口气,他多么希望能够遇到那种家仆有眼不识泰山,把他这位尊贵的客人当成叫花子赶远啊,正好遂了李素的意,哪怕长孙无忌反应过来,他也完全可以像琼奶奶的言情主角一样捂着耳朵大叫“我不听不听不听……”,然后一脸悲伤的跑远……可惜,长孙家的家仆太有素质了,展开名帖确认了一下,脸色立马变得非常恭敬,躬身朝李素行了一礼后,殷勤地领着他往府里走去。走进长孙府前堂,只听得一声长笑,长孙无忌穿着华贵的绸衫,从里面走出来。“李家娃子,老夫请你一回可着实不易啊,今日还得多谢你赏脸了。”************************************************************ps:求月票。。。每天都求票大家一定很烦吧。。其实我也烦,烦,并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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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 文武有别
    长孙无忌笑声很豪迈,有武将之风,虽是文人出身,当年追随李世民的时候也曾马上征战过,大唐的这些开国功臣里,文官基本都有征战的经历,据说当初罗艺谋反,长孙无忌还被任为行军总管,亲自挂帅出征过。

    一身黑色绫绸长衫,腰间系着一根碧绿玉带,头发挽得很随意,松松散散的用一根碧玉簪固定住,足上的足衣已然褪去,赤脚踩着一双木屐,喀啦喀啦地迎出来,此时的治世名臣从里到外透着放荡不羁的味道,颇得魏晋狂士之形神。

    先声夺人,长孙无忌第一句话就让李素的笑脸僵住了。

    “小子李素,拜见赵国公,小子年幼无知,不识礼数,还请……”李素赶紧行礼,口中称谓乱七八糟,客气就够了,叫什么无所谓,要的就是这个态度。

    长孙无忌一巴掌拍在李素肩上,笑骂道:“,果真不识礼数,跟程知节那帮老货伯伯前叔叔后,到了老夫这里就只剩个赵国公,咋地?觉得老夫不配被你叫声伯伯?”

    这话有点重了,从见面到现在,长孙无忌的话里总透着一股子绵里藏针的味道,也不知他是确实意有所指,还是平日说话就这种欠抽的习惯。

    李素不知不觉冒了一层冷汗,急忙躬身改口:“小子拜见长孙伯伯。”

    长孙无忌哈哈一笑:“这才对嘛,笑,不过说来确是你不对,且不说老夫爵位官职,就说老夫的年纪。比你爹都大了不少吧?好说也能算你的长辈了,长辈连番请了你两次都请不动,你说是何道理?”

    李素惶恐道:“长孙伯伯恕罪。确是小子失礼了,能被长孙伯伯邀宴是小子的荣幸。小子怎敢推脱?委实是……委实是小子不争气,前些日子酒后丧德,做了件混帐事,被陛下削爵罢官,小子有负圣恩,无颜见朝中诸位长辈……”

    长孙无忌笑得越发开心了:“不错,小娃子是个人才,假痴不癫的路数。老夫当年追随陛下南征北战时已玩过不知多少次了,声不来即可,这种烂借口以后莫拿来糊弄老夫。”

    李素的笑容越来越僵硬,果然,长孙无忌已看穿了他的伎俩,神烦啊,这帮人的脑袋都是怎么长的?

    长孙无忌看出了李素的窘态,拍着他的肩笑道:“罢了,老夫只是随口一说。小娃子莫往心里去,你为陛下的大唐社稷立过不少功劳,有些功劳可堪称开疆辟土之功。难得的是小小年纪不骄不妄,深藏功名,颇识进退,如此人才,老夫不能不提点一二,你啊,少跟程知节那老货学这种歪本事,自以为得计,实则毫无用处。老夫观你本是心正之人,而且要文才有文才。随手作诗便是千古佳作,又深得陛下恩宠。往后多跟我们文官亲近才是正理,整日跟那帮子老杀才厮混一处是何道理?”

    李素呆了半晌,终于听懂了。

    原来长孙无忌是想把他拉进文官阵营啊。

    很伤脑筋的选择。

    大唐如今正迎来事业上升期,自从贞观四年灭了东突厥后,大唐君臣的心气高了,李世民挥舞着大棒满世界找敌人,专治各种不服,一致对外开疆辟土的大环境里,朝堂的文官和武将也难得出现了一团和气的局面,本来大唐以武立国,朝中武将多是当年跟随李世民打江山的部将,大一统朝代里惯有的文尊武卑的风气暂时并未出现。

    然而文人的骨子里终究是崇文鄙武的,这是无法改变的天性,长孙无忌也不例外,所以今日他才当着李素的面说出这番话。

    李素摸着鼻子苦笑,直到今日才知道,原来自己居然是文人那一边的……

    长孙府前堂的丝竹笙箫之乐在笑闹声中依然悦耳动听,长孙无忌该说的话都说了,执手拽住李素的手腕往里面走,边走边笑道:“小娃子莫多想,今日老夫邀宴没有别的意思,仅只让你认个门,往后有什么好的诗作,或是做出什么好玩的新奇物事尽管拿来,好好的东西让给程知节那老匹夫,实是暴殄天物,糟践了。来,堂上饮酒。”

    李素被长孙无忌拽着手腕拉到前堂,堂内玄关处脱了鞋,李素穿着足衣小心入内。

    长孙府的前堂建得很精致,处处雕刻着各种稀奇古怪说不上出处的图腾祥兽,偌大的前堂仅比李世民的宫殿略作为臣子,建这么大的殿堂已是逾了制,只不过长孙府的前堂是李世民下旨特许的,一来为了给这位帮助他登基称帝而殚精竭虑的臣子彰功,二来,多半也跟逝去的长孙皇后沾了点关系。

    前堂太大,显得略为冷清,有种置身于宫闱禁内的拘谨,跟程咬金府上不同的是,长孙家的前堂无论装饰还是格局,都比程府的高了不止一个档次,程家粗糙,长孙家精致,文武之别,一目了然。

    今日长孙府邀宴的客人不止李素一个,走进前堂后,李素发现堂内的方榻上还坐着几个人,有的比较面熟,有的没见过。

    前堂中央,十余名穿着华丽宫装的舞伎翩翩起舞,旋转的身姿,飞扬的裙裾,还有令人迷醉的绝色笑颜,堂内几位客人纷纷捋须微笑,陶醉在她们的舞姿中。

    长孙无忌拉着李素进了前堂,拍了拍手,众舞伎停舞,躬身施礼后退下。

    “哈哈,来,老夫引介一下,身旁这个小娃子想必大家不陌生,正是为陛下立功无数,我大唐的少年英杰,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

    李素急忙道:“长孙伯伯,小子已是一介白身,前日闯了祸,陛下已将小子削爵罢官了……”

    长孙无忌笑道:“小娃子莫装佯了,大家都知道削爵罢官是怎么回事,该你的总该是你的。”

    说完拉着李素走到左侧一位长须鹤颜的老者面前,笑道:“这位是国子监司业孔颖达,来,这边,这位是门下省起居郎褚遂良,啊,这位你应该见过,尚书省侍中,魏徵……”

    李素听得眼皮子直跳,都是牛人啊,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治世名臣,谏臣,直臣……

    年纪最小,身份也最小,李素只好不停给这些牛人躬身施礼,一通伯伯叔叔喊下来,算是混了个脸熟。

    孔颖达和魏徵不苟言笑,而且颇为在意礼数,见李素行礼,二人一扫方才赏舞时的狂放不羁之态,端起长辈架子坦然受了李素的礼,褚遂良相比之下比较随和,笑呵呵地亲手扶起李素,拍着他的肩寒暄了几句,然后话题很快转到李素的书法上,听说李素现在练飞白体,要求李素明日把自己的书法拿给他鉴赏一下。

    这个话题很快让李素丧失了对他的好感,然后不想搭理他了。

    …………

    宰相府的夜宴比程家高档许多,无论歌伎舞伎的姿色,还是食物的精美,或是宴会客人优雅的谈吐,都非常令人赏心悦目,仿佛置身于前世某个上流社会的酒宴一般,相比之下,程家的酒宴简直跟逛青楼没啥区别,从主人到歌舞伎都是疯疯癫癫,喝多了就搂搂抱抱,非常的*。

    然而,不知怎么回事,李素此刻坐在长孙家的前堂里,却觉得浑身不自在,忽然有点怀念程家的酒宴……

    心惊于这种不合时宜的情绪,李素怎么都不觉得自己是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啊。

    宾主都熟悉了,长孙无忌拍拍手,歌伎舞伎再次登场,悦耳且优雅的丝竹笙箫之声响起,姿色绝佳的舞伎在乐声中翩翩起舞。

    既是酒宴,自然有酒有宴,酒正酣处,该上主菜了。

    未多时,前堂外一名庖丁牵来一头羊,站在堂外廊下朝宾主行礼,长孙无忌点点头,庖丁当着宾客的面从腰后掏出一柄尖刀,手法熟练地插入活羊的脖颈,杀羊放血剥皮,一切程序做得有条不紊。

    待到这只羊的内外清理妥当后,长孙无忌请众人下堂,走到那只羊面前,然后由孔颖达先选,指了指羊腹部的一块嫩肉,旁边的庖丁会意,将那块嫩肉切下放在一边的木盘里,下人将孔颖达选定的那块肉系上红色的彩巾,接着褚遂良选肉,魏徵选肉,最后轮到李素……

    每人在羊身上选一块自己最满意的肉,下人分别系上不同的彩巾以示区别,未多时,一整只羊身上好吃的部位全让宾主瓜分得差不多了。

    众人回堂后又赏了一阵歌舞,小半个时辰过去,方才选好的羊肉已烤好,下人们端着木盘上堂,放在宾客面前,羊肉上洒满细细的胡椒,配上大唐特制的杏酱,这便是大唐权贵家中最有名的一道主菜,名曰“过厅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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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一章 风雅妙物
    长孙府上的宴会给李素一种很强烈的感受,那就是很讲究,酒食歌舞样样讲究,每一道菜,每一盏酒,每一支舞,和每一句话,都安排得妥妥当当,仿佛为了这次酒宴长孙府上下事先排演了很多次似的。当然,这种讲究被很好地掩饰在宾主之间开怀不羁的笑语声中,不容易察觉到,可对李素这种第一次参加文人酒宴的人来说,却无端多了几分不自在的拘谨感。褚遂良,魏徵,孔颖达等人却不觉得拘谨,反而显得很开心,似乎如此讲究的酒宴才能让他们嗨起来,所以宴会气氛非常融洽,各自其乐陶陶。歌舞罢,宾主之间还是有互动的,歌舞伎退下后,长孙无忌发起掷壶的游戏,宾主每人发九只箭矢,五步外设一个窄口的铜壶,众人之中还要选一位裁判,裁判有个说法叫“司射”,然后宾主赤手分别朝壶口投掷箭矢,每轮以投入壶中箭矢多者为胜,输者罚酒。太文雅了,从喝酒到说话,连玩游戏都透着一股深深的学术味道,李素很不习惯。见多了程家酒宴时大开大阖的路数,老流氓灌了几口酒就大喝“拿斧子来”,然后风卷残云般在院子里开练,练到汗流浃背,酒劲散发之后,回到堂内继续喝,喝多了继续练……李素觉得这才是纯爷们该有的酒宴,至于长孙府上这种软不拉叽的游戏,李素真没兴趣玩,况且……这个游戏似乎有点危险,主要是别人比较危险。当李素的第三支箭矢离壶口十万八千里远,反而不小心插到孔颖达的发髻上后,一屋子长辈铁青着脸。不约而同提议结束这个无聊的游戏………………脸色赧然的李素坐回榻上,一脸歉意地朝孔颖达拱手,孔颖达哼哼两声。懒得跟他计较,长孙无忌却笑得很开心。一双狭细的双眼不停在李素身上打量,看得李素浑身发毛。李素参加长孙家的酒宴自然也不是为了吃喝,他也有自己的目的。酒宴进行到一半,宾主皆有几分醉意了,孔颖达站在前堂正中,以极度夸张的动作和语调,大声吟哦着屈原的《天问》,褚遂良迷迷糊糊耷拉着脑袋。手指不停在矮脚桌上虚画着什么。长孙无忌和魏徵最清醒,二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不知讨论什么军国大事。忽然,长孙无忌抬起头,猛地吸了吸鼻子。“咦?啥味道?好浓的花香味……月季?”魏徵也抽了抽鼻子,点点头:“不错,月季香味,你家歌舞伎身上的味道?”长孙无忌摇头:“歌舞伎已退下,况且,就算她们在堂内。身上也没有如此浓郁的香味……”二人面面相觑,满脸疑惑。正在酸溜溜吟颂诗句的孔颖达,七八分醉意的褚遂良也闻到了味道。四人不约而同抽吸着鼻子,左边一下,右边一下,循着味道直往李素桌案前而来。很夸张的画面,李素瞬间只觉得被四只搜爆犬包围了,浑身有种被狗视眈眈的惊悚感……最后,四双疑惑的目光同时盯住忸怩不已的李素。李素很痛快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往桌案上一放。“四位伯伯莫闻了,芳香由它而来。”长孙无忌挑了挑眉。率先将瓷瓶握在手里,瓶口的木塞已揭开。一股浓郁的月季香味从瓶口幽幽而散,未多时。整个前堂都弥漫着花香味。前堂外恭敬候着的乐师,歌伎,舞伎等美女眼睛纷纷放光,贪婪地注视着长孙无忌手上的瓷瓶。“李家娃子,此为何物?”长孙无忌捋须问道。李素深沉地回道:“此物名曰香水,它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温柔岁月’……”四只搜爆犬同时皱起了眉,一副被恶心到了的嫌弃表情,然后四人没再搭理李素,端详着瓷瓶,各自窃窃私语。“是个好东西,太香了……”“就是名字难听了,哪个怂货取的‘温柔岁月’,该被吊打……”“嗯嗯,还不如直接叫香水。”“行,此物就叫香水了。”“…………”李素忽然感觉好心塞……如此有诗意的名字,为何一次两次就是用不出去呢?我也是大唐小才子来的。良久,长孙无忌在众人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忽然将瓷瓶收入自己怀中,此举迎来一片懊悔又嫉妒的叹气声。“李家娃子,此物……又是你造出来的?”长孙无忌和颜悦色问道。“是,小子无聊戏作,长孙伯伯见笑了。”“每月所产几何?”长孙无忌捋须,眼中闪烁着精光。李素眨眼,二人目光对视,有种老狐狸惜小狐狸的惺惺之色。“建作坊不难,只是需要大量的花,每月大约可产千百斤,若是花能多一些,产量还可以更高。”长孙无忌眼中精光愈盛,捋须沉吟不语。李素面露难色,朝长孙无忌伸出手道:“长孙伯伯,适才小子不小心把塞子打开了,此物长孙伯伯能否还给小子?小子散宴后还想拜访一下程伯伯……”四人脸色齐变,同时发出一声怒哼。很好,看来老流氓平日里把他们恶心得不轻。“如此风雅妙物,找程知节那老货,岂不是牛嚼牡丹,大煞风景?那老货接在手里怕是仰头就喝下去了,这样吧,香水由老夫与小娃子合伙干了,建作坊我来,城内商铺亦由我来,五五分帐便是。”褚遂良拂袖大声道。长孙无忌满脸带笑伸手一拦:“登善贤弟且慢,此物既出现在长孙府,老夫断没有让它落入旁人之手的道理,香水一物,老夫与李家娃子合伙了。”孔颖达和魏徵的神情也颇为心动,可惜他们一个是孔子的嫡系子孙,一个是名满天下的清廉忠直谏臣,做买卖这种事传出去对名声不利,只好强忍不舍作壁上观。褚遂良急了,涨红了脸与长孙无忌争执起来,前堂内的融洽气氛顿时一扫而空,二人脸红脖子粗地吵了起来。孔颖达和魏徵捋须微笑,一脸看好戏的模样。许久之后,李素忽然清咳几声,神情腼腆地道:“二位伯伯,小子没说过要跟你们合伙呀……你们吵来吵去意义何在?”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呆住了,对视片刻,很有默契地同时弯下腰咳嗽起来。**********************************************************ps:那啥。。求月票!!对,就是这么神烦,每天都得吆喝一嗓子,不然嗓子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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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 少年城府
    很没面子,争了半天,正主儿还没表态呢。,

    长孙无忌老脸闪过一抹羞红,褚遂良捋须抬头,忽然对屋顶房梁上雕刻的一对祥兽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孔颖达和魏徵呆怔片刻,然后很不给面子地爆笑起来。

    二人一笑,长孙无忌的老脸愈发挂不住,恶狠狠地瞪着李素。

    “小娃子,你故意的?”

    李素急忙起身:“小子岂敢冒犯,只是此物小子原本便打算与程家合伙,毕竟当初的烈酒也是与他合伙,熟门熟路惯了,长孙伯伯您……”

    长孙无忌咧嘴,露出两排白森森牙:“小娃子,老夫的长孙家哪里比程家弱了?宁愿跟程知节那老恶霸做买卖,也不愿与老夫合伙,嗯?”

    李素神情尴尬:“长孙伯伯,您……这不是为难小子吗?程伯伯的性情您也清楚的,日后若程伯伯怪罪,小子承受不起啊。”

    长孙无忌怒了:“怕他个甚!老夫自与那夯货分说,他程家已占了烈酒的好处,还想要香水?世间的便宜都让他捡着了,别人还过不过了?”

    李素仍旧一副为难的表情,嘿嘿干笑不已,却迟迟不肯给答复。

    旁边笑个不停的魏徵道:“辅机兄莫再逗小娃子了,一大把年纪在小辈面前争个没完,羞不羞?”

    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对视一眼,随即哈哈大笑。

    香水这东西虽说奇妙,终究只是妇人用的新奇玩意,长孙无忌争抢此物,虽说有几分真想拿来经营的意思,可当着李素的面跟褚遂良争抢还是玩笑居多。

    散宴已是深夜,城门坊门已关。魏徵褚遂良等人索性睡在长孙府,李素也只好从善如流。

    一夜过去,清早李素起床向长孙无忌告别,长孙无忌居然亲自送出门外,这个举动令李素有点意外,当朝宰相不应该对一个小辈如此客气啊。

    临到长孙家门口。李素脚步停顿了一下,忽然转过身看着长孙无忌道:“长孙伯伯,小子还是决定与伯伯合伙经营香水,不知伯伯意下如何?”

    长孙无忌并不意外,捋须笑道:“哦?小娃子为何改主意了?”

    “小子昨夜想通了,诚如伯伯所言,程伯伯是武将,经营此风雅妙物怕是力所不逮,长孙是世家名门。经营此物正是相得益彰。”

    长孙无忌点头:“嗯,虽然明知你这番鬼话全是糊弄老夫,老夫也权且信了,香水确是妙物,老夫颇为喜欢,香水作坊由老夫出钱建了,另外,长安东西两市里。老夫远亲族人的商铺不少,产出便能风靡长安。作坊建在太平村,建好后即可遣工匠,秘方老夫不过问,如何造香水单只由你来,只不过,你我如何分润?”

    李素小心翼翼地道:“七三如何?……我七您三?”

    长孙无忌满意地大笑:“好。就依你所言,五五分润。”

    李素呆住了,这家伙耳背?

    “不是,的是……”

    后背被长孙无忌轻轻推了一把:“小小年纪罗嗦个甚,快上车吧。日后若还有甚子新奇物事,记得头一个来找老夫,莫再让程老匹夫糟践好东西了,好好的美酒,楞给取个‘五步倒’,老杀才大煞风景!”

    李素不甘不愿地上了马车,车轱辘碾过平整的青石大道,渐行渐远。

    长孙无忌一直站在门口,捋须微笑看着马车走远。

    静立片刻,朱雀大街尽头一人一马驶来,在长孙府大门前勒马停下,马背上跳下一名二十来岁面貌俊朗,肤色白皙,穿着绯色官服的年轻人,正是长孙无忌的长子,时任宗正少卿的长孙冲。

    长孙无忌不由露出了笑颜:“冲儿值夜回来了?快回去睡吧。”

    长孙冲恭敬给长孙无忌行了礼,然后指着远处的马车问道:“爹,那是谁家马车,竟劳动爹亲自送出门外。”

    长孙冲是长孙家的长子,未来要继承爵位的,故而长孙无忌对他颇为看重,笑着将昨夜酒宴和香水等事详细说了一遍。

    长孙冲接过长孙无忌递来的香水小瓷瓶,细细闻了一下,露出惊奇之色:“香!而且浓郁经久不散,是个好东西,这个李素倒是名不虚传,确是个怪才,能弄出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只不过,爹,他为何无缘无故选择与我长孙家合伙?”

    长孙无忌眯着眼笑道:“无缘无故?呵呵,那小子精滑得跟泥鳅似的,怎会做无缘无故的事情?”

    长孙冲躬身道:“请爹赐教。”

    长孙无忌接过装香水的小瓷瓶,眯着眼端详片刻,指着它笑道:“这个东西,是李素与长孙家的纽带,懂吗?”

    长孙冲眨了眨眼,点头:“懂。”

    长孙无忌大拇指反指向自己:“老夫,是李素与太子和魏王之间的纽带,懂吗?”

    长孙冲想了想,不解地摇头。

    长孙无忌笑道:“二子夺嫡,烽烟方起,正是大肆扩张羽翼之时,李素颇得圣眷,小小年纪又有本事,手里还掌握着破城灭族的利器,正是太子和魏王争相拉拢的人,而李素毕竟年幼,况且朝中并无根基,看他的样子,似乎不愿在太子和魏王之间掺合,所以他只能找上老夫,因为太子和魏王皆是老夫外甥,对李素来说,与长孙家建立了纽带,才能保得他的平安,长孙家是他的缓冲,而老夫,有这个能力平衡太子和魏王,只有站在老夫身后,太子和魏王才会有所顾忌。”

    长孙无忌这番话很长,长孙冲消化了很久,才将这番话里的意思吃透,随即问道:“可是,李素为何不索性选择倒向太子和魏王呢?”

    长孙无忌冷笑:“所以老夫说此子精滑得很,冲儿你别忘了,李素手里掌握着火器局,他是火器局的监正,虽说最近被陛下革了职,但迟早会起复的,掌握如此利器,你认为陛下会完全放心吗?只要保持中立,陛下自不会拿他怎样,若是李素倒向任何一位皇子,老夫断言他这辈子算走到头了,陛下不会容许他活下去,这一点,陛下清楚,朝中几位重臣清楚,李素也清楚……”

    长孙冲越听越吃惊,最后睁圆了双眼,讷讷道:“这家伙……他果真只有十六岁?”

    长孙无忌叹息点头:“他确只有十六岁……冲儿,还记得你十六岁时在干什么吗?”

    长孙冲垂头,露出羞愧之色:“孩儿十六岁时终日流连青楼楚馆,与一帮纨绔狎妓买醉,后来尚了长乐公主后,性子才渐渐稳下来。”

    长孙无忌叹道:“是啊,老夫十六岁也是年少轻狂之时,而此子,却在不显山不露水地织着网,从他出名到如今,不到一年的时间,跟程知节,跟牛进达,跟老夫这些人关系纵横交错,整日恬着一张嫩脸伯伯长叔叔短的,我们这些人不知不觉成了他网上的一根线,不仅如此,为了自保还装疯卖傻,故意闯个大祸,博个混帐的名声以自污,此子城府实在是……”

    话没说完,长孙无忌神情复杂地摇头叹了口气。

    长孙冲皱眉道:“爹,这李素如此大的算计,香水买卖有必要跟他合伙吗?”

    长孙无忌展颜笑道:“为何不做?李素这样的人,连老夫都看不透他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冲儿你记住,对前途不可限量之人一定要客气,长孙家四代鼎盛,权势无加,然则盛极而衰,须有居安思危之念,来日若有危难,能救咱们的,只能靠这些年长孙家结下的善缘了,李素如今四处结善缘以自保,反过来说,李素,也是长孙家结下的善缘之一,更何况……”

    曲指弹了弹香水瓷瓶,长孙无忌笑道:“更何况,长孙虽是官宦权贵之家,跟银钱却没有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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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家的效率很快,快得让李素惊讶。

    离开长孙府回到家的才两个时辰,长孙府便派来了建作坊的工匠,还有整整一马车的钱,几百贯的样子,并且还在长孙家自己的封地里特意划出一块地来,组织庄户采花种花,以花来抵租,一切准备事宜有条不紊地开始了。

    看到整整一马车的钱,李素终于松了口气。

    李家的经济危机总算暂时度过去了。

    钱是长孙家用来建作坊的,不过李素不像长孙无忌那么讲究,拆东墙补西墙的事情经常干,钱进了李家,李素二话不说便拿了一百贯给王直。

    在李素心里,王家兄弟才是真正值得完全信任的,王直将要做的事情也是目前最重要的。

    可怜的王直因为李家最近的经济危机,不得不惶惶然继续活在凶悍大嫂的阴影之下,李素把王直叫出来,将一百贯钱交给他时,分明看到王直露出极度欣喜之色,当初李素从大理寺监牢里放出来都没他这么高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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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呃,对,没错,那啥。。0点以后。。

    老实说最近日夜又颠倒了,老贼正在很辛苦的调整作息规律。。。(未完待续。。)u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王桩出路
    王直告别了家中父母和哥嫂,拿着李素给他的一部分钱进了长安城。

    临走前,李素跟王直说了很久的话,如何与人结识,如何打开局面,如何与官府和武侯攀上关系等等,王直扎扎实实上了几堂人际关系课后,才似懂非懂地上了路。

    看着王直孤身上路,李素站在村口的小道旁心中感慨良多。

    活在太平盛世,其实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活得太主动或太被动,命运都掌握在别人的手里,只能努力拿捏好主动和被动之间的分寸,找到一个平衡点,同时还要像个贼似的,从别人的手指缝里悄悄漏出一丝实力,静静发展壮大,以备将来危难时的后路和生机。

    王直,就是他从别人手指缝里漏出去的那一丝实力。

    其实认真说来,得益于李素左右逢源的做人方式,现在基本没有仇敌也看不到危机,然而危机往往是突然来临的,根本不会有任何预兆,进入朝堂跟那么多老狐狸中狐狸小狐狸斗心眼,危机时刻都有可能发生,若不能未雨绸缪,将来很难自保。

    李素也好,王直也好,大家都只是为了活着,如果可以的话,有生之年活得更好一点,更安逸一点。

    “我弟救出去了,咋不救救我?”

    王□桩半蹲在李家院子里,座山雕似的造型,语气却委屈得分外凄婉,胡乱扯过院子里用来造香水的一朵野花,看也不看便往嘴里塞,嚼了两下马上吐出来。

    “呸!苦的!”

    李素懒得搭理他,小心地在瓷片上刮着香精油,耗费了几百斤花才换了这么几滴,分外珍贵。

    香水要多造一些品种才能更好地打开市场。现在能造出来的香味只有五种,种类还是太单薄了,李素正试图造出樱花味的香水,此刻提取的便是樱花的香精油。

    没错,不用怀疑,樱花原产于中国。早在汉代便大肆繁殖,到了唐朝更是大户人家庭院内必种花卉,一千多年后提到樱花,一说便是日本特产,其实大谬,别把日本那个小岛国想得多么人杰地灵,没有遣唐使这类生物在大唐又是学师又是偷物的话,日本的佛教,茶道。建筑,服饰,还有樱花……什么都没得剩,日本真正的特产也就只有个火山岩浆,大唐人不稀罕。

    樱花的香味并不浓,幽幽淡淡的,提取香精不大容易,李素费了很久的时间才弄了一点点。

    衣袖被人扯了扯。李素回头,王桩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搭理我啊。你搭理一下我啊……”

    一个魁梧壮汉卖萌……

    真的看不下去。

    李素扭过头,努力忘掉刚刚看到的那幅画面。

    “咋不把我救出去咧?我家婆姨又没揍过我弟,你把他弄出去做甚?”

    李素叹道:“能救一个是一个,先救生还希望大的,再救半死不活的,这是救人的原则。懂吗?”

    王桩的神情真的透着几分半死不活的味道了,没精打采地道:“那你啥时候救我呢?这家真没法待下去了。”

    “说真的,我不敢救你,把你弄出去容易,你婆姨来找我要人咋办?以你家婆姨那凶残的性子。要不到人多半把我揍一顿,我招谁惹谁了?”

    说着李素站起身,将香精小心掺入兑了酒精和花瓣的大罐罐里,拍了拍王桩的肩,指着罐罐道:“嗨起来。”

    于是王桩抱着罐罐开始摇晃。

    今日王桩有心事,罐罐摇得不够嗨,愁眉苦脸抱着罐子,捧着自己的骨灰盒似的。

    李素忍不下去了,踹了他屁股一脚:“认真点!摇完了给你找条出路。”

    王桩黯淡的两眼徒然一亮,急忙道:“啥出路?”

    “先摇,别停下……”李素往躺椅上一倒,开启悠闲模式。

    “香水咋造的你前后都看见了吧?”李素悠悠问道。

    王桩抱着罐子使劲抽抽,干劲比刚才强了许多:“差不多……吧?”

    李素耐心很好,对真正的朋友,他的耐心通常都不错的,如果换了许敬宗说这句话,李素可能就一脚踹过去了。

    “没记住也没关系,我多给你示范几次,把造香水的秘方全部教给你,以后香水作坊由你来打理,记住,秘方只能你一个人知道,从此烂在肚子里,这是咱们饭碗,懂吗?”

    王桩点点头,又摇头:“这跟救我出去有啥关系?”

    李素发现自己的耐心其实也是很有限的……

    “你造香水,打理作坊,进城做买卖,跟你婆姨相处的时候就不多了,男人在外干事业,婆姨操持家里,以后你和婆姨就这样相处,工钱我不给你开,香水利润分你一成,每月分的钱多得用马车拉,小山一样的钱堆在你婆姨面前,你婆姨但凡还有一丝天良未泯的话,就不会再揍你了。”

    王桩摇罐子的动作变慢了,两眼茫然睁大,仿佛在消化李素刚才的话,良久,终于喜上眉梢。

    “好!这个法子好,他娘的,总算见着天日了!”

    高兴的表情维持片刻,接着又愁眉苦脸了。

    “想我婆姨了咋办?”

    李素脸发绿:“…………”

    很好,耐心值全部耗光。

    叫王桩小心放下罐子,李素冲上前朝他一阵拳打脚踢。

    男人啊,都是贱的。

    数日后,香水作坊盖好了,长孙家派来了十来名工匠,李素随便交代了几句后,王桩便成了香水作坊的管事,一应采购,制造,产量等事宜皆由王桩负责。

    又过了几日,作坊造出了数百斤香水,灌装小瓷瓶封口后,分批次进入长安东西两市,正式对外发卖。

    不需要什么宣传手段,更不需要动用长孙家的背景推波助澜,香水本就是千年来令妇人们欣喜追逐的东西,东市商铺门前将瓷瓶塞子揭开,任由香气弥漫在空气里,只消让路人闻到这股香味,宣传的目的便达到了。

    几乎一夜之间,长安城的妇人们疯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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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香满长安
    谁都没想到,几滴小小的香露竟能风靡整个长安。

    长安东西两市,长孙家名下的商铺外排起了长龙,排队的都是各个大户人家的家仆,这年头的大户人家女子不能出门的,家教不允许她们抛头露面。

    商铺门前摩肩接踵,人流穿行不息,叫喊声,争吵声,夹杂着偶尔窜出来的半生不熟的关中话,那是异域胡商在队伍里被大唐子民推搡甚至殴打。

    家仆们苦着脸在队伍里缓缓挪移,从清晨到中午,队伍不停推进,队尾不停有人补充,午时过后,商铺外仍排着长长不见尾的队伍,可商铺的伙计无情地将门板一关,外面挂出一块冷冰冰的竹筹.[m]:“今日香水售罄”。

    排队的人群里爆发出不甘的怒吼,懊恼的叹息。

    队伍仍未散去,各家的家仆似乎还在等待转机,半个时辰过去,烈阳下,家仆们汗如雨下,却仍执拗地不肯散开,踮着脚期待地望着商铺那块冰冷的门板。

    西街尽头传来匆忙的马蹄声,几名戴着乌纱高帽,身着绛紫华袍的宦官策马而来,一名面白无须的中年宦官下马,人群纷纷敬畏地让开一条道。

    “卖香水的是这里吗?”宦官揪过一名排队的家仆,指着紧闭的门板问道。

    家仆惊惧地点点头。

    放开家仆,宦官看着门板外挂着竹筹上写着“售罄”的大字,尖细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跟在后面的宦官脸色有些难看了。

    “这可如何是好,宫里的贵人们都等着用呢,咱们若空着手回去……”

    话没说完便顿住,几名宦官的脸色都变得很难看。

    人群中发出低抑的哗声,大家面面相觑。表情各异。

    连宫里的贵人们都知道香水了,果然是个好东西,说它贵如黄金亦不过分呀。

    为首的宦官沉默许久,忽然跺了跺脚,尖声道:“打听一下这家商铺后面是何人,咱们径自找他去!”

    商铺幕后的人本不是什么惊天秘密。没过多久宦官便打听出来了。

    为首的宦官脸颊使劲抽了几下,哭丧着脸摇头:“赵国公……咱们惹不起,回去如实跟贵人们禀报吧,挨揍也只好认了。”

    几名宦官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跨上马儿垂头丧气往宫里赶去。

    宫里的贵人自然是李世民的嫔妃,长孙皇后逝后,李世民一直未再册立皇后,皇后之位永远只为长孙而留。皇后下面便是传说中的四妃,地位虽比不上长孙皇后,却也是太极宫雌性动物中最为显赫的四人了。

    民间卖的东西,宫里的嫔妃却买不到,四位妃子闹脾气了,这是打皇家的脸呀。

    采买的宦官不消说,一顿狠揍跑不了,事情没完。现在已不是能不能用上香水的事了,而是心里堵着一口气顺不过来。四妃碰头一商量,非常痛快地决定组队刷李世民。

    于是,太极宫甘露殿内,李世民不淡定了……

    *

    李素也没想到香水发售的第一天居然如此火爆,大大超出了他的预计,在他看来。香水这东西上市后应该和烈酒差不多,都属于消耗品,有需自有供,售卖情况自然也是不愠不火。

    当长孙家的家仆满脸兴奋地跑来太平村,告诉他八百斤香水一上午便全部售罄之时。李素大吃一惊,目瞪口呆半晌没回神。

    小看了这个时代的女人对美的追求啊,前世的女人骂人时,前面总要加上一个“臭”字,臭男人,臭德行,臭不要脸等等,可见女人对“臭”字多么痛恨,反过来说,对“香”字就有多么喜爱。

    预计严重失误,估计长孙无忌都没想到,无心插柳般做成的一笔合伙买卖居然如此赚钱。

    “回去跟长孙伯伯说,请他加派工匠,增加用料,赶紧!”李素迅速做了决断。

    钱啊,谁跟钱有仇?李素向来拿金子当孔子一样膜拜着的。

    交代几句后,李素打了个呵欠,跟王桩打了声招呼便往家里走,赚钱要趁早,睡觉也不能耽误。

    作坊外的乡间小道上,两匹快马一前一后飞驰而来,李素眯了眯眼,忽然有种预感,这两匹快马可能跟自己有关。

    果然,两匹快马到了李素身前后停下,二马相距数丈,显然不是同路人,为首一人穿着宫里的宦官服色,后面一人却是老熟人了,程处默。

    宦官显然也认得程处默的,下马后先恭敬朝程处默行了一礼,口称小公爷。

    程处默不敢怠慢,宦官出宫即是天使,代表着天子,于是急忙回礼。

    二人显然都是冲着李素而来,程处默朝宦官挥挥手,示意宦官先说,宦官身负皇命,倒也不再谦让,转过身时那张白净的脸已板得紧紧的。

    “奉陛下旨意,太平村李素备好各种香水,香水要有别于民间,日后长期供于宫闱禁内,是为贡品。”

    李素垂头领旨,趁宦官没注意,悄悄撇了撇嘴。

    宦官说完后便骑上马回宫复命了,待他走后,王桩这才露出焦急之色。

    “啥叫有别于民间?香水就是这么造的,多任何工序就不是香水了,这可咋办?”

    这两日王桩天天待在作坊里,李素手把手教他造香水,现在王桩已对工序很熟悉了,所以才着急。

    李素斜眼瞥着他:“区别于民间有何难处,你急啥?”

    王桩和程处默皆看着他。

    “你有办法?”

    “当然……”李素环视左右,压低了声音道:“香水怎么造你是知道的,我问你,最后一道工序摇罐子,你每次摇多少下?”

    王桩挠头:“我哪记得?一两柱香时辰,大概两百下吧……”

    “好,以后卖给民间的摇两百下,供应太极宫的摇两百五十下,换个高档的瓷瓶装上,嗯,这就是贡品了。”

    王桩和程处默呆呆地看着他:“…………”

    李素很佩服自己的急智,若非觉得李世民的妃子们可能听不懂,他还真想把贡品香水取名香奈儿二百五十号,让李世民好好得瑟……

    “这……这这,行吗?”王桩面红耳赤地道。

    贡品啊,这么搞是不是太儿戏了?

    李素想了想,也觉得不大妥当,于是补充道:“弄点薄荷汁液掺进去,不但美美哒,而且清凉败火,就这么定了。”

    扭过头看着程处默,李素暗叹,今日似乎很繁忙啊……

    “你有啥事?”

    程处默咧嘴笑道:“我没啥事,香香臭臭的东西我无所谓,不过我爹有事。”

    “程伯伯有啥事?”

    程处默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道:“今日我爹听说你又弄出了新东西,而且长安城里卖疯了,长安城的妇人们疯了似的,就连我程府也不消停,我爹的五位妾室闹腾了一整天,说要香水,不然就不活了……”

    李素很识相地点头:“程兄放心,稍停我便差人将香水送到府上,管够。”

    程处默摸了摸鼻子,笑容有点幸灾乐祸:“这个,其实不是重点……”

    李素眼皮跳了跳:“还有重点?”

    “嗯,重点是,我爹听说这笔买卖你居然跟长孙家合伙……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爹比他那五位妾室闹腾得更厉害,嚷嚷着要点齐兵将杀奔太平村,把你挂在旗杆上飞……”

    李素冷汗刷地冒了出来。

    挂在旗杆上飞是个什么体位李素没法想象,这个自然不太现实,老流氓没浑到这个地步,但是一顿揍应该跑不了。

    东西呢,是李素造出来的不假,他想跟谁合伙就跟谁合伙,这事完全可以把道理摆在桌上一条条说清楚,然而程咬金的属性不一样,道理这东西到了他面前,讲不讲要看心情,当他不想讲道理的时候,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挂在旗杆上飞?

    “能讲道理吗?”李素复杂地看着程处默。

    程处默笑眯眯地推却:“我爹不讲这个的。”

    果然如此……

    李素打量着程处默:“你爹发火,你来太平村做甚?不会是帮你爹把我挂旗杆上吧?”

    程处默笑道:“我当然不会这么闲,我是来向你要香水的……”

    “你刚才不是说香水不是重点吗?”

    “香水不是我爹的重点,但是我的重点啊,长安城里都卖缺货了,这东西是你造出来的,我不找你找谁?”

    “我给你香水,不过你陪我去一趟你家。”李素道。

    事情还是得解释,虽然清楚程咬金发火耍浑作秀的成分居多,程家已是大门阀,不会太在意钱这种东西,不过事情不大,还是要解释的,别人在不在意是胸襟问题,自己解不解释是态度问题。

    于是李素捎上香水,和程处默风风火火进了城,到了程家门前,值守的部曲告诉程处默两个消息,一好一坏。

    坏消息是,程咬金出门了,直奔长孙无忌府而去。

    好消息是,他没带兵器。

    *

    ps:今天过节,回父母家吃饭喝多了,今晚早点睡不更了,明天再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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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 勾兑利益
    听说老流氓去了长孙府,李素心跳徒然加速,当初第一次亲东阳时都没这么快过。程处默的表情也不对了,两眼发直看着李素,喃喃道:“我爹咋去长孙家呢?他跟长孙伯伯一直不对付啊……”李素狠狠一拽程处默的衣袖,喝道:“还发啥楞,赶紧去长孙府!”程处默也回过神了,急忙道:“对,点齐府中部曲,救我爹……”“你爹需要救啥?救长孙伯伯!”“啊?”…………没敢带人,程处默连家仆随从都不敢带一个,只和李素二人慌慌张张朝长孙府跑去。实在是程咬金太混帐了,居然单枪匹马进了长孙府,可以肯定,程咬金的来意绝不是给长孙无忌祝寿那般祥和,若儿子再领着一帮部曲杀才来助兴,长孙无忌哪怕涵养再好也要发飙了。长孙家离程家很近,大唐的开国功臣全住在朱雀大街上,都是高祖皇帝赏赐的府宅,朱雀大街直通太极宫,程家与长孙家相距仅只半里,片刻即到。长孙府门前的下人认识程处默,不能不认识,大家都是住同一条街上的邻居,而且这家邻居从老爹到儿子皆是名满长安的恶霸。见程处默和李素跑来,下人很客气地行礼,并且告诉程小公爷,程老公爷半个时辰前便进了长孙府,一直没出来,里面很安静,既没有喊杀声,也没有叫骂声,程老公爷今日表现得十足像个安静的老男子。李素和程处默面面相觑,程处默在门口徘徊转圈,犹豫该不该回家把部曲杀才们叫过来。知父莫若子,老爹进去既没有喊杀声又没有叫骂声,显然很不科学。怕是长孙家在廊下安排了刀斧手,老爹折在里面了……陷入无限被害妄想不可自拔时。长孙家侧门打开,长孙无忌和程咬金一脸笑容走出来。程处默急忙迎上前:“爹……”程咬金哈哈笑道:“我儿来了……”转眼一看,发现李素也在,程咬金笑容顿时化作怒容,指了指李素:“好个小混帐,自家肥水流了外人田,跟程家做香水买卖哪里比不得长孙老匹夫?”长孙无忌老脸发黑,阴阴地道:“程老匹夫。积点口德,老夫可还在这里呢。”李素面色发苦,急忙躬身道歉。程咬金朝长孙无忌哈哈笑道:“说笑,辅机兄莫往心里去,刚才俺说的事就这么定了……”扭过头,程咬金又飞快变脸,怒气冲冲指着李素:“稍停老夫再与你算帐!小混帐翅膀硬了,嗯?日后若弄出啥新奇玩意再跟长孙老匹夫狼狈为奸,老夫非……”长孙无忌勃然大怒:“程老匹夫,你欺我长孙家无人耶?”程咬金又朝长孙无忌咧嘴一笑。转身招呼二人:“走,都走,回家去……”李素只来得及朝长孙无忌匆匆行了个礼。便被程咬金强行勾着肩膀踉跄带走,程咬金走中间,一边勾一个肩膀,三人并排而行,毛茸茸的大嘴凑在李素耳边说悄悄话。“李家娃子俺告诉你,虽说长孙老匹夫生的儿子比俺多,但一个个文绉绉软耷耷的,没一个硬朗货,老夫生的六个娃子随便拎一个出来。都能把他长孙家满门打趴下,所以说。长孙家确实无人啊……”“嗯嗯嗯!”程处默憨厚地点着大脑袋附和。长孙无忌黑着脸站在门口,浑身气得直哆嗦。悄悄话……太大声了!***********************************************************被程咬金勾着肩膀走了一路。李素渐渐发觉,程咬金对自己似乎并不怎么生气,刚才当着长孙无忌的面指着自己喝骂,似乎作秀的成分居多。“程伯伯,小子造香水选择与长孙伯伯合伙,实是有苦衷的,还请程伯伯听小子……”李素急忙解释。搭在肩膀上的巨灵掌轻轻拍了拍:“解释个屁,自己造出来的东西,想跟谁合伙就跟谁合伙,好的算帐呢?你倒是算啊……程咬金咧嘴一笑:“怕老夫真跟你算帐?你跟长孙家合伙是啥心思以为老夫不知?老夫活这把年纪全活狗肚子里去了。”李素呆呆地看着他……老妖精啊,能混进大唐朝堂而且混得如此滋润的,有几个是蠢货?程咬金叹了口气,垂头看着李素时,眼中竟露出几许慈爱之色:“小娃子也真不容易,不想当官吧,陛下非要让你当个官,不然陛下心里不踏实,当了官诸事身不由己,小小年纪又才华惊世,想掩藏光芒都没办法,辛苦布局博了个长安城小混帐的雅号,却还是夹在这么多老狐狸中间左支右拙进退两难,咱大唐这么多开国勋贵,他们十六岁时犯浑者有,心机深沉者有,少年成名者也有,但活得像你这么累的,真没有。”李素垂头,只觉心中一股暖流穿行,浑身一阵熨烫,再加几许唯人自知的酸楚,眼眶竟不知不觉泛了红。搭在肩上的大手加重了几分力道,程咬金笑道:“别人为难你,程家不会,小娃子日后心中不爽利,径自来俺家,酒肉管饱,胡姬管够,愁眉苦脸进门,欢欢喜喜出门,权当进了一回青楼……”李素:“……定了啥事?”提起这个,程咬金不由眉飞色舞:“听说今日长安城香水卖疯了,老夫心中不痛快,便找上长孙老匹夫家打算抽他,长孙老匹夫似乎知道老夫要来似的,早早备好酒菜在前堂等老夫,吃了喝了之后,老夫又不好意思动手了,毕竟吃人嘴软啊……”“后来呢?”程处默歪着头,一脸天真无邪地看着老爹,萌得欠抽。程咬金脸色滞了一下,似乎也觉得儿子很欠抽,于是就不客气地抽了他一记。然后接着道:“后来老夫与长孙老匹夫合计了一下,大家都在太平村建了作坊,程家是酿酒作坊,长孙家是香水作坊,都是跟李家娃子合伙,各占五成份子,而且据说造香水还要用到俺程家作坊蒸的烈酒,俺与长孙老匹夫商议半天,决定互换份子……”程处默听得满头雾水,李素却倒吸一口凉气,震惊地看着程咬金。这是唐朝人吗?怎么连置换股份这种现代商业伎俩都懂了?很怀疑老流氓也是穿越的,……要不要留个电话?“爹,啥叫互换份子?”“长孙老匹夫给老夫香水作坊一成份子,老夫给长孙酿酒作坊两成份子,李家娃子仍占五成不变,从此无论香水还是酿酒,都是三家合伙了,本来香水作坊老夫想要两成的,长孙老匹夫说老夫欺人太甚,烈酒卖得不死不活,香水却卖得红红火火,两个作坊根本不能比……”程咬金斜睨了李素一眼:“嗯,说来老夫就有气,李家娃子你啥意思?给老夫的烈酒卖得不愠不火,给长孙老匹夫的香水却让整个长安的婆娘们都疯了,何故厚此薄彼?”李素俊脸又浮上苦色。程咬金哈哈一笑:“罢了,老夫与你自家人,小娃子做事没礼数,老夫是长辈也懒得跟你计较,日后若有新玩意又便宜了别家,莫怪老夫翻脸无情。”李素只好唯唯应了。这事算是揭过去了,程咬金的表情顿时变得和蔼可亲,勾住李素的肩笑道:“是个灵醒,老夫真恨啊,为啥不是老夫的儿子呢?也不知你爹娘生你前吃了啥东西,竟把你生得如此俊俏又有才华,万中无一的好娃子,再看看老夫生的……”棒槌粗的手指指向无辜的程处默,程咬金气道:“看看老夫都生了些啥玩意……”啪!一巴掌乎过去,气消了。…………从长孙家回到程家时,已是日落时分,眼看城门坊门要关了。当晚程府开宴,李素自然又是座上宾。见识过长孙家的文人式酒宴后,李素对程家的酒宴……越来越喜欢了。凡事最怕比较,认真说来,李素还真算不上文人,作诗也好,治病也好,其实都不是自己的东西,借用一下前人智慧而已,跟程咬金这种武将打交道不累,说话也好做事也好,根本不要花费太多脑力去揣度用意,一就是一,二就是二。酒宴上,老恶霸和六个小恶霸又喝多了,于是程家前堂鬼哭狼嚎群魔乱舞,李素这回也不见外了,竟然凑上去跟大小恶霸们共舞了一阵,中途被程府的胡姬明里暗里揩了不少油,李素忍了。最后喝得醉醺醺的老恶霸强拉着李素到院子里,要传授老恶霸当年横行天下鬼见鬼愁的斧法,李素这才很是时机地轰然醉倒不省人事。************************************************************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 东市事发
    李素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中午了。

    最近似乎成了程家的常客,程家上下都认识他,见李素揉着宿醉的脑袋走出房门,下人们很快端上洗漱的热水和吃食。

    程咬金上朝去了,家里六个小恶霸也不见踪影,昨晚大家都醉得厉害,估摸还没醒。

    程府的早餐很实在,一大碗胡辣汤再加煮熟的大块羊肉,看得李素两眼发直,这玩意当早餐,经常吃的话会短命的……

    婉拒了这份实在的早餐,李素也不方便去内院跟老夫人告辞,于是托下人说了一声便离开了程府。

    走在朱雀大街上,李素有点茫然,他发现自己找不到目的地……

    没错,最近李素过得太闲了,李世民将他削爵罢官,对他而言似乎已变成了一种奖赏,赏赐他最近可以毫无愧疚地悠闲懒惰,每个月只花几天时间配一下火药,剩下的日子全是混吃等死,更惬意的是,他在城里有印书,烈酒和香水三大买卖,不必为生计而奔波,每天无所事事地等着财富一堆一堆的增长。

    站在朱雀大街上发了一会儿呆,李素决定去看看王直。

    王直离开太平村进城好几天了,这家伙比他兄长多了几分机灵劲,在城里跟三教九流混应该吃不了亏,李素对他很有信心,相信过不了多久就能看到一脸痞相的王家老二自称长安两市扛把子,领着一帮子闲汉地痞横行霸道,人见人憎……

    …………

    长安城的东西两市太大了,找王直并不容易。

    东市人潮涌动,穿流如河,李素忍着和路人摩肩擦踵的不适应感。以及各国胡商身上的异味,还有各种马和骆驼的臭味,暗自悲叹今晚自己要洗几遍澡。一边不放弃地打听王直的住处。

    没过多久,李素便欣喜地发现王直混得不错。问到第十个路人时,居然认识他,指着东市前方一片低矮如丛林般的小平房告诉他,那里是王大哥的住处。

    王大哥……啧!

    真不忍心告诉这位小弟,王大哥在太平村混得有多惨……

    东市商人多,长安本地商人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是来自大唐各道各州府的商人,还有各国的胡商。

    大唐文武并进。虽然对商人也略带歧视,但相比各朝来说已经算是很开明的了,至少没有明文说商贾低人一等,李世民登基后最主要的国策便是包容,包含一切,容纳一切。十一年来在商业上作出的国策调整不少,为了维持西域丝绸之路的畅通,甚至不惜发动好几次战争,可见商业在大唐君臣心中也是占有一定分量的。

    如此努力之下,今日才可见都城长安东西两市的繁华似锦。胡商遍地。

    至于胡商在大唐受到的无数歧视和非人待遇,这个……跟商人身份没啥关系,大唐人眼里。任何大唐以外的动物都只是猢狲,有一个横扫天下无往不胜的圣明君王,还有一群嗜血狂魔般的开国名将,以及数十万百战百胜指谁灭谁的关中雄兵,扬眉吐气的大唐百姓视任何外国人为猢狲是很符合逻辑的,而且,人类对猢狲并不需要太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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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市外国人很多,李素仗着一张大唐关中人的脸,一路没受到任何歧视。很快找到了王直的住处。

    王直过得很节省,李素一抬眼便看到住处是何等简陋。一排低矮的平房像鸽子笼似的,错落有致地在东市大街两边排开。李素不由感到有些心酸,离开太平村时便跟王直交代过,结交朋友的同时别委屈了自己,尽管吃好的住好的,王直笑呵呵地应了,结果还是太节省。

    李素笑了笑,对王直的现状愈发感到好奇,很想看到王直领着小弟横行街市一脸嚣张地收胡商保护费的样子。

    大街旁边一条暗巷里围满了人,似乎很热闹,外面一圈又一圈踮着脚不知究竟,使劲往里面挤。

    李素皱了皱眉,自觉绕过这群看热闹的人,他讨厌往人多的地方凑,太脏。

    暗巷的人群里,热闹仍在继续,外面的闲汉们挤不进去,急得抓耳挠腮,揪着前面的人一迭声问道:“啥事?发生啥事了?”

    知情人士很有娱乐精神,非常痛快地种子共享:“里面在揍人,下手真狠啊,牙都打掉几颗了,还没停手,这是要废掉他啊……”

    “谁胆子这么大?不怕巡街的武侯吗?”看热闹的闲汉居然很有法律意识。

    知情人士嘁了一声,不屑地道:“武侯?武侯早躲开了,知道揍人的是谁吗?”

    “谁?”

    “东宫属官,你若是武侯你敢凑上去吗?”

    闲汉缩了缩脖子,笑道:“瓜怂才凑呢,东宫的属官谁惹得起?对了,到底什么事惹到了东宫的人?”

    “据说是为了一个胡女,人市上发卖的,东宫属官想献给太子殿下,只出了半贯钱就想把人带走,跟明抢一样,一个闲汉忍不下去,争辩了几句道理,属官便揍人了……”

    听热闹的闲汉顿时奇道:“混迹东市讨生活的我都认识,谁这么不长眼啊?”

    “不认识,听说是新来的,姓王,啧啧……”

    李素忽然停下了脚步。

    新来的,姓王?不会这么巧吧?

    忍住不断翻涌的不适应感,李素拼了命往人群中挤去。

    “让开!都让让!”

    左挤右挤,始终挤不进去,李素横下心,索性弯下腰从人群的腿部往里钻,耳边不断传来闲汉们不满的叫骂声,甚至背上还挨了好几记冷拳。

    李素心急如焚,懒得计较太多,费了好大劲才钻到看热闹的人群内圈里。

    眯眼看过去,眼前的一幕令李素瞋目裂眦。

    挨揍的果然是王直,脸已肿得跟猪头一般,一身麻布衣裳被撕成了条条缕缕,躺在地上单手护着头,另一只手却软耷耷地横摆在地上,腕骨和臂骨连接处扭曲成了一个怪异的角度,显然骨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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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 以牙还牙
    王直横躺在地上,脸已不成人样,甚至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任由狂风暴雨般的拳脚砸在自己身上,一声不吭地闭着眼。揍他的人明目张胆地穿着绿袍官服,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面容阴沉,目光里露出凶狠的戾色,此时王直已失去了抵抗能力,而他仍不肯停手,一拳一脚尽情在王直身上施虐。官员身后,两名青衣随从一左一右环臂而立,嘴角露出无聊和不屑相交织的冷笑。旁边跪着一名四十多岁的胡商,满脸落腮胡,肤色黝黑,正神情惶恐地不停给官员磕头,胡商旁边站着一名十五六岁的胡女,衣着很暴露,脸上太脏辨不出容貌,一双黑色的眼睛却璨璨生辉,赤脚戴着一套脚镣,显然是被发卖的女奴模样,似乎是中亚某国的人种。李素费力从围观的人群里钻进来,第一眼便看到了奄奄一息的王直,第二眼便看到那个仍在王直身上施虐的东宫属官。李素只觉脑子一炸,耳边嗡嗡作响,眼睛立马充血通红。这几月来的布局,千辛万苦躲开太子和魏王的举动,为了躲开甚至不惜用香水买卖搭上长孙无忌……所有的谋划,所有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此刻全部抛到九霄云外,脑中只反复闪烁着一个念头,救人!王家兄弟是他的朋友,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唯一交上的朋友,直到现在,能真正让他放心将自己的后背托付的人,只有王家兄弟。李素深吸了一口气,先让自己冷静下来,状态似乎回到当初被结社率叔侄挟持的时候。冷静才是破敌制胜的前提。暗巷的墙角边有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或许是件不错的武器……李素阴沉着脸,猫下腰准备潜行到墙角边。这时。一直挨揍的王直不知为何忽然睁开了眼,他的脸已肿得不成样子。眼睛被挤得只剩了一条缝,然而睁开后第一眼还是看见了人群边猫着腰准备捡石头的李素。王直眼中露出奇异的光芒,忽然虚弱地开口:“走啊……”揍他的官员一楞,喧闹的围观人群也瞬间安静下来。“走啊……不关你们的事,快走啊……”人群愕然,但李素却懂了,心中愈发酸楚,听起来像在驱赶围观人群。其实王直在赶他。不搭理他,李素又悄悄往前走了一步。见李素不听劝,王直不知哪来的力气,忽然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站了起来,摇摇晃晃浑身直颤,右臂软软地耷拉着,嘴里像老牛般喘着粗气,面朝东宫属官,背朝围观人群。伤痕累累的瘦弱后背有意无意地挡在李素身前。张开一只手臂,仿佛一只受伤的孱弱的雄鹰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保护自己的幼雏。“走啊!……你们前程远大,一生荣华。莫招惹麻烦,我只是烂命一条,死便死了,看什么看,快滚!”王直嘶声吼道。话音落,王直忽然猛地往后退了几步,将李素在内的围观人群撞得踉跄一退,然后一声暴吼,发了疯似的扑上前。死死箍住东宫属官的脖子。属官大惊,奋力挣扎。旁边两名随从也慌了,急忙上前又掰又拉。对王直拳打脚踢。李素压下心中酸楚,嘴角露出了一丝怪异的笑。其实,我也是烂命一条!疾若奔雷,李素欺身而上,飞快捡起墙角那块石头,在围观人群愕然的目光注视下,李素单手执石,朝殴打王直的三人中最壮实最魁梧的一个人奋力拍下。一声沉闷的声响过后,一名魁梧壮硕的随从被石块拍中后脑,鲜血缓缓从伤处涌出来,随从身形踉跄了一下,连回头看一眼的力气都失去了,摇晃几下过后轰然倒地。围观人群呆住了,那名东宫属官和随从也呆住了,看着身形瘦弱一脸斯文的李素手执石块,朝他们咧嘴直笑,笑容像个刚杀了人的疯子。王直发现身上雨点般的拳脚消失了,费力抬头一看,见李素站在身前直笑,脚下还躺着一名随从,王直瞬间明白了,眼泪顿时夺眶而出。“傻啊你!你傻啊……”这一动手,便意味着与东宫交恶,对李素来说,这是多么严重的后果。“你是何人?胆敢挑衅东宫!”属官指着李素怒道。“太平村,李素。”李素笑得很坦然,既然出了手,就没必要掩藏了。属官眨了眨眼,总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没等他继续搜索回忆,一只不算壮硕的拳头却忽然出现在他眼前,然后,无限扩大……砰!一拳狠狠揍上属官的脸,属官旁边的随从急了,抡起拳头朝李素冲去,刚踏出一步却轰然栽倒,竟是王直单手死死抱住了随从的腿。打虎兄弟同心,打架也是一样,随从被王直牵制住,李素便没了顾忌,凌空飞起一脚朝属官踹去,正中属官胸口,属官惨叫着踉跄退了几步,李素步步紧逼,又是一拳狠狠揍上他的脸,属官终于倒地,李素飞身而上,骑在属官身上,眼中戾色一闪,手中的石头狠狠砸中属官的太阳穴,属官惨叫声顿止,彻底晕了过去。收拾了属官,李素再走到被王直抱住双腿的随从面前,二话不说又是一记石块狠狠砸中随从的后脑,随从也晕了过去。既然动了手,李素断不会轻易罢手,恩与怨,当场还清。起身走到那位晕过去的属官面前,李素左右端详了半晌,似乎在计算下手的部位,片刻之后,李素抄起石块狠狠朝属官的手臂砸去,喀嚓一声脆响,晕过去的属官被痛醒,发出凄厉的惨叫,臂骨与腕骨连接处被扭曲成了一个怪异的角度,围观的人群里不乏有心人,细心一看便知,属官骨折的那个部位,恰好与王直骨折的部位是同样的位置。事情没完,还得有利息。李素嘴角勾起一抹狞笑,一声不吭地走到属官的左侧,又是一记狠狠砸下,属官的左臂也被废掉。痛得冷汗直冒的属官两只手臂软耷耷地垂在地上,睁大了眼,看着这个跟疯子一样冷静切疯狂的少年,声调变得异常尖利:“我乃太子殿下驾前属官,东宫内给事,你不怕被抄家灭族吗?”李素眨眨眼:“我好怕……你吓到我了,怎么办?”看着李素的神情,属官心尖一颤,随即左腿膝盖传来一阵剧痛,李素手中的石块已将他的膝盖骨敲碎,属官的惨叫声叫到一半,很干脆地痛晕过去。李素仍不罢休,依样画瓢又朝他的右膝盖骨砸下……围观人群发出哗的一声,惊骇地看着这个瘦弱的少年。怎样的凶性,怎样的报复心,令这个少年下手如此狠毒,眨眼间竟废了属官的四肢,他知不知道打的是谁?东宫啊,太子殿下跟前的属官啊。看热闹的从来不嫌事大,但是这一次,事情未免太大了,看热闹的人群觉得不能再看下去了,稍停东宫来人,谁知道怒极之下会不会拉几个看热闹的人进监牢凑数?仿佛约定好了似的,人群突然间一哄而散,狭窄的暗巷里,只剩喘着粗气的李素和王直二人,还有三个昏迷过去没有知觉的东宫所属,以及一个卖女奴的胡商,和那个一直沉默却满脸倔强的女奴。王直伤得很重,右手臂骨折了,喘气声里带着呼哧呼哧的痰音,估计有了内伤,肋骨可能也断了几根,外伤更是不计其数,李素晚出手片刻,王直的小命今日便交代在这里了。尽管伤得很重,王直却没放在心上,虚弱地碰了碰李素,叹道:“你不该出手的,为了我跟东宫结怨不值得,李素……我一直认为你是村里最聪明最灵醒的,今日你做了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李素瘫坐在墙边,吃吃地笑:“人这辈子总要干几件蠢事的,不然活着多没趣。”王直黯然道:“是我连累你了……”“不,是我连累了你,我若不让你进长安城,根本不会有此一劫。”二人沉默半晌,李素叹道:“东宫的人快赶来了,巡街的武侯也应该来了,这里交给我,你快跑……”王直肿涨的眼睛瞪了起来:“我跑,把你留在这里受罚?是人干的事吗?”李素神情顿时变得严厉起来:“王直,你听清楚了,我有陛下恩宠,就算与太子交恶,太子也不会对我贸然下手,但你不一样,你若进了监牢,结局只有一个死,肯定会死!你若死了,我今日做的这些有何意义?”“我不走!死便死了!”王直怒声道。李素叹气,他很累,累得不想说废话了。抄起石块,李素控制了一下力道,朝王直的后脑砸去,王直一声闷哼,软软倒地,晕过去了。胡商和女奴没料到李素居然会来这么一下,顿时吓得直哆嗦,此人不但对敌人狠,对自己人也狠啊。************************************************************ps:还有一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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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再次入狱
    加上王直在内,李素今日放翻了四个人,很累,打架其实也是体力活。¥℉,

    看着面前不停哆嗦的胡商,还有那个仍旧一脸倔强的胡女,李素笑了笑,指着胡商道:“我懒得问你姓名,也懒得问是非对错,只问你一句,你知不知道你惹了祸?”

    胡商能到大唐做买卖,显然是听得懂关中话的,于是惶恐地点头。

    “后果多严重你应该清楚,地上躺的三个是东宫的人,太子殿下的属官,也就是大唐帝国储君的手下官员,你看到了,他被我废了,我是首犯,罪责难逃,不过,你也逃不了,因为这事跟你有干系,跟你后面那个女人也有干系,太子殿下不会放过你们的。”

    胡商的脸色愈发苍白,身后那个倔强的胡女脸色也白了。

    李素吃吃笑道:“脸白没用,知道现在你们该做什么吗?”

    胡商摇头。

    指了指地上躺着的王直,李素道:“你们带上他,赶紧跑,找身胡人的衣裳给他穿上,嘴边沾点胡子,你们也要乔装,然后找个偏僻的地方躲起来,能躲多久算多久,记住千万别被人发现,发现就是一个死,还有,好好照顾我兄弟,给他治伤,待风头过去后让他来找我。”

    胡商急忙点头。

    李素叹气:“快跑啊,还楞着做甚?你一个买卖人怎么傻头傻脑的?”

    胡商急忙架起晕过去的王直,胡女也伸出手架住他的胳膊,三人迅速消失在暗巷内。

    李素长长呼出一口气,然后露出苦笑。

    又闯祸了,这次的祸闯得不小,以前想尽办法躲开东宫。不想被招揽,更不想跟李承乾结怨,谋划布局,机关算尽,然而,仿佛老天注定的宿命一般。原以为已离东宫很远了,终究仍不可避免地和李承乾迎面撞上。

    东宫内给事是几品官?不管几品,废了东宫属官等于直接扇了太子的耳光,这桩仇怨很难化解了。

    暗巷内很安静,李素倚着墙边独自坐着,仰头看着阴沉的天空。

    巷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一名神情凝重的披甲将军站在巷口,牢牢堵住了光线,李素的相貌在阴影中模糊不清。却只看见两排洁白的牙齿在黑暗里森森发光。

    太子左卫率的人马。

    “何人闹市行凶,伤我东宫属官!”披甲将军喝问道,巷内清醒的活人只有李素一个,显然是在问他。

    “行凶者,太平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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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一月,李素再次进了大理寺监牢。

    长安小混帐殴打东宫属官的消息飞快传开,李素入牢半个时辰不到,消息已飞进了太极宫和东宫。

    东宫大殿内。太子李承乾神情阴沉,目光森然。殿中一张竹床,躺着那名挨打的属官,属官四肢被废,在殿内嘶声哭得凄凉。

    “太子殿下,为奴婢做主啊……”

    自称“奴婢”是因为东宫内给事其实是宦官,太子内侍近臣。此人姓胡名安,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内给事虽是从五品官衔,但在宦官里面却实在称不上人物。

    这两年来李世民不知何故对魏王李泰倍加恩宠,魏王的仪仗。王府用度,以及府中建筑规模一升再升,几与太子并肩,不仅如此,魏王李泰也是诸多皇子中唯一一个被李世民特许不必去封地任职的,如此恩宠,引来朝野一片议论,而李世民却仍然我行我素。

    明眼人都看得出,李承乾的太子地位有危机了,若李承乾是冷静睿智之辈,这个时候应该选择韬光隐晦,真心也好,假意也好,都应该积极出面帮助父皇处理国事,对父皇愈发孝顺恭敬,对兄弟姐妹愈发爱护关怀等等,这才是保住太子地位的王道。

    很可惜,李承乾不是冷静睿智之辈,他选择的是勾连朝臣,广植羽翼,排挤魏王,而私生活方面却破罐破摔,东宫内给事胡安因此而颇得李承乾信任,因为胡安有一样很神奇的本事,那就是搜刮长安内外的美女,任何女子稍有姿色,一旦落在胡安眼里,绝不会错过,而且无论这位女子愿不愿意,他总有办法在当天让她躺在太子寝宫的床榻上。

    胡安的这个本事令李承乾这一年来颇为愉悦。

    而今日此刻,深为宠信的胡安四肢全被废掉,躺在竹床上哀哀呻吟,李承乾的神情浮上几许阴森之色。

    “看清楚了,果真是李素动的手?”李承乾没理会胡安的哀嚎,冷冷地问道。

    “是,奴婢亲眼所见,亲身所历,绝不会有假,求太子殿下为奴婢做主,奴婢已是废人,死不足惜,但这李素当街废东宫属官,分明是对东宫不敬,对太子殿下不敬,殿下安能忍之?”

    李承乾神情愈发阴沉。

    胡安不知道李素是什么人,李承乾知道,他更知道李素在父皇心中的分量。

    李素被削爵罢官,目前只是一介平民,但李承乾很清楚,这个平民,李承乾动不得,因为父皇需要他的才华,若杀之,必触怒父皇。

    然而,结下如此仇怨,如何善了?若是忍了这口气,日后东宫威望何在?朝臣怎生议论?魏王李泰岂不会笑掉大牙?

    可是,若不能忍,如何发动?事情不经推敲,认真论来却是东宫属官强抢胡女造成的,事闹大了,父皇怎生看他?原本已有一个魏王对他的太子之位虎视眈眈,现在又出了这么一件事……

    深感自己被逼到悬崖边沿的李承乾扭过头,望向竹床上哀嚎不已的胡安,一股莫名的邪火窜上心头。

    三两步冲到胡安面前,李承乾抬足狠狠朝胡安脸上身上踩去。

    “贱婢!贱婢!你害孤进退两难,害孤身陷朝野议论,你还嫌孤如今不够惨淡么?贱婢!”

    …………

    李素被关进大理寺后两个时辰,太子左卫率人马抬着胡安的尸首走出东宫,停尸大理寺前,并宣太子谕。

    “东宫内给事胡安欺瞒太子,搜刮强抢胡女一名欲以献上邀媚,而致闹市殴斗,今太子闻讯大怒,杖毙胡安,国有国法,请大理寺官员秉公严判。”(未完待续。。)u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 何妨轻狂
    太子谕不是圣旨,但同样有威慑力,大概相当于部级正式公文。

    李承乾的这道太子谕用辞很有意思,首先是“胡安欺瞒太子”,第一句就把太子本人摘出去撇清了,也就是说,胡安在外面干的勾当本太子毫不知情,第二句是“搜刮强抢胡女”,抢胡女用来干什么呢?“献上邀媚”,多么可憎的面目啊,简直人人得而诛之,所以第三句“闻讯大怒,杖毙胡安”,英明太子殿下果然为民除害了,代表月亮消灭了恶人,太子不仅没背黑锅,整体形象还升华了,明察秋毫,维护正义的形象跃然纸上。

    最后一句话最值得韵味,“国有国法,秉公严判”。

    胡安已被杖毙了,换句话说,他已经受到了惩罚,现在太子谕里面却还要加一句“秉公严判”,这四个字若在官场新丁眼里看来,根本就是满头雾水,人都被你杖毙了,我还判谁去?别闹了好不好,大家都很忙的……

    但若换了官场老油子,对这四个字的解读自然就不一样了。

    “秉公严判”,判谁?自然不可能判死人,那么就要把整件事情摆出来看了,整件事情的起因是胡安强抢胡女,被东市一名闲汉阻止,胡安殴打闲汉时,曾经的泾阳县子李素站出来,把胡安殴打了一顿,而且极其残忍地废掉了胡安的四肢,被打的闲汉跑了,李素被关进了大理寺。

    这是整个事件的过程,明事理的人都看得出,此事错在胡安,胡安在这件事里扮演的是正宗原汁原味的大反派,正义的太子殿下消灭了邪恶的胡安,胡安已死。那么人死罪消,现在太子还要大理寺秉公严判,很明显,判的不是胡安之罪,而是某人闹市废东宫属官四肢之罪,因为“国有国法”。

    这道太子谕经过官场老油子这么一解读。隐含的意思便清楚了,而且话说得四平八稳,任何人挑不出错处。

    大理寺官员不淡定了,他们都不是官场新丁,太子谕的意思他们一眼就看懂了。表面上,太子殿下的姿态端得很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形象,实际上,太子殿下在向大理寺施压。要严惩行凶的李素。

    *********************************************************

    东市事件的消息同一时间也报进了太极宫。

    李世民听到消息后两眼发直,呆楞了半晌,似乎不太敢相信。

    “再说一次,殴打东宫属官的人是谁?”

    宦官垂头恭谨地道:“李素。”

    “太平村那个李素?”李世民不死心地追问道。

    “是,曾经的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

    李世民迟疑道:“怎么可能?上次领人冲撞度支司才几天,朕刚刚处置过他。怎么又打人了?”

    “陛下,奴婢不敢欺君。打人者确是李素,据说这次李素下手特别狠,把东宫内给事胡安的四肢都废了……”

    李世民沉默片刻,脸上迅速浮起怒色:“这个,这个……混帐!怎么又是他?他想要做甚?真想做长安城的恶霸不成?”

    龙颜大怒,殿内风云变色。宦官吓得双膝跪下,垂头不敢出声。

    “此事因何而起,给朕据实道来!”

    宦官急忙将事件始末道出,说得很客观,在这位雄霸天下的英主面前。宦官不敢有一字添油加醋。

    李世民听着听着,暴怒的神色渐渐冷静下来。

    “为恶者原来是东宫属官……”李世民神色迅速阴沉下来:“承乾的东宫里面,用的都是些什么人!”

    “陛下,事发之后,太子殿下已下令将内给事胡安杖毙,并谕令大理寺秉公严判。”

    李世民神情稍缓,点头道:“处置还算公允及时……”

    说着说着,李世民咂摸咂摸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想,神情一怔:“胡安已被杖毙,大理寺判什么?”

    这就不是宦官能回答的问题了,于是赶紧垂下头不发一语。

    李世民毕竟是英明君王,回过味后,大致明白太子的意思了,神情又变得阴沉起来。

    “太子每日在东宫做甚?”李世民忽然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

    宦官眼皮直跳,帝王的每一句话不可能无缘无故,而这句话,绝不是他一个宦官能回答的。

    “奴婢不知……”宦官语声发颤。

    李世民缓缓点头,眼睛望向殿外刺眼的烈阳,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淡淡地道:“李素先关在大理寺,朕想看看,此事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是。”

    …………

    …………

    弄清事实之后,李世民暂时不想表态。认真说来李素的出手是基于公义,如今民间风气纯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比比皆是,贞观年间有过好几次游侠儿当街杀人的事件,皆因公义而起,虽说侠以武犯禁,然而游侠儿这种群体还真不好处置,因为他们在民间的威望不也是等闲事尔,所谓律法,他们从来不放在眼里,朝廷纵想削除,亦不得不有所顾忌。

    今日李素的行为,说来也算是游侠儿的典型作风,出发点是没错的,李世民登基后最重吏治,这样的败类官员若教他碰见,他也会揍,只是李素下手太狠了,出手便废人四肢,这般狠毒心性也不知跟谁学的……

    对李世民来说,李素揍人是小事,然而李承乾那道在别人眼里看来颇为高明,在李世民眼里却昭然若揭的太子谕,却令李世民很不舒服。

    贞观元年册立太子,当时太子李承乾才八岁,那时的太子多么伶俐可爱,满朝大臣齐口称赞,谓其“丰姿峻嶷,仁孝纯深”,这八个字用在一个八岁孩子身上,足可见朝臣对其何等欣赏了,连李世民当初册立太子的诏书上也难得自夸了一句“早闻睿哲,幼观《诗》《礼》”,亦可见老爹对这个嫡长子是何等厚爱。

    然而,这个被满朝君臣厚爱的太子殿下,这一两年来却渐渐变了味道。

    今日这道太子谕不是开始,早在贞观九年时便有征兆,时年太子右庶子孔颖达,太子左庶子于志宁,东宫少詹事张玄素等教导辅佐东宫的臣子屡次上谏,言称太子“游玩不学,奢好声色,足智饰非”,李世民不得不开始重视了。

    东市事件李世民不表态,因为他想看看,看看这件事最后会闹到一个怎样的地步,看看太子到底是怎样的心性,这件事情是块试金石,试的不是李素,而是大唐太子。

    …………

    消息仍在长安城内蔓延。

    程府,长孙府,魏王府,牛府……长安城跟李素有过交集的权贵府上几乎全收到了消息。

    然而,收到消息后的各权贵竟然没有一家有所表示,很奇怪的现象,几乎风平浪静,不泛一丝涟漪。

    “这桩祸闯得不寻常呀……”

    程府老流氓眯着眼,露出深思的表情。

    程处默急道:“咋又被关进去了,爹你去跟陛下求求情……”

    程咬金两眼一瞪:“求啥情?大丈夫做事有担当,做的时候就该知道会有啥后果,指望外人求情,李家娃子积攒的情分经得起几次耗费?”

    “可……可也不能看他进监牢而不表示呀,咱家跟李素毕竟不一样……”

    程咬金斜睨了他一眼,懒得搭理这种蠢问题,而是拧着眉头,露出深思之色,喃喃道:“不该呀,李家娃子这次闯祸到底为了啥?上次揍度支司的郎中可以说是自污以求自保,事隔不到一月,又把人手脚废了,这次到底为了啥?揍的是东宫属官,做出这番举动无异主动跟太子结怨,以前辛苦谋划的一切岂不是白费?而且下手这么狠,李家娃子到底在想什么?”

    虽是耿直武将,毕竟也是久历风浪的老狐狸,自认识以来,李素的种种行为无不透出一股浓郁的,程咬金不知不觉已将李素当成了平等地位的人,所以造成了一种李素做任何事都有谋划,都有目的的错觉。

    这也是现在程咬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李素东市废东宫属官一事,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他到底图个啥?“长安小混帐”的名声?已经够响亮了,何须锦上添花?……倒向魏王?这是取死之道,李素不会做这么蠢的事,……以得罪太子的代价借以震慑朝臣?那就更蠢了……

    程咬金想得脑仁疼,这一次小狐狸的举动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然而他却死活没想到,李素这一次是非常单纯的闯祸,不带任何目的,没有任何谋划,只是因为无法眼睁睁看着兄弟受欺负。

    既是少年,何妨轻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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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暗巷厮杀
    李素入狱的消息不止传进了程府,长孙府,牛府,都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各府都掀起一阵不小的波澜,然而大家和程咬金的反应一样,对李素这次闯祸的举动百思不得其解。↖↖,

    都是久经风浪的老狐狸,谁都不比谁缺个心眼,他们已习惯了用衡量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一件事情做与不做,全看值不值得,用句前世很流行的话来说,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

    而李素废了东宫属官一事,在他们心里真只是小孩斗气的表现了,明显是弊大于利的,所以他们百思不得其解,平日里表现得跟小狐狸一样,偶尔还能跟他们这些老狐狸过过招的李素今日到底怎么了?多大的仇恨令他不惜跟太子结怨,也要当街快意恩仇。

    跟程咬金的反应一样,府里掀起波澜,但对外,这些老狐狸却一字不提,也根本没做出任何为李素求情的举动。

    老狐狸们各有各的处世方式,对事情的判断也基本相同,李素当街废了东宫属官确实犯了国法,那道四平八稳的太子谕也都听说了,而程咬金等人仍旧没出手,因为他们清楚,这事没完,还不到他们这些老狐狸出手的时候,再说……李素做出如此混帐事,不该关几天吗?

    该!

    …………

    …………

    一骑快马飞奔东阳公主府。

    东阳正凑在镜前贴着三叶花钿,美滋滋地准备试穿一下新裁的衣裳,好好打扮一番,下午去河滩时给他看,然后故作矜持地看着李素为自己发呆的样子,心中满满的欣悦。

    绿柳匆忙跑来。慌慌张张禀报的消息破坏了她一整天的好心情。

    “又进大理寺了?”东阳脸蛋刷地变白了。

    “嗯嗯,两个时辰前被太子左卫率的人拿进了大理寺,据说是李县子当街将一名东宫属官的四肢废了……”

    东阳的脸色更白了,颤声道:“他……怎会闯下如此大祸?”

    “因为东宫属官欺负他的兄弟,就是殿下封地旁太平村的王直。”

    东阳沉默一阵,咬了咬牙:“叫侍卫去托人。我要进大理寺看看他。”

    “殿下,您现在不能去大理寺,还有件事要做,李县子进监牢后托狱卒送出来一张字条,嘱托殿下一定要办好这件事……”

    东阳神情一振,激动地道:“字条呢?快给我!”

    绿柳将一张二指宽,折得皱巴巴的字条递上前。

    东阳急忙接过,展开一看,字条上面没有多余的话。匆匆忙忙只写了几个字,“东市,救王直。”

    字迹很熟悉,确定是李素亲笔所写无疑。

    东阳黛眉紧蹙,久久不语。

    “殿下,太子左卫率拿人之前,李素叫王直先跑了,听说受了很重的伤。李素没跑,独自一人扛下了罪名。不过太子殿下知晓真相,此事因王直而起,太子怕是不肯善罢甘休,王直藏在东市日久,太子的人马迟早会把他抓到。”

    东阳想了想,很快有了决断。

    “去告诉铁六。带十个信得过的侍卫进长安东市,想办法打听到王直的下落,然后把他弄出城,藏到我的公主府里,我就不信太子的人马敢闯我公主府!”

    平日柔弱的东阳此刻俏容凝霜。凤目含煞,娇俏的面容露出不可逼视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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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东市。

    事发已三个多时辰了,胡商和胡女架着王直,在破落逼仄的窄巷里蹒跚而行。

    李素的猜测没错,李承乾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与此事有关联的人,此事因王直而起,李承乾断然不可能放过他。

    给大理寺下太子谕的同时,东宫内走出一队乔装成商贩的人马,迅速向长安东市扑去。

    胡商对东市地理不熟,架着王直在暗巷里七弯八拐,却始终找不到一个稳妥的躲藏位置。

    王直早已醒来,事已至此,只能按李素所说的躲起来。然而半个时辰不到,东宫的追兵已杀至。

    胡商见东宫果然派出了追兵,不由愈发惶恐,一股求生的本能驱使他领着胡女的王直拼命地逃。

    一条不知名的暗巷外,杂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蹒跚而行的三人心中一紧,脚步愈发急促。前方不远是巷口,出了巷口混杂在人群里,或许能有一线生机。

    三人即将走到巷口时,一道铁塔般的身影堵住了巷口的光线,阴暗的影子里,一双比冰还冷的眼睛注视着三人。

    杀气在暗巷中弥漫,低抑而令人窒息。

    王直咧嘴一笑,鲜血不停从嘴边流下,呼吸间胸腔里的痰音更明显了。

    扭过头朝无措的胡女投去留恋的一瞥,雪白的刀光在暗巷中闪现时,王直的脑海里却残留着最后一个念头。

    她真好看,比杨寡妇好看,能娶回家该多好……

    刀光如匹练,无情劈向王直的脖颈,太子下的严令,不要活口。

    在胡女惊恐的尖叫声中,一支冷箭从暗巷的另一头射出,射入那道铁塔般身影的心脏正中。

    力气仿佛在瞬间被抽空了一般,刀离王直的脖子只剩两寸却徒然停住,最后轰然倒地。

    一场厮杀,在暗巷内展开。

    “尔等何人,竟敢阻挠东宫所属!”压抑的语声分外狰狞。

    回答他的,是铺天盖地的刀光剑影。

    这是一场见不得光的厮杀,东宫和公主府所属皆有忌惮,暗巷里只听得到刀剑相交时的碰撞声,沉默的双方用自己的生命决定着一个普通人的生死。

    渐渐地,暗巷内的厮杀分晓胜负,东宫略输一阵,当五六柄横刀指向最后仅剩的两名东宫武士时,厮杀已算结束。

    搀起王直和胡商三人,抬起战死弟兄的尸首,公主府侍卫刀剑仍紧紧指着两名武士,一边缓缓后退,整个厮杀过程里,公主府侍卫没说一个字,只用刀剑做到了他们必须做到的事。

    退到巷口,身形一闪,如川流入海,混杂在东市的人群中,很快失去了踪迹。

    暗巷内,东宫仅活的两名武士脸色铁青,注视着空荡荡的巷内。

    一切平静如常,只有地上残留的鲜血告诉世人,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怎样沉默而惊心动魄的混战。

    “他们……到底是何方人马?”一名中年武士站在巷内,神情阴沉地道。

    “程家?牛家?或是……长孙家?能保李素的,只有这三家吧?”另一名武士道。

    “不对,程家牛家皆是武将家,刚才他们的厮杀路数,不像是武将家出来的人,长孙家也不像,太子殿下是长孙大人的外甥,长孙大人对太子殿下向来宠爱,断不会坏殿下的事……”

    “回去禀报太子殿下,请殿下定夺吧。”

    …………

    …………

    大理寺监牢。

    李素快疯了。不是因为得罪了太子,也不是因为闯了大祸。

    能让李素发疯的原因很简单,监牢太脏了,这次入狱可没有上次的优待,上次只是揍了一个度支司的郎中,又有那么多纨绔子弟陪着,大理寺官员不敢拿他怎样,但有要求尽量满足,所以李素上次在牢里住得流连忘返,出来时甚至依依不舍,三步一回头。

    然而这次,李素直接得罪了太子殿下,那是大唐未来的国君,更何况入狱不到半个时辰,一道太子谕便递进了大理寺,李素的美好监牢生活就此结束。

    进了监牢就被关进一间又脏又臭而且四处都是跳蚤的牢房,李素是个爱干净的人,可以不吃不喝,但一定要干净,否则不用给他上刑,直接可以把他逼疯。

    现在李素的精神状态就很不正常了,离干草堆上的跳蚤远远的,脱下上衣清理出一小块干净的角落,将上衣垫在地上,这才坐下,然后垂头望着自己的双手发呆……

    “太过分了,一盆清水都不给我,好坏好坏的……”李素喃喃自语。

    东市揍过人,手上沾了血,进监牢后不得不亲手清理出一块干净的角落,从头到尾没有洗手的机会,现在这双手除了血渍外,基本还是很白净的,可李素就是很别扭,他仿佛看到微观世界里,手上一大堆的细菌在皮肤纹理间欢快跳跃,甚至唱着愉悦的歌儿……

    受不了了,李素很想一头撞死,跟手上的细菌来个鱼死网破。

    “来人!大理寺的人都死了吗?”李素暴跳起身,抓着大牢的栅栏怒喝道。

    一名狱卒苦着脸走来,二话不说先朝李素躬身行了一礼。

    “李郎君,莫为难小人了,这次真不能给您换监牢,刚才小人给您递了张字条出去已是天大的干系,若东宫的人发现李郎君在牢里过得太舒服,郎君倒是没事,小人们可要遭罪了。”

    “没要你换监牢,进来给我打扫一下,顺便拿床干净的褥子和一桶清水,这个不难吧?办不到等我出去抽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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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夜半提审
    很霸道的口气,有经验的人一听就知道,只有二进宫的老油子才有勇气跟狱卒如此说话,二进宫还是其次,重要的是这位二进宫必须背后有人。『『,

    狱卒终究没敢给李素换监牢,李素提出的种种要求也没办,嘿嘿干笑两声后转身就走了。

    李素缩在又脏又臭的监牢角落里继续精神崩溃状态……

    两辈子没这么脏过,李素很想死,想一头撞死在监牢里,但是……死在这个地方太脏了,死了都不甘心,会诈尸的。

    折腾了一整天,看着监牢小窗外的皓月冉冉升起,这才惊觉已是夜晚时分了。

    命运太曲折了,昨日此时,李素还是权贵家中高座宾朋,左右两位绝色胡姬殷勤劝酒,今日却锒铛入狱,这次进来不知要蹲多久,若真惹怒了李世民,铁了心要关自己一两年怎么办?没地方洗澡怎么办?出来后脸皮变厚了,溜门撬锁抢劫传销啥本事都学会了怎么办?

    监牢日夜都不安静,依稀能听到犯人鬼哭狼嚎声,大理寺提审刑讯从来不分白天黑夜,有时候狱卒起夜失眠觉得无聊了,都会跑进来找个犯人刑一次,在犯人凄厉的惨叫中寻求变态扭曲的快感。

    这一切与李素无关,既来之,则安之,李素最关心的是明日的午饭里面能不能配一块肉,毕竟,自己还在长身体呢。

    还有王直,不知那家伙得救没有,事发时把他砸晕了,叫胡商带他躲起来,然而李素终究对胡商不信任,非我族类。其心必殊,李素估计危难时刻胡商会毫不犹豫把王直出卖了,于是刚被关进大理寺,李素便托狱卒送出去一张字条。

    本不该让女人牵扯进来的,可是,毕竟王直是他的兄弟。毕竟是一条性命,程家牛家或许会帮忙,或许不会帮忙,李素心里没底,看当家的几位如何衡量利弊。

    只能靠东阳了,李素相信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照自己的话去办,该做的安排都做了,王直若是在公主府的侍卫赶到之前被东宫的人拿下,只能怪命不好。

    牢门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李素回过神,不由一楞。

    脚步声分明是冲着他的牢房而来,越来越近。现在是深夜,可以肯定,大理寺官员一定不会这么好心,深夜把他放出去……

    李素心头一沉,神情凝重地注视着牢门外。

    很快,一名穿着绯色官袍的人出现在牢门外。后面跟着几名差役,差役手上还拎着一些刑具。

    官员站在牢门外。凑着昏黄的火光眯眼打量了一番,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泾阳县子李素?”

    李素叹了口气:“应该说是曾经的泾阳县子李素,李某很早以前已被陛下削爵革职了。”

    官员笑道:“无妨,只要确定你是李素便好,本官乃大理寺少卿窦伏,奉命提审李素当街刺杀东宫属官未遂一案。”

    刺杀未遂?

    李素浮起一抹冷笑。这个罪名……可比揍人严重多了,太子果然发力了吗?

    “窦少卿说我刺杀属官未遂,不知有何凭证?”

    窦伏从见到李素开始,脸上的笑容一直未曾消褪,一副温文有礼的模样。然而,大理寺少卿的位置是靠温文有礼坐上去的吗?

    “李素,你要记住,现在你是阶下囚,而本官在审你,不是你审本官,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至于刺杀东宫属官的凭证,审一审自然就有了。”

    看着窦伏的笑容,李素心中发冷。

    他从来不怕那些大呼小叫凶神恶煞的人,这种人容易被引导情绪,几句话便能把握对话的主动权,但是窦伏这种表面永远带着微笑的人,李素打从心底里不愿跟他打交道,因为李素自己就是这种人,他知道微笑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残暴,往往令人来不及防备便突然翻脸。

    “你问,我答,窦少卿请继续。”李素很痛快地道。

    窦伏笑了,笑容里夹杂着淡淡的失望,其实他很希望李素能反抗一下的,哪怕是言语上的反抗,如此就有了对他用刑的借口。

    很难对付的少年郎。

    窦伏在心里对李素下了这个定义。

    “本官问你,今日东市内,你与一同伙刺杀东宫内给事胡安,意图是什么?此举是否针对太子殿下?”

    “不是。”

    “本官再问你,你刺杀胡安背后可有人主使?”

    李素笑了,这帽子扣的,一开口就是上纲上线,看来李承乾要把这事办成大案啊。

    “我只是揍了东宫内给事胡安一顿,至于你说的刺杀,绝无此事。”

    窦伏眼中煞气毕露:“人犯还欲狡辩?胡安四肢皆已被你废掉,若非太子左卫率及时赶到,胡安焉有命在?”

    “断几根骨头而已,跟刺杀有何关系?东市人来人往,变数太多,我若真欲刺杀,出手就会用刀抹他的脖子,而不是用石头敲他的胳膊和腿,既是刺杀,快,准,狠才是最重要的,大人既是大理寺少卿,不会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吧?”

    窦伏不由语滞,捋了捋青须掩饰了一下尴尬后,很快镇定如常。

    “还在狡辩!看来不用刑你是不肯招了,来人!”

    李素笑得很灿烂,问来问去,用刑才是重点,前面说的全都是废话,要想把此事定成铁案,屈打成招后拿到口供最为简单有效。

    牢门被差役打开,两名差役拎着几样刑具面无表情地走进来。

    李素仍在笑,一边笑一边盯着窦伏,眼睛一眨不眨。

    窦伏被李素盯得不太自在,心头微微一沉,这种时候居然还笑得出,今晚用刑拿口供怕是希望不大,此子太难对付了。

    差役一声不吭地将一套十根圆木做的夹具套上李素的十根手指,这种刑具算是大餐前的开胃菜,秦时便有,名叫“拶夹”。俗话说十指连心,这种刑具看着小巧,但夹在手上两边一发力,却是痛不欲生,很多英雄好汉就是在这件刑具上屈服。

    李素任由差役将刑具套上自己的手,然后笑眯眯地看着窦伏。

    “窦少卿,李某多嘴问一句,你是太子殿下的死士?”

    窦伏一楞:“此话何意?”

    “若非太子殿下的死士,绝不会干这种找死的事。”

    窦伏气笑了:“你说本官找死?”

    李素很认真地点点头:“对,你在找死。”

    窦伏神情顿时冰冷:“什么意思?”

    李素悠悠笑道:“有些事情你我心照不宣,不过我相信太子殿下派你来提审我之前,应该没对你说太多,所以我想问问你,你对我用刑之前,打听过我这个人没有?”

    窦伏嗤笑:“不过运气好,造了个震天雷,顺手献了个策而已,微末之功便可抵罪么?”

    李素笑着摇头:“看来你的准备功夫很不足啊……”

    笑容渐渐敛起,李素盯着他,缓缓地道:“我,李素,泾阳县太平村人,陛下亲口夸赞我乃大唐少年英杰,陛下在封我官爵之前,前后两次微服寻访我,令我论策奏对,三次请我做官,皆被我婉拒,后来不得不以圣旨而强行给我封爵任职……”

    窦伏的心渐渐沉入谷底,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李素盯着他,悠悠地道:“我这样的人,你敢对我用刑,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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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倾轧猜疑
    李素的话很不谦虚,内容全是夸自己,而且夸得很用力。

    然而听在窦伏耳中味道却不一样了。

    今晚之前,他对李素的底细确实没怎么打听过,听到的都是长安城一些众所周知的传言,造震天雷,献国策,治天花……无非这些而已,在他看来,这些功劳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但是陛下两次微服寻访,三次邀他出来做官,并与他论策奏对,这就很不寻常了,若他说的是真话,那么此子对陛下而言何止是简在帝心,相比之下,他这个四品大理寺少卿的地位恐怕还没有李素高。

    一个在陛下眼中类似于路人甲的人去审一个陛下非常看重的人,这种事简直是花样作死。

    想到这里,窦伏的目光游移不定,脸上那抹微笑却再也挤不出来了。

    两名差役一左一右拉着拶夹,看着窦伏,等他一声令下,然而窦伏神情阴晴不定,始终没敢开口下令用刑。

    他只觉得现在的自己正站在悬崖边上,往后退一步尚可自保,往前一步便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李素见他迟疑,不由笑道:“看出来了,你对我的话心存怀疑,其实你不必这么为难的,太子殿下想把此事定成大案,说不得也要用一下刑,把我背后的主使之人挖出来,就算我不知道主使之人是谁,你也可以很好心的提醒我,比如魏王……”

    “既然心存怀疑,不如还是按你的计划来,先用刑吧,你可以试试我会不会招,也可以赌一下你自己日后命运如何。”

    窦伏抿唇不语,脸颊不住地抽动着。

    他发现答应太子殿下做这件事是个很愚蠢的决定。进了监牢只几句话的功夫,便将自己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里。

    相比之下,李素神情却变得悠闲懒散。无所畏惧地看着挣扎无比的窦伏,眼中露出戏谑的目光。

    沉默的僵持并没有保持多久。监牢外又传来匆忙的脚步声,声音正朝李素所在的监牢而来,令李素和窦伏同时动容。

    李素喃喃叹道:“大理寺的人怎么了?为何都喜欢选在大半夜串门?”

    窦伏的脸色却变得很难看,急忙挥了挥手,套在李素手上的刑具很快被卸下。

    脚步声很快,没多久便到了李素的牢门外。

    一名穿着绯色官袍的中年人,领着四五名差役在牢门外站定。

    借着昏暗的火光,窦伏认出了来人。神情愈发惊愕,呆了片刻后急忙躬身行礼:“下官窦伏,见过孙正卿。”

    来人姓孙,名伏伽,是大理寺的正卿,也是窦伏的顶头上司。

    孙伏伽四十来岁的样子,面貌刚正,目光清澈,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官威,此人算是贞观名臣。而且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荣誉,他是武德五年科举甲榜第一,历史上第一个有据可考的状元。素受高祖和当今陛下看重,委以大理寺正卿一职。

    大半夜的,大理寺正卿少卿齐聚一堂,只为一个刚在东市打过架的平民百姓,这种场景不能不说十分诡异。

    “窦少卿免礼,本官夜不能寐,心中繁杂琐事萦怀,故进监牢巡视,听得这边有人声。好奇过来看看……”孙伏伽不苟言笑地捋了捋青须,露出好奇的样子:“时已深夜。窦少卿这是……提审人犯?”

    李素脸颊抽了几下,扭头望向别处。

    窦伏的神情却无比尴尬难看。你一进监牢便匆匆忙忙直冲李素的牢门而来,还“夜不能寐”,还“琐事萦怀”,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么?

    “今日东宫内给事胡安东市被殴,此子是行凶者之一,下官便为此案而来,想审一审他,看有没有什么收获……”

    孙伏伽点头赞道:“少卿记怀公事,报国之心可嘉……”

    语声一顿,孙伏伽扭过头,貌似不经意地朝牢里的李素望了一眼,然后神情一呆,眯着眼仔细辨认了一番,奇道:“这位……莫非当初治好天花,造出震天雷而助陛下收复松州的泾阳县子李素?”

    李素苦笑:“孙正卿安好,小子正是李素,但已不是泾阳县子,而是阶下囚。”

    孙伏伽连连摇头:“李县子不可妄自菲薄,陛下削你之爵本官已听说,少年意气,血气方刚,闯闯祸亦是平常,陛下对你寄予厚望,复职起用迟早之事……呵呵,只不知今日李县子又入狱,是因为……”

    李素朝窦伏恶意地笑了笑,道:“还是因为打架……”

    “哦,呵呵,刚才本官说过了,少年意气嘛,与人争打什么的……好,不多说了,窦少卿你继续审,本官去别处看看。”

    说完孙伏伽朝窦伏点点头,对牢内仍拎着刑具的两名差役视而不见,径自领着人走远。

    窦伏脸色铁青,孙伏伽刚才这番话看似寒暄闲聊,而且只有几句话,但这几句话里却隐含着太多的意思。

    首先,李素被陛下看重已是非常确定的事了,不说孙伏伽话里的意思,就看他大半夜为了李素匆忙跑来监牢,便可知李素在陛下心中的地位。

    其次,孙伏伽说完这些话就走,意思非常明显,有种你动他试试。

    窦伏终于明白,太子殿下交给他的任务不可能完成了,不仅不能完成,他自己也陷入了麻烦。

    复杂地扫了李素一眼,窦伏咬了咬牙,阴沉着脸道:“走!”

    两名差役收起刑具,一言不发跟着窦伏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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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朝会散去之后,李世民于太极宫甘露殿召见大理寺卿孙伏伽。

    “大理寺少卿窦伏夜半提审李素?”李世民眉头紧蹙。

    “是,臣听到狱卒报信后匆忙进监牢,发现窦伏正待给李素用刑……”

    李世民神情布满了失望,抿唇看着殿外的烈阳,久久不语。

    孙伏伽垂头恭谨地站在一旁。

    良久,李世民索然一叹:“朕知道了,你退下吧。”

    孙伏伽告退,退到殿门前时忽然顿住,迟疑地道:“陛下,那李素仍在牢中,此案是否……”

    “哼!小娃子接二连三闯祸,不治治以后愈发变本加厉,让他继续在牢里蹲着吧!”

    孙伏伽凛然,急忙告退。

    孙伏伽走后,李世民紧绷的神情一垮,露出深深的失望和疲态。

    “承乾,你果然还是暗中下手了……”

    此事是块试金石,很遗憾,李世民没有试出金子。

    东宫属官强抢民女而致被打,太子身为储君,不说维护正义,却暗中向维护正义的人下毒手,这样的人,适合做下一代的国君吗?两代君臣治下的繁华盛世若交到他手上,会是什么样子?

    李世民脑海里第一次冒出这个问题。

    …………

    东宫。

    李承乾起得很早,孔颖达授过早课后已是午时,李承乾仍在书案上书写孔颖达刚刚教过的内容。

    作为太子,李承乾目前来说还算是合格的,没有太多荒淫无道的毛病,至少表面上没有。

    每日的课业从未耽误过,课业过后,李承乾还要去太极宫,李世民会挑出几本有代表性的奏疏给他,让他试着处理国事,若处置有偏颇,李世民会细心教导他,告诉他此事应该如何处理,这样处理的道理和原因何在……

    总之,李承乾的行程安排得满满的,每日非常繁忙。

    然而,如此繁忙的太子殿下,居然还能百忙中空出时间去游猎,去强抢民女,由此可见,时间只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

    李承乾写字的表情很认真,再加上俊俏的容貌,还有大唐储君的身份,整幅画面足以令万千痴情少女发狂尖叫。

    完美的画面直到一名宦官进殿后才轰然崩塌。

    宦官禀报过后,李承乾的神色迅速阴沉下来。

    王直被人抢走了,窦伏被孙伏伽吓跑了。

    昨日事发后李承乾布置的一内一外两步棋全然落空,李承乾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坏。

    “是,据说昨日东市暗巷里那群人路数不清楚,不像是武将家的部曲,程家和牛家不会养这种手下,本事很高强,三两下就将王直抢走了,不知是什么来路……”

    李承乾陷入深思:“不是程家,也不是牛家……长孙家更不可能了,舅父不会这么做,那会是谁?”

    宦官试探着问道:“会不会是火器局……”

    李承乾摇头:“火器局里面皆是文官和工匠,外面的金吾卫将士未得将令不会擅自出营,李素纵在火器局有威望,手下却断然没有这种人才……”

    沉思良久,李承乾悄然一勾:“孤记得,李素跟封地在太平村的东阳过从甚密,对吧?”

    宦官两眼一亮,连连点头。

    李承乾笑得很开心:“那就没错了,不错啊,天家皇族竟出了一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好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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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君臣论诗
    人算不如天算,万事皆有因果。

    李素并不知道他和东阳终究还是被李承乾惦记上了,后果比被贼惦记更严重。

    没有优待的大理寺监牢远不如上次好待,窦伏走后,李素在狱中闲极无聊,忽然决定问天买卦,以测吉凶……其实就是地上找一小块平整的小石头定好正反面,然后往上抛。

    抛了三次,李素发现结果不太妙,凶兆。

    于是李素疯了,真正的疯了。

    发疯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凶兆,比如牢里肮脏的卫生环境,两者一刺激,李素崩溃了。

    当大理寺狱卒慌忙跑到监牢前,愕然发现李素披头散发,光着脚在牢内走来走去,时而对着仅有的一扇小窗悲怆长叹,颇具三闾大夫忧国忧民长吟离骚之神韵。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一整首《侠客行》念出来,李素连气都没换,憋得脸通红。

    “李郎君,你没事吧?莫吓小人……”狱卒脸色惨白。

    狱卒是真被吓到了,李素的身份不同于别的犯人,这位可是曾被封过爵,任过一衙首官的人物,若在狱里疯了,上面一定会究罪的,层层筛选下来,他这个小狱卒一定是背黑锅的不二人选。

    “小人给您打一桶清水如何?换个干净的牢房如何?就您上次住的那间……”狱卒很痛快地提出条件。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李素语调忽然高了不少,开始漫吟一首新词。

    狱卒发现自己也快疯了。

    …………

    李素疯了的消息逐级上报,从狱卒到牢头,直至大理寺卿孙伏伽。

    孙伏伽闻报眼皮直跳。别人不知李素在陛下心中的地位,孙伏伽却略知一二的,昨日还特意将他召进太极宫垂问李素的情况。

    孙伏伽不敢怠慢。急忙入太极宫禀奏。

    李世民闻奏之后也楞住了。

    “吟诗?”李世民神情有些古怪。

    “是,臣闻知李素疯了。急忙入狱巡视,看见李素披头散发,赤足而行,眼中有血丝,且举止怪异,他将监牢每餐给犯人喝的一碗清水倒在自己的囚衣上,说什么两次皆穿此衣,可见此衣与他有缘。既是有缘,不能不敬它一碗……”

    “水敬囚衣?”李世民神情愈发古怪。

    “是,其他还有诸如喃喃自语,时笑时悲,粒米不进,滴水不饮等等,臣照拂不周,请陛下降罪。”

    李世民仰头望着殿顶,隐秘地翻了个白眼。

    “李素作了甚诗,你一句一句吟来给朕听听。很久没见这娃子作诗了,他的诗必然都是佳句。”

    孙伏伽亦道:“确是佳句,第一首不知名字。其诗云:‘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孙伏伽是大唐第一位状元公,文才和记性自是极佳的,听李素念过一遍便完整记了下来。

    李世民听得两眼放光,捋须叹道:“果然是佳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朱亥,侯嬴市井侠士之风跃然诗中。当真是意气风发,妙极。此诗亦可传世。”

    孙伏伽迟疑地道:“诗自是好诗,然则。少年不思报国,而慕艾侠客之流,目无国法,只求快意恩仇,立意未免……”

    李世民笑着摇头:“孙卿迂腐了,历朝历代皆有侠客现世,一因国有危难,二因君主昏庸,三因人间不平,朕的大唐若吏治清明,民风纯朴,朝野欣荣,天下已无不平事,侠客自会敛锋藏芒,泯于世间,说到底,根子终在朝堂君臣身上,朕相信大唐长此以往,所谓侠士终究会慢慢消失,或者,为国所用。”

    李世民一番话,圣君气度一览无遗,孙伏伽急忙称是。

    “李素第二首诗快快吟来。”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笑道。

    “第二首……不是诗。”

    “不是诗?”

    “陛下且听臣诵来,‘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李世民听完后,笑容渐渐敛起,露出沉思之色。

    “‘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好一首长短句。”李世民喃喃念道,扭头看着孙伏伽:“孙卿如何看?”

    孙伏伽想了想,沉声道:“这首长短句前半豪情万丈,后半意气消沉。”

    李世民点点头,叹道:“第一首慕艾侠客,亦是自白,他在告诉朕,无悔东市揍人之举,第二首叹尽英雄,悲怜自己,他又在告诉朕,他已厌倦朝堂倾轧,有求去之心。”

    孙伏伽迟疑道:“陛下,臣觉得……李素似乎在装疯。”

    “当然是装疯,牢里关几天就疯了,分明。”

    事发之后,大理寺自然对此有过详细的追查,当下孙伏伽毫无保留地将当日事发的前后始末详细道来。

    李世民听完后久久不语,眉头蹙得紧紧的,良久,幽然叹道:“这件事,李素下手太狠,自是该罚,然而善不扬,恶不惩,终究还是受了委屈……”

    孙伏伽凛然不语,他清楚所谓“善”与“恶”指的是什么。

    沉默片刻,李世民叹道:“发疯是假,但意气消沉是真,诗是骗不了人的,好好一个少年郎,这辈子才开始,朕还要重用他,不能毁了他,孙卿,把他放了吧,让他回去好好养息,东市一案就此了结。”

    孙伏伽走后,李世民仍怔怔站在殿内,不知想着什么,许久不曾动过。

    随后,李世民转身走到书案前,将李素的两首诗词亲笔抄下,看着自己满意的飞白体,李世民颔首一笑。

    当日,太极宫传出旨意,大理寺少卿窦伏迁职外放,任昆州刺史司马。

    昆州,位于剑南道,标准的蛮荒之地,刺史司马,从五品闲职,从光鲜显赫的长安大理寺正四品少卿,徒然外放为从五品司马,这道旨意基本等于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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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 劫后重逢
    窦伏迁职的消息在朝中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波澜,一个四品官的迁调算不得什么大事。

    然而消息传到东宫,李承乾的脸色却白了一整天。

    朝臣不知窦伏迁调的内幕,只以为牵扯了某个不合时宜的事,如今李世民乾纲独断,也犯不着跟朝臣解释太多,但李承乾却是清楚知道究竟的。

    这道旨意,是父亲对儿子的敲山震虎,是劝告,也是警告,没有当面训斥,也没有直接冲突,一位大理寺少卿被流放的任命直接宣示了父亲的态度,对李承乾来说,却无异于一记响亮的耳光,比当面训斥更痛。

    窦伏被流放的消息传进东宫后,李承乾忽然变得更乖巧了,召集所有东宫属官训了一次话,大意无非是严禁借东宫名义欺压平民,严禁向太子献声色消磨之物邀媚,违者下场,胡安可鉴之。

    至于针对李素的各种动作,李承乾非常明智地选择了罢手。

    李承乾很清楚,再不罢手,他的太子之位就真的危险了,为一桩小小恩怨而冒险,真的不值得。

    …………

    …………

    释放李素的旨意,由孙伏伽亲自入大理寺监牢宣念。

    宣旨时孙伏伽一直盯着李素的表情,发现李素两眼发直,一动不动,嘴里喃喃不知念叨着什么,仍旧是披头散发的样子,标准的疯子造型。

    孙伏伽嘴角抽搐了几下,想抽,不太熟,没好意思下手。

    旨意念完,孙伏伽扭头便走,懒得理会牢里这个装疯卖傻的家伙。让他自己作下去。

    孙伏伽走后,李素呆滞的眸子立马有了神采,刚准备收拾一下出狱。牢门外又来了一个不合时宜的人。

    不合时宜的人姓程,名处默。

    “哇哈哈哈哈……兄弟。俺来接你出牢了,刚刚听说陛下下了旨,俺便赶来接你,是第一个吧?没被别人拔了头筹吧?”

    这混帐话说的,跟买清倌人初夜似的,李素只觉胸中一阵逆血倒流,想抽,太熟。没好意思下手。

    第一次出狱时是他来接的,第二次还是他,怎么老是他?

    “啥都不说了,回俺家去,给你接风,我爹昨又买了三个胡姬,绿眼珠子跟鬼似的,带你去尝尝新味,赶紧……咦?你咋了?”

    程处默傻眼了,因为他发现李素正朝他笑。笑得傻傻的,很疯癫的样子。

    “喂!狱卒过来!我兄弟咋了?”程处默怒喝道。

    狱卒连滚带爬过来,见李素这副诡异的样子。狱卒差点哭出声来。

    “莫闹了,李郎君……”

    李素笑得很惊悚,朝程处默招手:“你来啦,会唱歌吗?我教你唱首歌好不好?”

    程处默脸都绿了:“兄弟,莫闹了!”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早早早,你为什么背着炸药包,我要炸监牢。一天扔一包……”

    在程处默和狱卒呆滞的目光注视下,李素唱完了一整首歌。然后朝他们笑:“我唱得如何?好听吗?这首歌拿来作我们火器局的局歌觉得怎样?”

    “局……局歌?”程处默吞了口口水,然后望向狱卒。眼里喷着杀气:“我兄弟在监牢这几日,你们这些狗杂碎怎生整治他了?”

    狱卒差点给程处默跪下:“小公爷,李郎君入狱这几日,小人一根手指都没动过他啊!”

    “好好的人交到你们手上,却把他弄疯了,这事没完,赶紧把门打开,等老子发赏钱呢?”程处默怒道。

    狱卒忙不迭打开牢门。

    程处默沉痛地看着李素:“兄弟,咱回家了,好好养身子,过几日一定大好。”

    李素幽幽地望着小窗外,叹道:“我不出去,我还要创作新的局歌……”

    程处默:“…………”

    “再说,出去又能怎样呢?外面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个更大的监牢,可笑世人愚钝,浑然不知……”

    程处默急了,左右望了望,先使劲踹了狱卒一脚撒撒气,然后道:“兄弟你先在里面待着,俺去给你请大夫,过来!先把牢门锁上……”

    李素脸颊直抽抽。

    矫情过头了,再作下去说不定真会多关一两天……

    “慢着,我跟你一起出去……”李素的疯病瞬间不药而愈。

    程处默目瞪口呆,狱卒却长长呼出一口气,一脸感动的哭相,如同正被金莲灌药的大郎盼来了二郎。

    整了整衣裳,披散的头发随意在头顶挽了一个髻,李素施施然跨出监牢。

    “兄弟……你没事了?”程处默吃吃地道。

    “没事了。”

    “你刚才……”

    “知道什么叫矫情不?”

    程处默摇头。

    李素好整以暇指了指自己:“刚才我那模样就叫矫情,以后不要学我,不然会被人抽的。”

    跨出监牢,程处默和李素慢慢往外走,走了两步,李素仿佛想起什么,脚步一顿,回过头来朝狱卒后脑勺狠狠抽了一记,狱卒猝不及防被抽得一踉跄。

    “记得我前几日说过什么吗?不给水洗澡,等我出去抽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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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刑满释放,李素走出大理寺,牢头和狱卒站在门口热情相送,回首看了一眼大理寺的高门,牢头和狱卒的心顿时吊起老高,生怕他再次露出依恋的眼神。

    幸好这次坐牢的经历相比第一次差了很多,李素决定此生尽量别再来了,再来真得向朝廷申请加入大理寺贵宾会员了。

    走出大理寺,来到久违的大街上,李素深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整个人沐浴在阳光里。

    拒绝了程处默的相邀,李素向他借了一匹马,告辞后匆匆朝太平村飞驰而去。

    有件事很重要,他要确定王直是否无恙,付出如此代价,为的就是保他的周全,王直若有事,李素入狱这些天便是一场徒劳。

    一个时辰后,李素骑着马进了太平村,先不回家,径自朝王家奔去,王家院子里平静如常,李素甚至远远看见王桩那位凶悍的婆姨揪着王桩的耳朵,柳眉倒竖正在训话,王桩仰天悲叹一副认命的样子。

    很温馨的画面,王直应该还活着,否则王家不会这么平静。

    李素没进王家院子,拨转马头又往东阳公主府飞驰而去。

    东阳公主府前值守的侍卫早已认识李素,见他独自前来,侍卫朝他点点头,一声不吭进去禀报,没过多久,一袭绿色高腰襦裙的东阳匆匆跑出来,后面跟着时刻不离的小宫女绿柳。

    见李素牵着马站在门外,东阳定定看着他,良久,仿佛久冻的花儿迎来春天,绽放出最美的笑容。

    公主府前人多嘴杂,二人相视无言,然后互相有默契地交换了一下眼神,随即东阳转身回了府,李素则骑上马朝河滩边驰去。

    河滩边的老地方等了没多久,东阳很快便来了,后面跟着一道很熟悉的身影。

    李素凝神一看,笑了,久悬着的心彻底放下。

    王直的模样很惨,脸上的青肿仍未消,左边颧骨高高肿起,眼睛仍被青肿的脸肉挤成一条缝,骨折的右臂被大夫处理过,两块夹板夹在臂骨断裂处,软耷耷地吊在胸前。

    不管模样怎么狼狈,终究活着。

    活着,比什么都好。

    两步迎上前,李素重重朝他左肩一拍,王直痛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只因后面跟着一位国色天香的公主,不想在她面前丢了男人的面子,泪水使劲忍着。

    “伤好了吗?”李素笑问道。

    王直挺起胸膛,很大丈夫的样子:“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牛!”

    李素欣慰极了:“走,随我去长安东市,继续当你的闲汉地痞……”

    王直这才急了,死命抗拒着拖他的手:“莫闹!想杀我别去东市,这就一头撞死你家门前!”

    李素哈哈大笑,不轻不重一拳揍过去:“不吹牛会死啊!”

    二人相视笑了一阵,笑过后,李素拍了拍王直的肩,叹道:“是我牵累你了,你本不该有此一劫的。”

    王直眼眶微红,道:“你救了我,此刻却跟我说牵累,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祸是我闯的,不该由你来担,我欠你太多了……”

    “从小一起长大,总要保你周全,或许下一次危难时,我也需要你来保我周全了。”

    王直重重点头:“下次还你。”

    眼睛眨了眨,李素笑道:“那日你因为一位胡女而跟东宫属官争执?”

    王直的脸忽然红了,不自在地干咳两声:“狗官欺人太甚,要将她强抢进东宫,当时我真忍不下去了……”

    “那位胡女呢?”

    王直的脸愈发红了:“咳,眼下也住在东阳公主府里,长安城风声太紧,没敢出去。”

    “打算与她私定终生?”

    王直羞红着脸,忽然抬头看了看天色,惊道:“咦?天色不早了……”

    话没说完,李素飞起一脚踹上他的屁股,笑骂道:“论望天色,我是老祖宗,以后找这种烂借口糊弄我,非抽死你不可。”

    二人笑着闹着,不经意间,李素看到王直身后那一抹柔光似水的眼眸,仿佛忽然出现,又仿佛亘古便在,目光碰撞间,多出一股“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未完待续)R752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 风平浪静
    王直很有眼色,当李素和东阳的目光碰撞一处时,他明白,自己到了该滚蛋的时候了。︽,

    东阳很矜持,一直浅浅地笑,端端正正地站在二人身后不远处,摆出大唐公主的端庄样子,王直走了以后东阳嫣然一笑,乳燕投林般飞进了李素的怀抱,二人静静抱在一起还没温存多久,东阳便露出了狰狞面目,抡起粉拳狂风暴雨般落在李素的肩上,胸上。

    “又闯祸!又闯祸!你是打算混帐到底了吗?大理寺要不要给你专门准备一间牢房,让你隔三岔五进去住几天?”

    李素笑得很开心,果然是心有灵犀,他也打算在大理寺办张贵宾会员卡来着……

    胳膊一勾,将东阳搂进怀里,满满的霸道总裁气质,怀里的东阳终于消停了,头靠在李素的胸膛上,静静听着他熟悉的心跳节奏,幽幽叹息。

    “以后,不要做让我担心的事了,你闯的祸越来越大,叫我怎么办?上次你揍了度支司郎中,父皇恼怒一阵子便过去了,可是这次,你揍了东宫属官,便是彻底与太子结怨,其中利害,我纵不说,你应懂的。”

    李素叹道:“我自然懂的,我又何尝愿意与太子结怨?然而世事无常,有些事情落到头上若装聋作哑,以后我都会看不起自己,活着有何乐趣?这一生我不求显达,只求活得没有遗憾……”

    东阳靠在他怀里,沉默了一阵,展颜笑道:“你与别人不一样的,我对你放心,若是有一天你又闯了祸,我相信一定有你不得不为的理由。”

    李素没说话。搂着她的胳膊更用力了一些。

    “你是怎么找到王直的?”李素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东阳露出一抹哀色,道:“我叫府里的侍卫铁六带人去东市打听,在一条暗巷里找到了王直,当时他们正被太子左卫率的人马追杀,听说刀已架在王直的脖子上了,若是晚来一步。王直这条命怕是保不住。”

    李素眼皮一跳:“太子果然派人追杀了……”

    东阳黯然道:“暗巷里那场厮杀很惨烈,左卫率死了七八个人,我公主府的侍卫也折了四五个,王直是和侍卫们的尸首一起回来的,李素,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死人,而且是我亲自下的令,侍卫们因我而死,活生生的四五条性命啊……”

    东阳说着。忽然哭了起来。

    李素低声安慰了半晌,东阳这才收住了伤心。

    李素的心情也十分沉重,太子追杀王直他本已预料到了,否则不会在危急时刻给东阳递出那张字条,然而预料是预料,当太子果真派人追杀王直时,李素仍觉得很难接受。

    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可他的敌人越来越多。如今更是连太子都得罪了,他才十六岁。人生刚刚开始,一辈子的路还很长,他能活到寿终正寝的那一刻吗?

    对李素来说,太子太强大了,不是他能招惹得起的,世情残酷。他不愿招惹的人,偏偏招惹了,而且得罪得很彻底。

    身边还有很多人要保护啊,老爹,王家兄弟。甚至包括东阳,大唐公主或许高贵,但在太子眼里也算不得什么。

    这么多人需要保护,李素退无可退了,当初淡泊恬静的心情不知不觉改变,在这个退一步便是死路的世道里,想活得淡泊,必须要有支撑得起这份淡泊心情的实力才行,那些平民百姓谁都活得淡泊,可权贵的一句话便可将他们置于死地,现在的李素,跟那些平民百姓有何区别?

    忽然间,李素对爵位和官职第一次产生了渴望。

    李世民该把爵位和官职还给我了吧?扪心自问,最近表现不错啊,除了打了一次架,不小心把东宫属官的手脚废了以外,自己已经安分得跟鹌鹑一样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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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市事件算是暂时平息了。

    “暂时”的意思是,大理寺不追究了,但太子那边愿不愿意平息,还得看他的心情。

    东阳也很担心,所以李素回来的当日,东阳便派了几名侍卫进长安城,打听市井风向。

    风向没打听到什么,毕竟太子想要报复不会敲锣打鼓满世界嚷嚷,但公主府的侍卫们还是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比如陛下下旨将大理寺少卿窦伏迁职昆州司马。

    李素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放了心,他知道太子短期内不敢有异动了,李世民出手直击痛处,窦伏迁调比直接扇太子耳光更有力,但凡太子的智商稍微正常一点,就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报复李素,一国储君的位置不知有多少人眼红,多少人虎视眈眈,太子犯了第一次错,绝不敢再犯第二次。

    公主府的侍卫打听到的第二个消息令李素颇无语。

    继上次揍过度支司吴郎中,成功博得长安人民赠予的“长安小混帐”荣誉称号后,李素在东市废人手脚的举动令他再次成功刷怪升级,“长安小混帐”升级成了“长安小恶霸”,不出意外的话,李素若想在长安街头学螃蟹那样横着走,相信连巡街的武侯都不敢拦他,客气一点的话或许还得为他开道净街。

    一个面若冠玉温文儒雅,风度翩翩如浊世佳公子的少年郎,为何混成了长安小恶霸?这不对,画风扭曲了。

    …………

    夏天似乎快过去了,虽然烈阳仍旧炙烤着大地,但树上的蝉鸣比以往弱了许多,有气无力的附在树上嘶鸣着,竭尽全力留住夏日的最后一丝光热,用来燃烧自己。

    下午时分,东阳公主府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说“不速之客”,是因为这位客人造访东阳是临时起意的,令人事先毫无半点准备。

    日头正当中时,东阳和李素照旧在河滩边相拥在一起,享受属于热恋情人间的腻歪肉麻,侍卫匆忙来报,高阳公主到访。

    东阳吃了一惊,急忙领着侍卫赶回公主府。

    府门外,高阳公主一袭暗红色劲装男子打扮,长发亦如男子般在头顶挽了一个髻,用一支碧绿剔透的玉簪固定住,发髻正中还镶了一块鸽蛋大小的红色玛瑙,手里非常潇洒地拎着一根马鞭,站在门前笑嘻嘻地看着匆忙赶到的东阳。

    “嘻嘻,妹妹拜见皇姐,冒昧来访,皇姐莫要见怪,可不能把妹妹赶出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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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天家姐妹
    高阳公主自然也是李世民的亲骨肉,与东阳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很强大,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高阳是皇十七女,今年十二三岁,此时的高阳还未被赐婚房遗爱,和东阳一样尚未婚配。

    高阳突然造访东阳委实是临时起意,时下权贵流行游猎,夏天正是各种猎物膘肥之时,长安城附近的野生动物被权贵子弟们糟蹋了无数遍。太平村东面数十里有一片山林,权贵子弟闲暇时常常呼朋引伴游而猎之,高阳生来活泼好动,也常学着权贵子弟那般扮作男装,领着府中侍卫游猎。

    收获并不多,图的只是心情畅快。

    今日高阳游猎经过太平村,忽然想起自己有一个姐姐,封地恰好在太平村,于是临时生出造访的念头。

    对于高阳的造访,东阳却有些手足无措。

    因为不熟。

    尽管是亲姐妹,可东阳因为是下嫔所出,兄弟姐妹们对她并不上心,从小便活得很孤僻,一直是独来独往,后来被父皇赐了公主名号和封地,她与兄弟姐妹们的疏离现状仍未改变。

    今日高阳突然造访,东阳有些紧张,终究是血缘天性,紧张之外,东阳心中还是有一些欢喜的,她活得很孤独,有了李素之后也觉得孤独,总觉得人生缺了一角,缺的那一角,名叫“亲情”。

    短暂怔忪之后,东阳坦然拉起了高阳的小手,笑道:“皇妹登门,姐姐高兴还来不及,怎会将你往外赶,快。莫站在门外说话,来姐姐府里看看吧。”

    高阳骤然被东阳牵起小手,顿觉有些吃惊,笑道:“皇姐你好大方,以前总觉得你像块冰似的,妹妹一直不敢靠近。怕被你冻着,原来靠近以后,皇姐竟是这般热乎,哎呀,以前便该跟你亲近才是……”

    门外还站着一群男子,他们是高阳的侍卫。

    高阳踏进公主府门槛,忽然扭过头朝侍卫们道:“你们在外面等着,不要乱跑,若在皇姐府前无礼丢了本宫的面子。小心本宫的鞭子!”

    说着示威似的扬了扬手中的马鞭,大唐公主的娇蛮模样尽览无遗。

    东阳无语地看着她,一时不太适应如此凌厉的公主气质。

    高阳转过脸时又换上一脸无邪烂漫的笑靥:“皇姐咱们进去吧,等不及看看你的公主府了呢,人家还没被父皇赐封地,每日都要住在那个冷冰冰的太极宫里,烦死了……”

    二女说着话,信步走进公主府。

    东阳直到此刻仍有些不适应。平日跟那些皇子公主们太少来往,丝毫不知这几十个兄弟姐妹的为人品性。高阳算是第一个走进她府里的姐妹。

    或许年纪太小的缘故,高阳性子和她截然不同,完全是两个极端,高阳活泼好动,性格开朗明媚,笑的时候张开嘴哈哈大笑。生气的时候柳眉倒竖如怒目女金刚,宫里师傅教的礼仪看来全被她学进狗肚子里然后排泄出去了。

    东阳暗暗惆怅不已,或许,只有这样的性子才能博得父皇的欢心,才能在他面前受宠吧。高阳公主,是除了小公主兕子以外最得宠的皇女,也是胆子最大的皇女,几十个皇子公主里面,唯有她敢在父皇面前放肆哭放肆笑,生气或撒娇手到擒来,而父皇却从来不曾责骂过她,对她都是有求必应。

    相比高阳讨喜的性子,东阳却太沉闷太文静了,站在几十个兄弟姐妹里不出声,李世民的目光很少投注在她身上。

    高阳进了公主府后对一切都很好奇,一边走一边啧啧赞叹,看什么都觉得满意,嘟着嘴又说父皇偏心不赐她一座公主府云云,一路叽叽喳喳,平日素来略显沉闷的公主府因为她仿佛也变得热闹起来。

    东阳陪着高阳,进了府门后二女一直往里走,走过前院假山,绕过亭台水榭,走进公主府正殿。

    东阳公主府从建造开始并无甚出奇之处,与别的皇子公主府大致无二,或许规格和摆设上甚至比他们还低一些,高阳跟别的皇子公主处得不错,而且自己也住在太极宫,自然是见过世面的,在东阳府上转了一圈后便没有太大的兴致了,姐妹俩于是在府里漫无目的的闲逛,一边逛一边聊天。

    “皇姐你这个封地太偏了,不好,远不如长安城里。”

    东阳失笑:“皇子公主的封地向来都在城外,咱们大唐以农为本,皇子公主的封地必须在庄子里才合规矩。”

    高阳嗤笑:“什么臭规矩,我偏不喜欢,过几年待我长大了,便要父皇把我封在长安城里,我也不要太多,长安城一百零八坊,送我一坊总可以吧?”

    高阳说着忽然嘻嘻一笑,道:“最好把东市封给我,以后长安东市便是我说了算,那些商贩啊,胡商啊,各家店铺的掌柜啊,见了我都得老老实实给我行礼,我看上什么径自拿走,他们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如此岂不美哉?”

    东阳很无语,有心想跟她解释一下这是个很脑残而且很不现实的愿望,转念一想她今年才十三岁,怕是不会太懂道理,于是便不再开口,再过两年长大些了,道理自然便懂了。

    “对了,皇姐,说起东市,近日出了一桩有趣的事呢,有个叫李素的家伙前些日在东市揍了人,被揍的那个居然是东宫的属官,那个李素下手可真狠,听说把属官的手脚都废了,后来那李素被关进了大理寺,别人都以为这次少说也会关上一两年,结果只关了五天便被放出来了,还是父皇亲自下的旨……”

    高阳说着皱了皱鼻子,道:“这家伙不知什么运道,闯了这么大的祸父皇居然也赦免了他。”

    东阳抿唇垂头,想笑,又忍住。

    高阳话很多,打开话匣子便收不住:“说起那个李素,记得很早以前父皇甘露殿考究课业,皇姐你拿出李素的两首诗,父皇高兴极了,要咱们皇子皇女亲手抄录下来,悬贴于寝宫以自勉,后来有一天用膳时我没胃口,剩了不少饭菜,父皇得知后竟罚我抄一百遍李素的那首悯农诗,抄得我哭了半夜,我恨死他了!”

    东阳楞了一下,赶紧道:“说来是姐姐的不是,我不该把那两首诗献给父皇的,要怪便怪我吧。”

    “怪你做甚,是作诗的人不好!皇姐,听说那李素也住在这个村子里,就在你封地旁边,你带我去找他好不好?”

    东阳迟疑地道:“你找他做什么?”

    高阳凤目含煞,狠狠甩了几下手里的马鞭,怒道:“我要抽他一百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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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

    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的,李素挑拣着碗里的菜,将不喜欢吃的野菜根挑出来,搁到一边,筷子专朝肉下手。

    很受不了如今大唐的不良习气,无论权贵还是平民家,饭桌上总少不了野菜,因为举国崇道,而道教最讲究自然平衡,于是无论权贵或是平民都习惯吃点野菜,似乎这已不是有钱或没钱的问题了,而是形成了一种习俗。

    李素不喜欢这种习俗,野菜营养确实不错,但他就是不喜欢野菜的味道。

    李道正静静地看着儿子在碗里左挑右拣,眉头皱得紧紧的,最后终于忍不下去了。

    “娃啊……”李道正叹道:“你长大了,家里大事都是你拿主意了,我也不能随便抽你了,大人就应该有个大人样,粮食来之不易,你这么挑拣,是在逼老子抽你啊……”

    李素眼皮跳了跳,急忙低眉顺目:“是,孩儿错了……”

    说着李素又赶紧献媚,将碗里的野菜全挟进老爹碗里,咧嘴笑得很孝顺:“爹多吃点,这个东西爽口开胃……”

    李道正气得抡起巴掌,想想又忍住,恨恨地道:“瓜怂,有得吃还挑拣,日子过好了就忘本了?想当初灾年的时候,漫山遍野的野菜被挖得干干净净,想吃口野菜还得钻进深山林子里……”

    “爹,过日子得往好处奔,不能老想着以前的苦日子,以后的日子过好了,才对得起以前的苦日子,其实咱们完全不用吃野菜啊,家里几百亩地,随便种点绿菜什么的,足够我们父子俩吃了。”

    “绿菜?啥绿菜?这年头也就只有韭菜,菘菜,莲菜,这些绿菜想吃还得分时令,到了大冬天,权贵家想吃口绿菜都吃不到,咱们种绿菜也就管几个月的吃,莫糟蹋的好地。”

    李素脱口道:“冬天也能吃绿菜啊,咱们弄个大棚,调节好温度……”

    李道正疑惑道:“大棚是个啥?”

    李素挠挠头,大棚似乎很麻烦,以这个年代的条件……

    嗯,得想办法把大棚弄出来,不管自己是浊世佳公子还是长安小恶霸,这两类人都不应该只是吃野菜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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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 李家秘闻
    种地不是李素的强项,活了两辈子都不在行,前世活在城市里,对庄稼地没有半点概念,懂得没有老爹一半多。

    但他知道的东西,老爹肯定也不知道,比如大棚菜。

    大唐蔬菜奇缺,因为物种太少,荒地里的野菜不算,正经八百的蔬菜数来数去就那么几种,这还是春夏时节才有,到了冬天万物凋零,什么菜都长不出来。

    听老爹说完后,李素不由有了强烈的危机感。

    世道就是这么怪,穷人时刻盼着能吃上肉,最好顿顿都是肉夹馍,大肥肉片子咬一口顺着嘴角流油便是神仙般的日子,而生活宽裕的人,却只想着多吃几口蔬菜,至少李素是这么想。

    想象到了冬天,每天只能大块大块的吃肉,李素便觉得不寒而栗。

    “爹,家里分出五十亩地给我……”

    李道正楞了一下:“你要地做甚?五十亩地不少了,要给官上交税的,可不敢胡乱糟践。”

    “不糟践,孩儿想种菜。”

    “种菜?”

    “对,以后冬天咱家也能吃上绿菜。”

    李道正嗤了一声,很不屑的权威内行表情:“冬天哪有绿菜?说出去让庄户人笑话。”

    李素咧嘴笑:“试试吧,或许有呢。”

    李道正犹豫片刻,想到自己这个儿子一身神秘的本事,造这个造那个的,似乎从没见他失败过,或许……

    反正家里现在几百亩地,算是正经地主人家了,给他五十亩让他试试何妨?毕竟家里的地都是儿子的本事挣来的。

    李道正咬了咬牙:“行,给你五十亩,冬天吃不上绿菜我抽死你。”

    李素满意了。朝老爹笑了笑,扔下筷子便跑进屋准备东西去了。

    李道正看着儿子吃剩下的饭和菜,很不满地怒哼了一声。嘴里不知咕哝着什么,把儿子剩下的饭菜全赶进自己碗里。欢实地往嘴里刨。

    桌上的饭菜吃得点滴不剩以后,李道正搁下碗筷,打了个饱嗝儿,看着儿子在前院厢房里翻箱倒柜不知找什么东西,李道正眯着眼,露出满足却又怅然的表情。

    “怂娃长大咧,越来越有本事咧……”李道正喃喃念叨,似欣慰。又似忧虑。

    …………

    前院是李道正住的屋子,新房建成后,李道正死活不愿住内院,说是不习惯,随便在前院选了间厢房住下。

    李素在老爹的房间里翻箱倒柜,屋子里乱得跟遭了灾似的,两名小丫鬟想进来帮忙又不敢,站在门口欲言又止。

    眼看快秋天了,既然决定种大棚菜,现在就得开始做准备工作。五十亩地用来种菜,将来的产量必然是个恐怖的数字,不过冬天的绿菜不嫌多。而且长安城里各家权贵都需要,将来程家牛家这些老将家都送一点,一条条各具风情的粗壮大腿牢牢抱紧,对李素来说也是好事。

    建大棚最大的难度在于这个年代没有塑料薄膜,而且李素也没办法生产塑料薄膜,只能用其他的东西代替,相比之下,最适用的办法是用浅色的薄布,尽量保证冬天的采光。至于大棚里的恒温,问题倒是不大。

    李素在老爹屋子里翻来翻去。就是想找一块这样的布料做个参考。

    老爹的屋子收拾得很干净,只是很不讲究对称。足衣和上衣堆在一起,犊裤和短衫堆在一起,摆放很没有规律,李素找了片刻鼻尖就冒汗了,有种一把火烧了整间屋子的冲动。

    太不讲究了,为何从来不考虑对称且工整的美感?子曰“择其善者而从之”,父子俩天天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老爹怎么就不向我这个善者学习一下呢?

    李素叹了口气,然后开始忙着给老爹收拾屋子。

    打开一口泛黑的樟木箱子,里面许多老布头,李素翻来翻去,一种丝质手感滑过手心,李素楞了一下,将这块丝布拽了出来。

    这是一块很柔软的丝巾,原本的洁白被岁月侵蚀后,底色已发黄,上面绣着两只黑色的喜鹊,并栖在一枝开着桃花的树枝上,绣工很不错,非常生动灵巧。

    李素瞪大眼瞧着手里这块发黄的丝巾,深觉诧异。

    李家只有父子俩,这块明显是女人绣的丝巾从哪里来的?

    看这布料发黄的底色,似乎有些年头了,唯一的解释便是李素那位未曾见过面便早逝的娘。

    如此有纪念意义的东西,为何藏在箱子里?狗血剧里都是有事没事拿出来充满怀念的看两眼,嗅几下,然后跟恋物癖的变态似的呵呵傻笑两声,老爹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

    “爹,孩儿在您屋里找到了这个东西,它是不是我娘的?”李素兴冲冲地将丝巾拿到李道正面前。

    李道正仍坐在前堂桌旁,呆呆地出神,不知想着什么心事,见到李素手里捧着的那块丝巾,不由脸色大变。

    “瓜怂,你从哪里翻出来的?”

    “您屋里的箱子里。”

    李道正劈手夺过丝巾,胡乱往怀里一塞,然后……居然祭出了久违的降魔法器。

    “老子今抽死你,叫你乱翻东西!”

    紫藤条劈头盖脸朝李素抽去,李素见势不妙急忙转身便跑,一幕鸡飞狗跳的老子追杀儿子的闹剧在李家院子里上演。

    院子边的廊柱下,薛管家和一众杂役丫鬟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幕,管家想上前劝劝,刚往院子踏出一步,便发觉院内杀气冲天无发靠近,又急忙缩了回来,两眼一瞪,骂骂咧咧把看热闹的杂役和丫鬟们赶远。

    李素抱头鼠窜,不知身上挨了多少记藤条,不停跟老爹在院子里绕圈子,最后终于寻了个空档跑出大门。

    **********************************************************

    村东头的山腰上,王桩王直兄弟蹲在一棵银杏树下无聊地打着呵欠,李素神情郁卒地盯着远处的村落发呆。

    太奇怪了,一块丝巾而已,为何老爹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就好像当场被人捉了奸似的恼羞成怒……再往前想,这大半年里似乎从来没听老爹提起过那位去世的娘亲,而李素也早已习惯了父子俩相依为命,仿佛家里只有两个男人是件非常正常的事,多出个女人才叫惊世骇俗。

    可是,一个正常的家庭里,应该有个女人啊,哪怕这个女人已逝去多年,仍应是家中的一部分,有事没事露出追忆的神情或怀念或惆怅,流露淡淡的忧伤和惋惜谈论当年娘还活着的时候怎样怎样,但凡正常的老爹都会这么做吧?

    老爹为何不走寻常路呢?

    李素不说话,王家兄弟没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直犯困。

    兄弟俩都挂了彩,王直骨折的右臂仍上着夹板,脸上的青肿还没消,东市事件风平浪静后,王直没好意思继续在公主府里住下去,回了自己家,回到家时爹娘吓坏了,连连追问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王直倒也不傻,直说是在长安城里跟人打了架,落下一身的伤,当然,对方的身份没敢说,怕爹娘被吓死。

    王桩嘴角有一点瘀伤,显然又被自家婆姨教训了,还嘴硬说是自己摔的,很合理的解释,刚刚李素带着被老爹揍的一身伤痕去王家叫兄弟俩时,他也解释是自己摔的。

    “王桩,你听你爹娘或村里的乡亲提起过我娘吗?”

    王桩打了一半的呵欠忽然顿住,泪眼婆娑地看着李素:“你娘?不是死很多年了吗?”

    “我娘去世后,你爹娘和乡亲们没提起过她?”

    王桩挠挠头:“偶尔听说过一点,说你娘有些孤僻,很少出门,经常关在家里做绣活……”

    “还有呢?”

    “还有就是……嗯,听说你娘生得很美,比村里所有的婆姨都美,而且又白又净的,说话文文静静,不像乡下女子。”

    李素摸了摸自己的脸,原来自己如此俊美是继承了老娘的基因,想来也是,老爹长得太平凡了,跟李素一点都不像,李素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捡来的。

    “还有呢?”

    “嗯,听说你爹和你娘是十几年前迁来太平村的,所以村里没立你李家的祖宗祠堂,因为是外来的,赵爷爷以前问过你爹,你爹说李家人丁单薄对不起祖宗,就不必立祠堂了,来年李家开枝散叶后再建,上次你被陛下封官赐爵,按理是应该召集族人进祠堂拜祭祖上的,一来告慰祖宗,二来自家也风光,但你们李家没有祠堂,所以没有拜祭,你爹只请了乡邻们吃了一顿酒宴。”

    李素若有所思,怔怔地看着远处起伏的山峦。

    第一次听到关于自己娘亲的传闻,尽管都是些闲话,李素却觉得很有意思,传闻入耳,心中的疑惑却越来越深了。

    “王桩,知道我娘葬在哪里吗?”

    王桩摇头,李素望向王直,王直也摇头。

    “去帮我打听一下,我想去我娘的坟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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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周末,想休息一下,所以今天只一更。。。

    ...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 千里孤坟
    对于未曾谋面的亲娘,李素的感觉很复杂。因为回忆空缺,他对逝去的母亲从来没有过思念,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人,终究对这个世界的母亲太过陌生,从听到她的一些传闻到现在,李素冷静得像个旁观者。可是听完以后,心中某根弦不知不觉间被拨动,于是有了强烈的好奇,仿佛血缘的召唤一般,令他不由自主想去看看。王直跑腿很勤快,没过多久便打听清楚了,气喘吁吁告诉李素,他的母亲葬在村子西边的一块荒地里,地点有点怪,离村子很远,大约十里左右。李素眉头紧蹙,他发现关于母亲的事,疑惑的地方太多了。一对十多年前迁来太平村的夫妻,一个与村民格格不入的女人,还有完全不同于寻常村民的性格和气质,以及……那座葬在离村十里外的坟头。打听到了具体地方后,李素叫上了自家的马车,三人坐在马车里,朝母亲的坟墓驶去。…………十里路不算远,半个时辰即到,太平村西边的地荒了很多年了,这年头人口太少,经历过战乱后的大唐,贞观年间仍处于养息阶段,人少地广,荒地特别多。一望无垠的原野上杂草丛生,草长得很茂密,齐膝高的野草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轻风拂过,野草随风摆动,如海浪般上下起伏,颇为壮观。李素三人下了马车,放眼一望,第一眼便看到了母亲的坟。太特别了,在一片无垠的草地上,一座高高垒起的土包。土包前立了一块石碑,想不发现都难。三人远远看着,眉头都皱了起来。李素皱得最深。纵是像王桩这样的糙汉子都觉得不大对劲了,挠挠头道:“咋埋这儿咧?四面都是平地。没山没水的,风水不大好咧,根本不是埋人的地方……”李素抿了抿唇,沉声道:“走,近前看看。”这是一座孤坟,静静地矗在荒地中间,孤坟方圆两丈内是一片空地,野草被清理得干干净净。而且看上去很新,似乎经常有人来这里清理。年复一年,本该融入这片绿色荒原的孤坟,如今仍旧这么显眼,就像坟里躺着的那个人,一生终与世情格格不入,活着还是死后,皆是那么的孤傲不群。墓碑立在西面,三人走近才看清碑上刻的字。“李门亡妻之墓”,落款是李道正。还有李素。又是一个奇怪的地方,碑上并无李素母亲的姓氏,按理应是李门某氏。却只写了个“亡妻”。石碑被擦拭得很亮,似乎经常有人抚摸这块石碑,很显然是李道正。静静看着这座坟,李素心中生出几分愧疚。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对家人的关注太少了,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李素甚至不知道父亲的行踪,有时候经常一整天不在家,李素也只以为他下地了。而他的母亲,一个不曾见过面。生前与死去都同样神秘的女人,对她的了解几乎是空白。李素注视着面前的孤坟。试图在今世的记忆搜索母亲的音容,但一无所获。心中涌出一股莫名的忧伤,一直不曾察觉,原来自己的人生缺了一角。坟里安眠的是李素的母亲,王家兄弟的神情也变得肃穆,恭敬地站在远处。良久,王直的神情一动,有些迟疑地道:“李素,有点不对……”“哪里不对?”王直指了指墓碑旁一左一右的两只小石马,道:“不该有石马的,似乎……逾制了。”李素楞住了,对于逾制,他完全不懂,当初被封为县子时,东阳送他马车,经她解释后才知道有爵位的人可以乘双马,甚至四马,至于墓前摆石马……李素还是不懂。“有什么问题?石马不该摆这里?”王家兄弟对视一眼,王直苦笑道:“哪里都不该摆,石马根本就不是寻常百姓人家的坟墓外能摆的东西,那是有公侯爵位的勋贵人家才能用的规格,被官府发现了,少说也是被流放的罪,你母亲的墓旁摆的这两只石马倒也取巧,做得太小了,而且又是荒无人烟的地方,外人远处发现不了,否则早被官府发现了……”王桩担心地道:“李素,逾制非同小可,石马虽然做得小,终究还是逾了制,你如今虽是县子,但按制也不能摆石马的,更何况你的县子爵位还被削了……”李素眼皮跳了几下。能在母亲坟前摆放石马的人,只可能是老爹,百姓坟墓不能摆石马应该是常识,连王家兄弟都知道,老爹不可能不知道,为何他明知逾制仍要在母亲坟前摆上这对石马?李素发现疑团越来越多了。“李素,咱们要不要把这对石马搬走?被人发现的话可是大罪……”王桩试探着道。李素摇摇头:“既然石马摆在这里,必然有它的道理,我不想妄动这里的一草一木,若是非要公侯家才能摆石马,我就做个公侯告诉世人,这对石马是我母亲该得的!”怔立许久,李素忽然推金山倒玉柱,恭敬地磕了三个头,然后起身离开。走到马车旁,旷野吹来一阵轻风,荒地上的野草如波浪般起伏,发出沙沙的声响。回首望去,母亲的墓仍静静地矗立在那里,荒原埋香骨,无垠的绿浪翻波里,只有那座坟,仿佛亘古永存,孤独地迎接着每日的朝阳雨露。不知怎的,李素眼眶忽然泛了红。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上一代的亲人究竟有过怎样的往事,最终长眠于这片凄凉的原野中?************************************************************回到家里,李道正的气也差不多消了,李素也很识趣地没问他和母亲的往事。回头想想当时翻出那块丝巾,或许勾起了老爹的伤心回忆,笨拙的老男人只能用愤怒的方式掩饰伤心吧。父母当年如何相识,迁来太平村以前住在哪里,为何母亲会早逝,为何把她葬在那片荒无人烟的野地里,为何在她墓前摆上一对明显是逾制的石马……疑惑太多了。老爹掩饰伤心,李素掩饰了疑惑。世事如结果,总要等到瓜熟蒂落的时节,它才会把所有的真相自然呈现出来。李素不着急,他相信老爹迟早有一天会说的。…………李世民仍没有起复李素的意思,李素还是每天去火器局应差,做的事情不多,无非配一下火药,然后尽情享受火器局上下的尊敬眼神,无论怎样懒散都不会有人来说他半个不字,就连最苛刻的杨砚,对这位无监正之名却有监正之实的监正大人也保持着极大的尊敬……和容忍。应该是容忍吧,反正李素好几次偷懒被发现后,杨砚都是一副牙根痒痒的样子,却不得不挤出笑脸,表示监正大人辛苦了,李素看着他自虐的样子,心情顿觉很欢乐,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心态扭曲了……至于许敬宗这家伙,比杨砚无疑讨喜很多,不但对李素的偷懒毫不介意,反而没口称赞监正大人这个睡觉的姿势很好,有公侯之风,更有佛光慧根,反正入世则为王侯,出世即为高僧,无论被拍的人怎样的心境,马屁都不会拍到马腿上,可谓四平八稳又有创新。相比杨砚的苛刻古板,李素更喜欢跟许敬宗打交道,跟这种人厮混一起无时无刻都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明明知道这家伙其实就是个标准的小人,只可共享福不可同患难,危难时刻跑得最快最远的就是他,可李素偏偏喜欢和他在一起闲聊。嘴上说不要,身体太诚实。小人做到许敬宗这个份上,已然是极大的成功了。当然,李素很清楚,将来若碰到任何危难,第一个要防的人也是他。很复杂的心情,明明应该防备疏远的一个人,偏偏跟他打得火热而且乐此不疲,李素越来越觉得自己心态扭曲了,或许自己喜欢的就是这种与畜生共舞的快感吧。…………除了火器局应差,目前李素最关心的便是种菜了。眼看快秋天了,五十亩菜地该做一些准备工作,大棚这东西看似简单,实则也很麻烦,最麻烦的是李素根本没经验,仅只知道个大概,完全只能靠自己摸索。离秋收还有段日子,村里闲散劳力不少,李素花钱请了几十个壮汉上山伐竹,砍伐下来的竹子竖劈成一片一片的,然后将它们运到菜地里,搭成一个个半圆的拱形,横架在地上,然后请人将土地再次翻了一遍。进展很缓慢,一切都在摸索之中,李素只好日复一日蹲在地里,脑海中拼命搜索那些少得可怜的前世记忆,研究怎样才能把这个大棚建好。蹲地的姿势很难看,李素不介意,美男子也有难看的时候,偶尔为之,无伤俊男形象,反正姿态多么难看不要紧,看脸看脸看脸……高阳公主就是在李素最不帅的时候出现在他眼前。********************************************************ps:还有一更。。。本月最后两天,诸兄还有月票否?拜求助我一臂之力。。。(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田陌相见
    高阳公主性子很活泼,爱动,爱说话,跟谁都能交上朋友,更别说自己的亲姐姐了。

    自从上次高阳造访了东阳公主府,发现这位以前看起来很孤僻的姐姐其实靠近以后很和气很亲切后,高阳渐渐成了公主府的常客,有事没事领着一群侍卫跑出长安城,来找东阳玩。

    高阳性子颇为张狂,每次来公主府都是一大群人快马加鞭,一路上黄尘滚滚如同大军压境,路人走卒贩夫匆忙避让,马踢翻了担子吓哭了孩子,高阳从来也不考虑,就这样跟马匪下山似的一路鸡飞狗跳来到公主府。

    或许东阳的文静多少传染了几分给高阳,高阳在姐姐面前终究多了一点矜持,不像平日那般跋扈,居然懂得细声细气了,只是依然还是那么罗嗦,嘴一张便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东阳这几日着实过得挺开心,每天下午河滩边和情郎腻歪肉麻,自己的亲妹妹隔几天便找来和她一起说说笑笑,日子过得很充实,东阳只觉得前半生的缺憾似乎都补足了。

    这天下午,高阳仍旧如马匪劫村般领着一群侍卫杀来公主府,姐妹二人如往常般说笑了一阵后,高阳便觉得公主府无甚新奇,央求东阳带她在村子里四处逛逛。

    对这位刚刚与她熟悉没多久的亲妹妹,东阳还是颇为宠溺的,于是便依了她。

    河滩边是东阳和李素约会的地方,自然不能带她去,东阳只好领着高阳在村子里走了一圈,一路上遇见许多乡亲,有的认识东阳,有的不认识,没办法,东阳平日太低调,很少在村子里露面。

    一路走一路聊,不知不觉走到李家的田地边,然后……姐妹二人便看到一个撅得老高的屁股。

    屁股的主人自然是李素,他正忍住自己已在爆发边缘的洁癖,亲自动手在菜地边挖一条沟渠。

    东阳第一眼便认出了李素,神情顿时变得有些慌张,扭头看了看高阳,又看了看李素,美眸急速地眨了又眨,招呼都没打,忽然挽起高阳的胳膊,准备把她带往另一个方向。

    “皇姐你为何拉我往那头走?那里都是田,连路都没有,去那里做什么?”高阳不明状况,疑惑地问道。

    “啊,那咱们往回走吧,这里没什么好看的了。”东阳心虚地拉着高阳往回走。

    “等一等,急什么呀……”高阳侧过头,发现不远处的田地上搭着许多奇怪的半圆型竹架子,不由有些奇怪。

    虽然对农事一无所知,但高阳也是经常领着马匪们踩田踏地游猎过的老江湖了,眼前这一片半圆的架子她却从来未见过。

    “喂!前面那个人,对,说你呢!”高阳忽然开口大喊道。

    李素直起腰,身子一转,便看到一位穿着暗红色衣裳,女扮男装的女子,正叉着腰气势十足的朝他喊着话,她的旁边,却是一脸莫名古怪的东阳。

    无法解释为何一眼就看出她是女扮男装,李素就是一眼认出了,男人看女人的眼神不一样,不是那种狗血剧里各种眼瞎,一旦女人忽然露出披肩长发才发现她其实是女人,——这个年代不管男女,大家都是长发好不好,和尚和尼姑才不容易辨别呢。

    李素挑了挑眉,不太清楚状况,只看见东阳趁旁边的女子不注意,悄悄朝他摇头。

    很费解啊,摇头啥意思?是不要搭理她,继续挖自己的沟渠,还是……别搭理她,摆好姿势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不管啥意思,李素确实不想搭理她,有外人在,他和东阳不能表现得太随意,最好的法子就是别搭理。

    于是李素淡淡朝高阳瞥了一眼,然后……从怀里掏出镜子。

    哎呀,安静的美男子果然美滴很,各种角度把自己照了一遍后,李素恋恋不舍地把镜子塞回怀里,弯下腰,继续挖沟渠。

    见李素如此反应,高阳不由目瞪口呆,而东阳却憋得俏脸通红,忍笑忍得很艰难。

    高阳呆滞地盯着李素看了半天,确定他基本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后,这才扭过头看着东阳。

    “皇姐,这人……是聋子还是疯子?本宫问话他竟敢不搭理!”

    东阳忍着笑道:“他啊,既不是聋子也不是疯子,不过这个人你一定听说过,而且一定很想认识他。”

    高阳柳眉一挑,尖声道:“我想认识他?我堂堂大唐金枝玉叶,凭什么想认识一个田舍奴?”

    ——“田舍奴”,不是什么职称,而是骂人的话,没错,唐朝上到皇帝,下到走卒,骂人用得最频繁的就是这个词,类似于我们现在常挂在嘴上的“我X你XX的”,田舍奴不算脏话,但这个词肯定不是祝福你万事如意身体健康,顾名思义,“田舍奴”直译过来,相当于一千年后骂别人是“乡下佬”一样。

    朝堂上著名的以犯颜直谏当作此生挑战生存极限的作死爱好者魏徵同志经常把李世民气得快吐血,圣明的李二陛下还不得不在公开场合挤出笑脸,称赞老魏同志是一面可正衣冠可知兴亡可明得失的多功能魔镜,然而回到内宫里,李世民指天大骂魏徵是“田舍奴”,“朕誓诛此老贼”之类的话,仅在起居郎所书的正史上便出现了不下十次。

    如今老魏仍旧日以继夜地作死犯颜,活得还十分滋润,由此可见,老魏的生辰八字多么的硬邦邦。

    高阳很愤慨,以她的身份居然要去认识一个货真价实的田舍奴,她觉得掉价了,气鼓鼓地瞪着东阳,要她给一个说法。

    东阳噗嗤一笑,杏眼弯成两道可爱的新月,指了指不远处的李素,道:“皇妹不是说,某个家伙作的诗害你抄了一百遍么?”

    “啊?”高阳呆住了。

    东阳难得地露出顽皮之色,朝高阳眨了眨眼:“皇妹还说,若让你见到这个家伙,定要抽他一百记鞭子,以泄你心头之怒。”

    “啊!”高阳发出尖叫。

    东阳瞧着她的样子,显然高阳已知道那个家伙是谁了,不由捂着嘴,笑得更开心了。

    “是他?李素?”高阳俏目迅速喷出怒火。

    东阳笑着点头。

    刷!

    高阳手中的马鞭已饥渴难耐。

    不远处,李素挥起了锄头,狠狠一锄落下,挖出一堆湿土。

    正准备冲过去抽李素一百记鞭子的高阳见李素手中高高挥落的锄头,原本怒火万丈的俏脸忽然一白。

    李素是什么人?著名的长安小恶霸啊,东宫属官得罪了他,眼都不眨就把那个不长眼的家伙手脚全废了,丝毫不在乎得不得罪太子。

    连太子都不在乎了,她一个公主算什么?

    更何况,人家现在手里还有家伙……

    于是,高阳怂了。

    “皇姐,马鞭借你,你帮我抽他!”高阳气鼓鼓地打起了借刀杀人的主意。R1152
正文 第二百章 下套坑人
    手里握着高阳强递过来的马鞭,东阳呆怔地看着她。

    “皇妹……你觉得我像是那种没事拿鞭子抽人的人么?”

    “皇姐,你是大唐公主,一定要霸道一些,去帮我抽他好不好?”高阳摇着她的胳膊撒娇。

    东阳朝天隐秘地翻了个白眼。

    我是大唐公主,难道你不是?再说,论霸道,你比我厉害多了好不好……

    美眸流转,再看一眼远处弯腰正在挖土的李素,东阳嘴角勾起一抹依恋的笑。

    虽然每天都腻歪一阵子,但似乎怎么都看不够,任何时候的他,都是那么的顺眼,教人心动。

    高阳没发现姐姐那抹笑容里的依恋味道,否则她就不会如此愚蠢地让姐姐去抽她的情郎,见姐姐果真没有拔刀相助的意思,只好悻悻地站在一旁,用愤恨的目光使劲瞪着李素的背影。

    弯腰垂头挖着土的李素顿觉如芒在背,被两个女人如此盯着,一个充满了火辣辣的爱恋,一个冷冰冰的敌视,冰火两交融,……不太舒服。

    叹了口气,李素扔掉锄头,转身朝二女走去。

    “草民见过公主殿下……”有外人在场,李素对东阳还是很有规矩的。

    东阳忍着笑点头,``指了指高阳:“这位是皇十七女,高阳公主。”

    李素一听“高阳”俩字,顿时有些惊讶。

    李世民生了几十个儿女,那些儿子性格各异,有争气的也有荒淫的,但他生的那么多女儿里面,高阳可是很有名气的,一千多年后世间仍有她的传说。

    李素忍不住打量这位闻名千古的公主殿下。

    十二三岁的样子。穿着一袭暗红色猎装,手里倒拎着一根马鞭,眉目清雅,容貌上佳,样子确是不错,以前曾在甘露殿外见过所有的皇子皇女。惊鸿一瞥之下,发现所有的皇子皇女皆是相貌俊俏,李素最初有点想不通,——也不算想不通,其实就是看不得别人也长得帅,后来一想,李世民生得威严端正,后宫里的妃子们也都是容貌上佳的美女,从基因遗传角度来说。生下一堆俊男美女的几率确实不小。

    高阳公主也是一样,只是眉宇间偶尔闪过几许跋扈之色,毕竟是大唐公主,理论上来说,全天下的人都得惯着她,养成这种跋扈性格很正常,像东阳这么文静才叫不正常,给历朝历代的公主界丢脸了。

    只是令李素不解的是。为何这位很有名的公主殿下一直用一种愤恨的目光看着自己?

    不管怎么说,历史名人啊。打个招呼先……

    “草民拜见高阳公主殿下。”李素躬身行礼。

    “哼!”高阳怒哼,把头扭到一边。

    小屁孩子真没礼貌,李素暗暗腹诽一句,决定懒得理她。

    别人见了公主或许诚惶诚恐,但李素不一样,眼前就有一位大唐公主经常被他搂在怀里。不规矩的手在她身上寻幽探秘无数次,常惹得她眼含春笑带媚,所以对大唐公主,李素真生不出太多敬畏心理。

    场面有点尴尬,东阳不得不出来圆场。

    “李素。你家地里搭这些竹架子做什么?”东阳一边问,含笑的眸光不经意似的瞥了高阳一眼,接着笑道:“是不是又要造什么新奇物事?像香水那样的……”

    提起“香水”二字,高阳两眼顿时一亮。

    香水在长安城卖得多疯狂,已是人人皆知的事了,据说长孙家的商铺每日坊门关闭之前,好几辆满载银钱的马车驶进长孙府里,货真价实的“日进斗金”,因为香水一物,太极宫的四妃难得地团结一致,组队把李世民这只超级大怪狠狠刷了一次,香水于是成了皇宫贡品,可是李世民后宫庞大,子女繁多,香水送进宫后被妃子们一分,公主们再分,分来分去,落到高阳手上的仅只可怜兮兮的一星半点。

    东阳现在提起香水一物,算是给高阳提了个醒。

    对呀,香水这种神奇的物事,正是眼前这个看起来很讨厌的家伙造出来的……

    这家伙真是令人……欲抽而不能抽啊。

    高阳毕竟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而且是个极度喜欢香水的小女孩,犹豫挣扎过后,决定暂时把仇恨埋在心里,虽然很没骨气,但是……香水比骨气重要啊。

    “你就是李素?那个造出香水的李素?”高阳努力维持高冷形象,问话时仰头望天,像一只得了颈椎病的天鹅。

    李素抬眼看着她,发现她一脸高傲地脸朝天,顿时有一种被两只鼻孔瞪着的惊悚感。

    嗯,没礼貌的小屁孩子需要教育,不然以后修不好了。

    李世民很忙,没空教育她,李素不忙。

    “回殿下,正是草民所造。”

    高阳眨眼,开始为最终目的做铺垫:“你怎么造出来的?”

    “花瓣,加酒。”李素的回答很简洁,他不可能缺心眼的回答得太详细。

    “酒?”高阳吃了一惊,“这东西是酒做出来的?”

    李素也眨眼:“确实有酒,草民身上就带着一瓶,公主殿下不介意的话可以闻一下,仔细闻的话可以闻到淡淡的酒味。”

    说着李素果真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这瓶浓香型的樱花味香水本来是打算送给东阳的,所以一直揣在怀里。

    高阳当然不介意,她太不介意了。

    劈手便夺过李素手上的小瓷瓶,打开塞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露出陶醉的表情。

    “好香!而且果真有一点酒味呢……太玄妙了,真不知你是怎么想出来的。”高阳很快忘记了对李素的仇恨,目光渐渐变得和煦起来。

    东阳静静站在一旁,看着李素脸上那抹诡异的微笑,不由提心吊胆,不知这家伙又要干出什么混帐事……

    “草民造香水其实原本是用来喝的……”李素开始下套了。

    “喝的?这个……能喝吗?”高阳果然入套。

    “当然能喝……”李素一本正经地道:“殿下试想,香水本是酒和花瓣所造。酒是给人喝的,花瓣也是,孙老神仙说过,用花瓣泡水饮服可清火败毒,两者加在一起,当然可以喝……其实它本就是一种饮品。算是比较特别的酒类,如今长安城里人人却只用它来喷洒在身上,而无视它的美味,实在都是些买椟还珠的蠢人,草民真为香水不值,它丧失了作为饮品的尊严!”

    “尊……尊严?”高阳目光呆滞地看着手里的香水瓶,迟疑地道:“它……好喝吗?”

    “当然好喝,草民造出此物本就是用来喝的,闻之香入肺腑。饮之如啜琼浆,又好闻又好喝的东西,世人若知其奇妙,定然趋之若骛。”李素的声音充满了蛊惑性。

    高阳眼睛更亮了,笑道:“对呀,反正是酒和花瓣所造,有什么不能喝的?本宫便做那饮香水的世间第一人!”

    东阳大惊,狠狠瞪了李素一眼。急忙上前拦阻,谁知高阳动作飞快。小瓷瓶口凑到唇边,仰头便是一口闷……

    随即,高阳两眼徒然圆睁,白净的俏脸刷地涨得通红,双手卡着自己的脖子,难受得说不出话来。

    “皇妹你……你真喝了!”东阳急得跺脚。

    高阳难受得手脚乱刨:“水……水!”

    东阳急了:“府里才有水呀。这可怎么办……”

    高阳指着李素愤恨地“你你你”半天,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拔腿便往公主府跑去,田陌边只剩李素和东阳二人两两相望。

    看着高阳奔远的背影,李素努了努嘴。懒洋洋地道:“你别瞪我,我只是在教育你妹,让她从一只土鳖变得不那么土鳖,……居然真相信香水可以喝,啧!”

    高阳被气哭了,东阳很无奈,恨恨捶了李素一顿后,急忙跑回去安慰高阳,

    李素蹲在田陌边呵呵直笑,得罪大唐公主这么严重的事情,他却一点也不担心。

    不担心是因为高阳的年龄,她才十二三岁,是个容易哄的年龄,若她超过十五岁,李素一定对她毕恭毕敬,礼数周到得跟祭拜祖宗牌位似的,因为十五岁以上的女人不容易哄了,很可能真的结下死仇。

    …………

    菜地整理得差不多了,挖好了沟渠后,李素领着村里雇请的十几个劳力,给地里种上了韭菜和菘菜,离冬天还有段日子,先试试这一季的产量,对以后的大棚有个参考数据。

    种地很累,但种好后看着地里一片整齐的冒出尖的绿芽儿,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李素蹲在田陌边,带着满足的笑容,盯着地里的嫩芽直笑。

    王直蹲在李素旁边,闷怏怏的提不起精神。

    “李素,东阳公主把胡女收进府里当侍女,不会欺负她吧?”

    “当然不会,你看东阳像是欺负人的公主吗?”

    王直小心瞥了一眼李素的表情,假模假样叹气:“我就是担心胡女不习惯,毕竟人生地不熟的,再说我马上要进城帮你做事,她在公主府里没个照应……”

    李素收回目光,似笑非笑地瞧着他:“我该怎么回你这句话呢?好吧,我就假装没听出你话里想带上胡女进城一起过日子的意思,嗯……胡女在公主府里一定很开心的,你就放心的孤身上路吧。”

    王直呆了一阵,怒了:“会聊天吗?啊?会聊天吗?”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R1292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化解干戈
    李素确实不会聊天,猜心太累,有话直来直去比较好,一个意思七弯八绕都没说到点子上,那是长孙无忌那帮老文人们才喜欢玩的把戏。

    王直想在李素面前玩委婉含蓄,实在是自取其辱。

    李素笑眯眯地看着他,想看他下一句话说什么,如果还是这么委婉下去的话,李素不介意把这家伙气哭。

    幸好王直很有自知之明,马上意识到自己矫情了,于是果断改变了策略。

    “李素,我的伤好得差不多了,明日我便打算进城找个地方住下,你没说错,我想带胡女一起进城。”

    李素笑道:“没问题,你想带谁就带谁,我又不是你爹,哪能管得了你那么多,不过……”

    “不过什么?”

    李素揉了揉鼻子,慢吞吞地道:“不过作为兄弟,我倒有句良言相劝。”

    “你说。”

    “长安东市有多凶险,不必我多说,你自己差点没了命,如今再次进东市跟一群闲汉杀才厮混,带一个颇具姿色的女人在身边,你先问问自己,放心吗?”

    王直呆住了,他只想和那个让他心动的女人在一起,但没想到未来有那么多的凶险,上次的事件刚刚平息,虽然东宫那边暂时没了动作,但不代表不会被东宫的人监视,若将胡女带在身边,未来是凶是吉确实不可预测。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笑道:“看来你懂了,暂时把她安置在公主府没什么不好,我不敢担保你以后会不会安全,但胡女在公主府一定安全,东宫的人还没那么大的胆子敢闯公主府。日后你在长安混出了名声,到了前呼后拥的境界,那时再把胡女带在身边。我绝不拦你。”

    王直思索良久,似乎下了决心。重重点了点头。

    “李素,还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你让我花那么多钱,去结交长安城里那些闲汉杀才,到底有何用意?我为你做事,心里必须有个底,不然事情做偏颇了。会误了你的事。”

    李素沉吟,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说得太透彻了担心他理解不了,而且这件事的本质确实有点诛心,实在不能乱说。

    “你不必知道太多,只需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够了,请客,吃饭,喝酒,交朋友。然后暗中观察一下,在这些朋友中挑一些有本事的人出来,把他们带来见我。”

    王直皱眉:“不能知道原因吗?”

    李素叹气:“我真不想骗你。如果我说我的人生太寂寞太孤独,所以想花钱多交几个朋友,这话你信吗?”

    “不信。”王直翻了个白眼。

    李素笑了:“你看,所以我选了你帮我办这件事,而没选你哥,你哥说不定就信了,他若帮我办这事,说不定刚进城就会被胡商拐了卖到高昌国去。”

    王直顿时咧开嘴笑了,李素也笑。二人笑得很开心,很大声。

    笑着笑着。王直踩了急刹似的忽然板起了脸,因为他觉得自己态度有问题。至少别人这么恶毒损他兄长的时候,他这个老二不应该笑得如此开心。

    李素浑然不觉,犹自笑得很大声:“哈哈哈哈,你干嘛不笑了?你哥耶!被拐卖耶!高昌国耶……哈哈哈哈!”

    “噗——”王直终于忍不住喷笑,不管了,先笑了再说,笑完了再帮兄长谴责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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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得罪了高阳公主,东阳费了很大的劲终于说服高阳不再生气。

    不再生气是要付出代价的,东阳承诺送高阳十瓶香水,各种香味任选,高阳马上破涕为笑。

    当然,东阳负责承诺,而李素则负责执行承诺,香水自然由他来送,这种人被称为“冤大头”。

    李素知道后深深叹息,这是个败家娘们啊。哄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哪里用得着付出十瓶香水的代价?香水现在很贵的。

    第二天,李素不得不把十瓶香水装在一个精致的小木盒子里,送去东阳公主府。

    高阳早早就来了,为了香水,她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领着一帮马匪般的侍卫进了东阳公主府。

    两位公主在府里的水榭凉亭里召见李素。

    李素来过几次公主府,算是熟门熟路了,进府后一名宦官领着他来到凉亭,亭内两位公主早已等在那里。

    今日的高阳又换了装扮,这次不再是暗红色的猎装,换了一身紫色的高腰襦裙,头发挽成三环髻,腰间的琅邪玉佩叮叮当当作响,很活泼很阳光的小美女形象。

    见李素走进凉亭,高阳虽然消了气,但还是发出一声重重的怒哼,然后果断扭过头去不看他。

    东阳在旁边抿嘴直笑,也扭过头不看他。

    李素暗自苦笑,走进亭内也不施礼,而是直接坐在高阳的正对面,咳了两声,朝她亮出自己一双空空如也的白净双手。

    “看清楚,两手空空,什么东西都没有,对吧?”李素道。

    高阳又哼了一声,高傲不屑的目光里多了几分好奇。

    李素呵呵一笑,闪电般出手,在高阳的耳鬓边一探,然后迅速收回手,手上莫名多了一枚铜钱。

    高阳睁大了眼,不敢置信地瞪着他手上的铜钱,下意识地往自己的发鬓边摸了一下。

    “不信是吧?再给你变一个……”李素又亮出自己的空空的双手,这回高阳不再无视了,也不管什么男女之防,抓过李素的手翻来覆去检查了一遍,确认两手空空后,才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发出高傲冷艳的哼声。

    李素再次闪电般出手,从高阳的另一边耳鬓旁探出,缩回,高阳眼睛睁得溜圆,吃惊地注视着他的手。

    李素的手上又多了一枚铜钱,两枚铜钱静静摆在凉亭内的石桌上,高阳拿起它们看了又看,确定不是幻觉后,高傲冷艳的表情顿时无法再维持了。

    “好厉害!你怎么变的?这是仙法吗?教我好不好?”高阳崇拜地看着他。

    东阳也崇拜地看着他,不是因为小魔术,而是他居然有本事把这位金枝玉叶的皇妹哄得一楞一楞的……

    李素期待地看着高阳:“我教你变这个仙法,十瓶香水就不送你了,如何?”

    高阳立马变脸,也是出手如闪电,飞快将石桌上装着香水的小木盒子抢到怀里,警惕地瞪着他:“我的!”(未完待续)